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一、工作态度1. 良好的工作态度,保持积极向上的工作态度,能够主动承担工作责任,有责任心。
2. 遵守公司的工作制度和工作纪律,维护公司的利益。
3. 与同事协作,遵守团队合作的原则,共同完成工作任务。
二、工作准确性1. 准确地收集、记录和整理公司的财务数据,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2. 严格按照会计准则和相关法规进行核算和报表的编制,保证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3. 准确计算和处理各种经济业务,确保金额和账目的正确无误。
三、保密工作1. 严守会计保密的要求,保护公司的商业秘密和客户隐私。
2. 严禁私自泄露或传播公司的财务信息。
3. 妥善保管公司的财务文件和资料,防止丢失和损坏。
四、工作纪律1. 准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严格按照工作时间进行工作。
2. 认真执行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不擅自更改或规避审核程序。
3. 完成工作任务的质量和数量达到公司要求,不拖延工作进度。
五、继续学习1. 持续学习会计知识和专业技能,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能力。
2. 关注会计法规和政策的更新,确保自己的工作具备法律合规性。
3. 积极参加培训和学习活动,不断提升自己的职业素质。
六、客户服务1. 与客户保持良好的沟通,及时解答客户的问题和疑虑,提供满意的服务。
2. 尊重客户的合法权益,并遵守保密协议,保护客户的商业秘密。
3. 根据客户的需求,及时提供财务报表和相关数据。
七、文明礼貌1. 与同事和客户文明礼貌相处,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2. 不使用不恰当的言辞和行为对同事或客户进行伤害或侮辱。
3. 尊重各个部门和同事的工作,积极与他们合作,共同推进工作的完成。
八、创新意识1. 不断提出改进工作效率和质量的建议和措施。
2. 对新技术和工具持开放态度,积极学习和使用新的会计软件和系统。
3. 善于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主动寻找解决方案。
以上是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通过遵守这些规范,能够提高自身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更好地完成会计工作任务,为公司的发展做出贡献。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1996.06.17•【文号】财会字[1996]19号•【施行日期】1996.06.1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会计正文财政部关于会计基础工作规范(1996年6月17日财会字[1996]19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建立规范的会计工作秩序,提高会计工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组织的会计基础工作,应当符合本规范的规定。
第三条各单位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范的规定,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严格执行会计法规制度,保证会计工作依法有序地进行。
第四条单位领导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基础工作负有领导责任。
第五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要加强对会计基础工作的管理和指导,通过政策引导、经验交流、监督检查等措施,促进基层单位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不断提高会计工作水平。
国务院各业务主管部门根据职责权限管理本部门的会计基础工作。
第二章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第一节会计机构设备和会计人员配备第六条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不具备单独设置会计机构条件的,应当在有关机构中配备专职会计人员。
事业行政单位会计机构的设置和会计人员的配备应当符合国家统一事业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
设置会计机构,应当配备会计机构负责人;在有关机构中配备专职会计人员,应当在专职会计人员中指定会计主管人员。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任免,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
第七条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坚持原则,廉洁奉公;(二)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三)主管一个单位或者单位内一个重要方面的财务会计工作时间不少于二年;(四)熟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掌握本行业业务管理的有关知识;(五)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六)身体状况能够适应本职工作的要求。
会计法规之——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会字[1996]1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基础工作规范(1996年6月17日财政部财会字19号发布)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第一节会计机构设置和会计人员配备第二节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第三节会计工作交接第三章会计核算第一节会计核算一般要求第二节填制会计凭证第三节登记会计帐簿第四节编制财务报告第四章会计监督第五章内部会计管理制度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建立规范的会计工作秩序,提高会计工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组织的会计基础工作,应当符合本规范的规定。
第三条各单位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范的规定,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严格执行会计法规制度,保证会计工作依法有序地进行。
第四条单位领导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基础工作负有领导责任。
