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用材料见证取样
施工现场常见工程材料见证取样要求

第三十章见证取样送检相关要求一、见证取样送检的范围对建设工程中结构用钢筋及焊接试件、混凝土试块、砌筑砂浆试块、水泥墙体材料、骨料及防水材料等项目,实行见证取样送样.建设主管部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也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须见证取样的试验项目.二、见证取样送检的程序1、建设单位应向工程受监质监站和工程检测单位递交“见证单位和见证人授权书”。
授权书应写明本工程现场委托的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姓名,以便质监机构和检测单位检查核对。
2、施工企业取样人员在现场进行原材料取样和试块制作时,见证人员必须在旁见证。
3、见证人员应对试样进行监护,并和施工企业取样人员一起将试样送至检测单位或采取有效的封样措施送样。
4、检测单位在接受检验任务时,须由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见证人员应在检验委托单上签字。
5、检测单位应在检验报告单备注栏中注明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姓名。
三、见证人员的职责1、单位工程施工前,见证人员应会同施工项目负责人共同制定送检计划.2、取样时,见证人员必须在现场进行见证.3、见证人员必须对试样进行监护。
4、见证人员必须和施工人员一起将试样送至检测单位。
5、有专用送样工具的工地,见证人员必须亲自封样。
5、见证人员必须在检验委托单上签字。
7、见证人员对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有法定责任。
四、检验取样的规定建筑工程原材料、构配件及试件检验取样规定建筑工程原材料、构配件及试件检验取样规定续上表建筑工程原材料、构配件及试件检验取样规定续上表建筑工程原材料、构配件及试件检验取样规定续上表建筑工程原材料、构配件及试件检验取样规定续上表建筑工程原材料、构配件及试件检验取样规定续上表建筑工程原材料、构配件及试件检验取样规定续上表建筑工程原材料、构配件及试件检验取样规定续上表建筑工程原材料、构配件及试件检验取样规定续上表建筑工程原材料、构配件及试件检验取样规定续上表建筑工程原材料、构配件及试件检验取样规定续上表建筑工程原材料、构配件及试件检验取样规定续上表建筑工程原材料、构配件及试件检验取样规定续上表建筑工程原材料、构配件及试件检验取样规定续上表建筑工程原材料、构配件及试件检验取样规定续上表市政工程检测项目与取样细则市政工程检测项目与取样细则续上表市政工程检测项目与取样细则续上表市政工程检测项目与取样细则续上表市政工程检测项目与取样细则续上表。
常用建筑材料见证取样检测项目

常用建筑材料见证取样检测项目本文将介绍常用建筑材料的见证取样检测项目,以确保建筑质量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在建筑行业中,建筑材料的选择和使用对于整个建筑的质量和安全性至关重要。
为了确保建筑材料的质量和性能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需要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见证取样检测是一种在施工现场对建筑材料进行随机抽样检测的方法,该方法可以确保所使用的建筑材料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并且可以及时发现和处理潜在的问题。
下面我们将介绍常用建筑材料的见证取样检测项目,包括:1、水泥水泥是建筑行业中最常用的材料之一,它的质量直接影响到建筑物的安全性和耐久性。
见证取样检测项目包括安定性、强度、比表面积、密度、凝结时间等。
2、钢筋钢筋是建筑结构中的重要材料,它的质量直接影响到建筑物的承载能力和结构安全。
见证取样检测项目包括抗拉强度、屈服强度、伸长率、弯曲性能等。
3、玻璃玻璃是建筑行业中广泛使用的材料之一,它的质量和性能对于建筑物的安全性和美观性都有重要影响。
见证取样检测项目包括厚度、硬度、透光度、耐候性、防火性能等。
4、陶瓷陶瓷是一种高硬度和高耐磨性的材料,常用于建筑卫生设施和装饰工程。
见证取样检测项目包括吸水率、抗冲击性、耐酸碱性能、放射性等。
5、防水材料防水材料是建筑行业中重要的功能性材料,它的质量直接影响到建筑物的使用寿命和居住环境。
见证取样检测项目包括拉伸强度、撕裂强度、低温弯折性、不透水性等。
以上是常用建筑材料的见证取样检测项目,这些检测项目可以全面评估建筑材料的质量和性能,从而确保建筑物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在进行见证取样检测时,需要遵循相关标准和规定,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还需要加强施工现场的质量管理和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理潜在的问题,确保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常用建筑材料见证取样检测

