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医学科各种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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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医学科制度

核医学科制度

核医学科制度目录1、核医学科工作制度2、放射安全防护规章制度3、设备使用制度和维修保养制度(一)设备使用制度(二)设备维修保养制度4、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5、核医学科表面污染处理制度6、核医学科防火安全管理制度7、核医学科放射性废物管理制度8、核医学科放射性同位素订购、领取、保管使用制度9、核医学科放射性同位素管理制度10、核医学科高活性室工作制度一、核医学科工作制度核医学科为医技(辅助诊疗)科室,需在主管院长领导下,实行科室主任负责制,健全科室管理制度,承担医院临床诊疗的核医学检查项目,需严格执行医技(助诊疗)科室基本工作制度。

1. 科室主任是核医学检查服务质量与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科室各项工作与持续改进、全院核医学影像检查项目全面负责。

2. 科室应定期组织讨论在贯彻医院核医学方面的质量方针和落实质量目标、质量指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与措施,并有反馈记录文件。

3. 凡需放射性同位素检查、治疗的患者,由临床科室医师填写申请单,严格掌握适应症和禁忌症,详细介绍病情,办理预约手续,做好登记、建档工作,统一保管资料,定期追踪观察。

4.同位素仪器的使用、药品的分装、投药,均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防止扩大污染和差错事故。

5. 患者使用同位素前,应有严格患者识别规范,要核对品种、剂量、用法,准确无误后在实验室内使用。

6. 定期对设备进行清洁、保养、至少每月进行1次检修。

7. 严格执行放射性同位素制剂的有关管理规定。

放射性同位素应有专人保管。

建立并执行来药登记、核实制度,存放于专用储藏室内。

设立专用登记本,定期清点,严格交接手续,如有疑问,应马上报告科室主任和医务部门进行清查。

8. 核医学科必须备有急救药品、设备器具,医师应掌握抢救技能。

对防护用具、放射性废物及被污染的一切物品,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妥善管理和处置,并有应急处理的预案。

9. 有图像质量评价活动及相关制度,核医学科医师应与临床医师密切保持联系,有重点病例随访与反馈制度,定期开展疑难病例分析会,确保诊断质量,经常研究诊断和投照技术,解决疑难问题,不断提高工作质量。

核医学科工作制度

核医学科工作制度

核医学科工作制度
1. 全体工作人员必须一切以病人为中心,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

2. 严谨、求实、精益求精,各项报告必须二人核对后方能发出。

避免和杜绝一切差错。

3. 仪器使用时严格遵守操作规范,定期进行质控测试和保养维修。

4. 除特殊病例需要会诊外,影像检查在三个工作日发出报告。

5. 严格执行放射性制剂存放制度,妥善保管好放射源及标记物。

6. 放射性药物必须按放射性防护规定使用,必须有二人签名,负责核对药物剂型和剂量后方可投放使用。

7. 放射性药品的使用必须有同位素使用许可证方可使用。

8. 做好登记建档工作,统一保管资料,定期追综、观察。

9. 配合省环境保护厅及市环境卫生管理所进行至少每年一次的辐射环境安全防护现场检查,每三月一次的职业性外照射个人监测检查工作。

核医学科规章制度(最终5篇)

核医学科规章制度(最终5篇)

核医学科规章制度(最终5篇)第一篇:核医学科规章制度核医学科规章制度一、工作制度(一)实行科主任负责制。

健全科室管理系统,加强思想教育,提高诊疗质量,密切与临床科室联系,积极开展医疗、教学工作。

(二)根据医院年度工作要求,结合科室具体情况,制定科室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年终总结,肯定成绩,找出差距,以便改进与提高。

(三)贯彻执行各类各级人员岗位责任制,明确分工。

人员相对固定,适当轮换,以扩大知识面,适应科室工作需要。

议(四)健全科室会议制度。

每周召开科室会议1 1 次,传达院周会内容与要求,安排下周科室工作。

建立定期业务学习制度。

(五)自觉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坚守工作岗位,严格考勤考核。

(六)建立和执行医师接诊制度,其工作任务包括:掌握适应证,填写或补充患者的病史、体检及其他相关检查结果,确定检查项目、部位、方法、放射性药物的品种、剂量;及时处理在检查中出现的问题,显像检查完成后,决定患者可否离去或复查;及时发报告,并安排必要的进一步检查,有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及时请示上级医师或科主任。

(七)加强质量管理,保证检查质量。

检查结果与临床表现不符,应究其原因,必要时应复查。

(八)建立集体阅片制度,必要时与放射、超声科组织联合阅片,不断提高工作质量。

报告书写填写完整,描述准确、客观、结论合理。

(九)加强与其他临床科室联系,不断开展新技术、新项目。

(十)建立不良事件登记表。

(十一)建立病例随访制度。

(十二)建立医疗安全和医疗质量管理活动小组,医疗安全小组每季度或不定期活动一次,医疗质量管理小组每月活动一次。

二、仪器管理、操作、保养和维修制度(一)科室仪器设备应建立帐册,专人负责,做到帐物相符。

(二)每台仪器均应有操作规程,使用时严格按照规定步骤操作。

新来或进修人员在未掌握使用方法前,不得独立操作仪器。

(三)仪器发生故障,应及时联系工程师,尽快维修。

(四)做好“五防”(防寒、防热、防潮、防尘和防火)工作。

核医学科管理规章制度

核医学科管理规章制度

核医学科管理规章制度1. 引言核医学科作为医院中的重要科室之一,致力于运用核技术进行诊断、治疗和研究。

为了确保核医学科的安全、高效运行,制定本管理规章制度,旨在规范核医学科的日常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保障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核医学科的全体医务人员和相关管理人员。

