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程序(可编辑修改word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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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规划、施工办理程序

用地、规划、施工办理程序

一、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审批手续1、向市规划管理处申请,由市勘察院对现场进行测量并编制实测报告书,上市规划局局长办公会,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2、依据城中村改造批文,建设项目规划定点图,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勘察测量征地成果表,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经办人对用地项目现场进行勘查,落实项目具体情况,拟定初审意见上报局领导审批,经审批的项目给予核发《建设规划用地许可证》。

二、办理《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手续1、设计管理中心提供项目总平图,前期报建部至市规划处初步沟通总平。

2、前期报建部根据规划局沟通结果,与设计管理中心沟通消防、人防、停车等单体方案。

3、由成本管理中心负责对环境评审、交通评审机构进行招标,完成环评报告、交评报告的编制。

4、总平初审通过后,由市规划处在总平图上签署初审意见后会消防、人防、环保、园林(城改项目不需要)等部门进行方案审查;5、完成消防、人防、环保审批后回到市规划处,上报停车方案及单体方案进行审批;6、在市勘测院做预、定验线报告;7、由设计管理中心提供平、立、剖效果图,前期报建部办理规划公示牌。

8、市规划处上报局领导审批后,核发《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一、申办条件1、已经办理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并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3、已按规定进行了招标手续。

4、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进行了审查。

5、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并按照规定办理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6、按照规定应该稳妥监理的工程已经委托监理。

7、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建设工期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30%。

二、具备上述条件后,须同时持下列文件和材料向建设房产处提出申请:1、建设施工许可申请;2、用地批文;3、总平图;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5、施工场地已具备施工条件的证明;6、城建费用缴纳凭证;7、施工图设计审查合格书;8、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9、工程质量监督申报表;10、安全生产备案登记表;11、施工组织设计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12、监理合同;13、总监理工程师委托书及证书;14、监理人员名单;15、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法人委托书及证书;16、建设资金落实证明;17、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18、城建档案管理移交协议;19、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20、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书;21、商品混凝土合同;22、征地测量成果表;23、立项文件;24、建设审批表;三、审批程序1、建设单位向建设房产处领取《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流程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流程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流程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指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根据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建设用地规划方案进行审查批准,确认其符合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证明文件。

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进行建设项目前的重要程序,下面将为大家介绍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办理流程。

一、准备材料。

1. 申请表。

2. 建设项目规划方案报告书。

3. 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出具的规划条件确认意见书。

4. 相关的土地使用证明文件。

5. 其他根据实际情况需要提交的材料。

二、递交申请。

将准备好的材料递交至当地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并按要求缴纳办理费用。

三、初审。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确认材料齐全、符合规定后,受理申请。

四、方案审查。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对建设项目规划方案进行审查,包括项目的用地总体布局、用地性质、用地等级和规模等内容。

审查合格后,出具审查意见。

五、公示。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将审查通过的建设用地规划方案进行公示,向社会公众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六、批准。

经过公示期后,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对建设用地规划方案进行最终审批,出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七、领取证件。

申请人携带相关证明文件,到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八、监督检查。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对已批准的建设用地规划方案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其符合审批条件和规定。

以上就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办理流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建议申请人在办理过程中,严格按照要求准备材料,配合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审查工作,确保顺利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选址意见书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选址意见书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选址意见书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是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对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在报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前向建设单位核发的同意选址证明文件。

就是说你在城市的规划区内新建某项工程,是需要先拿到规划部门的意见,明确用地界址范围和建筑物用地面积,在规划建筑物建设体量的时候还要参考该地块的控规指标,就是说地块的指标只能建10000平方米的话,你的方案就不能超过1W。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选址意见书》的下一个环节,在通过国土部门的用地预审后,凭用地预审批复和《选址》像规划部门申请。

主要明确建设用地的经济技术指标,包括容积率、绿化率、停车位数量等。

前面已经有人详细说明了前两个证书,那么还有第三个,就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同理,是在用地许可证之后的一个环节,主要是用来判定该项目所提交的设计图纸等一系列材料是否符合国家相关规范,以及用地许可证中所规定得相关地块条件补充一下:《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由
市规划委员会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由市建委核发,《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由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核发,现在来讲:土地证,用地规划许可证以及工程规划许可证应该都由自然资源局核发,大部分城市的规划部分都和国土以及林业、农业的部分部门合并成立了新的自然资源局。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程序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程序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程序第一篇:《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程序《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程序一、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二、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须知1、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在报送有关单位批准或核准前,应向城乡规划部门申请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2、在城市规划区、镇规划区划内进行建设的单位或个人,必须提建设项目有有效批文,向县建设局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凡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而取得用地批准文件、占用土地的,均属违法行为。

