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杭州市《业主大会表决票》等20个示范文本

合集下载

(完整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示范文本

(完整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示范文本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小区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规范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议事活动,根据《物权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建设部《业主大会规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业主大会是物业小区内全体业主组成的议事机构,依法管理、决策小区内共有事权。

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

第三条业主大会的决定对物业管理小区内的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

第四条业主大会由物业管理小区内的全体业主组成,一个物业管理小区只能成立一个业主大会。

业主大会应当设立业主委员会作为执行机构。

业主大会自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之日起成立。

第五条小区300户及以上的可采用代表大会制,代表以单体楼或单元为单位,每位代表须经所代表的业主过半数的面积及人数同意,代表所代表的全部面积及人数行使表决权。

第二章业主大会成立程序第六条成立首次业主大会提议。

召开业主大会的提议有如下情形:(一)业主委员会成立前,由业主代表组成筹备组,筹备组作为召集人提议召开业主大会。

(二)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由业主委员会作为召集人提议召开业主大会。

(三)20%以上的业主提议,向全体业主发出召开首次业主大会的的倡议,第七条大会筹备工作。

筹备组按照《物业管理首次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程序》作好开会前的准备工作。

根据业主的提议,草拟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业主公约,制定选票、核实业主情况,并将组织召开业主大会的会议通知和有关材料告知所在街道办事处,区、县级市国土房管局。

第八条发布公告。

业主大会召开会议前15日筹备组应当将召开会议的内容以书面形式向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公告。

住宅小区的业主大会会议,应当同时告知所在街道办事处,区、县级市国土房管局。

第九条征询意见。

筹备组发放征询意见表和选票,将业主大会议事内容书面征询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意见。

业主或者委托代理人填写征询意见表和选票,并签名有效。

第十条回收统计意见。

筹备组通过投票箱、上门或寄挂号信回收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意见,进行综合意见或统计票数,进行表决(可邀请所在街道办见证)。

业主大会筹备及运作常用文件(示范范本)

业主大会筹备及运作常用文件(示范范本)

使用说明1、本《业主大会筹备及运作常用文件》为示范文本,使用时可结合当地政策法规及项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

2、若当地政府要求使用当地示范文本,可参考本示范文本对当地示范文本进行必要调整后使用当地示范文本。

3、本示范文本中空格部位及其他选择内容应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内容确定后,其余空格或选项应全部删除。

4、本示范文本中蓝色楷体字均为提示内容,在正式成文时应删除。

5、本示范文本的页眉为公司内部制度文件的编码及版本信息,在正式成文时应删除。

6、在使用本示范文本时如有任何疑问,可向本部法务专员、住宅项目运营中心咨询。

关于成立市区小区业主大会的申请街道办事处:小区位于,由公司开发建设,总建筑面积平方米,自年月日开始交付使用,目前已交付的专有部分面积平方米,已超过建筑物总面积的50%。

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住建设《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已具备成立业主大会的法定条件。

为加强小区业主自治,促进社区的和谐、繁荣和稳定,特申请筹备成立小区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敬请街道办事处给予相关指导和协助。

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特此申请小区业主年月日附件:业主联名申请表市区小区成立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的公告尊敬的小区全体业主:年月日,我处收到你小区建设单位(业主)关于成立业主大会的书面报告(申请)。

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住建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的有关规定,你小区总建筑面积平方米,目前已交付的专有部分面积平方米,已超过建筑物总面积的50%,符合成立业主大会的法定条件。

经研究决定,拟成立你小区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筹备组由名成员组成,其中业主代表不少于人。

业主代表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依法履行业主义务;2、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3、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4、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二、业主代表采取由业主自荐、联名推荐的方式产生。

联名推荐时每10名业主可以联名推荐一名业主代表,但同一业主只能联名推荐一次。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示范文本范文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示范文本范文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制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规定,制定本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一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本业主大会名称及其执行机构议事活动用房业主大会名称:格林威治酒店式公寓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议事活动用房座落:格林威治写字楼7楼F室第三条业主大会宗旨本业主大会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依法、依本建筑区划管理规约和本规则规约履行相应的职责。

第四条与相关部门和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关系本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自觉接受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下同)和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依法履行职责,规范运作。

本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积极配合居民委员会依法履行自治管理职责,支持居民委员会开展工作,并接受其指导和监督。

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共同做好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社会治安等相关工作。

在建筑区划内,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积极配合物业所在地社区居民委员会依法履行资质管理职责,并支持社区居民委员会作开展工作,并接受其指导和监督。

本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应当主动告知物业所在地社区居民委员会,并认真听取社区居民委员的建议。

本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在日常运作中遇到矛盾纠纷时,各业主同意提交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民委员会进行协调解决。