2. 核医学科组织架构及职责2.1 核医学科组织架构核医学科由科主任、副主任和医务人员组成。

科主任负责整个科室的管理和协调,副主任负责协助科主任工作,并根据需要分工负责相关项目。

医务人员包括核医学医师、放射科技师、操作员和相关辅助人员。

2.2 核医学科职责核医学科的主要职责包括: - 核医学诊断:运用放射性同位素进行医学诊断,如放射性核素扫描、功能性核医学影像等。

- 核医学治疗:应用核技术进行各种治疗,如放射性核素治疗、放射性核素介入治疗等。

- 核医学研究:开展各种核医学研究项目,提高科室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水平。

- 仪器设备管理:负责核医学设备的选购、维护、报废等工作,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3. 工作流程3.1 患者接待与登记•核医学科接待患者时,要保持礼貌和友好的态度,了解患者的病情和需求。

•将患者信息录入系统,包括基本信息、病史、过敏史等。

•为患者讲解相应检查或治疗的注意事项和流程。

3.2 检查和治疗操作规范•核医学医师根据患者病情制定相应的检查和治疗方案。

•核医学医师和放射科技师负责仪器的操作,确保检查和治疗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核医学医师和技师要熟悉仪器的日常维护和故障处理,保证设备能正常使用。

3.3 报告撰写与签发•检查结果及时记录并撰写报告,包括检查方法、结果和诊断意见等。

•报告应经过核医学医师的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签发给临床医生。

3.4 信息管理与保密•核医学科应建立信息管理系统,保障患者信息的安全和保密。

•所有医务人员须严格遵守患者隐私政策,并按照规定使用患者信息。

4. 安全与应急措施4.1 辐射安全•核医学医师和技师应了解辐射防护的相关知识,并进行相应的培训和考核。

核医学科管理制度

核医学科管理制度

核医学科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核医学科的管理,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订立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医院核医学科的管理和运行。

第三条:核医学科是本医院的紧要科室,负责核医学相关技术和服务的供应,包含核医学影像诊断、放射性核素治疗等工作。

第四条:核医学科管理的基本原则是安全第一、规范运作、服务患者、质量至上。

第五条:核医学科应遵守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

第二章人员管理第六条:核医学科应设立专业技术人员、医务人员和管理人员岗位。

第七条:核医学科负责人必需具备核医学相关专业知识和管理本领,拥有相应的职称和执业资格。

第八条:核医学科专业技术人员的招聘要求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拥有相应的学历和职业证书。

第九条:医务人员必需经过相关培训和资格考核,具备核医学基本技能和操作规程的掌握。

第十条:核医学科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体检,遵守医院的岗位安全规定和工作制度。

第十一条:核医学科应建立完善的人员考核和绩效评价制度,对人员的工作表现进行定期评估。

第三章资源管理第十二条:核医学科应建立完善的设备、药品和放射性核素管理制度,保证设备功能正常,药品和核素的安全使用。

第十三条:核医学科设备的购置和维护应依照国家相关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执行,定期进行设备检测和维护和修理。

第十四条:核医学科对放射性核素的管理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确保放射性核素的合法采购、使用和储存。

第十五条:核医学科应订立用药和核素的规范使用流程,尽量减少对患者和环境的辐射影响。

第十六条:核医学科药品和核素的采购应依据医院的采购制度进行,做到合理、规范和公平。

第四章诊疗服务第十七条:核医学科应供应准确、可靠、高质量的核医学诊疗服务,确保患者的安全和隐私。

第十八条:核医学科诊疗服务必需遵从医院的临床路径和相关规范,严格患者的信息保密和知情同意原则。

第十九条:核医学科应建立完善的患者档案管理制度,记录患者的相关诊疗信息和操作过程。

医院核医学科管理制度

医院核医学科管理制度

医院核医学科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核医学技术的应用与管理,确保医疗安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中核医学科的设立、运行与管理。

第三条核医学科应当遵循合法、合规、科学、安全的原则,加强放射性同位素和放射性药物的管理,确保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设立核医学科,明确核医学科的职责、任务与工作范围,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设备设施和防护措施,确保核医学技术的正常运行和安全。

第二章医疗机构核医学科设立与运行第五条医疗机构设立核医学科应当符合国家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和医疗机构放射诊疗许可要求,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设备设施和防护措施。

第六条核医学科负责人应当具有核医学专业背景、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和临床经验,负责核医学科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核医学科应当配备与开展的核医学技术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并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和考核,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第八条核医学科应当配备符合国家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和医疗机构放射诊疗许可要求的设备设施,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测,确保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安全。

第九条核医学科应当建立健全放射性同位素和放射性药物的管理制度,包括采购、储存、使用、废弃和处置等环节,确保放射性同位素和放射性药物的安全。

第十条核医学科应当建立健全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制度,包括核医学技术操作规程、医疗安全应急预案、患者隐私保护等,确保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

第十一条核医学科应当加强放射性同位素和放射性药物的防护管理,为从业人员和患者提供必要的防护措施,防止放射性损伤和环境污染。

第三章医疗机构核医学科医疗行为管理第十二条核医学科应当根据患者的病情和医疗需求,合理选择核医学技术,制定个性化的诊断和治疗方案。

第十三条核医学科在开展核医学技术前,应当向患者充分告知检查或治疗的目的、过程、风险和可能的副作用,征得患者或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核医学科规章制度

