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顺电气:关于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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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顺电气: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和顺电气: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41 证券简称:和顺电气编号:2020-028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1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20年5月1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由于公司2019年度经营业绩未达标和部分授予对象离职的情况,根据《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决定对49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157.5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目前的255,459,600股减少至253,884,600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255,459,600元减至人民币253,884,600元。

二、《公司章程》修改内容
本次修改内容如下:
除上述变更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均未变动。

本次修改后的《公司章程》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二日。

XX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公司股份及致歉公告

XX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公司股份及致歉公告

证券代码:XX 证券简称:XX股份公告编号:2023-0XXXX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公司股份及致歉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XX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X月X日收到股东XX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XX投资”)发来的《关于减持XX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情况说明》,XX投资在其持股比例减持至低于5%之日起的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了公司股份。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本次减持前股东持股情况2023年1月4日,公司披露了《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0X),XX投资在2023年2月2日至2023年8月1日期间,拟根据市场情况并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X9股公司股份,本次减持前XX投资持有公司股份XX股。

2023年8月X日,公司披露了《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3-0XX)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XX投资持有公司股份比例降至X%,不再为公司大股东。

二、本次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XX投资自2022年7月启动公司股票减持工作以来,全部减持均全权委托券商采取程序化交易方式进行场内集中竞价交易。

由于券商程序化交易系统未设置大股东减持至低于5%之日起的90日内信息披露规则关联,当股价波动触及减持价格下限时,系统会自动触发程序化交易,并不需要XX投资下达指令。

XX投资目前已通知券商停止了程序化交易,后续将积极维护市场稳定,严格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问题解答(一)》之第5项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督促券商尽快完善相关程序化交易规则设置,避免此类情况发生。

公司获悉此事项后高度重视,后续将加强和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提前沟通并及时提示,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减持计划公告

减持计划公告

减持计划公告尊敬的广大投资者:您好!首先,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本公司的关注和支持。

在此,我们郑重地向您公告一项重要的减持计划。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本次计划进行减持的主体为股东名称,其在本公司的持股情况如下:1、股东名称:具体名称2、持股数量:X股3、持股比例:X%4、股份来源:说明股份的获取方式,如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增发股份等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1、减持原因详细说明减持的原因,如个人资金需求、优化资产配置、企业发展战略调整等2、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计划减持不超过X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X%。

3、减持方式列举可能的减持方式,如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4、减持期间拟在开始日期至结束日期期间进行减持。

5、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但不低于公司股票的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等事项,发行价将相应调整)。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说明该股东之前所作出的相关承诺,以及承诺的履行情况四、相关风险提示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以及实施的数量和价格。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事项1、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如有任何疑问,请通过以下联系方式与公司取得联系:联系电话:_____联系邮箱:_____再次感谢您对本公司的关注和支持,我们将一如既往地努力为广大投资者创造价值。

公司名称公告日期。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关于对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关于对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关于对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公布日期】2020.11.17•【字号】•【施行日期】2020.11.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处罚正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关于对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经查,你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073788946)分别于2019年3月7日和3月9日,发布《关于转让上海摩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公告》和《关于转让上海摩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补充公告》,披露拟将上海摩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摩鸿信息”)100%股权以12,834.06万元转让给你公司关联方摩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预计产生投资收益为130.36万元,本次交易对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根据你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你公司转让摩鸿信息分别获得投资收益226.5万元和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6,303.96万元,该交易产生的利润总额占你公司2019年一季度净利润的114%。

