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建筑保护历史与理论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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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建筑遗产保护观念与方法对我国的启示

欧洲建筑遗产保护观念与方法对我国的启示

欧洲建筑遗产保护观念与方法对我国的启示摘要:欧洲建筑保护的历史很悠久,从文艺复兴运动以来文物建筑的修复和保护就成为一门专业学科,至今已有六百年的历史。

而近代保护理论始于19世纪中叶,近50年来在理论和时间上又有了较大发展,经历了一个由单体文物古迹的保护到保护古迹所处环境、历史街区,进而扩大到保护历史古城的发展过程。

我国和欧洲同时是世界遗产大国,同样面临古旧建筑如何保护和改造再利用的问题。

基于这种情况本文将通过介绍欧洲国家近代保护理论以及改造理论来引导我国建筑遗产保护的实践活动。

关键词:建筑保护欧洲中国启示Abstract:The history of European architecture protection is very long, since the Renaissance of cultural relic building repair and protection has become a professional discipline, has been six hundred years of history.And modern protection theory began in the middle of the 19th century, nearly 50 years on the theory and the time have a bigger development, the protection of cultural relics has experienced a monomer to environment protecting relics, historical block, and then expanded to the development of the ancient city of the protection of historical process.China and Europe are big world heritage at the same time, also face how to protect and reuse transformation of the old buildings in.Based on the situation in this paper, by introducing modern European countries protect theory and transform theory to guide the practice of architectural heritage protection in China.Keywords: Building Protection Europe. China Revelation1.欧洲建筑遗产保护发展过程欧洲丰富的建筑文化遗产在全世界享有盛誉,建筑遗产保护也有着悠久的历史,经历了文艺复兴式保护时期,近代建筑遗产保护发展时期,“法西斯学派”对文物建筑的破坏期,近代文物建筑保护的成熟期和基于威尼斯宪章的飞越期。

外建筑史知识点总结

外建筑史知识点总结

外建筑史知识点总结1. 古代建筑古代建筑是人类文明的开端,不同的古代文明在建筑风格、材料和技术上都有各自的特点。

在美索不达米亚、古埃及、古希腊和古罗马等文明中,我们可以看到他们在宫殿、神庙、城墙和剧场等方面的建筑成就。

美索不达米亚的锥形神庙、古埃及的金字塔、古希腊的殿宇和古罗马的拱门等建筑风格对后世的建筑有着深远的影响。

2. 中世纪建筑中世纪建筑是欧洲建筑史上的一个重要时期,这一时期的建筑主要是以教堂、修道院和城堡为主。

在这一时期,哥特式建筑风格逐渐兴起,并在欧洲大陆和英国广泛传播。

哥特式建筑以尖顶、长廊和玻璃窗为特点,给人以神秘和庄严的感觉。

除了哥特式建筑外,还有罗马式、拜占庭式和摩尔式等多种建筑风格在中世纪得到了发展。

3. 文艺复兴建筑文艺复兴时期是欧洲建筑史上的另一个重要时期,这一时期的建筑风格受到古希腊和古罗马建筑的影响,注重对称、比例和几何结构。

文艺复兴建筑的代表作品包括意大利的佛罗伦萨大教堂、圣彼得大教堂和梵蒂冈宫等。

在文艺复兴时期,建筑师们注重复古风格,提倡人文主义精神,建筑艺术得到了极大的发展。

4. 工业革命时期建筑工业革命的到来,使得建筑材料、结构和施工技术都发生了巨大的变革。

在这一时期,钢铁和玻璃等新材料的广泛应用,推动了建筑结构的发展。

工业革命时期兴起的现代建筑风格包括新古典主义、新艺术运动和装饰艺术等,这些风格都对后世的建筑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5. 当代建筑20世纪以来,随着科技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建筑也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变革。

现代主义建筑以功能主义和简约风格为主要特点,拥抱新材料和新技术,致力于实现建筑与环境的和谐。

在当代建筑中,还出现了后现代主义、新古典主义和未来主义等多种建筑风格,建筑师们尝试将建筑艺术与社会、文化和环境相结合,创造出更加多样化和丰富化的建筑作品。

6. 非洲建筑在非洲大陆,不同地区的建筑风格各有特色。

比如埃及的金字塔、卢旺达的圆屋顶草屋、南非的茅屋等,都是非洲建筑中的经典代表。

国外历史街区保护利用研究回顾与启示

国外历史街区保护利用研究回顾与启示

国外历史街区保护利用研究回顾与启示在全球化的时代背景下,历史街区作为城市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保护与利用成为了备受关注的议题。

国外在这一领域的研究起步较早,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理论成果,对我国的历史街区保护利用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一、国外历史街区保护利用的发展历程国外历史街区保护利用的理念可以追溯到 19 世纪中叶。

当时,一些欧洲国家开始意识到历史建筑和历史环境的价值,并采取了一些初步的保护措施。

例如,法国在 1840 年设立了“历史建筑管理局”,对具有历史价值的建筑进行登记和保护。

20 世纪初,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历史街区面临着大规模拆除和改造的威胁。

在这种情况下,一些学者和社会组织开始呼吁对历史街区进行整体性保护。

1933 年,《雅典宪章》提出了“有历史价值的建筑和地区”的保护概念,强调了保护历史环境的重要性。

20 世纪60 年代,历史街区保护利用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以英国、法国、意大利等为代表的欧洲国家纷纷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了历史街区的保护范围和保护要求。

同时,一些国家开始探索历史街区的适应性再利用,通过功能更新和改造,使历史街区重新融入现代城市生活。

二、国外历史街区保护利用的主要理论与方法1、整体性保护理论整体性保护强调对历史街区的空间格局、建筑风貌、文化内涵等进行全面保护,不仅保护单个的历史建筑,还注重保护历史街区与周边环境的关系,以及历史街区所承载的社会文化价值。

2、动态保护理论动态保护认为历史街区不是静止不变的,而是在时间的长河中不断发展和演变的。

因此,在保护的过程中,要允许一定程度的合理变化和更新,以适应现代社会的需求。

3、社区参与理论社区参与强调当地居民在历史街区保护利用中的主体地位,鼓励居民积极参与保护规划的制定和实施,以增强保护的可持续性和社区的认同感。

在保护方法方面,国外主要采用了以下几种方式:1、立法保护通过制定完善的法律法规,为历史街区保护提供法律依据和保障。

对西方古建筑的看法__概述及解释说明

对西方古建筑的看法__概述及解释说明

对西方古建筑的看法概述及解释说明1. 引言1.1 概述西方古建筑作为人类文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承载着丰富的历史和文化内涵。

