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政民商法真题00-09及答案
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法学研究生入学考试历年真题
知识产权法学试题(08年)一、名词解释与概念辨析(共20分,每题5分)1.职务发明2.商标假冒与反向假冒3.表演权与表演者权4.录像制品二、简答题(共30分,每题6分)1.简述专利实施许可及类型2.简述发明与实用新型的相异点3.简述商标权的终止及事由4.简述外国人的作品在何种情况下可收到我国《著作权法》的保护5.简述合作作品的著作权的归属与行使规则三、论述题(共40分,每题10分)1.论述知识产权的基本特征2.论述专利实质审查制度3.论述“发行权用尽原则”的内容及理论依据4.论述我国《著作权法》中“制作录音制品法定许可”的内容和立法目的,并对该规定进行评述四、案例分析(共60分,每题30分)1.浙江省龙游县张炎食品厂创业之始,厂长张樟炎就开始在其生产的发糕、馒头上使用“张炎”商标。
据其介绍,“张炎”一词主要来自他从小叫到打的乳名,是当地人对他的习惯称呼。
“张炎”商标也一直处于默默无闻的状态。
1999年,张炎食品厂的发糕年产量已达到80000笼以上,其生产的发糕已在当地及附近地区具有一定的市场占有率。
伴随着产品市场占有率的提高和广告宣传,“张炎”商标在当地具有一定的知名度。
由于该厂一直以“张炎”品牌打广告宣传,在其生产的发糕包装上也一直使用该商标,当地工商部门从1996年到2000年期间曾多次上门动员其将未注册的“张炎”商标申报注册。
然而,张樟炎却认为,自己的小本生意,利润微薄,又是季节性生产,也可以照样使用,等到形成一定市场规模的时候再注册也不迟。
2000年1月,当地同样生产发糕产品的龙游中粮发糕有限公司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以“张炎”商标在食品类别的商品上进行了申报注册,并被商标局正式受理。
等到张樟炎自己到工商部门要求将使用多年的“张炎”商标申报注册时,已是当年2月份,张樟炎痛失商标申报在先权。
张炎食品厂向商标局对中粮发糕有限公司申报的商标提出异议,并被受理。
请回答下列问题:(1)商标局受理龙游中粮发糕有限公司商标注册申请后,商标局将会按何种程序对“”张炎“商标申请案进行审查?(2)张炎食品厂向商标局对中粮公司申报的商标提出异议,其异议的理由是什么?法律及法律根据是什么?商标局将会作何处理?2.A创作了一首歌曲,B是歌星,经A许可在演唱会上公开演唱该歌曲,C是音像公司,在征得A和B许可后对B的现场演唱进行了录音,并将其制作CD公开发行。
华东政法大学615民商法学2009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及答案
华东政法大学615民商法学2009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及答案一、简答题(每题10分,共80分)1、简述民事行为能力与民事责任能力的联系和区别。
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民事主体以自己的行为从事民事活动,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它是民事主体独立实施法律行为的资格。
民事责任能力,是指足以判断识别自己行为的结果和是非的能力,在侵权行为法上又称为侵权行为能力或识别能力,责任能力的有无,概以行为时有无识别能力为判断依据,亦即须就其具体的行为,审查其有无识别能力,以决定其责任。
民事行为能力与民事责任能力均以意思能力为前提,通常情况下两者是一致的,如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有民事责任能力;有时则不一致,如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一定范围内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但不一定有民事责任能力。
2、简述债务与责任的联系与区别。
债务是指债务人依约定或法定应为给付的义务,其内容包括实施积极的特定行为,也包括不实施特定的行为。
债务就其本质来说是债务人负担不利益。
责任是指主体因违反义务而承担的法律后果。
两者的联系体现为债务与责任都是债的法律关系的内容,而责任是债权、债务实现的法律保障,两者结合在一起,保证债权的实现,但两者之间也存在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法律性质不同:债务的产生是基于法律的规定或当事人的约定,当义务主体承担某种义务时,他并处于违法者的地位,而责任是违法的法律后果,当义务主体承担某种责任时,就意味着该义务主体处于违法者的地位。
(2)产生的条件不同:债务的产生是由于合法行为或法律规定,而责任产生的条件则是权利主体实施了违反其依法应当承担的义务的违法行为。
(3)法律约束力不同:义务为“当为”,其法律的拘束力表现为如果权利主体不自觉履行其义务,将受到法律的强制和制裁。
但是,这种强制和制裁只是一种潜在的危险,如果权利主体自觉地履行义务,则可避免这种危险的发生。
而责任作为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法律的强制和制裁,则是现实存在,不可避免地落在责任承担者身上。
民商法(华政02--07)
民商法(华政02--07)华东政法大学2007 年回忆版简述隐私权及其内容无因管理与无权代理的区别有限合伙及有限合伙人的权限关于继续履行这个违约责任的前提保险利益以及与保险合同的关系商行为外观主义举两例遗嘱的含义是什么?一个人在遗嘱中将他作品的署名权等给他在国外生活的女儿,该遗嘱是否有效?教唆、帮助侵权人的民事责任。
案例两题都好长哪个好心人贴出来吧论述两选一论物权平等原则(一体保护原则)及其在民法中的地位和意义如果有错误,烦请读者回帖指出,以服务于大家。
以下是2002~2006 完整版2002 年华政民商法试题民法部分一、区别题(解释名词并说明其主要区别或区别意义,每题6 分)1 、不安抗辩和检索抗辩2 、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3 、合理使用与法定许可4 、租赁合同与融资租赁合同5 、遗赠抚养协议与遗赠二、简答题(每题 10 分)1 、简述物权法定与契约自由的法理基础2 、简述我国现行夫妻财产制3 、简述隐名合伙三、论述题( 20 分)论民法中的拟制主体四、案例分析题( 20 分)甲乙为逃避房产交易税,借假赠与名义,买卖某处房产。
双方商定房价 50 万,乙方先行支付 5 万,随后双方签订房产赠与协议。
协议约定,甲将房产无条件赠与“ 表弟” 乙。
赠与协议经公证并办理了房产变更登记。
同时,双方签订房产买卖协议,约定房价 50 万,乙在协议签订后 3 天内给付 25 万房款,甲交付钥匙,乙入住。
余款 20 万一年内付清。
一年后,甲索要余款,乙以房产赠与他并已完成产权变更登记为由拒付。
甲诉诸法院,要求乙清偿余款。
问: 1 、甲乙双方的赠与协议是否有效?为什么?2 、甲乙双方的买卖协议是否有效?为什么?3 、本案应如何处理?为什么?商法部分一、名词解释(每题 5 分)1 、基本商行为和辅助商行为2 、优先股票和公司债券3 、取回权和别除权4 、原保险和再保险二、简答题(每题 5 分)1 、简述我国公司法对出资人违约责任的规定2 、简述我国票据法对票据原因关系的规定3 、简述独立董事制度及其意义4 、试列举债权人破产程序中的权利三、案例分析题(每题 10 分)1 、 1995 年, A 、 B 、 C 、 D 四公司商议筹办 E 公司,共同制定了《 E 公司章程》。
华东政法大学考研真题