核医学科规章制度

核医学科规章制度一、引言核医学作为现代医学领域的重要分支,应用放射性核素研究人体结构和功能,以达到诊断、治疗和评估疾病的目的。

为确保核医学科的正常运作,维护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安全,制定并严格执行核医学科规章制度是必要的。

二、管理责任核医学科的管理责任由科室主任承担。

科室主任应负责制定、解释和监督核医学科规章制度的执行。

科室主任还应确保设备设施的良好维护、核医学技术人员的培训和持续教育。

三、人员管理1.核医学技术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背景和持证上岗。

2.核医学技术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和职业行为规范,尊重患者权益,保护患者隐私。

3.核医学技术人员应接受定期的职业健康检查,确保自身健康状况,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保证工作场所的辐射安全。

四、设备和设施管理1.核医学科的设备应经过验收,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2.核医学科的辐射防护设施应符合相关法规要求,进行定期的辐射防护测量和评估。

如果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修复和处理。

五、辐射安全管理1.核医学科应建立辐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放射性核素的采购、储存、使用和废弃物处理等方面。

2.核医学技术人员应依据辐射安全管理制度进行操作,确保放射性核素的安全使用,并密切注意个人辐射剂量监测。

六、患者安全保障1.核医学技术人员应对患者进行详细询问,了解患者的病史和相关禁忌症,确保患者适合进行核医学检查。

2.核医学技术人员应告知患者关于检查的目的、过程和可能的副作用,确保患者具备知情同意。

3.核医学技术人员应确保患者的个人隐私,在检查过程中保护患者的隐私权。

七、应急预案1.核医学科应制定应急预案,以应对突发事件和事故的发生。

2.核医学技术人员应熟悉并掌握应急预案,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有效地响应和处理。

八、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1.核医学科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确保检查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核医学技术人员应定期参加质量控制培训和考核,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技能和服务质量。

核医学安全管理制度

核医学安全管理制度

核医学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医院核医学工作的安全稳定进行,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文件的要求,订立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医院内的核医学科室及相关工作人员,包含核医学设备、放射性药剂管理、核医学诊疗工作等。

第三条医院核医学安全管理应坚持“安全第一、防控为主、全员参加、连续改进”的原则,确保核医学工作安全、科学、规范进行。

第四条核医学安全管理属于医院常态化、体系化管理的一部分,必需与医院其他管理制度相衔接,共同维护全院患者和职工的人身安全和资产安全。

第二章核医学设备管理第五条核医学设备应设置在固定的防护室内,具备辐射安全防护设施,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

第六条核医学设备的安装、调试和维护应严格依照设备操作手册和厂家规定进行,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第七条核医学设备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测和辐射剂量监测,记录相关数据并及时修复设备故障。

核医学设备使用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和认证,持有相应的执业证书,且定期参加培训和考核。

第三章放射性药剂管理第九条医院核医学科室应设立特地的放射性药剂管理岗位,负责放射性药剂的采购、接收、储存、使用和废弃处理等工作。

第十条放射性药剂管理岗位人员应具备相关资质和经验,熟识放射性药剂的性质和使用规范,严格遵从操作流程和安全措施。

第十一条放射性药剂的采购和使用必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保证药剂的质量和安全性。

第十二条放射性药剂应储存在专用的放射性药剂储存仓库中,符合放射性物质的安全标准和存放要求。

第十三条放射性药剂的使用应严格依照医嘱,遵从正确的用药剂量和剂型,避开用药错误和过量使用。

第十四条废弃的放射性药剂必需依照国家和医院相关规定进行处理,避开环境污染和人身损害。

第四章核医学诊疗工作管理第十五条核医学诊疗工作必需依照医疗质量管理的要求进行,确保患者的诊断准确度和治疗效果。

核医学科室应建立健全的患者信息管理制度,保护患者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

第十七条核医学诊疗工作必需有主治医师负责,并与其他相关科室进行协作,确保诊断结果的准确性和综合性。

核医学科工作管理制度

核医学科工作管理制度

核医学科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核医学科工作,保障患者安全和医院的正常运营,订立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医院核医学科是指负责核医学诊断、治疗和研究的专业科室,属于医院的紧要构成部分。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医院核医学科工作以及与核医学检查、治疗和研究相关的各项活动。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医院核医学科应设立科室负责人,负责核医学科的日常管理和工作。

科室负责人必需具备核医学专业背景和相关管理经验。

第五条医院核医学科应建立科学合理的工作制度,确保工作有序进行。

工作制度应包含科室例会、工作布置、人员考勤、技术培训等内容。

第六条医院核医学科应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和学术沟通,提升技术水平。

培训内容可包含新技术新方法的学习、质量掌控要求的培训等。

第七条医院核医学科应与其他科室和部门保持良好的沟通与合作,确保患者的综合治疗效果。

在与其他科室和部门进行合作时,应明确责任分工和沟通要求。

第八条医院核医学科应建立完善的设备管理制度,保障核医学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维护。

设备管理制度应包含设备维护、设备保养、设备更新等内容。

第三章检查与治疗管理第九条医院核医学科应确保核医学检查和治疗的质量和安全。

核医学检查和治疗应严格依照医学伦理和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确保患者权益。

第十条医院核医学科应建立合理的患者信息管理制度,保护患者隐私和信息安全。

患者信息管理制度应包含患者信息手记、存储、传输和使用等方面的规定。

第十一条医院核医学科应建立标准化的检查和治疗操作规程,确保操作的准确性和可追溯性。

操作规程应明确检查和治疗的步骤、要求和注意事项。

第十二条医院核医学科应定期对检查和治疗设备进行质量掌控,确保设备的精度和可靠性。

质量掌控内容应包含设备校准、质量保证和质量评估等方面。

第十三条医院核医学科应建立不良事件报告和处理制度,及时报告和处理核医学检查和治疗中的不良事件。

不良事件应分级报告并进行调查和处理。

第十四条医院核医学科应建立放射防护管理制度,确保医务人员和患者的辐射安全。

核医学科规章制度

核医学科规章制度

核医学科规章制度核医学科规章制度一、工作制度(一)实行科主任负责制。

健全科室管理系统,加强思想教育,提高诊疗质量,密切与临床科室联系,积极开展医疗、教学工作。

(二)根据医院年度工作要求,结合科室具体情况,制定科室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年终总结,肯定成绩,找出差距,以便改进与提高。

