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学业成绩考核与评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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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学业成绩评定细则

学生学业成绩评定细则

学生学业成绩评定细则总则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校对其制定学业考核标准,并以此标准进行学业考核:每门课程总分为100分,其中课堂纪律占30%,学习态度与过程占30%,考试成绩占40%。

每位任课教师均应以此方案给出学生的课程综合成绩。

成绩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算。

细则一、课堂纪律(原则分值比例30%)1.一学期内没有出现上课迟到、早退或旷课现象者,加15分;每迟到或早退一次扣1分,每旷课一节扣3分。

2.上课不得嬉闹、随意走动、大声喧哗、玩手机、听音乐、睡觉及从事其它与课堂无关的活动,一学期内严格遵守者,加15分,违者每次扣1分。

3.以上各项累计分上不封顶,下不保底。

4.对累计扣分达30分者,通报学工处做出相应的违纪处分。

二、学习态度与过程(原则分值比例30%)1.尊重老师,课前起立向老师问好,服从老师课堂管理,每学期加5分。

无理顶撞老师者,每次扣2分;2.学习态度端正,热爱所学课程,上课勤动手爱动脑者,每学期加5分。

积极举手发言且观点(回答)正确者,每次加1分;3.虚心向老师求教,每次加1分;4.课前值日生主动为老师擦黑板、整理讲桌。

缺一次,扣1分。

5.一学期内按时交作业,加10分;不交作业每次扣2分。

6.按时、认真参加学科实训考核、考查(含月考)者,每学期加5分,无故缺考者每次扣3分。

7.以上各项累计分上不封顶,下不保底。

三、考试成绩(原则分值比例40%)学科考试成绩以期中和期末考试成绩为依据,期中考试占30%(满分为12分),期末考试占70%(满分为28分)。

期中或期末考试成绩达到80分者,加2分。

四、评定办法任课老师认真记载上课情况,及时打出课堂纪律分和学习态度与过程分。

学期结束时将考试分数汇总,给出学生该课程综合分=课堂纪律+学习态度与过程+考试成绩,即为学生该门课程综合成绩。

五、成绩等级90分及以上:优秀 75-89 分:优良 60-74分:良好 60分:及格 60分以下:不及格课程综合成绩累计达三门不及格者,缓发毕业证。

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学生学业成绩考核管理办法

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学生学业成绩考核管理办法

XXXX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学生学业成绩考核管理办法为加强学生学业成绩的考核和管理,规范学生的学习行为,完善教学质量评价制度,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绩档案管理各系为本系每名学生建立个人学业成绩档案,学生必须参加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考核,考核成绩记入学生成绩册,并归入本人档案,学期末上报到教务处教务科存档。

二、学生学业成绩考核评定(一)平时成绩平时成绩由课堂提问、作业、课堂纪律得分、单元(章节)测验及其它形式的抽查、考查成绩组成。

(二)学期成绩学期成绩包括平时成绩、期中考试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三部分。

其计算方式是:学期成绩二平时成绩X20%+期中考试成绩义20%+期末考试成绩X60%。

若无期中考试成绩,其计算方式是:学期成绩二平时成绩X40%+期末考试成绩X60%。

(三)统考学科结业成绩1、技工类部分专业实行学分制考核按上级要求执行。

2、考证课程,以相关部门统一组织考核的成绩记入。

(四)学业成绩考核评定办法1、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必须自觉地听从任课教师的管理,遵守课堂纪律,按时完成课程的学习任务。