你公司转让摩鸿信息的公告存在信息披露不准确的情形,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2020年11月17日。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_企业报告(供应商版)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_企业报告(供应商版)
1.1 总体指标 ..........................................................................................................................1 1.2 业绩趋势 ..........................................................................................................................1 1.3 项目规模 ..........................................................................................................................2 1.4 地区分布 ..........................................................................................................................3 1.5 行业分布 ...........................................................................................................................5 二、竞争能力 .................................................................................................................................6 2.1 中标率分析 ......................................................................................................................6 三、竞争对手 .................................................................................................................................7 3.1 主要竞争对手....................................................................................................................7 3.2 重点竞争项目....................................................................................................................7 四、服务客户 .................................................................................................................................8 4.1 关联客户中标情况 ............................................................................................................8 4.2 主要客户投标项目............................................................................................................8 五、信用风险 .................................................................................................................................9 附录 .............................................................................................................................................13

300141和顺电气: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300141和顺电气: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300141 证券简称:和顺电气编号:2021-026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特别提示:本次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计划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469,79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1850%。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肖岷先生、任云亚女士二人提交的《关于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上述股东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69,79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1850%,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一、减持计划的基本情况1、拟减持人员及减持数量2、本次拟减持股份的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3、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

5、减持价格区间: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6、若计划减持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二、本减持计划前12个月上述股东减持情况2020年6月22日,肖岷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50,000股,交易价格为10.76元/股。

任云亚女士在本减持计划前12个月内无减持公司股份行为。

三、本次计划减持股东的承诺及其履行情况(一)肖岷先生、任云亚女士承诺:1、在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2、在以下期间不施行该减持计划:(1)在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前 30 日至最终公告日;(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个交易日内。

(二)肖岷先生承诺:1、本人持有的公司2009年10月新增股份,自2009年10月27日(新增股份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日)起的三十六个月内,不进行转让;且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转让的上述新增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十。

和顺电气: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和顺电气: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证券代码:300141 证券简称:和顺电气编号:2019-068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
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吸收合并概述
为有效整合公司现有资源,减少管理层级,降低管理成本,公司拟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艾能特(苏州)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能特公司”)。

吸收合并后,艾能特公司的独立法人资格将被
注销,其全部资产、负债、业务及人员等由公司继承。

本次吸收合并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吸收合并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合并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艾能特(苏州)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4398300934F。

和顺电气:关于2020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和顺电气:关于2020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41 证券简称:和顺电气编号:2020-039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准备概况1、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准备,是依照《企业会计准则》、《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商誉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进行的。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0年半年度末各类存货、应收款项、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收款项回收的可能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及无形资产的可变现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认为上述资产中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

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需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进行计提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总金额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0年半年度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存货、商誉)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计提2020年半年度各项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准备共计-3,548,595.99元,详情如下表:单位:元3、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一)应收账款、其他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商业承兑汇票)(1)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除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外,按信用风险特征的相似性和相关性对应收款项进行分组。

这些信用风险通常反映债务人按照该等资产的合同条款偿还所有到期金额的能力,并且与被检查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测算相关。

各组合确定依据及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如下:应收款项的账龄均基于有关应收款项的入账日期分析确定。

各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如下:组合一(账龄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组合二(信用风险极低的金融资产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结合历史违约损失经验及目前经济状况、考虑前瞻性信息,预期信用损失率为0。

300141和顺电气2023年三季度财务分析结论报告

300141和顺电气2023年三季度财务分析结论报告

和顺电气2023年三季度财务分析综合报告一、实现利润分析2023年三季度利润总额为88.84万元,与2022年三季度的384.69万元相比有较大幅度下降,下降76.91%。

利润总额主要来自于内部经营业务。

在营业收入迅速扩大的情况下,营业利润却出现了较大幅度的下降,企业未能处理好扩大市场份额和提高盈利水平之间所存在的矛盾,应尽快采取措施处理市场扩展所带来的经营危机。

二、成本费用分析2023年三季度营业成本为6,492.52万元,与2022年三季度的4,439.68万元相比有较大增长,增长46.24%。

2023年三季度销售费用为590.64万元,与2022年三季度的601.85万元相比有所下降,下降1.86%。

从销售费用占销售收入比例变化情况来看,2023年三季度在销售费用下降的情况下营业收入却获得了较大幅度的增长,企业销售形势大幅度改善。

2023年三季度管理费用为668.12万元,与2022年三季度的520.64万元相比有较大增长,增长28.33%。

2023年三季度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7.77%,与2022年三季度的8.14%相比变化不大。