华东政法大学民商法试卷00-09民商法学00年专业卷一、区别题(请解释名词并说明其主要区别或区别意义。
每题6分,共30分)1.直接占有与间接占有2.有因行为与无因行为3.职务作品与法人作品4.期待权与既得权5.过失相抵与损益同销二、简答题(每题10分,共30分)1.列举三种不得附条件的法律行业,并说明不得附条件的理由。
2.简述附随义务的特征与意义。
3.债权、不动产能否适用善意取得制度?为什么?三、试论中国民法法典的基本思路。
四、案例题(20分)A市甲公司从B市乙公司购买电脑100台;由乙于20日后送货上门。
甲欠同市丙公司债款,久久不还。
当此批电脑运至A市时,被丙所派人员以欺骗手段截留以抵债款。
甲因未收到电脑,请求乙继续履行,并赔偿相关损失。
而乙则认为已依约履行完毕,双方发生争议。
经查,乙的司机在未认真核实收货人身份的前提下即予交货。
请根据民法原理评析本案,并阐明理由。
民商法学01年专业卷一、区别题(每题6分,共30分)1.合成物与聚合物2.独立行为与辅助行为3.按份之债与连带之债4.要约撤销与要约撤回5.委托作品与职务作品二、简答题(每题10分,共30分)1.证券债权质与普通债权质的异同。
2.请求权在民事权利体系中的地位。
3.试述隐名代理。
三、论述题(20分)依物权法理论谈我国物权立法应有的宗旨。
四、案例题(20分)甲、乙两人系某高校硕士生,同住一个寝室,合用电脑一台。
甲向美国某大学申请留美奖学金,并将此事告知乙,美方向甲发出电子邮个,邀请甲赴美国留学,恰巧甲不在,乙出于忌妒擅自拒绝了美方的邀请。
数日后,甲发电子邮件向美国询问,美方告知甲知其申请美方美发函邀请并遭拒绝,故不再考虑。
由此,甲、乙之间发生争执。
请根据民法原理分析本案。
民商法学02年专业卷(民法部分)一、区别题(解释名词并说明其主要区别或区别意义,每题6分,共30分)1.不安抗辩与检索抗辩2.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3.合理使用与法定许可4.租赁合同与融资租赁合同5.遗赠抚养协议与遗赠二、简答题(每题10分,共30分)1.简述物权法定与契约自由的法理根据。
华政民商法真题98—09加12年回忆版
华政民商法真题98—09加12年回忆版华政民商法真题98—09民商法学00年专业卷一、区别题(请解释名词并说明其主要区别或区别意义。
每题6分,共30分)1.直接占有与间接占有2.有因行为与无因行为3.职务作品与法人作品4.期待权与既得权5.过失相抵与损益同销二、简答题(每题10分,共30分)1.列举三种不得附条件的法律行业,并说明不得附条件的理由。
2.简述附随义务的特征与意义。
3.债权、不动产能否适用善意取得制度?为什么?三、试论中国民法法典的基本思路。
四、案例题(20分)A市甲公司从B市乙公司购买电脑100台;由乙于20日后送货上门。
甲欠同市丙公司债款,久久不还。
当此批电脑运至A市时,被丙所派人员以欺骗手段截留以抵债款。
甲因未收到电脑,请求乙继续履行,并赔偿相关损失。
而乙则认为已依约履行完毕,双方发生争议。
经查,乙的司机在未认真核实收货人身份的前提下即予交货。
请根据民法原理评析本案,并阐明理由。
民商法学01年专业卷一、区别题(每题6分,共30分)1.合成物与聚合物2.独立行为与辅助行为3.按份之债与连带之债4.要约撤销与要约撤回5.委托作品与职务作品二、简答题(每题10分,共30分)1.证券债权质与普通债权质的异同。
2.请求权在民事权利体系中的地位。
3.试述隐名代理。
三、论述题(20分)依物权法理论谈我国物权立法应有的宗旨。
四、案例题(20分)甲、乙两人系某高校硕士生,同住一个寝室,合用电脑一台。
甲向美国某大学申请留美奖学金,并将此事告知乙,美方向甲发出电子邮个,邀请甲赴美国留学,恰巧甲不在,乙出于忌妒擅自拒绝了美方的邀请。
数日后,甲发电子邮件向美国询问,美方告知甲知其申请美方美发函邀请并遭拒绝,故不再考虑。
由此,甲、乙之间发生争执。
请根据民法原理分析本案。
民商法学02年专业卷(民法部分)一、区别题(解释名词并说明其主要区别或区别意义,每题6分,共30分)1.不安抗辩与检索抗辩2.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3.合理使用与法定许可4.租赁合同与融资租赁合同5.遗赠抚养协议与遗赠二、简答题(每题10分,共30分)1.简述物权法定与契约自由的法理根据。
华东政法大学《民法》试题卷及答案.pdf
专业课复习资料(最新版)封面民法试题(A)卷(闭卷)2009--2010学年第一学期学号:姓名:一、单项选择(共15题,每题2分,共30分)1.权利在诉讼时效期限内不行使权利,即丧失()。
A.起诉权B.胜诉权C.实体权利D.诉讼权利2.复代理人是()。
A.代理人的代理人B.被代理人的代理人C.被代理人和代理人的共同代理人3.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自(),当事人请求变更或撤销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A.自行为成立时起超过一年B.自行为开始时起超过一年C.自行为成立时起超过二年D.自行为开始时起超过二年4.支配权和请求权划分的依据是()。
A.行使权利的人不同B.权利的客体不同C.法律规定不同D.权利的作用不同5.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债务,应视其经营方式以()财产承担。
A.个人.B.家庭C.个人或家庭6.监护人是监护()机关。
A.权力B.执行C.保障D.监督7.我国公民从()时起,依法享有民事权利能力。
A.出生B.年满10周岁C.年满16周岁D.年满18周岁8.有独立特征,不能以他物代替的物是()。
A.不动产B.动产C.特定物D.种类物9.以确定的一人或几人为义务主体的民事权利,民法上称为()。
A.抗辩权B.绝对权C.相对权D.支配权10.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
A.在民事活动中享受权利,承担义务的人B.当事人享有的民事权利和承担的民事义务C.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11.杨某15周岁,为中国科技大学学生,智力超常,生活自理能力很强,根据《民法通则》规定,杨某是()。
A.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B.可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C.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1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A.180天B.一年C.二年13.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为()。
A.指定代理人B.法定代理人C.法定代表人14.某甲急欲购一台进口原装彩电,乙趁机将其进口散件组装机谎称原装卖与甲,甲不辩真相买下来。
司法考试华政出卷
司法考试华政出卷华东政法大学2022年全日制专升本法律基础考试试卷一、单选(共20小题,每题1分)1、“禁止随地吐痰”的规定可以解释为:在公共场所,不准在没有专门设施的地方吐痰。
这一解释属于()。
A.目的解释B.系统解释C.文理解释D.限制解释2、下列法与道德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A.法律具有权利义务的两面性,道德具有重义务的一面性B.道德的强制是精神上的强制C.马克思主义法学认为,片面强调法的安定性优先是错误的D.法律所反映的道德是抽象的3、下列财产可以用于抵押的是()。
