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中小学骨干教师管理暂行办法
2024年市骨干教师管理办法(二篇)
2024年市骨干教师管理办法一、职业道德与行为规范1、自觉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和《教师法》,全年无社会不良举报,各类调查或电访中获得良好评价。
2、严格遵守学校教育教学规定,不迟到、早退,积极参与学习交流活动。
3、服从工作安排,按时完成学校任务,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4、在级部工作中发挥积极的舆论引导和示范效应。
二、专业学习与发展5、已达到规定学历、计算机、普通话水平要求。
6、利用校园网平台,成功组织并主持网上读书论坛活动。
7、运用专业理论知识,举办一次面向全体教师的现场读书沙龙。
8、至少有____篇优秀的读后感文章被学校选入文集。
三、工作与教学质量9、完成满工作量,承担一线教学任务,且能进行校内循环教学。
10、按时完成值日、值厨、配班、保洁等职责。
11、教学能力在本校内具有影响力,教学质量在同校内排名靠前。
(____分)四、教学展示12、每年至少在市级或以上级别开设____节示范课、观摩课、课题课或专题讲座。
五、学术成果13、每年至少有____篇论文获得____级____等奖及以上奖项,或在____级及以上教育类期刊发表,或在____级及以上范围内进行专题讲座、教材分析。
六、指导学生14、有计划地指导学生参加____级及以上学科竞赛,年度内至少____人获得____或____奖项,或多人次获奖。
七、课题研究15、参与教学改革和课题研究,承担____及以上级别的教学改革实验,成为课题研究的主要负责人或核心成员。
16、课题研究过程规范,每学期有计划、总结和过程资料,确保不延误。
17、每年在课题组或全校范围内进行一次课题研究课或专题讲座,分享研究成果和经验,以影响和提升全体教师。
18、按计划开展研究工作,积累资料,并接受教科室的检查。
八、青年教师指导19、认真指导____名青年教师,履行师徒结对协议,完成协议任务。
或指导非师徒结对的青年教师,发挥学术辐射作用,提供指导证明原件至少____份。
九、课程改革参与20、担任备课组长、教研组长、年级组长或教务、科研负责人,积极参与校本课程改革,引领本专业发展。
2024年中学青年骨干教师评选及管理办法
2024年中学青年骨干教师评选及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中学教师队伍建设,选拔培养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创造良好的教学环境,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学青年骨干教师,是指在35岁以下,具有高尚的师德、扎实的教学能力、良好的教学效果,并有较高的教学业绩和教育理论研究水平的教师。
第三条评选中学青年骨干教师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竞争的原则,采用综合评价和个人申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二章评选准备第四条为了评选中学青年骨干教师,各学校应加强对教师的培养和管理工作,完善青年骨干教师的选拔机制和评价体系。
第五条各学校设置专门的评选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中学青年骨干教师评选工作。
第六条评选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教务处负责人、学科组长、年级组长等组成,小组成员应具备较高的业务水平和评评辨别能力。
第七条评选领导小组应制定评选工作计划,明确评选工作流程和时间节点,并及时公布于全校教师。
第三章评选程序第八条中学青年骨干教师的评选程序如下:(一)报名阶段:评选领导小组应进行宣传,鼓励符合条件的教师积极申报。
教师应填写个人申报表,提供个人简历、教学成果、教学反思等材料,并于规定时间内提交至评选领导小组。
(二)材料评审阶段:评选领导小组按照审核标准对教师提交的材料进行评审。
评审标准包括教学成果、教育理论研究、师德表现等方面。
(三)教学观摩阶段:评选领导小组根据材料评审结果确定一定数量的教师进行教学观摩。
观摩教师应开展一次授课活动,根据教学观摩实地考察教师的教学能力和课堂管理能力。
(四)专家评审阶段:评选领导小组邀请教育专家进行评审,并根据专家评审结果确定候选名单。
(五)公示投票阶段:评选领导小组将候选名单公示于全校教师,听取教师的意见和建议,并进行投票选举。
(六)结果公布阶段:评选领导小组根据投票结果确定中学青年骨干教师名单,并予以公布。
第四章评选标准第九条中学青年骨干教师的评选标准如下:(一)教育教学质量:教师应具备扎实的教学能力,良好的教学效果和较高的教学水平。
学校骨干教师管理条例
学校骨干教师管理条例一、总则1. 为加强学校骨干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管理条例。
2. 本条例所称骨干教师,是指在教育教学、教育科研等方面具有较高水平和丰富经验的教师。
3. 骨干教师的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竞争的原则,注重激励与约束相结合,充分发挥骨干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的示范、引领和辐射作用。
二、选拔与认定4. 骨干教师的选拔与认定工作由学校教师队伍建设领导小组负责,每学年进行一次。
5. 骨干教师的选拔条件:(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教育教学成绩显著;(3)具有教育教学改革意识,积极参与课程与教学方法改革,有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4)在教育教学实践中,能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作用,对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显著贡献;(5)积极参加各级各类教师培训,不断提升自身教育教学能力。
