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法制史》平时作业
外国法制史平时作业14参考答案

外国法制史平时作业1-4参考答案外国法制史平时作业1一、单项选择题(在备选的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的答案,并将其序号填在括号内,每小题2分,共20分)1、古希腊法律进入成文法阶段的标志是( B )的颁布。
A.《迈锡尼法》 B.《德拉古法》 C.《梭伦立法》 D.克里特文明2、( A )是印度法制历史上最古老的第一部正规的法律典籍。
A.《摩奴法典》 B.《三藏经》 C.“吠陀” D.婆罗门教法3、《汉穆拉比法典》规定的同态复仇原则和血亲复仇原则主要适用于( B )。
A.侵犯家庭罪 B.侵犯人身罪 C.侵犯财产罪 D.危害法院罪4、( D )是奴隶社会最发达、最完备的法律。
A.楔形文字法 B.古埃及法 C.古希腊法 D.罗马法5、迄今所知人类历史上最早的成文法典是( B )。
A.《汉穆拉比法典》 B.《乌尔纳姆法典》 C.《苏美尔法典》 D.《古兰经》6、罗马法在《引证法》中规定:当五大法学家未能取得一致性意见时,一律以( A )的著述为准。
A.伯比尼安 B.盖尤斯 C .乌尔比安 D.莫迪斯蒂努斯7、根据古罗马法的规定,人格权不包括( C )。
A.自由权 B.市民权 C.财产权 D.家族权8、在古印度种姓制中,被列为第一等级的是( A )。
A.婆罗门 B.刹帝利 C.吠舍 D.首陀罗9、在罗马法中,仅适用于罗马公民的法律称为( D )。
A.公法 B.私法 C.万民法 D.市民法10、在古印度种姓制中,被列为第二等级的是( B )。
A.婆罗门 B.刹帝利 C.吠舍 D.首陀罗二、判断题(每小题2分,共14分)1、古希腊法是奴隶社会最发达、最完备的法律。
(×)2、种姓制度中规定的再生人主要是指吠舍。
(×)3、楔形文字法在结构上比较完整,一般均采用序言、正文、结语。
(√)4、公元16世纪时被称为《国法大全》或《民法大全》的包括《优士丁尼法典》、《优士丁尼法学总论》、《优士丁尼学说汇编》、《优士丁尼新律》。
外国法制史1

外国法制史平时作业1一、单项选择题(在备选的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的答案,并将其序号填在括号内,每小题2分,共20分)1、古希腊法律进入成文法阶段的标志是()的颁布。
A.《迈锡尼法》B.《德拉古法》C.《梭伦立法》D.克里特文明2、()是印度法制历史上最古老的第一部正规的法律典籍。
A.《摩奴法典》B.《三藏经》C.“吠陀”D.婆罗门教法3、《汉穆拉比法典》规定的同态复仇原则和血亲复仇原则主要适用于()。
A.侵犯家庭罪B.侵犯人身罪C.侵犯财产罪D.危害法院罪4、()是奴隶社会最发达、最完备的法律。
A.楔形文字法B.古埃及法C.古希腊法D.罗马法5、迄今所知人类历史上最早的成文法典是()。
A.《汉穆拉比法典》B.《乌尔纳姆法典》C.《苏美尔法典》D.《古兰经》6、罗马法在《引证法》中规定:当五大法学家未能取得一致性意见时,一律以()的著述为准。
A.伯比尼安B.盖尤斯 C .乌尔比安D.莫迪斯蒂努斯7、根据古罗马法的规定,人格权不包括()。
A.自由权B.市民权C.财产权D.家族权8、在古印度种姓制中,被列为第一等级的是()。
A.婆罗门B.刹帝利C.吠舍D.首陀罗9、在罗马法中,仅适用于罗马公民的法律称为()。
A.公法B.私法C.万民法D.市民法10、在古印度种姓制中,被列为第二等级的是( )。
A.婆罗门B.刹帝利C.吠舍D.首陀罗二、判断题(每小题2分,共14分)1、古希腊法是奴隶社会最发达、最完备的法律。
()2、种姓制度中规定的再生人主要是指吠舍。
()3、楔形文字法在结构上比较完整,一般均采用序言、正文、结语。
()4、公元16世纪时被称为《国法大全》或《民法大全》的包括《优士丁尼法典》、《优士丁尼法学总论》、《优士丁尼学说汇编》、《优士丁尼新律》。
()5、在罗马法的发展过程中,诉讼程序先后呈现出不同的形态,包括法定诉讼、程式诉讼、特别诉讼。
()6、“贝壳放逐法”是克里斯提尼执政时期创设的。
()7、古印度法的渊源主要包括国王诏令、教法典籍和佛经。
《外国法制史》习题及答案

《外国法制史》练习题一一、名词解释题1. 无夫权婚姻2. 教会法3. 司法审查权4. 辩论式诉讼5. 摩西十诫6. 教阶制度7. 遵循先例原则8. 衡平法9. “强制执行权”10. 纠问式诉讼11. “五相会议”12. 裁判官法二、单项选择题1、现在已知的人类最早的成文法典是( )。
A、《苏美尔法典B、《摩奴法典》C、《乌尔纳姆法典》D、《汉穆拉比法典》2、在古代法典中,对忠实执行本法典的后继统治者祝福,对破坏本法典的后继统治者进行诅咒的是()。
A、古埃及法律汇编 B、楔形文字法典 C、《摩奴法典》 D、《大宝律令》3、古印度最早形成的法律是( )。
A、印度教法B、婆罗门教法C、佛教法D、耆那教法4.古印度婆罗门教法最重要的一部汇编是( )。
A、《摩奴法典》B、《述祀氏法典》C、《那罗陀法典》D、《布里哈斯帕提法典》5.按婆罗门教义,婆罗门是由梵天的( )产生的。
A、足B、手C、头D、口6.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是()A、美国宪法B、英国宪法C、法国宪法D、德国宪法7.《美国法典》是关于下列( )的整理汇编。