A.土地所有权B.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C.土地使用权D.公益设施4、甲离开自己的住所,下落不明已满四年,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其配偶乙()。
A.只能申请宣告甲失踪B.只能申请宣告甲死亡C.应当先申请宣告甲失踪,再申请宣告甲死亡D.既可以申请宣告甲失踪,也可以申请宣告甲死亡5、甲乙二人同时落水,水中漂浮着一块木板,二人刚好同时抓住。
但是,木板只能承受一人重量,于是甲将已抓住木板的乙推开,致使乙溺水身亡。
甲的行为属于()。
A.紧急避险,不负刑事责任B.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C.构成故意杀人罪D.避险过当6、甲赠与乙一幅字画,一个月后,乙将甲之子丙打成重伤,则()。
A.甲有权撤销对乙的赠与B.丙有权撤销其父对乙的赠与C.甲无权撤销对乙的赠与D.甲有权解除赠与合同7、甲因与别人勾搭成奸而欲杀夫另嫁。
一日,甲听信巫婆教唆,将一张画有人形和写有其夫名字的纸符烧毁,取少许纸灰,拌入白糖中,让丈夫喝下,企图依靠神力将其杀死。
奸情败露后,甲交待此事而案发。
甲的行为()。
A.属于故意犯罪B.属于事实认识错误C.不构成犯罪D.属于意外事件8、甲盗窃他人一台笔记本电脑,在其父亲劝说下放回原处,属于()A.犯罪未遂B.犯罪中止C.犯罪预备D.犯罪既遂9、甲犯罪,应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甲的追诉时效是()。
A.5年B.10年C.15年D.20年10、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A.三个月B.六个月C.一年D.三年二、多选(共10小题,每题2分)1、下列选项中,可以成为法律关系客体的是?()A.物B.人(人身、人格)C.行为结果D.精神产品2、以下属于专属管辖的是?()A.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B.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C.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D.因继承纠纷起起的诉讼3、知毅有限公司股东会对下列哪些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A.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B.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的形式C.公司修改章程D.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4、犯罪中止可以发生在以下哪些情形?()A.犯罪的预备阶段B.犯罪的实行阶段C.犯罪行为尚未实行完毕的情况下D.犯罪行为已经实行完毕的情况下5、下列选项中,属于我国现行ian法规定的公民文化权利的是?()A.青年作家韩撰写小说B.中年歌手周和词人方艺人谱曲填词C.工程师李改进三相发电机提高空调工作效率D.知产学者王对专利法相关著作享有出版自由6、以下关于法人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说法正确的是?()A.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产生有先后顺序B.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与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的实现方式相同C.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可能受到自身性质的限制D.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可能受到法律法规的限制7、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有()A.提起诉讼B.权利人要求履行C.意外事故的发生D.义务人同意履行8、由国jiazhu席行使的职权中,需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行使的是?()A.公布法律B.外交行为C.派遣和召回驻外全权代表D.批准和废除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四、名词解释(共6小题,每题4分)1、普通法法系2、社会保障权3、善意取得4、洗钱罪5、公司股东6、公示催告程序五、简答题(共6小题,每题6分)1、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2、行政处罚一般程序的基本要求3、债权人的撤销权及其成立要件4、剥夺政治权利的适用对象和期限5、产品责任的免责事由6、国际商事仲裁协议的概念和效力六、论述题(共2小题,每题15分)1、刑事审判的原则2、破产法的重整七、案例分析(共2小题,每题10分)1、甲在商场看中一套家具。
商法试题及答案
商法试题及答案(总7页)--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时请直接删除即可----内页可以根据需求调整合适字体及大小--商法试题及答案商法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 小题,每小题1 分,共30 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正确选项前的字母填在题后的括号内。
1.依照英国法,下列各项中会使合同无效的是()A. 一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的错误B. 一方当事人判断上的错误C. 一方当事人对自己履约能力的估计错误D.在认定当事人上发生错误2. 依照法国法,合同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是()A. 过失责任原则B. 无过失责任原则C. 结果责任原则D. 公平责任原则3. 依美国法,法院通常会作出实际履行的判决的合同是()A. 提供个人劳务的合同B. 土地买卖合同C. 当事人一方为未成年人的合同D. 建筑合同4. 依照英国法,一方违约,对方既可以解除合同,又可以要求赔偿损失的,是指违反了()A.条件条款B. 担保条款C. 条件条款和担保条款D. 条件条款或担保条款5. 依照我国《合同法》,适用诉讼时效期间为4 年的合同是()A.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B. 技术开发合同C. 技术转让合同D. 承揽合同6. 根据英国货物买卖法的规定,下列不属于卖方对其所出售的货物应承担品质担保义务的是()A. 凭说明的交易,卖方所交付的货物必须与说明相符B. 营业中出售货物,即使有关货物的缺陷已在订约前提醒买方注意,卖方所提供的货物仍然应具有商销品质C. 凭样品成交的买卖,卖方所交的货物在品质上应与样品相符D. 在交易中既有样品,又有说明,则卖方所交的货物应与样品和说明都一致7. 根据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规定,在双方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情况下,货物运输过程中发生毁损灭失的风险原则上应由()A.买方承担B. 卖方承担C. 买方或卖方承担D. 