6. 骨干教师的认定程序:(1)个人申请或部门推荐;(2)教师队伍建设领导小组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3)组织评审,包括资料审核、面试、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等环节;(4)公示评审结果,接受全校师生监督;(5)学校教师队伍建设领导小组批准并颁发骨干教师证书。
三、职责与权利7. 骨干教师的职责:(1)带头遵守法律法规,严守教育教学纪律,为人师表,关爱学生,教书育人;(2)积极参与课程与教学方法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3)承担学校安排的教育教学任务,并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4)指导青年教师,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作用;(5)参加各级各类教师培训,不断提升自身教育教学能力。
8. 骨干教师享有以下权利:(1)优先参加各级各类教师培训、学术研讨会、教育考察等活动;(2)优先获得教育教学改革、教育科研等方面的政策支持;(3)优先评优评先、职务晋升和职称评定;(4)根据工作需要,可优先获得学校提供的办公条件和设备支持;(5)获得一定的教育教学补贴。
骨干教师制度管理制度
骨干教师制度管理制度一、骨干教师的定义骨干教师是指在教学工作中表现突出,有一定教学经验和教学水平,具备一定的组织管理和指导能力,受到学生和同事们尊重和信任的教师。
他们是学校的骨干力量,可以带动全体教师共同进步,推动学校的教育教学事业发展。
在学校管理中,骨干教师是学校的中坚力量,他们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指导能力,可以带动全体教师一起努力,实现学校的整体发展。
因此,建立健全的骨干教师制度对于提高学校的整体素质和办学水平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二、骨干教师制度的意义1.带动整体教师队伍提升教学水平。
骨干教师作为学校教学工作的中坚力量,他们在教学工作中表现突出,有很强的示范引领作用,可以带动全体教师的教学水平提升,整体教师队伍的素质得到提高。
2.促进学校的整体发展。
骨干教师在学校管理中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和指导能力,他们可以协助学校领导开展各项教育教学活动,推动学校的整体发展,实现学校的办学目标。
3.激励全体教师工作积极性。
学校建立健全的骨干教师制度,可以激励全体教师工作积极性,鼓励教师们争做骨干教师,努力提高自己的教学水平,从而推动学校的整体发展。
4.提高学生学习热情。
骨干教师在教学工作中表现突出,他们的教学水平较高,可以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学习热情,激发学生的潜能,为学生的成长和发展提供更好的教育教学环境。
因此,建立健全的骨干教师制度对于学校的整体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下面我们将从骨干教师的选拔与培训、骨干教师的考核及激励等方面对骨干教师制度进行进一步的分析和阐述。
三、骨干教师的选拔与培训骨干教师的选拔与培训是骨干教师制度中的重要环节,对于提高骨干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办学水平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学校可以通过课堂观摩、师德师风评比、教学竞赛等方式,选拔出具有一定教学水平和组织管理能力的骨干教师,然后对他们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
骨干教师的培训可以包括教学技能、教育心理学、教育管理学等方面的课程培训,还可以组织骨干教师们赴外参观学习,开展教学研讨,共同提高教学水平和组织管理能力。
秦皇岛市中小学教师师德满意率测评表
2.为人师表,崇尚文明。知荣明耻,言行一致,举止文明,自觉抵制社会不良影响,不参与封建迷信、淫秽、赌博活动。
3.关爱学生,教学相长。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满腔热情关爱学生,不体罚、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歧视、侮辱学生,建立友爱融洽的师生关系,积极营造温馨的教育环境。
4.廉洁从教,情操高尚。不搞有偿家教,不强求学生购买规定用书以外的课辅资料,不收受学生家长钱物。
测评说明
请您依据以上要求对被测评教师师德表现的整体情况做出测评,在相应的总体评价:
附件4:
秦皇岛市中小学教师师德满意率测评表
县(区)学校名称被测评人
提高师德素养是时代对每一位教师的要求,是教师自我成长的需要。按照《秦皇岛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十要二十不准”》和《秦皇岛市中小学骨干教师管理办法》的要求,我市中小学骨干教师要做好表率,更好地履行教师职业道德和骨干教师的使命,做一名既能在青年教师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又受学生尊敬、让家长满意、获社会好评的骨干教师。
学校名师、骨干型教师管理规定
学校名师、骨干型教师管理规定
1.XX市教学能手、XX市学科带头人、XX市专业人才等市级以上称号者要发挥名师型教师的带头作用。
每学期进行1—2节校级以上公开课展示;每学期要作为主讲人至少组织本学科的学术交流1次;每学期帮教一至两名青年教师,通过结对子、示范教学等方式帮助新教师或青年教师尽快提高教学能力和业务水平。
2.区教学能手、区级以上业务称号者要发挥骨干型教师的带头作用。
每学期进行1节校级以上公开课展示;每学期要作为主讲人至少组织本学科的教研活动1次;每学期帮教一名青年教师,通过结对子、示范教学等方式帮助新教师或青年教师尽快提高教学能力和业务水平。
3.名师、骨干型教师实行动态管理;对不能认真履行职责,影响学校工作者,学校将其取消年终的评优、评先资格。
教师年度考核登记表,中小学骨干教师工作考核办法(试行)考核内容和考核方法
2、履行职责情况(60分)
按照《秦皇岛市中小学骨干教师管理暂行办法》和《卢龙县中小学骨干教师管理办法》,重点对骨干教师履行职责考核以下六个方面的情况:
(1)承担示范课、观摩课、研究课等公开教学任务(市级以上骨干教师每年至少两节,县级骨干教师每年至少一节),授课范围可以是本校、本乡镇或本县同类学校。(10分)
