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应急演练、现场处置方案、演练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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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分厂爆破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1、现场救援组
人员组成
组长:付新平
成员:所有爆破工
(1)负责对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现场的救生、探险和排险等工作。
(2)事故发生后,在安监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人员未到达时,负责保护现场,防止现场被人为的破坏,不利于调查事发原因、事故造成的损失和相应的后果,现场也是保险公司理赔的重要依据。
3.2.4安全警戒组
组长:李敬国
成员:刘洪勇、乔鹏程、
职责:
(1)当事故可能对周边地区的公众造成威胁时,根据指挥部指令及时启动警报系统;
(2)在事故现场周围建立警戒区域,维护治安秩序,进行人员疏散;
(3)跟踪事故发展动态,及时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汇报、请示并落实指令;
(4)负责本厂应急救援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3.2.5医疗救护组
组长:张卫城
成员:郭秋玲、王步宁、赵忠强、
职责:
(1)负责急救药品、器械的应急储备;
(2)救护人员携带急救药品、器具立即赶到出事地点抢救伤员;
(3)对受伤人员及时有效进行现场急救,必要时及时与西夏区西夏区人民医院联系,并迅速送往医院;
(4)负责应急救援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任务。
3.2.6后勤保障组
组长: 刘明
成员:籍治刚、郭秋玲、丁旭东、
职责:
(1)负责应急救援物资和器材的供应,并组织车辆车辆伤害;
(2)负责应急救援的通信、交通、食宿、善后处置等后勤保障工作;
(3)负责应急救援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任务。
3.2.7事故调查组
组长:孙立宁
成员:张文学、付新平、刘洪勇、李敬国、乔鹏程
职责:
(1)负责调查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情况;
(2)确定生产安全事故的性质和责任者;
(3)提出对生产安全事故有关责任单位或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4)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5)向西夏区西夏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有关部门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6)负责应急救援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任务。
3.2.8善后处理组
组长:孙立宁
成员:刘明 郭秋玲 张文学
职责:
(1)负责做好对遇难者家属的安抚工作;
(2)协调落实遇难者家属抚恤金和受伤人员住院费问题;
(3)做好其他善后事宜。
(4)负责应急救援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任务。
1)一旦发生爆破事故,应立即按图纸了解爆炸地点、人员伤亡情况,判断遇难者所处的位置、爆破环境,观察已爆点有无再爆的可能,防止救护队员到达再次发生爆破死伤事故,确定情况后,组织救护队进入爆炸点,进行抢救;
2)在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同时,迅速撤离、疏散现场人员,封锁事故现场和危险区域,设置警示标志,维护好事故现场秩序;
3)设法保护相邻装置、设备,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和引发次生事故;
4)参加应急救援的人员必须受过专门的训练,配备相应的防护装备及检测仪器;
5)立即通知救护协作单位外伤、烧伤等方面的医疗专家到现场对受伤人员进行现场医疗救治,适时进行转移治疗;
6)掌握事故发展情况,及时修订现场救援方案,补充应急救援力量。 (2) 爆破、盲炮事故应急处置程序
1)在生产过程中,任何人员发现盲炮或怀疑有盲炮时,都应立即
停止作业,并向当班爆破员报告,爆破员应立即到现场查看,在不能立即处理的情况下,应在盲炮处设立明显标志,告诫其他工作人员不要靠近,并向技术人员汇报情况,必要时应在现场看护;
2)技术人员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到现场查看,依据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处理方案,并将方案上报到现场救援组长;
3)现场救援组长接到处理方案后,应认真审查方案是否安全可行,并上报指挥部办公室;
4)处理方案批准后,技术人员应严格依据制定的方案,在现场组织爆破人员实施,并组织人员施放警戒,确保人员、设备安全;
5)处理完毕后,技术、安全员必须严格检查现场,确保不遗留爆破器材,然后通知生产人员恢复正常生产。
(3) 盲炮事故应急处置注意事项
浅眼盲炮处理
1)如炮眼外的起爆线路未损,可重新起爆;如炮眼外的导火索或雷管
脚线已断,可用木制工具掏出堵塞物,另装起爆药包重新起爆;
2)电力起爆发生盲炮时,须立即切断电源,及时将爆破网络短路;
3)在距盲炮孔不小于0.3米处平行打眼装药起爆;
4)用风、水管吹出炸药处理盲炮。
爆破伤害现场处置方案
(一)止血
止血是抢救伤员时的一项重要工作。失血较多的伤员表现为脸色苍白,出冷汗,手脚发凉和呼吸短促,常有生命危险。此时必须采取适当而有效的止血措施。各种出血类型的特征和应采取的止血方法见表1。
(1)指压止血法
指压止血法是在伤口的上方(近心端),用拇指压住出血的血管。此法是四肢大出血时的应急止血措施。但是时间不宜过长。在用此法止血的同时,还应准备随时换用其他止血方法。
(2)加压包扎止血法
这种方法可用于全身各个部位,是最常用的有效止血法。操作时,首先用已消毒的纱布或干净的毛巾布料盖住伤口,再用绷带、三角巾或布带加压缠紧,并将肢体抬高,也可在肢体的弯曲部位加垫,然后再用绷带缠紧。
(3)止血带止血法
这种方法是利用止血带将血管压住,达到止血目的。可用于四肢大出血。通常使用橡皮止血带,也可用大三角巾、绷带、手帕、布腰带等代替。但不能使用电线或绳索。利用止血带止血时,要注意下列事项:
1)每隔30~60分钟要放松一次止血带,如伤口仍在出血,可压迫伤口,过3~5分钟后,再将止血带重新缚好。采取这种措施是为了防止肢体缺血坏死。
2)上止血带后要设立标记,标记上注明上止血带的时间,以便及时放松止血带。
3)受严重挤压的肢体,当其严重缺血时,不能上止血带。
4)上止血带前,必须先在该处衬以绷带、布块等柔软物品,或将止血带绑在衣服外面,以免损伤皮下神经。
(二)四肢骨折现场急救外固定注意事项
1.有创口者应先止血、消毒、包扎,再固定。
2.固定前应先用布料、棉花、毛巾等软物,铺垫在夹板上,以免损伤皮肤。
3.用绷带固定夹板时,应先从骨折的下部缠起,以减少患肢充血水肿。
4.夹板应放在骨折部位的下方或两侧,应固定上下各一个关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