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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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一、工作态度1. 良好的工作态度,保持积极向上的工作态度,能够主动承担工作责任,有责任心。

2. 遵守公司的工作制度和工作纪律,维护公司的利益。

3. 与同事协作,遵守团队合作的原则,共同完成工作任务。

二、工作准确性1. 准确地收集、记录和整理公司的财务数据,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2. 严格按照会计准则和相关法规进行核算和报表的编制,保证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3. 准确计算和处理各种经济业务,确保金额和账目的正确无误。

三、保密工作1. 严守会计保密的要求,保护公司的商业秘密和客户隐私。

2. 严禁私自泄露或传播公司的财务信息。

3. 妥善保管公司的财务文件和资料,防止丢失和损坏。

四、工作纪律1. 准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严格按照工作时间进行工作。

2. 认真执行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不擅自更改或规避审核程序。

3. 完成工作任务的质量和数量达到公司要求,不拖延工作进度。

五、继续学习1. 持续学习会计知识和专业技能,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能力。

2. 关注会计法规和政策的更新,确保自己的工作具备法律合规性。

3. 积极参加培训和学习活动,不断提升自己的职业素质。

六、客户服务1. 与客户保持良好的沟通,及时解答客户的问题和疑虑,提供满意的服务。

2. 尊重客户的合法权益,并遵守保密协议,保护客户的商业秘密。

3. 根据客户的需求,及时提供财务报表和相关数据。

七、文明礼貌1. 与同事和客户文明礼貌相处,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2. 不使用不恰当的言辞和行为对同事或客户进行伤害或侮辱。

3. 尊重各个部门和同事的工作,积极与他们合作,共同推进工作的完成。

八、创新意识1. 不断提出改进工作效率和质量的建议和措施。

2. 对新技术和工具持开放态度,积极学习和使用新的会计软件和系统。

3. 善于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主动寻找解决方案。

以上是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通过遵守这些规范,能够提高自身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更好地完成会计工作任务,为公司的发展做出贡献。

新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新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新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新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一、工作时间和出勤规定1.1 工作时间:1) 全日制员工:周一至周五,每天早上 8:30 至下午 17:30,中午 12:00 至 13:30 为午休时间。

2) 非全日制员工:根据工作需要和工作安排,按照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进行工作,但每天办公室工作时间不得少于 4 小时。

1.2 出勤规定:1) 员工需要按时上班,不得迟到早退。

如因特殊情况确实需要调整工作时间,需提前向上级领导申请并获得批准。

2) 员工请假必须提前向直接上级提出申请,并经过审批。

病假需要提供医院的病假证明,事假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 员工迟到、早退、擅离职守将会被扣除相应的工资或假期,严重者将会受到纪律处分。

二、工作纪律与职责2.1 工作纪律:1) 员工须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会计方案和会计准则,保持工作纪律和职业操守。

2) 员工需要遵循公司的保密政策,保护公司的商业机密和客户信息,不得私自泄露。

3) 员工需要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不得拖延或敷衍塞责。

2.2 职责拆分:1) 负责日常会计帐务处理,包括凭证录入、凭证审核、科目余额分析等工作。

2) 负责月度和年度财务报表的编制,确保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和及时性。

3) 参与财务预算的制定与执行,分析财务数据,为公司的决策提供支持,并做好相关分析报告。

4) 协助公司对外部审计及税务审计工作,提供相关资料和解答审计人员的质询。

5) 及时更新会计资料,保证财务文件的完整性和安全性,确保会计档案的准确性。

三、专业素质和培训要求3.1 专业素质要求:1) 具备良好的会计学基础知识,熟悉国家财务会计准则和税法法规。

2) 有较强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能够独立处理复杂的会计事务。

3) 具备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能够与其他部门有效合作,及时解决问题。

4) 具备敬业精神和责任心,对工作认真负责,能够承受一定的工作压力。

3.2 培训要求:1) 公司将提供必要的培训和学习机会,使员工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和知识水平。

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基础工作是会计工作的基本环节,也是经济管理工作的重要基础。

财政部制定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对于提高会计工作水平,加强财务管理,维护经济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规范》对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会计机构的设置应当根据单位规模大小、业务繁简和管理要求来确定。

对于规模较大、业务较多的单位,应当单独设置会计机构;而规模较小、业务和人员较少的单位,可以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

会计人员应当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遵守职业道德,按照规定参加继续教育,不断提高业务素质。

同时,会计工作岗位的设置应当符合内部牵制制度的要求,例如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在会计核算方面,《规范》强调了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的填制、登记和编制要求。

会计凭证是记录经济业务、明确经济责任的书面证明,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填制和审核。

原始凭证要具备真实性、合法性和准确性,记账凭证则要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

会计账簿的设置和登记应当符合规定,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财务报告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编制,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会计监督是会计工作的重要职能之一。

单位内部的会计监督应当明确监督的主体、内容和程序,对经济业务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

同时,会计人员在履行监督职责时,应当敢于坚持原则,对违反会计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事项,有权拒绝办理或者按照职权予以纠正。

在内部会计管理制度方面,《规范》要求单位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包括内部会计管理体系、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账务处理程序制度、内部牵制制度、稽核制度、原始记录管理制度、定额管理制度、计量验收制度、财产清查制度、财务收支审批制度、成本核算制度和财务会计分析制度等。

这些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有助于规范单位的会计工作,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为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建立规范的会计工作秩序,提高会计工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相关法规、规章、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XXX(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范。

第一章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第一条公司根据会计业务需要设置相应会计工作岗位。

会计工作岗位一般可分为:会计机构负责人、总账、往来会计、出纳、统计等。

第二条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一岗多人,但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第三条会计人员应当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

会计人员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接受继续教育,本公司应当保证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和其他必要条件。

