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氰废物污染控制标准
实验室有毒化学废物废液管理和处理条例
实验室有毒化学废物及废液管理和处理条例学校实验室在教学和科研中,会产生一些废液,这些废液大多都具有易燃性、腐蚀性、反应性和毒害性,有的甚至可以致癌。
如果不加以任何处理直接排放到环境中,就会直接污染环境,影响人体健康,必须加以处理后,才能进行深埋和排放。
为了实验室的安全与整洁,并控制对环境的污染,必须规范有毒有害废液及废旧化学试剂的管理,应该做到如下几点:一、有毒有害废液及废旧试剂的存放实验室的废弃化学试剂和实验产生的有毒有害废液、废物,严禁向下水口倾倒或随垃圾丢弃,不可将废弃的化学试剂放在实验台、讲台、楼道等公共场合,违者将受到严格追查和处罚。
有毒有害废液及废弃化学试剂应按下述规定放置:1.固体,教学及科研过程中产生的废弃固体试剂,需交付实验室管理员进行分类处理,固体废弃物应保存在(原)旧试剂瓶中,并注明是废弃试剂,暂存在指定试剂柜中,由实验室负责人统一组织处理。
2.液体,教学及科研过程中产生的废弃液体试剂,需交付实验室管理员进行中和或沉淀处理后,统一放置于实验室废液桶中。
废液具体处理方法如下:(1)强酸或强碱废液需用对应的弱碱或弱酸调至pH=6-8后方可放入废液桶中。
(2)少量的含氰废液可加入NaOH调至pH=10以上,再加入高锰酸钾使CN-氧化分解。
量大的含氰废液碱液氯化法处理,先用碱调至pH=10以上,再加入次氯酸钠,使CN-氧化成氰酸盐,并进一步分解为CO2和N2之后,方可倒入废液桶中。
(3)含汞盐废液应先调pH至8—10后加适当过量的Na2S,使生成HgS沉淀,并加FeSO4与过量S2-生成FeS沉淀,从而吸附HgS共沉淀下来,静置后分离,再离心,过滤;清液含汞量可降至0.02mg/L以下排放。
少量残渣可埋于地下,大量残渣可用焙烧法回收汞,但要注意一定要在通风橱内进行。
(4)含重金属离子的废液,最有效和最经济的方法是加碱或加Na2S把重金属离子变成难溶性的氢氧化物或硫化物而沉积下来,从而过滤分离,少量残渣可埋于地下。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年修订)发布时间点击次数: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发布实施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目次前言适用范围引用标准定义一般要求危险废物贮存容器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的选址与设计原则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的运行与管理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的安全防护与监测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的关闭附录(标准的附录)附录(提示的附录)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防止危险废物贮存过程造成的环境污染,加强对危险废物贮存的监督管理,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对危险废物贮存的一般要求,对危险废物包装、贮存设施的选址、设计、运行、安全防护、监测和关闭等要求。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中附录是标准的附录,附录是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环保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由沈阳环境科学研究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负责解释。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主题内容本标准规定了对危险废物贮存的一般要求,对危险废物的包装、贮存设施的选址、设计、运行、安全防护、监测和关闭等要求。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所有危险废物(尾矿除外)贮存的污染控制及监督管理,适用于危险废物的产生者、经营者和管理者。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文,与本标准同效。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危险废物鉴别标准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固体废弃物浸出毒性测定方法当上述标准被修订时,应使用其最新版本。
定义危险废物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
危险废物贮存指危险废物再利用、或无害化处理和最终处置前的存放行为。
贮存设施指按规定设计、建造或改建的用于专门存放危险废物的设施。
集中贮存指危险废物集中处理、处置设施中所附设的贮存设施和区域性的集中贮存设施。