第五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要加强对会计基础工作的管理和指导,通过政策引导、经验交流、监督检查等措施,促进基层单位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不断提高会计工作水平。
国务院各业务主管部门根据职责权限管理本部门的会计基础工作。
第二章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返回)第一节会计机构设置和会计人员配备第六条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不具备单独设置会计机构条件的,应当在有关机构中配人员。
事业行政单位会计机构的设置和会计人员的配备,应当符合国家统一事业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
设置会计机构,应当配备会计机构负责人;在有关机构中配备专职会计人员,应当在专职会计人员中指定会计主管人员。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任免,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
第七条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坚持原则,廉洁奉公;(二)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三)主管一个单位或者单位内一个重要方面的财务会计工作时间不少于2年;(四)熟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掌握本行业业务管理的有关知识;(五)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六)身体状况能够适应本职工作的要求。
会计-会计法&财会字[1996]19号《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1999年10月31日(1985年1月21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根据1993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决定》修正,1999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加强经济管理和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制定本法。
第二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必须依照本法办理会计事务。
第三条各单位必须依法设置会计账簿,并保证其真实、完整。
第四条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五条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照本法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本法规定行为的会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
第六条对认真执行本法,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做出显著成绩的会计人员,给予精神的或者物质的奖励。
第七条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
第八条国家实行统一的会计制度。
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由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本法制定并公布。
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以依照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制定对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有特殊要求的行业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具体办法或者补充规定,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审核批准。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可以依照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制定军队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具体办法,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备案。
第二章会计核算第九条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任何单位不得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者资料进行会计核算。
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一章绪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是为了规范财政部门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活动,提高财政部门会计人员的工作效率和质量而制定的。
遵循本规范对财政部门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活动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实际应用价值。
第二章会计基础工作的原则第一节会计核算原则1.实事求是原则:会计核算要真实、客观地反映财政部门的财务状况和经济业务实际情况。
2.收支平衡原则:会计核算要保持收支平衡,确保财政部门的经济活动符合财政预算安排。
3.独立性原则:会计核算要独立进行,不受其他部门或个人的干预和影响。
4.时段性原则:会计核算要按照一定的时期进行,确保会计信息的连续性和可比性。
第二节财务管理原则1.预算控制原则:财政部门的财务管理要按照预算控制,确保经费的合理安排和利用。
2.规范管理原则:财政部门的财务管理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行,确保财务管理活动的规范性和规划性。
3.公开透明原则:财政部门的财务管理要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财务活动的公正合法。
第三章会计基础工作的职责第一节会计核算职责1.财产权责:负责财政部门资产和负债的核算与管理。
2.收支责:负责财政部门各项收支的核算、登记与审核。
3.费用责:负责财政部门各项费用的核算、登记与统计。
4.成本责:负责财政部门各项成本的核算、登记与分析。
第二节财务管理职责1.预算责:负责财政部门预算的编制、执行和监督。
2.审计责:负责财政部门财务核算的审计工作。