第四条会计人员应当实行躲避制度。

本公司负责人的亲属不得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的亲属不得在本公司会计机构任职。

这里需要躲避的亲属关系包孕夫妻关系、直系或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关系。

第五条会计人员在事情中应当遵照职业道德,树立良好的职业品质。

1.爱岗敬业、提高素养2.熟悉法规、依法办事3.实事求是、客观公正4.严谨工作、提高效率5.严于律己、保守秘密第六条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在规定期限内,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

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者离职。

第七条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实时做好以下事情:1.已禁受理的经济业务还没有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填制完毕;2.收拾整顿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3.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该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表、印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文件、会计软件数据磁盘、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等内容;从事会计第八条会计人员办理交代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

一般会计人员交代,由会计机构负责人监交;会计机构负责人交代手续,由董事长或其授权人或分管财务的公司带领监交。

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一章绪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是为了规范财政部门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活动,提高财政部门会计人员的工作效率和质量而制定的。

遵循本规范对财政部门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活动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实际应用价值。

第二章会计基础工作的原则第一节会计核算原则1.实事求是原则:会计核算要真实、客观地反映财政部门的财务状况和经济业务实际情况。

2.收支平衡原则:会计核算要保持收支平衡,确保财政部门的经济活动符合财政预算安排。

3.独立性原则:会计核算要独立进行,不受其他部门或个人的干预和影响。

4.时段性原则:会计核算要按照一定的时期进行,确保会计信息的连续性和可比性。

第二节财务管理原则1.预算控制原则:财政部门的财务管理要按照预算控制,确保经费的合理安排和利用。

2.规范管理原则:财政部门的财务管理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行,确保财务管理活动的规范性和规划性。

3.公开透明原则:财政部门的财务管理要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财务活动的公正合法。

第三章会计基础工作的职责第一节会计核算职责1.财产权责:负责财政部门资产和负债的核算与管理。

2.收支责:负责财政部门各项收支的核算、登记与审核。

3.费用责:负责财政部门各项费用的核算、登记与统计。

4.成本责:负责财政部门各项成本的核算、登记与分析。

第二节财务管理职责1.预算责:负责财政部门预算的编制、执行和监督。

2.审计责:负责财政部门财务核算的审计工作。

3.内部控制责:负责财政部门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4.报表责:负责编制和报送财政部门财务报表。

第四章会计基础工作的方法与要求第一节会计核算方法1.会计凭证的填制和审核要按照财政部门的具体规定进行。

2.会计账簿的建立和管理要符合财务管理的要求,保证信息的及时和准确。

3.会计核算要注意事项的分类和归集,确保财政部门的账务结构清晰和准确。

第二节财务管理方法1.预算编制和执行要按照财政部门的具体规定进行,并及时报送相关机关。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5篇)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5篇)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5篇)会计基础工作规范(5篇)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范文第1篇【关键词】会计基础工作现状存在问题缘由规范会计基础工作是会计工作的基本环节,是会计工作有序进行的重要保证,也是经济管理工作的重要基础。

包括建立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建立会计核算体系、使用会计科目、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会计报表、管理睬计档案、办理睬计交接等方面。

规范会计基础工作,是建立会计工作正常秩序的需要,是进一步提高会计工作质量的重要措施,为会计监督、核算,供应真实会计信息,促进经济进展起到了乐观的促进作用。

本文分析了会计基础工作的现状、造成这种现状的缘由和规范会计基础工作的必要性。

一、会计基础工作的现状及存在问题1、内部会计管理制度不健全。

《会计法》要求各单位应建立健全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这是每个单位的法定义务。

通过建立健全内部掌握制度,可以对本单位内部的各项活动进行有效的牵制、监督和制约,以削减弊端和差错。

但有些单位对此重视不够,内部掌握制度形如虚设,出纳员一人可以登记全部账目,甚至大笔的现金收支业务只有出纳员一人签字即支付。

会计基础工作方面存在的上述问题严峻影响了会计信息的质量,也损害了会计信息使用人的利益,因此必需加强会计基础工作。

单位应建立健全一系列内部会计管理制度,完善内部会计掌握体系。

如会计岗位责任制度、会计事项授权审批制度、内部稽核制度、财产物资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但在实际工作中各项制度建立不健全,相互脱节,缺乏可行性,未能实现约束作用;授权审批制度执行不彻底,不能做到层层把关、各行其职,缺乏严格的业务流程。

2、会计监督不规范。

根据会计法律、法规及国家统一规章制度的要求,对不符合规定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审批手续不全的财务收支应当退回,要求补充、更正;对违反国家统一的财政、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财务收支,不予办理等,但在目前实际的会计工作中,相关的会计从业人员达不到这些要求。

会计监督的不规范性表现在:一是部分单位没有严格根据财经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规章制度为依据,违反现金收支范围规定,单位之间收支大额现金;违反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坐支现金。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最新版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最新版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1996年6月17日财会字〔1996〕19号公布,根据2019年3月14日《财政部关于修改<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等2部部门规章的决定》修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建立规范的会计工作秩序,提高会计工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组织的会计基础工作,应当符合本规范的规定。

第三条各单位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范的规定,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严格执行会计法规制度,保证会计工作依法有序地进行。

第四条单位领导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基础工作负有领导责任。

第五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要加强对会计基础工作的管理和指导,通过政策引导、经验交流、监督检查等措施,促进基层单位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不断提高会计工作水平。

国务院各业务主管部门根据职责权限管理本部门的会计基础工作。

第二章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第一节会计机构设置和会计人员配备第六条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不具备单独设置会计机构条件的,应当在有关机构中配备专职会计人员。

事业行政单位会计机构的设置和会计人员的配备,应当符合国家统一事业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