容器指按标准要求盛载危险废物的器具。
实验室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规范编制说明
《实验室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规范》编制说明北京市固体废物和化学品管理中心北京市金隅红树林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二〇一六年四月目录一、任务来源 (4)二、制定标准的必要性和意义 (4)三、主要工作过程 (5)1. 国内文献外调研 (5)2. 北京市调查表调研 (6)3. 初稿起草 (6)4. 修改完善及定稿 (7)四、编制原则和依据 (7)1. 编制原则 (7)2. 编制依据 (7)五、国内外相关工作和研究进展 (8)1. 国外实验室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情况 (8)2. 国内实验室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情况 (9)六、主要条款说明 (10)1. 适用范围 (10)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1)3. 术语和定义 (11)(1)实验室危险废物 (11)(2)内部分类 (11)(3)内部投放 (12)(4)内部暂存 (12)(5)内部贮存 (12)(6)内部收集 (12)(7)二次容器 (13)4. 基本规定 (13)(1)一般要求 (13)5. 分类 (14)(1)类别划分 (14)(2)类别判定流程 (16)6. 内部投放 (16)(1)容器 (16)(2)标签 (17)(3)登记要求 (17)(4)投放要求 (18)7. 内部暂存 (18)(1)划分暂存区 (18)(2)暂存区标识 (18)(3)暂存时间 (18)(4)定期检查 (19)(5)二次容器 (19)8. 内部收集 (19)9. 内部贮存 (20)10. 处置 (20)七、意见和处理 (20)八、标准作为强制性标准或推荐性标准的理由 (21)九、实施标准的措施建议 (21)十、标准可操作性分析 (21)一、任务来源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落实《“十二五”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规划》关于开展实验室废物管理的要求,加强对实验室危险废物的全过程监管,防止因管理不当造成的环境污染,按照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委托北京市固体废物和化学品管理中心承担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危险废物管理”任务,北京市环境保护局于2014年下达了《实验室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规范》地方标准制定项目计划。
有害废物处理污染控制标准
有害废物处理污染控制标准
引言
有害废物处理是一个重要的环境保护和公共健康问题。
为了保护环境和人民的健康,制定并严格执行有害废物处理污染控制标准是必要的。
本文档旨在概述有害废物处理污染控制标准的主要内容和目标。
定义
有害废物是指对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具有潜在危害的废弃物。
有害废物处理是对有害废物进行收集、转运、贮存、处理和处置的过程。
污染控制标准
1. 有害废物的收集和转运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 有害废物的贮存和堆放地点应具备必要的设施,以防止污染物的泄漏和扩散。
3. 有害废物的处理应采用合理的技术和方法,在确保废物不会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不可逆转的损害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4. 有害废物的处置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标准,包括符合废物处置
许可证的要求。
5. 有害废物处理场所应定期进行监测和检测,确保处理过程的
合规性和安全性。
目标
制定有害废物处理污染控制标准的主要目标如下:
1. 保护生态环境:通过控制有害废物的排放和处置过程,保护
生态环境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2. 保障公共健康:预防有害废物对人体健康的危害,保障公众
的身体健康和生活安全。
3. 规范管理:建立健全的有害废物处理管理制度,加强监督和
执法力度,确保其有效实施和执行。
结论
有害废物处理污染控制标准是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的重要措施。
政府、企业和公众都应加强对有害废物处理的重视,积极参与推动
有害废物处理污染控制标准的落实。
只有共同努力,才能实现可持
续发展和环境保护的目标。
危险废弃物风险评价与管理
