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附属房屋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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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大连市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大连市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一、房屋及附属设施补偿
二、水利设施补偿
三、电信设施补偿
四、林木补偿
667株以上部分不予补
偿)
(亩栽334-667株单株
说明:
1. 果树原则上每亩地最高补偿株数为111株(蓝莓、树莓、葡萄除外),超出部分不予补偿。

2.房屋实际测量建筑面积小于房屋产权执照登记面积的,按照实际测量面积补偿;房屋实际测量建筑面积大于房屋产权执照登记面积的,所超出面积按同类标准的50%予以补偿。

3.上述补偿标准中提到的果木补偿标准为露天果木补偿标准,若遇温室大棚类果木,则补偿标准上浮同类露天果木补偿价格的1.5-2倍。

4.电力设施补偿标准,依据国家和电力行业涉及规范以及有关规定额标准,由有资质的专业设计部门进行动迁改造设计,由有资质的施工企业进行动拆迁改造施工,并编制动拆迁改造预算,经大连市财政预算审核中心审核,审核后的决算值作为补偿依据。

调整(城市)房屋拆迁附属物、地上附着物补偿指导标准。

调整(城市)房屋拆迁附属物、地上附着物补偿指导标准。

拆迁项目征地拆迁实施办法/p-783491840359.html调整城市房屋拆迁附属物、地上附着物补偿指导标准。

城市拆迁房屋的附属物、地上附着物由被拆迁人自行拆除、移植或处理,拆迁当事人可参照下列指导标准协商确定损失补偿:1、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简易建筑房屋结合成新,损失补偿标准为:混凝土屋面、屋檐高在2.2米以上、37厘米厚砖墙、双层窗结构的,每平方米400-450元;土木屋面、房檐高在2.2米以下、37厘米厚砖墙、双层窗结构的,每平方米300-350元;其他简易结构房屋每平方米200-260元。

拆迁房屋院内无临建执照的房屋和超过批准期限且符合房屋条件的房屋损失补偿,比照上述规定标准, 按相应结构各减50元/平方米计算。

拆迁房屋的其他附属物和地上附着物损失补偿,可参照《朝阳市城市房屋拆迁附属物和地上附着物损失补偿指导标准》(见附件2)和《朝阳市城市房屋拆迁树木补偿计算指导标准》(见附件3),由拆迁当事人协商确定。

附件1: 朝阳市城市房屋拆迁室内装修剩余价值补偿指导标准附件2:朝阳市城市房屋拆迁附属物和地上附着物损失补偿指导标准附件3: 朝阳市城市房屋拆迁树木补偿计算指导标准二OO八年月日附件1:朝阳市城市房屋拆迁室内装修剩余价值损失补偿指导标准补偿项目数量补偿单价(元)各类木质地板㎡40-100各类墙壁瓷砖㎡10-15各类石、瓷材地板㎡30-80木质装饰按装饰面积(含门、窗口边、暖气罩、墙裙、墙围棚顶木装修灯池) ㎡30-60窗帘盒个50固定的壁橱、书橱按平视投影面积㎡60-100装饰墙面(壁纸、壁布、塑料插接板棚顶、石膏板、纤维板、华丽板)㎡5-10注:以上补偿项目被拆迁人要求自行拆除的,不予补偿。

卫生洁具、灯具、电热水器、煤气热水器、太阳能热水器、空调器、壁画,不予补偿。

门窗、阳台封闭不予补偿。

附件2:朝阳市城市房屋拆迁房屋附属物和地上附着物损失补偿指导标准名称单位补偿标准(元)说明杂树棵 4 距地1.5米处胸径2cm以下杂树棵8 距地1.5米处胸径2-5cm杂树棵12 距地1.5,米处胸径6-10cm杂树棵20 距地1.5米处胸径11-15cm杂树棵36 距地1.5米处胸径16-25cm杂树棵距地1.5米处25cm以上,以36元为基数,每增加1cm,补5元果树棵 5 已定植一年生以上秧苗果树棵20-40 距地1米处直径2 cm,每增加lcm增补10元葡萄树棵 5 已定植成活秧苗葡萄树棵50-80 距地0.5米处直径3cm以下葡萄树棵80-100 距地0.5米处直径3-5cm葡萄树棵30-50 距地0.5米处直径5cm以上、己过盛产期。