2、课堂纪律扣分标准(该项扣分由任课教师进行考核并计算在学生平时成绩内)(1)学生上课迟到、早退每人次扣1分,旷课每人每节扣3分。

(2)发现学生上课、自习课期间玩手机、电脑、睡觉每人次扣2分;下棋、打扑克每人次扣5分;私串教室每人次扣2分;说笑、打闹、随意走动、大声喧哗每人次扣1分。

(3)自习课如遇教室停电或其他特殊情况发生,学生必须服从晚自习值班人员的统一指挥,否则扣5分。

(4)上课、自习课期间没有特殊情况不得私自外出,否则每人次扣1分。

(5)实习课、体育课、上机课需在铃响前排队进入学习场地,否则每人次扣1分。

(6)实习期间,学生进入车间需工作服及劳保用品穿戴整齐,发现工作服及劳保用品穿戴不整齐每人次扣1分;在实习车间追逐、打闹每人次扣2分,打架斗殴扣5-20分。

(7)实习课不服从教师指导进行违章操作,每发现一次扣2-5分;因违章操作造成实习设备、设施损坏或事故,每人次扣5-30分,并进行相应赔偿。

学生学业成绩考核评价制度

学生学业成绩考核评价制度

学生学业成绩考核评价制度一、指导思想教育的目的在于引起人的行为、知识、水平的变化.学分制是一种适应学生个体差异的弹性教学方案,以其自由选修、强调个人开展、实行目标治理、学制弹性化四方而特征可提升学生开展变化的速率和效率.使其更加适应于社会的开展.学分制的治理过程与学年制比相结宽松,主要用测试来衡量教学结果进行学籍治理.测试的木质是一种教学测量,测定学生知识、水平变化的方向和数量;用科学的方法来衡量教学效果,在整个教学中占有重要地位.在教学上具有提供反应信息,促进教师对教学目标的理解、激发学生的学习动机的作用; 在行政治理上具有评价教学效果和检查教师工作、对学生进行水平分组和学生选修课程、进行职业资格鉴定及确定各种证书发放的作用;在教育科学研究上也具有重要作用.因此,测试必须采取完善、科学的手段并按一定规那么进行,从而保证测试结果的普遍性、客观性、真实性、公正性和可靠性.教考别离是指教者脱离测试的全过程,教者和学者同是被试对象,是学分制教学治理的科学手段之一,是教与学目的的统一性的体现,是把教者个体行为变成非个体行为,同时也是克服教者闭锁性思维、熟悉上偏差的有效方法.实践经验的证实和理论上的分析,都提示了施行教考别离势在必行.由于办学类型的差异,生源特点,师资力量,办学条件的限制,办学传统的影响,实施完全教考别离存在一定难度,需要一个实践、熟悉、再实践、再熟悉的过程,由不完全教考别离逐步过渡到完全教考别离的过程.二、组织机构学校成立由校长、教务主任、教研组长、水平较高的教师、教务干事组成的考核委员会,负责期末各类测试的委托拟题、制卷、施考、评分等全部考务工作,逐步实行教考别离.三、测试拟题规定1、测试形式确实定1〕根据学科特点,教学标准、测试目的和实际需要,可分别采取口试、笔试、实践考查几种形式.理论性较强,知识密度大的科目, 可采取开卷测试的形式,必要时也可把几种形式结合起来,灵活运用, 以到达全面检查教学质量的目的.2〕技能性课程如声乐、键盘、舞蹈、美术、礼仪、微机操作、演讲等的考核,由考委会指定教师组成考核小组,在考委会监督下施考.其它理论性和技能性兼容的课程可采取考卷和技能测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考核,但须向教务提出申请,经考委会批准后统一安排实施.2、试题拟定从本学期起开始施行不完全教考别离,由任课教师拟定分数份量占90%的题目,由考委会添加分数份量占10%的教考别离题目,以后逐期加大教考别离题目占分数份量比率,最终到达完全教考别离.1〕拟题份数凡一名教师任教的学科,确定测试形式后,由该教师拟定三套试题;二名教师任教的学科,每位教师分别拟定二套,共四套;三名以上教师任教的学科,共拟定五套.在各套试题中,要尽量防止题目的重复与雷同,然后由考委会调研或在几套试题中重组一套使用试题. 教师在拟题同时,作出标准答案及确定评分标准,在上交试题的同时上交考委会.2〕试题内容试题的内容既要反映出学生对这门学科知识的根本结构掌握情况,又要反映出学生总的熟悉结构的情况;既包含掌握根本概念、原理的方面、也包含运用知识的方面;既有记忆性的题目,也有综合分析、概括性的题目,并且各个部份所占比例要适当,要以知识的运用和水平的考核为主,一般以根本知识占20%,知识理解运用占50%, 综合水平形成占30%为宜.试题应有多种类型,如多项选择题、填空题、是非题等客观试题,和简做题、试述题等主观试题,题量应掌握在大多数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都能答完为宜.3〕试题质量、标准试题的质量标准用以下四个指标来衡量:A、信度测试结果的可靠性程度,即测试分数的可靠性、真实性程度,同一试题在不同时间重复施考,学生获得分数差距的大小.B、效度试题到达所要考查目标的程度,测试结果的正确性程度.C、难度试题的难易程度,答复正确的学生数占参试总数的比例. 难度应适宜,过高吉芝低都会产生不良影响.应根据生源的实际情况和学生的现状确定难度标准,一般以中等生能到达80分为宜.D、区分度试题对学生水平差异的区分水平.四、教师监考规定为保证测试结果的真实性、公平性、可靠性,实施过程应严格、标准.考场的安排、桌椅的摆设、监考教师对考场的巡视、答问、收发试卷、维护考场纪律等方面,都要严格根据学校规定执行,不能自行其事.1、委托拟题、制卷、施考、委托评卷、成绩记载由主管校长、教务处负责人、计算机操作人员实行一条龙全方位治理.2、建立巡考制度.