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
国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及其对我国的启示(含五篇)
国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及其对我国的启示(含五篇)第一篇:国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及其对我国的启示国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及其对我国的启示根据联合国老龄化社会标准,一个国家65岁以上的人口占总人口比例超过7%便称为“老年型”国家或地区。
截至2009年底,我国老龄人口已达1.67亿,占总人口的12.5%,表明我国开始进入“老年型”国家,并且社会老龄化趋势不断加剧。
养老人群的扩大,给我国养老保障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
一、国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概要目前,有代表性的养老保险模式有四种,即美、德、法等国的传统型养老模式,英国、日本、瑞典、加拿大等国的普惠制福利型模式,俄罗斯、东欧诸国的国家型保险模式,智利、新加坡和瑞典等国的储蓄积累模式。
1.传统型养老保险。
传统型养老保险以美、德、法等国为代表,选择性覆盖部分社会成员参加保险,强调待遇与工资收入及缴税相关联。
德国作为现代社保制度发源地,一直备受国际社会关注,其养老保障体制发展时间较长,已形成较为完备的养老保障制度体系。
德国养老保险目标在于保障退休者及其配偶生计,维持其购买力。
目前,其法定养老保险覆盖率已达从业人员的85%左右,包括年老养老金、职业康复待遇、职业能力或就业能力丧失养老金及遗嘱养老金。
法定养老保险机构共27个,具有独特法律地位并享有资金管理权,与国家公共预算相脱离。
2.福利型养老保险。
福利型养老保险以英国、瑞典、日本、澳大利亚等国家为代表,贯彻“普惠制”原则,基本养老保险覆盖全体国民,所需资金完全源于政府税收。
但是,其保险水平偏低,退休者必须同时加入其他养老保险计划,才能维持基本生活支出。
日本是世界上人口老龄化程度最高、速度最快的国家之一,老龄化形势极为严峻,低迷的经济形势、过高的保障水平以及家庭结构变化等因素,使得日本必须对现收现付为主、基金为辅的“跨代抚养”制度进行改革。
3.国家型养老保险。
国家型养老保险制度曾在多数计划经济国家实行,前苏联、波兰、匈牙利、捷克等东欧国家实施“国家统包”原则,由用人单位缴费,国家统一组织实施,工人参与管理,待遇标准统一,保障水平较高。
养老保险制度的国际比较与启示(1)
养老保险制度的国际比较与启示,不少于1000字养老保险是指为满足劳动者退休后的生活和医疗等基本需求而设立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养老保险制度已经成为各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文将从几个国家实施养老保险的情况出发,分析其特点以及对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启示。
一、日本养老保险制度日本的养老保险制度实行的是社会养老保险,以年金制度为中心,覆盖全民。
该制度从1942年开始实行,到1990年代,年金制度已成为日本最为重要的养老保险制度,并形成了一整套运作机制。
日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成功之处在于早期大力推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积极开展对外贸易,其国民经济实现了高速增长,人民的收入和消费水平也大幅提高,因此缴费基础坚实,运营情况较为稳定。
同时,日本的养老保险制度实现了个人账户与社会统筹相结合的方式,让每个人都能按实际缴费情况获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从而能够更好地满足人民的个性化需求。
二、德国养老保险制度德国的养老保险制度实行的是三支柱制度,即国家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及私人储蓄三种养老方式相结合。
国家养老保险是德国养老保险体系的主要组成部分,是由职工、雇主和国家三方共同缴纳的“缴费金”所组成,旨在为德国所有劳动人民提供基本养老保险。
职业年金是由企业或行业协会提供的一种养老保障制度,主要是为那些在特定行业、单位内工作的人提供更为优良、个性化的养老保障。
私人储蓄则是一种由居民自愿进行的养老保障方式。
德国养老保险制度的成功之处在于在长期的实践中,逐步改进,不断适应经济和人口变化的需求,同时重视企业、职业以及个人的多元化需求,从而形成了一体化、灵活、稳健的养老保险制度。
三、美国社会保障制度美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是基于个人账户和政府统筹相结合,建立一个覆盖工人生涯的基本养老保障制度。
该制度由1950年代的社会保险发展而来,伴随着老龄化和经济变化不断调整与改进。
据统计,美国近一半的人依赖于社会保障金生活,除养老保障外,美国的社会保障制度还包括医保、兒童保障、残疾保险等多种福利。
美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嬗变、特点及启示
美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嬗变、特点及启示在实现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的背景下,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与改革需要借鉴西方国家发展经验。
美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经历了1915—1935年养老保险制度建立、1936—1979年养老保险制度快速发展、1980年至今养老保险制度调整和改革三个阶段,遵循“制度建立—制度扩面—制度责权关系调整”的演变路径,受到本国意识形态和政党执政理念的深刻影响。
这为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提供了很好的参照。
从美国养老保险制度发展经验出发,中国应适时调整养老保险制度责权关系,重视影响养老保险制度的执政理念因素。
标签:美国养老保险制度;嬗变;意识形态;执政理念随着1997年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2014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统一,中国实现了养老保险制度的全覆盖。
在此背景下,改革与完善养老保险制度成为社会保障制度发展的核心内容。
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与改革,需要借鉴西方国家的经验。
美国养老保险制度在经历了艰难曲折的发展历程后,形成了较为成熟的制度体系,这为中国养老保险改革提供了较好的参照。
它不仅可以丰富国外养老保险制度的理论成果,同时也可以为中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与发展提供有益经验。
基于此,本文力求对美国养老保险制度进行系统而全面的分析,对美国养老保险制度嬗变的特点进行总结,以此探索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与改革路径。
一、美国养老保险制度发展的三个阶段1.1915—1935年:美国养老保险制度逐步建立美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首先是从各州开始的。
1915年,阿拉斯加州建立养老保险制度。
1923年,蒙大拿州、内华达州和宾夕法尼亚州也陆续建立了养老保险制度。
1934年,佛朗西斯·E.汤森提出养老金方案,规定凡年逾60岁的老人,不分男女,只要他们愿意退休,并保证在30天内把一个月的养老金全部花掉,每月都可领取200美元养老金。