开封市地上附着物(建筑物及构筑物)补偿标准

开封市地上附着物(建筑物及构筑物)补偿标准
砖墙、钉骨架、塑料顶 简易塑料棚 小弓棚
单位
平方米 平方米 平方米 平方米 平方米 平方米
眼 眼 眼 个 平方米 平方米 平方米 平方米 平方米
补偿标准(元)
备注
补划宅基地 不补划上浮70%
砖墙或石墙承重、木屋架、木(预制)檩条、瓦屋顶、房屋
600
1020
净高3米,水泥地面,内外墙普通抹灰,木质门窗。
20
开封市市区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建筑物及构筑物)补偿标准(表一续)
附着物名称 坟墓
水渠
供电通讯线路 渔塘 地埋管
小蓄水池 院落门
水泥路面 沥青路面 轻型厂房
小桥
现状结构特征 一墓一棺
横断面1平方米以上 横断面0.5—1平方米 横断面0.5平方米以下
砼杆高8—10米 砼杆高11—15米
按照砖围墙和水泥地坪补偿标准执行 包括门墩 有瓷砖、门楼、门头 农村道路 农村道路 净高4米、彩钢板顶、砖墙 砖砌、预制板(包括涵管)
700
90
全砖墙、预制或混凝土板顶,单层房屋净高2.8米、铝合金门 窗。
210
层高不低于2.2米,有顶、四面有墙、有门窗。
80
80
50 4000—8000
1000
机井口径为30公分的取补偿标准的下限,口径每增加1公分, 增加100元,井深每增加1米,增加120元。
550
400
100
80 60
40
塑料管(PVC管) 砖蓄水池 一般大门 精装大门
厚度15厘米以上
桥面宽2—5米
单位 座 米 米 米 根 根 亩 米
个 个 平方米 平方米 平方米 平方米
补偿标准(元) 2100 100 70 40 340 420 12000 17

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标准

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标准

1、仓房每平方米补偿920元。

2、室外水泥地坪每平方米补偿165元。

3、沼气池每个补偿4600元。

4、厕所每平方米补偿190-300元。

5、猪鸡舍每平方米补偿150-260元。

6、塑料大棚每平方米补偿165-280元。

7、菜窖每平方米补偿180-330元。

8、砖石墙每延长米补偿190元。

9、格栅(含工艺格栅栏)每延长米补偿450元。

10、大门楼每个补偿2400元。

11、饮用水井(含压水设备)每眼补偿1000元。

12、农家排灌水井(含泵水设备)每眼补偿15000元。

13、排灌大井(含设备)每眼补偿3万元。

14、排水管(塑料管、铸铁)每延长米补偿80-150元。

地上附着物,是指在土地上建造的一切建筑物(如平房,楼房及附属房屋等),构筑物(如水塔,水井,桥梁等)及地上定着物(如花草树木,铺设的电缆等)的总称。

以前一般的概念是将如房屋、水渠、路桥等建筑物与构筑物看成地上定着物,将如树、竹、花卉、园林等看成地上附着物。

三、土地上的附着物赔偿后归谁
1、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分配纠纷《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规定,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费的所有者所有。

2、安置补偿费分配纠纷安置补助费,是国家征收集体土地后,安置被征收单位由于征地造成的多余劳动力的补助费用。

3、土地补偿费分配纠纷《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初果期(区分树种) 株 150-500
盛果期(区分树种) 株 250-770
衰老期(区分树种) 株 100-385 葡萄(区分成长期) 株 10-60 十三 灌木 一年生以内 墩 4-10 每墩出条数按10-20根计算 一年生以上 6-11 十四 电力通讯线路 低压线路 杆 1200-2310 包括电线等材料损失及拆建工费 通讯广播线路 杆 1200-2310 十五 苗圃苗木 根据苗木树种及培育期、移栽及损失费 公顷 30000-173250 详见附件2 十六 鱼塘 根据建造标准土石方工程及鱼苗损失费 公顷 80000-288750
2.废、枯井按同类井补偿标准的30-50%补偿;
3.机井按井深分段计算补偿。 土井:直径1.2m 米 150-220 砖井(包括乱石井):
深5-10m,直径1.5m
深10-20m,直径2.5n 口
口 2500-5800
4000-9240 下管井 米 200-670 机井:深20-50m
深50-100m
深100-250m
深250m以下 米 290-500
380-600
470-680
540-720 十一 乔木 胸径小于5cm/株 株 3-6 指用材林种,沿海防护林带,山丘地区防护林乔木补偿标准可提高40-60%,特种用途林树木价格另议;树归原主。 胸径5-8cm/株 株 30-60 胸径8-10cm/株 株 胸径10-15cm/株 株 60-90 胸径15-20cm/株 株 胸径大于20cm成材树 株 70-90 十二 果树 苗木 株 2-6 1.果树包括;苹果、梨、桃、杏、核桃、樱桃、柿、枣等树种;2.果树必须按农林部门规定的合理密植栽种,超出部分不予计算;3.树归原主。 幼龄树(区分树种) 株 40-80