第二章业主大会第五条业主大会的组成和设立本业主大会由本建筑区划内全体业主组成。

一、本业主大会名称:业主委员会办公地址:二、物业类型:住宅□非住宅□三、物业管理区域概况:(一)项目名称:(二)占地面积:(三)总幢数:(四)建筑物总面积:其中:住宅平方米,非住宅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平方米,人防工程、车库、车位、摊位等特定空间平方米,其他共用建筑平方米。

建筑物总面积:平方米(不含按照规划建设的人防工程、车库、车位、摊位等特定空间平方米)。

第二章业主大会第六条本业主大会决定内容:(一)制定、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选举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三)确定或者变更物业管理方式、服务事项、服务标准和收费方案;(四)选聘、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不再接受物业服务企业事实服务;(五)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六)申请改建、重建建筑物及附属设施;(七)改变共有部分用途;(八)利用共有部分进行经营以及所得收益的分配、使用与管理;(九)对业主违反物业管理相关规定的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是□否□授权业主委员会终止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十一)决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其他重大物业管理事项。

《业主大会表决票》等20个示范文本

《业主大会表决票》等20个示范文本

关于成立业主大会告知书社区:东莞市镇小区(大厦)于年月日竣工,年月日交付使用,总建筑面积平方米,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平方米,达到%,(首套房屋于年月日出售并于年月日交付使用,至今已满两年),已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成立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条件。

物业详细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特此告知。

抄送:街道办事处区建设(房管)局物业管理企业(盖章)年月日关于东莞市区小区(大厦)业主大会筹备组组成人员名单公示根据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及《关于业主大会及筹备组组建工作指导意见(试行)》等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成立东莞市镇小区(大厦)业主大会筹备组,筹备组组长为,副组长为。

业主如对上述筹备组组成人员有异议,请在年月日之前与联系,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时间:特此公示。

村委会(代章)年月日关于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业主委员会选举方式公示根据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及《关于业主大会及筹备组组建工作指导意见(试行)》等有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业主大会筹备组根据本小区(大厦)的具体特点,同时考虑委员的代表性、广泛性和物权的分布比例,现就本届业主委员会的成员组成、选举方式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产生办法等事项公告如下:一、本届业主委员会拟由名成员组成。

二、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业主;(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三)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公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四)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社会公信力;(五)具有一定组织能力;(六)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三、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具体分布如下:四、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在社区党委领导下,拟采用下述办法产生:1、自荐2、联合提名3、组织推荐五、业主委员会成员的选举实行额选举(从人中选定人)。

业主如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年月日之前与筹备组联系。

联系人:地址:电话:时间:特此公告。

业主大会会议表决票

业主大会会议表决票

业主大会会议表决票(制定《管理规约》、《业
主大会议事规则》/杭州市2014版)
政府示范文本
要点
此文本是关于制定《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业主大会会议表决票。

业主大会会议表决票
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__
(制定《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业主姓名(名称):
专有部分座落:
物业类型:(住宅或非住宅)
代理人:
代理人联系电话:
事项表决意见
《管理规约(草案)》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
说明:
1•请对以上事项进行表决,赞同”的,在其对应的表决意见栏内划“O,”反对”的划“ X”弃
权”的不划任何符号;
2•请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并签名,要求字迹清楚,符号准确,票面清洁;
3•业主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参会,并根据委托书内容进行投票表决并签名。

投票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填写时间:年月日
表决票存根编号:
业主专有部分座落:
领票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领票人联系电话: 领票时间:
表决议题:制定《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首次业主大会会议表决规则示范文本

首次业主大会会议表决规则示范文本

附件3小区首次业主大会会议表决规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率小区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召开,维护业主合法权利,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本小区全体业主表决《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和选举首届业主委员会。

第三条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开始(投票)前,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以下简称筹备组)应当将会议通知及表决选举票等资料送达业主,并将业主委员会委员(含候补委员)候选人名单及《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等内容进行公告。

第四条参加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业主的身份及其所拥有的专有部分建筑面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逐户进行认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车位、杂物间、摊位等特定空间,未取得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统一登记证书的,不计入业主的专有部分建筑面积;取得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统一登记证书的,计入业主的专有部分建筑面积。

第五条参加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业主宜自行投票;采用纸质方式投票且业主因故不能到场的,可由业主本人填写表决选举票后,委托其他业主代为投递。

代为投递的票面必须清晰、按要求准确勾选,不得修改。

业主可以书面出具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投票。

业主不自行投票也不委托代理人投票的,不得以未参加投票为由否认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决议。