①其后,20世纪30年代经济危机的爆发直接推动了美国养老保险制度的产生。
国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及其对中国的启示——以英国为例
国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及其对中国的启示——以英国为例随着人口老龄化问题的日益突出,养老保险制度的成为各国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英国作为发达国家之一,在养老保险制度的方面取得了一系列的成就。
本文将以英国为例,探讨国外养老保险制度及其对中国的启示。
其次,英国在养老保险制度中,推行了个人养老金计划。
个人养老金计划是指个人在工作期间缴纳一定比例的工资作为养老金,退休后可以得到个人养老金的津贴。
这一制度的好处是能够让个人有更多的选择权,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和经济能力进行投资,从而增加养老金的收益。
此外,个人养老金计划还能够鼓励个人提前进行储蓄,为退休生活做好充分准备。
再次,英国在养老保险制度中,提倡了企业年金制度。
企业年金制度是指企业为员工提供养老金计划,员工在工作期间缴纳养老金,并在退休后得到企业提供的养老金福利。
这一制度除了能够帮助员工增加养老金的收入外,还能够增强员工的忠诚度和稳定性,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英国养老保险制度中的经验和做法对中国也具有一定的启示。
首先,中国可以借鉴英国的国家养老金制度,建立起以税收为基础的养老保险制度,为所有人提供基本的养老金保障。
其次,中国可以推行个人养老金计划,让个人有更多的选择权,并通过多样化的投资方式来增加养老金的收益。
最后,中国可以鼓励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制度,提高员工的福利待遇,从而增强员工的忠诚度和企业的竞争力。
综上所述,英国在养老保险制度中取得了一系列的成就,这给中国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启示。
中国应该借鉴和学习英国的经验,建立起公平、可持续发展的养老保险制度,为老年人提供更好的保障,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的发展。
国外养老保险制度发展及对我国的启示
国外养老保险制度发展及对我国的启示发布时间:2021-10-15T06:44:04.872Z 来源:《探索科学》2021年9月上17期作者:王诗雨[导读] 养老保险体系是社会保障的关键组成部分。
财务收支规模常年在各国的社会保障项目中居于首位。
同样的情况也发生在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与总支出几乎占据我国五项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总额的四分之三。
与此同时,就覆盖面而言,养老保险的受益人在社会保险全部项目中是最大的。
总结国内外经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成败取决于养老保险制度的建设。
当前,人口老龄化已成为不可逆转的趋势,同样的问题在其他国家也存在。
英国和瑞典一些发达国家的福利政策已经显现出严重的弊端,促使政府对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改革和完善。
本文通过介绍国外两个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转型的案例,进而对我国的改革方向提出一些建议。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王诗雨摘要:养老保险体系是社会保障的关键组成部分。
财务收支规模常年在各国的社会保障项目中居于首位。
同样的情况也发生在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与总支出几乎占据我国五项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总额的四分之三。
与此同时,就覆盖面而言,养老保险的受益人在社会保险全部项目中是最大的。
总结国内外经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成败取决于养老保险制度的建设。
当前,人口老龄化已成为不可逆转的趋势,同样的问题在其他国家也存在。
英国和瑞典一些发达国家的福利政策已经显现出严重的弊端,促使政府对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改革和完善。
本文通过介绍国外两个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转型的案例,进而对我国的改革方向提出一些建议。
关键词:养老保险;改革转型;有效措施一、国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从1995年,欧亚六国大胆引入了一个崭新的社会保障模式——“名义缴费确定型”(NDC.简称“名义账户”制)。
几年的实际运行表明,它能妥善解决由现收现付制向个人积累制转轨所带来的隐性债务问题。
所谓“名义账户”制,是现收现付制与积累制、待遇确定型与缴费确定型的一种混合模式。
欧美日养老保险发展状况和借鉴-保险论文-经济学论文
欧美日养老保险发展状况和借鉴-保险论文-经济学论文——文章均为WORD文档,下载后可直接编辑使用亦可打印——尽管没有一种通行的发展模式,但通过美英日等主要国家现代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经验进行比较分析,梳理保险企业在养老体系建设中的作用和机遇,可以为保险业在我国养老保障体系发展中进一步发挥作用提供一些借鉴思路。
欧美日等国的养老保险发展状况美国:美国养老保障体系包括了三个支柱:第一支柱是政府主办的社会保险(社保基金);第二支柱是市场化经营的补充养老保险,即以401 K计划为代表,享受税收优惠、由雇主资助的私营养老保险计划(企业年金);第三支柱是个人养老保险及其他储蓄(以年金保险为主的商业养老保险)。
2011年,美国养老金总资产为17.49万亿美元,排名全球第一。
随着美国政府对第二、第三支柱的日益重视,第一支柱占比逐步下降。
2011年,美国养老保障的第一支柱政府养老金仅占当年养老金总资产的25 . 36%,较1974年下降了接近10个百分点。
由于美国的私营养老保险市场非常大,因此,可供保险集团提供服务的空间也很大。
在第二支柱上,美国的保险企业开发的年金产品在收益确定型及缴费确定型市场中占比很大;保险企业还通过开发年金产品成为第三支柱建设的主导机构。
英国:英国的养老保障体系包括三支柱:国家提供的基本养老金、由雇主和雇员发起的职业年金以及由个人发起的私人养老金。
2011年,英国养老金总计为2.28万亿美元,排名全球第三。
英国政府通过强制性职业年金、税收优惠、拓宽养老金投资渠道等一系列措施,推动第二支柱和第三支柱的发展,由职业年金和个人年金组成的私营养老金在2011年已占总养老金资产的90%0日本:1961年,日本建立了全民性养老保险体系。
之后,不断进行改革。
目前日本养老保险体系包括4个层次。
第一和第二层为社会保险,其中第一层为国民养老金;第二层为厚生年金和共济年金,给各类公务员、私立学校教职工提供与收入相关的养老金。
美国养老保险制度演进及其启示
美国养老保险制度演进及其启示一、本文概述本文旨在深入探讨美国养老保险制度的演进过程,并从中提炼出对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发展的启示。
美国作为全球经济、政治大国,其养老保险制度的变革不仅对国内社会保障体系产生深远影响,同时也对全球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趋势具有引领作用。
通过梳理美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历史演变,分析其背后的社会经济因素和政策选择,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规律,为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和完善提供借鉴。