设置会计机构,应当配备会计机构负责人;在有关机构中配备专职会计人员,应当在专职会计人员中指定会计主管人员。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任免,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

第七条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坚持原则,廉洁奉公;(二)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不少于三年;(三)熟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掌握本行业业务管理的有关知识;(四)有较强的组织能力;(五)身体状况能够适应本职工作的要求。

第八条没有设置会计机构或者配备会计人员的单位,应当根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的规定,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或者持有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的代理记账机构进行代理记账。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会计基础工作原则化一、票据制作规范1、获得外来原始单据必须保证其真实、合法、要素齐全,具体涉及:票据自身旳真伪,原始单据旳名称,填制单据旳日期和经济业务发生旳日期,填制单位旳名称、公章和填制人旳姓名,经办人或负责人旳签名或盖章,接受单据单位旳名称,经济业务旳内容、实物数量、单价和金额,从个人获得旳原始单据应有填制人员旳签名或盖章;有些特殊旳原始单据,出于习惯或使用单位觉得不易伪造,则不加盖公章,但应有固定旳特殊标志,如飞机票、火车票、汽车票、船票等。

2、自制原始单据旳填制规定:反映旳经济业务必须真实可靠;自制原始单据必须有经办单位负责人或指定旳人员签名盖章,对外开出旳原始单据,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填制内容精确完整;填制及时、书写清晰。

3、原始单据旳附加规定:凡填有大写或小写金额旳原始单据,大写和小写金额必须相符;购买实物旳原始单据,必须有验收或收到证明;支付款项旳原始单据,必须有收款单位和收款人旳收款证明以及相应领导批准支付旳签章。

4、票据粘贴规范:a、在粘贴单上,自右向左正面向上依次分类均匀粘贴,粘贴时不能覆盖票据内容,右边不能超过粘贴单长度,左边不能超过装订线,上下不能超过粘贴宽度,票据较大时,应当整洁折叠。

b、粘贴后,上附报销审批单,审批单上应注明:报销内容、单据张数、合计金额等内容。

c、票据较多时,应分页粘贴。

二、票据审核规范1、真实性和完整性复核,涉及如下内容:a、经济业务旳当事单位和当事人必须是真实旳。

涉及出具原始单据旳单位,接受单据旳单位,填制原始单据旳负责人,获得原始凭证旳负责人都要据实填写。

b、经济业务发生旳时间、地点和填制凭证旳日期必须是真实旳。

c、经济业务旳内容必须是真实旳。

d、经济业务旳量必须是真实旳。

e、原始凭证应具有旳要素必须是完整旳。

2、合法性复核:就是要按法律、法规、会计准则和计划预算办事。

复核单据所反映旳经济业务与否合法合规,与否符合有关政策、准则、制度旳规定和计划预算规定,与否符合审批权限和手续。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1.会计人员离职,必须移交
全部工作,没有办清交接手 续的,不得离职。 2. 临时离职和恢复工作, 也必须办理交接手续。 3.接替人员要认真接管移交 工作,继续办理移交的未 了事项。
会计工作交接的各阶段工作
•结清经办的所有账目
移交前的准 •整理移交的各项资料和实物,未了事项写出书面 备工作 材料。 •编移交清册,列明移交的详细内容。
会计工作交接
编制移交清册
内容:会计凭证、会计帐簿、 会计报表、印章、现金、有价证券、 支票簿、发票、文件、其他会计资 料 和物品等内容 ;会计软件及密 码、会计软件数据磁盘(磁带等) 及有关资料、实物等内容。
会计工作交接
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 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
一般会计人员交接,由单位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负责监交;会计机构负责人、会 计主管人员交接,由单位领导人 负责监交,必要时可由上级主管 部门派人会同监交。
未了事项交接不清晰。
不按规定移交,交多少收多少, 对与不对与己无关。
移交清册(单)归档不规范。
[3] 会计核算 CQCFE 会计核算的内容、规定、要求 24
本章主要内容:
一、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
二、会计凭证
三、会计账簿
四、财务会计报告 五、会计核算档案
目录
CONTENTS
25
2. 会计核算的基本规定
办人、证明人和审批人员的责任手续。
39
(6)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单位和收款人的收款依据
例:11月23日,宏大有限责任公司向长湖市桂华材料厂购买原材料
138060元。
2009 11 23
长湖市桂华材料厂
¥138060.00
货款
贰零零玖 壹拾壹 贰拾叁 长湖市桂华材料厂

最新《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实施细则》

最新《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实施细则》

最新《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实施细则》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实施细则的最新版本主要涵盖了会计基础工作的各个方面,从会计制度、会计档案管理、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规范,旨在提高会计基础工作的执行效率和质量,确保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首先,实施细则对会计制度进行了明确规定。

要求各企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有关会计制度规定,建立并完善本单位的会计制度,确保会计工作的规范性和一致性。

细则还对会计制度的修订、备案等环节进行了具体规定,以确保制度的及时更新和有效实施。

其次,细则对会计档案管理进行了详细规范。

要求各单位建立健全会计档案管理制度,明确档案的存储、查阅、销毁等具体要求,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细则中还对重要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和管理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以提高档案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此外,细则对会计凭证的编制和管理进行了具体规定。

要求会计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程序编制凭证,凭证上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并按时将凭证归档。

细则还对凭证的格式、编号、审核等环节进行了细致规范,以提高会计凭证的规范性和可审查性。

细则还对会计账簿的建立和管理进行了明确规定。

要求各单位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建立相应的会计账簿,明确账簿的名称、用途、编制方法等具体要求。

细则还规定了会计账簿的档案归档程序、账簿的保管和存储要求,以确保会计账簿的完整和可查询性。

此外,细则还对会计工作的监督和检查进行了详细规定。

要求各单位建立健全会计工作的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对会计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细则还规定了会计工作的定期检查方法和频次,以及检查结果的处理和整改程序,以确保会计工作的规范性和合规性。

