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商业步行街物业管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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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城路商业步行街物业服务投标方案
桂林市桂安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二00八年七月一日
目录
致函
一、桂安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简介
二、商业步行街物业服务理念
三、商业步行街物业管理的特殊性
四、西城路商业步行街物业项目概况
五、西城路商业步行街物业管理目标与整体策划
六、西城路商业步行街物业服务人员拟配数量及工资分配
七、西城路商业步行街物业费用总支出及收益预测
八、西城路商业步行街物业费用分项描述
九、西城路商业步行街物业服务各项收费标准
结束语
附件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附件2: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附件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致函
尊敬的西城路商业步行街业委会全体同仁:
桂安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非常荣幸能为贵公司负责的【西城路商业步行街】提供物业管理服务方案建议。
由于本公司所做方案是在未能最详尽地了解【西城路商业步行街】之具体情况下完成的,故此,所提交建议,属初步管理思路。日后,我公司正式签约接管该项目,我们将对【西城路商业步行街】进行更进一步的深入了解与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供全方位详尽的管理方案与建议给贵委审阅。
我们希望能凭借自身积累的专业化管理经验,以高度的诚意及热情为贵委领导的【西城路商业步行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并希望通过此项目的成功接管与贵委建立愉快、良好的合作关系!
一、桂安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简介:
桂林市桂安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是由桂林市公安局直属企业—桂林市保安服务总公司创办的有限责任公司,总公司占80%股份,其他自然人占20%股份。
桂林市保安服务总公司是桂林市公安局于1987年12月28日创办的,是一家向社会提供专业化有偿安全防范服务的特殊企业,是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减少违法犯罪的重要力量。现拥有固定资产1000多万元,客户150余家,客户聘请保安员1900余名。公司分支机构包括“猎豹技防公司”,“金豹武装押运公司”、“桂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并开办保安培训基地1个、休闲农场1个、保安器材销售部1个,承接全市110开锁服务业务等。整个保安队伍分9个大队,21个中队进行管理。
桂安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50万元,物业管理资质为三级。在全公司职工努力奋斗下,致力拓展物业服务业务,从众多物业服务企业的竞争中相继接手了桂林“奇峰小筑”、“恒祥花园”、“三星大厦”、“北斗·城南旺角”、“红岭小区”、“阳光花园”、“临江苑小区”、桂林“商务经贸广场”、“汇通商业广场”等楼盘的物业管理及“大宇客车厂”、“水晶郦城”、“旅游发展总公司”、“香江饭店”、“广运商贸城”“普天通信设备厂”等的专业化人防服务管理项目。
桂安物业始终坚持以客户满意为先导,以目标管理为核心。在物业管理实践中,通过提高自身管理素质,追求完美服务,不断超越广大业户日益增长的对物业服务的需求,努力成为业户的“好保姆、好管家”,成为发展商的“好参谋、好帮手”,成为行政主管部门及社会各界的“好企业、好朋友”。
精良的服务品质,使桂安物业正逐渐获得业主和行业主管部门的一致认可,亦培养和锻炼了一支作风优良、技术精湛、团结敬业能打硬仗的队伍,公司在册员工300余人,管理层人员平均年龄为35岁,
所受教育涉及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工民建、计算机、自控、暖通、给排水、无线电、供配电、等专业。
公司在管及在谈项目涉及文化、科研、医疗、商业、超大型住宅小区等多方领域,每接管一个新的项目,便针对项目的实际特点及客户的需求,进行充分的研究,严密合理的设计,迅速建立与之相适应的服务管理模式。
目前,公司管理实力日益增强,管理制度更加科学严谨,管理理念愈加体现了人文精神,促进并带动各项经营管理工作。同时借助总公司的整体优势,结合本行业的特点,探索出一条具有“桂安”品牌特色的发展新路,在物业管理行业中牢固地树立“桂安”品牌形象。
公司企业精神:
人本精神、乐业情怀、诚信服务、求实管理。
公司经营方针:
一尘不染、滴水不漏、细致周到、专业追求。
公司管理目标:
服务是本、管理是魂、信誉是源、形象是根。
二、【西城路商业步行街】物业服务理念:
商业步行街作为一种最具活力的商业业态和最具成长空间的商铺形式,受到投资者的热烈追捧。纵观全国成功步行街的发展轨迹,从其地段来看,无一不处于城市的核心商圈,拥有悠久的历史和极高的知名度,在城市里家喻户晓,如深圳的东门步行街、广州的上下九步行街、长沙黄兴路步行街、武汉的江汉路步行街等。
商业步行街作为有规划的商业聚集,对商业步行街进行“统一管理,分散经营”是商业步行街区别于其他房地产的核心特点。
“统一管理”,要求商业步行街必须由代表业主权利的、受业主委托的管理公司统一管理,目前国内商业步行街购买者有很多是依靠收取租金,归还银行商铺按揭贷款,在这种情况下,商业管理公司对
商业步行街的管理更为重要。没有统一管理的商业步行街是难以经受激烈的零售业市场竞争。“分散经营”,是商业步行街对消费者和经营者间的交易提供场所,商业步行街的管理者不能直接进行商业经营,只是在消费者和经营者之间搭建桥梁。
1、商业步行街统一管理的理念在于:统一招商管理、统一营销、统一服务监督、统一物管。
为了达到“统一管理,分散经营”的管理模式,在商业步行街管理合同中都应该约定承租户必须服从管理公司的统一管理。从而在法律上确定商业步行街管理公司的管理地位。
1)“统一招商管理”要求招商的品牌审核管理和完善的租约管理同步实施。
a)“品牌审核管理”指:招商对象需经品牌审核后才能进入。审核包括对厂商和产品的审核,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注册商标登记证、产品合格委托书(适用于批发代理商)、品牌代理委托书(适用于专卖代理商)、税务登记证、法人授权委托书等。
b)“完善的租约管理”指:签定租约后方可进入。租约管理包括约定租金、租期、支付方式、物业管理费的收取等。
c)营业时间的确定。
d)承租户的店名广告、促销广告的尺寸大小、悬挂位置、语言文字方面须接受统一管理。
e)为整个商铺促销承担的义务。
f)承租人对停车场的使用,确定有偿还是无偿,有无限制。
g)投保范围事宜。
2)“统一的营销管理”有助于维护和提高经营者的共同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