考核时在核实上述材料的同时与相关人员座谈了解情况,视情况赋分。
(3)承担指导培养青年教师情况,每学年至少指导三至五名青年教师。(10分)
考核前由骨干教师本人准备以下材料:
a指导培养青年教师情况说明(含指导 教师和被指导教师单位、姓名、指导内容、形式、效果等),由被指导教师及其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1、要提高教学质量,关键是上好课。为了上好课,我做了下面的工作:
(1)课前准备,备好课。 ①认真钻研教材,对教材的基本思想、基本概念,每句话、每个字都弄清楚,了解教材的结构,重点与难点,掌握知识的逻辑,能运用自如,知道应补充哪些资料,怎样才能教好。 ②了解学生原有的知识技能的质量,他们的兴趣、需要、方法、习惯,学习新知识可能会有哪些困难,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 ③考虑教法,解决如何把已掌握的教材传授给学生,包括如何组织教材、如何安排每节课的活动。
考核内容有师德形象(20分)、履行职责情况(60分)、工作业绩(20分)三个方面,满分100分。
1、师德形象(20分)
按照卢教发[2005]73号、[2006]53号文件要求,骨干教师参加本单位师德师风考核,优秀者17—20分,合格者13—16分,基本合格者9—12分,8分以下者为不合格。对不合格者实行一票否决,取消骨干教师称号。
骨干教师管理制度
骨干教师管理制度骨干教师管理制度是指对学校中的骨干教师进行管理和评价的一项制度。
学校骨干教师是具备丰富教学经验、专业能力强、具有良好教育教学效果的优秀教师。
骨干教师管理制度的实施对于提升学校整体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师专业发展非常重要。
以下将对骨干教师管理制度进行详细阐述。
一、骨干教师的选拔与认定1.选拔标准:通过教学观摩、学生成绩、教学反馈、教育教学奖项等多方面评价指标,对具备一定条件的教师进行选拔。
2.认定程序:候选教师提交个人教学资料,经过学校评选小组评审,最终确定骨干教师名单。
二、骨干教师的责任和权益1.教学责任:作为骨干教师,要承担更多的教学任务和教学研究工作,带领普通教师提升教学水平。
2.教学权益:享受学校提供的教学资源,有更大的话语权参与学校教学决策,享受一定的岗位津贴和职称评定优势。
三、骨干教师的培养和发展1.培训机会:学校定期组织培训,提供教学技能、教育教学理论方面的培训课程,帮助骨干教师不断提升自己的教学水平。
2.教研合作:鼓励骨干教师参与教研活动,组织骨干教师开展教学研究,提高教学质量。
四、骨干教师的评价体系1.教学评价:定期进行教学观摩、听课评议,并向骨干教师提供一对一的教学指导,评估教学效果。
2.学校评价:学校通过问卷调查、学生评教、同事评价等方式对骨干教师进行综合评价,准确把握骨干教师的教学水平。
五、骨干教师的激励机制1.岗位津贴:对骨干教师进行一定的岗位津贴激励,以鼓励他们发挥特长,带动其他教师提升教学水平。
2.职称评定优势:对骨干教师的职称评定给予一定的优势,进一步激发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六、骨干教师的监督和考核1.自我评价:骨干教师应主动进行自我评价,不断反思自己的教学行为和效果,积极改进不足之处。
2.同行评价:骨干教师之间相互评价、互相监督,促进教学水平的共同提高。
3.上级评价:学校对骨干教师进行定期考核,通过成果、成就来综合评价骨干教师的教学质量和发展水平。
学校骨干教师培养、认定、奖励办法范文
学校骨干教师培养、认定、奖励办法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骨干教师队伍的培养和建设,发挥骨干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提高学校的教学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内的骨干教师的培养、认定、奖励等事项。
第三条骨干教师是指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具有卓越的专业素养,教学技能突出,并具备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良好的师德师风的教师。
第四条学校骨干教师的培养、认定、奖励应坚持科学、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五条学校骨干教师培养、认定、奖励的工作应当与教师职称评聘制度有机结合,相互支持、补充。
第二章骨干教师的培养第六条学校应加强对骨干教师的培养,培养骨干教师的机制要具有科学性、系统性和针对性。
第七条学校将骨干教师培养作为教师教育的重要内容,按照“选拔骨干、培养骨干、使用骨干、关心骨干”的原则,培养骨干教师。
第八条学校应建立骨干教师培养的长效机制,通过教研活动、实践教学、培训学习等方式,提升骨干教师的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
第九条学校骨干教师的培养应当根据教师的专业特长和特点进行个性化培养,提供相应的培训和资源支持。
第十条学校应注重骨干教师的业务能力提升和学术研究,鼓励骨干教师参与科研项目,开展教学研究和学术交流。
第三章骨干教师的认定第十一条学校应按照一定的程序,对骨干教师进行认定,认定工作要公开、公平、公正。
第十二条骨干教师的认定以教师职称为依据,同时结合教师的教学水平、教学质量、科研能力、师德师风等因素综合评价。
第十三条骨干教师的认定由专家评审小组根据评审标准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应当经过学校相关部门审核确认。
第十四条骨干教师的认定周期一般为三年,认定期满后,需要重新评审。
第四章骨干教师的奖励第十五条学校应设立骨干教师奖励制度,对骨干教师给予相应的荣誉和奖励。
第十六条骨干教师的奖励可以包括名誉称号、奖金、晋升职称等多种形式。
第十七条学校骨干教师的奖励可根据教师的教学质量、科研成果、教学评价等因素来评定。
第十八条骨干教师的奖励应当以公开、公正的方式进行评定,评定结果应当受到学校相关部门的审核和确认。
2024学校级骨干教师评选和管理办法
2024学校级骨干教师评选和管理办法《2024学校级骨干教师评选和管理办法》是针对学校级骨干教师评选和管理的一项规范性文件。
该办法的实施旨在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
一、评选对象和条件1.评选对象:本校具备骨干教师资格的教师。