3.内部控制责:负责财政部门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4.报表责:负责编制和报送财政部门财务报表。
第四章会计基础工作的方法与要求第一节会计核算方法1.会计凭证的填制和审核要按照财政部门的具体规定进行。
2.会计账簿的建立和管理要符合财务管理的要求,保证信息的及时和准确。
3.会计核算要注意事项的分类和归集,确保财政部门的账务结构清晰和准确。
第二节财务管理方法1.预算编制和执行要按照财政部门的具体规定进行,并及时报送相关机关。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课件
财务人员应认真、细致地执行规范,切勿抄袭抄袭或随意修改,以免产生不必要的后果。
会计规范的种类
国家会计准则
所有企业必须遵守的会计准则, 如“收入”、“负债”等概念的定义。
行业会计准则
针对特定行业颁布的会计准则, 如医院、农业等行业的会计准 则。
企业会计准则
由国务院审批发布的企业会计 准则,分别适用于不同的企业 类型。
3
报表编制注意事项
财务人员应切实履行编制职责,确保各种报表的准确性。
总结与展望
1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重要性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是会计工作的基石和基础,对于企业的财务管理、财务决策等方面都 具有重要的意义。
2 今后会计工作中的发展趋势
会计工作将不断涌现出新的技术和新的方法,如大数据、人工智能等,这些新的技术将 会给会计师们带来更多的挑战和机会。
常见的会计账簿及管理 方式
主要包括总账、明细账、资产 负债表等,应进行备份和存储。
账簿管理注意事项
财务人员应定期核对账簿,确 保账簿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会计报表编制规范
1
报表编制的目的和意义
会计报表是财务管理的重要工具,编制规范能够使财务数据更加清晰、明确。
2
常见的会计报表及编制方式
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应合法合规、清晰明确。
会计凭证管理规范
凭证管理的定义和意 义
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基础, 凭证管理能够保证会计账 目真实、准确。
凭证种类及管理方式
主要包括收款凭证、付款 凭证、转账凭证等,应标 准化、规范化管理。
凭证管理注意事项
凭证上的内容应准确无误, 严禁随意涂改或删除。
会计账簿管理规范
账簿管理的定义和意义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5篇)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5篇)会计基础工作规范(5篇)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范文第1篇【关键词】会计基础工作现状存在问题缘由规范会计基础工作是会计工作的基本环节,是会计工作有序进行的重要保证,也是经济管理工作的重要基础。
包括建立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建立会计核算体系、使用会计科目、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会计报表、管理睬计档案、办理睬计交接等方面。
规范会计基础工作,是建立会计工作正常秩序的需要,是进一步提高会计工作质量的重要措施,为会计监督、核算,供应真实会计信息,促进经济进展起到了乐观的促进作用。
本文分析了会计基础工作的现状、造成这种现状的缘由和规范会计基础工作的必要性。
一、会计基础工作的现状及存在问题1、内部会计管理制度不健全。
《会计法》要求各单位应建立健全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这是每个单位的法定义务。
通过建立健全内部掌握制度,可以对本单位内部的各项活动进行有效的牵制、监督和制约,以削减弊端和差错。
但有些单位对此重视不够,内部掌握制度形如虚设,出纳员一人可以登记全部账目,甚至大笔的现金收支业务只有出纳员一人签字即支付。
会计基础工作方面存在的上述问题严峻影响了会计信息的质量,也损害了会计信息使用人的利益,因此必需加强会计基础工作。
单位应建立健全一系列内部会计管理制度,完善内部会计掌握体系。
如会计岗位责任制度、会计事项授权审批制度、内部稽核制度、财产物资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但在实际工作中各项制度建立不健全,相互脱节,缺乏可行性,未能实现约束作用;授权审批制度执行不彻底,不能做到层层把关、各行其职,缺乏严格的业务流程。
2、会计监督不规范。
根据会计法律、法规及国家统一规章制度的要求,对不符合规定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审批手续不全的财务收支应当退回,要求补充、更正;对违反国家统一的财政、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财务收支,不予办理等,但在目前实际的会计工作中,相关的会计从业人员达不到这些要求。
会计监督的不规范性表现在:一是部分单位没有严格根据财经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规章制度为依据,违反现金收支范围规定,单位之间收支大额现金;违反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坐支现金。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管理制度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管理制度一、会计基础工作规范1.财务记录与分类a.会计人员应严格按照公司的会计准则和政策,进行财务记录和分类。
b.财务记录需要及时、准确、完整,并按照会计原则进行分类,确保数据的真实性。
2.凭证的编制与审核a.会计人员负责凭证的编制,需明确记录事项、金额、日期和科目等关键信息。
b.凭证编制完成后,需要经过财务主管或会计主管的审核,确保凭证的合规性和准确性。
3.会计账簿的填制a.会计人员应按照制度规定的账簿格式和内容,准确填制各类会计账簿。
b.每月底必须进行月末结算,并及时进行账簿封存,确保账簿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4.原始凭证的保存与管理a.公司的原始凭证必须按照规定分类、编号,并妥善保管,确保原始凭证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b.原始凭证的保存期限需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政策进行规定,超过保存期限的原始凭证必须及时销毁。
5.会计核算与报表编制a.会计人员应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和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和报表编制。
b.报表编制完成后,需经过财务主管或会计主管的审核,确保报表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1.预算管理a.公司应建立预算管理制度,明确预算编制的流程和责任。