本文将首先概述美国养老保险制度的起源和发展,从最初的单一社会保障制度到现今多层次、多元化的养老保障体系。
接着,将重点分析美国养老保险制度在演进过程中所面临的挑战和应对策略,如人口老龄化、经济波动等因素对养老保险制度的影响,以及美国政府如何通过政策调整和优化来应对这些挑战。
在此基础上,本文将进一步探讨美国养老保险制度演进对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启示。
一方面,通过比较分析,我们可以发现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在发展过程中与美国存在的相似之处和差异,从而更好地认识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特色和优势。
另一方面,美国养老保险制度的成功经验和教训也可以为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提供有益参考,帮助我们在面对类似问题时能够更加科学、有效地作出决策。
本文将对美国养老保险制度的未来发展趋势进行展望,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提出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应如何借鉴美国经验,不断完善和优化自身的政策建议。
通过这一研究,我们期望能够为推动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健康发展提供理论支持和实践指导。
二、美国养老保险制度的演进历程美国养老保险制度的演进历程可追溯到20世纪初,历经百余年的发展,逐渐形成了现行的多元化养老保险体系。
这一演进过程大致可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20世纪初,美国开始关注老年人的养老问题,并着手建立社会保障制度。
1935年,美国通过了《社会保障法》,标志着联邦政府开始介入养老保险领域。
该法规定了养老保险的基本框架,为后来的养老保险制度奠定了基础。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美国养老保险制度逐步扩展。
国外企业养老保险制度发展概况(制度范本、DOC格式).DOC
国外企业养老保险制度发展概况(制度范本、DOC格式).DOC一、国外企业养老保险计划的举办万式企业养老保险又称雇员养老金计划、是企业为本单位职工举办的一种福利项目。
目前在西方国家,企业举办养老保险已分普遍,举办的方式通常有以下三种:1、“直接承付”,又称“自身保险”,即企业直接承担向本企业退休职工支付养老金的责任、“直接承付”法可以采取基金式和非基金式两种方式。
基金式就是企业为今后向退休职工支付养老金而事先积累一笔基金。
这种积累可以采取“内部积累法”,即把积累的养老基金留在企业的帐面上;也可以采取“外部积累法”,即企业把为职工积累的养老基金单独存放在企业以外的金融机构。
为了防止企业在发生财务困难时挪用企业积留的养老基金,一些国家规定,直接承付养老计划不得采用“内部积累法”。
例如日本,企业为职工积累的养老基金通常是放在信托银行,从而为信托银行开办养老金信托业务创造了条件;在德国,企业的养老储备基金主要存放在“特别保障基金”中,该基金具有投资公司的性质,可以使企业的一部分养老基金投资到资本市场。
非基金式企业养老保险计划是指企业不事先积累基金,而当养老金支付责任发生时,企业从当期收入中直接支付。
非基金式养老计划的最大问题是一旦举办企业破产,其职工应享受的养老金将面临风险。
为了解决企业破产时养老金的支付问题,一些企业组建了互助协会或互助基金会,以互保的办法预防企业破产时养老金的支付风险。
直接承付养老计划目前在欧洲一些国家比较流行。
2、对外投保。
即企业代表职工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企业职工的养老责任由保险公司承保。
由于在这种方式下企业养老金的支付风险转移到了保险公司,因而它可以克服“直接承保”方式下没有第三方承担支付风险的缺点(但这时企业缴纳保险费所形成的保险基金也不能由企业直接使用)。
在对外投保方式下,企业和职工向保险公司缴纳保费,保险公司可以采取“个人保单安排”和“团体养老金计划”向受保人提供保险。
国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国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及其对我国的启示随着全球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国外养老保险制度已成为各国政府亟需面对和解决的问题。
这些对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有着重要的启示和借鉴意义。
本文将从国外养老保险制度的背景和目标、主要措施及其对我国的启示进行详细阐述。
首先,国外养老保险制度的背景和目标是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的。
首先是人口老龄化的挑战。
随着医疗水平和生活水平的提高,各国的人口老龄化趋势不可避免。
良好的养老保险制度是应对这一挑战的关键。
其次是社会公平和社会保障的需要。
养老保险是维护社会公平的重要手段,也是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的重要途径。
因此,国外养老保险制度的目标主要是建立一个可持续、公平、稳定的养老保障体系。
其次,国外养老保险制度采取了一系列的主要措施。
首先是提高退休年龄的措施。
随着生活水平和健康状况的改善,延迟退休年龄已成为各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常见措施。
其次是提高养老金缴存比例的措施。
通过提高个人和企业的养老金缴存比例,可以增加养老保险基金的积累,保障养老金的可持续发展。
此外,国外养老保险制度还包括延长缴费期限、增加透明度和监管等措施。
国外养老保险制度对我国的启示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我国也面临着人口老龄化的严峻挑战。
随着人口老龄化加剧,养老保险制度的已经势在必行。
我们应该借鉴国外经验,及早制定相关政策,建立可持续、公平、稳定的养老保障体系。
其次,我国也应该考虑逐步提高退休年龄的措施。
随着医疗技术的进步和生活水平的提高,晚年健康状况相对较好的人群增多,提高退休年龄是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手段。
此外,我国还应该加强养老金缴存比例的监管,以确保养老保险基金的可持续发展。
总之,国外养老保险制度对我国的启示主要包括建立可持续、公平、稳定的养老保障体系、提高退休年龄、增加养老金缴存比例等方面。
我国应该及早制定相关政策,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挑战,推进养老保险制度的和完善,以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和社会公平。
国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及其对中国的启示——以英国为例
国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及其对中国的启示——以英国为例近年来,随着人口老龄化问题的凸显,国外养老保险制度备受瞩目。
其中,以英国为例的养老保险制度以其先进性和成熟性被广泛关注。
本文将以英国养老保险制度为例,探讨其对中国的启示。
首先,英国养老保险制度的核心是逐步引入个人账户制度。
在过去,英国的养老保险主要依靠国家提供的基本养老金,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国家负担越来越重。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英国政府于2002年引入了个人账户制度,即“职业养老金”(Stakeholder Pension),建立了一个强制性基金,用于个人在退休后领取养老金。