4、必须备齐的身份证明材料(1)属个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2)属企业的,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核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证明;(3)属事业单位或其他社会组织的,提供政府批准的批文复印件(核原件)或核准登记证明;(4)属国家机关的,提供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证明;(5)单位授权他人代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6)个人授权他人代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7)境外企业、组织及个人提交的身份证明按规定需经过见证或认证三、办理事项、办理程序(一)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1、提交材料(1)申请书,附位置图二份,村镇建设项目应加具所在镇规划建设部门审查意见;(2)该项目的有关基本情况和建设技术条件、要求(重大建设项目应附可行性研究报告);(3)经批准的项目建议书或其它文件;(4)凡涉及环保、消防、国土、经贸、安监等相关部门须提交相关部门对建设项目的审查意见。

(5)身份证明材料2、办理程序:提交申请及相关材料→规划股受理→派员勘查→审查→审核→批准→发证(二)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提交材料(1)申请书(合建者应共同申请并加盖印章,报告应详明项目的基本情况,建设技术条件和要求,重大建设项目应附可行性研究报告。

一书四证的概念和申请程序

一书四证的概念和申请程序

一书四证的概念和申请程序朋友,您知道一书四证吗?这可真是个重要的事儿!先说这“一书”,指的是选址意见书。

这就好比是给一个建筑项目选个好“窝”,得好好琢磨琢磨。

要是这“窝”选得不对,后面的事儿可就麻烦大啦!“四证”呢,包括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就像是给土地发的“身份证”,有了它,这块地才能用来搞建设。

您想想,要是没有这个证,就随便在一块地上盖房子,那不乱套了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这可是关乎建筑的“模样”和“布局”。

就好比您要去参加个重要活动,总得把自己打扮得得体合适吧?这证就是保证建筑“打扮”得合规、漂亮。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呢,是专门为乡村建设准备的。

乡村也得规划得美美的,有规有矩,不能瞎搞。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这是允许开工的“通行证”。

没有它,就像上战场没带武器,可没法儿动工。

那怎么申请这些证呢?先说选址意见书。

您得先准备好项目的相关材料,比如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等等。

然后向规划部门提出申请,规划部门会根据城市的总体规划来审核您的申请。

这就好像是参加选秀,得看您符不符合标准。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申请,得有土地出让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还有规划设计方案这些材料。

把这些交到相关部门,等着审批。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的时候,要带上建筑设计方案、施工图这些。

相关部门会仔细审查,看您的设计是不是符合规划要求。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申请,在村里的话,要先经过村民委员会的讨论同意,然后提交相关的规划设计和土地使用证明等材料。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可复杂啦!要有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质量安全保证措施等等好多材料。

申请这些证的过程,就像是一场“闯关游戏”,每一关都得认真准备,不能马虎。

您要是少了哪个材料,或者不符合要求,那可就得重新来过。

朋友,一书四证可真是建设项目的重要“关卡”,只有把这些证都拿到手,项目才能顺顺利利地进行。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办理流程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办理流程

不予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 核发证书、批后公布 做出准予许可决定的由大厅窗口核发 《行政许可决定书》、《建设项目选 址意见书》、《规划条件通知书》即 附图、附表,并进行网上批后公布 做出不予许可决定的由大 厅窗口填写《建设项目选 址意见审批表》并出具 《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所需材料 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在依法报 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前,向城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 核发选址意见书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建设项目选址申请书; (二)符合规划审批要求且能够反映拟建项目用地位置以及 周围空间关系的现状地形图; (三)建设项目土地证明文件。 市政管线工程还应当提供拟建工程示意图。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办理流程
申请 3个工作日内 做出受理决定 (法定5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持法定的材料向大厅窗口提 出《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 大厅窗口审查申请材料,做出受理决 定,出具《规划许可受理通知书》 不予受理 不符合受理条件的 出具《规划许可不 予受理通知书》书 面告知原因
选址审查 依据总体规划、控详规划或专 项规划等对建设项目选址进行 审查并填写《建设项目选址意 见审批表》 15个工作日内做出行政许可 法定(法定20个工作日)