常用建筑材料见证取样检测方法一、水泥的取样方法一、凝土结构工程用水泥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1),混凝土结构工程用水泥取样按以下规定:1、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 为一检验批,散装不超过500t为一检验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
2、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二、砌体工程用水泥根据《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砌体工程用水泥取样按以下规定:1、水泥进场使用前,应分批对其强度、安定性进行复验。
检验批应以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编号为一批。
2、当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复查试验,并按其结果使用。
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用水泥根据《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用水泥取样按以下规定:1)同一生产厂家生产的同一品种、同一等级的进场水泥应至少抽取一组样品进行复验,当合同另有约定时应按合同执行。
2)抹灰用水泥应对其凝结时间和安定性进行复验,粘贴用水泥还应对其抗压强度进行复验。
四、取样送样规则1)首先要掌握所购买的水泥的生产厂是否具有产品生产许可证。
2)水泥委托检验样必须以每一个出厂水泥编号为一个取样单位,不得有两个以上的出厂编号混合取样。
3)水泥试样必须在同一编号不同部位处等量采集,取样点至少在20点以上,经混合均匀后用防潮容器包装,重量不少于12kg。
4)委托单位必须逐项填写检验委托单,如水泥生产厂名、商标、水泥品种、强度等级、出厂编号或出厂日期、工程名称、全套物理检验项目等。
用于装饰的水泥应进行安定性的检验。
5)水泥出厂日期超过三个月应在使用前作复验。
6)进口水泥一律按上述要求进行。
二、骨料的取样方法一、砂、石的验收砂、石的验收分别按《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CJ52-2006)中的规定进行。
最常见建筑材料见证取样规定(最新常见建筑材料见证取样规定)

最常见建筑材料见证取样规定(最新常见建筑材料见证取样规定)篇一:常见建筑材料见证取样规定1. 概述建筑行业是一个与人们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行业,而合格的建筑材料是保障工程质量的基础。
为了确保建筑材料的质量可靠,建筑行业制定了一系列的见证取样规定,以确保材料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本文将介绍常见建筑材料见证取样规定的细化内容。
2. 水泥类材料见证取样规定2.1 混凝土见证取样规定2.1.1 取样方法:根据工地实际情况,采用现场取样或从搅拌车提取样品。
2.1.2 取样点位:应在搅拌车排料口或混凝土泵的接口处设置取样点。
2.1.3 取样数量:根据工程用量和施工进度,每批次取样量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2.2 砂浆见证取样规定2.2.1 取样方法:从砂浆搅拌机的出料口或现场手工调和的砂浆取样。
2.2.2 取样点位:取样点位应位于砂浆搅拌机的出料口。
2.2.3 取样数量:根据工程用量和施工进度,每批次取样量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3. 钢筋类材料见证取样规定3.1 钢筋见证取样规定3.1.1 取样方法:从运输车辆中取样,保证取样的代表性。
3.1.2 取样点位:取样点位应位于运输车辆的出料口或卸料区域。
3.1.3 取样数量:根据每车运输量和工程需要,合理确定每车取样量。
3.2 预应力钢筋见证取样规定3.2.1 取样方法:从预应力钢筋的运输车辆中取样,保证取样的代表性。
3.2.2 取样点位:取样点位应位于运输车辆的出料口或卸料区域。
3.2.3 取样数量:根据每车运输量和工程需要,合理确定每车取样量。
4. 高分子材料见证取样规定4.1 弹性体见证取样规定4.1.1 取样方法:从弹性体制备设备的出料口或现场手工调和的材料取样。
4.1.2 取样点位:取样点位应位于制备设备的出料口。
4.1.3 取样数量:根据工程用量和施工进度,每批次取样量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4.2 密封胶见证取样规定4.2.1 取样方法:从密封胶生产设备的出料口或现场手工调和的材料取样。
42种材料见证取样方法

42种材料见证取样方法1.钢筋:用钢钳夹取,切割或锯断2. 混凝土:使用锤子或钻机进行打孔或钻孔取样3. 砖石:用锤子或锯片切割取样4. 地砖:使用切割机或砂轮切割取样5. 地毯:将剪刀或刀具切割取样6. 玻璃:使用切割机或砂轮切割取样7. 木材:使用电锯或手动锯进行切割8. 金属:使用金属剪刀或电锯进行切割9. 塑料:使用切割机或刀具进行切割10. 布料:使用剪刀或刀具切割取样11. 石膏板:使用锯片或切割机切割取样12. 沥青:使用锤子或锯片切割取样13. 石材:使用锯片或切割机切割取样14. 搪瓷:使用切割机或砂轮切割取样15. 橡胶:使用切割机或刀具切割取样16. 瓦片:使用切割机或砂轮切割取样17. 陶瓷:使用切割机或砂轮切割取样18. 纸张:使用剪刀或刀具切割取样19. 珍珠岩:使用锯片或切割机切割取样20. 树皮:使用刀具或剪刀进行切割取样21. 羊毛:使用剪刀或刀具切割取样22. 火山岩:使用锯片或切割机切割取样23. 藤条:使用切割机或刀具切割取样24. 瓷器:使用切割机或砂轮切割取样25. 黄铜:使用金属剪刀或电锯进行切割26. 石蜡:使用刀具进行切割取样27. 填料:用手或工具进行取样28. 水泥:使用锤子或钻机进行打孔或钻孔取样29. 防火材料:使用切割机或砂轮切割取样30. 棕榈叶:使用刀具或剪刀进行切割取样31. 纱布:使用剪刀或刀具切割取样32. 填充物:用手或工具进行取样33. 石膏:使用锯片或切割机切割取样34. 羊毛毡:使用剪刀或刀具切割取样35. 石棉:使用锯片或切割机切割取样36. 植物纤维:使用刀具或剪刀进行切割取样37. 金属合金:使用金属剪刀或电锯进行切割38. 珍珠板:使用切割机或砂轮切割取样39. 硅酸盐:使用锯片或切割机切割取样40. 纤维板:使用切割机或砂轮切割取样41. 麦草:使用刀具或剪刀进行切割取样42. 瓦楞纸:使用剪刀或刀具切割取样。
常用建筑材料见证取样送检指南