2.评选条件:(1)具备相应学历和教育教学工作年限;(2)教学水平优秀,并具备较高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3)积极参与学科教学改革,取得一定的教育教学成果;(4)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和团队合作精神;(5)无违规违纪记录。
二、评选程序1.评选程序包括自荐、初审、面试和综合评定四个阶段。
2.自荐阶段:教师自愿申请参与骨干教师评选,并提交个人教育教学经验和成果的资料。
3.初审阶段:由学校组织专家进行初步审核,对符合条件的教师进行筛选。
4.面试阶段:按照评选条件确定的比例,通过面试来综合评定教师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5.综合评定阶段:根据自荐材料和面试表现等,评选委员会综合评定教师的综合得分,确定骨干教师名单。
三、评选结果及管理1.评选结果:经评选委员会评定并经学校批准的教师将被确定为骨干教师,并获得相应的证书和奖励。
2.骨干教师管理:学校将组织骨干教师进行集中培训,提供晋升发展和学术研究的机会,同时要求骨干教师在教学上起到榜样作用,并带领团队开展教学研究和改革。
3.周期性评估:学校将定期对骨干教师进行评估,以确保其工作质量和水平的稳步提升。
四、激励机制1.薪酬待遇:骨干教师享受相应的薪酬待遇,根据评估结果给予相应的奖金或津贴。
2.职称晋升:骨干教师评选的结果将作为教师职称晋升的重要依据。
3.荣誉表彰:学校将对骨干教师进行表彰,为其颁发荣誉证书、奖章等。
总之,该办法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促进骨干教师队伍的培养和发展,为学校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校级骨干教师评选管理办法(试行)
校级骨干教师评选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篇:校级骨干教师评选管理办法(试行)校级骨干教师评选管理办法(试行)(经2008年5月22日行政会讨论通过)为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实施“名师工程”,搭建教师专业发展的平台,为优秀教师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和良好的成长环境,倡导教师终身学习,构建学习型校园,不断提高教师素质,促进教师专业化成长,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高学校的知名度,特制定本评选管理办法。
一、评选条件和对象学校在职在职的所有教师均可参评。
要求教师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虚心好学,积极进取,师德高尚,关心学生,团结协作,积极参与教学竞赛,教学效果好,得到师生的好评。
二、评选名额每年评选30名校级骨干教师。
三、评选程序1、教师申请,填写校级骨干教师申报表。
2、根据教师申报情况,学年末学校组织评审组评审量化,确定初评人选。
3、公示。
四、评选量化细则1、所有获奖必须是本学年度学校认可的项目。
2、按量化分数从高到低录取,不足40人申请参评,按申请人数80%的比例确定评选名额。
3、此评选不看学历、不看职称、不看其他学年的成绩、不限年龄,注重教师的实际能力,注重教师本年度的教育教学过程。
4、校级骨干教师实行动态管理,每学年末评选一次,第二学年起生效;第二学年末重新评选新一学年的骨干教师;骨干教师历年可以重复参评。
5、注重过程,实行得分制,具体量化记分办法如下:五、校级骨干教师享受以下待遇:1、每年“教师节”学校予以表。
2、优先安排市内外学习培训。
3、享受骨干教师津贴300元/年,4、获得参加推荐区级及以上的骨干教师和优秀教师。
六、评审领导小组组长:校长副组长:分管教学校长成员:办公室主任、、总务处主任德育处主任、教务处正副主任。
具体考核由教务处组织。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三日本文档系网络所得,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有侵权,本人定尽快处理!第二篇:中学校级骨干教师评选和管理办法中学校级骨干教师评选和管理办法中学校级骨干教师评选和管理办法一、指导思想通过采取切实有效的评选管理办法,建立优秀人才成长的竞争激励和优胜劣汰机制,加强优秀师资队伍建设,促进师资队伍整体素质的提升,适应学校教育事业长远发展的需要,推动学校教育事业的持续发展。
骨干教师管理管理办法
骨干教师管理管理办法
骨干教师管理制度一、骨干教师的管理和使用
、成立骨干教师管理、考核小组。
在十一五期间,我校骨干教师人数应达到教师总数的%。
建立和完善骨干教师业务档案。
、让骨干教师承担起本地教师培训、校本培训、新教师培训的重任。
二、骨干教师职责:
、模范遵守《新时期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热爱教育事业,关心爱护学生,为人师表。
、把德育工作放在首位。
、学习与实践各学科新课程标准,运用科学的理论指导教学,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为重点,认真上好每一堂课。
、积极承担和上好学校的示范课、公开课、观摩课。
、自觉带头参加继教培训与教育教学研究,每学期撰写一篇以上教育教学论文或经验总结。
在县级以上刊物发表交流。
三、骨干教师的培训与管理
培训: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立足本校,在职为主,相对集中的原则。
管理:建立骨干教师档案,定期进行考核评估,不断完善骨干教师队伍建设。
四、骨干教师待遇
对本校教育教学工作做出一定的贡献,学校应给予一定的补助,外出参加培训学习,学校应根据出差标准给予报销。
学校征订优秀期刊辅助学习。
五、骨干教师考核
坚持一一考核,对认真履行职责的优秀骨干教师,将逐步培养成为学科带头人。
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的骨干教师,任期内参训不积极,取消骨干教师资格。
中小学骨干教师管理办法