买方和卖方共同承担8. 根据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规定,当卖方只交付部分货物而未构成根本违反合同时,买方所不能采取的救济方法是()A. 退货B. 减价C. 损害赔偿D.撤销整个合同9. 根据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规定,接受通知在传递中可能发生的失误风险,其承担人应是()A. 发价人B. 受发价人C. 传递人D. 主要由发价人承担,传递人有过失的,也应分担部分风险10. 根据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规定,在合同已有效成立而又没有明示或默示地规定货物的价格或规定确定价格的方法时,确定货物价金的依据是()A. 交货时卖方所在地的合理价格B. 交货时买方所在地的合理价格C. 交货时合同履行地的合理价格D.订立合同时的通常价格11. 下列各项学说中,不属于美国产品责任法的法学理论依据的是()A. 疏忽说B. 违反担保说C. 违反条件说D. 严格责任说12. 欧洲经济共同体《关于对有缺陷的产品的责任的指令》对产品缺陷的定义采用的标准是()A. 主观标准B. 客观标准C. 主观为主,客观为辅的标准D. 客观为主,主观为辅的标准:年在瑞士日内瓦举行的关于统一票据法会议上通过的公约是()A. 《关于统一支票法的日内瓦公约》B. 《统一国际汇票法(草案)》C. 《国际汇票和国际本票公约(草案)》D. 《关于解决汇票与本票的若干法律冲突的公约》24. 汇票的“背书不可分割性”意味着()A. 可背书转让汇票金额的一部分B. 可将汇票金额背书转让给两人或两人以上C. 须将汇票上的全部金额同时转让给同一人D. 只能把汇票金额转让给与自己有债权债务关系的人:25. 《联合国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在对货物的赔偿责任上采用了()A. 网状责任制B. 统一责任制C. 网状责任制或统一责任制、D. 以网状责任制为主,以统一责任制为辅的责任制26. 以下关于提单作用的表述,不正确的是()A. 提单是承运人向托运人出具的货物依据B. 提单是效力特定的合同C. 提单是承运人和托运人之间订立的运输合同的证据D. 提单是货物的所有权的凭证27. 下列国际公约中,我国为缔约国的是()A. 《海牙规则》B. 《维斯比规则》C. 《国际货约》D. 《国际货协》28. 根据我国海商法的规定,假设我国某一货船由上海港驶向目的地鹿特丹港,自该船临时抵达马六甲海峡中的某一小港后失去联系,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下列各项中可将船舶的失踪视为实际全损的是()A.七天后仍没有获知其消息B. 十天后仍没有获知其消息个月后仍没有获知其消息个月后仍没有获知其消息29. 在保险法中,保险利益亦称为()A. 保险价值B. 保险金额C. 可保利益D. 保险标的30. 英国新海上保险单格式及货物保险条款是()A. 由伦敦商会制订的B. 由劳埃德保险业协会制订的C. 由伦敦商会与英国伦敦保险业协会制订的D. 由劳埃德保险业协会与英国伦敦保险业协会制订的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0 小题,每小题2 分,共20 分)在每小题列出的五个选项中有二至五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正确选项前的字母填在题后的括号内。
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商事法律制度》真题及详解【圣才出品】
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商事法律制度》真题及详解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甲被乙家的狗咬伤,要求乙赔偿医药费,乙认为甲被狗咬与自己无关拒绝赔偿。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乙之间的赔偿关系属于民法所调整的人身关系B.甲请求乙赔偿的权利属于绝对权C.甲请求乙赔偿的权利适用诉讼时效D.乙拒绝赔偿是行使抗辩权【答案】C【考点】民事权利;诉讼时效【解析】A项,人身关系是“人格关系”和“身份关系”的合称。
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即是自然人的人格权关系和身份权关系。
与此相对的财产关系是人们基于财产的支配和交易而形成的社会关系。
赔偿关系以赔偿金为内容,应为财产关系。
B项,民事权利以权利人可以对抗义务人的范围不同,可分为绝对权与相对权。
绝对权是权利效力所及相对人为不特定人的权利。
绝对权的义务人是权利人之外的一切人,又称“对世权”。
相对权是权利效力所及相对人仅为特定人的权利。
相对权的效力仅仅及于特定的义务人,又称“对人权”。
要求损害赔偿的权利只能向加害人主张,题中甲只能向乙主张损害赔偿,故为请求权,属于对人权。
C项,诉讼时效仅适用于请求权。
债权请求权一般适用诉讼时效,形成权一般适用除斥期间。
要求损害赔偿的权利为债权请求权,应适用诉讼时效。
D项,抗辩权是对抗请求权或否认对方权利的权利,如双务合同中的同时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以及保证人的先诉抗辩权等。
对他方主张的权利仅仅简单地表示拒绝,并非抗辩权的行使。
2.王东、李南、张西约定共同开办一家餐馆,王东出资20万元并负责日常经营,李南出资10万元,张西提供家传菜肴配方,但李南和张西均只参与盈余分配而不参与经营劳动。
开业两年后,餐馆亏损严重,李南撤回了出资,并要求王东和张西出具了“餐馆经营亏损与李南无关”的字据。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王东、李南为合伙人,张西不是合伙人B.王东、张西为合伙人,李南不是合伙人C.王东、李南、张西均为合伙人D.王东和张西所出具的字据无效【答案】C【考点】民事合伙【解析】A项,《民法通则》第30条规定,个人合伙是指两个以上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
民商审判考试题库及答案
民商审判考试题库及答案民商审判考试题库及答案涵盖了民法、商法以及相关司法实践的知识点。
以下是一些模拟题目及其答案,供参考:一、单项选择题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哪项不属于民事权利?A. 物权B. 债权C. 知识产权D. 行政权答案:D2. 商业秘密的保护期限是多久?A. 1年B. 5年C. 10年D. 无固定期限答案:D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设立的最低注册资本是多少?A. 10万元B. 30万元C. 50万元D. 100万元答案:A二、多项选择题1. 下列哪些情况可以认定为合同无效?A. 当事人一方以欺诈手段订立的合同B. 当事人一方以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C. 当事人一方以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D. 当事人一方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订立的合同答案:ABD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下哪些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A. 商业诋毁B. 侵犯商业秘密C. 虚假宣传D. 强制交易答案:ABCD三、判断题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