b.预算编制应定期进行,确保公司的资金使用合理和财务收支平衡。
2.资金管理a.公司应建立健全的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资金运作的规范和要求。
b.资金操作需遵循公司的资金管理流程,确保资金的安全和有效运作。
3.财务审计a.公司应定期进行内部和外部的财务审计,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b.财务审计结果需及时整理和反馈,为公司的决策和改进提供依据。
4.成本管理a.公司应建立成本管理制度,明确成本的核算和管理要求。
b.成本核算应按照公司的成本管理流程进行,确保成本的准确性和可控性。
5.税务管理a.公司应依法纳税,并建立相关的税务管理流程和制度。
b.税务报表的编制和申报需按照税务法规和公司要求进行,确保税务的合规性和及时性。
以上是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财务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公司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补充和完善。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财会字[1996]19号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会字[1996]19号颁布时间:1996-6-17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建立规范的会计工作秩序,提高会计工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组织的会计基础工作,应当符合本规范的规定。
第三条各单位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范的规定,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严格执行会计法规制度,保证会计工作依法有序地进行。
第四条单位领导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基础工作负有领导责任。
第五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要加强对会计基础工作的管理和指导,通过政策引导、经验交流、监督检查等措施,促进基层单位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不断提高会计工作水平。
国务院各业务主管部门根据职责权限管理本部门的会计基础工作。
第二章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第一节会计机构设置和会计人员配备第六条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不具备单独设置会计机构条件的,应当在有关机构中配人员。
事业行政单位会计机构的设置和会计人员的配备,应当符合国家统一事业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
设置会计机构,应当配备会计机构负责人;在有关机构中配备专职会计人员,应当在专职会计人员中指定会计主管人员。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任免,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
第七条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坚持原则,廉洁奉公;(二)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三)主管一个单位或者单位内一个重要方面的财务会计工作时间不少于2年;(四)熟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掌握本行业业务管理的有关知识;(五)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六)身体状况能够适应本职工作的要求。
第八条没有设置会计机构和配备会计人员的单位,应当根据《代理记帐管理暂行办法》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或者持有代理记帐许可证书的其他代理记帐机构进行代理记帐。
第九条大、中型企业、事业单位、业务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总会计师。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全部工作,没有办清交接手 续的,不得离职。 2. 临时离职和恢复工作, 也必须办理交接手续。 3.接替人员要认真接管移交 工作,继续办理移交的未 了事项。
会计工作交接的各阶段工作
•结清经办的所有账目
移交前的准 •整理移交的各项资料和实物,未了事项写出书面 备工作 材料。 •编移交清册,列明移交的详细内容。
会计工作交接
编制移交清册
内容:会计凭证、会计帐簿、 会计报表、印章、现金、有价证券、 支票簿、发票、文件、其他会计资 料 和物品等内容 ;会计软件及密 码、会计软件数据磁盘(磁带等) 及有关资料、实物等内容。
会计工作交接
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 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
一般会计人员交接,由单位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负责监交;会计机构负责人、会 计主管人员交接,由单位领导人 负责监交,必要时可由上级主管 部门派人会同监交。
未了事项交接不清晰。
不按规定移交,交多少收多少, 对与不对与己无关。
移交清册(单)归档不规范。
[3] 会计核算 CQCFE 会计核算的内容、规定、要求 24
本章主要内容:
一、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
二、会计凭证
三、会计账簿
四、财务会计报告 五、会计核算档案
目录
CONTENTS
25
2. 会计核算的基本规定
办人、证明人和审批人员的责任手续。
39
(6)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单位和收款人的收款依据
例:11月23日,宏大有限责任公司向长湖市桂华材料厂购买原材料
138060元。
2009 11 23
长湖市桂华材料厂
¥138060.00
货款
贰零零玖 壹拾壹 贰拾叁 长湖市桂华材料厂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引言会计基础工作是企业内部会计部门的核心工作之一,它涉及到财务数据的准确记录和处理。
本文档旨在对会计基础工作进行规范化的概述,详细描述了会计基础工作的各个方面,以确保财务数据的可靠性和准确性。
目标会计基础工作的目标是确保财务数据的完整性、可靠性和准确性。
通过规范化的过程和操作,可以提高会计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确保财务报告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范围本文档适用于所有从事会计基础工作的人员,包括财务主管、会计师和财务助理等。