管理费用与营业收入同步增长,但销售利润却大幅度下降,要注意提高管理费用支出的效率。

2023年三季度财务费用为13.21万元,与2022年三季度的89.85万元相比有较大幅度下降,下降85.3%。

三、资产结构分析2023年三季度存货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明显下降。

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下降。

从流动资产与收入变化情况来看,流动资产增长慢于营业收入增长,资产的盈利能力没有提高。

与2022年三季度相比,资产结构偏差。

四、偿债能力分析从支付能力来看,和顺电气2023年三季度是有现金支付能力的,其现金支付能力为7,364.19万元。

从企业当期资本结构、借款利率和盈利水平三者的关系来看,企业增加负债不会增加企业的盈利水平,相反会降低企业现在的盈利水平。

五、盈利能力分析和顺电气2023年三季度的营业利润率为1.53%,总资产报酬率为0.65%,净资产收益率为0.36%,成本费用利润率为1.07%。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廖国沛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廖国沛

2017年12月行政处罚案例汇总●内幕信息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99号(应燕红) (3)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106号(张艺林) (6)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104号(吉林信托、高福波) (8)北京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10号(曾祥颖) (13)黑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曹良继) (16)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8号(胡鸣一) (19)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9号(胡建东) (21)山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4号(林安) (23)陕西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林竹兰) (26)新疆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5号(刘小萍) (28)深圳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6号(池勤波) (31)●信息披露违规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97号(佳电股份、赵明、梁喜华等23名责任人员) (34)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102号(雅百特、陆永、顾彤莉等21名责任人员)41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103号(任子行、景晓军) (49)江苏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5号(华宏医药、盛龙才、况清娟) (53)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14号(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梁健锋、王旭东) (56)深圳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7号(海龙精密、张陈松娜等四人) (58)●操纵市场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98号(廖国沛) (61)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96号(吴峻乐) (67)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100号(易所试、中泰证券、章源等8名责任人员) (70)●短线交易湖南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2号(郭庆) (76)●证券从业人员违规炒股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109号(陆茜) (78)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108号(蒋政) (80)山西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05号(李大伟) (82)上海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沪〔2017〕5号(杨康华) (84)●中介机构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101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郭晋龙、夏斌)86●私募机构违规经营青岛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2号(中城银信、张佩宏、申巧玲) (95)●超比例持股未披露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15号(广东新价值、钱文彦、卢冬妮) (99)深圳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8号(上海荣利、何学忠、张莉) (102)●内幕交易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99号(应燕红)当事人:应燕红,女,1976年12月出生,住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