凭借其独特的设计理念、精湛的建筑技艺和卓越的美学价值,这些古老而庄严的建筑一直吸引着许多人们的关注与赞誉。

本文将对西方古建筑进行全面概述和解释,探讨其历史背景、特点与魅力,并分析其对当代社会的影响与启示。

1.2 文章结构本文共分为五个部分来论述对西方古建筑的看法。

首先,在引言中我们将简要介绍文章内容,并提出研究目的。

接下来,第二部分将着重回顾西方古建筑的历史背景,包括古希腊罗马时期、中世纪欧洲和文艺复兴时期的不同建筑风格及变革。

第三部分将重点阐述西方古建筑的特点和魅力,包括其独特设计理念与结构技巧、影响世界建筑发展的经典之作以及艺术与实用相融合的美学价值。

第四部分将探讨西方古建筑对当代社会的影响与启示,涵盖文化传承与历史意义保护角色、设计与城市规划借鉴以及促进跨文化交流与旅游发展等方面。

最后,在结论部分我们将总结本文观点,并展望西方古建筑在未来的价值和意义,并呼吁对本土建筑传统的保护与创新。

1.3 目的本文的目的是介绍和解读西方古建筑,以增进读者对其深度和广度的认识。

希望通过揭示其历史背景、特点和魅力,探讨其对当代社会的影响与启示,为读者提供一个全面了解西方古建筑的视角。

同时,通过强调本土建筑传统的保护与创新,期待能够激发人们对自身文化遗产重要性的认识,并鼓励更多关注和参与到本土建筑传承中去。

2. 西方古建筑的历史背景2.1 古希腊和罗马时期的建筑风格西方古建筑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古希腊和罗马时期。

在古希腊,人们开始采用独特而精细的建筑设计,例如多柱式结构、对称美,并广泛运用大理石等材料。

帕台农神庙和雅典卫城是两个代表性的例子。

同时,罗马帝国也对西方古建筑产生了深远影响。

罗马的建筑工程大胆创新,包括圆形竞技场、浴池和拱门等。

其中最著名的一座建筑就是罗马大斗兽场,在当时被认为是世界上最宏伟壮观的建筑之一。

西方建筑保护历史与理论概述

西方建筑保护历史与理论概述
此外,UNESCO还通过了11个国际建议文,例如《关于适用于考古 发掘的国际原则的建议文》(1956),《关于保护受到公共或私人 工程危害的文化资产的建议文,1968》(针对尼罗河上大坝而起) ,《关于历史地区的保护及其当代作用的建议文,1976》,保护传 统文化及民间传说(1989)。
1941年正式出版的《雅典宪章》与1933年的文件在表述上略有不 同,一共8项,其中第7项专门是针对“有历史价值的建筑和地区 ”:
有历史价值的古建筑均应妥为保存,不可加以破坏。 1、真能代表某一时期的建筑物,可引起普遍兴趣,可以教育人民
者; 2、保留其不妨害居民健康者; 3、在所有可能条件下,将所有干路避免穿行古建筑区,并使交通
这次雅典会议的主席由国际博物馆办事处的主席朱尔斯·德西雷 (Jules Destrée)担任,有主要来自欧洲23个国家的120位代 表。
第 一 届 历 史 古 迹 建 筑 师 及 技 师 国 际 大 会 ( the First International Congress of Architects and Technicians of Historic Monuments)
不增加拥挤,亦不使妨碍城市有机的新发展。
包括1907年《海牙公约(Hague Convention)》在内的有关 文化遗产保护的早期国际文件并没有规定国际团体的公共 责任。相反,泛美国际联盟Union of Panamerican States 的成员第一次讨论了这个问题并在1935年4月15日于华盛 顿签署了《保护艺术、科学机构及历史性纪念建筑的华盛 顿协定》(若尔其协定Roerich Pact)。
UNESCO的一个重要职能是制定各种协定及推荐文,为国家层面上 的保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立法及实践提供国际参考。

法国城市文物建筑遗产保护概述

法国城市文物建筑遗产保护概述

法国城市文物建筑遗产保护概述法国作为一个拥有丰富历史文化遗产的国家,对于城市文物建筑遗产的保护始终非常重视。

法国政府通过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机构,致力于保护和传承这些宝贵的文化遗产。

以下是法国城市文物建筑遗产保护的概述。

一、法国的法律法规和政策1.文化遗产保护法:法国于1913年通过文化遗产保护法,对文物建筑的保护进行了明确规定。

该法律规定了国家对文化遗产的所有权、保护、传承和管理等方面的职责和义务。

2.城市景观与建筑考古遗址法:法国于1941年通过了城市景观与建筑考古遗址法,该法律主要保护城市的历史建筑、景观和考古遗址,进一步强调了对城市文物遗产的保护。

3.城市规划法:法国在城市规划方面也制定了相关法律,旨在保护城市历史遗产的完整性与可持续发展。

城市规划法要求在城市发展规划中充分考虑和保护历史建筑遗产。

二、法国的文物建筑遗产保护机构1.法国文化部:法国文化部是负责文化遗产保护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文物保护政策、管理文化遗产事务等。

2.法国历史建筑部:法国历史建筑部作为法国文化部的下属机构,负责历史建筑的保护和修复工作,包括对建筑物的修复、重建和维护等。

3.法国文物与古迹委员会:法国文物与古迹委员会是一个独立的专业机构,负责研究、评估和保护文化遗产,提出政策建议和决策,以及组织专业人士进行文物保护工作。

4.地区文化事务局:法国地区文化事务局是在地方层面负责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机构,负责管理和保护当地的历史建筑和文物。

三、法国的文物建筑遗产保护措施1.修复和重建:法国将修复和重建作为保护文物建筑遗产的主要手段之一、在修复和重建过程中,法国注重保持建筑的原始风貌和历史特征,以最大限度地保护和传承历史建筑的价值。

2.保护计划和规划:法国通过建立严格的保护计划和规划,确保城市文物建筑遗产得到科学保护。

这些计划和规划包括制定保护区、设置限制性规定以及对文物建筑的使用和维护提出要求等。

3.教育和推广:法国通过教育和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文物建筑遗产保护的意识和重要性。

国外城市文化遗产保护历程

国外城市文化遗产保护历程

国外城市文化遗产保护历程作者:来源:《人民论坛》2010年第18期当今世界的许多国家,维护城市的历史风貌,保护文化遗产,不但已成共识,而且成为法律。

1834年,希腊有了第一部保护古迹的法律。

这是国际上第一部具有现代意义上的文物保护国家立法。

1840年,法国公布了首批保护建筑567栋,1887年通过了第一部历史建筑保护法,首次规定了保护文物建筑是公共事业,政府应该干预。

俄罗斯圣彼得堡法律规定,涅瓦大街的建筑不准拆。

尽管内部可以进行现代化装修,但外观不许作一丝一毫改变。

20世纪60-70年代,世界范围内形成了一个保护文物古迹及其环境的高潮,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国际组织在此期间通过了一系列宪章和建议,确定保护的原则,推广先进方法,协调各国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通过的主要文件有《国际古迹保护与修复宪章》(1964年5月,简称《威尼斯宪章》)、《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1972年11月)、《关于历史地区的保护及其当代作用的建议》(1976年11月,简称《内罗毕建议》)、《保护历史城镇和地区的国际宪章》(1987年10月,简称《华盛顿宪章》)、《关于真实性的奈良文件》(1984年)。