教务处、学生处、校级领导要下到各考场进行巡回检查,保证考场秩序.3、每个考场的考生数,一般不应超过30人,每座位间保持一定距离,桌口朝前,桌面无字迹,场内整洁.4、监考教师要在考前十分钟作好施考准备,一位教师负责考前组织,核对考生人数,填写监考记实表;另一位教师负责领卷,核对试卷份数,并负责装订送并试卷和监考记实表.5、监考教师在监考过程中要坚守测试时间,不得擅自离开考场, 不允许在考场内阅读书报、批卷或闲谈等,不作影响监考的活动.6、监考教师要及时制止违纪现象,对不听警告者,将其违纪事实填入?考场记实?中.7、学校安排的一场监考教师一律同时监考,不得擅自串动替代,如有特殊情况不能监考,须经主管主任批准.8、监考教师不认真监考,被巡视领导发现有违纪学生,视情节轻重,取消当场监考费,直到扣掉当月全部达标奖,对造成影响者, 学校要按事故处理.9、试卷要按要求密封装订,批完后由考季会指定专人拆封.五、测试评卷规定1、完全教考别离的评卷工作,应由考委会指定2-4人流水作业评卷,考委会按10%比例核查试卷.在教考不完全别离的情况下,由任课教师主批,教务会按100%核查.2、教师必须严格按统一标准评卷,坚持判公的公正性.3、评卷教师要严守纪律,保守秘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评卷, 评卷情况不准外传.4、如因批卷不当,分数治理不严造成失误,有说情、送人情改分现象,经查实取消当月全部达标奖且按事故处理.5、评卷教师不得私自拆封,评卷完成经主批教师〔由考委会指定,一般为任课教师〕查阅签字后,交还教务处.6、学生成绩实行微机治理,由考委会指定专人拆封试卷,并将成绩录入微机,各科任课教师将平时成绩交教务处录入微机,用计算机核算并打印出期末总评成绩单.六、学生学期成绩评定方法1、学期总评成绩由平时总评成绩和期末测试成绩构成,平时总评成绩占30%,期末测试成绩占70%.2、平时总评成绩由平时作业成绩和平时考查成绩构成,作业成绩是各次作业成绩的平均值,未完成的作业按0分计,平时考查成绩是测验、提问、独立作业等成绩的平均值,采成绩产供销数应在5-8 次范围内.3、期末总评成绩不及格的学生,须参加补考,补考仍不及格的须交费重修重考,不计得修重考次数,直至及格为止.4、学生测试资格认定学生按规定学习环节完成课程学习,具备期末测试资格,允许参加测试,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取消测试资格:1〕缺课:不管何种原因缺课时数超过该课程总课时数20%以上者;2〕学习态度不端正,情节严重者;以上认定由任课教师提名,报教务处核查,校长批准后执行,被取消测试资格的学生,须交费重修重考,直至及格前方能毕业.5、连续两学期以上开课的科目,该科总评成绩在每学期成绩都及格的条件下平均计算,如有一学期以上成绩经补考后仍不合格,那么视为该科成绩不及格.七、学生考纪规定1、学生在测试前,不得以任何方式借向命题教师,制卷人员等探听,索要试题,测试范围,测试重点或偷窃试题,凡违反者,除按测试作弊处理外,并视情节和影响程度,给予纪律处分.2、学生必须在测试前五分钟进入考室,按规定位置就座,接受监考教师核对人数,迟到二十分钟者,不准进入考场,以旷工论处, 开考后三十分钟,方可离开考场.3、学生因病因事不能参加测试,需持县级以上医院证实,家长证实,经学生科,教务室同时准假方可不参加测试,否那么一律按旷工处理,只能进行一次缓考,试题的难易程度与期末测试相同.4、学生进入考场,桌而只准有钢笔或圆珠笔及绘图所需用具, 不擅自带纸张及文具盒等其它用品.5、考生认真核对试卷,对字迹不清或漏页的试卷,应立即提出更换或添补,对装订成册的试卷,考生不得拆开,也不得颠倒页次, 否那么后果自负.6、考生在答卷前必须先把姓名、学号、在密封线外或指定的位置写好:如发现写在密封线外,或做其它标记者,试卷一律作废,按零分处理.7、考生在考场内严禁喧哗,有问题要举手报告,考生对题意不和发问,如无理取闹,威胁考考人员,有意干扰考场秩序的,监考人员有权停止其测试,令其退出考场,成绩按零分记,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8、考生必须服从监考人员的治理,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对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均按测试作弊论处.1〕交头接耳,左顾右盼,经提出一次警告不改者.2〕带纸条、抄、传递或接受纸条,互相换答卷做题者.3〕偷看他人试卷,或有意让他人看试卷者.4〕交卷后,未经允许又返回考场者.5〕在考场内互相对答案者.6〕替考者.7〕在考场内外以任何方式预谋作弊者或支持他人作弊者.9、考生交卷后要迅速退出考场,对在考场逗留、谈论者一律按违纪论处,成绩记零分.10、对作弊违纪的学生立即清出考场,本学科成绩记零分,不予补考,并在考场记实单上记录作弊情节.八、建立题库教考别离对测试的可靠性和有效性,提出了较高的要求,从试题的编拟、测试的实施、到评分、记分、分数的解释都有一定的质与量的标准要求.建立题库可使教考别离变得方便、经济.作为教学工作任务的构成局部,各门类课程的任课教师都要根据教学大纲要求的课程内容和课程标准,收集、选择、编制试题,提升试题的科学性,根据知识、领会、应用、分析、综合、评价六个层次加以分类,并在实际教学中测量其难度,区分度,信度,效度,份量和做题时间等,然后进行编码,填写?试题库活页?,交教学处输入微机备用,以提升标准化测试程度.。