中小学骨干教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骨干教师队伍建设,规范骨干教师队伍管理,充分发挥骨干教师在教育教学、教育科研等方面的示范、带动作用,促进中小学教师专业化发展和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骨干教师是指思想政治过硬,职业道德、专业知识与学术水平较高,在教育教学和教育科研工作中起骨干带动和示范、辐射作用的教师。
包括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含职业高中文化课教师)、特殊教育、教师培训机构、教研机构7个层次(类别)。
第三条骨干教师是市级骨干教师团队的统称,市级骨干教师团队包括三个等次,从低到高分别为:市级骨干教师;市级培训专家库成员、省级骨干教师;市级数学名师、省级教学名师、国家级骨干教师。
第四条中小学骨干教师是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宝贵财富,加强骨干教师队伍建设,不断壮大骨干教师群体,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重要责任,应当采取有力措施,加速骨干教师的培养步伐。
第二章骨干教师的选拔第五条市级骨干教师的选拔范围为全市幼儿园、中小学校(含职业高中文化课教师)、特殊教育学校等公、民办学校的一线教师和领导。
第六条申报市级骨干教师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拥护党的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全面贯彻教育方针,依法施教;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改革创新意识;遵循教育规律,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认真践行“贵州教育精神”、“贵州教师誓词”和“贵州教师自律歌”,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在工作中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
2、具有先进的教育思想和理念,全面掌握所教学科的教改动态,在本学科教学方面有特色,教育教学工作成绩显著。
近五年来,承担过县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示范课、公开课、专题讲座(报告)的任务;在县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评比或教学技能竞赛中获得奖励,或者参加过县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与本学科有关的其他活动;校本培训中做过主讲或重点发言;在青年教师培养中发挥了传、帮、带作用。
骨干教师管理制度
骨干教师管理制度
骨干教师管理制度是指针对学校中表现出色、具有一定教学经验和能力的教师,建立
起专门的管理制度,以更好地发挥他们的作用,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这种管理制度主
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骨干教师选拔与评定:学校通过一系列的选拔机制,如评选、竞聘等方式,确定骨
干教师的候选人,并对候选人进行评定,确定骨干教师的名额。
2. 骨干教师培训与发展:学校为骨干教师提供专门的培训课程和机会,提升他们的教
育教学理论和实践技能。
同时,学校还会为骨干教师搭建专业交流、分享经验的平台,促进他们的学术成长和思想碰撞。
3. 骨干教师的教研与课改:学校鼓励骨干教师积极参与教研活动,并为他们提供相应
的教研经费和资源支持。
骨干教师在教学实践中也要积极倡导和推动课程改革,带头
使用新教材和教学方法。
4. 骨干教师的责任与激励机制:学校为骨干教师设定明确的教学目标和责任,建立绩
效考核机制,对其教学成果进行评价和奖励。
这可以激励骨干教师更好地发挥自己的
优势,同时也提高了整个学校的教学质量。
5. 骨干教师的师德师风建设:骨干教师作为教育引领者,要以身作则,带头遵守教师
职业道德,并对其他教师起到榜样作用。
学校也会加强对骨干教师的师德教育和监督,确保他们始终保持良好的师德师风。
骨干教师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有助于提高学校的整体教学水平和教师队伍的素质,提升学生的学业水平和综合素养。
同时,也为优秀教师提供了更好的发展机会和平台,激发他们的热情和创造力。
骨干教师管理及考核办法
骨干教师管理及考核办法(试行稿)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我校骨干教师的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一、管理考核组织机构1、由学校考评领导小组负责落实骨干教师管理及考核措施。
2、成立校管理考核工作小组:由校级领导班子、工会主席、中层处室主要负责人、教 职工代表组成。
二、考核要求1、考核本着“区别层次、便于操作、重在业绩”的原则进行。
2、考核一年一次,每年年终由学校考评领导小组对学校所有骨干教师进行考核,考核 结果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等。
年终考核不合格,取消本年度骨干教师津贴。
3、骨干教师考核既要坚持标准,更要注重其先进性、示范性、指导性的考核。
4、要根据骨干教师对学校教育教学科研的贡献和个性特长进行综合评价,实事求是, 重在看贡献,不绝对化。
三、考核办法1、由骨干教师自我评定自身执行情况,填写自评小结(附完成情况的证明材料)。
2、由学校管理考核工作小组考评,听取学生、同行和处室意见,审核材料,评定考核 等级。
3、学校考评领导小组进行审议,确定考核等级。
校骨干教师考核标准:注意: 10 个项目至少有 8 个以上合格,则考核总等第为合格以上,否则为不合格。
序号1 2 3 4 5 6 78考核项目及要求承担学校规定的基本工作量,师德表现良好 班主任工作考核名列前茅或有显著进步 或学科德育工作有成效教学工作考核名列前茅或有显著进步 承担一次以上校级以上主题研究课 高质量完成”七认真”工作 积极参加各项培训,考核合格主持或作为研究骨干参与校级以上研究课题, 效 果良好 在校级刊物以上发表或获奖论文 2 篇考核等第优秀 合格 不合格考核 认定 学校 德育处 教导处 教导处 教导处校。
学校骨干教师培养、认定、奖励办法
学校骨干教师培养、认定、奖励办法