危险废物风险评价与管理摘要:从危险废物风险评价的基本含义入手,在讨论了危险废物风险评价应遵循的原则和评价依据基础上,就危险废物风险评价方法、评价内容和评价程序等内容进行了探讨。
在参考相关参数和模型的基础上重点论述了危险废物风险评价参数的选择和模型。
最后提到了危险废物风险评价的管理,提出了一种风险管理体系。
关键词:固体废物;危险废物;风险评价;管理风险评价起源于20世纪30年代的美国保险行业,经过70多年的发展,形成了很多理论、方法和应用技术。
很多发达国家对人类开发行为产生的环境影响均采用了风险评价的方法,期望评价结论更能反映实际,为环境管理部门就社会效益和环境风险进行平衡、取舍,为作出比较符合实际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危险废物风险评价作为固体废物影响评价的一项重要内容,正是在此基础上应运而生的。
1989年3月我国成立了国家环保局有毒化学品管理办公室,并确定该机构“既是国家环保局的职能部门,又是负责有毒化学品登记的技术部门”,组织对有毒化学品进行风险评价,这标志着我国已将开展危险废物风险评价和管理提上了议事日程。
1危险废物风险评价原则及依据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征的废物。
危险废物具有毒害性、爆炸性、易燃性、腐蚀性、化学反应性、传染性及放射性等危害特征,并以其特有的性质对环境产生污染。
风险就是发生不幸事件的概率,指人或事物遭受损失、伤害、不利或毁灭的可能性。
风险评价,也称安全评价或危害评价,是对系统发生事故的危险性进行定性或定量分析,评价系统发生危险的可能性及其严重程度,以寻求最低的事故率、最少损失和最优的安全投资效益。
危险废物风险评价指对有毒有害物质危害环境及人体健康的可能程度进行概率估计,并提出减少危险废物风险的方案和决策。
1.1危险废物评价应遵循的原则在工业化的发展过程中,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无序管理,使环境风险问题日益严重,人们赖以生存的环境受到严重威胁。
国家含氰废物污染控制标准GB12502—90
国家《含氰废物污染控制标准》(GB12502—90) (1990年10月16日国家环境保护局批准 1991年7月1日实施)l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1.1 主题内容本标准规定了含氰废物污染控制的分级方法和含氰废物污染控制标准值,以及含氰废 物的处置与监测方法。
1.2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任何过程中产生的含氰废物。
2 引用标准GB5086有色金属工业固体废物浸出毒性试验方法标准GB7486水质 氰化物的测定 第一部分:总氰化物的测定3 术语3.1 含氰废物指任何过程中产生的含氰固态或半固态废物,包括尾矿、废渣、污泥和尘渣等。
3.2 废物含氰量指废物在浸出液中总氰化物的浓度。
4 标准分级含氰废物污染控制标准分为两级。
4.1 第一级指本标准实施之日起,新建、扩建、改建的企事业单位应执行的标准。
4.2 第二级指本标准实施之前,已有企事业单位应执行的标准。
5 标准值含氰废物污染控制标准 mg/L 项 目 第一级 第二级 废物含氰量(以 CN-计) ≤1.0 ≤1.56 含氰废物的处置6.1 一般含氰废物的处置凡符合表中标准值的含氰废物,属于一般含氰废物,可在环境保护部门批准的场地堆’ 放。
6.2 有害含氰废物的处置凡大于表中标准值的含氰废物,属于有害含氰废物,应在具有防水、防渗、防扬散、防流失的专用处置场所堆放,并设立明显标记。
运输此类废物要遵守公共交通部门的有关规定。
7 标准实施7.1 本标准由各级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与实施。
7.2 本标准不能满足地方环境保护要求时,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制定严于此标准的地方含氰废物污染控制标准,并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8 监测方法8.1 取样与制样见附录 A。
8.2 含水量测定按照 GB5086中的有关章节进行。
8.3 浸出液的制备见附录 B。
8.4 总氰化物的测定按照 GB7486规定进行。
附 录 A取样与制样(补充件)Al 取样A1.1 生产线上取样。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年修订)发布时间点击次数: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发布实施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目次前言适用范围引用标准定义一般要求危险废物贮存容器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的选址与设计原则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的运行与管理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的安全防护与监测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的关闭附录(标准的附录)附录(提示的附录)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防止危险废物贮存过程造成的环境污染,加强对危险废物贮存的监督管理,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对危险废物贮存的一般要求,对危险废物包装、贮存设施的选址、设计、运行、安全防护、监测和关闭等要求。