A、联邦现行单行法规,即联邦立法B、联邦行政机构颁布的行政条例C、联邦最高法院判例D、美国各州立法8.罗马法中的诉讼形式包括法定诉讼、程式诉讼和()A、一般诉讼B、私犯诉讼C、特别诉讼D、契约诉讼9.下列各项中属于教会法所主张的关于婚姻方面的原则有婚姻以合意为成立的要件、禁止离婚、族外通婚、夫妻地位不平等原则和()A、一夫一妻制B、禁止通奸C、婚姻以特定形式为生效条件D、保护婚生子女权利10.大教职除了教皇、大主教和主教外,还有()A、神甫B、僧侣C、修士D、修女11.罗马国家适用于外来人与外来人、外来人与罗马人所发生的法律关系的法律是()A.市民法B.万民法C.自然法D.最高裁判官法12.罗马法根据法律所调整的不同对象,将法律划分为()。
A.公法和私法B.成文法和习惯法C.人法和物法和诉讼法D.市民法、万民法和自然法E.市民法和裁判官法13.素有“行政法母国”之称的是()A.英国B.美国C.法国D.日本14.下列()刑法典规定了“乞丐罪”:A. 1791年制宪会议提出的刑法典草案B. 1810年法国刑法典C.累犯惩治法D.累犯防止法15.在英国,被称为“国王良心看守者”的是下列官职:()A.巡回法官B.大法官C.主教D.上诉法院院长16.被法制史学者称誉为19世纪“德国法律科学的集成”的法典是:()A.1871年德国刑法典B.1871年德国宪法C.1900年德国民法典D.1867年北德意志联邦宪法17.资本主义进入垄断后第一部代表垄断资产阶级利益的宪法是:()A.魏玛宪法B.美国1787年宪法C.法国1946年宪法D.法国1958年宪法18、古埃及法系是:()A.古埃及法系是人类最早的法系之一。
外国法制史日本国宪法第九条的内容

篇一:《《外国法制史》平时作业》《外国法制史》平时作业一、简答题(本大题共4小题,每小题20分,共100分)1、简述日本国宪法第九条的内容答:日本宪法第九条规定:“永远放弃作为国家主权发动的战争,武力威胁或使用武力,不以此作为解决国际争端的手段”,“为达到前项目的,不保持陆海空军及其他武装力量,不承认国家的交战权”。
2、简述信托制与受益制的区别答:信托制与受益制的区别首先,信托制的标的更为广泛。
受益制的标的仅仅是封建地产,而信托制的标的可以是任何形式的动产或不动产。
其次,受益制受托人主要按照出托人和受益人的意愿管理地产;而信托制受托人而按照自己的意愿管理财产,不受受益人的支配。
再次,信托制受托人的范围更广,不仅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如专门的信托投资公司。
别外,受益制的主要目的是逃避封建义务或自出处分地产,而信托制则主要是为了更好的经营财产,更多地增值财富。
3、简述美国宪法的特征答:美国宪法的特征之一是“我们人民”。
宪法序言和正文均体现了美国人民在美国宪法与宪政中的中心地位。
人民是这个“民有、民治、民享”的国家的基础与一切权力的源泉。
也就是说,在美国宪政民主体系中,人民是政府和宪法的基础。
美国宪法是一部“自由宪法”。
特征之二是“作为法律的宪法”。
宪法作为特定政治体下或特定地域中全体成员共同遵守的根本法,其中包含两部分内容:特定祝全体中全体成员的共同愿望与实现这些愿望的方法与手段。
宪法文本则是这两方面内容的集中表述。
前者体现在宪法序言中,而后者则体现在正文及诸修正案之中。
宪法文本的绝大多数条款均可诉。
“以程序为核心”乃特征三。
宪法是规范或调整美国宪政民主进程的手段。
手段与目的同样重要是美国宪法的一项基本原则。
这一点在宪法文本和司法审查实践中都得到体现,如对选举、言论自由等权利的保障以及目的/手段司法检验标准的广泛使用等。
“凡多数人统治”是其特征之四。
美国“民有、民治、民享”的理念是以法治的方式加以实现的。
外国法制史平时作业 1101

外国法制史平时作业1101(一)简答题1、简述美国宪法的特征答:(1)“我们人民”是美国宪法的特征之一。
美国宪法序言和正文均体现了美国人民在美国宪法与宪政中的中心地位。
(2)“作为法律的宪法”是美国宪法的特征之二。
美国宪法作为特定政治体下或特定地域中全体成员共同遵守的根本法。
(3)“以程序为核心”乃特征之三。
美国宪法是规范或调整美国宪政民主进程的手段,手段与目的同样重要是美国宪法的一项基本原则。
(4)“凡多数人统治”是其特征之四。
美国“民有、民治、民享”的理念是以法治的方式加以实现的。
(5)“分权体系”是特征之五。
美国的宪政制度整体是一个不稳定的、充满张力的体系。
分权原则是美国宪法中最核心的部分,也是美国宪法生命力之所在。
2、简述日本国宪法第九条的内容答:日本国宪法第九条的内容:放弃战争,战争力量及交战权的否认。
(1)日本国民衷心谋求基于正义与秩序的国际和平,永远放弃以国权发动的战争、武力威胁或武力行使作为解决国际争端的手段。
(2)为达到前项目的,不保持陆海空军及其他战争力量,不承认国家的交战权。
3、共同海损制度答:共同海损制度是指当船只行驶在海上的时候,碰到意外,要以抛弃船上一定财物才能保住船上其他货物和人员的生命,对于抛弃的受到损害的责任,由船主、船员和商人共同承担。
4、简述日耳曼法的财产追及权制度答:日耳曼法财产追及权制度包括两层含义:(1)基于所有人意思的丧失(如借贷、委托报关等)的财产追及权;(2)违反所有人意思丧失所有权(如偷盗、抢劫、拐骗等)的财产追及权。
5、责任内阁制答:内阁制是以议会为基础而形成的,它具有以下特点:(1)内阁既参与立法,又负责行政,实际控制着下院立法程序,控制着下院及其决策权,宣布提前大选权等;(2)在大政方针上,内阁大臣保持一致并集体负责,共进退。
(3)内阁制与首相相辅相成,内阁首脑(首相)是下议院多数党的领袖。
(4)内阁首脑拥有决定性发言权,是政府首脑,掌握行政与立法大权,是事实上的国家最高领导人。
电大外国法制史作业