第六条首次业主大会会议表决选举票内容包括下列信息:(一)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及《管理规约》的表决意见;(二)对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的选举意见;(三)首次业主大会会议表决规则(即本规则);(四)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的参选承诺;(五)在投票表决、选举时应当注意的事项。

采用纸质方式投票的,纸票应当编号,且还需载明房屋栋号、房号、投票人、领票人等必备信息。

纸票包括表决选举票和存根两部分,两部分的编号应当一致。

第七条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投票采用以下第种方式(可多选):(一)电子投票(投票系统名称为:);(二)短信或者微信投票;(三)纸质投票。

同一业主同时采用前款规定中两种或者两种以上投票方式的统计投票结果时,在有效投票范围内,按照电子投票、短信投票、微信投票、纸质投票的顺序计票。

杭州市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作指导文书(示范文本2014版)014

杭州市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作指导文书(示范文本2014版)014

杭州市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作指导文书(示范文本2014版)目录1.关于筹备业主大会的申请书(适用建设单位提出申请)2.关于筹备业主大会的申请书(适用业主提出申请)3.关于组建业主大会筹备组的公告4.关于业主大会筹备组产生办法的公告5.业主大会筹备组业主代表推荐表6.关于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名单及工作职责的公告7.关于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公告8.关于确定业主身份、人数、专有部分面积的公告9.关于《管理规约(草案)》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征求意见的公示10.关于首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的公告11.关于首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的公告12.关于首届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的公告13.业主大会会议表决票(制定《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14.业主大会会议表决票(选举业主委员会)15.关于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决定的公告16.关于业主大会依法成立的公告17.关于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经费使用情况的公告18.关于首届业主委员会相关事项的公告19.业主大会会议表决票(决定物业项目的管理方式)20.业主大会会议表决票(选聘物业服务企业)21.业主大会会议表决票(决定车辆行驶、停放、收费管理制度)22.车辆行驶、停放、收费管理制度(样本)23.业主大会会议表决票(决定终止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24.业主大会会议表决票(补选业主委员会委员)25.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备案及印章刻制证明关于筹备业主大会的申请书(适用建设单位提出申请)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杭州市区(县、市)街道(乡、镇)路(街、巷)号(物业项目名称),物业总建筑面积平方米,现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平方米,占物业总建筑面积的%(或首套房屋于年月日出售并于年月日交付使用,至今已满两年,且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平方米,占物业总建筑面积的%),已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成立业主大会的条件,特提出筹备业主大会申请。

联系人:联系电话:申请人:(建设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年月日抄送:社区居民委员会区(县、市)住建(房管)局(处)关于筹备业主大会的申请书(适用业主提出申请)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杭州市区(县、市)街道(乡、镇)路(街、巷)号(物业项目名称)内名业主签名,已占业主百分之五以上,特提出筹备业主大会申请。

全套成立第一次业主大会和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示范文本

全套成立第一次业主大会和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示范文本

成立第一次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示范文本目录(一)关于成立第一次业主大会的申请(二)关于成立第一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的公告(三)第一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成员推荐表(四)第一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成员名单公示(五)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条件和产生方法公告(六)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表(七)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确认表(八)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公示(九)关于召开第一次业主大会的公告(十)业主大会选举、表决投票委托书(十一)业主委员会委员选票(十二)业主大会表决票(十三)第一次业主大会会议业主委员会选举统计结果(十四)业主大会表决票统计结果(十五)业主委员会委员名单公告(十六)第一次业主大会决定事项公告(十七)业主委员会备案表(十八)业主委员会备案证明(十九)业主委员会刻制印章证明(二十)业主委员会印章备案报告关于成立荔波县小区(大厦)第一次业主大会的申请荔波县房产事业局/玉屏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依照《物业治理条例》、《贵州省物业治理条例》、住房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那么》等有关规定,由承建开发的小区(大厦)建筑总面积平方米,已交付的专有部份面积平方米,超过建筑总面积的50%以上,符合召开第一次业主大会会议的条件,现申请成立小区(大厦)第一次业主大会,谨请贵单位指导、组织成立第一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

附:荔波县小区(大厦)第一次业主大会签名表开发建设单位(盖章)/业主代表(签名):年月日项目地址:联系人:联系:申请成立荔波县小区(大厦)第一次业主大会签名表关于成立荔波县小区(大厦)第一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的公告小区(大厦)全部业主:依照《物业治理条例》、《贵州省物业治理条例》、住房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那么》等有关规定,你小区(大厦)建筑总面积平方米,已交付的专有部份面积平方米,超过建筑物总面积50%,符合召开第一次业主大会会议的条件。

年月日收到建设单位(业主)的书面申请,现决定成立区(县、市)小区(大厦)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筹备组成员由业主代表、建设单位代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代表和居民委员会代表人组成(5~11人单数),其中业主代表人(不低于筹备组总人数的一半)。