(三)贯彻执行各类各级人员岗位责任制,明确分工。

人员相对固定,适当轮换,以扩大知识面,适应科室工作需要。

议(四)健全科室会议制度。

每周召开科室会议 1 1 次,传达院周会内容与要求,安排下周科室工作。

建立定期业务学习制度。

(五)自觉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坚守工作岗位,严格考勤考核。

(六)建立和执行医师接诊制度,其工作任务包括:掌握适应证,填写或补充患者的病史、体检及其他相关检查结果,确定检查项目、部位、方法、放射性药物的品种、剂量;及时处理在检查中出现的问题,显像检查完成后,决定患者可否离去或复查;及时发报告,并安排必要的进一步检查,有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及时请示上级医师或科主任。

(七)加强质量管理,保证检查质量。

检查结果与临床表现不符,应究其原因,必要时应复查。

(八)建立集体阅片制度,必要时与放射、超声科组织联合阅片,不断提高工作质量。

报告书写填写完整,描述准确、客观、结论合理。

(九)加强与其他临床科室联系,不断开展新技术、新项目。

(十)建立不良事件登记表。

(十一)建立病例随访制度。

(十二)建立医疗安全和医疗质量管理活动小组,医疗安全小组每季度或不定期活动一次,医疗质量管理小组每月活动一次。

二、仪器管理、操作、保养和维修制度(一)科室仪器设备应建立帐册,专人负责,做到帐物相符。

(二)每台仪器均应有操作规程,使用时严格按照规定步骤操作。

新来或进修人员在未掌握使用方法前,不得独立操作仪器。

(三)仪器发生故障,应及时联系工程师,尽快维修。

(四)做好“五防”(防寒、防热、防潮、防尘和防火)工作。

(五)每周清洁仪器外壳,保持仪器清洁。

2024年医院核医学科管理制度(二篇)

2024年医院核医学科管理制度(二篇)

2024年医院核医学科管理制度关于核医学实验与临床应用中的防护规定及重症医学科感染管理制度的严谨表述如下:一、核医学实验与临床应用防护规定1. 核素操作安全3h、14c及125i等核素的放免药盒操作可在常规化学实验室进行,无需额外防护设施。

工作人员操作完成后,须执行手部清洁及表面污染监测流程。

若监测结果显示污染水平超出既定导出限值(参照____a补充文件),应立即采取去污措施。

自控制区移出任何物品前,均须进行表面污染水平监测,确保无超标物品被带出控制区域。

2. 临床核医学诊断防护诊断场所布局应优化工作流程,如放射性贮存室、给药室、候诊室、检查室依次排列,并严格限制非相关人员通行。

给药室与检查室应保持独立,必要时在检查室内给药需配备相应防护设施。

候诊室应邻近给药室与检查室,并配备专用卫生设施。

仅用于诊断目的的放射性核素受检者,在手术过程中无需特殊防护措施。

3. 临床核医学治疗防护使用治疗量γ放射体药物的区域应划定为控制区,病人床边____米处或单人病房作为临时控制区,入口设放射性标志,限制非医护人员及病人随意出入。

配药室应靠近病房,以减少放射性物质及治疗病人的非必要移动。

根据放射性核素种类、活度等因素,合理确定病房位置及其防护结构厚度,采取必要屏蔽措施,限制工作人员长时间逗留。

治疗病人应使用专用卫生设施,被服及个人用品需经去污及辐射监测后方可常规处理。

使用过的放射性医疗废弃物应按规范处理。

接受131i治疗的患者出院时,其体内放射性活度不得超过1.1×10^9 Bq。

对近期接受放射性治疗的病人进行外科手术时,应遵循特定原则以降低辐射风险。

病人死后尸体的处理亦需遵循相关规定,确保放射性水平符合安全标准。

4. 患者防护原则是否采用放射性核素治疗需全面权衡疾病风险与辐射损伤风险,对儿童及育龄妇女尤需谨慎。

孕妇一般禁用放射性核素治疗,特殊情况下需考虑终止妊娠。

治疗剂量设计需根据治疗特点及临床需求逐例制定。

核医学科(室)组建及其规章制度

核医学科(室)组建及其规章制度

核医学科(室)组建及其规章制度核医学是一门应用放射性同位素技术的医学学科,通过核素的放射性衰变特性,对人体进行诊断和治疗。

为了确保核医学科(室)的正常运行以及安全可靠,建立一套规章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将讨论核医学科(室)的组建和相关规章制度。

一、核医学科(室)组建的必要性核医学作为一门特殊的医学学科,其在医疗领域的作用日益凸显。

组建核医学科(室)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必要性:1. 提供核医学技术支持:核医学技术在疾病的早期诊断和治疗中起着重要的作用,能够提供精准的诊断结果和有效的治疗方案。

2. 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性:核医学科(室)的设立能够提供标准化的操作规范,确保各项工作按照规程进行,减少操作人员和患者的暴露风险。