《威尼斯宪章》是关于古迹保护的第一个国际宪章,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它连同《奈良文件》阐述了对文物古迹的保护原则和方法,概括地说有以下几点:(1)真实性原则。

要保存历史遗留的原物,修复要以历史真实性和可靠文献为依据,对遗址保护其完整性,用正确的方式清理开放。

(2)可识别的原则。

修补要整体和谐又要有所区别,不可以假乱真。

(3)要保护文物古迹在各个时期的叠加物,它们都保存着历史的痕迹,保存了历史的信息。

(4)完整性原则。

连同环境一体保护,古迹的保护包含着它所处的环境,除非有特殊的情况,一般不得迁移。

《内罗毕建议》和《华盛顿宪章》是针对历史地段保护的,它们的制定有其历史背景。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经济复苏时期,大量人口涌入城市,需要大规模地建设住宅,当时普遍的做法是拆掉老城区,拓宽马路,盖起新楼房。

建筑文化遗产保护理论历程

建筑文化遗产保护理论历程

建筑遗产保护理论形成的几个阶段
• 第一阶段:探索阶段(法国学派、英国学派、意大利 学派) • 第二阶段:科学规范的国际性保护观念的形成(雅典 宪章) • 第三阶段:成熟与高潮阶段(威尼斯宪章,世界遗产 公约、内罗毕建议马丘比丘宪章,华盛顿宪章)
建筑遗产保护理论初步探索阶段
-----19世纪40年代,法国学派
国际性保护观念的形成
----《雅典宪章》
• 1887年法国政府制定了建筑保护规则,确定了文物建筑保护管理的两 个级别:列为保护单位的建筑和列入建筑遗产清查单上的建筑。 • 德国慕尼黑市在进行城市建成区的扩展建设时制订了一份所有值得保 护的住宅建筑的清单,率先提出了“整体风貌”的概念。这样做的目 的是要“保持慕尼黑城市的特色”。 • 1907-13年,法国政府在早期的文物建筑遗产保护委员会解散后,成 立了专门负责文物建筑保护的国家建筑师团。 • 1913年,英国政府颁布《古迹维护和修缮条例》,与《古迹保护条 例》,首次以政府法律条文的形式提出了文物建筑的“群体保护”概念, • 1930年法国政府制定了有关自然遗产保护的立法—保护天然纪念物 及富有艺术、历史科学、传奇和画境特色的地点。
1. 历史背景 2. 法国学派风格修复的提出 3. 基本理论和原则 4. 评价
1. 历史背景
• 文艺复兴时期,思想变化的核心是意识到人应该是一切事物的中心和 衡量标准。这个认识是通过诗人、哲学家、人文学家对古代文献的重 新发掘、整理和理解逐渐形成的。雕塑家和画家们也到古代艺术中寻 求灵感,众多的古希腊和古罗马的城市、建筑遗迹重新成为人们眼中 的古代建筑与雕塑的宝库。“拜占廷灭亡时抢救出来的手抄本,罗马 废墟中发掘出来的古代雕像,在惊讶的西方面前展示了一个新世界— 希腊的古代。在它的光辉的形象面前,中世纪的幽灵消逝了。” • 此后直至18世纪,欧洲还是古董收集的时代。

欧洲视野下建筑遗产预防性保护的理论发展和实践概述

欧洲视野下建筑遗产预防性保护的理论发展和实践概述

欧洲视野下建筑遗产预防性保护的理论发展和实践概述欧洲作为拥有悠久历史的大陆,遍布着丰富的建筑遗产,这些建筑物不仅是历史的见证,更是文化的载体。

随着现代化的进程和城市化的发展,许多建筑遗产正面临着日益严峻的挑战。

为了保护这些宝贵的历史遗产,欧洲各国开展了大量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推动了建筑遗产的预防性保护工作。

本文将围绕欧洲视野下建筑遗产预防性保护的理论发展和实践概述进行阐述。

一、理论发展1. 建筑遗产的定义和意义建筑遗产是指具有重要历史、艺术、科学或者传统价值的建筑物,它们是人类文明的见证和延续。

保护建筑遗产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可以帮助人们了解历史、传承文化,也可以为城市和社区带来经济和社会效益。

2. 预防性保护的理念和原则预防性保护是指采取一系列措施和手段,通过提前干预和保护措施,预防建筑遗产受到损害。

其核心理念是保护在于预防,通过科学的规划和管理,最大限度地减少建筑遗产的自然和人为破坏。

3. 国际公约和标准为了促进建筑遗产预防性保护工作的开展,国际社会制定了一系列公约和标准,包括《保存历史建筑的准则与标准》、《保护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公约》等,为建筑遗产的保护提供了法律和政策支持。

二、实践概述1. 文化遗产管理机构的建设和发展各国政府纷纷成立了专门的文化遗产管理机构,负责建筑遗产的保护、管理和维护工作。

这些机构在保护工作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通过实施各种政策和项目,推动了建筑遗产的预防性保护工作。

2. 科学的技术手段和方法在建筑遗产的预防性保护工作中,科学的技术手段和方法起到了关键作用。

包括数字化保护、虚拟仿真技术、保护性修复技术等,这些技术手段为建筑遗产的保护提供了新的思路和方法。

3. 社会参与和合作建筑遗产的预防性保护需要各方的共同参与和合作。

政府、学术界、非政府组织、居民等各界力量都应当为建筑遗产的保护贡献自己的力量,形成合力,推动建筑遗产的保护工作。

4. 案例分析和经验总结欧洲各国在建筑遗产的预防性保护工作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成果。