业主大会表决票统计结果

业主大会表决票统计结果

小区业主大会表决票统计结果
一、小区投票权数:专有部分总建筑面积㎡,业主总人数人;
二、制作表决票张,发放表决票张,未发放表决票张;
三、收回表决票张,其中有效票张(赞成票张、弃权票张、反对票张),
废票张;
四、本次表决有效权数建筑面积㎡、占专有部分总建筑面积投票权数%;业主人
数人,占业主总人数投票权数%。

五、各表决事项投赞成票的得票权数如下:
六、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三款的相关法律规定,此次业主大会对以上个表决事项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投票,表决事项通过。

唱票人:
计票人:
监票人:
街道办事处签字(盖章):社区签字(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13。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经纪管理的实施意见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经纪管理的实施意见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经纪管理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浙江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24.04.07•【字号】浙建〔2024〕1号•【施行日期】2024.05.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经纪管理的实施意见浙建〔2024〕1号各市、县(市、区)建设局(房管局)、市场监管(分)局:为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地产经纪服务,加强房地产经纪行业管理,建立健全信用管理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的意见》(建房规〔2023〕2号)等规定,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从业主体备案管理。

在浙江省内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应当按规定申请备案。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对符合条件的经纪机构发放备案证(见附件1),并通过门户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示房地产经纪机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执行合伙人)或者负责人、房地产经纪人员等备案信息。

鼓励从业人员依法取得房地产经纪、估价、建筑、法律、财务等资格证书或专业职称证书。

经纪机构备案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二)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房地产经纪服务”等字样;(三)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不少于3人)的执业资格证明(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资格证、当地主管部门认可的经纪从业注册证书);(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经纪机构备案后备案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备案信息发生变更之日起30日内办理变更备案。

二、全面推行从业人员实名管理。

各地要加强对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资格的认定和管理,健全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从业人员动态信息数据库。

系统建成后,房地产经纪机构应于备案后7日内,组织从业人员通过系统进行实名登记,取得全省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统一编码。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等三个示范文本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等三个示范文本

目录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1)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业主大会 (2)第一节成立和运作 (2)第二节业主大会会议 (6)第三节业主大会主要议案 (8)第三章业主委员会 (9)第四章附则 (11)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 (13)管理规约 (21)第一章物业项目基本情况 (21)第二章共同约定的基本准则 (22)第三章物业的使用 (23)第四章物业的维修养护 (24)第五章物业服务企业的选聘 (26)第六章业主的共同利益 (27)第七章物业出租和转让 (28)第八章违约责任 (28)第九章附则 (29)第二十条 (29)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示范文本)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编制说明1、本规则为示范文本,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物业管理活动。

业主应当仔细阅读本示范文本的内容,对规则条款及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市、区房屋主管部门咨询。

2、本示范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业主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

业主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选择、修改、增补或删减。

3、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对业主大会的议事方式、表决程序、业主投票权确定办法、业主委员会的组成与任期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

制定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不得侵害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4、本示范文本条款由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负责解释。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为了规范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在物业管理中的活动,维护业主的共同利益和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和住建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等相关规定,制定本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业主大会依法通过的决议、决定对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业主大会名称及其执行机构议事活动用房)业主大会名称:(项目名称)业主大会项目地址:武汉市区街(乡、镇)业主委员会议事活动用房座落:第二条(业主大会的组成及性质)本业主大会由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组成,是业主集体行使权利和维护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合法权益的组织。

杭州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活动指导规则

杭州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活动指导规则

《杭州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活动指导规则》解读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依据)为规范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活动,维护业主合法权益,促进和谐社区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杭州市区范围内(不含萧山区、余杭区)实施物业管理的项目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及其活动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管理职责)市房产管理局是全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简称市物业主管部门,下同)依法对全市的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活动进行宏观指导。

各区建设(房管)局是本辖区内物业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简称区物业主管部门,下同)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活动进行业务指导。

街道办事处(乡镇)(简称街道(乡镇),下同)负责组织、协调本辖区内业主大会成立和业主委员会选举工作,指导、监督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日常活动。

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社区公共服务工作站(统称社区,下同)协助街道(乡镇)做好业主大会成立和业主委员会选举工作,监督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调解业主、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物业服务纠纷。

街道(乡镇)可以委托社区办理相关事务。

第四条(联席会议)物业管理区域内,应建立由街道(乡镇)、区物业主管部门、公安派出所、仲裁机构、基层法院、社区、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单位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