安阳市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安阳市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土池+防渗。
36
元/平方米
1.总价=单价×水面积;
2.包括育苗损失费及土石方工程费;
3.此标准包含增氧、投料设备和引、排水渠设施等配套设施。
防渗+护坡。
48
元/平方米
鱼池
砖彻+抹面+防渗。
60
元/平方米
砖彻+磁砖+防渗。
70
元/平方米
电力、通讯
设施
生产、
生活用电
220伏生活用电。
据实补偿
自费电网改造户按收据补偿。
20—80
元/平方米
搬家补助费
拆除有批建手续的住宅或企业用房,按房屋建筑面积计算。
10元/平方米
元/平方米
1.经批准建设的居住型用房;
2.阳台、走廊按照一半面积计算;
3.标准层高2.8米。
砖木结构
石灰砂浆砌筑“24”砖墙,木屋架,木檩条,青瓦屋面,地面干铺或水泥硬化,一般木门窗或塑钢、铝合金门窗。
600
元/平方米
砖混结构
混合砂浆砌筑“24”砖墙,混凝土圈梁,预制板或现浇顶层,地面干铺或水泥硬化,一般木门窗或塑钢、铝合金门窗。
由水泥骨架搭建而成,采光材料为塑料布。
竹木结构大棚。
10
元/平方米
由竹木搭建而成,采光材料为塑料布。
小拱棚。
5元/平方米
连栋式棚体
自动化智能标准温室。
600
元/平方米
一般占地5亩以上,两个以上,全部钢筋骨架,采光材料为PVC透明板,室内配备有加温和降温设备、自动喷滴灌系统、遮阳网等先进设施,能进行自动化生产。
砖混结构
混合砂浆砌筑“24”砖墙,混凝土圈梁,预制板或现浇顶层,地面干铺或水泥硬化,一般木门窗或塑钢、铝合金门窗。

天津市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

天津市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

天津市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一、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结合征收土地工作中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标准。

二、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征收土地涉及的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适用本标准。

三、本标准所确定的补偿额是全市平均水平。

实际执行时,各地区可根据区域实际情况和补偿项目具体状况,以本标准为基础通过上下浮动确定补偿额,浮动范围不超过30%。

凡有浮动的,必须在征地报批时作出说明。

四、本标准公布执行前,已经与被征地单位或个人签订补偿协议的,按原协议确定的补偿标准执行。

五、本标准中未包含的项目,可以通过协商或经有关专业、技术评估部门评估后,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相应补偿。

六、建设项目使用国有农用地或临时用地涉及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参照本标准执行。

七、本标准由市国土房管局和市物价局负责解释,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适时进行调整。

八、本标准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一、非居住房屋及附属物补偿标准(一)征收土地过程中,对非居住房屋以及附属物按重置价格予以补偿。

(二)非居住房屋及附属物的补偿标准根据下列建筑物的结构标准进行计算。

1.猪舍砖木结构平房,檐高2.2米左右(檐高浮动范围为±20厘米),墙体为二四墙,清水外墙,水泥抹灰内墙,室内水泥地面,木苇顶,挂瓦屋顶,木门窗,无上下圈梁。

圈栏墙为单砖(一二墙),高1.0米左右,水泥内外壁,简易供电、供水。

2.简易猪舍简易结构棚房,檐高1.8米左右(檐高浮动范围为±20厘米),墙体为二四墙,清水内外墙,室内水泥地面,石棉瓦坡屋顶,木门窗,简易供电、供水。

3.鸡房、鸭房砖木结构平房,檐高2.2米左右(檐高浮动范围为±20厘米),墙体为二四墙,清水外墙,水泥抹灰内墙,室内水泥地面,木苇顶,挂瓦屋顶,木门窗,无上下圈梁,简易供电、供水。

4.简易鸡房、鸭房简易结构,檐高1.2米左右(檐高浮动范围为±20厘米),墙体为二四墙,清水内外墙,砖地面,石棉瓦或木板屋顶,木门窗。

滁州市城市规划区内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 其他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

滁州市城市规划区内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 其他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

附件1滁州市城市规划区内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其他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表2:滁州市城市规划区内集体土地上征迁安置房重置价格和综合建设成本价表3:安置房楼层差系数表(一)高层安置房楼房层差系数表(三)底层无架空层的多层安置房层差系数表表5:房屋周围树木移植补助标准备注:1、一般树木直径以距地1.3米处直径为准,果木以距地0.8米处直径为准2、盆栽花卉及地栽草本花卉不予补偿3、一般树木树高在1.3米以下或树木间距在1米以内的不予补偿4、成片树木或者难以移植树木,可由专业鉴定评估机构确定补助费用表6:房屋装潢成新综合补偿标准注:未列入本附件内的新型装潢按重置完全价格结合综合成新率进行补偿。

表7:房屋征迁附属物综合补偿标准注:未列入本附件房屋附属物补偿的项目按重置完全价格结合综合成新率进行补偿。

表9:滁州市规划区内征迁集体土地青苗补偿标准附件2滁州市城市规划区外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其他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表4:房屋新旧程度判定标准损等级评定标准(试行)》。