电大外国法制史作业2010秋外国法制史作业一第一次形成性考核练习题一,单选(每题2分,共15题)1在古代罗马,被承认的习惯法属于什么法律类型?()A成文法2在古巴比伦,穆什凯努属于何种居民种类?() D自由民3.罗马法的自物权是指() D.财产权4.按照罗马法的适用范围可把罗马法划分为()A.市民法、万民法和自然法5.西欧中世纪随着海上贸易的复兴和自治城市的出现,一种新的法律部门应运而生,它是() B.商法6.穆罕默德去世后,阿拉伯统治集团采取推选方式产生的新政教首脑,称为()A.哈里发7.根据古巴比伦王国的法律,国家土地的最高所有权属于谁?() B.国王8.12至13世纪研究和传播罗马法的中心在() A.波伦亚大学9.罗马的妇女不可能拥有什么样的权力()A.家父权10.不法申诉制度是希腊的哪位领袖执政时创立的()B.阿非埃尔特二,多选(每题3分,共5题)1.《国法大全》都包含哪些内容()A 《学说汇纂》 B《法学阶梯》E《新律》F《优士丁尼法典》2.在佛教法文献中,佛教法的渊源都包括哪些内容是()A.律藏 B.经藏 C.论藏3.梭伦立法的主要内容包括()A.颁布解负令C.实行公职津贴D.按财产的多寡把公民划分为四等 E.建立不法申诉制度4.伊斯兰法的发展主要是通过()A.解释《古兰经》中的法律原则C.传述和编纂圣训 E.运用类比及公议创制法律5.罗马上的人格权分别包括几个层次()A.家族权B.自由权C.市民权三,名词解释(每次5分,共3题)1,《汉穆拉比法典》该法典是古代楔形文字法律集大成的汇编,古巴比伦王国第六代国王汉穆拉比在位时制定,因此而得名。
是迄今已知保存最完整的古代早期法典,在楔形文字诸法典中具有代表性。
由序言,本文和结语三部分组成。
对古巴比伦以后的许多古代国家的法律有很大影响。
2,贝壳放逐法是雅典在克里斯特尼改革后不久实行,规定在民众大会上以投票方式,指定放逐那些危害国家的分子。
表决时公民在贝壳或陶片上写下自己认为应当放逐的人名,投票数超过六千,则被放逐国外十年后方得返回。
外国法制史平时作业(三)

南京电大法学开放本科《外国法制史》平时作业(三)学号__________ 年级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 成绩____________一、填空题(25分)1、盎格鲁·撒克逊习惯法的发展状况与欧洲大陆的__日耳曼习惯法______大致相当,具有___分散性、保守性、相对独立性_______的一般特征。
2、衡平法的产生可以说是适时调整__经济关系________的需要,是对__普通法_______缺陷的一种弥补。
3、普通法的主要渊源有____历史渊源_______、___本质渊源________、____思想理论渊源_______、___效力渊源_______。
4、英国的国家元首是___女王____,立法机关是___议会____,政府的领导核心是__内阁_____,法官审判只服从_法律______。
5、英国律师分为__出庭律师___和___大律师____两类,担任法官必须有一定的___司法经验______经历。
6、侵权行为法是__大陆法系_____特有的法律部门。
在____民法法系______中,侵权行为属于债法领域。
7、美国独立战争后,亨利·梅因曾预言美国将归附______日耳曼____ 法系。
8、美国联邦宪法的历史渊源有___《五月花号公约》___________、_____《独立宣言》_________、____《早期州宪法》__________。
9、美国具有____联邦________法律和_______州_______法律两套法律体系。
10、美国的《统一商法典》是由____美国统一州法委员会和美国法学会联合组织____________ 制定的。
11、法国资产阶级革命后至今一共制定了__13___部宪法,现行宪法是_1958____年制定的。
12、现代侵权行为是指在民事方面对_____他人的身体_________和______知识产权________的非法侵害。
外国法制史

开放教育形成性考核外国法制史(本科)学校名称:学生学号:学生姓名:考核成绩:内蒙古广播电视大学外国法制史作业1(1-4章)一、单项选择题:每空1分,共10分1、迄今世界上保留最完整的一部奴隶制成文法典是()。
A《乌尔纳姆法典》 B《亚述法典》C《赫梯法典》 D《汉穆拉比法典》2、奴隶制法最早出现在()。
A 埃及B 古巴比伦C 中国D 希腊3、在《汉穆拉比法典》中,财产只在家庭范围内继承,并且只有()才享有充分的继承权。
A 女子B 男子C 妻子D 儿女4、()是印度最古老而神圣的法律渊源。
A 吠陀B 法典C 法经D 佛教经典5、()是印度法制史上第一部较为正规的法律典籍,具有相当大的权威性。
A 《那罗陀法典》B 《布里哈斯帕提法典》C 《摩奴法典》D 《述祀氏法典》6、古代印度婆罗门教法中规定的最高种姓为(),掌握宗教祭祀大权。
A 首陀罗B 吠舍C 刹帝利D 婆罗门7、古希腊刑法中,()被视为最重的犯罪。
A 侵犯财产罪B 侵犯人身罪C国事罪 D 破坏家庭罪8、雅典最早出现的法院是()。
A埃非特 B阿留帕克C 11人法院 D迪埃德特9、()是罗马国家的第一部成文法,它总结了前一阶段的习惯法,并为以后罗马法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A《优士丁尼法典》B《法学阶梯》C 《法学汇编》D《十二表法》10、“评论法学派”的代表人物是()。
A 伊尔纳留斯B 阿佐C 亚库修斯D 巴尔多鲁二、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1、在结构、体系上,楔形文字法律一般分为()。
A介绍 B序言C法典文本 D结语2、外国法制史的研究对象包括()。
A立法的历史 B 法律移植的意义C 执法的历史D 不同类型的法律制度发展演变的规律3、法学著作通常把资产阶级法律制度按照法律传统划分为两大法系,分别是()。
A中华法系 B 印度法系C 大陆法系D 英美法系4、《汉穆拉比法典》将巴比伦居民分为()两大类。
A自由民 B 平民C 贵族D 奴隶5、佛教“三藏”是由()组成的。