联席会议由街道(乡镇)负责召集和主持,主要协调解决物业管理中的疑难问题。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召开联席会议:(一)业主委员会不依法履行职责;(二)业主委员会选举、换届过程中出现问题;(三)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中出现重大问题;(四)提前终止物业服务合同;(五)物业服务企业在退出和交接过程中出现问题;(六)需要协调解决的其他物业管理问题。

街道(乡镇)负责整理、保管联席会议的记录或者形成的会议纪要。

联席会议的成员单位应当按照会议纪要或者议定的事项落实责任。

第二章业主大会第一节业主大会的组成和职责第五条(业主大会组成)业主大会由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组成,是业主集体行使权利和维护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合法权益的组织。

杭州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指导规则

杭州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指导规则

杭州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指导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党建引领,规范我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根据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法律法规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中发〔2017〕13号)、《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加强新时代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意见》(浙委发〔2018〕14号)和《中共杭州市委关于加强新时代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意见》(市委〔2018〕1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指导规则。

第二条业主大会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组成,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

第三条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依法选举产生,履行业主大会赋予的职责,执行业主大会决定的事项,接受业主的监督。

第四条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约束力。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不得作出与物业管理无关的决定,不得从事与物业管理无关的活动。

第五条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对业主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和业主共同利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害、赔偿损失。

第六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国共产党章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在党的领导下开展物业管理活动,建立健全街道(乡镇)和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议事决策和工作推进机制。

引导和支持业主中的党员通过法定程序成为业主代表、业主委员会成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依法履行职责。

第七条业主委员会在街道(乡镇)和社区指导监督下开展履职工作。

对物业管理活动中的重大履职事项,应先召开业主委员会党组织会议或党员委员会议讨论,形成共识后再提交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决定。

第八条区、县(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日常运作开展业务指导。

街道(乡镇)负责指导和监督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组建以及备案、履职、信息公开等工作,明确职能科室及人员。

精选业主大会决议例文(合集5篇)

精选业主大会决议例文(合集5篇)

精选业主大会决议例文(合集5篇)第一篇:精选业主大会决议例文精选业主大会决议例文这里是一篇业主大会决议,区域筹备组采用书面征求意见方式组织召开业主大会,全体业主就有关事项进行了表决,让我们一起来看看详细内容吧~业主大会决议范文:北京市___区(县)____物业管理区域业主大会决议(示范文本)(书面征求意见方式)根据有关规定和本区域业主大会成立工作方案,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本区域筹备组采用书面征求意见方式组织召开业主大会,全体业主就有关事项进行了表决:《书面征求意见表决书》共发放和送达____份,实收反馈意见____份,代表投票权数____票,超过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的1/2,会议有效;有效反馈意见____份,代表投票权数____票,依据有关规定,经反馈意见/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____以上通过,决议事项如下:1.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____人,名单及简历如下:业主大会决议xxx:xxx:2.......3.......附:业主及投票权数清册业主大会决议(筹备组)筹备组/业主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 年月日xx市___区(县)________业主大会决议(示范文本)(集体讨论方式)根据有关规定和本区域业主大会成立工作方案,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本区域筹备组采用集体讨论方式组织召开业主大会,全体业主就有关事项进行了表决,决议结果是:应参加会议业主____人,实参加会议业主____人,代表投票权数____票,占____%,超过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的1/2,会议有效;依据法律规定,经与会业主/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____以上通过如下决议:(1)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____人,名单及简历如下:xxx:xxx:(2)......(3)......______业主大会(筹备组)筹备组/业主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 年月日附:_____业主及投票权数清册好了,这篇业主大会决议的精彩内容就给大家介绍到这里了。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示范文本)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示范文本)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示范文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规范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议事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物业管理区域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第二条(一)业主大会名称:业主委员会办公地址:(二)物业管理区域范围(四至及附图):(三)物业类型:(四)物业管理区域总占地面积: 平方米,房屋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第三条业主大会由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代表和维护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依法履行职责。

- 13 - 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业主委员会委员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产生。

业主委员会接受业主的监督,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义务,规范服务行为。

第四条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接受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居民委员会的监督和指导,积极配合居民委员会共同做好宜居社区建设工作。

第五条业主大会于年月日的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之日成立.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在公示30天无异议后且在成立之日起30日内将东莞市《业主委员会备案办事指南》中规定的材料送到物业所在地市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业主委员会任期内,备案内容发生变更的,业主委员会应当自变更之日起15日内将变更内容报告物业所在地市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第二章业主大会第六条业主大会决定以下事项:(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五)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七)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性活动,以及所得收益的分配与使用;(八)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九)。

杭州市余杭区业主大会召开及业委会成立工作指导意见

杭州市余杭区业主大会召开及业委会成立工作指导意见

杭州市余杭区业主大会召开及业委会成立工作指导意见根据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和建设部《业主大会规程》等规定,参照杭州市物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关于业主大会及筹备组组建工作指导意见(试行)》,结合我区实际,特提出以下业主大会召开及业委会成立工作指导意见。

