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近五年火灾形势分析及防控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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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近五年火灾形势分析及防控对策
摘要:通过对我市近五年火灾形势的深入分析,查找火灾的主要特点和规律,探讨减少和预防火灾的主要对策。
关键词火灾形势统计分析防控对策
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和城镇化步伐的快速推进,人们生产和生活用电、用气和用油量大幅度增加,引发火灾的危险性也随之增大。笔者通过对近五年来我市火灾形势的深入分析,查找火灾的主要特点和规律,探讨减少和预防火灾的主要对策。
1 我市近五年火灾总体情况
近五年(2006年~2010年,下同) ,我市火灾形势基本保持了相对平稳,没有发生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平均每年火灾5500起左右、亡44人、伤26人,直接财产损失4700万元左右,呈现出“总体平稳、逐年上升”的趋势。
1.1 我市近五年火灾基本情况
五年来,全市共发生火灾27795起,死218 人,伤132人,直接财产损失23729.7 万余元(注:不含森林、草原、军队、矿井地下部分火灾,下同),平均每天发生火灾15.2 起,平均每128起火灾死亡1人,平均每起火灾损失8537.4元。近五年火灾四项指标除伤人略有下降,亡人保持平稳,火灾起数和财产损失均有所上升
1.2火灾四项指标中伤亡人员情况
五年来,火灾四项指标中的亡人指标较为平稳。2006年,全市在火灾中死亡的人数为44人,2007年46人,2008年42人,2009年43人,2010年43人(均含放火造成的亡人数)。伤人指标呈波浪状变化,2006年为45人,为5年来最多的年份;2007年、2008年、2009年连续三年呈上升趋势,但均比2006年少;2010年比2009年有所下降,趋于平稳。
2火灾发生的主要特点
纵观近五年的火灾情况,结合我市经济发展、项目建设等可以得出火灾发生的主要特点:
2.1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火灾总体呈上升趋势
2006-2010年五年间,全市火灾指标分别从2006年的火灾起数4767起,死亡44人,受伤45人,直接财产损失1765.8万元,到2010年的火灾5042起,死43人,受伤24人,直接财产损失13689.6万元,除死亡和受伤人数分别下降2.3%和46.7%外,起数和损失分别上升了5.8%和675%。
2.2我市经济发展较快城区是火灾发生的“重灾区”
从地域分析,2006-2010年,发生火灾最多的地区为主城城区,共发生火灾15604 起,占全市火灾总数的56.1%,其次为县城城区,共发生火灾4194起,占到全市火灾总数的15.1%。全市七成以上的火灾发生在城市建成区。
2.3电气和生活用火不慎等人为因素引发的火灾占较大比重
随着人们用电、用气、用油量的增加,引发火灾的危险性也越来越大。从火灾发生的直接原因分析,电线短路、超负荷、电器设备故障等电气原因引发火灾最多,五年来共发生电气火灾11035起,占火灾总数的39.7%;其次是人们生活用火不慎,共发生火灾7086起,占火灾总数的25.5%。两种原因造成的火灾占总队的65.2%,接近总数的七成,且呈逐年上升的趋势。
3减少和预防火灾的有效对策
分析近五年全市火灾情况,火灾形势基本保持了相对平稳,呈现出“总体平稳、逐年上升”的趋势,但是这个所谓的相对平稳,是在当前我市工业化初期各种矛盾还未完全凸显的情况下,依靠不间断的检查治理和死看死守取得的。在工业化进程和城市聚集力的拉动下,城市高层建筑、地下工程、人员密集场所、化工企业日益增多。随着“煤、气、油”深加工项目和一些重化工项目的增多,消防工作滞后的矛盾已经显现出来,存在的大量火灾隐患正在积聚、酝酿的过程当中,火灾将全面进入高发时期,时刻威胁着企业和社会的消防安全。全市火灾形势不容乐观,必须从思想、措施、装备和队伍建设等各方面做好应对严峻形势的准备。
针对我市火灾发展趋势,必须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指导思想,以大力推进政府消防工作责任制,强化公众聚集场所及电力、能源、煤炭、石油化工企业消防安全治理,全面推动农村地区消防建设,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为工作重点,以“消防工作社会化、隐患整治长效化、单位管理标准化、监督管理规范化”为目标,在火灾预防上坚持“抓两头,打中间”的策略,采取“标本兼治”的防范措施。
3.1积极推动消防工作社会化,落实政府消防工作责任制
从1998年起,重庆市在全市范围内推行政府消防安全责任制,通过层层签订消防工作责任状,将消防经费投入、装备建设、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火灾隐患整改等难点问题列入各级政府目标任务,政府牵头组织考评验收,有效地促进了消防工作的落实。为深化政府消防工作责任制的落实,推进责任制的立法工作。2004年,重庆市政府出台了《重庆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明确了各级政府、各部门的消防工作职责,将包括责任状的签订、目标任务的考核、造成严重后果的领导责任等内容写入法规,推动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切实落实责任,大力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建立长效机制,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
3.2抓住重点对象,加大对大型企业和高层建筑的消防监管
进一步加强同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督促相关部门严把项目审批和验收关,加强对重点项目的督查力度,并限期单位补办有关消防审验手续,快补旧帐,同时严把源头,不欠新帐;对不符合城镇消防安全布局要求的建设项目,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物品生产储存运输和建筑施工等企业,城市规划部门、安全监管等部门不得核发许可证。真正通过多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切实加强火灾隐患的源头控制,狠抓规划立项、土地审批、工程设计、消防审核、施工监督、工程验收等各个环节,前移火灾预防的关口,控制“先天性”隐患的出现。
3.3加强派出所的消防监督指导工作,提高居民消防安全意识,减少居所亡人火灾发生率
消防部门要加强对派出所的消防监督指导工作,提高派出所的的监督执法能力。居委会、村委会、街道办事处等基层组织进行入户讲解家庭火灾隐患、宣传消防知识、传授防灭火逃生自救方法等举措是预防和减少住宅火灾的一个积极的、必要的平台。只有公众消防意识提高了,全民上下配合好,全社会都参与消防工作,火灾形势才能实现真正的好转。消防宣传工作要形成在政府主导下、紧紧依靠社会各部门、各行业以及全体公民的积极参与和支持,全方位宣传和学习消防安全知识的格局。要充分发挥各方面、各部门优势,采取各种形式,全面营造消防宣传氛围,大力宣传消防知识,教育和指导群众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履行消防义务,调度全社会支持、关心、参与消防工作的积极性,努力增强全社会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达到消防工作社会化的目的。
3.4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壮大消防保卫力量
五年间,我市火灾起数基本呈逐年上升趋势,特别是火灾损失增加了近10倍,公安消防部队接警出动由2006年的15842次上升到2010年的37938次,增长了近2倍,但此期间我市公安消防部队现役编制却增加较少,消防队(站)仅增加25个,远远不能满足灭火作战需要,消防部队警力显得捉襟见肘。所以必须立足当地实际,从实用、实战出发,建立有当地特色的、适应当地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