规划手续办理程序

规划手续办理程序

规划手续办理程序一、《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办理程序1、政府投资项目和实行备案管理的项目,建设单位持经发局项目建议书或备案确认书提出选址申请(1:500地形图2份);2、建设局根据申请进行现场踏勘;3、规划研究审定:对不符合城市规划的给予书面答复;符合的填写《选址意见书申请表》;4、建设局确定建设项目、选址用地范围和规划要求;5、核发《选址意见书》。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程序1、政府投资项目和实行核准管理的项目,建设方持建设部门核发的《选址意见书》和经发局核发的可研批复或核准批复(实行备案管理的项目附建设部门的《选址意见书》、国土局的用地预审意见和环保局的环评批复文件),提出用地申请(1:500地形图2份或3份);2、建设局进行现场踏勘;3、规划研究审核:对不符合城市规划的给予书面答复;对符合要求的划定规划范围、提出规划设计要求、核发《规划设计条件书》;建设方收到《规划设计条件书》后,提供规划设计方案,建设局审核规划设计方案,对不符合要求的进行修改,修改完成后核发《建设设计方案审查意见通知书》;4、建设方填写《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5、确定用地性质、范围、数量等规划要求;6、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件《建设用地规划意见》。

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程序(一)建筑工程1、建设方办理正式用地手续后提出建设申请;2、建设局现场踏勘;3、规划研究审定:对不符合城市规划的给予书面答复;对符合要求的确定建筑设计范围、提出设计规划要求、核发《建设工程设计规划条件书》;4、建设方提供建筑设计方案,建设局审查设计方案;5、审定设计方案、核发《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规划审查意见》;6、审核施工图设计;7、审定施工图设计;8、建设方填写《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请表》;9、缴费;10、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二)道路、管线工程1、建设方提出选址申请(1:500地形图2份);2、建设局根据申请进行现场踏勘;3、规划研究审定:对不符合城市规划的给予书面答复;符合的提出设计规划要求,核发《建设工程设计规划要求通知书》;4、审查设计方案,对不符合的进行修改;5、审定设计方案、核发《建筑工程设计方案规划审查意见书》;6、审核施工图设计;7、审定施工图设计;8、缴费;9、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新-“一书两证”办理程序

新-“一书两证”办理程序

“一书两证”办理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甘肃省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办法》(甘肃省人民政府令第50号,自2008年12月1日起施行),制定如下“一书两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及”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书”办理程序。

一、《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的建设项目,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在报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前,应当向有管理权限的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核发选址意见书。

前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不需要申请核发选址意见书。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办理程序:建设单位应当持《建设项目规划选址申报表》及申报表规定的相关材料向有管理权的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规划选址申请。

建设项目规划选址申报材料清单:1、建设项目规划选址申报表;2、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同意开展前期工作的文件;3、建设项目所在地区的城乡规划相关图件(需标注项目拟选位置并加盖项目所在地城市规划主管部门章);建设项目拟选位置地形图,用红色实线标注拟建设用地的四至界线(图纸比例:1/500—1/10000);4、建设项目规划选址论证报告(区域重大建设项目);5、国家及省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应当包括附图和附件:1)附图应当包括项目拟选场址区域位置图、规划设计范围和有关控制线的地形图等;(建设用地范围控制地形图)2)附件应当包括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选址的要求、土地使用规划要求、审查意见等。

(建设项目选址规划审查意见)在城市、镇规划区内提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向城市、县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程序:1、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核准、备案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城市、县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

城市、县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核定建设用地的位置、面积、允许建设的范围,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一书两证”办理程序

“一书两证”办理程序

建设项目“一书两证”及其办理程序《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简称“一书两证”)是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通过对建设单位和个人所申报的建设项目进行现场勘测并经审查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贵州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的规定和要求核发的法定批准文件和证件。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是建设单位申报建设项目立项和项目可行性研究批复的重要依据。