学校骨干教师培养、认定和奖励是学校教育发展的重要环节,以下是一般的办法和政策:
1. 培养机制:学校应设立骨干教师培养机制,包括定期举办专业培训、研讨会、学习交流等活动,提升骨干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2. 认定标准:为了认定一名教师为骨干教师,学校可以参考以下标准:教育教学水平高,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能够有效组织和管理教学工作;具有创新能力,对教育教学有独特见解和实践经验;取得一定的教育教学成果,如科研论文、教材或教学设计等。
3. 认定程序:学校可以设立骨干教师认定程序,包括申请材料的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审查、教学观摩与评估等环节,最终由专家评审委员会综合评价认定。
4. 奖励措施:学校应设立奖励措施,对于被认定为骨干教师的教师给予一定的奖励,包括薪资调整、职称晋升、荣誉称号等,以激励、鼓励和表彰他们的付出和成就。
同时,学校还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其他具体的培养、认定和奖励办法,以适应不同学校的需要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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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干教师管理办法
培训激励
培训机会
为骨干教师提供各类培训机会,包括国内外学术交流、专业进修 等,帮助他们提升专业素养。
培训内容
根据骨干教师的实际需求,设计有针对性的培训课程,满足他们 在教育教学、科研等方面的学习需求。
培训成果应用
鼓励骨干教师将培训成果应用到实际工作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
05
骨干教师交流
校际交流
针对教育教学中出现的新问题和 新情况,组织短期培训和学习活 动,提高骨干教师的应对能力和 解决问题的能力。
中期培训
根据骨干教师的专业发展需求和 学校发展规划,制定中期培训计 划,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和学习 活动。
长期培训
根据骨干教师的职业发展规划和 个人发展需求,制定长期培训计 划,进行系统性的培训和学习活 动,促进其专业成长和职业发展 。
参加教育行政部门和培训机构组织的培训 班、研讨会、学术交流等活动,拓宽视野 ,了解教育改革和发展动态。
课题研究
导师制度
鼓励骨干教师开展课题研究,提高其教育 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促进教育教学实践 与研究的有机结合。
建立导师制度,为新任骨干教师配备经验 丰富的导师,进行一对一的指导和培养。
培养周期
短期培训
03
骨干教师考核
考核标准
教育教学水平
评价骨干教师在学科教学中所表现出的教学能力、教学方法和教学效 果,包括课程设计、课堂组织、学生评价等方面。
科研能力
评估骨干教师的科研成果和学术贡献,包括发表论文、主持课题、学 术交流等方面。
师德师风
评价骨干教师的职业道德、教育理念和师德师风表现,包括对待学生 的态度、敬业精神、团队合作精神等方面。
骨干教师管理办法
汇报人: 汇报时间:
骨干教师管理制度
骨干教师管理制度骨干教师是学校中具有专业能力和教学经验的优秀教师,他们是学校的中坚力量,对于学校的教学质量和师资队伍建设起着重要的作用。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激励骨干教师,学校应建立一套骨干教师管理制度。
一、选拔机制骨干教师的选拔应该根据教学能力、教育敬业精神、师德师风等方面的综合评价,而不仅仅是按照学历或职称来任命。
学校可以通过学术报告、教学竞赛、教育论文等方式,来考察骨干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学水平。
二、岗位设置学校应根据骨干教师的特长和学科需求,合理设置相关的岗位。
骨干教师可以担任学科带头人、年级组长、备课组长、教研组长等职务,以便更好地发挥他们的专业优势,带动其他教师的发展。
三、培训机制骨干教师应该是学校教育教学的先进典范,他们应该具备较高的专业素养和教学技能。
因此,学校应建立起一套完善的培训机制,为骨干教师提供教学研修、学科研究、教育管理等方面的培训机会,帮助他们不断提高自身的教学水平和专业能力。
四、评价激励学校应根据骨干教师的教学能力和成果,建立起一套科学公正的评价体系。
评价可以包括学生评价、同事评价、上级评价等多个维度,以确保评价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在评价合格的基础上,学校应按照一定比例给予骨干教师一定的奖励,比如加薪、晋升职称等,激励他们继续发挥自身的优势和能力。
五、交流合作学校应鼓励骨干教师之间的交流合作。
可以组织骨干教师进行教学观摩、教研讨论等活动,以促进他们之间的交流和互相学习,共同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
同时,学校也可以鼓励骨干教师参加学术研讨会、教育培训等活动,拓宽他们的眼界和思路。
六、骨干教师的管理评估学校应定期对骨干教师进行管理评估,以便了解他们的工作情况和发现问题。
评估可以通过考察骨干教师的教学工作、教学效果、教育教学模式等多个方面,以确保他们的工作能力和职业素养。
总之,骨干教师是学校的宝贵财富和师资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
通过建立一套科学规范的骨干教师管理制度,可以更好地发挥骨干教师的作用,提高学校的教学质量和教育水平。
秦小骨干教师培训制度
秦小骨干教师培训制度(2015-2016)为培养一批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和一支教育教学骨干教师队伍,激励骨干教师专业不断发展,以带动整个教师队伍的迅速成长,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一、培训1、建立老教师与骨干教师的师徒结对制度,通过老教师的传、帮、带促进骨干教师的成长。
2、定期组织骨干教师外出进行参观学习与培训。
3、邀请有关专家来校作专题报告,一年1-2 次。
4、优先推荐参加由市、县教育局、镇教研会等部门组织的骨干教师培训活动。