细则还规定了会计基础工作中的违法和失职行为的处理办法。

对于故意造假、隐瞒事实、滥用职权等违法行为,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对于因失职失误导致会计信息不准确或遗漏的,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并进行教育纠正。

综上所述,最新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实施细则》对会计基础工作的各个方面进行了细致规范,旨在提高会计工作的执行效率和质量。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引言会计基础工作是企业内部会计部门的核心工作之一,它涉及到财务数据的准确记录和处理。

本文档旨在对会计基础工作进行规范化的概述,详细描述了会计基础工作的各个方面,以确保财务数据的可靠性和准确性。

目标会计基础工作的目标是确保财务数据的完整性、可靠性和准确性。

通过规范化的过程和操作,可以提高会计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确保财务报告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范围本文档适用于所有从事会计基础工作的人员,包括财务主管、会计师和财务助理等。

1. 会计基础操作规范1.1 记账方式 - 采用双向记账方式,确保借贷平衡。

-根据会计准则和公司规定,正确选择记账科目和分类。

1.2 原始凭证管理 - 正确和完整地记录所有原始凭证,包括发票、收据和支票等。

- 对凭证进行适当的编号、分类和归档,方便后续查询和审计。

1.3 多币种处理 - 根据公司业务需求和相关法规,正确处理多币种交易,包括外币兑换和汇率调整。

1.4 固定资产管理 - 确保固定资产的准确登记和分类,包括购置、折旧、报废和处置等。

- 定期进行资产盘点和调整,确保账面与实际情况相符。

1.5 银行对账 - 定期核对银行对账单和公司账户余额,及时发现和解决差异。

- 对银行费用、利息等进行核对和确认。

2. 财务报表编制规范2.1 会计准则遵循 - 根据公司所属行业和相关法规,选择适用的会计准则进行财务报表编制。

- 确保报表的准确性、合规性和可比性。

2.2 会计政策和估计 - 在财务报表中明确会计政策和估计,包括资产计量和收入确认等。

-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合理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和估计。

2.3 财务报表科目 - 根据会计准则和公司规定,确定适用的财务报表科目。

- 对所有财务报表科目进行准确和完整的记录和分类。

2.4 财务报表披露 - 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规定,确保财务报表的披露准确、及时和完整。

- 对财务报表进行内部审核,避免虚假披露和遗漏。

3. 审计和内部控制规范3.1 内部控制制度 - 建立和实施适当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数据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最新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最新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最新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是指会计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应遵守的一系列规定和要求,以确保会计工作的准确性、规范性和可靠性。

以下是最新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一、核算准则1. 会计核算应按照现金基础或权责发生制进行,遵循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 在核算过程中严格执行会计政策,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3. 会计核算应以事实为依据,不得随意捏造、伪造或篡改会计凭证和账簿。

二、凭证管理1. 凭证应按照事项的发生时间、内容、金额等要素进行逐一编号,并妥善保存。

2. 凭证的填制应明确、准确,不得有涂改、覆盖、划掉等不符合规范的情况。

3. 凭证的审核应由专人进行,确保凭证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三、账簿管理1. 账簿应按照会计制度和会计政策的要求进行开设,确保账簿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 账簿应及时、准确地记录收入、费用、资产、负债等会计要素的发生、变动和余额。

3. 账簿应定期进行核对和调整,确保账簿与实际情况的一致性。

四、会计报表编制1. 会计报表应按照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编制,确保报表的真实性和全面性。

2. 会计报表的编制应准确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3. 会计报表应及时、完整地披露企业的重大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会计差错调整。

五、财产管理1. 财产的购置、使用、处置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财产的安全和合理利用。

2. 财产的清理和检查应定期进行,及时发现和报告财产的损失、毁损和盗窃等情况。

六、税务管理1. 税务处理应按照相关税法和税务规定进行,确保纳税义务的履行和税务申报的准确性。

2. 税务资料应妥善保存并及时报送,确保税务事项的合规性和合法性。

七、保密管理1. 会计人员应严守保密义务,不得泄露会计信息和涉及企业经营、财务的重要信息。

2. 会计人员应加强电子数据和纸质文件的保管,确保文件的安全和可用性。

以上是最新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人员应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工作,提高会计质量和水平,为企业的经营和决策提供准确、可靠的会计信息。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一、引言。

会计是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是保证企业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重要保障。

本文将从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角度出发,对会计工作中的一些基本规范进行详细的阐述,以期能够为广大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提供一些参考和指导。

二、凭证的规范性。

凭证是会计工作中最基本的记录工具,其规范性直接关系到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因此,在进行凭证填制时,必须做到以下几点:1. 凭证必须按照规定的格式进行填制,包括凭证字、凭证号、日期、摘要、借贷方金额等内容。

2. 凭证上的金额必须填写清楚,不得有涂改、漏填、错填等情况。

3. 凭证的摘要必须准确、清晰,能够清楚地反映该笔业务的性质和内容。

三、账簿的规范性。

账簿是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重要载体,其规范性对于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至关重要。

在进行账簿记录时,应当严格遵守以下规范:1. 每一笔业务必须按照时间顺序进行记录,不得有遗漏或错漏的情况。

2. 账簿上的金额必须与凭证上的金额相符,不得有差错或错账的情况。

3. 账簿记录必须清晰、工整,不得有涂改、涂抹、错位等情况。

四、财务报表的规范性。

财务报表是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总结和表现,其规范性对于外部利益相关者的决策具有重要影响。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应当严格遵守以下规范:1. 财务报表必须按照国家相关会计准则进行编制,不得有违反规定的情况。