国家计委、建设部两部委制定了具体的管理办法。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建设单位或个人向土地行政管理部门申报征用或划拨建设用地的依据,法律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而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占用土地的,批准文件无效,占用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退回。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规模、体型、立面、造型、色彩和风格等进行审查后核发的许可证件,同时也是建设项目的单位或个人办进建筑施工手续和向产权管理部门申报产权的法定证件。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办理程序大、中型建设项目和对环境有污染的建设项目,必须按下列程序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1、填报建设项目选址审批表和有关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选址申请。

2、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规划要求和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提出规划设计条件,作为项目可行性研究的必要依据。

3、根据城市规划审查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批准建设项目设计任务书,必须附有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程序1、建设单位持建设项目批准文件、个人建房填报建房审批表,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交规划界定申请。

2、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审批权限和城市规划的要求,根据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确定用地位置和用地范围,提供规划设计条件:3、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提交规划设计总图,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两证一书办理流程

两证一书办理流程

两证一书办理流程-------------各类专业好文档,值得你下载,教育,管理,论文,制度,方案手册,应有尽有--------------“两证一书”办理程序一、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办理程序:1、建设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阶段的选址工作,根据项目计划审批权限,应有相应的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参加。

2、建设单位持项目建议书批准文件,向当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选址申请,填写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

3、根据城市规划的要求和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选址的规划建议。

4、根据城市规划审查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按建设部、国家计委联发建规(1991)583号文规定及楚雄州规划局、楚雄州建设局联发州规定[2006]6号文有关规定,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可行性研究报告(原称设计任务书)报请批准时,必须有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一)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应提交的资料:1、建设项目选址申请1份;2、填写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1份;3、已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和有关文件各1份;4、建设项目拟选用地地形图及区域位置图、现场实景照片各1份;5、拟选用地公示及公示情况说明各1份;6、如属工业项目和对周围地区有一定影响或控制要求的建设项目需加送下列资料:(1)有关工艺的基本情况;(2)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及批复;(3)项目建成后可能对周围地区带来影响或对周围地区建设有制约的控制要求等;(4)安全部门选址意见(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

注:投资规模在50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和市政基础设施项-------------各类专业好文档,值得你下载,教育,管理,论文,制度,方案手册,应有尽有---------------------------各类专业好文档,值得你下载,教育,管理,论文,制度,方案手册,应有尽有--------------目以上资料需提交一式二份,州规划局一份,县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一份。

办理建设用规划许可证[修改版]

办理建设用规划许可证[修改版]

第一篇:办理建设用规划许可证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发布人:发布时间:2009-7-14 [关闭窗口] 第一条为加强我市城乡规划管理,保证城乡规划实施,规范《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办理程序,根据《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建筑工程办理“一书两证”规划行政许可均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市规划局建筑规划管理处负责建筑工程“一书两证”规划行政许可工作。

第四条以划拨方式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须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通过招拍挂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不再需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第五条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须提供以下资料:1、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项目建议书批复或其他相关文件;2、经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图2套(规划总平面图、环境规划、管网综合,或标准现状地形图2份(1/500或1/1000,经测管办验审合格);3、《建设场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第六条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程序:1、依建设单位申请,正式受理;2、派工作人员现场踏勘规划用地,核定用地位置和界限;3、制作行政许可文书,建筑规划管理处签字,局领导签批。

对手续完备、符合规划要求的建设项目,在七个工作日内,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第七条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须提供以下资料: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2、《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不需提供);3、《建设场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4、经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图2套(规划总平面图、环境规划、管网综合,或标准现状地形图2份(1/500或1/1000,经测管办验审合格)5、项目批准的其他材料;第八条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程序:1、依建设单位申请,正式受理;2、派工作人员现场踏勘规划用地,核定用地位置和界限;3、制作行政许可文书,建筑规划管理处签字,局领导签批。

对手续完备、符合规划要求的建设项目,在七个工作日内,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流程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流程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流程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指国家规划主管部门依法对用地项目进
行规划审查、核准,确认其规划方案符合国家、省、市、县规划和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证书。

办理建设用地规划
许可证是进行土地利用规划管理的重要程序之一,下面将详细介绍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办理流程。

一、规划申请阶段。

1. 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人应向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包括规划申请书、规划方案报告、土地权属证明、土地利用证明等相关材料。

2. 受理申请。

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后,进行初步审查,核实申请材料
是否齐全,符合规定要求。