常用建筑材料见证取样送检指南常用建材见证取样送检(1)2.材料送检的数量和批量2.1 水泥。
执行的标准是《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l75-1999、《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及现行有关标准。
水泥进场使用前应分批对其强度、安定性及其他必要的性能指标进行复验,其性能必须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2.1.1 散装水泥: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不超过500t为一批,每批抽样送检不少于一次。
抽样时随机从不少于3个罐车中取等量水泥,经混拌均匀后称取不少于12kg作样品。
2.1.2 袋装水泥: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不超过200t为一批,每批抽样送检不少于一次。
取样应有代表性,可连续取,亦可从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水泥,经混合均匀后称取不少于12kg作样品。
2.1.3 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抽样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2.2 钢筋.执行的标准是:《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l499—1998、《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GB13013—91及现行有关标准。
2.2.1 钢筋应按进场时钢筋批号及直径分批送。
每60t为—批,不足60t按一批计.每批送检1组。
每批钢筋应由同—牌号、同一炉号(批号)、同一规格(直径)、同一交货状态的钢筋组成。
并按如下方法取样:1、拉伸2根:任选两根钢筋去掉端部100mm,切取长约500mm或10d+200(Φ32以上取长约800mm)。
2、冷弯2根:任取两根钢筋切取,长约350mm或5d+150。
3、钢材化学分析1根:任取一根钢筋切取中部一段长约300—400mm(凡进口钢材;外观质量不合格钢筋;检验中发现热区脆断、焊接及力学性能不良的钢筋必须做化学分析)。
2.2.2 每—单位工程基础和主体使用的钢筋应分别送检.(详见3.其他规定)2.3 钢筋闪光对焊接头按下列规定抽取试件:1、在同一台班内,由同一焊工完成的300个同牌号、同直径钢筋焊接接头应作为一批。
哪些工程材料需要见证取样

哪些工程材料需要见证取样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工程材料,需要见证取样的情况:
1. 混凝土:需要进行基本强度试验、密实度试验和抗冻试验。
2. 钢筋:需要进行拉伸试验、弯曲试验和冲击试验。
3. 沥青:需要进行黏度试验、软化点试验和抗剪强度试验。
4. 石材:需要进行抗压试验、弯曲试验和冻融试验。
5. 土壤:需要进行颗粒分析试验、含水率试验和液限试验。
6. 砖块:需要进行抗压试验、吸水率试验和耐火试验。
7. 水泥:需要进行凝结时间试验、强度试验和热稳定性试验。
8. 粘结剂:需要进行粘接强度试验、耐腐蚀试验和抗剪强度试验。
这些工程材料的见证取样是为了确保其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并能够满足工程的要求。
常用建筑材料见证取样检测项目

常用建筑材料见证取样检测项目在建筑工程中,建筑材料的质量是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的重要因素之一。
为了确保建筑材料的质量稳定可靠,需要进行相应的检测和控制。
本文将介绍常用建筑材料的取样检测项目和标准。
混凝土混凝土是建筑中使用最广泛的材料之一。
质量稳定的混凝土可以确保工程结构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以下是混凝土取样检测项目和标准:1.强度测试:通过测定混凝土的抗压强度来评估混凝土的质量。
常用的测试方法包括静态或动态加载试验、磨损试验等。
测试标准包括 GB/T 50315-2000、ASTM C39/C39M-18等。
2.硬度测试:硬度测试是通过对混凝土表面硬度进行测试来评估混凝土的强度和密度。
针式压入试验和桥式压入试验是常用的测试方法。
测试标准包括 GB/T 50315-2000、ASTM C215-19等。
3.侵蚀测试:侵蚀测试是通过对混凝土表面进行侵蚀试验来评估混凝土的抗侵蚀能力和耐久性。
盐雾、酸雨和冻融循环试验常用于侵蚀测试。
测试标准包括 GB/T 23933-2009、ASTM G85-16等。
钢材钢材是建筑中另一种广泛使用的材料。
稳定可靠的钢材可以确保工程的强度和稳定性。
以下是钢材取样检测项目和标准:1.化学成分测试:化学成分可以影响钢材强度和韧性等性能。
化学成分测试可以评估钢材的质量和性能。
测试方法包括光谱分析、大气燃烧分析等。
测试标准包括 GB/T 223.3-2018、ASTM A751-20等。
2.拉伸测试:拉伸测试是通过测定钢材的屈服强度、抗拉强度和伸长率来评估钢材的强度和韧性。
测试方法包括恒定应变速率试验和恒定应力速率试验等。
测试标准包括 GB/T 228.1-2010、ASTM A370-20等。
3.硬度测试:硬度测试是通过对钢材表面进行压痕试验来评估钢材弹性和韧性。
常用的测试方法包括布氏硬度试验、洛氏硬度试验等。
测试标准包括GB/T 230.1-2018、ASTM E10-20等。
砖块砖块是建筑中用于墙体、地基等结构的重要材料之一。
五大建筑材料见证取样方法

