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企业劳动合同完整版含保密条款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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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法人(负责人):注册地址:乙方:性别:出生年月:民族:□□□□□□□□□□□□□□□□□□身份证号码:文化程度:专业:现个人住址:户口所在地:省市_______县(区) ________ 乡镇(街道)联系电话:邮编: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有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劳动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一、劳动合同期限第一条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劳动合同期限:1、固定期限:本合同自年月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见习期至年月日止)于年月日终止,共年。 2、无固定期限:本合同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其中试用期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从事岗位(职位、工种)的工作。第三条乙方工作应达到胜任本职工作,按时完成任务,不断学习,自我提升,按时通过甲方定期的综合素质考核与专业技术考核标准。第四条乙方工作地点在。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五条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工时制:- 1 -

1、甲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之规定,执行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的工时制度,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1日。

2、因工作需要执行不定时工时制的,在保证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务的情况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第六条乙方享受国家法定的节日、公休假及婚丧、计划生育、女职工劳动保护等有薪假期。四、劳动

报酬第七条在合同期内,甲方每月10 日前以法定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节假日顺延),月工资不低于市最低工资标准(含保险统筹个人部分)。甲方愿根据企业经营发展的情况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资水平。第八条甲方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为按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五、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第九条甲乙双方按国家有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甲方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手续。第十条乙方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的待遇按国家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第十一条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有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甲方按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支付乙方病假工资。第十二条女职工享受国家规定的有关孕期、产期及哺乳期等保险福利待遇(按国家生育险规定执行)。第十三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养老、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第十四条甲方应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卫生健康的规定为乙方- 2 -

提供必要的劳动工具及安全卫生和劳动保护设施,制定操作规程、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保障乙方的安全与健康。第十五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的教育。七、劳动纪律第十六条甲方根据工作需要,依法制定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甲方有权根据规章制度进行处理,直至解除本合同。第十七条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遵守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遵守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和

各项操作规程;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维护甲方的利益。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职业技能。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应变更劳动合同并采用书面形式:1、双方协商一致的;2、订立本劳动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3、订立本劳动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发生变化的。第十九条当事人依据第十八要第2项的约定,一方要求变更合同的,应将变更要求书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应在15日内(含15日)书面答复对方;15日内未答复的视为不同意变更本合同。第二十条经双方协商一致,本劳动合同可以解除。第二十一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长期旷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

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声誉、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 - 4

、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或个人建立劳务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本合同无效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本合同: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或者不符合国家和本省市从事有关行业、工种岗位资格规定,甲方无法另行安排工作的;3、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4、在企业改革中,因自身原因(如工作消极,在绩效考核中连续两个月处于末位或一年内三个月处于末位的等)导致调整岗位没有团队愿意接收而待岗满一个月的;

5、在合同有效期内多次未能通过公司规定的综合考核及专业考核,经过限期学习提高仍未能通过考核的; 6

、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第二十三条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日向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全体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2、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的;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本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4、其他因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 4 -

履行的。第二十四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之规定解除本合同: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2、在甲方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达到国家规定的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4、女职工在孕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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