2、房屋完损等级是根据房屋的结构,装修,设备三个组成部分的各个项目完好,损坏程度所划分,分为五类完好房,基本完好房,一般损坏房,严重损坏房,危险房。

3、房屋的结构,装修,设备三个组成部分的各个项目为:(1)房屋结构组成部分为:地基基础,承重构件,非承重墙,屋面,楼地面。

(2)房屋装修组成部分:门窗,外抹灰,内抹灰,项琚,细木装修。

(3)房屋设备组成部分为:水卫,电器,缓气及特种设备(如:消防栓,避雷装置等)。

注:1、房屋的具体补偿金额由房地产估价机构根据重置价格结合成新评估法确定;2、房屋的面积为建筑面积;3、建筑物的层高在规定的标准范围外(2.8米-3.3米)外,每超出或降低10厘米,每平方米的重置价格增加或降低2%,建筑物的结构、设备状况与相应等级有较大差异时,重置价格可适当增减,但增减幅度不超过10%。

注:未列入本附件房屋附属物补偿的按重置价格结合综合成新率进行补偿。

地上附着物征收补偿参照标准表(2021年参考新格式)

地上附着物征收补偿参照标准表(2021年参考新格式)

地上附着物征收补偿参照标准表(2021年参考新格式)1、非生产性建筑物补偿标准参考价格表表1-1:种类等级房屋标准参考价格(元/平方米)备注钢筋混凝土结构(框架)一等水电设施齐全,室内普通装修;外墙贴瓷质砖、马赛克等;已安装门、窗。

2200按建筑面积计算,不符合相应等级的按下一等。

二等室内及外墙未装饰;未安装门、窗。

1600三等仅浇筑框架部分1000砖混结构一等水电设施齐全,室内普通装修;外墙贴瓷质砖、马赛克等;已安装门、窗。

1800按建筑面积计算,不符合相应等级的按下一等。

二等室内及外墙未装饰;未安装门、窗。

1300砖木结构一等水电设施齐全,室内普通装修;外墙贴瓷质砖、马赛克等;已安装门、窗。

1500按建筑面积计算,不符合相应等级的按下一等。

二等室内及外墙未装饰;未安装门、窗。

1100备注1、以上补偿标准不包含房屋所占用土地使用权的价值;2、此次补偿标准,不包含高于补偿装修标准的室内二次装修价格;3、门、窗标准为不锈钢入户门,铝合金窗;4、多层建筑,层高为平均层高。

表1-2:种类类型房屋标准参考价格(元/平方米)备注砖身石棉瓦房墙为砖,屋顶为沥青瓦、石棉瓦等水电设施齐全,室内普通装修;外墙批灰600 含室内水泥地坪砖身铁皮顶房墙为砖,屋顶为铁皮、玻璃钢等水电设施齐全,室内普通装修;外墙批灰700 含室内水泥地坪活动板房活动板房包含地板、天花、水电等配套500 含室内水泥地坪简易棚钢架、铁皮瓦或玻璃钢瓦面(有围蔽)钢屋架,棚顶为铁皮瓦、沥青瓦、石棉瓦、玻璃钢波纹瓦等380 含室内水泥地坪钢架、铁皮瓦或玻璃钢瓦面(无围蔽)钢屋架,棚顶为铁皮瓦、沥青瓦、石棉瓦、玻璃钢波纹瓦等280 含室内水泥地坪钢架、油毡纸或塑料屋面(有围蔽)钢屋架,棚顶为油毡纸、帆布或塑料等,铁皮等围蔽300 含室内水泥地坪钢架、油毡纸或塑料屋面(无围蔽)钢屋架,棚顶为油毡纸、帆布或塑料等220 含室内水泥地坪竹架、油毡纸或塑料屋面(有围蔽)竹架,棚顶及围蔽为油毡纸、帆布或塑料等80竹架、油毡纸或塑料屋面(无围蔽)竹架,棚顶为油毡纸、帆布或塑料等40备注以上补偿标准不包含房屋所占用土地使用权的价值。

2022农村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2022农村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一、对建筑物的拆迁补偿1、拆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与其他单位、个人共同举办的企业所有的非居住房屋,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的建安重置价+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费用。

2、被拆除房屋的建安重置价、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费用,由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

3、其他补偿:还应当补偿被拆迁人下列费用:(1)按国家和本市规定的货物运输价格、设备安装价格计算的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

(2)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按重置价结合成新结算的费用。

(3)因拆迁造成停产、停业的适当补偿。

4、其他非居住房屋、居住房屋附属的棚舍,以及其他地上构筑物的补偿,按照当地有关地上附着物标准执行。

二、对房屋拆迁补偿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补偿安置(1)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