3. 公示。

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将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规划范围、用地性质、规划方案等。

二、规划审查阶段。

1. 技术审查。

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技术审查,包括规划方案的
合理性、可行性等方面进行评估。

2. 专家评审。

经技术审查合格的规划方案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对规划方案
的科学性、合理性进行评估。

3. 审批。

经过技术审查和专家评审合格的规划方案,国土资源管理部门
将进行审批,出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三、证书颁发阶段。

1. 领取证书。

申请人携带相关证明文件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领取建设用地规
划许可证。

2. 证书备案。

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申请人应将证书备案到相关部门,进行规划的后续管理工作。

以上就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办理流程,希朓对您有所帮助。

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程序

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程序

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程序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在进行建设项目前,必须申请的一项必备手续。

接下来,本文将介绍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相关程序。

一、编制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编制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是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首要步骤。

申请人需要根据规划部门的要求,详细填写项目的选址意见书,包括项目的地理位置、土地利用现状、项目的区位条件等相关信息。

二、编制建设项目规划方案在完成选址意见书后,申请人需要开始编制建设项目规划方案。

规划方案是对项目的整体规划和设计,包括项目的布局、用地面积、建筑高度、绿化率等。

此外,规划方案还需要与相关部门进行协商和沟通,确保符合各项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

三、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人需要将编制好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规划方案,以及相关的申请表格、资质证明文件等材料,递交给土地管理部门或规划部门。

在递交申请材料时,务必确保材料的完整、准确,并按要求进行分类和整理,以便审批部门进行审核。

四、审查和评估经过递交申请材料后,审批部门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和评估。

主要包括对规划方案的合理性、符合土地利用规划、符合城市建设要求等方面进行评估。

如果审查通过,将进行下一步的手续办理;若审查不通过,申请人需按照审查意见进行整改和补充材料。

五、公示和听证在审查通过后,审批部门将进行公示和听证环节。

公示的目的是让社会各界了解项目的基本情况和影响,并提出反馈意见。

同时,针对一些重大影响的项目,审批部门还将组织听证会,听取公众对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六、颁发许可证经过公示和听证环节后,如果没有大的异议或问题,审批部门将颁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给申请人。

许可证是申请人合法开展建设项目的凭证,具有法律效力。

七、办理相关手续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申请人需要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如缴纳规划许可证的费用、进行土地登记等工作。

同时,还需要按照许可证中规定的条件和要求,进行后续的建设工作,并在建设过程中随时保持与审批部门的沟通和配合。

一、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办理程序:

一、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办理程序:

一、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办理程序:*(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项目工程规划许可证》必须提交的资料明细说明表)一、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办理程序:1、建设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阶段的选址工作,根据项目计划审批权限,应有相应的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参加。

2、建设单位持项目建议书批准文件,向当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选址申请,填写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

3、根据城市规划的要求和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选址的规划建议。

4、根据城市规划审查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可行性研究报告(原称设计任务书)报请批准时,必须有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一)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应提交的资料:1、建设项目选址申请1份;2、填写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1份;3、已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和有关文件各1份;4、建设项目拟选用地地形图及区域位置图、现场实景照片各1份;5、拟选用地公示及公示情况说明各1份;6、如属工业项目和对周围地区有一定影响或控制要求的建设项目需加送下列资料:(1)有关工艺的基本情况;(2)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及批复;(3)项目建成后可能对周围地区带来影响或对周围地区建设有制约的控制要求等;(4)安全部门选址意见(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

注:投资规模在50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以上资料需提交一式二份,州规划局一份,县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一份。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程序: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需要申请用地的,必须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定点,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程序为:1、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持项目批准文件向建设项目所在地的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定点申请。