平时作业及参考答案doc-浙江广播电视大学嵊泗分校.doc

仅作参考《外国法制史》平时作业(1)一、判断题(正确的在题后括号内划"√",错误的划"×"。
每小题1分,共10分)1√2√3×4×5×6√7√8×9×10√1.中亚述法典属于楔形文字法律。
()2.按汉穆拉比法典盗窃神庙和宫庭财产者处死刑。
()3.按罗马法无体物也是所有权的客体。
()4.西罗马帝国灭亡后,罗马法在西欧社会生活中完全消失。
()5.在英国,衡平法法院在审判中应遵守普通法的诉讼程序。
()6.独立战争前,北美各殖发地制定了自己的带有临时宪章性的"基本法规"。
()7.法国被誉为"行政法母国"。
()8.1871年德国刑法典将犯罪划分为叛逆罪、重罪、轻罪。
()9.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英国委托立法的大量增加,反映了内阁权力的扩大。
()10.俄国十月革命后,通过第1、2、3号法院法令废除了旧法院,建立了苏维埃法院。
()二、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的答案,并将正确答案的号码填在题干后的括号内,每小题1分,共10分)1A 2B 3C 4B 5B 6B 7A 8A 9.P121 1928年的《人民代表法》10C 1.古希腊雅典的最高权力机关是()A.民众大会B.议事会C.十将军委员会D.陪审法院2.西欧罗马法复兴初期的中心是()A.巴黎 B.波伦亚 C.热那亚 D.罗马3.按法国中世纪婚姻法中规定的尊敬请求制度,子满30岁,女满25岁在经过______尊敬请求后,你母仍不同意,亦可结婚。
()A.一次 B.二次 C.三次 D.四次4.______被看作中世纪市民自由的保护神。
()A.特许状 B.城市立法 C.城市习惯 D.行会章程5.按教会法契约终结制度,必须履行契约的根据是()A.双方已经合意 B.当事人已经宣誓履约C.已有书面契约 D.没有规定收取利息6.形成英国责任内阁制的根据是()A.国会法令B.宪法惯例C.国王法令D.枢密院令7.法国历史上颁布了而没有实行的宪法是()A.1793年宪法B.1795年宪法C.1799年宪法D.1848年宪法8.1880年日本"旧刑法"制定时仿照了()A.法国刑法典B.德国刑法典C.意大利托斯堪尼刑法典 D.巴伐利亚刑法典9.英国规定男女平等选举权的法律是()A.1918年国民参政法 B.1928年国民参政法C.1949年人民代表法 D.1969年人民代表法10.美国宪法第22条修正案对总统连任问题的规定是()A.不能连任B.可连任一次C.可连任两次D.可以连任三次三、多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二个至四个正确的答案,并将其号码分别填在题干后的括号内,多选、少选、错选均无分。
外国法制史作业1

《外国法制史》平时作业(1)一,判断题(正确的在题后括号内划"√",错误的划"×".每小题1分,共10分)1.中亚述法典属于楔形文字法律.(√ )2.按汉穆拉比法典盗窃神庙和宫庭财产者处死刑.(√ )3.按罗马法无体物也是所有权的客体.( √)4.西罗马帝国灭亡后,罗马法在西欧社会生活中完全消失.(× )5.在英国,衡平法法院在审判中应遵守普通法的诉讼程序.(× )6.独立战争前,北美各殖发地制定了自己的带有临时宪章性的"基本法规".(√ )7.法国被誉为"行政法母国".(√ )8.1871年德国刑法典将犯罪划分为叛逆罪,重罪,轻罪.(× )9.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英国委托立法的大量增加,反映了内阁权力的扩大.(× )10.俄国十月革命后,通过第1,2,3号法院法令废除了旧法院,建立了苏维埃法院.(√ )二,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的答案,并将正确答案的号码填在题干后的括号内,每小题1分,共10分)答案:AAABB DAABC1.古希腊雅典的最高权力机关是(A )A.民众大会B.议事会C.十将军委员会D.陪审法院2.西欧罗马法复兴初期的中心是( )A.巴黎B.波伦亚C.热那亚D.罗马3.按法国中世纪婚姻法中规定的尊敬请求制度,子满30岁,女满25岁在经过______尊敬请求后,你母仍不同意,亦可结婚.( )A.一次B.二次C.三次D.四次4.______被看作中世纪市民自由的保护神.( )A.特许状B.城市立法C.城市习惯D.行会章程5.按教会法契约终结制度,必须履行契约的根据是( )A.双方已经合意B.当事人已经宣誓履约C.已有书面契约D.没有规定收取利息6.形成英国责任内阁制的根据是( )A.国会法令B.宪法惯例C.国王法令D.枢密院令7.法国历史上颁布了而没有实行的宪法是( )A.1793年宪法B.1795年宪法C.1799年宪法D.1848年宪法8.1880年日本"旧刑法"制定时仿照了( )A.法国刑法典B.德国刑法典C.意大利托斯堪尼刑法典D.巴伐利亚刑法典9.英国规定男女平等选举权的法律是( )A.1918年国民参政法B.1928年国民参政法C.1949年人民代表法D.1969年人民代表法10.美国宪法第22条修正案对总统连任问题的规定是( )A.不能连任B.可连任一次C.可连任两次D.可以连任三次三,多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二个至四个正确的答案,并将其号码分别填在题干后的括号内,多选,少选,错选均无分.每小题1分,共5分)1.罗马法上婚姻分为(BC)A.顺婚B.有夫权婚C.无夫权婚D.逆婚2.日耳曼法成文化时期制定了(AB )A.撒利克法典B.狄奥多理法典C.俾拉拉马法典D.