一、业主大会成立的条件(一)物业管理区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成立业主大会:1、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物业总建筑面积百分之六十以上的;2、首套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已满两年,且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物业总建筑面积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只有一个业主,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

物业管理区域由物业所在地县级物业主管部门会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根据物业的共用设施设备配置、建筑规模、社区建设等因素划分。

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应当征求居民委员会的意见。

新建住宅区,包括分期建设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开发建设的住宅区,拥有共同的配套设施设备的,应当划分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

二、业主大会筹备组的组成(一)物业管理区域符合业主大会成立条件的,前期物业管理单位应当书面通知社区。

前期物业管理单位未书面及时通知社区的,由物业所在地的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监督其通知。

社区接到通知后30日内,在街道领导下会同物业所在地的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组建业主大会筹备组(以下简称“筹备组”)。

(二)筹备组由社区代表1名、业主3名、建设单位代表1名组成;社区、建设单位各1名成员,由其单位委派;业主由社区负责推荐。

筹备组名单确定后,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书面公告。

(三)筹备组应当自组成之日起一般30日内,在当地社区的领导并召集下,做好各项业主大会筹备工作,并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四)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业主;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3、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4、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社会公信力;5、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6、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示范文本)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示范文本)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使用说明1.本示范文本供拟订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时参考使用。

2.业主大会筹备组和业主可根据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具体情况对示范文本的条款内容进行选择、修改、增补或删减,涉及选择性条款的选项内容排序无先后。

3.拟订的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应当在业主大会会议召开15日前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经业主大会会议表决通过后,30日内报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和区(县)物业主管部门备案。

(物业项目名称)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规范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议事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湖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物业管理区域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议事规则”)。

第二条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遵循党建引领、以人为本、权责统一,以及业主自治原则,开展物业管理活动。

对物业管理活动中的重大履职事项,应先召开业主委员会会议讨论,形成共识后再提交业主大会决定。

业主委员会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和居(村)民委员会的指导监督下开展工作。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不得作出与物业管理无关的决定,不得从事与物业管理无关的活动。

第三条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在职责范围内依法作出的决定对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均具有约束力。

任何人不得抵制决定的贯彻执行,不得干扰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正常工作。

第四条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决定前,应听取居(村)民委员会的意见,作出决定后应及时向业主公开并报告居(村)民委员会。

第五条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加强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学习,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

第二章业主大会第六条物业管理区域范围及相应的业主大会名称(一)物业管理区域范围(附图):东至:;南至:;西至:;北至:。

有物业管理区域划分意见书的,具体见附件。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杭州市版本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杭州市版本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杭州市2014版)政府示范文本重点物业小区业主大会、业务委员会的议事活动方面规定,包含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换届和改选业主委员会、选聘物业服务公司、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运作经营的筹集和管理、印章使用和管理等内容。

本文本需经业主大会表决经过。

(物业项目名称)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本物业管理地区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规范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议事活动,依据《物权法》、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住宅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等有关规定,拟订本物业管理地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在其职责范围内依法作出的决定对本物业管理地区内的全体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均拥有拘束力。

任何人不得抵制决定的贯彻执行,不得扰乱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正常工作。

第三条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该依法执行职责,不得作出与物业管理没关的决定,不得从事与物业管理没关的活动。

第二章业主大会第四条物业管理地区范围及相应的业主大会名称。

(一)物业管理地区范围(四至及附图):东至:;南至:;西至:;北至:。

有物业管理地区区分建议书的详细见附件。

(二)业主大会名称为:杭州市区(县、市)(物业项目名称)业主大会。

第五条业主大会决定以下事项:(一)拟订和改正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拟订和改正管理规约;(三)选举、改选业主委员会或许改换业主委员会委员;(四)物业管理形式;(五)选聘物业服务公司的资质等级、服务内容、标准以及物业服务收费方案;(六)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公司;(七)筹集和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本;(八)改建、重修建筑物及其隶属设备;(九)改变物业管理用房、公共建筑或共用设备的用途;(十)利用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备进行经营;(十一)经营性利润的管理、分派与使用;停放、收(十二)在本物业管理地区内设置暂时泊车位,拟订车辆在物业管理地区行家驶、费等管理制度;(十三)撤除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十四);(十五)法律法例或管理规约规定应由业主共同决定的其余事项。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杭州市《业主大会表决票》等20个示范文本附件:1、《关于成立业主大会告知书》2、《业主大会筹备组组成人员名单公示》3、《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业主委员会选举方式公告》4、《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表》5、《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公示》6、《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简历表》7、《业主身份及其在业主大会会议上投票权数公告》8、《业主大会会议形式公告》9、《业主大会会议讨论事项公告》10、《业主委员会委员选票》11、《业主大会表决票》12、《业主大会选举、表决投票委托书》13、《业主委员会组成人员选举结果等事项公告》14、《业主委员会成立备案表》15、《业主委员会换届备案表》16、《解聘物业公司表决意见单》17、《选聘物业公司选票》18、《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印章刻制证明》19、《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印章启用公告》20、《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印章备案报告》关于成立业主大会告知书社区:杭州市区小区(大厦)于年月日竣工,年月日交付使用,总建筑面积平方米,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平方米,达到%,(首套房屋于年月日出售并于年月日交付使用,至今已满两年),已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成立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条件。