五大建筑材料见证取样方法建筑材料的取样方法是确保建筑材料质量的重要环节,下面将介绍五种常用的建筑材料取样方法。
1.水泥的取样方法:水泥是常用的建筑材料之一,取样时需要使用钢钎在袋子中抽取几个点位的样品。
每个点位应分散在袋子不同地方,深入袋内至少30cm,并确保取样点处没有其他杂质。
取样完毕后将袋子封口,标明取样位置及日期。
2.混凝土的取样方法:混凝土是常用的建筑材料之一,取样时需要在施工现场设立取样点,每个取样点宽度不小于10cm。
取样时要确保混凝土的各个部分都能被覆盖到,因此需在取样点深度大约为1/3处进行取样。
取样后,将混凝土样品放入密封的容器中,标明取样位置及日期。
3.钢筋的取样方法:钢筋是常用的建筑材料之一,取样时需要在钢筋的各个部位进行取样。
取样点应尽可能多,同时取样点与钢筋的表面必须成直角,取样长度不应小于400mm。
取样后,将钢筋样品放入密封的容器中,标明取样位置及日期。
4.砖块的取样方法:砖块是常用的建筑材料之一,取样时需在不同批次的砖块中取样。
每个批次至少取样3块砖,并要保证取样点分布均匀。
取样时要确保取样点处无损坏,样品尺寸不应小于80mm×80mm×80mm。
取样后,将砖块样品放入密封的容器中,标明取样位置及日期。
5.石材的取样方法:石材是常用的建筑材料之一,取样时需在不同批次的石材中取样。
每个批次至少取样3块石材,并要保证取样点分布均匀。
取样时要确保取样点处无损坏,样品尺寸不应小于100mm×100mm×100mm。
取样后,将石材样品放入密封的容器中,标明取样位置及日期。
以上是建筑材料常用的五大材料取样方法。
在进行取样时,需要注意取样点的选择、深度、数量和位置的合理性。
同时,取样点的选取应尽可能代表整体材料质量,从而能够准确评估建筑材料的质量。
使用合适的取样方法可以保证建筑材料的质量,从而确保建筑工程的安全可靠性。
常用工程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有关规定

常用工程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有关交底《关于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有关规定》下列试块、试件和材料必须实施见证取样和试验1、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2、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件;3、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4、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5、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6、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参合剂;7、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8、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他试块、试件和材料。
现场原材料见证取样相关规定1、水泥GB50204-2015《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175-2007《通用硅酸盐水泥》⑴检测参数:强度、凝结时间、安定性、细度(选择性指标)⑵频率:按同一生产厂家、同期出厂、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 为一批,散装不超过500t 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
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⑶取样方法:可连续取,亦可从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采用取样管,插入水泥适当深度,用大拇指按住气孔,小心抽出取样管,将所取样品放入洁净、干燥、不易受污染的容器中,总量不少于12kg。
2、钢筋混凝土用钢材2.1 钢筋原材料⑴频率:一般每批由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同一交货状态的钢筋组成,每批重量不大于60t。
⑵取样方法:①热轧带肋、热轧光圆钢筋GB1499-2008《钢筋混凝土用钢》第一、第二部分。
②冷轧带肋钢筋GB13788-2017《冷轧带肋钢筋》③冷轧扭钢筋JG190-2006《冷轧扭钢筋》每批由同一型号、同一强度等级、同一规格尺寸、同一台(套)轧机生产的钢筋组成,且每批不大于20t。
2.2 钢筋焊接JGJ18-2012《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2.2.1闪光对焊⑴频率:同一台班内由同一焊工完成的300个同级别、同直径钢筋焊接接头为一批,当同一台班内焊接的接头数量较少,可在一周内累计计算,如累计仍不足300个接头,也应按一批计算。
常用工程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有关规定