学校考试成绩评估制度

学校考试成绩评估制度

学校考试成绩评估制度简介本文档旨在介绍学校的考试成绩评估制度,该制度是为了公平和客观地评估学生在考试中的表现而设立的。

考试评估方法学校考试成绩评估制度采用以下评估方法:1. 百分制评分:学生的考试成绩以百分制进行评分,根据学生的得分情况进行等级划分。

2. 考核标准:学校根据不同科目的要求制定相应的考核标准,以确保考试评估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3. 综合评定:考试成绩将与其他评估指标相结合,如平时表现、作业质量等,进行综合评定,以全面衡量学生的学业水平。

评估结果使用学校考试成绩评估制度的评估结果将用于以下方面:1. 学生评价:评估结果将反映学生在学业上的表现,为学生提供自我认知和改进的机会。

2. 学校评估:评估结果将用于学校对教学质量的评估,以便进行教学改进和调整。

3. 排名和录取:评估结果有可能用于学校内部排名或者升学录取的依据之一。

制度优势和改进学校考试成绩评估制度的优势包括:1. 公平性:采用客观的评估方法,确保评估结果的公平性和准确性。

2. 透明度:评估方法和标准公开透明,学生和教师都能清楚了解评估的依据和标准。

学校考试成绩评估制度的改进包括:1. 多元评估:除了考试成绩,可以引入其他评估方法,如课题报告、实践能力评估等,以更全面地评估学生的能力。

2. 反馈机制:建立学生与教师之间的反馈机制,促进学生对评估结果的理解和改进。

结论学校考试成绩评估制度旨在为学生提供一种公正、客观和准确的评估方法,通过评估结果的使用和制度的优化改进,促进学生的学习和成长。

对于学校和学生而言,该制度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价值。

学生学业成绩考核评定和升留级实施细则

学生学业成绩考核评定和升留级实施细则

学生学业成绩考核评定和升留级实施细则第一条考核。

学生所修课程均应参加考核,并结合平时学习情况评定学习成绩,成绩及格方可获得相应学分。

第二条考核方式和成绩评定。

考核方式分考试和考查。

一般必修课为考试课程,考试课程的学期总评成绩由平时成绩(20%)、期中考试(20%)和期末考试(60%)综合评定产生,并要求阶段性测验不少于2次,测验成绩记入平时成绩。

一般任意选修课为考查课程,考查课程的学期总评成绩由平时成绩(40%)和测验成绩(60%)综合评定产生,阶段性测验不少于4次,总评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

限定选修的专业模块课程,其考核方式视课程实际而定,可以考试也可以考查。

第三条记分方式。

考试课程以百分制记录成绩,并记录相应学分。

考查课程以优、良、中、合格和不合格五级记分制记录成绩(分别按优取85-100分、良取75-84.9分、中取66-74.9分、合格取60-65.9分、不合格取低于60换算),并记录相应学分。

第四条专业技能与岗位证书学分。

学生必须参加由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或同等权威机构组织的技能鉴定考核,成绩及格并获得证书的,按取得的证书张数和等级计算应得学分。

第五条实习课程学分。

实习课程包括认识实习、专业(模拟)实习和毕业实习,学生在实习期间完成专业计划规定的实习内容,并经指导教师及实习单位考核合格者,可按规定获得相应学分。

第六条其他学分。

如入学教育、军训、主题教育活动、劳动服务、就业和升学指导及毕业教育等,这部分学分由班主任负责,依据学生科和招生就业指导科的制度和考核规范,听取任课教师、教官、有关部门对每位学生在上述活动中的表现及评定意见,最后由班主任按五级记分法记录成绩,成绩合格的取得学分。

第七条成绩考核采用能够反映“质”和“量”两个方面的学分、绩点评价方法。

第八条将某一课程的学分乘以该课程所得的绩点(S),即为该课程所得的“学分绩点”(SF)。

以学生所得全部课程的学分绩点之和,除以该学生同期修读课程的总学分数,即为该学生在该学期经学分加权的平均绩点。

学生学习成绩考核制度

学生学习成绩考核制度

学生学习成绩考核制度一、学生成绩考核组成由考试、考查、技能考核、社会职业考评、毕业综合考评五部分组成。

二、学生成绩考核形式1.考试科目考试学期末进行,毕业考试实习结束后进行。

⑴专业课程考试实行期中抽考、期末考试相结合。

成绩按平时成绩、期中抽考和期末考试成绩2:3:5权重认定,没有抽考课程按平时成绩和期末成绩4:6权重认定。

⑵一般考试课程成绩考核实行单元测验和期末考试相结合。

成绩按平时成绩、单元测验、期末考试成绩2:3:5权重认定。

⑶计算机类考试课按平时考核与期末考试成绩1:1权重认定,平时考核方式方法由教务处规定,期末考试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命题。

⑷学生实践技能考试成绩单独计算,其考核成绩按实际成绩计算。

2.考查课由任课教师在平时教学中实施,成绩可通过课堂提问、测验、作业、实验报告、实际操作等评定。

(1)模拟实习成绩由指导教师评定,成绩等级为优、良、及格、不及格,优、良比例应在75%以上。

(2)基本技能实训课成绩由实训指导教师评定。

基本技能实训课成绩等级为合格、待合格。

待合格成绩的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再评定。

(3)取得规定等级证书学生,该课程成绩考核为优。

⑷根据学生平时三次以上的成绩,权重比例评定学生考查成绩。

⑸考查成绩可按及格、不及格评定。

三、实习成绩考核1.实习成绩从操作技能、专业知识、实习报告或实习心得三方面考核,成绩分为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个等级。

2.不论何种原因,有三分之一时间不参加实习者按不及格处理。

3.实习结束后每个学生应写出实习报告,由指导教师评定成绩。

4.实习成绩经各教学部主任审核签字后报教务处,实习报告不及格者必须重写,然后按实际成绩记载。

学业成绩考核、评定和管理的规定

学业成绩考核、评定和管理的规定

学业成绩考核、评定和管理的规定⼴东省商业职业技术学校⼴东省商业技⼯学校学业成绩考核、评定和管理的规定根据教育厅的有关⽂件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成绩考核第⼀条学⽣学业成绩的考核分考试和考查两种。