欧洲大型文化遗产保护史上的三大流派

欧洲大型文化遗产保护史上的三大流派

西方文物建筑保护作为一门专业科学,始于19世纪中叶,并在19世纪下半叶,形成了法国派和英国派,20世纪前半叶,形成了意大利派。

一、国学派—风格复原代表人物:作家梅里美和建筑理论家维奥莱·勒·迪克代表作品:巴黎圣母院、亚眠大教堂、卡尔卡松城堡主要观点:“风格复原”。

认为应把建筑,包括它的局部在内,恢复到原来的风格,无论是在外表上还是在结构上都应如此。

代表性文件:法国第一部文化遗产保护法梅里美《历史性建筑法案》颁布于1840年,这也是世界上最早的一部关于文物保护方面的法律。

《纪念物保护法》(1887)《历史古迹法》(1913)。

二、英国学派——“反修复”:代表人物:拉斯金(J.Ruskin):主要观点:从根本上否定了对古建筑的“修复”。

他认为所谓“修复”即意味着破坏,而且是最彻底的破坏。

认为对古建筑的最佳保护方式便是加强经常性的维护。

代表性组织:英国艺术家莫里斯(W.Morris)于1877年建立古建筑保护协会。

代表性法案:1932年,英国政府颁布了《城乡规划法》(Town and Country Planning Act)。

这是英国政府颁布的第一部有关历史建筑的法律条文。

是英国建筑类文化遗产保护方面的一部重要法规。

三、意大利学派意大利文化遗产的六个突出特点1. 保留了众多的城市历史中心、历史街区和文物建筑(50年以上的建筑可被列入历史建筑的行列)2. 拥有众多出自名家之手的在世界艺术史上拥有崇高地位的经典之作3. 保存着众多具有丰富内涵和强烈视觉冲击力的大型考古遗址4. 天主教文化的影响与色彩十分突出5. 多样性与国际性比较明显6. 保存的分散性和均衡性意大利学派代表人物:19世纪后半叶至20世纪初,意大利派兴起,波依多和贝尔特拉密是代表人物主要观点:1、强调文物建筑具有多方面的价值,要求对它们着眼于所携带的全部历史信息,进行全面的保护;2、要求尊重文物建筑在存在过程中所获得所有历史信息(包括变动和增添的内容)并使这部历史清晰可读;3、强调调查研究,以确凿的考古学证据为基础,反对修缮工作中的主观臆测;4、只对文物古迹进行确有必要的加固和修缮,修缮的目的只是保护,并使后加内容在材料和特点上与原迹有所区别,避免可能有的哪怕是一点点的伪造;5、强调文物建筑原有环境的保护。

国外古建筑的保护利用

国外古建筑的保护利用

国外古建筑的保护利用1、意大利博洛尼亚:活着的古迹在意大利的博洛尼亚,它的改造方式出乎所有人的意料,它在世界上第一个提出“把人和房子一起保护” (也称“整体性保护”)。

所谓的“整体性保护”就是在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上既要保护有价值的古建筑,还要保护生活在那里的居民原有的生活状态和生活方式。

这使得不仅保持建筑的原始面貌,而且里面的生活方式也没有在改造中消失。

留下的不只是古建筑的躯壳,而是使古建筑“活着”,充满着生命的迹象。

博洛尼亚古城历史中心保护规划,宣示了实践“老建筑物和居住其中的人同时保护”的新途径。

不仅对文物的一种尊重,更是对社会的关注。

在环境改善之后,90%的居民保留下来,低收入者住房的租金不应该超过其家庭收入的12%-18%。

博洛尼亚保护规划所秉承的理念是:城市发展必须要由当局充分有效地保护和引导,在公共资源和社区居民之间必须寻求平衡,公共参与和民主管理的加强。

多方面的考虑使得意大利博洛尼亚不仅保留了大量古老建筑,更为难得还保留下了宛如隔世的神韵气息。

(意大利博洛尼亚的古建筑走廊)2、英国伦敦:古老与现代的融合之路英国伦敦,数百年来形成的“杂乱”街道并没有给现代生活带来过多负面影响,反而为伦敦这座城市增加了更多历史性、真实性。

伦敦街头多为四、五层的传统砖石建筑,许多建筑的外观十分老旧,但室内大多经过了改造,市中心质量较好的老建筑被成片保留了下来,其间穿插着富有伦敦特色的红色电话亭。

远离市中心的许多老建筑仅保留古典式外墙,室内则经过了改造,钢网玻璃屋顶,外部加建玻璃拱廊。

这些由砖石建成的带有柱式、檐口的古典式立面与钢架玻璃顶、玻璃拱廊的组合毫不生硬,即古老又现代。

如大英博物馆,便是通过保留原有古典式建筑主体,在中间的庭院加盖钢架玻璃顶,玻璃顶的重量由老建筑的内侧墙体及圆形图书中心的外侧墙体承担。

新苏格兰博物馆则以精湛的细节改造,人性化地保留建筑基本抽象线条,实现新建筑的形体、细部、色彩、质感等各方面都与老建筑相神似。

外建史知识点总结

外建史知识点总结

外建史知识点总结外建史,指的是外国建筑史,是建筑史学科中的一个重要分支。

它主要研究世界各国的建筑发展历史、建筑风格、建筑技术以及建筑文化对于世界建筑发展的影响等方面的知识。

外建史包含了世界各个时期、各个地区的建筑历史,是建筑史研究的重要内容之一。

在外建史的研究中,建筑的发展历史是一个重要的内容。

世界各国的建筑发展历史可以追溯到几千年前,不同的文明和文化都在建筑领域有着独特的贡献。

建筑发展历史中包含了古代建筑、中世纪建筑、文艺复兴时期的建筑、近代建筑以及现代建筑等不同的阶段。

每个阶段的建筑发展都有其特点和特色,而这些特点和特色又与当时的政治、经济、宗教、文化等因素有着密切的联系。

古代建筑是外建史中的重要部分。

在古代建筑时期,世界各国的建筑都有着自己独特的特点。

古代中国的建筑以木质结构为主,而古希腊和古罗马的建筑则以石质结构为主,其建筑风格和技术成就对全球建筑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此外,在古代印度、古埃及、古巴比伦等地区的建筑也各具特色,将其独特的建筑风格和技术带入了建筑史的长河中。

中世纪建筑是外建史中的另一个重要部分。

中世纪的欧洲建筑以教堂、城堡、修道院等为主,建筑风格上体现了宗教信仰和封建等级制度的特点。

哥特式建筑是中世纪建筑的代表,其具有高耸的尖塔、精美的花饰和细致的雕刻等特点。

此外,西亚、中亚等地区的伊斯兰建筑也在中世纪期间取得了很大的发展,其建筑风格和装饰艺术达到了极高的水平,对后世的建筑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文艺复兴时期是外建史中另一个重要的时期。

在文艺复兴时期,欧洲的建筑师开始重视古典建筑的研究和借鉴,创造出了许多充满古典风格的建筑作品。

文艺复兴时期的建筑不仅在建筑造型上具有独特的创新,而且在建筑技术和材料的应用上也取得了很大的进步。

文艺复兴时期的建筑在后来的建筑发展中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成为了后世建筑风格的重要来源之一。