(2)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3)被拆除房屋评估如选用重置法的,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由征地单位委托具有房屋拆迁评估资格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及价格补贴标准,由被拆除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根土地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并公布。

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补偿安置:(1)对未转为城镇户籍的被拆迁人应当按下列规定予以补偿安置:(2)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区域,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3)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支付给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

被拆迁人申请宅基地新建房屋的审批程序,按照国家和当地农村住房建设的有关规定执行。

(4)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区域,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

征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是什么

征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是什么

一、征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是什么
征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是: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是包括地上的各种建筑物、构筑物,如房屋、水井、道路、管线、水渠等的拆迁和恢复费用及被征用土地上林木的补偿或砍伐费等。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当地建筑材料、劳动力和运输等费用,按各类建筑物和构筑物的等级和结构进行测算,制定符合当地物价水平的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二、征地补偿包括哪些内容
1、土地补偿费是因国家征用土地对土地所有者在土地上的投入和收益造成损失的补偿。

补偿的对象是土地所有权人。

2、安置补助费是国家建设征用农民集体土地后,为了解决以土地为主要生产资料并取得生活来源的农业人口因失去土地造成生活困难所给予的补助费用。

3、青苗补偿费是指征用土地时,对被征用土地上生长的农作物,如水稻、小麦、玉米、土豆、蔬菜等造成损失所给予的一次性经济补偿费用。

4、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是对被征用土地上的各种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如房屋、水井、道路、管线、水渠等的拆迁和恢复费以及被征用土地上林木的补偿或者砍伐费等。

5、其他补偿费是指除土地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青苗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外的其他补偿费用,即因征用土地给被征用土地单位和农民造成的其他方面损失而支付的费用,如水利设施恢复费、误工费、搬迁费、基础设施恢复费等。

三、征地属于哪个部门
土地征收由国土资源局负责,国土资源局简称国土局,其职责之一就是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

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
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

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本级集体土地征收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标准的通知

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本级集体土地征收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标准的通知

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本级集体土地征收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嘉兴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02.06•【字号】嘉政发〔2021〕3号•【施行日期】2020.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本级集体土地征收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标准的通知嘉政发〔2021〕3号南湖区、秀洲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有关单位: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最低保护标准的通知》(浙政发〔2020〕8号)精神,结合市本级实际,市政府决定对市本级集体土地征收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标准进行调整。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青苗补偿费本着“有苗补偿、无苗不补”的原则,给予适当补偿。

抢种的苗木、作物以及开挖鱼、鳖塘等不予补偿。

土地征收交地后尚未使用时,趁间隙种植作物的,施工时青苗不予补偿。

具体补偿标准如下:二、地面附着物补偿费地面附着物补偿包括地面附着设施补偿、苗木损失补偿和迁移补偿。

具体补偿标准如下:(一)果园。

成片种植的果园,按每亩计算补偿。

新种果园(符合种植密度,下同)每亩补偿2000~3000元;种植满两年以上的果园每亩补偿3000~4500元;盛产果园每亩补偿4500~6000元。

盛产葡萄原则上每亩补偿10000元以下,或由具有资质的专业机构评估,按实际投入成本、迁移损失、设施补偿等综合估价。

零星种植的果树,按株计算补偿。

新种果苗每株补偿5~8元;盛产果树每株补偿70~100元。

(二)桑园。

成片种植桑园,按亩计算补偿。

新种桑园每亩补偿2000~3000元;盛产专业桑园每亩补偿3000~4500元。

(三)其他树木。

农户房前屋后或沟房路边零星种植的树木按树的种类、种植时间、胸径大小等计算补偿,每株补偿30~80元。

(四)观赏性苗圃。

观赏性苗圃补偿费包括苗木损失费和迁移费。

许昌市建设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

许昌市建设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

许昌市建设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的说明
许昌市国土资源局对各县(市、区)建设征用土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情况进行了调查研究,参照有关政策、法规和标准,考虑物价因素,综合平衡,修订了统一的补偿标准,现对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拆迁房屋补偿标准:
拆迁各类房屋的补偿费,包括旧料损失、拆除、搬运等费用。

二、树木补偿标准:
1.移植树木,在非移植季节,按保留补偿。

花木、苗圃及树林按照园林部门规定或本地区当年度(当季)市场价格补偿。

2.经济林按照林业部门规定计算。

三、水井、水渠补偿标准:
1.水井补偿包括开凿工程、用料及用工量计算。

铸铁管井筒可参照砼管井筒增加材料差价进行补偿。

2.水渠补偿包括旧料搬运、材料损失、拆建工费等。

四、通讯、通信、电视、供电线路等补偿标准:
原则按照补偿标准进行补偿,确有不符的,以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补偿。