这种个人账户制度的推行,一方面可以减轻国家的负担,另一方面可以增加个人的养老金收入,提高老年生活质量。
对于中国来说,逐步引入个人账户制度有助于缓解养老保险金支付压力,并激励个人提高储蓄水平。
其次,英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另一个重要举措是逐步提高退休年龄。
根据英国的养老金计划,退休年龄将逐步延长至66岁,并有可能进一步上调。
这样的措施可以使养老金制度更加可持续,并推迟养老金支出的时间,减轻国家负担。
与之类似,中国也面临着人口老龄化的挑战。
根据联合国人口署的预测,到2050年,中国65岁及以上人口将超过4亿人。
因此,适时调整退休年龄,推迟养老金支付时间,对于中国来说也是必要的。
不仅可以减轻财政压力,还可以促进就业,提高劳动力参与度。
此外,英国养老保险制度还强调了私人养老金的重要性。
为了激励个人更多地参与养老金储备,英国政府为个人提供税收减免政策。
例如,养老金缴费可以享受税收减免,个人养老金收入也只需缴纳一定比例的税收。
这些政策的推行增加了私人养老金的吸引力,提高了个人参与养老保险的积极性。
与之相似,中国可以借鉴英国的经验,在税收政策上给予个人养老金更多的优惠,激励个人更多地储备养老金。
总的来说,英国养老保险制度给中国提供了许多有益的启示。
逐步引入个人账户制度、提高退休年龄、加大私人养老金的推广力度以及政府与社会各界的积极合作,都是中国养老保险制度可借鉴的经验。
外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
外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
外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可以追溯到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当时德国是第一
个引入全国性养老保险制度的国家。
随后,其他欧洲国家和一些发达国家也相继建立了类似的制度。
在这些国家,养老保险制度通常是由政府管理的社会保障体系的一部分。
它的
目标是为退休人员提供一定的经济保障,帮助他们维持基本生活水平。
养老保险的资金主要来自于雇主和雇员的缴费,以及政府的补贴。
随着时间的推移,外国养老保险制度不断发展和改进。
一些国家逐渐增加了养
老金的支付水平,以确保退休人员能够有一个相对舒适的生活。
其他国家则采取了更灵活的养老保险制度,允许人们在退休前选择部分或全额提取养老金。
此外,一些国家还引入了私人养老金计划,以补充政府提供的养老保障。
这些
私人养老金计划通常由雇主或个人自愿参加,并由私人保险公司或投资机构管理。
然而,外国养老保险制度也面临一些挑战和问题。
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养
老金支付压力增加,一些国家不得不调整退休年龄、提高养老金缴费率或减少养老金支付水平。
此外,一些国家还面临养老金资金不足的问题,需要寻找新的资金来源或改革现有制度。
总体而言,外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不断调整和改进,以适应不断变化的社会和经济环境。
外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
外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引言:养老保险是一种社会保障制度,旨在为老年人提供经济保障和社会福利。
随着全球人口老龄化趋势的加剧,各国都在不断探索和改进养老保险制度,以应对养老金支出的增加和养老人口的增长。
本文将详细介绍几个外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情况,包括德国、日本和加拿大。
一、德国的养老保险制度德国的养老保险制度是世界上最早建立的养老保险制度之一。
该制度始于1889年,由政府管理,采用了分配制度。
德国养老保险制度的主要特点包括:1. 参保范围广泛:几乎所有在德国工作的人都需要参加养老保险,包括雇员、自雇人士和公务员等。
2. 缴费方式:养老保险费用由雇主和雇员共同缴纳,缴费比例为9.3%。
3. 养老金计算:养老金的计算基于个人的工作年限和工资水平,最高可以达到工资的48%。
4. 提前领取养老金:德国允许提前领取养老金,但会根据提前领取的时间段进行相应的扣减。
二、日本的养老保险制度日本的养老保险制度是一个由政府和私人共同管理的制度。
该制度始于1961年,主要特点如下:1. 公共养老保险:日本实行公共养老保险制度,所有在日本工作的人都需要参加。
同时,日本还鼓励居民参加企业年金和个人养老金计划。
2. 缴费方式:养老保险费用由雇主和雇员共同缴纳,缴费比例为9.15%。
3. 养老金计算:养老金的计算基于个人的工作年限和缴费金额,同时还考虑了通胀因素。
最高养老金为基础养老金的50%。
4. 提高退休年龄:为了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日本政府逐步提高了退休年龄,使得养老金支出更为可持续。
三、加拿大的养老保险制度加拿大的养老保险制度是一个由政府管理的制度,始于1965年。
该制度的主要特点包括:1. 公共养老保险:加拿大实行公共养老保险制度,所有在加拿大工作的人都需要参加。
同时,加拿大还鼓励居民参加企业年金和个人养老金计划。
2. 缴费方式:养老保险费用由雇主和雇员共同缴纳,缴费比例为9.9%。
3. 养老金计算:养老金的计算基于个人的工作年限和缴费金额,最高养老金为基础养老金的25%。
国外养老保险的模式与评述
CHEN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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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多元养老保险体系。许多 国家都建立多元养老保障体系, 降低养老风险,保障老年人权 益。
CHEN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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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可能扩大养老保险的覆盖面。 对无力参加养老保险的困难者 给以补助。如加拿大。
CHEN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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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养老保险金的年龄随着人口老龄化逐 步延长。发达国家的退休年龄多为65岁,男 女相同。同时规定:一是未达到法定退休 年龄,可以提前支取养老金;二是在人口 老龄化和人均寿命延长的情况下,一些国 家开始推迟退休年龄,如英国男性为70岁, 女性为65岁;瑞典为70岁。
为了防止因雇主宣布破产而致养老基金无力支付 债务的风险,德国设立了雇主组织的养老保险基 金会作为担保机构,规定开办企业附加养老保险 的雇主有义务向担保机构投保,如果企业破产, 无法支付本企业补充养老金,则由该基金会支付。
CHEN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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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保险
自愿保险的对象主要是医生、牙医、 药剂师、律师等。
CHEN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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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在劳资双方缴费的基础之 上,其经费来源于劳资双方的养 老保险缴费,面向全加拿大18岁 以后受雇并且向CPP供款的劳 动者,是传统意义上与收入关联 的社会养老保险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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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养老金计划(RSP)和养老储 蓄项目(RRSP)
