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工作的实施方案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工作(以下简称治超工作),巩固提升治超成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XX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的治超工作机制,形成政府主导,乡镇、交通、公路、城管、国土、电力和公安交警等部门齐抓共管的格局。按照“源头管控与路面治理标本兼顾和国省道、县乡道路全方位治理”原则,实现源头治超和流动治超的有机结合,进一步加强全县治超工作力度,从根本上遏制超限超载运输给国家公路造成的严重损害,确保公路完好、畅通。
二、工作保障
治超工作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治超罚没收入全额上缴县财政,罚没收入票据统一从县财政领取。县财政根据治理工作需要,拨付治超经费,保障治超工作开展。
三、完善治超机制
1.组织领导。调整XX县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地点设在县交通局,负责全县治超具体工作,XX流动治超站、XX墓公路稽查站、XX源头监管站、XX超限超载检测站由县治超办负责。
2.综合协调。县交通局、县公路局、县公安局各委派一名行政分管负责人负责联合治超综合协调工作。按照联合查处,各司其职,分别处理的原则,对违法超限超载行为按照法定程序分别进行处理。对于复杂问题和重大事件,由县治超办统一研究处理。
3.人员配备。从县交通局抽调运政执法人员12人,执法车辆2辆;从县公路局、XX省道超限超载检测站各抽调路政执法人员3人,执法车辆1辆;从公安交警抽调执法人员6人,执法车辆1辆,组成治超执法队伍。县公安局负责组织8~10人的治超应急特警力量,由抽调的公安局分管负责人调度,用于应对紧急突发事件,从快从严打击恶意超限、暴力抗法、“黄牛”盯梢、扰乱社会秩序等违法行为。
4.健全各项制度。建立健全信息平台管理、执法绩效考核、执法车辆使用、执法装备使用、案件中心考核、案件登记移交制度和执法流程规范等制度。明确部门职责、权利和义务,做到责任到岗、问责到人。
四、创新工作模式、规范执法行为
1.发挥治超信息平台作用。治超信息平台要做到可见、可视、可存,为源头监管、联合治超、依法处罚提供依据。县治超办对外公布举报电话,对查证属实的应当给予举报人奖励。
2.调整路面联合执法方式。治超信息平台要对执法车辆卫星定位,路面执法人员工作期间一律关闭或上交通信工具,使用手持终端执法对讲机,对在工作期间擅自携带或使用通讯工具向车主、亲属、“黄牛”等透露执法信息的,给予纪律处分,立即调离治超队伍。
3.优化工作模式。完成公安交警、公路局案件处理与交通案件处理中心的合并,联合流动治超站处罚中心实行一站式服务。交通、路政案件处理人员由县公安、公路和交通分别指派2名文书业务骨干进驻,采取集中联网办公、依法移交、分别处罚的管理模式,提高执法效能,减少车主往返奔波。治超执法队伍应坚持采取灵活机动办法堵死角,查漏洞,多部门定期、不定期开展集中整治行动。治超办每月根据报表台账核对查处车辆情况,综合考评执法绩效。
五、部门分工与协作
1.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企业负责、行业监督、区域联合的工作格局,各乡镇(经济开发区)要主动作为,配合县国土、供电、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做好货运源头治理工作。
2.公安部门。负责治超工作中出现的暴力抗法、强行闯卡、“黄牛”带车、阻碍执法等案件的处置和督办,负责打击非法盗采行为。每年组织警力开展超限超载专项执法不少于4次,对涉牌涉证的车辆作为案件第一受理单位开具执法文书和案件移交手续。
3.交通部门。作为治超牵头单位,负责组织开展源头、路面治超工作,加强企业装载证明使用监管,查处货源企业违规装载行为,合理调配执法力量,协调各部门工作,监督考核治超工作效能,每月组织督查不少于4次。对涉嫌非法改装、货物扬撒脱落但不超限车辆作为案件第一受理单位开具执法文书和案件移交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