2. 财务报表上的数据必须真实、准确,不得有造假、夸大、隐瞒等情况。

3. 财务报表的格式和内容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有遗漏或错误的情况。

五、税务申报的规范性。

税务申报是企业履行纳税义务的重要环节,其规范性对于确保纳税的公平、公正具有重要意义。

在进行税务申报时,应当严格遵守以下规范:1. 税务申报表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填报,不得有遗漏或错误的情况。

2. 税务申报的数据必须真实、准确,不得有虚假、夸大、隐瞒等情况。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及财务制度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及财务制度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及财务制度一、引言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及财务制度是企业管理和经营的重要支撑,是保障企业财务资产安全、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的重要工具。

本制度是为了规范会计人员的工作行为,保证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确保企业财务管理的合法性和规范性而制定的。

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1、岗位职责(1)会计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要求,认真做好企业财务核算和报表编制工作。

(2)会计人员应保守企业财务信息,保护企业的财产安全,维护企业形象。

(3)会计人员应主动学习会计新知识,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2、会计记录(1)会计凭证应按照凭证原始凭证为准,凭证一经填写不能篡改。

(2)财务凭证应按照业务发生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编制,并按月汇总入账。

(3)会计记录应规范、准确、及时,不得出现重复或者遗漏。

3、财务报表(1)会计报表应根据企业具体情况进行编制,符合会计准则和法规要求。

(2)会计报表应体现真实、客观、公正的原则,不得夸大或者虚假。

(3)会计报表应经过审查和核对后进行公布,确保报表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4、财务管理(1)财务管理应按照公司财务制度和管理规定进行,保证资金的安全性和有效利用。

(2)财务管理应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预算和计划,确保资金的周转和使用合理。

(3)财务管理应加强成本控制和风险管理,减少成本和损失,提高企业效益。

5、税收管理(1)会计人员应熟悉税法和税收政策,按照法规要求进行纳税申报和缴纳。

(2)会计人员应及时了解税收优惠政策和减免规定,合理避税并开展税收规划。

(3)会计人员应做好税务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理,确保企业合法纳税和节省税费支出。

三、财务制度1、会计制度(1)会计制度是企业会计工作的基本规则和操作程序,应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管理需求进行设计和制定。

(2)会计制度应包括会计核算、会计记录、报表编制、内部控制等方面内容,涵盖企业全面财务管理。

(3)会计制度应经过公司高层管理层审批和公布,确保所有员工遵守和执行。

最新《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实施细则》

最新《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实施细则》

目录北京市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实施细则 (2)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会计机构、会计人员管理规范 (2)第三章会计基础工作一般规范 (3)一、《会计法》第七条规定:下列事项,应当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

(3)二、办理会计事项要求书写正规的文字与数字。

(4)三、正确使用各种印章 (5)四、会计年度 (5)五、会计核算本位币 (5)第四章会计凭证规范 (6)一、原始凭证规范 (6)二、记帐凭证规范。

(8)第五章会计帐簿规范 (11)一、根据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单位应设置总帐、明细帐、日记帐。

(11)二、启用会计帐簿,应按以下规定执行: (11)三、会计人员要根据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登记会计帐簿。

(12)四、会计人员应按照规定,现金、银行日记帐按日结帐,其它帐户按月、季、年结帐。

(13)五、各企业单位必须坚持对帐制度,做到帐证、帐帐、帐实相符。

(14)第六章财务报告规范 (15)一、财务报告的一般要求 (15)二、会计报表 (15)三、财务情况说明书 (17)四、审核财务报告 (17)第七章内部会计管理制度规范 (17)第八章会计工作交接规范 (18)一、会计人员变动的交接 (19)二、企业单位隶属关系变动的会计交接 (20)第九章会计档案管理规范 (20)一、会计档案的范围 (21)二、会计档案的整理、立卷 (21)三、会计档案的归档保管 (23)四、会计档案的借阅使用 (23)五、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 (24)六、会计档案的销毁 (24)第十章附则 (24)北京市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一、为了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规范会计工作行为,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建立良好科学的会计工作秩序,加速会计工作科学化、现代化进程,充分发挥会计工作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管理中的作用,根据《会计法》第五条第二款“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财政部门管理本地区的会计工作”的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是一个重要的职业,涉及到财务管理、商业决策和财务报告等方面。

会计基础工作的规范性是非常重要的,可以确保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下面将介绍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内容,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一、会计文书的准确填写会计文书是记录和传递财务信息的重要工具,如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

为了保证财务信息的准确性,会计人员在填写会计文书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填写日期、凭证号、科目名称和金额等信息应准确无误。

2.填写凭证时应注意记账科目的借贷方向,以及借贷金额是否平衡。

3.填写账簿时应注意每个科目的余额是否正确,以及各项指标的计算方式是否正确。

4.编制报表时应注意报表格式的标准化,以及报表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二、会计记录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会计记录是财务信息的基础,记录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对于后续的财务分析和决策非常重要。

因此,会计人员在做账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建立科目的档案,确保科目的名称和编码准确无误。

2.每笔业务都应记录进会计账簿中,并在科目、时间、金额等方面做到完整记录。

3.每个账户的余额应定期核对,确保账目清晰、无漏项。

4.核对科目余额时应注重异常科目的分析和处理,找出原因并及时更正。

三、会计核算的合法性和规范性会计核算的合法性和规范性涉及到税务、财务、审计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为了避免因违法违规操作而造成不必要的风险和损失,会计人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在核算过程中必须遵守相关税务法律法规,确保会计核算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2.严格按照财务会计准则和会计报告规范的标准进行会计核算,确保会计报表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3.在企业所得税申报和处理方面应做到依法纳税,确保企业的财务稳健和合法性。