是完全自愿参与的养老金方式, 采取完全积累的财务机制,政府 提供相应的税收激励,即政府对 其缴纳的保险费给予税收优惠。
CHEN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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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费由雇主、雇员和政府三 方共同承担,并主要由雇主和雇员 承担,国家只作一定的补贴。每年 获得国家财政补贴的数额占养老保 险费的五分之一。
CHEN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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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补充养老保险
国内外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历史演变及现状
国内外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历史演变及现状(一)国内外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历史发展过程和现状日本农村的社会保障制度起源于20世纪30年代初的医疗保险,到1944年几乎全国所有的市盯村都实施了国民健康保险。
但二战前,日本的农村社会保障仅限于以公共医疗保险为主的国民健康保险,农村养老保险等其他社会保障尚未实施。
二战之后,随着产业化进程的加快,日本经济开始复兴,农村劳动力急剧涌入城市,家庭结构和观念都发生很大的变化,使得原来潜藏在家族内部的养老问题日益显现。
日本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也正是从这个时期开始逐渐建立和完善的。
“国民养老金基金”制度该制度于1991年开始实行,目的是为不满足于第一层次基础养老金的人提供更高层次的养老保险。
基础养老金的第一类被保险人均可自愿申请加入,加入者每月交纳“附加保险费”,年满65岁后,除可获得基础养老金之外,还可获得“附加养老金”,但被豁免国民养老金保险费及申请加入农民养老金基金者,不得再申请加入国民养老基金,已加入的中途不得退出。
标准金额可自行选择,同时享受税制优惠。
1886年5月《关于农业企业中被雇佣人员工伤事故保险帝国法》的公布与生效,一是德国农村保障体制的开端。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从1957年开始建立的,主要满足农场主及其配偶和在农场工作的家庭成员的养老保障需求,是法定的强制性保险。
随着农业结构问题的解决,以农场转移为获得养老金条件的条款,遭到了广泛的批评。
农民养老保险所需要的资金主要通过保险费和政府补贴来筹措,其中后者占三分之一。
农民的养老保险实行统一保险费率的原则,所有缴纳保险费的人的保险费标准是一样的。
共同劳动的家庭成员的保险费率是统一保险费的一半,并由农业企业主承担。
农村养老保险最低投保年限一般为巧年,获取丧失劳动能力养老金的最低投保年限为5年。
我国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农村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这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农村生产力得到了发展,农民生活得到了改善,这些都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发展奠定了物质基础。
国外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趋势
国外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趋势养老保险是一个国家社会保障体系中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随着人口老龄化的不断加剧以及社会经济发展的变化,国外养老保险制度也呈现出一些发展趋势。
以下是国外养老保险制度发展的一些重要趋势。
1.灵活退休制度-传统上,国外养老保险制度通常规定特定的退休年龄,例如65岁,但是随着人们生活更长寿以及晚婚晚育等因素,许多国家开始引入灵活退休制度。
灵活退休制度允许个体根据自己的需求和意愿选择退休时间,提供更多的灵活性和自主性。
2.个人账户制度-一些国家采取个人账户制度,即个体通过缴费建立个人账户,账户内的资金可以投资增值,退休时可以用于取得一定的退休金。
这种制度允许个体根据自己的财务状况和风险偏好进行个人投资规划,从而更好地为自己的养老储备做准备。
3.多支柱制度-4.长期护理保险-随着人口老龄化,对于长期护理的需求不断增加。
因此,一些国家开始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以提供针对失能和残疾老年人的额外保障。
这种制度的目的是帮助老年人支付长期护理服务的费用,从而减轻家庭负担和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5.跨国养老保险协调-随着人口流动和移民的增加,跨国养老保险协调变得越来越重要。
一些国家已经建立了双边或多边的养老保险协定,以协调不同国家的养老保险制度。
这种协调机制可以确保移民和离退休人员可以在不同国家之间享受到应有的养老保障和福利。
6.私人养老保险的发展-除了国家养老保险制度,私人养老保险也在一些国家得到了发展。
私人养老保险是个人自愿参加的保险计划,可以提供额外的养老收入和保障。
私人养老保险的发展可以补充国家基本养老保险的不足,并为个体提供更多的选择和灵活性。
总之,国外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趋势是向着更加灵活、个性化和综合化的方向发展。
为了应对人口老龄化和社会经济变化,国家需要不断创新和改进养老保险制度,以提供更好的养老保障和福利。
同时,养老保险的发展也需要个体和社会共同努力,通过个人储蓄和私人保险等形式,为自己的养老做好规划和准备。
外国养老金制度简述——英美日韩
关于国内外老龄金融产业市场现状深入分析美国美国老龄金融产业已经发展近百年了,其发展主要随着美国养老保险制度发展而发展的。
目前美国养老保险制度为“三大支柱”养老金形式,第一支柱为覆盖最为广泛的、政府管理的、以税收资质来源的“养老、遗属及残障保险制度(old-age,survivors and disability insurance,简称OASDI)”其均由财政部作为委托人,联邦社保基金信托委员会(Federal Old-Age and Survivors Insurance Trust Fund)作为受托人,具体负责管理基金的投资。
截至2011年底,养老基金余额为25241亿美元,其中特殊国债为2.52万亿美元,为满足流动性需求而持有的短期票据为约630亿美元。
从2011年的养老基金收入来源看,70%来源于个人支付的税收,14%来源于的利率收入,13%来自于各项财政支持,3% 来自税收优惠。
2011年的基金管理费用为34.86亿美元[1]。
此部分资金在整个美国老龄金融中占了相当的比重。
美国OASDI计划基金结余规模第二支柱为政府和雇主出资的,带有福利的退休金计划,政府部分的为公共部门养老金计划(Public Sector Plans),雇主部分为雇主养老金计划(Employer-Based Pension Plans)也通称为私人养老金计划(Private Pensions Plans)。
而在私人养老计划有两种模式,一种是20世纪70年代以前占主体地位的“收益确定性计划(Defined Benefit Plan)”俗称为“DB模式”。