3. 提升医院科技水平:核医学技术的发展带动了医院的科技水平提升,吸引了优秀人才的加入,促进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二、核医学科(室)组建的要素1. 专业人员:核医学科(室)的组建需要有一支专业的团队,包括核医学技术师、放射科医师、放射肿瘤学医师等,他们应具备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2. 资金和设备:核医学科(室)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来购置核素、放射性同位素仪器设备等,并确保其正常运行和维护。

3. 空间和安全防护:核医学科(室)应有符合标准要求的空间布局,设有防护措施,确保工作区域的安全性和环境的放射性防护。

三、核医学科(室)的规章制度为了确保核医学科(室)的安全性和工作效率,需要建立一套规章制度来规范各项工作。

以下是一些可能包括的规章制度:1. 核素管理制度:对核素的购买、接收、存储、使用、报废等环节进行详细的管理规定,确保核素的安全使用和防止核素的外泄。

2. 辐射安全管理制度:对核医学科(室)的辐射安全进行科学的评估,制定应急预案,确保核医学科(室)人员的安全。

3. 诊疗操作规范:制定核医学技术操作规范,包括患者接待、诊疗流程、操作技术等,确保各项操作的一致性和准确性。

4. 质量控制制度:建立核医学质量管理制度,进行日常质量控制,定期校准和保养设备,确保诊断和治疗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核医学科规章制度

核医学科规章制度

核医学科规章制度一、引言核医学是一门应用放射性同位素技术,结合生物医学,实施疾病诊断、治疗和研究的学科。

为了确保核医学科的安全和正常运作,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

本文档详细介绍了核医学科规章制度的内容和要求。

二、核医学科组织架构核医学科组织架构包括核医学科主任、副主任、技术人员和辅助人员。

核医学科主任负责科室的工作安排和管理,副主任负责协助主任工作。

技术人员包括核医学科医师和技术员,他们负责核医学检查和操作设备。

辅助人员包括护士和行政人员,他们协助医师和技术员的工作。

三、工作流程核医学科工作流程主要包括病人接待、检查准备、放射性同位素操作、图像采集和结果分析。

具体步骤如下:1.病人接待:核医学科医师与病人进行初步沟通,了解病情和需要进行的检查。

2.检查准备:医师根据需求给予病人相应的准备指示,包括饮食、服药和禁食等。

3.放射性同位素操作:技术人员按照医师的要求制备放射性同位素,对病人进行注射或口服。

4.图像采集:技术人员使用核医学设备对病人进行拍摄或扫描,获得相关图像和数据。

5.结果分析:医师根据图像和数据进行分析,制定诊断结果和治疗方案。

四、设备管理为了保证核医学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制定了以下设备管理规章制度:1.设备维护:定期进行设备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工作和良好状态。

2.设备检查:定期检查设备的性能和功能,发现问题及时进行修复或更换。

3.设备操作:技术人员必须熟悉设备的操作手册,按照规定的步骤操作设备。

4.设备记录:每次使用设备都需要填写使用记录,包括使用时间、操作步骤和病人信息。

五、辐射安全核医学科涉及辐射操作,为了保护工作人员和病人的健康,制定了以下辐射安全规章制度:1.辐射监测:对工作人员的辐射剂量进行定期监测,确保不超过安全限值。

2.个人防护:工作人员必须佩戴防护设备,如铅衣、眼镜和手套等,减少辐射暴露。

3.辐射区域控制:对辐射区域进行标识和限制,确保无关人员不进入辐射区域。

核医学科工作制度(5篇)

核医学科工作制度(5篇)

核医学科工作制度1、凡需放射性核素检查、治疗的病员,由临床科医师填写申请单,严格掌握适应症和禁忌症,详细介绍病情,办理预约手续。

做好登记,定期追踪观察。

2、核医学仪器的使用、药品的分装、投药,均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防止造成污染和差错事故。

3、病员使用放射性核素前,应有严格患者识别规范,要核对品种、剂量、用法,准确无误后在实验室内使用。

4、按操作规程经常对机器进行清洁、保养和校正,并进行记录。

5、严格执行放射性核素制剂的有关管理规定。

放射性核素应有专人保管。

建立并执行来药登记、核实制度,存放于专用储藏室内。

设立专用登记本,定期清点,严格交接手续,如有疑问,应马上报告科主任进行清查。

6、对防护用具、放射性废物及被污染的一切物品,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妥善管理和处置,并有应急处理的预案。

7、每天由上级医师主持的集体读片制,确保诊断质量,经常研究诊断技术,解决疑难问题,不断提高工作质量。

8、按规定的时限,由执业医师按规范书写诊断报告,核医学诊断要密切结合临床。

9、进修或实习医师应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工作,不得独立执业。

核医学科工作制度(2)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工作时间:核医学科一般是24小时连续工作的,因为核医学检查和治疗需要密切监测患者的病情和反应,因此医生和技术人员需要配合轮班制度,确保每时每刻都有人在岗。

2. 值班制度:核医学科一般会安排医生和技术人员轮流值班,以保证随时可以进行核医学检查和治疗。

值班期间,医生和技术人员需要留在医院内,以便能够迅速应对紧急情况。

3. 福利待遇:核医学科是一项高风险的工作,因此一般会提供较高的薪水和其他福利待遇,以吸引和留住优秀的医生和技术人员。

此外,医生和技术人员也可以享受到其他普通员工的福利,例如医疗保险、养老金等。

4. 培训和进修:由于核医学是一门专业性较强的学科,医生和技术人员需要不断学习和更新知识,以保持专业水平。

因此,医院一般会提供培训和进修机会,让核医学科的工作人员能够接受最新的知识和技术。

核医学科工作制度范文(三篇)