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中附录是标准的附录,附录是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环保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由沈阳环境科学研究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负责解释。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主题内容本标准规定了对危险废物贮存的一般要求,对危险废物的包装、贮存设施的选址、设计、运行、安全防护、监测和关闭等要求。
.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所有危险废物(尾矿除外)贮存的污染控制及监督管理,适用于危险废物的产生者、经营者和管理者。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文,与本标准同效。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危险废物鉴别标准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固体废弃物浸出毒性测定方法当上述标准被修订时,应使用其最新版本。
定义危险废物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
危险废物贮存指危险废物再利用、或无害化处理和最终处置前的存放行为。
贮存设施指按规定设计、建造或改建的用于专门存放危险废物的设施。
集中贮存指危险废物集中处理、处置设施中所附设的贮存设施和区域性的集中贮存设施。
容器指按标准要求盛载危险废物的器具。
固体废物 氰化物的测定 容量法和分光光度法 征求意见稿 编制说明
1.2.1 成立标准编制组 南京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接到标准制订任务后,成立标准编制工作组,专门承担此项标准
的研究编制工作,并完成了任务书和合同书的填报。 1.2.2 查询国内外相关标准和文献资料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部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项目的相关要求,编制组开展了国内外 相关标准、文献等的资料收集,了解国内外相关分析方法的研究进展、相关质量标准和排放 标准。对方法主要研究内容中涉及的样品前处理及分析方法、精密度、准确度及检出限等方 面做了初步的研究和探讨,编写了开题论证报告,形成了方法标准草案。 1.2.3 开题论证确定技术路线
3 国内外相关分析方法研究.......................................................................................................7 3.1 主要国家、地区及国际组织相关分析方法研究 ...........................................................7 3.2 国内相关分析方法研究...................................................................................................9 3.3 与本方法标准的关系.......................................................................................................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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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1 项目背景...................................................................................................................................1 1.1 任务来源...........................................................................................................................1 1.2 工作过程...........................................................................................................................1