在美国80年代后迅速发展起来的,以个人账户为基础的“供款确定性计划(Defined Contribution Plan)”俗称“DC模式”。
其管理大多为建立养老基金,聘请专业人士对股票、债券、不动产以及其他金融产品进行投资。
私人养老金计划在美国老龄金融占有重要地位,DC型养老计划和个人退休账户构成了美国私人养老体系的两大主要支柱,而401(K)计划又构成了企业DC型养老金计划的绝对主体。
国外养老保险制度的分析及对我国养老保险的启示(全文)
国外养老保险制度的分析及对我国养老保险的启发国外常见的养老保险模式大致有储蓄积存型、福利GJ型、GJ保险型与投保资助型。
以美、日、德为代表的发达GJ属于投保资助型;英国、瑞典等北欧GJ属于GJ福利型;澳大利亚属于GJ保险型;新加坡属于储蓄积存型。
不同类型的养老保险模式具有不同特点,对GJ经济的影响也存在着一定差异。
一、发达GJ养老保险制度现状分析北欧诸国十分重视公民平等权利,所以它的社会福利制度十分完善。
他们认为,公民有享受福利的权力,谋福利是社会不可推卸之责任。
在现实福利分配中,政府担当着积极而重要的角色,甚至超越了市场的作用,政府建立各种法律法规制度,旨在使社会福利普遍化、法律化。
这种福利方式在给公民带来巨大福利、保持社会稳定的同时,也给GJ带来了巨大负担。
美国是世界第一大贸易集团,市场机制也更加完善和成熟,在经济和社会各方面,十分重视市场的自我调节作用。
因此,美国的福利制度不同于一些欧洲GJ,在福利分配上存在着严峻的贫富悬殊问题。
由于奉行市场机制,所以养老保险主要以雇主和雇员的关系存在,这对一些生产能力落后的群体产生较大影响。
日本养老保险则是通过GJ立法实行的强制性社会保险,主要由雇主、雇员、GJ三方负担。
德国养老保险目标是保障退休者及其配偶正常生活,并具有一定购买力。
德国养老保险分为私人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法定养老保险,其中法定养老保险由雇主、雇员承担,并享受GJ的特别补贴。
以上GJ的养老保险虽然采取了不同类型的保险方式,但都是由政府、企业及个人分别承担责任,雇主和雇员承担主要的社保资金,政府制定严密的法律法规,作为投保开支,在支出大于收入时由GJ税收弥补空缺。
因此,积极投保是公民的义务,享受养老保险是公民的基本权力。
二、国外养老保险的进展方向随着全球老龄化趋势的日益严峻,养老保险制度已经成为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课题,各国的改革方式各具特色,但总的来说都是逐步向多层次、私有化进展。
海外养老金制度的发展与经验研究
海外养老金制度的发展与经验研究近年来,随着人口老龄化问题的逐渐凸显,海外养老金制度的发展成为各国政策制定者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
养老金制度不仅涉及到老年人的福利保障,也直接关系到国家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稳定性。
本文将重点研究海外养老金制度的发展与经验,并探讨如何将这些经验应用到我国的养老金制度改革中。
一、海外养老金制度的发展情况1. 欧洲运作较为成熟的养老金制度欧洲国家在养老金制度方面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经验。
例如,瑞典采取了个人账户与国家退休金的相结合模式,鼓励个人储蓄与国家补贴相结合,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
法国则实行了分配制度,养老金主要依靠税收和现收现付模式,通过公共财政进行支付。
2. 美国灵活多样的养老金制度美国的养老金制度相比欧洲国家更为复杂多样。
支持自由职业者的养老金制度主要是个人退休账户(IRA)和401(k),个人可以根据自己的经济条件和意愿进行投资和储蓄,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此外,美国还有社会保险制度(Social Security)和企业年金计划(Pension Plan)等多个层面的养老金保障。
3. 亚洲国家的养老金制度亚洲国家的养老金制度相对较为落后,但一些国家已经开始着手改革和发展。
例如,新加坡实行了强制储蓄制度:雇员的工资中要强制扣除一定比例作为个人储蓄,同时也有雇主和政府的补贴。
中国台湾地区则建立了“三支柱”养老金体系,包括国家退休基金、企业年金和个人储蓄计划。
二、海外养老金制度的成功经验1. 多元化的养老金来源海外养老金制度的成功离不开多元化的养老金来源。
通过多元化的养老金来源,可以减轻养老基金的压力,降低过分依赖政府的风险。
这包括个人储蓄、公司年金、国家基金以及社会保险等多种资源。
2. 公平和可持续性成功的海外养老金制度普遍注重公平性和可持续性。
在养老金的发放方面,强调根据个人的贡献和风险来确定养老金的水平,避免养老金过快提高导致资金短缺。
同时,针对贫困与弱势群体的养老金保障也被重视,以确保社会的公平和稳定。
外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
外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外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篇一:国内外养老保险制度比较分析国内外养老保险制度比较研究摘要:养老保险是一种社会保险,是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对达到退休年龄的老年人,由国家和社会提供物质帮助以保障其晚年生活所需的社会保障制度。
纵观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历史,针对我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现状及特点,比较我国养老保险与国外养老保险制度的差异,借鉴国外的一些相对成熟的经验,从而逐步完善现有的养老保险制度并努力构建有中国特色的新型养老保险制度。
关键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一、国外养老保险制度简介由于世界各国的政治制度不同,经济发展水平不等,历史传统各异,不同国家之间养老保险制度存在较大差异。
世界各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都比较晚,但发展却很迅速。
目前世界上已有16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不同类型的养老保险制度,按照其覆盖范围、保障水平和基金模式,大致可分为以下类型:(一)收入关联型养老保险。
收入关联型养老保险以美、德、法等国家为代表,贯彻“选择性”原则,即并不覆盖全体国民,而是选择一部分社会成员参加,强调待遇与工资收入及缴费相关联。
保险对象一般为工薪劳动者,养老保险费由雇主和雇员共同负担。
待遇水平适中,如美国的平均基本养老金替代率为43%左右。
待遇支付方面,一般有利于低收入人群。
(二)储蓄积累型养老保险。
储蓄积累型养老保险以智利、新加坡等国家为代表。
这些国家的政府强制性规定公私单位的所有雇员都必须参加养老保险,政府的养老基金监管局负责规范与监督基金的管理,不具体参与实际管理事务。
私营性质的养老基金管理公司作为法定的经营管理者。
政府对养老基金管理公司的设立标准、财务状况、资产结构进行监管,并要求其交纳风险准备金;养老基金管理公司严格按照分散化、透明化和独立化的原则来进行管理,基金可以用于购买政府债券、企业证券和民营化的公共设施;基金所有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可以从自己选择缴费的养老基金管理公司领取养老金,或者将积累的养老金连本带利转向人寿保险公司以支取年金。
国外未来养老金形式的发展趋势及其启示
国外未来养老金形式的发展趋势及其启示一、引言人口老龄化和低出生率以及人类自身寿命的增长和退休年龄的提早等人口结构变化,再加上现收现付制缺乏养老资金的增值渠道,直接导致在现收现付制下巨额养老金难以支付的结果,迫使各国进行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同时,民众思想观念的改变,西方政治界、经济界的学者和政府首脑的认同,特别是拉美各国代表和英国养老金制度改革的成功,世界银行多次的权威推荐以及基金制本身所表现出来的如养老金财产化和自愿选择的一些优点,增加了养老保险向基金制改革的可能性。