核医学科工作制度范文(三篇)

核医学科工作制度范文一、概述核医学科作为医院中重要的影像学科之一,负责进行核医学相关的诊断、治疗及研究工作。

为了规范核医学科的日常工作,保证工作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工作职责1. 核医学科负责执行核医学影像学检查和治疗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正电子发射计算机断层成像(PET/CT)、放射性核素显像(SPECT)、甲状腺扫描等;2. 核医学科负责核医学相关临床诊断的评估和解读;3. 核医学科负责与其他科室进行合作,为患者提供高质量医疗服务;4. 核医学科负责临床核医学技术的研究及学术交流;5. 核医学科负责管理辐射安全及放射性物质的管理,确保医院的辐射安全。

三、工作流程1. 病患接待:核医学科负责安排接待病患并进行初步评估;2. 检查安排:核医学科根据病患情况和医嘱安排相应的核医学检查,确保检查按时进行;3. 检查执行:由核医学科医师和技术人员共同完成核医学检查,确保操作规范和准确性;4. 影像解读:核医学科医师对影像进行解读,并根据病患情况提供相应的诊断意见;5. 报告发放:核医学科负责编写并发送相应的检查报告;6. 数据管理:核医学科负责归档相关影像资料和数据,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安全性;7. 故障处理:核医学科负责处理设备故障,并及时报告维修。

四、设备及设施管理1. 设备运行:核医学科负责保障核医学设备的正常运行,并进行必要的日常检修和维护;2. 设备维护记录:核医学科负责记录设备的维护情况和维修记录,建立设备档案;3. 辐射安全:核医学科负责对设备进行辐射安全防护,保证医护人员及患者的安全;4. 质量控制:核医学科负责实施设备质量控制,定期进行质量保证检测和校准。

五、辐射安全管理1. 辐射防护措施:核医学科负责制定辐射防护措施并进行培训,确保医护人员正确使用辐射防护设备;2. 辐射安全培训:核医学科负责组织医护人员进行辐射安全培训,确保操作人员具备必要的辐射安全知识;3. 辐射监测:核医学科负责对辐射场所进行辐射监测,确保辐射水平符合国家标准;4. 辐射事故应急预案:核医学科配合医院制定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并进行应急演练,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正确应对。

核医学科规章制度汇编

核医学科规章制度汇编

核医学科规章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核医学科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医院规章制度,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核医学科是医院的临床部门,主要从事核素诊疗、核素治疗和核医学影像学检查等工作。

第三条核医学科遵循“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宗旨,确保服务质量和安全,遵守医疗伦理规范。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四条核医学科设有科主任一名,由医院领导任命,负责科室管理和业务发展工作。

第五条核医学科设有技术负责人、质控负责人等,各负相应责任,协助科主任完成科室管理工作。

第六条核医学科管理机构应建立科室例会制度,定期召开例会,及时沟通工作情况,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第三章服务对象第七条核医学科服务对象为医院门诊患者、住院患者以及外来患者,为其提供核医学诊断、治疗服务。

第八条核医学科应加强与其他科室的沟通与协作,实现多学科、全程化医疗模式,提供更全面的服务。

第四章临床诊疗第九条核医学科应遵循医疗质量管理规范,确保临床诊疗过程符合标准操作流程。

第十条核医学科医师应具备相关资质证书,严格执行诊疗操作规范,确保患者安全。

第十一条核医学科应定期开展医疗质量评估,对临床诊疗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

第五章设备管理第十二条核医学科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定期进行设备检测和维护,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第十三条核医学科设备使用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掌握设备使用方法,保证设备操作准确。

第十四条核医学科应建立设备台账,定期更新设备信息,及时淘汰老化设备,保持技术先进性。

第六章安全管理第十五条核医学科应建立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做好放射性物质和辐射防护工作,确保环境安全。

第十六条核医学科应加强放射性废物管理,按照规定进行处理,做到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

第十七条核医学科应建立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确保患者和医护人员安全。

第七章质量管理第十八条核医学科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开展内审和外审工作,不断完善管理水平。

医院核医学科工作制度

医院核医学科工作制度

医院核医学科工作制度
一、各级医护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脱岗。

二、配药及注射过程中严格执行无菌操作及三查七对制度。

三、服务行为符合文明规范的要求,与人沟通时使用礼貌用语、热情、及时、准确解决患者的问题及需要。

四、各项操作需要履行告知制度,对新技术、新业务、自费项目、创伤操作等履行知情告知义务。

五、做到首问负责制,对不明白、不了解的问题不能推委、要询问专业人士搞清楚后再告知患者。

六、抢救车要定期检查,保证处于完好备用状态,熟练掌握各种抢救仪器的使用方法。

七、保持科室内整洁卫生、物品放置合理有序。

八、做好放射防护工作,避免公众受到不必要的照射。

九、如出现差错或事故按照规定及时上报有关科室,并做出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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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医学检查和治疗服务控制程序1.目的保证核医学诊断治疗工作按规定方法和程序在受控状态下进行,确保操作规范、结果可靠。