物业详细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特此告知。

抄送:街道办事处区建设(房管)局物业管理企业(盖章)年月日关于杭州市区小区(大厦)业主大会筹备组组成人员名单公示根据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及《关于业主大会及筹备组组建工作指导意见(试行)》等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成立杭州市区小区(大厦)业主大会筹备组,筹备组组长为,副组长为。

具体名单如下:业主如对上述筹备组组成人员有异议,请在年月日之前与联系,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时间:特此公示。

社区党委(代章)年月日关于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业主委员会选举方式公示根据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及《关于业主大会及筹备组组建工作指导意见(试行)》等有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业主大会筹备组根据本小区(大厦)的具体特点,同时考虑委员的代表性、广泛性和物权的分布比例,现就本届业主委员会的成员组成、选举方式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产生办法等事项公告如下:一、本届业主委员会拟由名成员组成。

二、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业主;(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三)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公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四)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社会公信力;(五)具有一定组织能力;(六)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三、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具体分布如下:四、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在社区党委领导下,拟采用下述办法产生:1、自荐2、联合提名3、组织推荐五、业主委员会成员的选举实行额选举(从人中选定人)。

业主如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年月日之前与筹备组联系。

联系人:地址:电话:时间:特此公告。

杭州市区小区(大厦)业主大会筹备组年月日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表根据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及《关于业主大会及筹备组组建工作指导意见(试行)》等有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在本小区(大厦)业主中推荐产生名业主为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推荐人(本人签名):住幢单元室关于杭州市区小区(大厦)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公示根据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及《关于业主大会及筹备组组建工作指导意见(试行)》等有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照本小区(大厦)业主委员会候选人产生办法,在社区党委领导下,经业主自荐、联合提名及组织推荐,筹备组讨论决定,杭州市区小区(大厦)业主委员会由名委员组成,委员选举实行额选举的方式(从人中业主如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 年 月 日之前与筹备组联系。

联系人:地址: 电话: 时间: 特此公示。

附: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简历表杭州市 区 小区(大厦)业主大会筹备组 年 月 日杭州市 区 小区(大厦)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简历表注:1、本表应由候选人本人填写;2、“编号”由筹备组填写。

关于杭州市区小区(大厦)业主身份及其在业主大会会议上投票权数公告根据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及《关于业主大会及筹备组组建工作指导意见(试行)》等有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杭州市区小区(大厦)业主大会筹备组对本小区(大厦)业主身份及其在业主大会会议上投票权数进行了核实,现予公告如下:业主在本次业主大会会议上的投票总权数为票。

其中,住宅票,非住宅票,建设单位票。

特此公告。

杭州市区小区(大厦)业主大会筹备组年月日关于杭州市区小区(大厦)业主大会会议形式公告(适用于业主参加集体讨论的形式)根据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及《关于业主大会及筹备组组建工作指导意见(试行)》等有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筹备组讨论决定,杭州市区小区(大厦)业主大会会议形式采用集体讨论形式,届时将由业主参加集体讨论。

特此公告。

杭州市区小区(大厦)业主大会筹备组年月日关于杭州市区小区(大厦)业主大会会议形式公告(适用于推选业主代表参加集体讨论的形式)根据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及《关于业主大会及筹备组组建工作指导意见(试行)》等有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筹备组讨论,杭州市区小区(大厦)业主大会会议形式等相关事项确定如下:一、业主大会会议采用推选业主代表集体讨论会议形式。

二、鉴于本小区(大厦)的实际情况,以幢/单元/楼层为单位,推选一名业主代表参加业主大会会议。

业主代表的具体分布如下:三、业主代表按下述第种方式产生:(1)业主书面推荐(附推荐表样张)。

推荐表将采用签收、邮寄或传真等形式送达。

(2)特此公告。

杭州市区小区(大厦)业主大会筹备组年月日业主代表推荐表本小区(大厦)按幢/ 楼层/ 单元产生一名业主代表参加业主大会会议。

本人推荐幢单元室为业主代表。

推荐人(本人签名):住幢单元室推荐日期:年月日关于杭州市区小区(大厦)业主代表名单公告根据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及《关于业主大会及筹备组组建工作指导意见(试行)》等有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鉴于本小区(大厦)的实际情况,采取按幢/单元/楼层等推选业主代表参加业主大会会议。