将现收现付的社会保障制度私有化,对于民众、西方政治家和国家首脑几年前还不敢想象的事,如今却得到了越来越多社会各阶层、特别是政界的支持,各种改革方案如雨后春笋般地出现。
世界各国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使得原有现收现付制下的养老金发放和领取形式发生了巨大变化。
探讨未来养老金形式的变化和发展趋势,有利于我们把握国际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方向,对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和改革有重要的借鉴作用。
二、各国养老金制度改革和养老基金管理发展趋势1.各国养老金制度改革发展趋势养老保险制度按受益形式的不同可划分为两种:一种是规定受益制,另一种是规定缴费制。
规定受益制(DefinedBenefit)是指,养老金项目的主办者做出承诺,按照特定公式决定参加者的养老金的受益,只要参加者按规定缴费和缴足一定的年限,参加者就可以得到一笔年金(Annuity),或进行一次性(Lump-Sum)支付的制度。
它通常是现收现付制支付养老金的形式。
规定缴费制(DefinedContribution)是指,养老金项目主办者,为每个参加者设立养老金个人账户,参加者可以在主办者规定的限额比例内向基金账户缴费,在参加者退休有资格领取养老金时,按照其账户的资金情况向其发放养老金的制度。
它通常是基金制支付兑现养老金的形式,而且个人账户多余的资金可作为财产,继承给相应的受益人。
目前的趋势是逐步取消规定受益制,采用规定缴费制,这样可以为每个职工建立可投资的个人养老基金储蓄账户,将养老基金直接推向资本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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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外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篇一:国内外养老保险制度比较分析国内外养老保险制度比较研究摘要:养老保险是一种社会保险,是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对达到退休年龄的老年人,由国家和社会提供物质帮助以保障其晚年生活所需的社会保障制度。
纵观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历史,针对我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现状及特点,比较我国养老保险与国外养老保险制度的差异,借鉴国外的一些相对成熟的经验,从而逐步完善现有的养老保险制度并努力构建有中国特色的新型养老保险制度。
关键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一、国外养老保险制度简介由于世界各国的政治制度不同,经济发展水平不等,历史传统各异,不同国家之间养老保险制度存在较大差异。
世界各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都比较晚,但发展却很迅速。
目前世界上已有16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不同类型的养老保险制度,按照其覆盖范围、保障水平和基金模式,大致可分为以下类型:(一)收入关联型养老保险。
收入关联型养老保险以美、德、法等国家为代表,贯彻“选择性”原则,即并不覆盖全体国民,而是选择一部分社会成员参加,强调待遇与工资收入及缴费相关联。
保险对象一般为工薪劳动者,养老保险费由雇主和雇员共同负担。
待遇水平适中,如美国的平均基本养老金替代率为43%左右。
待遇支付方面,一般有利于低收入人群。
(二)储蓄积累型养老保险。
储蓄积累型养老保险以智利、新加坡等国家为代表。
这些国家的政府强制性规定公私单位的所有雇员都必须参加养老保险,政府的养老基金监管局负责规范与监督基金的管理,不具体参与实际管理事务。
私营性质的养老基金管理公司作为法定的经营管理者。
政府对养老基金管理公司的设立标准、财务状况、资产结构进行监管,并要求其交纳风险准备金;养老基金管理公司严格按照分散化、透明化和独立化的原则来进行管理,基金可以用于购买政府债券、企业证券和民营化的公共设施;基金所有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可以从自己选择缴费的养老基金管理公司领取养老金,或者将积累的养老金连本带利转向人寿保险公司以支取年金。
(三)福利型养老保险。
福利国家型养老保险以英、澳、加、日等国家为代表,贯彻“普惠制”原则,基本养老保险覆盖全体国民,强调国民皆有年金,因此称为“福利型”或“普惠制”养老保险。
在这一制度下,所有退休国民,均可无条件地从政府领取一定数额的养老金。
需要说明的是,这种普惠制的养老保险待遇,一般水平很低,不足以维持退休者的基本生活;退休者要维持自身的基本生活,必须同时加入到其他养老保险计划中。
(四)国家型养老保险。
国家型养老保险制度曾经在大多数计划经济国家实行,以前苏联、东欧国家为代表。
按照“国家统包”的原则,由用人单位缴费,国家统一组织实施,工人参与管理,待遇标准统一,保障水平较高。
这种养老保险制度不利于企业参与市场竞争,不利于劳动力的流动,不利于培养劳动者个人的自我保障意识。
目前,正在退出国际社会保障领域。
二、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发展概述、现状及主要特点(一)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发展概述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历史沿革主要可以分为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
1951年在苏联模式的基础上建立了中国社会保险制度。
该制度持续实施到1956年底。
第二阶段,恢复性改革阶段。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工会制度被废除,劳动保险基金被用于其它用途。
这一时期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实际上是企业办保险,其特征是:企业职工的退休养老资金有企业从生产收益中筹集,并在企业营业外项目列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放养老保险金,而职工个人不承担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义务。
第三阶段,探索性改革阶段。
进入20世纪90年代,我国的计划经济体制进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国有企业全部展开,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所以迫使养老保险在内的社会传统保障制度进行改革,建立社会化的养老保险制度。
第四阶段,个人养老保险基金账户实行试点阶段。
201X年12月,国务院第42号文件《关于印发完善城镇社会保险体系试点方案的通知》,我国在东北三省进行了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的试点,在做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提高统筹层次、加强养老保险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为在全国范围内完善这个制度积累了经验。
第五阶段,全国覆盖改革阶段。
201X年12月3日国务院正式颁布《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这一决定主要针对随着人口老龄化、就业方式多样化和城市化的发展,现行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显现出的一些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问题。