2.范围本程序适用于核医学专业诊断和治疗各环节工作的控制。

3.职责3.1临床科室医师和核医学门诊医生负责核医学检查和治疗的申请。

3.2核医学医师负责核医学检查和治疗的认定和接诊。

3.3核医学工作人员依据各自职责并按照有关规程进行相应诊疗技术操作。

3.4核医学医师负责核医学检查的结果回报及咨询,根据适应症确定治疗方案,并随时接受咨询。

3.5核医学工作人员的一切工作均应严格执行核医学科工作制度。

4.工作程序4.1核医学检查治疗的准备工作。

4.1. 1核医学检查和治疗的认定和预约。

a.核医学实行正常工作时间8小时开诊,检查完毕后即发放诊断报告。

b.核医学的各项检查必须由临床医师或核医学门诊医师按规定认真填写《核医学检查申请单》,申请单需经核医学医师认定后,即可对病人进行检查或酌情进行预约,检查时进行详细的登记,包括姓名、年龄、门诊或住院号、所用同位素种类、剂量、批号,并要由检查者签名。

c.对于进行核医学治疗的患者,由核医学医师接诊后进行临床体检,填写所需的其它检查项目申请单,嘱咐患者到相应的科室完成检查,建立门诊病历,包括病史,体检,检查记录,诊断,治疗方案,治疗用同位素名称、剂量及辅助治疗方案。

4.1.2核医学检查和治疗前的准备a.上岗工作人员资格的确定必须经过相关专业的培训和科内的帮带教培训,同时必须持有上岗证书b.认真核对核医学检查和治疗项目,确定所用同位素种类及剂量。

c.向患者讲清楚可能的治疗效果,中间可能出现的反应和注意事项。

4.2核医学检查和治疗的操作4.2.1依据《开放性放射源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同位素的抽取,给患者服用或注射。

4.2.2依据核医学科(室)常规技术操作规程进行检查和治疗。

4.2.3检查注意事项a.工作人员每次操作,必须集中精力,严格执行各项相关操作规程。

b.工作人员对老幼、重症、残疾患者应给予特殊照顾,检查过程中动作要轻柔、迅速,尽量减少患者的不适,帮助患者上下检查台,主动告之患者何时就诊看结果和定期复诊。

c.工作人员在检查治疗完成后应当注重嘱咐患者相关放射防护和排泄物的处理方法,避免亲属不必要的辐射或放射性的污染。

d.若出现放射性药品不良反应,严格执行《放射性药品不良反应的紧急处理措施和登记报告制度》e.注射放射性同位素时要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执行《医院感染管理程序〉》4.3核医学检查完成后结果回报工作和治疗患者的定期随访工作4.3.1核医学检查结束后,应由核医学医师即刻填写或在计算机上打印核医学检查报告,完成后即刻交于被检患者或其家属。

4.3.2核医学治疗项目结束后,核医学医生应详细嘱咐患者定期复查,对于在疗程期间定期来核医学科进行治疗的患者,核医学医生要随时进行对病情的观察并记录。

4.3.3核医学工作人员检查过程中获得的资料,要认真保存,这样,有利于病人随访、复查、会诊,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履行借阅手续。

5.相关文件5.1《核医学科各项工作制度》5.2《核医学科各级各类人员职责》5.3《核医学科常规技术操作规程》6.质量记录6.1《核医学检查登记本》6.2《核医学治疗门诊病历》6.3《核医学科放射性同位素出入库登记本》核医学科(室)的主要规章制度工作制度1.实行科主任负责制。

健全科室管理系统,加强思想教育,改善服务态度,提高诊疗质量,密切与临床科室联系,积极开展医疗、教学、科研和培干工作。

2.根据医院年度工作要求,结合科室具体情况,制定科室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定期检查。

年终总结,肯定成绩,找出差距,以便改进与提高。

3.贯彻执行各类各级人员岗位责任制,明确分工。

人员相对固定,适当轮换,以扩大知识面,适应科室工作需要,保证诊疗质量。

4.健全科室会议制度。

每周召开科室会议1次,传达院周会内容与要求,小结本周科室工作,研究和安排下周科室工作。

建立定期业务学习制度。

5.自觉遵守医院各项规则制度,坚守工作岗位,严格考勤考核。

6.根据工作需要和技术条件,可设核医学专科门诊和专家门诊,安排高级职称医师或有一定经验的医师担任门诊诊治工作。

对患者检查要认真,病历书写简明扼要,符合规范。

关心患者,态度和蔼、耐心。

7.建立和执行医师接诊制度,其工作任务包括:掌握适应证,填写或补充患者的病史、体检及其他有关特殊检查结果,确定检查项目、部位、方法、放射性药物的品种、剂量;及时处理在检查中出现的问题,显像检查完成后,决定患者可否离去或复查;及时发报告,并安排必要的进一步检查,有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及时请示上级医师或科主任等。