近代建筑是外建史中的一个重要时期。

近代建筑时期,欧洲的工业革命和城市化进程推动了建筑技术和材料的革新,建筑风格也发生了重大的变化。

巴黎圣母院建造与保护的历程及方法论

巴黎圣母院建造与保护的历程及方法论

二、文学特点
二、文学特点
《巴黎圣母院》是法国浪漫主义文学的代表作之一,其文学特点也体现在几 个方面。首先,小说采用了倒叙的手法,让读者在了解结局之后再慢慢揭示事情 的经过,这种叙事方式在当时颇为新颖,也是浪漫主义文学的一大特点。其次, 小说中的人物形象鲜明,且具有很强的象征意义。
二、文学特点
卡西莫多是世所罕见的丑陋之人,却有着一颗善良纯净的心;艾斯梅拉达则 美丽动人,却遭受命运的摆布。这些人物形象的刻画充满了对比和反差,给读者 留下深刻印象。最后,雨果在小说中运用了丰富的比喻、排比等修辞手法,使得 文本充满了诗意和韵律感。
标题:哥特式建筑的代表作品——巴黎圣母院
除了建筑风格外,巴黎圣母院的内部装饰也极为华丽。教堂内部的彩色玻璃 窗和石刻雕塑是装饰的主要元素。这些玻璃窗和雕塑以宗教故事为主题,展示了 圣经中的场景和人物形象。此外,教堂的钟楼也是游客们争相参观的地方。钟楼 高达93米,可以俯瞰整个巴黎市区的景色。
标题:哥特式建筑的代表作品——巴黎圣母院
谢谢观看
如今,巴黎圣母院成为了法国最重要的文化旅游景点之一,每年吸引着来自 世界各地的游客。在游览巴黎圣母院时,人们不仅可以欣赏到这座哥特式建筑的 壮丽与精美,还可以了解其背后丰富的历史文化内涵。
标题:哥特式建筑的代表作品——巴黎圣母院
总的来说,巴黎圣母院是欧洲哥特式建筑的代表作品之一,具有极高的历史、 艺术和文化价值。这座大教堂不仅是法国的文化遗产和世界文化遗产,也是格
一、建筑风格
巴黎圣母院的建筑风格独特,具有鲜明的浪漫主义色彩。这座哥特式建筑始 建于1163年,历时几百年才得以完成。其立面繁复的雕塑、尖拱形的窗花和细长 的塔尖,给人以强烈的视觉冲击力和神秘感。走进教堂内部,光线幽暗,营造出 一种梦幻般的氛围,让人们不禁产生浪漫主义诗人所追求的“灵性”与“神秘” 之感。

英国的古建筑保护

英国的古建筑保护

英国的古建筑保护英国拥有丰富的历史和文化遗产,其中古建筑作为国家身份和历史的重要象征,一直受到高度的重视和保护。

这些古建筑不仅是英国民族文化的瑰宝,也是全人类共同的遗产。

本文将探讨英国古建筑保护的背景和意义,历史起源,现状问题,取得的成果以及未来的发展趋势。

英国古建筑保护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9世纪初。

1818年,英国成立了首个古建筑保护组织——古建筑保护协会,旨在防止对古建筑的不当开发和破坏。

此后,随着时间的推移,古建筑保护的理念逐渐深入人心,各种保护组织和法案纷纷涌现,为古建筑保护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然而,尽管有这些法律和组织的保障,英国古建筑仍面临着严重的损坏问题。

其中,环境污染、自然灾害、城市化和旅游业的发展等都是主要原因。

为了应对这些问题,英国政府和各界人士积极采取各种保护措施,包括实施预防性保护、修缮和维护、以及推广古建筑旅游业等。

英国古建筑保护的成果非常显著。

通过多年的努力,许多古建筑得到了有效的保护和修缮,得以完整地传承给后代。

这些古建筑不仅为人们提供了了解英国历史和文化的重要窗口,同时也成为了世界各地游客的热门目的地。

此外,古建筑保护还对经济发展、旅游业的推动以及社区凝聚力的增强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展望未来,英国古建筑保护面临着新的挑战。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如何在保持古建筑原貌的实现对其有效的管理和利用,将成为未来古建筑保护的重要课题。

此外,提高公众对古建筑保护的认识和参与度,以及加强国际合作,也是未来古建筑保护的重要方向。

总的来说,英国古建筑保护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这些古建筑不仅是英国历史和文化的重要载体,更是全人类共同的遗产。

只有通过有效的保护和管理,我们才能将这些珍贵的文化遗产传承给后代,同时也能更好地发挥其对于社会、经济和旅游业的积极作用。

面对未来的挑战,我们需要继续努力,加强保护措施的改进和创新,以实现古建筑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和谐共存。

古建筑木结构作为历史文化的载体,为我们提供了宝贵的信息和文化遗产。

西方乡土建筑研究理论

西方乡土建筑研究理论

西方乡土建筑研究理论西方乡土建筑研究理论指的是对西方乡村和民间建筑的研究,其研究范围包括建筑形式、建筑工艺、建筑材料、建筑环境等方面。

其研究目的是为了保护和传承西方乡土建筑文化,并为当今的建筑设计和城市规划提供借鉴。

在西方乡土建筑研究的发展历程中,最初是以保存为主要目的的民间建筑学研究,随着研究内容与方式的不断拓宽,逐渐形成了较为完整的研究理论,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历史渊源的考究西方乡土建筑研究第一步是要对其历史渊源进行考究,包括历史背景、文化内涵、建筑类型、建造风格等方面的研究。

这是研究西方乡土建筑的基础,只有了解其历史渊源,才能更好地保护和传承其文化遗产。

例如,英国剑桥大学的“建筑研究”中心就通过对欧洲中世纪建筑进行系统的研究,深入挖掘其中的历史渊源、价值特征和文化内涵。

二、形式与风格的研究西方乡土建筑的形式和风格有着多元的文化背景和流派特点,因此其研究也包括了各种类型的分析和比较。

在建筑形式方面,西欧的石头房子和泥土房子、英国的平房和三角屋顶房子、以及美国的木制住宅和砖石建筑,都是具有代表性的建筑形式;在建筑风格方面,哥特式、罗马式、巴洛克、文艺复兴等各种流派的建筑风格也是研究的重要方向。

三、建筑科技和工艺的探讨西方乡土建筑研究的另一个重点是研究其建筑科技和工艺。

西方乡土建筑的建筑工艺历史悠久,经历了很多发展和演变,其材料和结构的特点也十分独特。

因此,对于西方乡土建筑的工艺研究,除了了解其历史渊源和文化背景外,还需要探讨其建造材料、结构特点、施工技术、装饰工艺等方面的内容。

四、建筑环境和景观的探究最后,西方乡土建筑研究也着重关注其建筑环境和景观。

建筑环境包括建筑周边的地形地貌、气候、植被、水文等方面的因素,而景观则涉及建筑与周边环境和人文景观的融合。

在这方面,研究者通常会从自然、文化、社会等多个角度来考察。

总之,西方乡土建筑研究理论是对西方乡村和民间建筑的全面研究,涵盖了建筑形式、建筑工艺、建筑材料、建筑环境等方面。

论西方建筑保护经验看我国历史建筑保护

论西方建筑保护经验看我国历史建筑保护

论西方建筑保护经验看我国历史建筑保护摘要:通过对于西方历史建筑保护的思想观念与实践和对保护现状的研究,来看我国历史建筑保护的不足之处,并探讨对我国历史建筑保护目前存在问题,以积累历史建筑保护的经验,促进我国历史建筑保护的发展。

