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括中国传统法文化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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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括中国传统法文化的特点

【篇一:概括中国传统法文化的特点】

1.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形成的基础何在?

2.简述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

主要内容。

3. 简述传统中国的法律走的是从氏族到宗族再到国家的集团本位道路。

4.简述西方法律文化最终确立了个人本位法。

5. 为什么说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可谓一种以刑法化为其基本特色的公

法文化? 6.简述德治为中国传统法的根本精神。

7. 从中西方法律文化的价值取向比较的角度简述中国传统法律文化

的特点。

8.从价值取向比较的角度简述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特点。

9.试论中国古代调解制度的特点及现代调解制度的作用。

10.为什么说调解在当代中国依然是一种重要的纠纷解决方式? 11.

从法律文化的角度简述调解在当代中国依然是一种重要的纠纷解决

方式。

12.从国际公法与私法的角度谈南海问题。

13.从国际公法与私法及历史文化的角度谈南海问题。

【篇二:概括中国传统法文化的特点】

①以儒家思想为理论基础,摆脱了宗教神学的束缚。自汉武帝“罢黜

百家,独尊儒术”以后,儒家的纲常名教成了立法与司法的指导原则,维护三纲五常成了封建法典的核心内容。由汉至隋盛行的引经断狱,以突出的形式表现了儒家思想对于封建

法制的强烈影

响。中国封建法律与西方不同,西方中世纪法律体系中涂有神灵色

彩的宗教法规是重要的组成部分,起过维护封建统治的特殊作用。

但在中国,早在奴隶制末期神权法思想已经发生动摇。在中国封建

法律体系中,不存在中世纪西方国家那种宗教法规,儒家的纲常名

教代替了以神为偶像的宗教。

②维护封建伦理,确认家族法规。中国封建社会是以家族为本位的,因此,宗法的伦理精神和原则渗入并影响着整个社会。封建法律不

仅以法律

的强制力,确认父权

、夫权,维护尊卑伦常关系,并且允许家法族规发生法律效力。由

宋迄清,形形色色的家内成文法是对国法的重要补充,在封建法律

体系中占有特殊的地位。

③皇帝始终是立法与司法的枢纽。皇帝既是最高的立法者,所发诏、令、敕、谕是最权威的法律形式,皇帝可以一言立法,一言废法;

皇帝又是最大的审判官,他或者亲自主持庭审,或者以“诏狱”的形式,敕令大臣代为审判,一切重案会审的裁决与死刑的复核均须上

奏皇帝,他可以法外施恩,也可以法外加刑

。而西方国家中世纪在相当长时间里,各级封建领主都享有独立的

立法权和司法权。

④官僚、贵族享有法定特权,良、贱同罪异罚。中国封建法律从维

护等级制度出发,赋予贵族官僚以各种特权。从曹魏时起,便仿

《周礼》八辟形成“八议”制度。至隋唐已确立了“议”、“请”、“减”、“赎”、“官当”等一系列按品级减免罪刑的法律制度。另一方面,又

从法律上划分良贱,名列贱籍者在法律上受到种种歧视,同样的犯罪,以“良”犯“贱”,处刑较常人相犯为轻;以“贱”犯“良”,处罚较

常人为重。中国的封建法律,同世界上任何国家的封建法律一样,

是以公开的不平等为标志的。

⑤诸法合体,行政机关兼理司法

。中国从战国李悝著《法经》起,直到最后一部封建法典《大清律例》,都以刑法为主,兼有民事、行政和诉讼等方面的内容。这种

诸法合体的混合编纂形式,贯穿整个封建时代,直到20世纪初清末

修律才得以改变。

在漫长的封建时代,中央虽设有专门的司法机关,但它的活动或为

皇帝所左右,或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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