5、选拔优秀骨干教师担任教研组长、班主任等重要岗位。
6、学校定期召开骨干教师座谈会,听取他们的汇报和对学校工作建议。
二、职责1、要认真学习新的教育教学理论,转变教学观念,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增强依法施教的意识。
2、在学校自主教育指导小组的领导下,积极承担安排的教学任务,在组内集体备课中起主导和带头作用。
3、参加校内、外各级组织的培训,学习研究新课程,把握新课程的内涵。
4、担任教研组长、备课组长、担任班主任,抓好学科组的教学研究,在课内外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抓好培优扶差的工作。
5、加强理论学习,提高自身的业务能力,积极借鉴别人先进的教育教学经验,结合本校实际,深入进行教学研究,基本功扎实,一专多能,胜任教学工作。
6、与青年教师结对子,向青年教师传授教学经验,起到传帮带的作用。
7、不断研究探索新的教学方法,努力创设以学生为主体,引导学生自主学习新的课堂教学模式,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风气。
8、严格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增强师德意识,关心爱护学生,建立文明的师生关系。
9、认真参加教学经验交流、德育经验交流,培养新教师。
每学期听课、评课不少于16 节,上公开示范课不少于一节,每年要撰写教学教育论文一篇,创建自己的教育教学博客,积极撰写教育教学随笔与反思。
10、严格遵守培训纪律,认真完成培训任务,努力提高培训效果。
2015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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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中小学骨干教师管理暂行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骨干教师队伍管理,充分发挥骨干教师在教育、教学、教育科研等方面示范带动作用,提高教师整体素质,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加快教师队伍建设步伐,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骨干教师是指思想政治素质过硬,职业道德、专业知识与学术水平较高,在教育教学和教育科研工作中起核心和示范作用的教师。
第三条:骨干教师是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宝贵财富,加强骨干教师队伍建设,不断壮大骨干教师群体,是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重要责任,应当采取措施,加速骨干教师的培养。
第二章骨干教师的选拔
第四条:市级骨干教师的选拔范围为本市幼儿园、中小学校、县(区)教师进修学校,教研部门教研员。
第五条:市级骨干教师按行政隶属关系从县区级骨干教师中产生,县区级骨干教师应作为市级骨干教师培养对象。
第六条:骨干教师选拔条件:
市级骨干教师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依法施教,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高尚的职业道德。
2、具有正确的教育思想和先进的教育理念,学科基础理论和学科基本技能扎实,熟悉学科教育的一般规律和课程标准,积极参加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有较强的学科教学和教育实践能力;
3、教育教学效果好,具有课例研究、教学反思能力,三年内承担过市以上公开课、专题讲座(报告)等教学任务,能对一般老师进行指导和答疑,在校本研修活动中起示范带动作用,在市级以上教师教学大赛中获得奖励;
4、具有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具有创新精神,善于合作交流,三年内承担或参与市级以上科研课题研究并有阶段性成果,在市级以上正式刊物上发表过教育教学论文或论文获市级以上奖励;
5、掌握现代教育技术,具备将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教学整合的能力,具有广阔的学术视野以及前沿学术意识,不断更新教育观念和知识储备,提高自身专业化水平;
6、具备国家规定的合格学历,年龄在45岁以下,教龄5年以上,有班主任工作经验,心理健康,身体状况良好。
第七条:市级骨干教师每三年评选一次。
经考核合格的骨干教师,可再次被推荐认定。
第八条:骨干教师坚持公开推荐、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严格按照“广泛发动,层层推荐,择优选择,严格评审”的方式进行。
第九条:市级骨干教师由县(区)教育局或市直学校推荐,经市教育局考核审批后,报省教育厅备案。
市教育局对县区推荐的骨干教师候选人进行专题培训,培训结束且考核合格者,报市骨干教师评审委员会评审,审定合格者,由教育局颁发《骨干教师证书》。
第三章骨干教师的职责和待遇
第十条:市级骨干教师应履行如下职责:
一、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
依法执教,爱岗敬业,热爱学生,团结创新,做实践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的楷模。
二、注重学习研究教育教学理论、规律和方法,掌握现代教育技能,追踪科研和教学前沿。
自觉学习进修,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和教育教学水平,出色完成本职工作,在当地教育教学改革中发挥带头、示范和辐射作用,推动本学科教学的改革和发展。
三、教学中积极承担示范课、观摩课、研究课等公开教学任务,每年至少要在市、区(县)范围做一至二次示范公开课,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带头、示范和辐射作用。
四、积极参加课程教材、教育教学改革实验,结合本校、本地区实际,确定、参加教改和科研课题,研究解决教育教学中的问题,每年至少在县(区)级以上刊物或学术会议上发表一至二篇高水平的论文、经验交流或科研报告。