关键词:历史建筑;保护;修复1 西方对历史建筑保护的观念及实践在20 世纪60 年代欧洲国家对历史建筑保护的观念和实践才开始真正的实施。

但是当时正值欧洲工业革命时期,人们热衷于发展经济,对古建筑和历史环境缺乏认识。

战后,许多欧洲国家为了恢复被战火毁灭的家园,解决住房短缺等问题进行了大规划重建,然后又为改善内城环境而进行过大规模城市改造。

在这些时期,大批的传统住宅被成片推倒或自然衰落,人们建起全新的居住街区,城市中心渐渐衰败,城市风貌变得呆板、单调。

这些社会问题使得公众对经过改造的内城环境有诸多不满,从而引发了保护与更新观念的重要转变。

因而从20 世纪60 年代开始,西方欧洲国家对城市历史遗产都开始采取一种比先前更为谨慎甚至保守的态度,即强调适度发展,限制再开发,希望通过鼓励人们返回市中心居住以便更好地保护旧城风貌。

在增强旅游业活力的同时,重视开发本土市场,并且一系列有关的宪章和公约都得到了通过。

目前,西方对于文物建筑的保护,基本上遵循《威尼斯宪章》中的规定,即最大限度地保存文物建筑的原有部分,尽量避免增添和拆除,只采取必要的修缮措施,使用具有可逆性和可识别性的保护方法等等。

2 西方历史建筑保护的观念与实践的现状众所周知,不管是哪种流派都有其缺陷和片面的地方,但正是前人的这些研究工作,才有了现在关于历史保护的现代观念的出现。

目前西方,特别是欧洲的国家的保护方法和保护制度等都已经发展得比较完善。

在保护方法上,包括对文物建筑、历史街区的保护;对旧建筑的改造再利用和对整个城市的历史文化的保护等等。

历史保护作为复兴中心城区的策略,在西方许多城市得以采用。

城市中心存有的大量有吸引力的优秀古建筑,人们重新认识到它们的历史文化价值,采取保护性质的更新活动,确定文物建筑的保护等级,维修历史文物建筑。

意大利建筑文化遗产保护概观

意大利建筑文化遗产保护概观

威尼斯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对意大利乃至全球的城市具有启示意义。首先,城 市发展与文化遗产保护需寻求平衡。威尼斯通过限制游客数量和推广文化遗产 保护意识,实现了城市经济发展与文化遗产保护的双赢。其次,加强国际合作 对于文化遗产保护至关重要。意大利与国际组织在威尼斯文化遗产保护方面展 开广泛合作,共同推动了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
通过这些措施,意大利不仅保护了罗马斗兽场的本体,还使其成为一个生动的 历史见证,为人们提供了深入了解古罗马文化和历史的窗口。
三、保护意义与影响
意大利对建筑遗产的保护,不仅具有历史文化价值,还对国家发展和社会进步 产生了深远影响。
首先,通过保护这些建筑遗产,意大利提高了全民族特别是青年一代的文化素 质,营造了一种热爱与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风气。这使得人们更加珍视历史, 认识到文化遗产对于国家和民族的重要性。
威尼斯,作为中世纪的重要城市,拥有大量的历史建筑、艺术品和文物。然而, 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文化遗产面临诸多挑战。例如,随着城市的旅游业发展, 威尼斯的建筑遗产受到游客大量涌入和气候变化的影响。此外,城市的人口外 流和资金短缺也加剧了文化遗产的流失。
为应对这些挑战,威尼斯采取了一系列有效的保护措施。首先,威尼斯市政府 加强了对旅游业的监管,限制游客数量,减轻对历史建筑的压力。其次,通过 实施“威尼斯宪章”,加强对历史建筑的保护和修复。此外,威尼斯还积极寻 求社会各界的支持,提高文化遗产保护的公众意识。
参考内容二
意大利作为拥有悠久历史和丰富文化遗产的国家,其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具有深 远的历史和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次演示将详细介绍意大利文化遗产保护的历史 发展、现状、面临的挑战以及给我们的启示,以期为我国文化遗产保护提供借 鉴和参考。
意大利文化遗产保护历史

西方建筑概述

西方建筑概述

西方建筑概述一、引言西方建筑是指西方国家(主要是欧洲和北美地区)的建筑风格和建筑特点。

西方建筑的发展经历了不同历史时期和文化背景的影响,包括古希腊、古罗马、中世纪、文艺复兴、巴洛克、古典主义、现代主义等阶段。

本文将从历史发展、特点特征和代表作品等方面全面介绍西方建筑。

二、西方建筑的历史发展1. 古希腊和古罗马时期的建筑风格•古希腊建筑:以希腊神庙为代表,注重对称、均衡和秩序,使用白色大理石和多柱廊式结构。

•古罗马建筑:借鉴古希腊建筑,强调实用性和工程技术,如古罗马水道、圆形竞技场和巨大的公共浴场。

2. 中世纪的建筑风格•罗曼式建筑:厚重的墙壁、拱顶和圆顶,如罗马式大教堂和城堡。

•哥特式建筑:高耸的尖顶、尖拱和飞扶壁,如巴黎圣母院和英国威斯敏斯特教堂。

3. 文艺复兴时期的建筑风格•高卢式建筑:复兴时期意大利建筑风格,以杜奈散列教堂为代表,注重对称和几何形式。

•文艺复兴建筑:弗洛伦萨圣母百花圣殿、圣彼得大教堂等,强调人文主义和对古罗马建筑的回归。

4. 巴洛克和古典主义时期的建筑风格•巴洛克建筑:庄严浮华的表现形式,如凡尔赛宫和巴洛克教堂。

•古典主义建筑:以古希腊和古罗马建筑为模仿对象,追求纯粹和对称,如新古典主义美国国会大厦和法国巴黎凯旋门。

5. 现代主义建筑•运动机能主义:功能至上、简化和流线型设计,如德国包豪斯学派的建筑作品。

•国际风格:简洁、规整和纯粹的表现形式,如荷兰诺特丹米立斯广场。

•后现代主义:崇尚个性、异质和装饰性,如法国爱塔尔耶洛夫大楼和美国西雅图太空针。

三、西方建筑的特点特征1.遵循对称和几何原则:西方建筑强调对称和几何形式,注重建筑的整体均衡和秩序。

2.注重空间和体量:西方建筑追求空间感和大体量的表现,如高大的尖顶、广阔的教堂和宏伟的宫殿。

3.利用材料和技术:西方建筑使用各种材料和技术,如大理石、砖石、木材和现代的钢筋混凝土。

4.建筑艺术与功能结合:西方建筑注重建筑艺术与功能的统一,既尊重建筑的美学价值,又满足使用者的功能需求。

评Jukka Jokilehto的《建筑保护的历史》

评Jukka Jokilehto的《建筑保护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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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建筑发展的历史阶段