每学期考试和考查的课程门数按教学计划的规定执⾏。

根据课程的特点和学⽣的实际情况,每学期⼀般安排2~4门考试课程。

第⼆条学⽣学业成绩的考核每学期进⾏⼀次。

凡⼀门课分⼏个学期讲授的,每学期均应进⾏考核评定学期成绩。

第三条考试分为期中、期末考试,由教务处统⼀组织,安排在该课程结束后或学期末,集中⼀段时间复习和考试。

考试的形式可⽤笔试、⼝试、实操三种。

笔试可分为闭卷考试和开卷考试,采⽤开卷考试的课程必须经教研室主任同意并报教务处批准⽅可实施。

笔试时间⼀般为90分钟,⼝试的准备时间为40分钟,答题最多20分钟,实操考试时间视考试内容具体确定。

第四条考查依据平时课堂提问、课堂作业、实际操作、单元测验等⽅法采集学⽣学习成绩。

每学期各种形式的平时考核不得少于3项。

第五条实习(教学实习、⽣产实习、毕业实习、基本技能训练等)、课程设计、毕业设计(毕业论⽂)、结合专业的劳动以及单独考核的实验,均应进⾏考核。

⼆、命题管理第⼀条根据教学⼤纲规定的教学内容、教学⽬的和要求命题,试题的深度、⼴度适当,突出教学重点,能够反映课程的基本要求。

第⼆条组卷试题应有⼀定的坡度,难易⽐例适当,题量适中,考试成绩⼒求正态分布。

已考过的试卷不宜未作修改再⽤作下⼀次的考卷。

第三条使⽤同⼀授课计划、教学内容和进度相同的班级原则上采⽤同⼀试卷。

实⾏学分制管理的,可采⽤A、B制命题。

实⾏分层教学管理的,按分层教学⼤纲命题。

第四条对教学⼤纲和教材较稳定的部分课程实⾏教考分离,具体做法是:由不担任本课程的教师出题,或由若⼲任课⽼师各出⼀份试卷,再由不任课的⽼师拼题;流⽔作业改卷。

第五条每门课程期中考试要求拟定试卷⼀份,附命题表、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期末考试要求拟定⽔平、份量相当的试卷两份,附相应的命题表、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补考要求拟定试卷⼀份,附命题表、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

学生学业情况评价规章制度

学生学业情况评价规章制度

学生学业情况评价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生学业情况的评价制度,激励学生努力学习,提高学习成绩,培养学生的自我管理和自我认知能力,特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学业情况评价是指学校对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所取得的成绩、表现和发展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和定期检查的活动。

第三条学校对学生学业情况评价应当以“公平、公正、客观、科学”的原则为基础,确保每个学生都能够得到正确的评价。

第四条学生学业情况评价应当结合学生的学习活动、考试成绩、作业完成情况、课堂表现、实践活动等多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价,不得只注重学生的考试成绩。

第五条学生学业情况评价规章制度适用于全校在籍学生,并对学生进行严格学业情况评价。

第二章学业情况评价内容第六条学校对学生学业情况评价内容应当包括以下方面:(一)学生的学习成绩,包括考试成绩、平时成绩、作业成绩等。

(二)学生的学习态度和课堂表现,包括学生的听课积极性、思考能力、提问能力等。

(三)学生的学习能力和自我管理能力,包括学生的学习方法、学习计划、时间管理等。

(四)学生参与课外活动和实践活动的情况,包括学生是否积极参与校园活动、社会实践等。

第七条学校应当根据不同学生的特点和情况,对学生的学业情况进行分类评价和精准评定,为学生提供个性化的学业指导与帮助。

第八条学校在评价学生学业情况时,应当注重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的培养,不应过分强调学生的单一学科表现。

第九条学校应当对学生的学业情况评价结果进行定期检查和适时调整,及时发现问题、加强引导和帮助学生改进学习状态。

第三章学业情况评价制度第十条学校应建立健全学生学业情况评价制度,包括评价标准、评价流程、评价工具、评价指标等。

第十一条学校应当制定明确的评价标准,对学生的学业情况进行科学、客观和公正的评价。

第十二条学校应当规范评价流程,明确评价责任人、评价时间、评价方式等,确保学生学业情况评价的公平和准确。

第十三条学校应当选择适当的评价工具,包括考试、问卷调查、实地考察等,确保评价工具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学校学生成绩评定规则

学校学生成绩评定规则

学校学生成绩评定规则一、背景介绍学校学生成绩评定规则是学校教育管理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这一规则旨在对学生的学业成绩进行客观评定,帮助学生了解自己的学习情况,提高学习动力和自觉性。

二、学生成绩评定原则学生成绩评定应遵循客观公正、科学合理的原则。

评定应以学生对知识的掌握程度、技能的运用能力和综合素质发展为基础,注重量化考核,兼顾质量和分数。

三、考试与非考试评定学生成绩评定既包括考试评定,也包括非考试评定。

考试评定是对学生学业成绩的客观衡量,非考试评定则是通过平时表现、课程作业等综合因素综合评定学生成绩。

四、考试评定的科目和形式考试评定主要包括学科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评。

学科考试覆盖了学科的基础知识和应用能力,形式多样,包括选择题、填空题、解答题等。

综合素质测评注重学生的创新意识、合作能力、实践能力等综合素质的培养。

五、非考试评定的内容非考试评定通过平时表现、课程作业、实验报告、展示活动等来评价学生的学业水平。

这些评定主要覆盖学生的课堂表现、参与度,综合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等方面。

六、评分体系评分体系应具有合理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学生成绩评定可采用百分制、五级制等评分体系。