五、坟墓补偿标准:
补偿费包括迁葬工、料费。

六、其他补偿标准:
1.未统计入表的其他特殊地上附着物依据本地区当年度(当季)市场价格补偿或委托有资质单位依
法评估确定。

2.许昌市东城区管理委员会辖区范围内的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仍按东城区现行标准
执行。

广元市征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及住房拆迁安置办法

广元市征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及住房拆迁安置办法
2、有厨厕及卫生设备,水电设备齐全,门窗完好,内装修保护好;
3、磨石或地板砖地面,水刷石罩面,内墙涂料粉饰。
甲等
610-680
1、层高3米以上,屋面、楼板、圈梁均为钢筋混凝土结构;
2、磨石或地板砖地面,24砖墙,水刷石罩面,涂料粉饰;
3、有厨厕及卫生设备,水电设备齐全,门窗完好,内装修保护好。
乙等
540-610
等级 补偿标准(元/㎡)
条 件 标准
甲等 350-400
1、形状整齐,排扇端正,自扇自墙,层高2.8米以上;
2、青瓦屋面,瓦中等疏密度,柱檩木质好,中柱平均直径25厘米以上;
3、木装板或单砖墙,质量好,正规竹席顶,三合土地面;
4、门窗及内装修保护完好和水电设备齐全。
乙等 310-350
1、形状变化不大,共墙共扇,屋高2.5米以上;
2、下列人员不得计入住房安置:
(1)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买卖宅基地而形成的住房被拆迁人。
(2)虽有常住户口,但无承包地,且未参加集体经济组织分配和未依法取得宅基地的被拆迁人员。
(3)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原已享受住房安置的被拆迁人员。
3、征地部门会同公安部门、乡(镇)或办事处、村组集体负责对拆迁安置人员资格进行审核,并通过公示后确认。
(3)原常住户口在被拆迁住房中,现正在部队服兵役的士兵(不包括军官、文职人员和10年以上的士官)、正在大中专院校就读的学生、正在服刑或劳教的人员。
(4)原属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各种原因户口迁出,现已退职、退休在被拆迁住房中居住,户口已迁回的人员,且在原工作单位未享受过房改房、集资建房和经济适用房等属国家福利性质住房的。
乙等 280-330
1、形状变化不明显,层高2.5米以上;

2022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2022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一、2022年房屋拆迁补偿标准2022年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草房1900元/平米;砖瓦房2400元/平米;捣制或预制砖砼结构房屋2800元/平米;楼房(二层以上)3300元/平米;地上(下)附着物使用等价补偿原则;异地安置补助费(包括宅地,配套设施、租房费等)每户2万元。

二、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法律规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对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有详细的规定: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第二十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潍坊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

潍坊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

潍坊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发文日期:2020年07月22日名称类别单位2017年补偿标准备注楼房一级钢筋砼结构元/m21500-18001、屋内配套设施不另计。

2、屋内有装修的可根据情况另计。

二级砖混结构,有钢筋混凝土地梁、圈梁、用瓷砖、马赛克或其它高档建筑材料饰面、门窗、水电暖配套齐全元/m21400-1600三级砖混结构,有钢筋混凝土地梁、圈梁、外墙系水刷、喷涂、门窗、水电暖配套齐全元/m21300-1500四级砖混结构,只有地梁和圈梁,外墙水泥饰面,门窗、水电配套齐全元/m2900-1400五级砖混结构,无地梁和圈梁、门窗、水电配套齐全元/m2800-1200平房一级砖混结构,有瓷砖或马赛克饰面,其余水泥抹面,跨度6米以上,檐高3米以上的平顶或瓦顶平房元/m2800-1100二级砖混结构,外墙系水刷、喷涂等一般装饰,跨度6米以上,檐高2.7-3.0米以上的平顶或瓦顶平房元/m2700-1000三级砖混结构,外墙装饰较好,檐高2.5-3.0米,跨度3.5-6.0米的平顶或瓦顶平房元/m2600-800四级砖混结构,清水墙,跨度4米以上的瓦顶或草顶平房元/m2450-700钢结构房一级单板跨度3.5-10m元/m2150-400二级保温层厚度5.5-7cm,跨度10m以上元/m2300-550三级保温材料厚度7cm以上,跨度10m以上元/m2450-600四级超高混凝土立柱车间,高度10m以上元/m2500-800简易房混合结构、双面坡瓦顶或石棉瓦顶元/m2200-550简易棚前柱后墙元/m260-250电器用房元/m2350-750机井房畜禽舍砖混或砖木结构元/m2250-350简易结构元/m270-200厕所封闭较好元/m2150-400封闭较差或露天简易厕所元/m260-150硬化地面水泥硬化厚度6公分以内的(含6公分)元/m230-50水泥硬化厚度6公分以上的元/m250-120其他硬化元/m220-60道路沥青硬化元/m280-150水泥硬化元/m260-140其他硬化元/m240-80围墙砖墙,墙高在2.5米以上元/m280-360砖墙,墙高在2.0-2.5米元/m240-280砖墙,墙高在1.5-2.0米元/m180-240砖墙,墙高在1.5米以下元/m100-180土坯墙元/m60-160铁栏围墙(含铁艺围墙)元/m80-150铁丝网围墙元/m30-50温室日光温室元/m280-200按大棚占地地面面积补偿。