常用工程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有关规定一、见证取样的目的和原则1.目的:见证取样是为了确保工程材料的质量符合设计要求,保证工程的安全和可靠性。
2.原则:见证取样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取样要全过程见证,确保取样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二、见证取样的程序和方法1.确定见证取样点和次数:根据工程材料的特点和使用要求,确定见证取样点和次数。
2.提前通知相关单位:见证取样前必须提前通知相关单位,确保取样的准备工作和配合工作。
3.准备取样设备和工具:根据不同材料的特点,准备好取样设备和工具,保证取样的准确性。
4.取样过程见证:见证人员在取样过程中必须全程见证,确保取样过程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5.标识和封存取样:取样完毕后,必须对取样进行标识,将取样样品进行封存,确保样品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6.编制取样记录:取样完毕后,必须编制详细的取样记录,包括取样点、次数、见证人员、取样方式等信息。
三、送检的要求和流程1.选择合格的检测机构:送检前必须选择符合相关要求的检测机构,确保测试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准备送检样品:根据检测机构的要求,准备好送检样品,确保样品的数量和质量符合要求。
3.填写送检申请单:根据检测机构的要求,填写详细的送检申请单,包括样品名称、数量、规格等信息。
4.样品封存和保护:将送检样品进行封存和保护,确保样品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5.交付检测机构:按照检测机构的要求,将样品交付给检测机构,确保样品的及时送达。
四、结果分析和应对措施1.结果分析:根据检测机构提供的测试结果,对结果进行分析和评估,判断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2.异常处理:如果检测结果异常,必须及时采取措施,包括重新取样、更换材料等,确保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3.结果记录和归档:对测试结果进行记录和归档,以备后续的参考和验证。
总之,常用工程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包括取样目的和原则、取样程序和方法、送检的要求和流程、结果分析和应对措施等,通过规范和规定,确保工程材料的质量和工程的安全可靠性。
42种见证取样材料

42种见证取样材料见证取样材料是指在诉讼或其他法律程序中,为了证明某事实的真实性而进行的取样行为。
以下是关于见证取样材料的42种常见类型,详细介绍如下:1.土地取样:包括取土壤样本、水源样本、植被样本等,一般用于环境污染或建筑争议的调查与鉴定。
2.房屋取样:常用于装修质量、房屋评估、建筑质量等方面的争议,如取砖块、水泥等材料样本。
3.林木取样:用于森林资源评估、木材成分鉴定等领域,例如取树皮、树干、树枝等样本。
4.农作物取样:主要用于农业产量评估、农资合同履约情况等方面,如取庄稼、果实等样本。
5.矿产取样:常见于矿区开发利用、矿产资源评估等领域,例如取矿石、矿渣等样本。
6.水样取样:主要用于环境监测、水质评估等方面,如取自来水、河水等样本。
7.大气样品取样:一般用于大气污染监测、燃煤排放等方面,如取煤烟、尾气等样本。
8.声音取样:常见于侵权案件、噪音污染等方面,如取录音、声波等样本。
9.图像取样:一般用于侵权案件、虚假广告等方面,如取照片、视频等样本。
10.血样取样:主要用于法医学、血液病例等方面,如取血液、血迹等样本。
11.唾液取样:常见于亲子鉴定、疾病检测等领域,如取唾液、口腔拭子等样本。
12.尿液取样:一般用于毒品检测、疾病筛查等方面,如取尿液、尿液容器等样本。
13.粪便取样:主要用于疾病诊断、动物饲养等领域,如取粪便、粪便容器等样本。
14.声纳取样:常见于水下勘探、海洋生物学等方面,如取声纳信号、声纳图像等样本。
15.地震取样:一般用于地质勘探、地震活动预测等领域,如地震波数据、地震剖面等样本。
16.电磁波取样:主要用于电磁辐射监测、无线电频率测量等方面,如取电磁波图谱、频谱分析数据等样本。
17.地质样品取样:常见于地质勘探、矿石分析等领域,如取岩石、矿石等样本。
18.随机抽样:一般用于统计调查、市场研究等方面,如从总体中随机选择样本。
19. DNA取样:主要用于法医学、亲子鉴定等领域,如取DNA样本、DNA电泳数据等。
42种监理工程师见证取样材料

42种监理工程师见证取样材料目录1.水泥物理性能试验 (2)2.钢筋原材力学性能试验 (5)3.钢筋单、双面搭接焊及电渣压力焊试验 (6)4.钢筋闪光对焊试验 (6)5.钢筋机械连接试验 (6)6.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试验 (7)7.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试验 (7)8.轻集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试验 (7)9.蒸压灰砂砖试验 (7)10.烧结普通砖 (7)11.烧结多孔病 (7)12.混凝土实心砖 (7)13.混凝土多孔砖 (8)14.砂性能物理试验 (8)15.碎石性能物理试验 (8)16.混凝土抗压试件强度试验 (8)17.混凝土试件抗渗试验 (8)18.混凝土试件抗折试验 (9)19.砂浆试件抗压试验 (9)20.防水材料试验 (9)21.预应力钢绞线试验 (9)22.塑料给排水管试验 (9)23.电线电缆机械及电性能试验 (10)24.漏电开关保护性能试验 (10)25.建筑铝合金门窗型材试验 (10)26.土建工程压实度试验 (10)27.市政工程压实度试验 (11)28.砂浆配合比试验 (11)29.混凝土配合比试验 (11)30.预应力锚具试验 (11)31.预应力锚具钢绞线组装件试验 (11)32.标准击实试验 (11)33.级配碎石配合试验 (12)34.无侧限抗压强试验 (12)35.塑性指数检试验 (12)36.弯沉试验 (12)37.饰面砖拉拔试验 (12)38.沥青三大指标试验 (12)39.沥青用细集料、粗集料、矿粉试验 (13)40.沥青压实度(抽芯)试验 (13)41.沥青标准密度(马歇尔)试验 (13)42. 土工布、土工格栅试验 (13)1.水泥物理性能试验1.1 ,取样频率:同一水泥厂、同期出厂、同一出厂编号及同强度水泥(散装W500吨/批、袋装W200吨/批)。
2,取样方法:随机在不同部位至少20袋水泥中均匀抽样经搅拌均匀后,取10kg试样。
水泥作为最广泛使用的常规建筑材料之一,其产品质量对整个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至关重要。
常用建筑材料见证取样检测