()答案:正确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可以不设立监事会。
()答案:错误(根据公司规模和实际情况,公司可以选择设立监事会)四、简答题1. 简述民法中的“善意取得”制度。
答案:善意取得是指在动产或不动产的交易中,买受人不知道且没有重大过失的情况下,取得的财产权利。
即使原所有权人对财产的转让有异议,善意的买受人也可以保留其取得的财产权利,但需支付相应的对价。
2. 什么是商事仲裁,它与民事诉讼有何不同?答案:商事仲裁是一种解决商事争议的非诉讼方式,由双方当事人自愿选择的仲裁机构或仲裁员进行裁决。
与民事诉讼相比,商事仲裁具有程序简便、保密性强、裁决具有终局性等特点。
五、案例分析题案例: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供应一批货物,乙公司在收到货物后30天内支付货款。
民商法专业课真题解答
2012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一、简答题(一)甲(17岁)擅自取父母5000元去某专卖店购买一款新手机。
1.对该买卖行为我国合同法如何调整?答:根据《民法通则》及《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本案中的买卖行为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所为的法律行为,根据《合同法》第47条规定,此行为效力待定。
其法律效果如下:(1)甲的法定代理人取得形成权,即追认权或拒绝追认权。
该买卖行为一经追认则自始发生效力;一旦被拒绝追认,则自始不发生效力。
(2)同时法律为保护相对人的利益,法律赋予其在法定期间内享有撤销权和催告权。
催告权,即在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追认或者拒绝前,催告其行使形成权。
撤销权,即在限制行为能力的法定代理人追认或拒绝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该买卖行为的权利。
当然,经催告后法定期间届满,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未做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2.该行为与可撤销行为有何区别?答:此行为系效力待定的法律行为,其与可撤销的法律行为区别如下:(1)当前效力形态不一样。
前者此时处于待定状态,既可能转为有效,也可能转为无效;后者的效力虽然也有可能转为无效,但在被撤销前,仍然是确定有效的。
(2)效力的最终决定者不同。
前者的效力决定者有两方,一方是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另一方是善意的相对人;而后者的效力决定者在于意思表示瑕疵的一方。
(3)两者产生的原因不同。
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前者的产生原因有三:限制行为能力人所为的法律行为、无权代理人所为的法律行为和无权处分行为;而后者产生愿意原因为: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损害第三人利益和趁人之危。
(4)效力后果不同。
在前者中,无论相对人善意与否,限制行为能力人均不负信赖利益赔偿责任;后者反之,对于意思表示瑕疵有过错的一方,要对对方的信赖利益予以赔偿,多表现为缔约过失责任。
(5)权利行使期间不同。
前者的形成权权利行使期间为一个月;而后者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的1年。
华东政法学院博士研究生民商法学专业入学考试试题
华东政法学院博士研究生民商法学专业入学考试试题2007年民法学从以下三道题目中选择二道(每道题目50分,共100分)一、试析权利物权背景资料:《物权法》(草案)规定:“本法所称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法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二、论财产责任能力与民事主体之间的关系《民通意见》第161条:“侵权行为发生时行为人不满十八周岁,在诉讼时已满十八周岁,并有经济能力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行为人没有经济能力的,应当由原监护人承但民事责任.行为人致人损害时年满十八周岁的,应当由本人承担民事责任;没有经济收入的,由扶养人垫付;垫付有困难的,也可以判决或者调解延期给付.”《合伙企业法》第38条:“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
"第39条:“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公司法》第3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三、论述和比较登记对抗与登记生效规则下的物权背景资料:《物权法》(草案)第14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法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第159条:“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
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请在你的论述中表明以下观点:什么是登记生效规则,什么是登记对抗规则;二种规则对物权取得的影响;在登记生效规则下和登记对抗规则下,登记簿公示效力是否有区别,有什么区别?存在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的物权吗?如果存在,它与债权有什么区别?商法学一、简答题(40分)(一)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为法律所禁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认定“操纵证券市场行为”的主观构成要件方面做了什么主要修订?请对该项修订进行评述。
华东政法学院博士研究生民商法学专业入学考试试题知识讲解
华东政法学院博士研究生民商法学专业入学考试试题2007年民法学从以下三道题目中选择二道(每道题目50分,共100分)一、试析权利物权背景资料:《物权法》(草案)规定:“本法所称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
法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
”二、论财产责任能力与民事主体之间的关系《民通意见》第161条:“侵权行为发生时行为人不满十八周岁,在诉讼时已满十八周岁,并有经济能力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行为人没有经济能力的,应当由原监护人承但民事责任。
行为人致人损害时年满十八周岁的,应当由本人承担民事责任;没有经济收入的,由扶养人垫付;垫付有困难的,也可以判决或者调解延期给付。