经推选,本小区(大厦)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特此公告。

杭州市区小区(大厦)业主大会筹备组年月日关于杭州市区小区(大厦)业主大会会议形式公告(适用于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根据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及《关于业主大会及筹备组组建工作指导意见(试行)》等有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筹备组讨论决定,杭州市区小区(大厦)业主大会会议采用书面征求全体业主意见形式。

特此公告。

杭州市区小区(大厦)业主大会筹备组年月日关于杭州市区小区(大厦)业主大会会议讨论事项公告根据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及《关于业主大会及筹备组组建工作指导意见(试行)》等有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杭州市区小区(大厦)业主大会筹备组讨论,确定本次业主大会会议的议程如下:一、审议通过《业主公约》;二、审议通过《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三、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四、;五、;六、;上述一~事项需投票表决,请全体业主准时出席(由业主代表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业主代表应收取业主的赞同票、反对票或弃权票准时出席)。

上述事项的书面材料,已在小区(大厦)处公布;相应的选票、表决票由筹备组分发至各业主(由业主代表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选票、表决票由代表分发业主并负责收取)。

附:选票、表决票、业主大会选举、表决投票委托书示范文本特此公告。

杭州市区小区(大厦)业主大会筹备组年月日小区(大厦)小区(大厦)业主委员会委员选票业主委员会委员(以姓氏笔画为序)编号:选票存根编号:房号:建筑面积:平方米房号:建筑面积:平方米票权数:票是否委托票:是□否□(请在框内打“√”)业主(签名)票权数:票业主委托投票的代理人(签名):填写时间:年月日业主联系电话:说明:领票业主签名:1、本届业主委员会的选举采取额选举的方式(从人中选定人)。

候选人获得参加业主大会投票过半数的赞成票当选。

当选人少于应选人数的,可从得到赞成票较多的落选人中用1比2的办法重新选举产生补足。

代理人签名:2、本表必须用黑色、蓝色钢笔、签字笔填写,请在你认可的候选人姓名下面的投票栏内打“○”;3、等于或少于应选委员人数的,为有效票,填写其他符号或所选人数超过应选委员人数的业主电话:为废票;用铅笔填写或涂改的为废票。

4、业主委托他人投票的,被委托人应出具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业主身份证复印件等有关的书面证明。

逾期不参加投票业主的投票权数计入已表决的多数票数。

领票时间:5、关于选票的送达,对在家的业主,由事先确定的专人当面递交;对暂驻外地的业主实行邮寄或其他方式送达。

(正面)第14页,共41页杭州市区小区(大厦)第届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基本情况表第15页,共41页(反面)第16页,共41页业主大会表决票注:1、本选票请用黑色、蓝色钢笔、签字笔填写,用铅笔填写或涂改的为废票;2、请在“赞同”、“反对”、“弃权”栏内打“○”,一项表决内容只能选“赞同”、“反对”、“弃权”之一,多选或不选、涂改均视为无效;3、收到此表决票时,应认真核对业主身份及其投票权数,非业主本人投票的,被委托人应出具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业主身份证复印件等有关的书面证明;4、逾期不参加投票业主的投票权数计入已表决的多数票数。

5、关于表决票的送达,对部分在家的业主,由事先确定的专人当面递交;对部分暂驻外地的业主实行邮寄或其他方式送达。

房号:建筑面积:平方米投票权数票是否委托投票:是□否□(请在框内打“√”)业主(签名):业主委托投票的代理人(签名):填写时间:年月日杭州市区小区(大厦)业主大会筹备组/业主委员会(盖章)年月日………………………………………………………………………………………表决票存根编号:房号:建筑面积:平方米票权数:票领票业主签名:业主电话:代理人签名:领票时间:业主大会选举、表决投票委托书兹委托代表本人(房号:产权证号:)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进行选举/表决投票。

委托人(签章)受托人(签章):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年月日附:委托人、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关于杭州市区小区(大厦)业主大会会议决定、业主委员会组成人员选举结果等事项公告杭州市区小区(大厦)业主大会会议于年月日至日举行。

会议审议通过了《业主公约》、《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会议讨论通过了等事项;会议选举产生为业主委员会委员。

年月日举行的业主委员会会议,推选为主任,为副主任。

本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依法履行职责完毕,自即日起解散,由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

附:《业主公约》、《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特此公告。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