常用建筑材料见证取样检测方法一、水泥的取样方法一、凝土结构工程用水泥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1),混凝土结构工程用水泥取样按以下规定:1、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 为一检验批,散装不超过500t为一检验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
2、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二、砌体工程用水泥根据《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砌体工程用水泥取样按以下规定:1、水泥进场使用前,应分批对其强度、安定性进行复验。
检验批应以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编号为一批。
2、当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复查试验,并按其结果使用。
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用水泥根据《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用水泥取样按以下规定:1)同一生产厂家生产的同一品种、同一等级的进场水泥应至少抽取一组样品进行复验,当合同另有约定时应按合同执行。
2)抹灰用水泥应对其凝结时间和安定性进行复验,粘贴用水泥还应对其抗压强度进行复验。
四、取样送样规则1)首先要掌握所购买的水泥的生产厂是否具有产品生产许可证。
2)水泥委托检验样必须以每一个出厂水泥编号为一个取样单位,不得有两个以上的出厂编号混合取样。
3)水泥试样必须在同一编号不同部位处等量采集,取样点至少在20点以上,经混合均匀后用防潮容器包装,重量不少于12kg。
4)委托单位必须逐项填写检验委托单,如水泥生产厂名、商标、水泥品种、强度等级、出厂编号或出厂日期、工程名称、全套物理检验项目等。
用于装饰的水泥应进行安定性的检验。
5)水泥出厂日期超过三个月应在使用前作复验。
6)进口水泥一律按上述要求进行。
二、骨料的取样方法一、砂、石的验收砂、石的验收分别按《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CJ52-2006)中的规定进行。
42种见证取样材料