”“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
”《合伙企业法》第38条:第39条:“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公司法》第3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三、论述和比较登记对抗与登记生效规则下的物权背景资料:《物权法》(草案)第14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法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159条:“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
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请在你的论述中表明以下观点:什么是登记生效规则,什么是登记对抗规则;二种规则对物权取得的影响;在登记生效规则下和登记对抗规则下,登记簿公示效力是否有区别,有什么区别?存在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的物权吗?如果存在,它与债权有什么区别?商法学一、简答题(40分)(一)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为法律所禁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认定“操纵证券市场行为”的主观构成要件方面做了什么主要修订?请对该项修订进行评述。
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615民商法学历年考研真题汇编(含部分答案)【圣才出品】
2010年华东政法大学605民商法学考研真题2009年华东政法大学605民商法学考研真题2008年华东政法大学605民商法学考研真题2007年华东政法学院民商法学考研真题及详解【民商法学专业卷】一、简述题(每小题10分,共80分)1.隐私权及基本内容。
答:隐私是指公民个人生活中不愿为他人公开或知悉的秘密,包括个人私生活、个人日记、照相簿、储蓄及财产状况、生活习惯及通讯秘密等。
隐私权亦称个人生活秘密权或生活秘密权,是指公民不愿公开或让他人知悉个人秘密的权利。
我国隐私权观念引进时间虽不长,但《宪法》和许多法律中均有隐私权保护性条款。
如我国《宪法》第38条至第40条规定,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公民的住宅不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已认定“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的隐私”构成侵犯公民人身权。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侵犯公民民主权利人身权利和渎职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第l0条第3款规定:“非法开拆他人信件、涂改信中内容,或者张扬他人隐私、侮辱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的,应予立案。
”刑法及其他部门法有关条款都规定了对公民的隐私权依法予以保护。
此外,我国《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有关条款,也从程序法上规定了对隐私权的保护。
隐私权的客体通常主要包括通信秘密与个人生活秘密。
通信秘密在于保护公民信件、电报、电话及谈话的内容;非法公开他人电报、电话、信件、谈话的内容,为侵害公民通信秘密权利的违法行为。
个人生活秘密在于保护公民个人的私生活、日记、财产状况、生活习惯、往事以及不愿他人知悉的有关事实;非法开他人生活秘密,为侵害公民个人生活秘密权利的违法行为。
此外,公民或法人的营业秘密,亦属于人身权范围,依法同样受到保护。
隐私权依法受保护。
除依法公开他人隐私外,其他公开他人隐私的行为,包括窥查、录制他人私生活事实,擅自公开他人的隐私事实、捏造事实,使第三人对当事人的私生活产生误解等,均为侵害他人隐私权的非法行为。
2009年华东政法大学民商法学考研真题及详解【圣才出品】
2009年华东政法大学民商法学考研真题及详解考试科目代码:605考试科目:民商法学招生专业:民商法学考试日期:2009年1月11日上午一、简答题(每题10分,共80分)1.简述民事行为能力与民事责任能力的联系和区别。
答:(1)基本含义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民事主体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和设定民事义务的能力,是民事主体独立地以自己的行为为自己或他人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
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足以负担侵权行为法上之赔偿义务的识别能力。
(2)二者的联系民事责任能力是与侵权行为或者民事不法行为相关联的概念,而侵权行为属于事实行为,它不需要行为人的意思表示,和行为人是否具有判断力、意思能力无关。
因此,可以认为凡自然人均具有民事责任能力,即具有权利能力者即具有责任能力。
因此,民事行为能力与民事责任能力的联系就在于凡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都具有民事责任能力,二具有民事责任能力的不一定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3)二者的区别①民事行为能力以“意思能力”为要件,而民事责任能力以“识别能力”为要件,两者的主观要求程度不同。
民事行为能力对行为人的主观能力要求比较高,它是行为人单独的、完全的能进行法律行为的能力。
而民事责任能力是为违法行为的责任负担而设, 它对行为人仅有极低的识别能力要求。
②民事行为能力与民事责任能力之间并不存在必然的对应关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成为民事责任主体。
《民法通则》第133条允许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自己的财产支付赔偿费用,在一定程度上认可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作为民事责任能力主体;此外,根据目前的通说,无因管理是事实行为未成年人也可为此行为,而依无因管理有关法律规定,管理人是要尽相应的义务,这就要求他们要有相应的责任能力。
综上,无行为能力并不意味着无责任能力。
2.简述债务与责任的联系和区别。
答:债务与责任的关系问题被誉为是19世纪德国法学上最富有争议的问题之一,也是民法学基础性理论问题。
2024年司法考试-司法考试民商事法律制度考试历年真题摘选附带答案版