4.配合审计工作的进行,提供必要的财务信息,并根据审计结果及时进行调整。

四、会计信息安全的保护会计信息的安全对于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至关重要,同时会计信息的泄露也可能对企业造成不良影响和损失。

为了保障会计信息的安全,会计人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建立和完善会计信息系统,确保会计信息的及时、准确、安全和可靠。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内容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内容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内容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包括以下内容:1. 会计凭证的填制规范。

会计凭证是会计工作的基础,填制凭证的规范性直接影响财务报表的准确性。

规范的填制凭证应包括凭证号码、日期、摘要、借方和贷方金额等必要信息,并严格按照会计科目分类填写。

2. 财务报表的编制规范。

财务报表是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工具,编制财务报表应遵循会计原则和规范化的程序,确保其真实、准确和完整。

财务报表中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等内容。

3. 费用报销的管理规范。

企业的费用报销应合法、规范,遵循财务管理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完善的费用核算和报销流程。

费用报销应有明确的申请流程、审批流程和领取流程,并做好相关凭证和报销清单的保留,以备后续审计和查询。

4. 税务申报的规范管理。

税务申报是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规范的税务申报包括税金计算与核算、纳税申报和税务汇算申报等环节,需按照国家税务局规定的标准和期限进行操作,确保申报准确、及时和合法。

5. 文化建设的规范管理。

企业要加强文化建设管理,推行企业文化理念,培养高素质的员工队伍,打造良好的企业形象和品牌形象。

文化建设需要明确企业文化定位和核心价值观,激励员工创新创造,促进企业发展。

6. 内部控制的规范管理。

内部控制是企业日常运作和管理的重要控制手段,规范的内部控制应包括健全的制度、流程,完善的审核和审批程序,以及有效的风险控制和监督制约机制。

内部控制的规范要求企业做到有效的预防、识别和纠正风险,提升安全性和抗风险能力。

7. 资产管理的规范管理。

资产管理是企业财务管理的关键要素,规范的资产管理包括完善的资产管理制度和流程、合理的成本核算方法和管理模式、清晰的资产归属、建立有效的利用和保护机制等。

资产管理要注重合规性、安全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

8. 审计与监督的规范管理。

审计和监督是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环节,规范的审计与监督应包括建立审计制度和流程、选择合适的审计机构、评估审计效果和监督反馈等。

最新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最新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最新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一章总则一、为了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范我管理组会计工作行为,加强会计基础工作,提高会计工作水平,特制定本细则。

二、本细则是根据《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人员工作规则》的原则性规定而制定的会计工作具体操作规范,目的是使会计人员在从事会计工作时具有全面、系统、明确的标准,便于执行和考核。

三、本细则包括以下内容:会计机构、人员的设置及管理规范;会计核算全过程的基础工作规范,包括: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帐凭证、设置会计帐簿、记帐、算帐、对帐、结帐、查帐、编制财务报告;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管理制度,办理会计工作交接及会计档案管理规范等。

第二章会计机构、会计人员管理规范一、各单位要按《会计法》的规定,配备具有相应业务素质、持有会计证的会计人员,建立和完善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

二、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要同本单位责任制相联系。

以责定权,责权明确,严格考核,有奖有惩。

三、会计工作人员的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一岗多人,但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出纳以外的会计人员不得经管现金、有价证券和票据,会计主管人员不得兼任出纳工作,实现会计电算化的单位,出纳员、程序编制人员,不得兼任微机录入工作,不得进行系统操作。

第三章会计基础工作一般规范一、《会计法》第十条规定:下列事项,应当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

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资本、基金的增减和经费的收支;收入、支出、费用的计算;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其他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事项。

二、办理会计事项要求书写正规的文字与数字。

书写正规的文字和数字,是会计人员的基本功,也是会计基础工作好坏的重要标志。

凡未实现会计电算化的单位,会计数字与文字书写应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填制会计凭证、登记帐簿和编制会计报表等,应使用钢笔或碳素笔,用篮色或黑色墨水,禁止使用圆珠笔或铅笔;按规定需要书写红字的,用红墨水,需要复写的会计凭证、会计报表,可使用圆珠笔。

最新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全文

最新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全文

最新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全文1. 引言本文旨在规范会计基础工作流程,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遵守本规范对于提高会计部门的效率、降低错误率以及保护企业财务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2. 会计基础工作的定义会计基础工作是指对财务数据进行采集、登记、核算和报告的基本工作。

它是财务管理的基石,对于企业的经营决策和财务分析具有重要作用。

3. 会计基础工作的职责会计基础工作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财务数据采集与整理;•财务凭证的填制与归档;•财务账簿的登记与核对;•财务报表的编制与分析;•监督与检查财务操作的合规性。

会计基础工作人员应当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保密要求。

4. 会计基础工作的流程会计基础工作的流程包括以下步骤:4.1 财务数据采集与整理会计基础工作的第一步是采集和整理财务数据。

会计人员需要收集企业各项财务交易的原始凭证,如发票、收据、银行对账单等,并按照一定的分类和时间顺序整理。

4.2 财务凭证的填制与归档在财务数据采集与整理的基础上,会计人员需要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填制相应的财务凭证,如收款凭证、付款凭证、转账凭证等。

填制完毕后,财务凭证需按照一定的编号和归档规则进行归档,以备后续查询和核对。

4.3 财务账簿的登记与核对财务账簿是记录企业财务交易的重要工具,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等。

会计人员需要按照财务凭证的内容,将相关信息在财务账簿上进行登记,并且定期进行核对,确保账簿中的数据准确无误。

4.4 财务报表的编制与分析财务报表是向内部和外部利益相关者提供财务信息的重要工具。

会计人员根据财务账簿的数据,编制各类财务报表,如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编制完成后,还需要对财务报表进行分析,提供给管理层和投资者参考。