1. 会计基础操作规范1.1 记账方式 - 采用双向记账方式,确保借贷平衡。
-根据会计准则和公司规定,正确选择记账科目和分类。
1.2 原始凭证管理 - 正确和完整地记录所有原始凭证,包括发票、收据和支票等。
- 对凭证进行适当的编号、分类和归档,方便后续查询和审计。
1.3 多币种处理 - 根据公司业务需求和相关法规,正确处理多币种交易,包括外币兑换和汇率调整。
1.4 固定资产管理 - 确保固定资产的准确登记和分类,包括购置、折旧、报废和处置等。
- 定期进行资产盘点和调整,确保账面与实际情况相符。
1.5 银行对账 - 定期核对银行对账单和公司账户余额,及时发现和解决差异。
- 对银行费用、利息等进行核对和确认。
2. 财务报表编制规范2.1 会计准则遵循 - 根据公司所属行业和相关法规,选择适用的会计准则进行财务报表编制。
- 确保报表的准确性、合规性和可比性。
2.2 会计政策和估计 - 在财务报表中明确会计政策和估计,包括资产计量和收入确认等。
-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合理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和估计。
2.3 财务报表科目 - 根据会计准则和公司规定,确定适用的财务报表科目。
- 对所有财务报表科目进行准确和完整的记录和分类。
2.4 财务报表披露 - 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规定,确保财务报表的披露准确、及时和完整。
- 对财务报表进行内部审核,避免虚假披露和遗漏。
3. 审计和内部控制规范3.1 内部控制制度 - 建立和实施适当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数据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最新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最新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是指会计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应遵守的一系列规定和要求,以确保会计工作的准确性、规范性和可靠性。
以下是最新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一、核算准则1. 会计核算应按照现金基础或权责发生制进行,遵循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 在核算过程中严格执行会计政策,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3. 会计核算应以事实为依据,不得随意捏造、伪造或篡改会计凭证和账簿。
二、凭证管理1. 凭证应按照事项的发生时间、内容、金额等要素进行逐一编号,并妥善保存。
2. 凭证的填制应明确、准确,不得有涂改、覆盖、划掉等不符合规范的情况。
3. 凭证的审核应由专人进行,确保凭证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三、账簿管理1. 账簿应按照会计制度和会计政策的要求进行开设,确保账簿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 账簿应及时、准确地记录收入、费用、资产、负债等会计要素的发生、变动和余额。
3. 账簿应定期进行核对和调整,确保账簿与实际情况的一致性。
四、会计报表编制1. 会计报表应按照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编制,确保报表的真实性和全面性。
2. 会计报表的编制应准确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3. 会计报表应及时、完整地披露企业的重大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会计差错调整。
五、财产管理1. 财产的购置、使用、处置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财产的安全和合理利用。
2. 财产的清理和检查应定期进行,及时发现和报告财产的损失、毁损和盗窃等情况。
六、税务管理1. 税务处理应按照相关税法和税务规定进行,确保纳税义务的履行和税务申报的准确性。
2. 税务资料应妥善保存并及时报送,确保税务事项的合规性和合法性。
七、保密管理1. 会计人员应严守保密义务,不得泄露会计信息和涉及企业经营、财务的重要信息。
2. 会计人员应加强电子数据和纸质文件的保管,确保文件的安全和可用性。
以上是最新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人员应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工作,提高会计质量和水平,为企业的经营和决策提供准确、可靠的会计信息。
制度17——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制度17——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基础工作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会计基础工作,提高会计工作水平,实现会计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根据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与管理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会计凭证第二条会计凭证包含原始凭证与记账凭证。
第三条原始凭证:各类原始记录的格式、内容、填制方法、签署、传递、汇合、反馈,应做到真实、完整、正确、清晰、及时,具体要求如下:(1)原始凭证的内容务必具备:凭证的名称;填制凭证的日期;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者者填制人姓名;经办人员的签名或者者盖章;同意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与金额。
(2)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务必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务必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者者盖章。
自制原始凭证务必有经办单位领导人或者者其指定的人员签名或者者盖章。
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务必加盖本单位公章。
(3)凡填有大写与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写与小写金额务必相符。
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务必有验收证明。
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务必有收款单位与收款人的收款证明。