五、充分发挥传、帮、带作用,每年有计划地指导三至五名青年教师,帮助其提高师德水平、教育教学能力、科研水平,改善教育教学效果,带动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
六、本着人才资源共享原则,承担完成市、县(区)教育局或业务部门交给的教育教学、支教讲学、示范导学、教育科研、教师培训、教材编写等有关工作任务。
第十一条:市级骨干教师待遇
一、骨干教师在职称评定、晋级、聘用等方面,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二、市级骨干教师是推荐省级骨干教师的必备条件之一。
三、优先安排市级骨干教师的学术交流、培训进修、考察学习、科研立项、总结经验等活动。
骨干教师参加国家、省、市级培训,其学费、差旅费应予以报销。
四、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应优先解决骨干教师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免除骨干教师后顾之忧,对生活困难者,应由教育行政部门发给一定的生活补贴。
第十二条:市、县(区)教育局在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经费中设立骨干教师专项基金,用于骨干教师的培训和奖励。
第四章骨干教师的培养和培训
第十三条:市教育局负责全市中小学骨干教师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负责市级培训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并积极推荐市级骨干教师参加省级、国家级培训。
第十四条:骨干教师在任期内要积极参加各项专题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120学时,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培训者,取消骨干教师称号。
第十五条:骨干教师要自觉接受继续教育,每年接受继续教育的学时不得少于120学时。
骨干教师参加骨干教师专题培训的时间可抵减继续教育学时,骨干教师每年承担示范课、观摩课、指导课、研究课、支教讲学等教学时数也可抵减继续教育学时。
第十六条:骨干教师任职学校和所在县区,要为骨干教师的工作、学习、进修和参加学术活动创造条件,提供时间和经费上的支持。
对阻止骨干教师参加培训和学术活动的学校及领导给予通报批评。
第十七条:骨干教师市级培训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安排,县、校级培训由县(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安排。
第十八条:加强骨干教师培训基地的建设。
骨干教师培训机构采取资格认定和项目管理制度,在同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统筹安排下,采取公开竞争、择优选拔的办法,由培训机构提出申报并提交培训方案,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后,下达培训任务。
培训机构要严格按照审定的培训方案实施培训,对培训质量达不到规定要求的,教育行政部门应责令其限期改正或取消培训资格。
第五章骨干教师的管理
第十九条:骨干教师按照行政隶属关系,实行市、县、校共同管理、年度考核的动态管理体制。
第二十条:市教育局负责市级骨干教师考核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
骨干教师的日常管理工作由骨干教师所在县(区)教育局、学校负责。
第二十一条:建立考核制度。
对市级骨干教师的考核工作结合教师年度考核每年进行一次。
一、县(区)教育局组织专家成立考核委员会进行考核评审工作。
考核委员会由县(区)教育局、教科研等机构有关人员组成,主任由县(区)教育局主管领导担任,教师教育科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二、考核内容依据本办法第三章第十条中规定的骨干教师所应履行职责,并结合各县(区)实际情况确定。
三、考核方式采取个人自评、学校考评、量化和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二十二条:建立考绩档案。
市级骨干教师所在单位要建立骨干教师考绩档案,认真记载他们的主要业绩及对其考核、奖惩情况,并及时归档。
第二十三条:建立信息库。
市、县(区)教育局要建立骨干教师及骨干教师培养对象信息库,及时记录市级骨干教师及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业绩及综合考评情况。
第二十四条:建立骨干教师联系制度。
市、县(区)教育局要与骨干教师保持经常联系,定期召开座谈会,听取骨干教师对教育教学改革、教育教学行政管理、骨干教师管理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并及时研究,采取措施认真解决。
适时组织经验交流、讲座等活动。
第二十五条:市级骨干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所在县(区)教育局审核报市教育局审批后,取消其市级骨干教师称号及有关待遇,收回市级骨干教师证书:
一、调出本市教育系统者,脱离教育教学工作岗位者;
二、评选后不履行职责,年度考核不合格者;
三、在评选市级骨干教师工作中弄虚作假,不符合市级骨干教师条件者;
四、违法乱纪,违背师德,存在乱收杂费、收费办班、损害学生身心健康行为以及群众举报的问题一经查实者;
五、不服从学校管理私自离岗者;
六、其他应予取消称号的。
第二十六条:市级骨干教师在本市、县区同层次学校间调动,有关单位应及时报市教育局备案,并通知调入区县,以便管理;市级骨干教师在不同层次学校间调动,骨干教师称号自动取消。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暂行办法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各县(区)教育局可根据此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八条:本暂行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