评分规则应明确,符合学科特点,避免主观性和随意性。

七、评价参考因素学生成绩评定不应仅以考试成绩为唯一标准,还应考虑其他因素的影响,如学生的学习环境、学科特点、学生个体差异等因素。

八、成绩公示与反馈学校应定期进行学生学业成绩公示,以保证评定的公开透明。

同时,学校还应及时向学生和家长反馈评定结果,在评价的同时,为学生提供改进的机会。

九、鼓励性评价学生成绩评定不仅要进行严格评判,还应给予学生更多的鼓励和肯定。

通过表彰先进个体和团队,激励学生更好地发展自己的学习潜力。

十、评价的参与学生和家长在成绩评定中具有参与权利和责任。

学校应设立相应机制,鼓励学生和家长积极参与评价过程,加强师生家长之间的沟通和互动。

总结学校学生成绩评定规则是一项重要的工作,旨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个性特长的培养。

学生学业成绩考核评定办法

学生学业成绩考核评定办法

学生学业成绩考核评定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更加科学、规范地评价学生学业成绩,注重教学和人才培养的过程管理,充分体现学生的个性特长,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全面提高,结合学校教学改革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对学生学业成绩采取“百分制考核,学分制管理”的形式进行综合评价,以学分作为衡量学生完成学业进程和评价学生学业成绩的基本单位,按照学生取得学分情况将学业成绩评定为甲、乙、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第二章评定内容第三条学生学业成绩评定内容包括:开设课程科目、校外实习、技能比赛、职业资格鉴定、第二工种培训及职业资格鉴定、学科竞赛、文体活动或比赛等。

其中,开设课程科目、校外实习、技能比赛、职业资格鉴定为必修内容,第二工种培训及职业资格鉴定、学科竞赛、学校统一组织的大型文体活动或比赛为加分项目。

第三章学生应得学分的确定第四条开设课程科目按以下标准确定所占学分:理论教学为主的课程,以教学计划学期安排教学时数计算每学期所占学分,每安排12学时折算1学分。

技能教学为主的课程,以教学计划学期安排教学周数计算每学期所占学分,每安排1周折算2学分,其中实行一体化教学的课程,每安排13.5学时折算1学分。

第五条校外生产实习以教学计划学期安排教学周数计算每学期所占学分,每安排1周折算1.5学分。

第六条技能比赛(学校或系组织)每学期规定为5学分,为必修学分。

第七条职业资格鉴定为4个学分,为必修学分,一般安排在最后两个学期,具体鉴定时间根据专业教学计划和《xx学校技能鉴定管理办法》确定。

学生学期应得学分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学生学期应得学分=学期各课程科目学分之和+校外实习学分+技能比赛学分+职业资格鉴定学分第九条学生毕业应得学分即为学生所有学制内各学期应得学分之和。

第四章学生实得学分的评定第十条课程科目成绩评定(百分制)。

课程科目成绩评定分两部分:一是学生的日常学习表现评定,二是课程考核评定。

分值分配:理论科目(文化基础课、专业技术课)课程考核成绩占40%,日常学习表现占60%(其中学生上课出勤占30%,课堂学习态度、项目完成或平时测验等占30%);技能科目(实习课、一体化中的技能操作课)课程考核成绩占60%,日常学习表现占40%(其中学生上课出勤占20%,课堂表现、项目或实习课题的完成占20%)。

中学学业评价与成绩管理制度

中学学业评价与成绩管理制度

中学学业评价与成绩管理制度1. 引言为了更好地管理中学学业评价与成绩,确保教育质量,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政策,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全校所有中学年级的学生、教师、家长及相关工作人员。

2. 学业评价原则2.1 公平、公正、公开:学业评价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每位学生的成绩真实反映其水平。

2.2 多元化:学业评价应包括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自评与他评等多种方式。

2.3 发展性:学业评价应以促进学生发展为根本目的,关注学生个体差异,激发学生潜能。

3. 学业评价体系3.1 课程成绩:课程成绩包括平时成绩、期中考试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按一定比例合成。

3.2 综合素质评价:综合素质评价包括道德品质、学科竞赛、文艺体育、社会实践等方面,以写实性描述为主。

3.3 学年评价:学年评价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根据课程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综合评定。

4. 成绩管理4.1 成绩录入:教师应及时、准确地将学生成绩录入系统,确保成绩信息真实可靠。

4.2 成绩查询:学生、家长可通过正规渠道查询成绩,查询过程需遵循保密原则。

4.3 成绩更正:如发现成绩有误,教师应及时更正,并记录更正原因。

4.4 成绩公示:学校应在规定时间内公示学生成绩,接受社会监督。

5. 奖惩措施5.1 奖励:对学年评价为优秀的学生,学校可给予表彰、奖学金等奖励。

5.2 惩戒:对学年评价不合格的学生,学校应进行辅导,给予一次补考机会。

如补考仍不合格,需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6. 组织实施6.1 学校成立学业评价与成绩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完善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过程。

6.2 各部门、年级组、教师应严格执行本制度,确保学业评价与成绩管理的顺利进行。

6.3 学校定期对学业评价与成绩管理工作进行总结、评估,不断优化管理措施。

7. 附则7.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7.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学校学业评价与成绩管理委员会。