2014_36天津市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

2014_36天津市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

天津市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一、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结合征收土地工作中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标准。

二、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征收土地涉及的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适用本标准。

三、本标准所列补偿项目为天津市常见类别和规格,确定的补偿额是重置成本价或市场价。

实际执行时,若补偿项目规格与本标准一致或类似的,可参照本标准执行;不一致或本标准未包含的项目,各区县可通过协商或经有关专业、技术评估部门评估后,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相应补偿。

四、本标准公布执行前,已经与被征地单位或个人签订补偿协议的,可按原协议确定的补偿标准执行。

五、对于自发布征收土地告知书之日起抢栽、抢种或者抢建的地上物、构筑物,一律不予补偿。

六、本标准由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适时进行调整。

七、本标准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一、非居住房屋及附属物补偿标准(一)征收土地过程中,对非居住房屋以及附属物按重置价格予以补偿。

(二)非居住房屋及附属物的补偿标准根据下列建筑物的结构标准进行计算。

1.猪舍砖木结构平房,檐高2.2米左右(檐高浮动范围为±20厘米),墙体为二四墙,清水外墙,水泥抹灰内墙,室内水泥地面(20厘米厚),木苇坡屋顶,粘土瓦挂瓦屋面,木门窗,无上下圈梁。

圈栏墙为单砖(一二墙),高1.0米左右,水泥内外壁,简易供电、供水。

2.简易猪舍简易结构棚房,檐高1.8米左右(檐高浮动范围为±20厘米),墙体为二四墙,清水内外墙,室内水泥地面(20厘米厚),屋面木基层,采用圆檩木,石棉瓦坡屋顶,木门窗,简易供电、供水。

3.鸡房、鸭房砖木结构平房,檐高2.2米左右(檐高浮动范围为±20厘米),墙体为二四墙,清水外墙,水泥抹灰内墙,室内水泥地面(20厘米厚),木苇坡屋顶,粘土瓦挂瓦屋面,木门窗,无上下圈梁,简易供电、供水。

上林县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

上林县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

上林县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根据《上林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林县县城范围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补偿方案>的通知》(上政发〔2017〕5号)及《上林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经合山至南宁高速公路上林段项目用地征地拆迁补偿方案>的通知》(上政发〔2017〕13号)精神,结合我县的经济发展情况,制定如下补偿标准:一、本方案适用范围全县范围目前未完成征收的土地,全部纳入征收范围,适用本方案予以补偿。

二、补偿标准(一)集体土地上房屋及构筑物补偿标准1.住房类(1)框架结构:小型砼砖墙700元/m2,红砖墙730元/m2,具主体以上结构。

(2)砖混结构:小型砼砖墙650元/㎡;红火砖墙680元/㎡,具主体以上结构。

(3)砖瓦结构:500元/㎡。

小型砼砌或火砖墙,石墙、内墙抹灰,门窗、水电齐全。

(4)其他结构:泥墙瓦面350/㎡;泥墙草面200元/㎡。

(5)房屋基础:砖、片石砌房屋基脚250元/m³;钢筋混土基脚500-550元/ m³。

2.农业生产用房类(1)砖混结构:350-450元/㎡;如房屋建一层,建筑高度达到2.8米(含2.8米)以上的按650元/㎡折算补偿。

(2)砖瓦结构:350元/㎡(3)泥瓦结构:250元/㎡(4)其它结构:150元/㎡(砖柱、钢柱、石棉瓦或有机玻璃瓦等)3.构筑物类(1)沼气池、化粪池:6立方以下每座3000元,已经不能使用的每座1500元。

6立方以上每座4000元,已经不能使用每座2000元。

(2)粪井:家用粪井每座1000元;地头粪井每座100元。

(3)红砖、水泥砖围墙:60-80元/㎡(4)泥土围墙:20-50元/㎡(5)晒坪、水泥硬化道路、地坪:水泥30-50元/㎡;三合土10-30元/㎡。

(6)挡土墙:150-200元/ m³4.水利结构类(1)水柜、水池:250元/ m³(2)水井:1300-2200元/眼5.房屋装修补偿费按评估给予补偿(具体标准见附件1)。

征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是什么

征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是什么

征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是什么
为了公共利益,我国有关部门会根据实际情况对农民⼟地进⾏征收。