2024年司法考试-司法考试民商事法律制度考试历年真题摘选附带答案第1卷一.全考点押密题库(共100题)1.(单项选择题)(每题 1.00 分) 以下有关诉的分类的表述中,说法正确的是()A. 小花和小草均为九零后,二人在一次假面舞会上一见钟情并闪婚,婚后两个月,小花因不满小草整日迷恋网络游戏而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属于变更之诉B. 某娱乐杂志上刊登的一篇自由撰稿人小六所写的文章中,称某位明星在十六岁时就到韩国进行了大整容,该明星以名誉权受损为由将小六诉至法院,要求小六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50万元,属于确认之诉和给付之诉的合并C. 某工厂退休职工老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子小李将抚养费从每月800元增加为每月1500元,属于给付财物之诉D. 王某与刘某因使用小区的公共晒台发生争执,王某将刘某推倒,导致刘某尾骨骨裂,后经小区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后达成调解协议,二人共同向法院申请确认该调解协议的效力,属于积极的确认之诉2.(不定项选择题)(每题 1.00 分)(三)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从事服装贸易业。
其中甲出资100万元,乙和丙各出资50 万元,由乙来担任合伙事务执行人。
2016 年7 月15 日,甲为了向银行贷款,将自己的合伙份额出质给银行,对此乙、丙并不知情。
此后,服装贸易销量稍有下滑,乙为了减少自己的风险,向甲、丙提出自己要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要求。
隔年2 月,丙因移民缘故,向甲、乙提出退伙的请求。
根据以上情况,请回答第题。
关于乙所提出的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要求,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 须经甲、丙的一致同意B. 转变后,乙的合伙事务执行人身份可以不变C. 转变后,乙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D. 转变后,乙仍可以就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3.(单项选择题)(每题 1.00 分) 甲公司与乙银行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借款期限自2010年3月25日起至2011年3月24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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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商法历年真题(2000-2009)民商法学00年专业卷一、区别题(请解释名词并说明其主要区别或区别意义。
每题6分,共30分)1.直接占有与间接占有2.有因行为与无因行为3.职务作品与法人作品4.期待权与既得权5.过失相抵与损益同销二、简答题(每题10分,共30分)1.列举三种不得附条件的法律行业,并说明不得附条件的理由。
2.简述附随义务的特征与意义。
3.债权、不动产能否适用善意取得制度?为什么?三、试论中国民法法典的基本思路。
四、案例题(20分)A市甲公司从B市乙公司购买电脑100台;由乙于20日后送货上门。
甲欠同市丙公司债款,久久不还。
当此批电脑运至A市时,被丙所派人员以欺骗手段截留以抵债款。
甲因未收到电脑,请求乙继续履行,并赔偿相关损失。
而乙则认为已依约履行完毕,双方发生争议。
经查,乙的司机在未认真核实收货人身份的前提下即予交货。
请根据民法原理评析本案,并阐明理由。
民商法学01年专业卷一、区别题(每题6分,共30分)1.合成物与聚合物2.独立行为与辅助行为3.按份之债与连带之债4.要约撤销与要约撤回5.委托作品与职务作品二、简答题(每题10分,共30分)1.证券债权质与普通债权质的异同。
2.请求权在民事权利体系中的地位。
3.试述隐名代理。
三、论述题(20分)依物权法理论谈我国物权立法应有的宗旨。
四、案例题(20分)甲、乙两人系某高校硕士生,同住一个寝室,合用电脑一台。
甲向美国某大学申请留美奖学金,并将此事告知乙,美方向甲发出电子邮个,邀请甲赴美国留学,恰巧甲不在,乙出于忌妒擅自拒绝了美方的邀请。
数日后,甲发电子邮件向美国询问,美方告知甲知其申请美方美发函邀请并遭拒绝,故不再考虑。
由此,甲、乙之间发生争执。
请根据民法原理分析本案。
民商法学02年专业卷(民法部分)一、区别题(解释名词并说明其主要区别或区别意义,每题6分,共30分)1.不安抗辩与检索抗辩2.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3.合理使用与法定许可4.租赁合同与融资租赁合同5.遗赠抚养协议与遗赠二、简答题(每题10分,共30分)1.简述物权法定与契约自由的法理根据。
2.简述我国现行夫妻财产制。
3.简述隐名合伙三、论述题(20分)论发源地中的拟制主体。
四、案例分析题(20分)甲乙为逃避房产交易税,假借赠与名义,买卖某处房产将交交易税,假借赠与名义,买卖某处房产。
双方商定房价50万元,乙方先行支付5万元,随后双方签订房产赠与协议。
协议约定,甲将房产无条件赠与“表弟”乙。
赠与协议经公证办理了房产变更登记。
同时,双方签订房产买卖协议,约定房价50万元,乙在协议签订后3天内给付25万元房款,甲交付钥匙,乙入住。
余款20万元一年内付清。
一年后,甲索要余欺,乙以房产已赠与他并已完成产权变更登记为由拒付。
甲诉诸法院,要求乙清偿余款。
请问:1.甲、乙双方的赠与协议是否有效,为什么?2.甲、乙双方的买卖协议是否有效,为什么?3.本案应如何处理,为什么?商法学2002一、名词解释(每题5分,共20分)1.基本商行为和辅助商行为[参考答案]依其行为是否构成商人概念的基础,可以把商行为区分为基本商行为和辅助商行为。
基本商行为是指依据规制商行为的客观主义原则,可以作为导出商人概念的基础的商行为,包括绝对商行为和营业的商行为。
而辅助商行为是指附属商行为和开业前的准备行为。
与基本商行为相反,它不构成商人概念的基础,而是需由商人概念导出。
换言之,附属商行为不属于客观商行为,应以行为人——商人的存在为条件。
[参考资料]王保树主编:《中国商事法》(新编本),人民法院出版社,2002年。
2.优先股票和公司债券[参考答案]优先股票又称为特别股,其权利与普通股股东有所差别,主要在于股东承担风险大小不同、控制公司能力强弱不同、从公司受益多少不同。
特别股通常具有盈利分配优先、剩余资产分派优先等特权,投资风险大大小于普通股,但特别股股东对公司事务的表决权受到限制,通常只接受较低的股息,并不因公司的成功而获得更多利润分配或享有股票增值利益。
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为筹措长期资金,就其所需资金总额分割为多数单位金额,向社会公众集团大量地负担金钱债务而发行的有价证券。
作为公司债券的发行人,国外仅指股份有限公司,而我国则包括股份有限公司和法律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即国有独资公司和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其他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优先股票与公司债券的根本区别在于,前者持有人具有股东的地位,而后者持有人则为公司债权人。
[参考资料]五保树主编:《中国商事法》(新编本),人民法院出版社,2002年版。
3.取回权和别除权[参考答案]取回权系指破产管理人占有不属于破产财团之他人财产,财产之权利人得不依破产程序,直接对该项财产行使权利,从破产财团取回其财产之权利。
取回权并非破产法所创设,而是由所有权的效力引申出的权利,只是因其在破产程序中的行使特点,而称之为取回权。