4.5 监督与检查财务操作的合规性会计基础工作人员应当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监督与检查财务操作是否合规。

他们需要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防范和发现会计舞弊行为,并及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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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一章总则一、为了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范我管理组会计工作行为,加强会计基础工作,提高会计工作水平,特制定本细则。

二、本细则是根据《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人员工作规则》的原则性规定而制定的会计工作具体操作规范,目的是使会计人员在从事会计工作时具有全面、系统、明确的标准,便于执行和考核。

三、本细则包括以下内容:会计机构、人员的设置及管理规范;会计核算全过程的基础工作规范,包括: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帐凭证、设置会计帐簿、记帐、算帐、对帐、结帐、查帐、编制财务报告;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管理制度,办理会计工作交接及会计档案管理规范等。

第二章会计机构、会计人员管理规范一、各单位要按《会计法》的规定,配备具有相应业务素质、持有会计证的会计人员,建立和完善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

二、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要同本单位责任制相联系。

以责定权,责权明确,严格考核,有奖有惩。

三、会计工作人员的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一岗多人,但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出纳以外的会计人员不得经管现金、有价证券和票据,会计主管人员不得兼任出纳工作,实现会计电算化的单位,出纳员、程序编制人员,不得兼任微机录入工作,不得进行系统操作。

第三章会计基础工作一般规范一、《会计法》第十条规定:下列事项,应当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

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资本、基金的增减和经费的收支;收入、支出、费用的计算;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其他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事项。

二、办理会计事项要求书写正规的文字与数字。

书写正规的文字和数字,是会计人员的基本功,也是会计基础工作好坏的重要标志。

凡未实现会计电算化的单位,会计数字与文字书写应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填制会计凭证、登记帐簿和编制会计报表等,应使用钢笔或碳素笔,用篮色或黑色墨水,禁止使用圆珠笔或铅笔;按规定需要书写红字的,用红墨水,需要复写的会计凭证、会计报表,可使用圆珠笔。

在凭证、帐簿、报表上填写摘要或数字时,要在格子的上方留有二分之一的空距,用以更正错误。

书写阿拉伯数字,应紧靠底线书写,字体要自右上方斜向左下方,倾斜度为55度-60度。

字与字之间的距离要相同,大约空出半个数字的位置,数字之间不许连写。

写6上出头,写7和9下出头,并超过底线,出头的长度约为一般字体高度的四分之一;写0时,字高、字宽要与其他数字相同;写6、8、9、0时,圆圈必须封口。

大写金额数字,应用汉字正楷或行书体书写。

书写的文字以国务院公布的简化字为标准,力求工整,清晰。

不要自造简化字,也不要滥用繁笔字,禁止使用连笔字。

大写: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圆、角、分、零、整。

不得用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念、毛、仨、另等字样代替。

大写金额数字到元或角为止的,在”元”或”角”字之后应写”整”或”正”字样,大写金额数字有分的,分字后面不写”整”或”正”字。

大写金额数字前未印有人民币字样,应加填”人民币”三字,”人民币”三字与金额数字之间不得留有空白。

小写金额数字合计前,要填写人民币符号”¥”,与金额数字之间也不得留有空白。

阿拉伯金额数字之间有0时,汉字大写金额要写”零”字,如101.50,汉字大写金额应写成人民币壹佰零壹元伍角整。

阿拉伯金额数字中间连续有几个”0”时,汉字大写金额中可以只写一个”零”字,如1,004.56,汉字大写金额应写成人民币壹仟零肆圆伍角陆分,阿拉伯金额数字元位是”0”,或数字之间连续有几个”0”,元位也是”0”,但角位不是”0”时,汉字大写金额可只写一个”零”字,也可不写”零”字,如1,320.56,汉字大写金额应写成人民币壹仟叁佰贰拾圆零伍角陆分,或人民币壹仟叁佰贰拾圆伍角陆分。

又如1,000.56,汉字大写金额应写成人民币壹仟圆零伍角陆分,或人民币壹仟圆伍角陆分。

书写数字发生错误时,要采用正确的更正方法即将错误数字全数用单红线注销,并在错误数字上盖章,另在上方填写正确的数字,严禁用刮擦涂抹或用药水消除字迹方法改错。

三、正确使用各种印章财务专用章必须由专人保管,使用时须征得财务负责人同意;”现金收讫”、”现金付讫”、”银行收讫”、”银行付讫”章由出纳人员专用;”转帐收讫”、”转帐付讫”章也要指定专人保管使用。

填制记帐凭证时,会计科目、明细科目可以刻制会计科目章,科目章规格,最大不超过四号字,最小不小于五号字,字样为仿宋体或楷体为宜。

会计人员每人应刻制一枚长方形名章,用于原始凭证、记帐凭证、会计报表等指定位置和更正数字,其规格不超过帐表横格的三分之二。

盖会计科目章,用篮色印油;盖姓名章,用红色印油,字迹要清晰。

支票与印鉴应分别保管,不得由出纳一人管理。

四、会计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五、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

第四章会计凭证规范一、原始凭证规范根据《会计法》第十四条规定,单位对发生的每一项经济业务必须取得或填制合法的原始凭证。

原始凭证应必备以下内容。

凭证名称;填制凭证日期;填制凭证单位名称;填制人姓名;经办人员签名或盖章;接受凭证的单位全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金额。

从外单位取得的凭证和对外开具的凭证必须盖有”发票”专用章或财务印章;自制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人、经办人员和单位负责人签名或盖章。

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验收证明。

各种收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应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并分别加盖现金银行收付讫或转讫章。