2、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需要征询并协调有关部门对项目定点及建设用地的意见。

3、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定建设项目用地的具体位置、界限,提供规划设计条件。

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流程图

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流程图
备齐以下资料:
1、《临时建筑申请表》一式二份(到规划局办事大厅领取),按要求填写好后,加盖公章(私人申请者不用盖章,但需提供身份证原件);
2、国土证、市政府用地批文、市府闲置土地批文;
3、租地使用的提供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
4、1000平方米以上厂区内的厂房提供规划红线图及厂区详细规划图各一份;
5、消防批文一份;
报送规划局办事大厅
15个工作日
规划局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报审《居住区详细规划》和《厂区详细规划》流程
备齐以下资料:
1、建筑报建图纸一式三份(申请单位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到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
2、计委批文;
3、消防批文;
4、申请厂房的还需环保批文;
5、电子文件和彩色效果图各一份。
3、在广湛路段设置的需提供公路局批文;
4、在市区绿化地设置的需提供园林局批文。
报送规划局办事大厅
10个工作日
规划局核发合格审批表及红线图各一份
申请办理饮食、汽车、摩托美容、维修程序
申办所需资料:
1、《饮食、汽车、摩托美容、维修审批表》(到规划局报建窗口领取),按要求填好后,加盖公章(私人申请者不用盖章,但需提供身份证原件);报Βιβλιοθήκη 规划局办事大厅15个工作日
规划局予以审批
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流程
备齐以下资料:
1、《居住区详细规划》或《厂区详细规划》方案图一式三份(申请单位在取得该地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到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
2、电子文件和彩色效果图各一份。
报送规划局办事大厅
市规划委员会审议后予以答复
申办临时建筑程序
规划局测量股验收该工程
规划局核发《建设工程规划合格证》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一、办理事项: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二、适用范围: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的建设项目,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在报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前,申请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核准、备案后,建设单位申请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建设单位持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和出让合同申请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三、主办处室:兰州市城乡规划局规划编制处、用地规划处四、审批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甘肃省城乡规划条例》;3、《甘肃省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办法》4、《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5、《兰州市重点区域规划管理暂行办法》;6、《兰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暂行规定》(内部试行);7、《兰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导则》(试行);8、经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专业规划;9、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规范。

五、申报资料:(一)划拨方式供地项目1、申报选址意见书阶段必备资料(1)申请报告,企业法人工商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他人申报手续的还应提供由法定代表人出具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2)建设项目规划选址申报表;(3)市规委会审定意见;(4)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审批制项目)或行业主管部门同意开展前期工作的文件(核准制项目,原件或复印件);(5)核放过城市五线(红线、蓝线、绿线、黄线、紫线)的1/500现状地形图(若无1/500现状地形图或用地面积超过10公顷,可用1/2000现状地形图代替)。

2、申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阶段必备资料(1)申请报告,企业法人工商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他人申报手续的还应提供由法定代表人出具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报表;(3)自有用地土地证(复印件);使用其他单位国有土地需提供土地证(复印件)及用地协议(原件),道路交通工程、拆迁社会居民房屋的项目不要求提供;(4)建设项目审批(或可研报告批复)、核准、备案文件(原件或复印件);(5)市政府有关会议纪要(改变用地性质项目)等依据文件、已取得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复印件)及要求提供的国土、环保等相关部门意见(原件);(6)核放过城市五线(红线、蓝线、绿线、黄线、紫线)的1/500现状地形图(图上标注有建设用地的界线及拐点坐标、若无1/500现状地形图或用地面积超过10公顷,可用1/2000现状地形图代替);(7)建设项目总平面规划图。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规划许可证流程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规划许可证流程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交通市政项目)《建设项目选址意见及附图》一、办理流程建设单位申请(取得项目建议书后)---市国土规划局窗口受理---交通市政处处经办人审查---交通市政处处长审核---分管局长签发---交通市政处经办人办结归档---窗口出件并向建设单位提供下步办理告知单。

二、申报条件1、符合城市规划和土地规划;2、符合划拨供地方式;3、具备立项文件。

三、所需材料1、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和申请报告(原件);2、企业法人工商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他人申报手续的还应提供由法定代表人出具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3、投资主管部门项目建议书批复、城建计划或其他启动前期工作的支持性文件(原件);4、标注项目申请用地范围的1/2000地形图及规划路网(纸质及电子文件);5、初步规划设计方案和规划咨询报告等技术性文件(原件,根据需要提供)。

四、收费标准不收取费用五、后续事宜1、可向投资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

2、可委托设计机构编制规划设计方案;开展项目规划方案设计、报审工作。

3、涉及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或国有建设用地上房屋征收的,可委托开展土地权属现状调查确认、勘测定界等工作。

4、涉及国有建设用地上房屋征收的,向项目所有区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提出征收申请,提前开展房屋征收前期工作。