在总结我国20多年来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探索和实践经验,经过充分的调研论证和2001年以来东北三省试点实践的基础上作出了改革决策。
(二)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现状我国现行的养老保险制度由三个不同层次的养老保险组成,即基本养老保险计划、企业补充养老保险计划和个人储蓄型保险计划,由此初步构建了我国现代养老保险体系的制度框架。
第一个层次是基本养老保险。
它是按国家统一政策规定强制实施的为保障广大离退休人员基本生活需要的一种养老保险制度。
我国对城镇企业职工强制实行统账结合、部分积累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其保障水平较低,覆盖面较广。
在部分有条件的地区,我国政府鼓励当地政府开展农村养老保险的探索和试点。
第二个层次是企业补充养老保险计划。
它由政府政策鼓励,企业自愿建立,企业或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费为职工建立个人账户,通过商业机构运营,给付水平由缴费和投资收益率决定。
企业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在国家规定的实施政策和实施条件下为本企业职工建立的一种辅助性养老保险,由国家宏观指导,企业内部决策执行。
目前我国只有极少数效益比较好的企业为职工办理了补充养老保险,尚处于零星发展的状态。
第三个层次是个人储蓄型养老保险,它是由职工个人自愿参加、自愿选择经办机构的补充保险形式。
后两个层次中,企业和个人既可以将养老保险费按规定存入社会保险机构设立的养老保险基金帐户,也可以选择在商业保险公司投保。
(三)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主要特点我国是一个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口众多、经济水平较低,是一个典型的二元结构社会,工业比较落后,农业比重较大,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人口结构的差异很大,加上历史、政治、经济和文化等原因引起的各种利益差异,使新旧矛盾相互交织,情况极为复杂。
在这样的基本国情下,造就了我国特有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我国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为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
该制度在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上采用国家、企业和个人共同负担的形式,社会统筹部分由国家和企业共同筹集,个人帐户部分则由企业和个人按一定比例共同缴纳。
其中存在着不少问题,如覆盖范围不够广泛,大量的城镇个体户和灵活就业人员还没有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空帐运行,没有真正实现部分积累的制度模式,难以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需求;基本养老计发方法不尽合理,缺乏参保缴费的激励约束机制;基本养老金的调整机制还不健全,养老金总体水平还不高;统筹层次比较低,基金调剂能力还比较弱;企业年金发展滞后,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还没有建立起来等等。
三、国外与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比较分析(一)我国社会养老保险统筹层次偏低在养老金方面,瑞典和英国两国的养老金制度都包括统一标准的国家的养老金,与收入相联系的补充养老金,各种职业津贴等制度层次。
日本的养老保险也分为三个层次:国民年金、厚生年金和共济组合年金、厚生年金基金。
德国养老保险包括:法定养老保险、企业补充保险、个人养老保险。
美国有多种养老保险,其中企业年金和个人年金比较发达。
截止201X年底,我国已有北京、天津等13个省市实现了养老保险省级统筹;辽宁、安徽等7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市级统筹为主;其它省份仍以县级统筹为主。
我国的养老保险基金分散在全国1800多个统筹地区,成为世界上一道独特的“景观”。
养老保险基金的分散管理,在实践中导致了很多问题:一是限制了保险的社会共济作用,低层次统筹的格局加剧了资金供求的结构性矛盾;二是加大了基金管理的风险,增加了基金监管的难度;三是过低的统筹层次,导致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困难,阻碍了劳动力的自由流动。
(二)我国社会养老保险覆盖面过窄瑞典养老金的覆盖面具有普遍性,凡是达到在瑞典居住或工作的法定年限者都可以参加基本养老金制度。
英国的国家基本养老金制度也具有普遍性,它的条件是所有满足国家基本养老金制度所规定的年龄和资格标准的老年人都可以领取。
德国养老保障的受益人涵盖普通雇员、矿工、公共部门、雇员、自雇者;农民、农业工人,被排除于制度之外者很少。
我国现行养老保险制度一般限于全民所有制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的固定职工,而占人口较大比重的农民群体和数量逐渐增多的灵活就业者,还没有被纳入养老保险的框架之内,养老保险的覆盖面依然较窄,说明我国的养老保险体系社会化程度不够,其所应有的保障功能还未实现。
(三)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没有专门的法律规定从国外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的发展实践来看,尤其是总结美国、新加坡等养老保险法制建设比较规范的国家的先进经验,养老保险必须建立在一整套严密的法律体系支撑下有效地发展下去。
我国现行养老保险制度的不完善是与国家养老保险立法不完善密切相关的。
我国养老保险法律体系不完备,完善养老保险立法已是当务之急。
迄今国家对养老保险尚未单独立法,代而行之的是各种政策、暂行规定、通知、决定等低层次的行政法规模式,且经常变动的政策文件,缺乏整体性和权威性。
导致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缺乏原则性的依据,不少退休劳动者的养老费用被拖欠,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法律维护,使《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缺乏实施的物质基础。
(四)我国养老保险的资金来源渠道单一国外的养老保险资金一般说来有三条渠道:劳动者缴纳受保工资的一个比例,雇主缴纳工资总额的一个比例,政府做出一定贡献。
发达国家中采取双方负担的标准模式是雇主和雇员共同缴费。
缴费通常与收入水平相联系,受保工资有一个最高限额。
雇主和雇员的缴费比例可以是相同的,但大多数国家雇主比例更高。
政府的贡献来自于国家总收入,也有少数国家取自专项税收(如烟草税、酒精饮料税)。
我国养老保险资金的主要来源是征缴养老保险收入及其利息收支、财政补贴,受到经济条件的制约,养老保险费的欠缴与流失情况十分严重。
另一方面,由于老年人口数量的不断上涨,享受养老保险的人数不断增加,养老金的支出逐年增加,导致部分地区的收不抵支,原有的积累逐渐减少。
此外,养老保险管理费用的不合理增加导致养老金开支更加“吃紧”。
(五)我国领取养老金年龄过轻为了适应21世纪老龄化社会,1994年日本把领取养老金的起始年龄推迟到65岁,对没有工作或低薪的劳动者,可在60~64岁期间支付部分养老金。
瑞典基本养老金和与收入相联系养老金的年龄资格未满65岁。
美国通过一项国会立法,将退休年龄从65岁推迟到67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