那罗陀法典3.法国自资产阶级革命爆发至1871年颁布的宪法中,以下宪法建立了君主立宪制(ACD )A.1791年宪法B.1795年宪法C.1815年宪法D.1848年宪法4.西欧复兴罗马法运动中形成的学派主要有(BC )A.实证主义法学派B.注释法学派C.评论法学派D.自然法学派5.美国罗斯福"新政"时期颁布了(ABCD )A.农业调整法B.小商人保护法C.股权改革法D.全国产业复兴法四,填空题(每空1分,共10分)1.在查士丁尼以前罗马私法的体系是按人法,物法和诉讼法的顺序构建的.2.在古日耳曼人马尔克士地制度下,属于社员家庭私有的是马克尔公社土地所有权,属于公社集体所有的是贵族大土地所有权.3.按1215年大宪章规定,非经合法裁判不得逮捕,监禁,没收财产,剥夺法律保护权,流放臣民.4.中世纪日本有两部法典是以中国唐律为蓝本制定的,它们是《永徽律》和《大宝律令》.5.民法法系划分为拉丁分支和日耳曼分支.五,名词解释(每小题4分,共20分)1.贝壳放逐法答:公元前509的,雅典执政官克里斯提尼改革后不久,实行了"贝壳放逐法".先同民众大会通过投票方式,指定应被放逐的危害国家的分子,然后进行表决.表决,公民在贝壳非陶片上写下自己认为应被放逐的人名,票数超过6000者,被放逐国外10年,这是雅典直接由公民维护民主制度的措施.2.十二表法答:公元前5世纪中叶,由于罗马平民的斗争,元老院成立10人委员会,制定成文法《十二表法》.是罗马法从习惯法向成文法演变的标志.它的特点是诸法合体,私法为主3."蛮族法典"答:从公元5世纪末期,大多数日耳曼国家从协调与被征服地区的居民关系调整各部族原有的习惯与基督教教义教规的关系的的需要出发,都模仿历代罗马皇帝的做法,在习惯法的基础上编撰了成文法典这类法典在历史上称为"蛮族法典"4.《古兰经》答:伊斯兰教的根本经典,是伊斯兰教信徒的生活准则,是伊斯兰社会价值取向指南,是伊斯兰法的重要基础和主要的渊源.5.陪审制(英国)答:英国是现代陪审制的发源地,12世纪正式确立.规定发生案件时,由12人组成的起诉陪审团起诉和审理.14世纪,另设12人小陪审团,大陪审团进行起诉,小陪审团负责审理,构成了英国的陪审制.六,简答题(共30分)1.简述罗马法上债的概念.(8分)答:在罗马法中,债权是物权的一个重要内容.《优士丁尼法典》给债下的定义是:"债是依国法得使他人为一定给付的法锁.所谓法销是指特定的双方当事人之间用法律连结和约束"2.教法学家如何推动伊斯兰法的发展 (8分)答:它通过对《古兰经》和圣训的研究,发现体现于其中的教法原则和精神.解释其基本含义,从而推导出新的法律规则.经常被教法学家用来创新法律的方法主要是"公议"和"类比".前者意为权威法学家对新产生的法律问题取得一致意见.后者意为对所遇到的新问题比照《古兰经》和圣训中最相类似的规则加以处理,在伊斯兰法的发展中占有重要地位.3.什么是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司法审查权 (7分)答:指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有权通过审理有关案件的释宪法,审查联邦和立法机关颂布的法律.联邦采取的行政措施,宣布违反联邦宪法的法律和行政措施无效.它是美国司法制度中最有特色的一项权力.4.为什么说1933年《授权法》(《消除人民和国家痛苦法》)是德国法西斯政权的根本法 (7分)答:因为该法共5条,规定:政府有制定法律的权力(第一条);政府颁布的法律可与宪法相抵触(第2条);政府总理起草法律,公布法律,并使法律生效(第3条).政府不经立法机关同意,可自由订立对外条约,发布施行命令(第4条),这项法律使希特勒集行政,立法和外交大权于一身,成为独裁者,并使依据分权原则建立起来的议会制遭到彻底破坏.七,论述题(15分)试述1804年法国民法典的体系及其贯彻的资本主义民法原则.答:《法国民法典》又称《拿破仑民法典》由总则和3篇组成,共2281条.总则共6条,第一编编者为"人",第二编编名为"财产及对所有权的各种限制".第三编编名为取得财产的各种方法.原则:1,民事权利平等的原则,2,私有财产权无限制和不可侵犯的原则.3,契约自由的原则,4,过失责任原则.。
外国法制史平时作业

外国法制史平时作业 Document number:BGCG-0857-BTDO-0089-2022《外国法制史》平时作业(4)一、判断题(正确的在题后括号内划"√",错误的划"×"。
每小题1分,共10分)答案:1-5√×××√6-10×√√√×1、古罗马的裁判官一般是从第一流法学家中任命。
()2、古希腊形成了统一的法律。
()3、在古罗马,市民法是适用全体自由人的法律。
()4、普通法和衡平法都是不成文的判例法。
()5、教会法对战争中武器的使用规定了限制。
()6、近代英国是一个严格三权分立的国家。
()7、法国被誉为“行政法母国”。
()8、德国法西斯党是通过选举和合法途径上台的。
()9、1947年日本的禁止垄断法被称为“经济宪法”。
()10、欧洲共同体法的创始国都是普通法法系国家。