建设项目规划许可(交通市政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附规划设计条件及用地范围线)一、办理流程窗口受理并建档---交通市政处经办人审查---提交综合业务例会研究(未标准化的)---交通市政处经办人办理---交通市政处处长审核---分管局长签发---交通市政处经办人办结归档----窗口出件并提供下步办理告知单。

二、申报条件1、符合城市规划和土地规划;2、土地性质及权属无争议;3、划拨供地方式的项目取得选址意见书。

三、所需材料1、建设单位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表和申请报告(原件,详见附表及样本);2、企业法人工商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他人申报手续的还应提供由法定代表人出具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在选址申报已提供的,可不重复提供);3、土地权属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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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程序一、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二、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须知
1、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在报
送有关单位批准或核准前,应向城乡规划部门申请核发《建设
项目选址意见书》。

2、在城市规划区、镇规划区划内进行建设的单位或个人,必须提
建设项目有有效批文,向县建设局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凡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而取得用地批准文件、占用
土地的,均属违法行为。

4 、必须备齐的身份证明材料
(1))属个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2))属企业的,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核原件)及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证明;
(3))属事业单位或其他社会组织的,提供政府批准的批文
复印件(核原件)或核准登记证明;
(4))属国家机关的,提供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证明;
(5))单位授权他人代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6))个人授权他人代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7))境外企业、组织及个人提交的身份证明按规定需经过见证或认证
三、办理事项、办理程序
(一)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1、提交材料
(1))申请书,附位置图二份,村镇建设项目应加具所在镇规划建设部门审查意见;
(2))该项目的有关基本情况和建设技术条件、要求(重大建设项目应附可行性研究报告);
(3))经批准的项目建议书或其它文件;
(4))凡涉及环保、消防、国土、经贸、安监等相关部门须提交相关部门对建设项目的审查意见。

(5))身份证明材
料 2、办理程序:
提交申请及相关材料→规划股受理→派员勘查→审查→审核→批准→发证
(二)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1、提交材料
(1))申请书(合建者应共同申请并加盖印章,报告应详明项目的基本情况,建设技术条件和要求,重大建设项目应附可行性研究报告。

附毗邻四至关系示意图一份,村镇建设项目应加具所在镇规划建设部门审查意见;);
(2))凡涉及环保、消防、国土、经贸、安监等相关部门须提交相关部门对建设项目的审查意见。

(3))计划部门当年的基建投资立项文件;
(4))属出让、转让、租赁的应提供出让合同或协议书复印件(核原件)。

(5))建设用地规划图
(6))身份证明材
料 2、办理程序:
(1))向规划股提交建设项目相关材料→规划股初审→手续齐全的派员实地勘查→委托县规划设计研究室编制建设用地规划图
(2))提交申请及相关材料→业务股受理→审查→审核→批准→发证
(三)申请改变建设用地使用性质、位置和界限
1、提交材料
(1))申请书(附毗邻四至关系示意图一份);
(2))原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其附图、附件;
(3))国土批文(或国土使用权证)及红线图复印件(核原件)。

(4))凡涉及环保、消防、国土、经贸、安监等相关部
门须提交相关部门对建设项目的审查意见。

(5))计划部门当年的基建投资立项文件;
(6))建设用地规划图
(7))身份证明材
料 2、办理程序:
(1))向规划股提交建设项目相关材料→规划股初审→派员勘查→手续齐全的委托县规划设计研究室编制建设用地规划图
(2))提交申请及相关材料→业务股受理→审查→审核→批准→发证
(四)申请改变用地规划设计条件
1、提交材料
(1))申请书;
(2))原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附件;
(3))土地出让(转让)合同及附件;国土批文及红线
图或国土使用权证复印件(核原件)。

2、办理程序:
提交申请及相关材料→业务股受理→审查→审核→批准→
发证
(五)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前提供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
1、提交材料
(1))土地出让部门对拟出让的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
使用权要求提供用地规划设计条件的函;
(2))标注有坐标有地块附图。

2、办理程序:
提交公函及相关材料→审查→根据县城用地规划签发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
四、办结时限
报送材料齐全的,由规划人员实地勘查、核实,确认符合规划要求的,5个工作日完成《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报批、核发;7个工作日完成《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报批、核发
(不包括用地规划测量、用地规划图的编制、相关部门审查、县用地规划会审小组讨论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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