42种见证取样材料见证取样材料是法律程序中的一种重要证据形式,通常用于证明一些特定事实的真实性。
下面是42种常见的见证取样材料及其作用的详细介绍。
1.书面证据:包括各种书面文件、合同、协议等,可证明当事人之间的协议、约定等事项。
2.图片证据:照片、绘画等形式的证据,可以直观地证明一些场景、对象或事物的存在或状态。
3.视频证据:录像、录音等形式的证据,可以记录实际发生的事情,具备直观、真实的特点。
4.书信证据:包括信件、电子邮件等,用于证明当事人之间的通信、沟通等情况。
5.手写笔迹证据:用于证明一些人的手写字迹,可以通过比对确认身份或文件真伪。
7.财务报表证据: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用于证明被告人的经济状况等。
8.人员名单证据:用于证明一些集体或组织中的人员名单、职务等信息。
9.调查报告证据:包括调查结果报告等,可以作为证据来证明其中一事实。
10.医疗记录证据:包括病历、检查报告、医嘱等,用于证明一些人的健康状况、医疗行为等。
11.声誉证据:用于证明一些人或组织的声誉、信用等情况。
12.银行对账单证据:银行的账户对账单、交易记录等,用于证明一些人的财务行为。
13.出生证明:用于证明一些人的身份、出生日期等重要信息。
14.结婚证明:用于证明一些人与他人已经结婚的证据。
15.工作合同:用于证明一些人与一些单位、组织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
16.证人陈述:一些人对其中一事件进行书面或口头陈述,可作为证据使用。
17.法庭判决文书:包括法院判决书、裁决书等,用于证明法院对其中一案件作出的裁决。
18.会议纪要:用于证明一些组织、单位的会议内容、决议等情况。
19.购销合同:用于证明买方与卖方之间进行商品或服务交易的合同关系。
20.公证书:用于证明一些事实经过公证机关的认证。
21.档案记录:用于证明一些人或组织在特定时期的活动、行为等情况。
22.商品收据:用于证明买方购买一些商品的凭证。
23.租赁合同:用于证明出租方与承租方之间的租赁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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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是指在承包单位按规定自检的基础上,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试验检测人员见证下,由施工人员在现场取样,送至指定单位进行试验。
见证试验范围1.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砂浆试件;2.用于结构工程的主要受力钢筋;3.用于工程的主要原材料质量;4.石材幕墙、玻璃幕墙、铝合金窗、塑钢窗材料试验;5、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认为必要的其它试验项目。
见证要求: 1.见证试验室必须通过省(或省以上)技术监督局对计量(CMA)和质量(CMC)认证,并且有省(或省以上)质监部门颁发的乙级(含乙级)以上试验检测资质证书的试验室。
2.见证人必须持有试验检测资格证书,见证人对见证样品的代表性、真实性负责。
3.试样或其包装上应作出标识、封。
标识和封应标明样品名称、样品数量、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并有取样人和见证人签字。
4.承担有见证试验的试验室,在检查确认试样上的见证标识、封无误后方可进行试验,否则应拒绝试验。
5.见证试验报告单必须由见证人签名盖章,而且加盖“见证试验”专用章。
根据温州市建设工程施工试验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通知的有关规定:就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的程序明确如下:1、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的定义: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是指在监理单位见证员见证下,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有关建筑材料,由施工单位专职材料试验人员-取样员在现场取样或制作试件后,送至符合资质资格管理要求的试验室进行试验的一个程序。
(1)见证取样涉及三方行为:施工方,见证方,试验方。
(2)试验室的资质资格管理:①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有CMA章,即计量认证,1年审查一次);②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具有资质证书。
2、见证人员必须取得《见证员证书》,且通过业主授权,并授权后只能承担所授权工程的见证工作。
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建筑材料,必须按规范要求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试验,试验报告纳入质保资料。
3、见证取样和送检的程序:(1)取样:施工单位:材料取样和试件制作;见证人人员:①对材料取样和试件制作见证;②在试件或其包装上作标记;③填写《见证记录台帐》。
(2)送检:取样后将试件从现场移交给试验单位的过程。
(3)收件:(4)试验报告:五点要求:①试验报告应电脑打印;②试验报告采用省统一用表;③试验报告签名一定要手签;④试验报告应有“有见证检验”专用章统一格式;⑤注明见证人的姓名。
)报告领取:5(第一种情况:检验结果合格,由施工单位领取报告,办理签收登记。
第二种情况:检验结果不合格,试验单位通知见证人上报监督站。
由见证人领取试验报告。
在见证取样和送检试验报告中,试验室应在报告备注栏中注明见证人,加盖有“有见证检验”专用章,不得再加盖“仅对来样负责”的印章,一旦发生试验不合格情况,应立即通知监督该工程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见证单位,有出现试验不合格而需要按有关规定重新加倍取样复试时,还需按见证取样送检程序来执行。
未注明见证人和无“有见证检验”章的试验报告,不得作为质量保证资料和竣工验收资料。
材料进场要登记台帐,见证取样送检试验记录要登记台帐。
二、各材料进场后现场监理应检查验收的事项1、水泥——水泥进场后,应检查水泥的出厂合格证、生产日期、数量、批号及等级,及时要求施工单位取样送检。
现场监理应要求施工单位出示每批水泥的三天强度报告,报告合格之后方可同意该批水泥用于施工。
水泥的检测项目一般有:细度、凝结时间、安定性、胶砂强度。
水泥的凝结时间分初凝和终凝,初凝为水泥加水拌合时起至标准稠度净浆开始失去可塑性所需的时间,终凝为水泥加水拌和时起至标准稠度净浆完全失去可塑性并开始产生强度所需的时间。
安定性指水泥在凝结硬化过程中体积变化的均匀性。
当水泥浆体硬化过程发生了不均匀的体积变化,会导致水泥膨胀、开裂、翘曲,即安定性不良,安定性不良的水泥会降低建筑物的质量,所以,规范规定水泥的体积安定性不良的水泥应作废品处理,不能用于施工。
