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学作业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法理学作业

1、法理学的调整对象是什么?

法理学的调整对象是法律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法律调整社会关系的行为准则,任何法律都有其所调整的社会关系。法律部门就是以度法律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内容作为依据来划分一部法律属于何一法律部门的,因为这种调整社会关系内容的决定着法律规范的性质。

2、如何理解法的溯及力?

法的溯及力,也称法律溯及既往的效力,是指法律对其生效前的事件和行为是否适用。如果适用,就具有溯及力;如果不适用,就没有溯及力。法律应当具有普遍性和可预测性,人们根据法律从事一定的行为,并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如果法律溯及既往,就是以今天的规则要求昨天的行为,就等于要求某人承担自己从未期望过的义务。

败诉者将不是因为他违反了他已有的某个义务,而是因为他违反了一个事后才创造出来的新义务而受到惩罚,这是不公正的。但是,法律不溯及既往并非绝对。目前各国采用的通例是“从旧兼从轻”的原则,即新法原则上不溯及既往,但是新法不认为犯法或者处刑较轻的,适用新法。

3、为什么说法产生于阶级社会?法产生的原因是什么?

(1)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法是被奉为法律的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只有统治阶级才能通过国家机关制定法,把本阶级意志作为国家意志表现出来,迫使全体

社会成员一致遵守.法是统治阶级国家意志的体现.法律与其他体现统治阶级意

志的意识形态不同,它是被提升为国家意志的统治阶级意志国家通过法律来调

整社会关系,把人们的行为纳入统治阶级规定的轨道,引导人们按照统治阶级

规定的方向去行为,在法律和秩序的范围内活动,使社会朝着符合统治阶级利益

和意志的方向去发展.权利和义务是不可分割的两部分,他们共同组成了法律

的天平,只要对任何一方面有所偏差,不平等就会出现。不平等的法律对任何

人,对社会都会带来许多负面影响,因此法产生于阶级社会。

(2)当人们从个体走向集体的时候,社会就由此产生。人类作为群体继续的发展,社会关系的不断复杂,原始的简单的思维就不再适用。在懵懂的时期,人类就

有了简单的法律精神,在成文法出现之前,人们就有了习惯法。顾名思义,习

惯法是人们在长期的社会历史发展中形成的以社会习惯为基础的法律。在成文

法之前,人们的习惯法通常是口头的表述,或者用社会道德加以约束。因为这

种方式的约束具有不确定性,久而久之它所产生的问题也就不断凸显。从而推

动成文法的产生。

4、什么是法?法的基本特征有哪些?

(1)a法是调整人的行为的社会规范

b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社会规范

c法是规定人们的权利和义务的社会规范

d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

(2)1)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

2)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3)法是规定人们权利和义务的规范。

4)法具有普遍约束力。

5、《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02条规定:“勾结外国,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请指出该条法律规范的假定条件、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分别是什么?

假定条件是指法律规则中有关适用该规则的条件和情况的部分,即法律规则在什么时间、空间、对什么人适用以及在什么情境下法律规则对人的行为有约束力的问题。它包括两个方面,法律规则的适用条件和行为主体的行为条件。

行为模式,是指法律规则中规定人们如何具体行为之方式的部分,可以分为可为模式、应为模式和勿为模式。

法律后果是指法律规则中规定人们作出符合或不符合行为模式的要求时应承担相应的结果的部分,是法律规则对人们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的态度,可以分为合法后果和违法后果。

假定条件:勾结外国

行为模式: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行为

法律后果: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6、《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50条规定:“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美术馆、体育馆(场)等社会公共文化体育设施,以及历史文化古迹和革命纪念馆(地),应当对教师、学生实行优待,为受教育者接受教育提供便利。请指出该条法律关系中的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和内容分别是什么?

法律关系主体是指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即在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或承担义务的人,法律上所称的“人“主要包括自然人和法人。

法律关系客体是指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又称权利客体、义务客体或权利客体。①必须是一种资源②具有一定的稀缺性③具有可控性这三个特点。

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教师,学生,受教育者

教育法律关系的客体: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美术馆、体育馆(场)等社会公共文化体育设施,以及历史文化古迹和革命纪念馆(地)

教育法律关系的内容:客体为主体接受教育提供便利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