西方建筑发展的历史阶段

西方建筑发展的历史阶段(纪元法分类)以及各个阶段主要的建筑现象与理论0.公元前8世纪-公元前二世纪:古希腊时期雅典卫城总平面、帕提农神庙、三种柱式(注意与古罗马柱式的区别)特点:一、:平面构成为1:1.618或1:2的矩形,中央是厅堂,大殿,周围是柱子,可统称为环柱式建筑。

这样的造型结构,使得古希腊建筑更具艺术感。

二:柱式的定型。

共有四种柱式:1.陶立克柱式,2.爱奥尼克柱式,3.科林斯式柱式,4.女郎雕像柱式。

三:建筑的双面披坡屋顶形成了建筑前后的山花墙装饰的特定的手法。

古希腊建筑中有圆雕,高浮雕,浅浮雕等装饰手法,创造了独特的装饰艺术。

四:由平民进步的艺术趣味而产生的崇尚人体美与数的和谐。

五:建筑与装饰均雕刻化。

希腊的建筑与希腊雕刻是紧紧结合在一起的。

1、4-15世纪:古罗马时期(拜占庭)特点,一、屋顶造型,普遍使用“穹窿顶”。

二、整体造型中心突出。

在一般的拜占庭建筑中,建筑构图的中心,往往十分突出,那体量既高又大的圆穹顶,往往成为整座建筑的构图中心,围绕这一中心部件,周围又常常有序地设置一些与之协调的小部件。

三、它创造了把穹顶支承在独立方柱上的结构方法和与之相应的集中式建筑形制。

其典型作法是在方形平面的四边发券,在四个券之间砌筑以对角线为直径的穹顶,仿佛一个完整的穹顶在四边被发券切割而成,它的重量完全由四个券承担,从而使内部空间获得了极大的自由。

四、在色彩的使用上,既注意变化,又注意统一,使建筑内部空间与外部立面显得灿烂夺目。

代表:圣索非亚大教堂、罗马万神庙(巴西利卡形式、柱式、帆拱技术、拜占庭建筑特点)2、10-12世纪:罗马式建筑为代表(罗马风建筑、罗曼建筑、似罗马建筑):欧洲基督教流行地区的一种建筑风格。

多见于修道院和教堂,是10世纪晚期到12世纪初欧洲的建筑风格,因采用古罗马式的券、拱而得名。

多见于修道院和教堂,给人以雄浑庄重的印象。

对后来的哥特式建筑影响很大。

罗马式建筑承袭初期基督教建筑,采用古罗马建筑的一些传统做法如半圆拱、十字拱等,有时也用简化的古典柱式和细部装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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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9及1907年,海牙的和平会议形成了由一系列文件和宣言构成 及 年 海牙公约》 海牙公约》 的《海牙公约》。《海牙公约》认为占领国应是被占领土公共建 筑及不动产的“管理者及使用权者” 他们应相应的“ 筑及不动产的“管理者及使用权者”。他们应相应的“保护这些 房产的资本,根据使用权者的法规、 房产的资本,根据使用权者的法规、临时拥有及使用的权利对其 进行管理。 在围攻及轰炸的情况下, 进行管理。” 在围攻及轰炸的情况下,“应尽可能采取所有必要 步骤不伤害献身于宗教、艺术、科学……的历史古迹”(The 的历史古迹” 步骤不伤害献身于宗教、艺术、科学 的历史古迹 Hague Convention, 1907, art. 55)。 )。

瓦泰尔表述的原则在美国南北战争中得到了遵循, 瓦泰尔表述的原则在美国南北战争中得到了遵循,1863年, 年 美国政府发布了一份由德裔法学家弗朗西斯·利伯博士 (Francis Lieber,1800-72)为政府军起草的在战争情况下 , ) 进行遗产保护的法规。 进行遗产保护的法规。 普法战争后( 普法战争后 ( 1870-71), 俄罗斯的亚历山大二世在布鲁塞 ) 尔召开了讨论这个问题的第一次国际会议。 尔召开了讨论这个问题的第一次国际会议 。 1874年8月27日 年 月 日 的会议批准了《关于战争法律及惯例的国际宣言( 的会议批准了《关于战争法律及惯例的国际宣言(A Project of an International Declaration Concerning the Laws and Customs of War)》(Williams, 1978:16)。 ) ) 这份文件宣称:文化属于人类的共同遗产,艺术财富一旦被 这份文件宣称:文化属于人类的共同遗产, 毁就无法弥补,他们的文化价值对所有人都是有价值的,并 毁就无法弥补,他们的文化价值对所有人都是有价值的, 不只属于他们所属的国家。该文件还建议设计一个明显的标 不只属于他们所属的国家。 志以标明被保护的建筑。这份文件虽然只是停留在纸面上, 志以标明被保护的建筑。这份文件虽然只是停留在纸面上, 但在理念上影响力确是显而易见的。 但在理念上影响力确是显而易见的。
• 会议主要讨论了七个议题:学说与普遍原则、行政与立 会议主要讨论了七个议题:学说与普遍原则、 法措施、美学品质的提升、修复、衰败、保护技术、国 法措施、美学品质的提升、修复、衰败、保护技术、 际合作。会议还对雅典卫城的修复做出了一个特别建议 际合作。 文。 • 总的趋势是放弃 总的趋势是放弃1904年《马德里会议建议》所倡导的风 年 马德里会议建议》 格性修复,尊重、保护及维护所有时期与风格的古迹, 格性修复,尊重、保护及维护所有时期与风格的古迹, 会议的决议写道: 会议的决议写道: 不管具体案例可能是多么多样, 不管具体案例可能是多么多样,每个案例都会有某种不 同的解决方案, 同的解决方案,大会注意到不同国家呈现出一种主流的 总体趋势,即摒弃完全的修复, 总体趋势,即摒弃完全的修复,通过采取一种经常性及 持久性的维护体系有计划地确保建筑物的保存, 持久性的维护体系有计划地确保建筑物的保存,避免随 之而来的危险。当衰败或破坏的结果导致必须的修复时, 之而来的危险。当衰败或破坏的结果导致必须的修复时, 大会建议,应该尊重过去的历史和艺术品, 大会建议,应该尊重过去的历史和艺术品,不应排斥任 何特定时期的风格样式。大会建议, 何特定时期的风格样式。大会建议,应该保持对建筑的 使用,以确保建筑物生命的延续, 使用,以确保建筑物生命的延续,但他们应被用于尊重 其历史或艺术特征的目的( 条 其历史或艺术特征的目的(第1条)。
• •
保护组织、 二、 保护组织、保护会议与保护宣言 成立于1877年的英国古建筑保护协会 年的英国古建筑保护协会SPAB(The Society for the 成立于 年的英国古建筑保护协会 ( Protection of Ancient Buildings)的宣言。但只能算是一个地区性 )的宣言。 文件。 文件。 1904年第六届国际建筑师大会(Sixth International Congress of 年第六届国际建筑师大会( 年第六届国际建筑师大会 Architects)通过的《马德里会议建议(Recommendations of the )通过的《马德里会议建议( Madrid Conference)》是最早试图确定建筑保护议还特别关注了社会团体在保卫历史古迹方面的角色 , 会议还特别关注了社会团体在保卫历史古迹方面的角色, 以及对私人资产和紧急情况采取适当措施的问题。 以及对私人资产和紧急情况采取适当措施的问题 。 认为有 必要原址保护古迹并尊重他们的“如画”特征。 必要原址保护古迹并尊重他们的 “ 如画 ” 特征 。 同意采用 诸如钢筋混凝土等现代技术, 诸如钢筋混凝土等现代技术 , 并认为为了保护古迹的特征 最好隐藏那些现代加固措施。对于废墟化构筑物应以“ 最好隐藏那些现代加固措施 。 对于废墟化构筑物应以 “ 原 物归位( 物归位(anastylosis)”的方式重新复位原始片断;任何新 ) 的方式重新复位原始片断; 材料应可辨识。为了加强历史艺术品的保护, 材料应可辨识 。 为了加强历史艺术品的保护 , 形成一个国 际文献中心,促进对普通公众的教育, 际文献中心 , 促进对普通公众的教育 , 大会强调了国际合 作。 • 该决议此后被提交给国际智力合作委员会以及国际联盟的 各成员国。后来,这些决议被称作《雅典宪章》 各成员国 。 后来 , 这些决议被称作 《 雅典宪章 》 , 标志着 对历史资产态度的重要转变, 对历史资产态度的重要转变 , 是促进现代保护政策的第一 个国际文件。乔瓦诺尼不久就以《雅典宪章》 个国际文件 。 乔瓦诺尼不久就以 《 雅典宪章 》 为范本为意 大利制定了另一个修复准则。 大利制定了另一个修复准则。