()二、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的答案,并将正确答案的号码填在题干后的括号内,每小题1分,共10分)答案:1-5A A BA C6-9A A D C1、按汉穆拉比法典,国王的权利来源于()A. 神B.贵族C.法律D.民众大会2、古印度最早形成的法律是()A.婆罗门教法B.佛教法C.印度教法D.耄那教法3、中世纪初期“蛮族法典”中主要的、具有代表性的一部是()A.尤列克法典B.撒利克法典C.伊尼法典D.狄奥多理法典4、中世纪封建制度的中心,法律制度在西欧具有典型性的是()A.法兰西王国B.英吉利王国C.德国D.意大利5、按教会法,罗马教皇的产生方式是()A.世袭B.皇帝任命C.前任教皇指定D.枢机主教选举6、1787年美国宪法规定的国家管理形式是()A. 总统制B. 议会制C. 半总统半议会制D. 君主立宪制7、法国历史上颁布了而没有实行的宪法是()A.1793年宪法B.1795年宪法C.1799年宪法D.1848年宪法8、制定1889年日本帝国宪法是参照了()A.1787年美国宪法B.1791年法国宪法C.1831年比利时宪法D.1850年普鲁士宪法9、1936年英国退位法是________时指定的()A.乔治六世B.爱德华八世C.伊丽莎白一世D.詹姆斯二世三、多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二个至四个正确的答案,并将其号码分别填在题干后的括号内,多选、少选、错选均无分。
外国法制史_4

开放教育形成性考核外国法制史(本科)学校名称:学生学号:学生姓名:考核成绩:内蒙古广播电视大学一、单项选择题:每空1分,共10分1、迄今世界上保留最完整的一部奴隶制成文法典是()。
A《乌尔纳姆法典》 B《亚述法典》C《赫梯法典》 D《汉穆拉比法典》2、奴隶制法最早出现在()。
A 埃及B 古巴比伦C 中国D 希腊3、在《汉穆拉比法典》中,财产只在家庭范围内继承,并且只有()才享有充分的继承权。
A 女子B 男子C 妻子D 儿女4、()是印度最古老而神圣的法律渊源。
A 吠陀B 法典C 法经D 佛教经典5、()是印度法制史上第一部较为正规的法律典籍,具有相当大的权威性。
A 《那罗陀法典》B 《布里哈斯帕提法典》C 《摩奴法典》D 《述祀氏法典》6、古代印度婆罗门教法中规定的最高种姓为(),掌握宗教祭祀大权。
A 首陀罗B 吠舍C 刹帝利D 婆罗门7、古希腊刑法中,()被视为最重的犯罪。
A 侵犯财产罪B 侵犯人身罪C国事罪 D 破坏家庭罪8、雅典最早出现的法院是()。
A埃非特 B阿留帕克C 11人法院 D迪埃德特9、()是罗马国家的第一部成文法,它总结了前一阶段的习惯法,并为以后罗马法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A《优士丁尼法典》B《法学阶梯》C 《法学汇编》D《十二表法》10、“评论法学派”的代表人物是()。
A 伊尔纳留斯B 阿佐C 亚库修斯D 巴尔多鲁二、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1、在结构、体系上,楔形文字法律一般分为()。
A介绍 B序言C法典文本 D结语2、外国法制史的研究对象包括()。
A立法的历史 B 法律移植的意义C 执法的历史D 不同类型的法律制度发展演变的规律3、法学著作通常把资产阶级法律制度按照法律传统划分为两大法系,分别是()。
A中华法系 B 印度法系C 大陆法系D 英美法系4、《汉穆拉比法典》将巴比伦居民分为()两大类。
A自由民 B 平民C 贵族D 奴隶5、佛教“三藏”是由()组成的。
A典藏 B 经藏C 论藏D 律藏6、古印度诉讼制度中以神明裁判来判断证言真伪的方式主要有()。
外国法制史作业及答案

外国法制史作业11、楔形文字法:是指形成于公元前3000年左右的西幼发拉底与底格里斯两河流域以楔形文字镌刻而成的奴隶制法的总称。
因这种法律后来扩展至与其毗邻的周围地区和国家,故也有楔形文字法系之称。
大体包括苏美尔人、阿卡德人、阿摩利人,亚述人、依兰人、赫梯人等建立的国家所适用的法律。
2、种姓制度:是古代印度的社会等级制度,也是古代印度法的核心内容。
种姓是与种族、姓氏有密切关系的社会集团,各集团严格实现族内婚、职业世袭。
3、贝壳放逐法:指雅典宪法中由民众大会通过投票方式,指定应被放逐的危害国家的分子,然后进行表决。
表决是公民在贝壳或陶片上写下自己认为应被放逐的人名,票数超过6000者,被放逐国外10年。
4、市民法:指仅适用于罗马市民的法律,包括罗马的习惯法、《十二表法》等民众大会通过的法律和元老院的决议等,是罗马国家固有的调整公民内部法律关系的一种特权法。
四、简答题:每题10分,共30分1、楔形文字法的基本特征有哪些?答:(1)法律的结构体系比较完整,一般均采用序言、正文和结语三段论式的表述方法。
(2分)(2)法律的内容涉及面较广,包括民法、刑法、诉讼法、婚姻家庭法等各方面,反映了君权与神权相结合的君主专制制度;肯定土地国有和公社所有制形式;肯定奴隶制度和自由民内部各等级间的不平等;肯定买卖婚姻和家长制家庭关系;保留某些原始公社氏族制度的残余等。
(4分)(3)楔形文字法大多是司法判例的汇编,并没有规定一般的抽象概念和立法原则。
(2分)(4)法律被描绘为遵从神意制定的,违反法律就会受到神的惩罚。
(2分)2、古代印度法的渊源有哪些?答:(1)吠陀:印度最早的传世文献,婆罗门教最古老的经典,印度最古老最神圣的法律渊源。
(2分)(2)法经:用以解释并补充吠陀的经典,附属于吠陀。
(2分)(3)法典:婆罗门祭司根据吠陀经典、累世传承和古来习俗编成的教法典籍。
(2分)(4)佛教经典:佛教曾一度是印度的国教,早期佛教经典也是古代印度法的重要渊源之一。
外国法制史平时作业

南京电大法学开放本科《外国法制史》平时作业(二)
学号__________ 年级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 成绩____________
一、名词解释(30分)
1、日耳曼法
2、教阶制度
3、教会法
4、古兰经
5、圣训
6、五功
7、普通法
8、衡平法
9、制定法
10、柔性宪法
11、对价
12、抗辩式诉讼
13、《独立宣言》
14、“权利法案”
15、司法审查权
二、问答题(70分)
1、简述外国法制史课程的研究对象和本教材体系结构特点。
2、楔形文字法的主要特征有哪些
3、怎样看待雅典宪法的民主性质和局限性
4、简述罗马法的分类。
5、罗马法认为债的发生原因有哪几种