别除权是指债权人因债权设有担保物,而就破产人特定担保财产在破产程序中享有得优先受偿权利。
别除权是由破产人特定财产上已存在的担保物权之排他性优先效力沿袭而来,并非破产法所创设。
[参考资料]王欣新主编:《破产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4.原保险和再保险[参考答案]原保险是相对于再保险而言的一种保险分类,是指保险人和投保人之间订立的、作为再保险标的的保险。
依据原保险合同,在发生保险事故或者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给付保险金的条件时,不论再保险人承担的保险责任多寡,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仅得向原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不能向再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
再保险又称分保险,是指保险人以其承担的保险责任的一部或者全部为保险标的,向他保险人转保而订立的保险合同。
再保险以原保险为基础,但其为独立的保险合同,原保险人和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因再保险合同的成立而受影响。
[参考资料]王保树主编:《中国商事法》(新编本),人民法院出版社,2002年版。
二、简答题(每题5分。
共20分)1.简述我国公司法对出资人违约责任的规定。
[参考答案]我国公司法第二十五条和第二十八条对出资人的违约责任是这样规定的:“股东应当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人准备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临时账户;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应当向已足额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的实际价值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交其差额。
不能补交时其他股东对其承担连带责任。
”据此,出资人的违约责任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对已经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一是补交其出资差额,而且其他股东还需承担连带责任,这主要是为了保障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参考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规定。
2.简述我国票据法对票据原因关系的规定。
[参考答案]我国票据法对票据原因关系的规定体现在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中:“票据的签发、取得和转让,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
票据的取得,必须给付对价,即应当给付票据双方当事人认可的相对应的代价。
”“因税收、继承、赠与可以依法无偿取得票据的,不受给付对价的限制。
但是,所享有的票据权利不得优于其前手的权利。
前手是指在票据签章人或者持票人之前签章的其他票据债务人。
”“以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手段取得票据的,或者明知有前列情形,出于恶意取得票据的,不得享有票据权利。
持票人因重大过失取得不符合本法规定的票据的,也不得享有票据权利。
”“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或者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
但是,持票人明知存在抗辩事由而取得票据的除外。
票据债务人可以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进行抗辩,,本法所称抗辩,是指票据债务人根据本法规定对票据债务人拒绝履行义务的行为。
”[参考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相关规定。
3.简述独立董事制度及其意义。
[参考答案]所谓独立董事制度,是指公司实行在董事会小设立独立的非执行董事(也称为外部董事)的制度。
这样,董事就分为内部董事和外部董事,又可称为执行董事和非执行董事。
执行董事是指直接参与企业内部管理过程的董事,非执行董事又分为由股东担任的非执行董事和由专家等独立人士担任的非执行董事,后者即为独立董事。
这一制度是由英美国家率先开始实施的,1978年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规定上市公司一定数额的董事须由外部的独立人士担任,英国1992年也要求公司吸收社会专家、名流参加董事会。
这些国家的法律同时规定董事会下设若干专门委员会,而且某些委员会(如审计委员会)必须由外部董事组成。
审计委员会的运用,为外部董事采取更为有效的监督提供了重要途径。
这里的外部董事也就是指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制度主要是通过在董事会中设置无利害关系同时又具有一定专业知识的独立董事起到对公司运作提供咨询、顾问和监督的作用。
独立董事制度的意义主要表现在:帮助保持董事会的独立性,维护所有股东利益,增加股东价值;以其专业知识协助管理层对公司进行科学有效的管理,提升公司的效益。
值得注意的是,独立董事制度固然有其优越之处,但是安然事件表明其亦有不可靠的迹象,说明独立董事制度也是有漏洞的,或者说人总是有弱点的,那么如何设计出更为完善的制度或者在商业道德上下功夫还是一个值得思索的问题。
[参考资料]范健主编:《商法》(第二版),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4.试列举债权人在破产程序中的权利。
[参考答案]债权人在破产程序中的权利表现在:其一,我国采取破产申请主义,因此债权人有破产申请权;其二,破产程序开始后,无财产担保或放弃财产担保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行使债权人会议的职能,债权人通过债权人会议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债权人会议有权审查债权人提交的有关债权的证明材料,以确认债权无财产担保及其数额;其三,在破产的和解和整顿阶段,债务人拟定和解协议草案之后,必须经过债权人会议讨论,并以多数票通过,和解期间如果出现债务人不履行和解协议或者债务人财务状况严重恶化损及债权人利益,债权人有权向法院提出要求终结和解程序,宣告破产。
其四,在破产程序中,债权人有权讨论并通过破产财产的处理和分配方案,并将通过的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报人民法院批准后实施。
其五,在破产程序中,有担保的债权享有优先受偿权。
[参考资料]范健主编:《商法》(第二版),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三、案例分析题(每题10分,共20分)1.1995年初,A、B、C、D四公司商议筹办E公司,共同制定了《E公司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