成绩考核要求及考核办法

成绩考核要求及考核办法
7.改进措施:教师应根据考核反馈和学生表现,及时调整教学方法和内容,提高教学效果。
九、考核结果的运用(续)
4.招生推荐:考核成绩优秀的学生可获得学校推荐,参与研究生招生、就业推荐等;
5.学业荣誉:学校对成绩优异的学生授予“优秀学生”、“优秀毕业生”等荣誉称号;
6.选拔与评价:考核成绩作为学生选拔奖学金、助学金、荣誉称号等的重要依据。
3.期末考核:包括期末考试成绩,占总评成绩的40%。
五、成绩评定
1.成绩采用百分制;
2. 90分及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70-79分为中等,60-69分为及格,60分以下为不及格;
3.成绩评定过程中,如发现舞弊行为,一律按零分处理,并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六、考核要求
1.学生应按时参加课程学习,认真完成各项学习任务;
2.惩罚:对于违反考核纪律、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学生,将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情节严重者将影响学位授予。
八、考核监督与反馈
1.考核监督:学校设立考核监督小组,对考核过程进行监督,确保考核工作的公正性;
2.考核反馈:教师应及时向学生提供考核反馈,帮助学生了解自己的学习状况,改进学习方法;
3.教学改进:教师应根据考核结果,分析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九、考核结果的运用
1.学业评价:考核成绩作为评价学生学习成效的主要标准;
2.毕业资格:学生需满足学校规定的最低毕业成绩要求,方可获得毕业资格;
3.学位授予:学生的总评成绩达到一定标准,方可申请学位。
十、附则
4.本考核办法的修改和补充,由教务处提出方案,报学校批准后实施;
5.本考核办法的实施细则,由教务处负责制定;
5.学术荣誉:对于在学术研究、论文发表等方面有显著成绩的学生,学校将授予相应的学术荣誉;

学生成绩管理制度

学生成绩管理制度

学生成绩管理制度1. 简介学生成绩管理制度是指学校对学生的学业成绩进行统一管理和评价的制度。

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学生成绩管理制度,可以更好地促进学生学习,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学生成长和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2. 学生成绩管理的目的学生成绩管理制度旨在: - 评价学生学业水平,客观反映学生的学习成果; - 提供科学的评价参考,为学生发展提供指导; - 激励学生主动学习,培养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自主能力; - 评价教学质量,为教师提供改进教学的参考依据;- 加强学校与家庭之间的沟通和合作。

3. 学生成绩管理原则学生成绩管理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3.1 公平公正原则学生成绩应当公平、公正,并对学生平等对待。

评价标准应明确、具体,统一对待所有学生,避免主观偏见和歧视。

3.2 综合评价原则学生成绩应从多个维度全面评价学生的学习成果,包括但不限于考试、作业、实验和参与度等方面,综合反映学生的实际水平。

3.3 个性发展原则学生成绩管理应充分考虑学生的个性差异,鼓励学生发展自己的特长,提供多样的评价方式,满足不同学生的需求。

3.4 及时反馈原则学生成绩应及时反馈给学生和家长,为学生制定学习计划和提供个性化指导,帮助学生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4. 学生成绩管理流程学生成绩管理流程包括成绩录入、成绩审核、成绩公布和成绩分析等环节。

4.1 成绩录入教师根据教学计划和教学任务,按照统一的成绩评价标准,将学生的考试、作业等成绩录入管理系统中。

4.2 成绩审核学校对录入的成绩进行审核,确保成绩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对于有争议的成绩,需要进行详细核查和讨论。

4.3 成绩公布学校将学生成绩公布在指定的平台上,供学生和家长查询。

同时,学校也可以通过班主任、家长会等形式向家长介绍学生成绩情况。

4.4 成绩分析学校对学生成绩进行统计和分析,了解整体情况和趋势,并制定相应的教学改进措施。

5. 学生成绩管理措施为了更好地管理学生成绩,学校可以采取以下措施:5.1 建立成绩考核体系学校应建立完善的成绩考核体系,明确各类考试、作业、实验等的评价标准和权重,确保评价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扬州大学成绩考核规章制度

扬州大学成绩考核规章制度

扬州大学成绩考核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生的学习行为,促进学生成绩的提高,提高教学质量,更好地服务于教学工作的目标,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扬州大学全体学生。

第三条学生的学业成绩是评价学生学习情况和学术水平的重要依据,是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手段。

第四条学生应当珍惜学习机会,努力学习,诚实守信,按照学校规章制度和相关要求完成学业。

第五条学校将按照本规章制度对学生成绩进行考核,对学生学业成绩做出评价。

第二章成绩考核第六条学校对学生的学业成绩按照成绩量化的原则进行考核,成绩由平时成绩、期中考试成绩、期末考试成绩等多种因素综合评定。

第七条学生的平时成绩由作业、考勤、实习、实验等因素综合评定。

第八条学生的期中考试成绩由学院组织的期中考试成绩评定,期中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第九条学生的期末考试成绩由学院组织的期末考试成绩评定,期末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

第十条学生的学业成绩根据平时成绩、期中考试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的综合评定生成最终成绩,并按照成绩等级划分成绩等级。

第十一条学生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需提前向学校请假,按照学校规定的相关程序和流程进行操作。

第十二条学生如有缺勤或违纪现象,将视具体情况作出整改和处理,视情节轻重予以相应扣分或加分。

第十三条学生如有作弊等行为,将被视作严重违纪,将被取消本次考试成绩,同时视情节轻重予以相应处理。

第三章成绩管理第十四条学生的学业成绩由学校统一管理,成绩记录在学生档案中,学生可通过学校指定的系统查询自己的学业成绩。

第十五条学生的学业成绩如有异议,可通过学院教务部门提出申诉,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书面材料进行申诉。

第十六条学校将对学生成绩的合理性、公正性进行监督,确保学生成绩计算的准确性。

第十七条学生的学业成绩将在每学期结束后及时公布,学生可通过学校指定的公告栏查看学业成绩。

第四章附则第十八条本规章制度由扬州大学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学校规章制度学生学业评价制度