• 1. 2.
主要内容如下: 主要内容如下: 古迹可分为两类:死古迹, 古迹可分为两类:死古迹,即那些属于一个逝去的文明或用途已 荒废的古迹;活古迹,即那些继续服务于其原始建造用途的古迹。 荒废的古迹;活古迹,即那些继续服务于其原始建造用途的古迹。 应该以为了防止其破败成为废墟的不可缺少的加固方式而保存死 的古迹; 的古迹;因为此类古迹的重要性在于其随着古迹的消亡而消失的 历史与技术价值。 历史与技术价值。 活古迹应被修复到可被持续使用的状态, 活古迹应被修复到可被持续使用的状态,因为建筑功能是美的基 础之一。 础之一。 此类修复应达到古迹的原始风格,古迹由此可保持其统一性, 此类修复应达到古迹的原始风格,古迹由此可保持其统一性,形 式的统一也是建筑美的基础之一,可完美复制原始的几何形式。 式的统一也是建筑美的基础之一,可完美复制原始的几何形式。 如果古迹中存在不同风格部分, 如果古迹中存在不同风格部分,且它们具有内在的价值并且不损 害古迹的美学均衡,应该尊重这部分内容。 害古迹的美学均衡,应该尊重这部分内容。 古迹的保存与修复不应仅被委派给“担负政府使命( 古迹的保存与修复不应仅被委派给“担负政府使命(diplômés par le Gouvernemnet)”的建筑师,尤其是不应被国家的美学、 ) 的建筑师,尤其是不应被国家的美学、 考古学、技术目的而控制。 考古学、技术目的而控制。 每个国家应建立保护历史与艺术古迹的协会。它们可以共同努力, 每个国家应建立保护历史与艺术古迹的协会。它们可以共同努力, 协作编纂国家和地区资产的总清单。 协作编纂国家和地区资产的总清单。
第6节 20世纪以来建筑遗产保护的发展 节 世纪以来建筑遗产保护的发展 趋势
• 一、共同遗产的概念 • 1758年 , 瑞士法学家艾默里克 德 ·瓦泰尔 ( Emmerich de 年 瑞士法学家艾默里克·德 瓦泰尔 瓦泰尔( Vattel,1714-67)在《国家间的法律(Le droit des gens)》 , ) 国家间的法律( ) 一书中正式提出: 无论一个国家因何原因遭到蹂躏, 一书中正式提出:“无论一个国家因何原因遭到蹂躏,我们 应保留那些为人类社会带来荣耀的大厦, 应保留那些为人类社会带来荣耀的大厦,不应将之用于增强 敌人的力量,例如庙宇、陵墓、 敌人的力量 ,例如庙宇 、陵墓、公共建筑以及所有突出美好 的作品。 的作品。” (de Vattel, 1844:367ff; Williams, 1978:6)首次 ) 在法律层面上提到了艺术品是人类的共同遗产。 在法律层面上提到了艺术品是人类的共同遗产。
• 1933年的雅典会议 年的雅典会议 • 国 际 现 代 建 筑 协 会 ( Congrés internationaux d‘Architecture moderne,CIAM)于1933年在雅典举办第四届现代建筑大会。 年在雅典举办第四届现代建筑大会。 , ) 年在雅典举办第四届现代建筑大会 月发表在雅典的Anals Tecnics,包括了大会 • 会议的决议于 会议的决议于1933年11月发表在雅典的 年 月发表在雅典的 , 的建议文: 雅典文书( 的建议文:“雅典文书(La lettre d‘Athenès)”。该文件不久被 ) 柯布西耶编辑并附加了他的评论后在1941出版为 《 雅典宪章 出版为《 勒 ·柯布西耶编辑并附加了他的评论后在 柯布西耶编辑并附加了他的评论后在 出版为 d’Athenes) (La Charte d’Athenes)》。 • 1933年的“雅典文书(La lettre d'Athenès)”主要研究了现代城市 年的“雅典文书( 年的 ) 发展与规划,但也包括了对城市历史地区的保护思考:“如果它们 发展与规划,但也包括了对城市历史地区的保护思考: 表达了过去的文化及一种普遍的兴趣,如果人们不被强制生活在不 表达了过去的文化及一种普遍的兴趣, 健康的环境中,就应该尊重历史古迹(即可理解为单个的古迹,也 健康的环境中,就应该尊重历史古迹(即可理解为单个的古迹, 可理解为城镇整体)。他们的保护可能意味着一些交通或公共功能 可理解为城镇整体)。他们的保护可能意味着一些交通或公共功能 )。 要设置在城市中心以外。但要无条件地拒绝新建筑与历史建筑的美 要设置在城市中心以外。 学同化” 学同化”(La lettre d'Athenès, November 1933, in IUAR 1976: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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