8.根据工作需要,可设核素治疗病房。

病房应保持整齐清洁,非住院患者不得进入病房。

患者服用放射性核素后,须在专用厕所大小便,不得随意走出病房。

病历应完整,记载内容准确。

住院医师对所管患者每日至少查房2次。

出院时,应向患者详细交代有关事宜。

9.加强质量管理,保证检查质量。

检查结果与临床表现不符,应研究其原因,必要时应复查。

10.建立集体阅片制度,必要时与放射、超声科组织联合阅片,研究诊断和检查技术,解决疑难问题,不断提高工作质量。

报告书写填写完整,叙述准确、客观、结论合理。

11.加强与其他临床科室联系,不断开展新项目、新技术,及时总结工作经验。

12.物品管理应指定专人负责,合理使用。

13.建立差错事故登记制度。

14.建立病例随访制度。

15.建立医疗安全和医疗质量管理活动小组,医疗安全小组每季度或不定期活动一次,医疗质量管理小组每月活动一次。

16.核医学科执行夜间值班制度,进行急诊检验工作,做好安全保卫和交接班工作。

仪器管理、操作、保养和维修制度1.科室仪器设备应建立帐册,专人负责,做到帐物相符。

2.每台仪器均应有操作规程,使用时严格按照规定步骤操作。

新来或进修人员在未掌握使用方法前,不是独立操作仪器。

贵重仪器应专人使用,指定专人负责仪器的保养工作。

3.建立仪器技术档案(使用说明书、线路图、故障及维修记录)。

4.仪器发生故障,应及时报告维修人员,尽快修理。

5.做好“五防”(防寒、防热、防潮、防尘和防火)工作。

6.每日清洁仪器外壳,保持仪器清洁。

7.每3个月清除机内积尘1次,做到定期保养。

8.在非空调室内,高温季节开机时间不得过长,如工作需要,应采取散热措施,必要时可停机散热后在继续使用。

9.SPECT室应保持恒温(温度范围可定在18~25C),温度梯度不超过3C/h ,相对湿度范围为20%~80%10.检查结束后,必须认真搞好室内整洁工作。

11.未经科室批准,仪器设备不得外借。

12.有计划地做好仪器设备更新工作。

放射性核素的订购、领取、保管、使用制度1.国家规定订购与使用放射性核素实行许可证制度。

应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在规定允许使用量范围内,制定年度订购计划。

2.放射性核素及放射免疫分析试剂盒应有专人领取和保管,到货后迅速取回,及时登记,妥善保存,防止丢失或变性。

3.使用时将放射性核素移入专用铅罐内,盖上铅盖,贴妥标签,注明放射性核素种类、放射性浓度及日期,出厂说明书妥加保存,以备查对。

4.99m Tc和131m n发生器按规定步骤与要求安装,质量检测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

5.标记及注射放射性药物时应严格核对,防止发生差错。

应定期质控检查,如需要可随时检测。

6.放射免疫分析试剂盒不符合质控指标者不得使用,以保证检测结果准确可靠。

7.放射性核素到货后,应及时通知患者检查或治疗,以减少浪费。

8.放射性核素空容器应固定地点集中存放和按规定退回生产厂家。

查对制度1.申请单接受检查时,做到三查(查清申请单填写是否符合规范、查临床诊断及检查项目的是否清楚、查是否已交费)。

2.收集检测标本时,除做到上述三查外,还应检查样品是否符合检测要求。

3.放射免疫分析时,检查试剂盒种类是否相符,有无超过有效期。

4.标记放射性药物时,要查药物种类是否与检查目的相符,查注射放射性药物的剂量是否符合检查要求,查注射方法是否符合检查目的。

5.查对检查报告是否符合规定,图片与报告是否一致,SPEC■报告有无主治医师以上人员审签。

6.放射性核素治疗剂量必须经两人计算及核对。

资料管理制度1.检查申请单项目应填写齐全。

检查结束后,申请单应保留存档。

2.患者应用药物种类、药物标记质量、给药剂量、检查时间以及仪器条件应详细记录3.各种检查登记簿应保持整洁,项目填写齐全,及时更换,妥善保存。

4.X线片、软盘及磁带按规定地点存放。

借阅照片应办理借片手续,经借医师签名,按期归还。

5.供教学示教的特殊病例图片应另行存放,应在登记簿上注明,以便查对。

6.加强随访工作,有手术、病理对照结果者,应及时在登记簿注明。

7.建立主要病种随访制度,由医师负责随访,填写随访登记卡片、统计报告与疾病诊断符合率。

安全管理制度1.工作人员妥善保管科室大门及房门钥匙,防止丢失,一旦不慎遗失,应及时报告,并作应急处理。

2.科室设有病房者,在大量放射性核素治疗的患者住院治疗期间,每日应有专人值班,病房内不得接待非住院患者,不得会客。

3.工作人员下班前必须检查仪器、水、电、煤气及关窗锁门。

全科(室)人员应熟知总电源开关位置,灭火器置于醒目地点,工作人员应熟练掌握灭火器的使用方法。

4.非工作需要,在科室内不得使用电炉。

5.室内无人时,工作人员应随手关门,高活性区(室)闲人不得入内。

6.放射性核素及放射免疫试剂应有专人负责妥善保管,不得遗失。

7.未经科室同意,本科工作人员不得在科室留宿。

8.提高警惕,发现非本科(室)就诊人员应及时查问,发生重大事故应及时向领导汇报。

9.专人负责安全管理,应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改进。

消毒隔离制度1.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防止交叉感染,制备和操作注射用放射性药物时,应佩戴口罩及工作衣、帽。

2.器械要定期消毒和更换,保证消毒液的有效浓度。

3.传染病及可疑传染病患者检查后,应立即更换检查床单,有关物品要严密消毒。

4.通风橱要保持整齐清洁,定期用紫外线消毒。

5.接受放射性核素治疗和检查的患者,必须使用专用厕所,严禁随地吐痰,污染地面。

6.带有放射性的器具和一次性用品按放射卫生防护要求妥善处理,防治污染环境。

清洁卫生制度1.核医学科(室)是开放型放射性工作场所,又是电子仪器比较集中的科室,应重视科室清洁卫生工作。

2.科室应经常保持整齐清洁,墙壁不得随意张贴,物品用后归还原处。

3.科室清洁工作应由专人负责,具体实施办法视单位实际情况决定。

4.每日上下午各清扫1次,并定期组织进行清洁卫生,集中处理仪器清洁、室内外清扫、物品换洗等事宜,结束时应有检查。

5.毛巾每日换洗1次,其他布类物品每周换洗2次,遇有特殊情况随时更换。

6.进入贵重仪器检查室(SPEC室、PET室、r照相机室及药物制备室等)时,应换穿工作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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