11月12日晚间公告

11月12日晚间公告

11月12日晚间公告
背景
2020年11月12日晚间,多家公司发布了公告,其中包括了重要财务数据披露,公司业务进展情况通报,以及股权变动公告等。

各公司公告概要
1. 公司A
公司A发布了2020年第三季度的财务报告,其中季度营收达到1.5亿元,同
比增长10%。

净利润则为500万元,同比增长15%。

此外,公司A还宣布与某知名供应商合作,将在未来推出一款新产品。

2. 公司B
公司B公告称,公司在近期完成了一笔1亿元的增资。

此次增资将主要用于公司业务的拓展和技术研发。

此外,公司B还宣布获得了一项重要技术专利,并将
在未来推出相关产品。

3. 公司C
公司C公告称,公司所持有的某家上市公司的股份被减持至5%以下。

此次减
持的原因是出于资金回笼的需要。

公司C强调,此次减持并不会对其业务产生影响。

4. 公司D
公司D公告称,公司在2020年第三季度的营收达到1.2亿元,同比增长20%。

净利润则为300万元,同比增长25%。

此外,公司表示正在积极向海外市场拓展
业务,并已在某海外国家设立了分公司。

总结
通过对各公司公告的概要分析,可以看出,这些公司在业务拓展和营收增长方
面都取得了不错的成绩。

其中,有些公司通过与知名企业合作或增资等方式加强公司实力;也有一些公司通过积极拓展海外市场来实现业务增长。

当然,也有公司在本次公告中减持股份以回笼资金。

总之,这些公告充分体现了上市公司在经营管理过程中不断探索和努力的态度。

和顺电气: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和顺电气: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41 证券简称:和顺电气编号:2019-071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19年11月6日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19年11月19日在苏州工业园区和顺路8号公司办公大楼五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束济银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监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参加会议监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决议: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减资的议案》监事会经过审核,认为公司减少对全资子公司苏州电力电容器有限公司的投资4,000万,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优化投资布局,本次减资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收购海原县振兴光伏发电有限公司20%股权的议案》监事会经过审核,认为本次交易的交易内容和定价依据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控股子公司江苏中导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导电力”)进行本次交易的目的主要是确保资金回笼安全,也有利于中导电力在光伏行业的布局。

中导电力作为少数参股股东,海原县振兴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将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本次对外投资事项预计对公司2019年度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监事会经过审核,认为中导电力同意将其收购的海原县振兴光伏发电有限公司20%股权对外提供质押担保,同时以银行保函形式担保《股权收购协议》项下相关义务的履行,有助于《股权收购协议》得到更好的履行,本次担保能够保证公司资金回笼安全及股东利益,有利于加快公司国内光伏电站市场布局,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26130616_风险警示

26130616_风险警示

2013年第36期陆家嘴600663粤宏远A000573湘电股份600416明星电缆603333行业·公司|机构鉴股Industry ·Company近日,公司未能与公司董事、总经理沈卢东先生及董事、财务总监杨萍女士取得联系。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13年8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和《关于指定姜向东代行财务总监职权的议案》。

鉴于沈卢东先生和公司财务总监杨萍女士目前因个人原因不能履行职务,董事会决定免去其总经理职务,同时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盛业武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相同,盛业武不再兼任副总经理职务;同时,董事会决定指定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姜向东先生全面代行财务总监的职权。

该股高管发生非正常性变动对公司负面影响较大,后市注意风险。

公司此前筹划重大事项,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为避免公司股价波动,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公司股票从2013年8月26日开市起停牌,直至相关事项确定后复牌并披露有关结果。

公司本次筹划的重大事项为非公开发行股票暨购买资产,但由于实施的相关条件尚未成熟,合作各方无法就合作方案达成一致意见,因此公司决定终止筹划本次事项。

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筹划与公司相关的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及对公司股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二级市场上,该股在2013年9月2日复牌后大幅下跌,成交量巨额放大,资金出逃迹象明显,后市注意风险。

公司2013年8月12日接控股股东湘电集团有限公司通知,因湘电集团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自2013年8月13日起停牌。

公司分别于2013年8月20日、27日刊登了《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的公告》。

在公司股票停牌期间,控股股东与有关方面就资产重组事宜进行了积极的洽谈,2013年9月2日,公司接控股股东通知,由于各方难以就资产重组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经审慎研究,相关各方决定终止本次资产重组事项。

关于误操作导致违规减持的情况说明及致歉声明

关于误操作导致违规减持的情况说明及致歉声明

关于误操作导致违规减持的情况说明及致歉声明误操作导致违规减持的情况说明及致歉声明近日,我们深切意识到我们的错误行为对公司以及广大投资者造成的不良影响,我们对此深感抱歉。

在此,我们向所有受到影响的投资者及相关方表示真诚的歉意,并且愿意承担应有的法律责任。

首先,我们需要说明的是,误操作是由我们内部操作失误而导致的,绝非我们故意进行的违规行为。

过去的几个月中,我们公司一直在进行复杂而繁琐的交易,因涉及诸多股票和账户,一时疏漏之下,误操作导致了违规减持的行为。

在这方面,我们深感懊悔。

我们知道,作为上市公司,我们应该更加谨慎和专业地处理每一项交易。

我们没有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减持程序进行操作,没有征得公司管理层的同意,并未及时报告有关情况,这是我们的失职。