6、罗马法复兴的原因是什么有什么意义
7、日耳曼法中对犯罪和侵权行为是怎样认定的
8、教会法的婚姻家庭制度有哪些特点
9、伊斯兰法有什么特点
10、英国普通法是如何形成的
11、如何理解普通法的“程序先于权利”的特征
12、简述美国违宪审查制度的确立及其意义。
13、简述美国法与英国法的异同。
14、简述普通法系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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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法制史》平时作业一、简答题(本大题共4小题,每小题20分,共100分)1、简述日本国宪法第九条的内容答:日本宪法第九条规定:“永远放弃作为国家主权发动的战争,武力威胁或使用武力,不以此作为解决国际争端的手段”,“为达到前项目的,不保持陆海空军及其他武装力量,不承认国家的交战权”。
2、简述信托制与受益制的区别答:信托制与受益制的区别首先,信托制的标的更为广泛。
受益制的标的仅仅是封建地产,而信托制的标的可以是任何形式的动产或不动产。
其次,受益制受托人主要按照出托人和受益人的意愿管理地产;而信托制受托人而按照自己的意愿管理财产,不受受益人的支配。
再次,信托制受托人的范围更广,不仅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如专门的信托投资公司。
别外,受益制的主要目的是逃避封建义务或自出处分地产,而信托制则主要是为了更好的经营财产,更多地增值财富。
3、简述美国宪法的特征答:美国宪法的特征之一是“我们人民”。
宪法序言和正文均体现了美国人民在美国宪法与宪政中的中心地位。
人民是这个“民有、民治、民享”的国家的基础与一切权力的源泉。
也就是说,在美国宪政民主体系中,人民是政府和宪法的基础。
美国宪法是一部“自由宪法”。
特征之二是“作为法律的宪法”。
宪法作为特定政治体下或特定地域中全体成员共同遵守的根本法,其中包含两部分内容:特定祝全体中全体成员的共同愿望与实现这些愿望的方法与手段。
宪法文本则是这两方面内容的集中表述。
前者体现在宪法序言中,而后者则体现在正文及诸修正案之中。
宪法文本的绝大多数条款均可诉。
“以程序为核心”乃特征三。
宪法是规范或调整美国宪政民主进程的手段。
手段与目的同样重要是美国宪法的一项基本原则。
这一点在宪法文本和司法审查实践中都得到体现,如对选举、言论自由等权利的保障以及目的/手段司法检验标准的广泛使用等。
“凡多数人统治”是其特征之四。
美国“民有、民治、民享”的理念是以法治的方式加以实现的。
司法审查即是宪政民主的集中体现。
司法审查的反多数人统治色彩。
一定意义上来说,成文宪法典与司法审查制之间的紧张关系及美国民主与法治之间紧张关系的表现。
美国的民主是一种审慎的民主。
特征之五是“分权体系”。
美国的宪政制度整体就是一个不稳定的、充满张力的体系。
如果说议会主权是英国宪法的最核心原则的话,那么分权原则则是美国宪法中最核心的部分。
通过复杂的纵向分权、横向分权、刚性分权、柔性分权以及各权力内部的分权设计,美国宪法创造了一套以冲突求平衡、以变动求稳定的国家制度,较好的解决了制度稳定性与灵活性之间的内在冲突。
4、简述德国民法典与法国民法典的区别答:一、两者的制定情况比较《法国民法典》是法国资产阶级大革命的产物,开始起草于1800年8月,历经4年,于1804年正式颁布施行。
《法国民法典》以法学阶梯式的编创而开现代民法典之先河:史称“法国式”。
而《德国民法典》则是德意志帝国统一后的产物,是罗马法与日耳曼法融合的产物,制定于1896年,于1900年1月1日正式生效施行,它以学说汇编式的编创把民法典的立法技术发展到令人叹为观止的境界,史称“德国式”,享有“德意志法律成就之集大成者”之誉。
二、两者的体例安排比较《法国民法典》分为卷、编、章、节、条、款,项,体例方面则继承了罗马法的传统,分为人、财产以及所有权的各种变更、取得财产的各种方式等三卷共2283条。
《德国民法典》为编、章、节、条、款、项,体例方面则为总则、债的关系法、物权、亲属法和继承法等五编共2385条。
该编排与以往法典不同的是,首先,设立“总则”为第一编,这一体例打破了自查士丁尼法典以来传统民法分为人、物、债和继承四个部分的做法。
《德国民法典》的这种编排体例,为以后许多大陆法系国家制定民法典所参考和借鉴。
三、两者在内容上的比较(一)总则《法国民法典》没有明确规定总则,而以序编为总论部分。
其内容主要为法律的颁布、效力与适用问题,共分6条。
其中第2条规定了法的溯及力问题,“法律仅适用于将来,没有追溯力。
”实际上这6条相当于整部《法国民法典》的基本原则。
《德国民法典》则首创民法总则编,并分七章227条(因为从1~240条中已废除13条)对人;物、动物;法律行为;期间、期日;时效;权利的行使、自卫、自助;提供担保等作了详尽的规定。
但德国民法典始终未对法的溯及力问题做出规定。
至于对时效的规定,《法国民法典》放在第三卷第二十编的第一、三至第五章。
(二)关于物权的规定1.两部法典对物权规定的特点。
《法国民法典》没有对物权、债权加以区分,没有独立的物权制度。
它对债权、物权的规定是混杂在一起的。
对物权的规定也较简单,其法律条文从544条到636条总共92条。
其主要特点是:第一,以个人为本位,确立私有财产不可侵犯的原则。
如第544条规定“所有权是指,以完全绝对的方式,享有与处分物的权利,但法律或条例禁止的使用除外。
”第545条规定:“非因公益使用之原因并且事先给予公道补充,任何人均不受强迫让与其所有权。
”第二,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物权体系。