(4)一式几联的原始凭证,应当注明各联的用途,只能以一联作为报销凭证。
一式几联的发票与收据,务必用双面复写纸(发票与收据本身具备复写纸功能的除外)套写,并连续编号。
作废时应当加盖“作废”戳记,连同存根一起储存,不得销毁。
(5)职工公出借款凭据,务必附在记账凭证之后。
收回借款时,应当另开收据或者者退还借据副本,不得退还原借款收据。
(6)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的经济业务,应当将批准文件作为原始凭证附件。
假如批准文件需要单独归档的,应当在凭证上注明批准机关名称、日期与文件字号。
第四条记账凭证: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记账凭证包含收款凭证、付款凭证与转账凭证。
具体要求如下:(1)记账凭证的内容务必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稽核人员、记账人员、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1.3.2 填制会计凭证
1.原始凭证 (1)定义,原始凭证是证明经济业务已经发生,明确经济责任 并用作记账原始依据的凭证
(2)原始凭证填制基本要求 ①原始凭证的基本内容 ②特殊情况的原始凭证应当符合下列附加条件
(3)原始凭证错误更正
原始凭证不得涂改、挖补。发现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开出单位 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开出单位的公章。”“原始凭证记载的 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或者更 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出具单位印章。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 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
1.2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的基本规范
1.2.1 会计机构的设置
《规范》第六条第一款规定:“各单位应当根据会 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不具备单独设置会计机构 条件的,应当在有关机构中配备专职会计人员。” 第 八条规定,“ 没有设置会计机构和配备会计人员的单 位,应当根据《代理记账管理暂行办法》委托会计师事 务所或者持有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的其他代理记账机构进 行代理记账。”
1.2.5 会计工作交接
1.会计工作交接的基本情形 (1)根据《会计法》的规定,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单位撤销、 单位合并、分立等情况必须办理会计工作交接。 (2)会计人员在临时 离职或其他原因暂时不能工作时,也应办理会计工作交接。
2.办理会计工作交接的基本程序
(1)交接前的准备工作;(2)移交点收 ;(3)专人负责监交 ;(4)交接后的有关事宜
1.5 内部会计管理制度的基本规范
1.5.1 内部会计管理制度应遵循的原则
1.5.2 内部会计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
1.内部会计管理体系 ①单位领导人对会计工作的领导职责;②总会计师和主管会计工作的领导人 对会计工作的领导职责:③会计机构及其负责人的职责、权限。 2.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3.账务处理程序制度 4.内部牵制制度 5.稽核制度 6.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7.定额管理制度 8.计量验收制度 9.财产清查制度 10.财务收支审批制度 11.成本核算制度 12.财务会计分析制度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包括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包括
一、正确处理凭证、报表:将会计凭证整理妥当,确认凭证内容准确,填写正确的会计科目,并及时登记;每月及年度结算后,及时准确地制作账簿、财务报表,如银行对账单、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发票、收支明细等;
二、认真记账:必须严格按照交易实际情况,准确、及时、规范地记账,以保证在财务管理方面的准确性。
三、保护会计资料安全:会计资料严格保密,及时更新,有记录可查。
四、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及时发现会计凭证和报表的更正错误,有发现的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对不符合规定的数据实施及时更正,提供会计数据的真实准确性。
五、加强会计分录及时进行完善:要求会计分录信息真实、准确、及时,要严格按照会计准则,正确记录会计分录,以及及时完善会计体系。
六、按时归档、报税:要求定期归档会计报表,及定期报送税务机关会计报表及纳税申报表格等。
七、完善现金流管理:要确保现金的及时、准确流转,制定和完善现金管理策略,及定期更新现金收支,并及时发布整理银行存款、开支等。
八、严格审核费用:严格定义财务支出的准则,审核费用支出情况,核实与会计记账要求是否相符。
九、及时归纳汇总数据:及时更新会计项目以及会计资料,归纳汇总统计数据,便于准确分析企业财务状况。
十、加强会计内部控制:要确保凭证的真实性、完整性、一致性,规范会计分录、实施有效内部控制,落实会计有关的相关规定,坚持正确的会计操作。
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2019年修订)
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2019年修订)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2019年修订)一、前言为进一步规范会计基础工作,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根据现有会计法规、会计准则以及实际操作经验,财政部组织编制了《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该规范适用于所有企事业单位、政府机构及其下属单位的会计工作。
二、基本原则1.真实性原则。
所有会计处理必须基于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凭证。
2.准确性原则。
会计处理必须遵守会计准则,对涉及到的账务进行正确、准确的处理。
3.审核制度原则。
所有单证、账册都必须按照规定进行审核。
4.稽核原则。
企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机制,加大对财务管理和会计工作的监督力度。
5.保密原则。
维护会计资料的保密性,严禁私自泄露、借用、挪用、伪造会计资料。
三、会计档案管理1.凭证管理。
每张凭证必须有发票及相关的证明文件,凭证必须编号,凭证由会计负责人签字确认。