我们对此深感愧疚,并保证今后不会再发生类似的错误。

我们深知,这次误操作对投资者的利益造成了一定的损失。

我们将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并将全力以赴补偿受到损失的投资者。

同时,我们也将积极主动向监管机构如实报告情况,并按照要求做好整改工作,以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为了说明问题的严重性,我们将全面展开内部调查,查明违规减持的具体原因和责任人。

我们将对工作流程进行彻底检查和重建,加强内部监督控制,制定更加严格的交易操作规范,并提供必要的培训以确保所有员工在操作中严格遵守规章制度。

同时,我们重申公司对透明度和合规性的承诺。

我们将进一步完善内部风控制度,加强内外部监管机制,确保公司所有业务的合法合规进行。

我们将及时发布财务和业绩信息,保护投资者的利益,维护市场的公平和稳定。

在此,我们再次向受到影响的投资者表示最真诚的歉意。

我们将尽全力消除影响,并且愿意接受监管部门的相应处罚。

误操作是我们的疏忽和失职造成的错误行为,我们将以此为教训,引以为戒,自我反省,全力以赴改正错误,并以更加严谨的态度继续为投资者提供优质的服务。

总之,我们对误操作导致违规减持所造成的损失深表歉意,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00141和顺电气2023年三季度现金流量报告

300141和顺电气2023年三季度现金流量报告

和顺电气2023年三季度现金流量报告一、现金流入结构分析2023年三季度现金流入为11,599.59万元,与2022年三季度的16,947.14万元相比有较大幅度下降,下降31.55%。

企业通过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所收到的现金为8,518.78万元,它是企业当期现金流入的最主要来源,约占企业当期现金流入总额的73.44%。

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所产生的现金能够满足经营活动的现金支出需求,经营活动现金净增加2,177.84万元。

企业通过增加负债所取得的现金也占不小比重,占企业当期现金流入总额的17.24%。

但企业增加的负债所取得的现金,仍然不能满足偿还债务的资金需求。

二、现金流出结构分析2023年三季度现金流出为11,492.23万元,与2022年三季度的15,330.9万元相比有较大幅度下降,下降25.04%。

最大的现金流出项目为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占现金流出总额的24.32%。

三、现金流动的稳定性分析2023年三季度,营业收到的现金有较大幅度减少,经营活动现金流入的稳定性明显下降。

2023年三季度,工资性支出有较大幅度增加,现金流出的刚性明显增强。

2023年三季度,现金流入项目从大到小依次是: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税费返还。

现金流出项目从大到小依次是: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投资支付的现金。

四、现金流动的协调性评价2023年三季度和顺电气投资活动需要资金2,001.26万元;经营活动创造资金2,177.84万元。

投资活动所需要的资金能够被企业经营活动所创造的现金净流量满足。

2023年三季度和顺电气筹资活动需要净支付资金69.22万元,也被经营活动所创造的资金满足。

总体来看,当期经营、投资、融资活动使企业的现金净流量增加。

五、现金流量的变化2023年三季度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107.36万元,与2022年三季度的1,616.24万元相比有较大幅度下降,下降9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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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41 证券简称:和顺电气编号:2020-033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
公告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为:2019-078),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李良仁先生计划自上述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直接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31,2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14%)。

2020年6月8日,公司收到李良仁先生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李良仁先生于2020年6月4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77,600股,并于2020年6月5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53,650股,合计131,2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14%),已完成减持计划。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截止到2020年6月8日)
二、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李良仁先生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李良仁先生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三、其他相关情况说明
1、公司上述人员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
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公司上述人员严格遵守了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已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形。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李良仁先生签署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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