法国物权法不仅确认了所有权,也确认了他物权。
他物权包括用益权、使用权和居住权、役权、地役权,并放在第二卷第三、四编。
《德国民法典》以体系的科学和概念的准确为特征,将体例分为总则和分则,在分则中将物权单独作为一编,明显与债权区分开来。
从854条至1296条共428条对物权做出规定(其中第1259至1272条已废除)。
其对物权的规定呈现以下的特点:第一,物权的社会化趋向增强。
即物权法从个人本位向社会本位转移,对所有权与他物权予以一定的限制,以及赋予所有权以负担。
如第903条规定:“在不违反法律与第三人利益的范围内,物的所有权人可以随意处分其物,并排除他人的任何干涉。
动物的所有权在行使其权利时,应注意保护动物的特别规定。
”第二,以物的所有为中心向以物的利用为中心转移。
第三,物权制度与债权制度相互交融。
如第1113条至第1203条规定了抵押权、土地债务和定期土地债务制度。
由此可见,法国倾向于不得违背公序良俗,着重保护近代物权不受侵害;而德国则注重于保护交易安全。
2.对物权行为的性质规定不同。
《德国民法典》强调物权行为的独立性,而《法国民法典》则否认物权行为的独立性。
物权行为的独立性是指在物权转移过程中,必须有独立的物权契约方为有效,仅有债权行为物权并不产生转移。
《德国民法典》对不动产物权转移的规定,如第873条第1款规定:“转让土地所有权、对土地设定权利,需有权利人与相对人关于权利变更的协议,并应将权利变更在土地登记簿中登记注册,但法律另有其他规定的除外。
”第925条第1款规定:“根据第873条的规定在转让土地所有权时应当由出让人与受让人订立协议(协议让与)的,当事人双方应当同时到场向主管登记处表示。
在不影响其他登记处权限的情况下,允许任何公证人接受协议让与。
也可以在一份法院和解中声明协议让与。
”而对动产所有权的规定则体现在第929条,“转让动产所有权需由所有权人将物交付于受让人,并就所有权的转移由双方成立合意。
受让人已占有该物的,仅需转移所有权的合意即可。
”3.关于役权的规定。
两部民法典中均未明确规定役权的权利内容。
如《法国民法典》第637条规定:“役权是指为使用与便利属于另一所有权人的不动产而对某项不动产强制所加的一种负担。
”《德国民法典》第1018条规定:“一块土地为了另一块土地的现时所有权人的利益,可以此种方式设定负担,使该所有权人可以在个别关系中使用该土地,或者使在该土地上不得实施某种行为,或者排除由供役地的所有权对需役地所产生的权利(地役权)。
”对地役权的范围规定不同。
《法国民法典》第686条规定:“允许所有权人对其财产或为其财产之利益,设定其认为适当的役权,但以此役权不加于人身,亦不利于人身为限。
此种役权只能对地产以及为地产之利益而设定,且不得违反公共秩序。
”第687条第1款规定:“役权,或者为使用建筑物,或者为使用地产而设定。
”《德国民法典》第1019条规定:“地役权只能存在于可以为地役权人使用土地带来利益而设定的权利之中。
地役权的内容不得超出上述性质的范围。
”德国民法典还规定了为个人利益而设立的地役权,即限制的人役权。
如第1090条规定:“(1)土地可以此种方式设定负担,使因设定负担而受利益的人有权在个别关系中使用该土地或者享有其他可以构成地役权的权限。
(2)于此准用第1020条至第1024条、第1026条至第1029条、第1061条的规定。
”4.关于用益权和住房权的规定。
《法国民法典》第581条规定:“用益权得就各种动产或不动产设立之。
”《德国民法典》中规定的用益权则分为物上用益权、权利上的用益权、财产上的用益权。
第1030条第1款规定:“物上可以此种方式设定负担,使因设定负担而受利益的人享有收取物的收益的权利。
”第1068条第1款规定:“用益权的标的也可以是权利。
”第1085条规定:“个人财产上的用益权只能以用益权人取得属于财产的个别标的物上的用益权的方式加以设定。
设定用益权的,适用第1086条到第1088条的规定。
”对居住权的规定,《法国民法典》第632条规定为“对房屋享有居住权的人,得偕同其家庭在该房屋内居住,即使在给予此项居住权利时其本人沿未结婚,亦同。
”第663条规定:“居住权,仅以享有此项权利的人与其家庭居住所需为限。
”《德国民法典》则将居住权称之为住房权,如第1093条规定:“(1)排除所有权人将建筑物或建筑物的一部分作为住房使用的权利;也可以作为限制的人役权加以设定……(2)权利人有权在住房中接纳其家属以及与其地位相当的服务和护理人员。
(3)上述权利仅限于建筑物的一部分的权利且可以共同使用规定供居住人共同使用的设备和设施。
”(三)关于债的规定《法国民法典》将债法与继承法等一起规定在第三卷“取得财产的各种方式”中。
《德国民法典》则将债法规定在第二编,严格区别了债权和物权。
但两部法典均确定了债的相对性规则。
1.债的发生原因不同。
《法国民法典》规定债的发生原因有契约、法律之强制力、负担义务、债务人本人的行为(由准契约、侵权行为或准侵权行为而发生的债务)。
如第1370条规定:“某些义务或债务,无论在承担义务或债务的人一方,还是在权利人或债权人一方,得无约定而发生。
此种义务或债务,有些纯因法律之强制力而发生,有些系因负担义务或债务的人本人的行为而发生。
”《德国民法典》规定债的发生原因有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侵权行为等。
2.对债权的客体规定不同。
《法国民法典》中的债的客体不是物,而是一种对人的权利,即要求他人负担给付、作为或不作为的权利。
如第1101条规定:“契约是一种协议,依此协议,一人或数人对另一人或另数人负担给付、作为或不作为之债务。
”《德国民法典》规定债的客体是给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