为了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保障农民利益不受损害,我国制定了相应的征地补偿标准。

那么,征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是什么?下⾯,店铺⼩编就整理了与征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有关的内容,跟着⼩编⼀起来看看吧。

征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是什么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可以是建筑物,也可以是征⽤⼟地上的林⽊。

补偿标准根据附着物的不同⽽不同。

征地补偿标准不是固定的,没有统⼀的计算标准,因为需要参考的因素⾮常多,如市场价格、政策等,当然,确定补偿数额还是和当事⼈协商确定最好,这样不会因此产⽣补偿纠纷。

征地补偿费⽤项⽬
1、⼟地补偿费
⽤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地被征⽤造成经济损失⽽⽀付的⼀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
⽤地单位对被征⽤⼟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付的⼀种补偿费⽤。

3、附着物补偿费
⽤地单位对被征⽤⼟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向该所在⼈⽀付的⼀种补偿费⽤。

4、安置补助费
⽤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付的补偿费⽤。

以上知识就是店铺⼩编对“征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是怎样的”这个问题进⾏的解答,读者如果需要法律⽅⾯的帮助,欢迎到店铺进⾏法律咨询。

店铺温馨提⽰:
《民法典》⾃2021年1⽉1⽇起正式施⾏,《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

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其他问题# 点击这⼉#进⾏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店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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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7墙)
1—1.5米含1米
红砖

100(24墙)
1米以下
140(37墙)
1米以下
石头墙

200
1.5米高以上含1.5米
石头墙

150
1.5米以下
土墙

50
院内花墙

100
铁丝网

8
含柱
5
暖棚
竹木、土墙
平方米
30
含采暖设备
竹木、砖墙
平方米
45
钢架、土墙
平方米
40
钢架、砖墙
平方米
60
高效温室玻璃阳光板、全封闭
附件1
征收附属房屋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序号
名称
规格
单位
标准(元)
备注
1
附属房
砖混
平方米
600
无证、具备居住条件。
不含土地价格
砖木
平方米
450
仓房
平方米
300
仓储,不含土地价格
简易棚
平方米
150
不含土地价格
2
农田作业间
(看护房)
砖混(水泥板房盖、结构梁)
平方米
600
果园地20平以内、棚菜地15平以内
砖混(水泥板房盖、结构梁)

30
搬运费
24

养殖户

50
成猪搬运费
养殖户

20
仔猪搬运费
25

养殖户

1
成鸡搬运费
养殖户

0.5
鸡雏搬运费
4寸

1500
6寸

2500
425管径(水泥管)
延长米
300
15
渗水井

350
16
排水
排污管

35
17
厕所
砖结构
蹲位
500
土墙、木板杖子
蹲位
200
18
过水桥
毛石水泥管

100
19
烟囱

500
不贴墙
20
动力电
KM
迁移价格,不迁移的按初装价格
21
奶牛
养殖户

200
搬运费
22

养殖户

80
搬运费
23

养殖户
简易结构
平方米
180
果园地20平以外、棚菜地15平以外
3
畜、禽舍
无盖
平方米
60
具备养殖条件
不含土地价格
半盖
平方米
90
全盖
平方米
150
封闭式
平方米
180
4
围墙
铁艺

200-260
红砖

150(24墙)
1.5米高以上含1.5米
220(37墙)
1.5米高以上含1.5米
红砖

120(24墙)
1—1.5米含1米
平方米
300
果园地20平以外、棚菜地15平以外
砖混结构
平方米
450
果园地20平以内、棚菜地15平以内
砖混结构
平方米
220
果园地20平以外、棚菜地15平以外
砖木结构
平方米
400
果园地20平以内、棚菜地15平以内
砖木结构
平方米
200
果园地20平以外、棚菜地15平以外
简易结构
平方米
300
果园地20平以内、棚菜地15平以内
平方米
350
6
冷棚
竹木结构
平方米
10
高1.5-2.5米
钢架结构
平方米
25
高1.5-2.5米
地拱棚
平方米
8
竹架、钢架高1.5米以下
7
养鱼池
平方米
15
按水面面积
8
地下室
砖混
平方米
450
户内
9
菜窖
砖混
平方米
300
户外
土木
平方米
200
户外
10
地面
水泥(含台阶)
平方米
45
红砖地面
平方米
30
水泥砖
平方米
35
彩砖
平方米
45-50
沥青
平方米
50
11
大门
铁艺
平方米
300-350
钢管网
平方米
180
铁板
平方米
220
12
大门垛
砖、沙立面面积计算
砖面装饰
平方米
400-500

平方米
200
13
大门盖板
混凝土捣制
平方米
150
14
水井
2寸

1000
不含配电和水泵等设备
水井管径超过8寸以上的(含8寸),按实际进深每米按300元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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