装修手册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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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行为规范系列装修手册(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25639
装修手册
Decoration manual template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前言
为了把本小区建设成为一个整洁、文明、安全、舒适的住宅小区,给您和您的家人提供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倡导广大业主积极配合小区的规范管理,共同维护小区良好的管理秩序,特编制本手册,敬望广大业主自觉遵守。
如有不明之处,敬请亲临或致电物业管理处咨询!
咨询电话:07608xxxxx8
谢谢您的支持与合作!
第一章装修手续办理程序
第二章装修验收程序
第三章装修管理规定
根据国家建设部关于异产毗连关系的有关规定,恳请广大业主明白产权内容不是一个独立的整体,而是由内部面积、
公共面积、财产份额和毗连关系所构成。为了最大限度维护小区业主的利益,特制定本规定,以供全体业主和施工队遵守。
一、办理装修申请手续
业主如需对物业进行装修或维修改造须配合施工队向客户中心提出申请,具体申请手续如下:
1)如实填写《装修申请审批表》,于该表上详细列明各项装修内容。
2)需向客户中心提供装修平面图、电路走向图及给排水布置图各一份。
3)施工队需提交施工队资质证明,包括:
(1)施工队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2)《营业执照》(3)《执业许可证》(4)《资质等级证书》(5)《法人企业技术状况表》。
不具备以上任何一项资料,施工过程中所出现的责任均由施工队承担。
4)客户中心接收图纸后将于4个工作日内由管理公司及相关部门审批后发放《装修申请批复意见》,施工队方可进场施工。
5)业主、施工队、管理公司三方共同签署《装修协议书》。
6)交纳装修按金:业主按每单元1000元交纳,装修完毕后经管理公司验收合格后退还。
7)业主交纳装修垃圾清运费费80元/户(若业主自行清理可免交)。
8)施工单位交纳装修垃圾堆放押金50元/户。
9)办理《装修出入证》。
10)客户中心签发《装修许可证》。
二、施工人员的管理
本小区内对装修管理实行凭《装修许可证》进场及施工人员佩带《出入证》进出制度。
1)施工队务必将客户中心签发的《装修许可证》贴于装修单位的门前,以配合巡楼人员的管理工作。
2)施工人员需持身份证复印件及半寸免冠照片2张办理出入证。
3)持证施工人员必须遵从管理公司指引,只能在"许可证"指定的单位现场作业,不得在公共场地活动及乱窜场地,更不能私下接办工程而不办申请手续,如经发现除需补交有
关费用。
4)施工出入证分为正副本共2个,施工人员必须经小区北门进出,进入时需递交副本到保安亭,持正本进入小区施工,离开小区时再从北门保安亭处领回施工证副本。
5)施工人员不得在施工单元内留宿,如经发现管理公司将有权吊销该单位的《装修许可证》。
三、施工时间
为避免影响其它业主的正常生活,装修施工时间定为周一~周五早上
8:00~12:00下午2:00~6:00周六~周日及其他节假日早上8:30~12:00下午2:00~6:00,未经管理公司批准不得擅自延长施工时间。
四、《装修许可证》的办理
1)延期:装修施工队施工期限超过管理公司签发《装修许可证》的有效期限,施工队负责人应提前到管理公司办理延期手续。
2)吊销:对装修施工中有违章项目不听从管理公司劝阻的施工队,管理公司有权吊销其《装修许可证》并责令停工。
3)补办:凡遗失或被吊销《装修许可证》的,应及时到管理公司补办。
五、《装修出入证》的办理
1)出入证分为长期及短期,长期为30天、工本费3元、按金50元、短期为15天、工本费3元、按金15元。
2)吊销:施工人员如违反小区或装修管理规定,管理公司有权没收或吊销《装修出入证》。
3)重办:《装修出入证》遗失或被吊销者,须到管理公司重新办理后方可进场。
4)延期:若《装修出入证》已过期,则需到管理公司办理延期手续后方可使用。
5)装修完毕后须到客户中心交回《装修出入证》后,方可退还按金。六、公共场地、环境及设施设备的使用及保护
1)未经许可不得使用公共场地施工,不得污染公共场地及破坏绿化环境。
2)施工队须注意保护公共设施设备,凡损坏公共设备或污染环境需负责恢复原状外还需承担赔偿责任。
3)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规定,各类大型装修材料及
泥沙石等均不能碰坏损坏楼梯的墙身及设施。
4)施工过程中需注意垃圾袋装清运,每天垃圾应按指定地方放置并于当天清运,楼梯、行人道、天台、道路及其他公共地方不得作为堆放材料和垃圾的地方。
七、施工
1)所有施工必须按照管理公司审查批准的方案进行,不得有任何更改。如与实际需要更改,必须报管理公司审查批准,出具更改通知才能施工。否则,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均由业主或施工队负责。
2)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不得拆改和破坏原有墙、柱、梁、及楼板;不得擅自改动上下水管道;不得凿穿楼面、地面。
3)如需用电可到管理公司办理"临时用电申请",由管理公司维修人员接驳后方能使用。严禁擅自连接、乱拉电源线;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业主或施工队负责。
4)管道供气设施和燃气用具(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的安装、维修、拆移、改装,必须由持有专业资格证的单位专业人员施工;用户及施工队不得自行安装、拆除及改装。
5)空调安装必须使用不锈钢机架安装在指定位置。如需
扩大原有钻孔,须小心破坏外墙,如有损坏,施工队需负责修复外还需赔偿。空调出水须排入专为空调设计的管道。
6)为保持小区的外观统一,不得改变门窗的型号及规格;不得擅自在窗外安装网、罩、牌等任何封闭物件。
7)在施工过程中需要进行电焊或明火作业的,需到管理公司办理申请手续后方能施工,否则,因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由业主或施工队承担。
8)不得封闭、占用公共走道、消防走道、天台、屋面及通道、梯间墙壁。
9)为了保护相邻业主的利益,未经相邻业主双方同意和呈报管理公司批准,不得擅自打通毗连部位,包括邻墙、楼板,否则需恢复原状外还需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10)为了避免影响附近业主的正常休息,单元内需全部统一关门施工。
11)管理公司人员有权检查、抽查装修人员的出入证和身份证,施工人员不得拒绝。
八、验收
1)装修工程完工,业主入住一周后,业主或施工队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