发票必须有税务部门监制印章,收据必须有财政部门监制印章。

职工因公借款的借据,必须附在记帐凭证上,还款时,应另开收据,不得退还原借款借据。

一式几联的原始凭证,应当注明各联的用途,只能以一联作为报销凭证。

一式几联的发票收据,必须用双面复写纸套写,并连续编号。

作废时应加盖”作废”戳记,连同存根一起保存,不得销毁。

有附件的必须注明附件自然张数,有效金额必须相等。

经过上级批准的经济业务,应将批准文件原件或复印件作为原始凭证附件,也可在凭证上注明批准机关名称、日期和文件字号,原件另行保管。

各种附件应附在原始凭证背面。

如附件张数较多,应从原始凭证的右上角起按自右至左顺序重叠粘贴,不得遮盖报销金额,如单据过多,原始凭证背面不够粘贴时,另用白纸粘贴,附在原始凭证背面。

公共电汽车及地铁车票,只粘贴报销金额部分,各种卡片或车船票应将票面撕下粘贴,飞机票不粘贴,与原始凭证放在一起。

各种附件大于原始凭证的,应按原始凭证大小折叠,附在原始凭证后面。

如有破损应粘贴补齐。

破损严重无法辨认时,应重新取得,确有困难的,其经济业务内容与金额由经办人员另附说明,经单位领导批准。

可将同一经济业务内容的原始凭证,按单位或按人名分别汇总填制原始凭证汇总表。

原始凭证不得外借,其他单位如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原始凭证时,经本单位领导人批准,可以复制。

向外单位提供的原始凭证复制件,应当在专设的登记簿上登记,并由提供人员和收取人员共同签名或者盖章。

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如有遗失,应当取得原开出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来凭证的号码、金额和内容等,由经办单位领导人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

如果确实无法取得证明的,如火车、轮船、飞机票等凭证,由当事人写出详细情况,由经办单位领导人批准后,代作原始凭证。

二、记帐凭证规范。

会计人员要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和原始凭证汇总表填制记帐凭证。

记帐凭证必备内容填制日期;凭证编号;应用会计科目、子目、细目;经济业务事项摘要;应借应贷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制单、审核、出纳、记帐、会计主管盖章。

实现会计电算化单位,记帐凭证增加科目编码栏。

记帐凭证日期应以财会单位受理会计事项日期为准,年、月、日应写全。

凭证编号可按月顺序自然编号。

各单位可采用收、付、转帐凭证分类编号的形式或按更细层次划分的会计凭证分类编号方式,也可采用单一记帐凭证统一编号的形式,但采用哪种形式一经确定,在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允许任意更改。

如一项经济业务涉及一借多贷或一贷多借,一张凭证不够时,可用分数编写。

如1-、1-、1-分别写在三张编号的位置上,但合计数只写在1-张上,另两张合计数处用/划掉。

此种编号只限于转帐凭证。

采用科目汇总表的组织程序的应根据单位业务量多少定期或不定期汇总编制,并按月或年顺序编号。

一张汇总表上,不能出现两个相同会计科目。

定期汇总以汇总日期为准,不定期汇总以最后经济业务发生时编制的记帐凭证时间为准。

填制记帐凭证摘要应简明扼要,说明问题。

一般应有以下几点要求。

1、现金、银行存款的收、付款项应写明收付对象、结算种类、支票号码和款项主要内容。

2、财产、物资收付事项应写明物资名称、单位、规格、数量、收付单位。

3、往来款项要写明对方单位和款项内容。

4、财物损溢事项应写明发生的时间、内容。

5、待决待处理事项应写明对象内容、发生时间。

6、内部转帐事项应写明事项内容。

7、调整帐目事项应写明被调整帐目的记帐凭证日期、编号及原因。

填写会计科目应符合下列要求:1、填写记帐凭证应按现行会计制度规定填写会计科目、明细科目全称,对其名称、编号、核算内容及对应关系不得任意改变,不得用科目编号或外文字母代替或简化。

实现会计电算化的单位,也要填制汉字会计科目名称,一级会计科目编码应符合会计制度要求。

2、会计制度规定设置的会计科目,各单位没有相应的会计事项,可以不设。

如因核算需要,需合并或增设科目应报上级主管单位批准后执行。

3、填制会计科目分录的顺序为:先填写借方科目,后填写贷方科目。

4、填制记帐凭证,会计科目应按规定填写,科目之间不得留空格,遇到相同会计科目的,要逐个填写科目全称,不得用点点代替;使用会计科目章的,要与横格底线平行盖正。

如有空行,应从金额栏最后一行数字的右上角至最底一行的左下角划斜线注销。

5、每张记帐凭证只能反映一项经济业务,除少数特殊业务必须将几个会计科目填在一张记帐凭证外,不得将不同经济业务的原始凭证汇总填制多借多贷、对应关系不清的记帐凭证。

记帐凭证所填金额要和原始凭证或原始凭证汇总表一致。

除结帐与更正差错的记帐凭证可以不附原始凭证,其他记帐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

对一张原始凭证涉及几张记帐凭证,可把原始凭证附在一张主要的记帐凭证后面,在其他记帐凭证上注明附有原始凭证的记帐凭证的编号。

对一张原始凭证所列支出需要几个单位共同负担的,应将其他单位负担的部分,开给对方原始凭证分割单,进行结算。

附件张数按原始凭证汇总表的张数计算,不涉及汇总的按原始凭证自然张数计算。

记帐凭证在填制时,如果发生错误,应重新填制,不得在原始凭证上做任何更改。

已经登记入帐的记帐凭证,发生填写错误时,有以下几种更正方法:1、红字更正法:在当年内发现填写错误时,填写一张与原分录相同的金额为红字的记帐凭证,在摘要栏用蓝字注明”冲销某月某日某号凭证”,同时再用蓝字重新填制一张正确的记帐凭证,注明”更正某月某日某号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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