2.账簿管理。
企事业单位应按照规定建立各项账簿,及时、准确地录入会计信息。
对账务的关键环节要进行审核。
3.报表管理。
企事业单位应按照财务报表编制与汇报制度进行编制、审核、汇报财务报表,并定期报告财务状况。
四、会计核算管理1.成本核算。
企事业单位要按照成本核算制度结合实际情况编制成本核算表及成本控制报告。
2.准备工作。
企事业单位在编制报表前要进行准备工作,如核对科目余额、调整期末调汇、制定税费准备计提方案等。
3.报表编制。
企事业单位应按照会计准则和规定的报表格式编制财务报表,并对报表进行审核、签字确认。
五、会计监察管理1.内部审计。
企事业单位应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对重要科目、关键岗位进行常规审计。
对审计结果应进行备案、总结及反馈意见。
2.外部审计。
企事业单位应按规定组织外部审计,接受外部审计机构对企业财务状况进行审计。
六、其他要求1.日常管理。
企事业单位应制定相应的会计制度,建立健全会计账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标准。
2.财务绩效评价。
企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绩效评价制度,对于各项业务进行定期评估,并对评估结果进行统计、分析与总结。
最新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全文
最新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全文1. 引言本文旨在规范会计基础工作流程,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遵守本规范对于提高会计部门的效率、降低错误率以及保护企业财务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2. 会计基础工作的定义会计基础工作是指对财务数据进行采集、登记、核算和报告的基本工作。
它是财务管理的基石,对于企业的经营决策和财务分析具有重要作用。
3. 会计基础工作的职责会计基础工作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财务数据采集与整理;•财务凭证的填制与归档;•财务账簿的登记与核对;•财务报表的编制与分析;•监督与检查财务操作的合规性。
会计基础工作人员应当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保密要求。
4. 会计基础工作的流程会计基础工作的流程包括以下步骤:4.1 财务数据采集与整理会计基础工作的第一步是采集和整理财务数据。
会计人员需要收集企业各项财务交易的原始凭证,如发票、收据、银行对账单等,并按照一定的分类和时间顺序整理。
4.2 财务凭证的填制与归档在财务数据采集与整理的基础上,会计人员需要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填制相应的财务凭证,如收款凭证、付款凭证、转账凭证等。
填制完毕后,财务凭证需按照一定的编号和归档规则进行归档,以备后续查询和核对。
4.3 财务账簿的登记与核对财务账簿是记录企业财务交易的重要工具,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等。
会计人员需要按照财务凭证的内容,将相关信息在财务账簿上进行登记,并且定期进行核对,确保账簿中的数据准确无误。
4.4 财务报表的编制与分析财务报表是向内部和外部利益相关者提供财务信息的重要工具。
会计人员根据财务账簿的数据,编制各类财务报表,如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编制完成后,还需要对财务报表进行分析,提供给管理层和投资者参考。
4.5 监督与检查财务操作的合规性会计基础工作人员应当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监督与检查财务操作是否合规。
他们需要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防范和发现会计舞弊行为,并及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54637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1996年6月17日财政部财会字19号发布)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通知财会字[1996]1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务院有关部、委、局、总公司财务司:为了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建立规范的会计工作秩序,不断提高会计工作水平,我部制定了《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现予以发布,请根据本地区、本部门会计基础工作的实际组织实施。
实施中的有关要求如下:一、要广泛宣传学习《规范》。
《规范》是各单位和广大会计人员开展会计基础工作的基本标准,也是各级财政部门、业务主管部门检查会计基础工作情况的重要依据。
因此,要结合《规范》的实施,广泛宣传加强会计基础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宣传会计基础工作各个方面的基本要求,统一各级领导和广大会计人员对会计基础工作的认识,使各单位的会计人员了解和掌握会计基础工作的各项要求,做好会计基础工作。
二、要把实施《规范》与整顿会计工作秩序、实现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结合起来。
各级财政部门、业务主管部门要根据《国务院关于整顿会计工作秩序进一步提高会计工作质量的通知》精神,督促各单位按照《规范》的要求建账。
同时,把贯彻《规范》的各项规定、促进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抓紧抓好。
各单位的会计人员应当经常对照《规范》的要求进行自我检查和整改,以扎实、有序的会计基础工作,保证会计工作质量的提高和职能作用的有效发挥。
各地区、各部门在实施《规范》中有什么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向我部反映。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建立规范的会计工作秩序,提高会计工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组织的会计基础工作,应当符合本规范的规定。
第三条各单位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范的规定,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严格执行会计法规制度,保证会计工作依法有序地进行。
第四条单位领导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基础工作负有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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