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复查试验,并按其结果使用,钢筋砼结构、预应力砼结构中,严禁使用含氯化物的水泥,不同品种的水泥不得混合使用。
废品:凡氧化镁、三氧化硫初凝时间、安定性中的任一项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均为废品。
不合格:凡细度、终凝时间、不溶物和烧失量中的任一项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或混合材料掺加量超过最大限量和强度低于商品强度等级规定的指标时称为不合格品。
水泥包装标志中水泥品种、强度等级、出厂名称和出厂编号不全的也属不合格品。
2、钢筋——钢筋进场后现场监理应检查出厂合格证、规格型号、数量等。
并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按规范规定的要求做好抽样复验,经复验合格,驻地监理认可后即可用于工程。
钢筋焊接,包括电弧焊、闪光对焊、电渣压力焊、直罗纹机械连接、锥罗纹机械连接均要见证取样送检。
3、防水材料——现场监理检查各承包商是否按业主指定的厂家和材料品种购买防水材料,各类防水材料进场之后都要有产品合格证,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并要求承包商按规范要求取样送检,每批送认可的试验室进行常规指标的性能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4、商品砼:为保证工程质量及环保要求,政府要求使用商品砼。
承包商应提前联系供应商,按工程需要的品质要求,将砼配合比一式叁份报建设批准后方准使用。
上报资料除砼配合比设计外,还应有强度试验报告、抗渗试验报告(如有抗渗要求的话)、水泥、混合料及外加剂的二证(即出厂合格证、使用前的复验合格报告)、砂、石料的检验报告等。
上报资料应经驻地监理审查并签署意见。
施工单位应对使用的商品砼质量负最终责任。
(1)什么叫砼立方体抗压强度:按GB/T50081-2002规定,将砼拌合物制作边长为150㎜的立方体试件,在标准条件(温度20℃±2℃,相对湿度大于95%以上)下,养护到28天的龄期,测得的抗压强度值为砼立方体试件抗压强度(简称立方体抗压强度)。
(2)什么叫砼强度等级:砼强度等级是按砼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来划分的。
强度等级采用符号C加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Mpa)下限表示,如C30、C25,砼强度等级是砼施工中控制工程质量和工程验收时的重要依据。
砼拌合物的取样应具有代表性,宜采用多次采样的方法,在浇注地点取样,不能在卸料地点取样,一般在同一盘砼或同一车砼中的约1/4处、1/2处和3/4处之间分别取样,从第一次取样到最后一次取样不宜超过15㎜,然后人工搅拌均匀。
砼试块取样组数应满足规范规定的最少组数。
(标准条件下养护1组,构件同条件下养护1组)(3)现场测定砼坍落度的方法:①湿润坍落度筒及底板,在坍落度筒内壁和底板上应无明水。
②把按要求取得的砼试样用小铲分三层均匀地装入筒内,使捣实后每层高度为筒高的三分之一左右,每层用捣棒捣25次,插捣应沿螺旋方向由外向中心进行,各次插捣应在截面上均匀分布,插捣筒边时捣棒可以稍微倾斜,插捣底层时,捣棒应贯穿整个深度,插捣第二层和顶层时,捣棒应插透本层至下一层表面,浇灌顶层时,砼应灌到高出筒口,插捣过程中,如砼沉落低于筒口,则应随时添加,顶层插捣完后,刮去多余的砼,并用抹刀抹平。
③提坍落度筒时应垂直平稳,提的过程应在5~10S内完成,从开始装料到提筒的过程应连续进行,并应在150S内完成。
④坍落度是筒体与砼试体最高点之差。
⑤观察砼的粘聚性及保水性。
(4)、砼抗压强度试块尺寸与换算系数骨料最大颗粒直径(㎜)换算系数试块尺寸(㎜)31.5 0.95 100×100×100(非标准试块)40 1.00 150×150×150(标准试块)60 1.05 200×200×200(非标准试块)(4.1)强度代表值的确定(1)三个试件测值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该组试件的强度(精确到0.1 Mpa)。
(2)三个测值中的最大值或最小值如有一个与中间值的差值超过中间值的15%时,则把最大值及最小值一并除,取中间值作为该组试件的抗压强度值。
(3)如最大值和最小值与中间值的差均超过中间值的15%,则该组试件的数据无效。
5、砂、石、砖等建筑材料按照规定必须要在现场到位的材料中见证取样送检。
6、安装材料、接地网材料等镀锌扁钢(50×5)、镀锌钢管、角钢、扁钢、钢板、钢管(φ50×4)、刚TMY50×5、降阻剂、焊接试件等材料的检验指标根据以后施工单位进料厂家排.的企业标准来进行抽检和复验。
(另行规定)钢管、扣件也要进行见证取样送检以判定其质量情况。
水泥一、执行标准《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175-1999,《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及粉煤灰硅酸盐水泥》GB1344-1999,《复合硅酸盐水泥》GB12958-1999,以上六大水泥标准从2000年4月1日实施,水泥强度改用《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ISO)》GB/T17671-1999检验,取样按《水泥取样方法》GB12573-90要求取样。
二、物理检验指标1、细度2、标准稠度3、凝结时间4、安定性5、强度三、取样方法1、取样送样规则(1)首先要掌握所购买的水泥的生产厂是否具有产品生产许可证。
(2)水泥委托检验样必须以每一个出厂水泥编号为一个取样单位,不得有两个以上的出厂编号混合取样。
(3)水泥试样必须在同一编号不同部位处等量采集,取样点至少在20点以上,经混合均匀后用防潮容器包装,重量不少于12kg。
(4)委托单位必须逐项填写检验委托单,如水泥生产厂名、商标、水泥品种、强度等级、出厂编号或出厂日期、工程名称,全套物理检验项目等。
用于装饰的水泥应进行安定性的检验。
(5)水泥出厂日期超过三个月应在使用前作复检。
(6)进口水泥一律按上述要求进行。
2、取样单位及样品总量水泥出厂前需按标准规定进行编号,每一标号为一取样单位。
施工现场取样,应以同一水泥厂、同品种、同标号、同期到达的同一编号水泥为一个取样单位。
取样应有代表性,可连续取,亦可从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总量至少12kg。
3、编号与取样水泥出厂前按同品种、同强度等级编号和取样。
袋装水泥和散装水泥应分别进行编号和取样。
每一编号为一取样单位。
水泥出厂编号按水泥厂年生产能力规定:120万t以上,不超过1200t为一编号;60万t以上至120万t,不超过1000t为一编号;30万t以上至60万t,不超过600t为一编号;10万t以上至30万t,不超过400t为一编号;10万t以下,不超过200t为一编号。
取样方法按GB12573进行。
当散装水泥运输工具的容量超过该厂规定出厂编号吨数时,允许该编号的数量超过取样规定吨数。
4、袋装水泥取样采用取样管取样。
随机选择20个以上不同的部位,将取样管插入水泥适当深度,用大拇指按住气孔,小心抽出取样管。
将所取样品放入洁净、干燥、不易受污染的容器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