学校规章制度学生学业评价制度

学校规章制度之学生学业评价制度
评价学生的学业成绩是教学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评估教学质量的重要依照,为此学校要加强考核治理。

1、注重平时的考核。

老师可通过课堂口头提咨询、书面考核、才能考核,及时、精确理解学生学习中存在的咨询题,并及时加以处理,每次考核老师要有考核记录。

2、严格操纵评价次数。

克服偏育、偏科、偏分的错误倾向。

3、每学期期末对各学科进展一次终结性全面评价。

评价成绩实行等级,即:A、B、C、D,评价成绩要记入学籍簿。

4、评价后,老师要对评价情况进展质量分析,交教务处审核、归档。

5、依照素养教育要求,学生评价成绩不公布,严禁排名。

6、期末终结性总评成绩,平时评价比例不少于30%。

学生学业成绩考核及评定制

学生学业成绩考核及评定制

亭湖小学教育公司登瀛校区学生学业成绩核查与评定制度学生学业成绩核查与评定是教课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是检验教课成效,进一步改良、改革教课,促使学生发展的主要措施。

一、核查的目的充足发挥核查的展望、诊疗、反应、议论的正面功能,建立正确的核查观,将素质教育看法中心课程议论理念内化到核查中,把正确的核查操作作为素质教育的载体,一直表现教课促使学生全面、友好、主动发展的目的。

二、核查的原则1、全面性原则。

侧重对学生综合素质的观察,促使学生的全面发展。

2、全体性原则。

面向全体学生,考虑不一样层次学生的需要。

3、激励性原则。

保护和激发学生的自尊和自信,关注个体的处境和需要。

三、核查的内容核查分考试学科和观察学科。

考试学科包含:语文、数学、英语观察学科包含:音乐、体育、艺术、美术、科学、道德与生活、道德与社会、写字、校本课程、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等核查以课程标准(教课纲领)和教材为依照,以详细的教课内容和学生的实质命题,主要观察学生的基础知识、基本技术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和技术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实质能力。

同时,要侧重对学生进行感情、态度、价值观与学习的过程与方法的核查。

四、核查的方式、方法核查分为平时核查和期末核查。

平时核查以观察为主,包含观察、认识、口头发问、作业检查、书面检测、单元检测等;期末核查,考试学科的考试可1/2采纳口试、笔试(开卷或闭卷)、试验操作、实践活动等方式进行;观察学科进行欢乐性检测、实践性核查,能够经过撰写检查报告、研究性学习报告、表演、操作等形式检测。

五、核查的时间安排平时核查以讲堂教课为主。

期末,考试学科进行期末考试,观察学科进行期末核查。

教育处和教研组不得任意增添考试的次数。

六、仔细搞好质量分析核查结束,要从多方面分析、总结教与学的状况,找出教课中的得与失、经验与教训,的确研究增强和改良教课的措施和方法。

在教师指导下,学生可进行自我质量分析,并逐渐提升自我分析、反省、总结的能力。

七、对于成绩的评定1、每次核查都要拟定详细而明确的评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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亭湖小学教育集团登瀛校区
学生学业成绩考核与评定制度学生学业成绩考核与评定是教学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是检验教学效果,进一步改进、改革教学,促进学生发展的主要措施。

一、考核的目的
充分发挥考核的预测、诊断、反馈、评价的正面功能,树立正确的考核观,将素质教育观念核心课程评价理念内化到考核中,把正确的考核操作作为素质教育的载体,始终体现教学促进学生全面、和谐、主动发展的目的。

二、考核的原则
1、全面性原则。

注重对学生综合素质的考查,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2、全体性原则。

面向全体学生,考虑不同层次学生的需要。

3、激励性原则。

保护和激发学生的白尊和白信,关注个体的处境和需要。

三、考核的内容
考核分考试学科和考查学科。

考试学科包括:语文、数学、英语
考查学科包括:音乐、体育、艺术、美术、科学、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写字、校本课程、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等
考核以课程标准(教学大纲)和教材为依据,以具体的教学内容和学生的实际命题,主要考查学生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

同时,要注重对学生进行情感、态度、价值观与学习的过程与方法的考核。

四、考核的方式、方法
考核分为平日考核和期末考核。

平日考核以考查为主,包括观察、了解、口头提问、作业检查、书面检测、单元检测等;期末考核,考试学科的考试可采用口试、笔
试(开卷或闭卷)、试验操作、实践活动等方式进行;考查学科进行愉悦性检测、实
践性考核,可以通过撰写调查报告、研究性学习报告、表演、操作等形式检测。

五、考核的时间安排
平日考核以课堂教学为主。

期末,考试学科进行期末考试,考查学科进行期末考核。

教导处和教研组不得随意增加考试的次数。

六、认真搞好质量分析
考核结束,要从多方面分析、总结教与学的情况,找出教学中的得与失、经验与教训,切实研究加强和改进教学的措施和方法。

在教师指导下,学生可进行白我质量分析,并逐步提高白我分析、反思、总结的能力。

七、关于成绩的评定
1、每次考核都要制定具体而明确的评定标准。

2、成绩评定采用等级制,分为A、B、C、D四等,A表示优秀,B表示良好,C 表示一般,D表示较差。

3、学期成绩评定重平日,将平日成绩和期末成绩按
0.6与0.4的权重进行综合评定。

学年成绩评定重发展,将上学期和下学期的成绩按0.4与0.6的权重进行综合评定。

4、对成绩不合格的学生,要进行补考。

5、评定成绩要按时、准确记录在学籍簿和学生手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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