含氰污水处理
含氰污水处理含氰污水处理是指对含有氰化物的污水进行处理,以降低氰化物的浓度,达到环境排放标准。
氰化物是一种有毒物质,对人体和环境都具有较高的危害性。
因此,对含氰污水进行处理是非常重要的。
一、含氰污水处理的原理含氰污水处理的主要原理是通过物理、化学或生物方法将污水中的氰化物转化为无毒或低毒的物质,从而达到净化处理的目的。
常用的处理方法包括吸附、氧化、还原、沉淀和生物降解等。
1. 吸附法:利用吸附剂吸附污水中的氰化物,常用的吸附剂有活性炭、树脂等。
通过吸附作用,将氰化物从污水中去除。
2. 氧化法:利用氧化剂将氰化物氧化为无毒或低毒的物质。
常用的氧化剂有氯气、高锰酸钾等。
氧化反应可以将氰化物转化为氰酸盐,再进一步转化为二氧化碳和氮气等无毒物质。
3. 还原法:利用还原剂将氰化物还原为无毒或低毒的物质。
常用的还原剂有亚硫酸盐、硫代硫酸钠等。
还原反应可以将氰化物转化为氨气和碳酸盐等无毒物质。
4. 沉淀法:利用沉淀剂与氰化物发生反应,形成沉淀物,从而将氰化物从污水中去除。
常用的沉淀剂有氢氧化钙、氯化铁等。
5. 生物降解法:利用特定的微生物将氰化物降解为无毒或低毒的物质。
这种方法需要建立适宜的生物处理系统,包括选择合适的微生物菌种和提供适宜的环境条件。
二、含氰污水处理的工艺流程含氰污水处理的工艺流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但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预处理:对含氰污水进行初步处理,去除其中的杂质和悬浮物。
这可以通过过滤、沉淀或筛网等方式实现。
2. 调节pH值:根据具体情况,调节污水的pH值,使其适应后续处理工艺的要求。
这可以通过加碱或加酸来实现。
3. 氧化处理:将含氰污水暴露在氧化剂的作用下,使氰化物氧化为无毒或低毒的物质。
这一步骤可以使用氧化剂注入系统或通过曝气等方式实现。
4. 沉淀处理:将氧化后的污水进行沉淀处理,使其中的沉淀物和悬浮物沉降到底部。
这可以通过沉淀池或沉淀槽等设备来实现。
5. 生物处理:将经过沉淀处理的污水进一步送入生物处理系统,利用特定的微生物将残留的氰化物降解为无毒或低毒的物质。
污水处理之含氰废水处理技术
污水处理之含氰废水处理技术含氰废水是一种具有高毒性和难以降解的废水,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威胁。
因此,污水处理中的含氰废水处理技术显得尤其重要。
本文将详细介绍含氰废水处理技术的标准格式文本,包括技术原理、处理工艺和效果评估等方面的内容。
一、技术原理含氰废水处理技术的核心原理是通过化学反应或者生物降解将含氰废水中的有害物质转化为无害物质,从而达到废水处理的目的。
常用的含氰废水处理技术主要包括化学氧化法、生物降解法和物理吸附法等。
1. 化学氧化法化学氧化法是指利用氧化剂将含氰废水中的有机氰化物氧化为无机物或者低毒物质的方法。
常用的氧化剂包括高锰酸钾、过氧化氢和臭氧等。
该方法具有处理效果好、处理速度快的优点,但操作复杂,成本较高。
2. 生物降解法生物降解法是指利用微生物将含氰废水中的有机氰化物降解为无害物质的方法。
通过培养适宜的微生物菌种,利用其代谢能力降低废水中的有机氰化物浓度。
该方法具有处理效果稳定、成本较低的优点,但处理速度较慢。
3. 物理吸附法物理吸附法是指利用吸附剂将含氰废水中的有机氰化物吸附到吸附剂表面的方法。
常用的吸附剂包括活性炭、份子筛和聚合物等。
该方法具有处理效果好、操作简单的优点,但吸附剂的再生和废弃物处理较为复杂。
二、处理工艺含氰废水处理的工艺流程主要包括预处理、主处理和后处理三个阶段。
1. 预处理预处理阶段主要是对含氰废水进行初步处理,以去除废水中的杂质和固体颗粒物。
常用的预处理方法包括筛网过滤、沉淀和调节pH值等。
2. 主处理主处理阶段是对含氰废水中的有机氰化物进行降解或者转化。
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化学氧化法、生物降解法或者物理吸附法等处理技术。
3. 后处理后处理阶段主要是对处理后的废水进行进一步的净化和去除残留物。
常用的后处理方法包括沉淀、过滤和消毒等。
三、效果评估对含氰废水处理技术的效果进行评估是为了验证处理过程中废水的处理效率和水质达标情况。
评估指标主要包括COD(化学需氧量)、氰化物浓度、悬浮物浓度和pH值等。
含氰废水的处理
含氰废⽔的处理尽管氰化⼯⼚的含氰废⽔多已部分返回使⽤,但仍有部分含氰废液和洗液以及含氰残渣需要废弃。
这些物质在废弃前都必须经过处理,使其达到排放标准后⽅可废弃,以免污染环境。
含氰残渣的处理,通常采⽤化学法使氰根分解成⽆毒物质,或者使残渣中的氰化物转⼊溶液后再返回使⽤,或经处理后废弃。
氰化⼯⼚含氰化物的废液和洗液,可能含有氰化钠、氰化锌、氰化铜、氰化铁以及硫代硫酸盐类氰化物和其他可被氰化的复合物组成的许多不活泼盐类,通常采取破坏溶液中氰根的⽅法加以净化。
但选择何种⽅法,应根据⼯⼚废弃溶液的特点⽽定。
⾃从1954年J.T.伍德科克综合报道了13种处理氰化废液的⽅法以来,各家⼜陆续发表了许多有关氰化废液处理的⽂章和专题研究报告。
尽管这些⽅法⼤多是论述处理含氰电镀废液的,但也起到了推动氰化⼯⼚废液处理⼯艺的改进作⽤。
现今,适⽤于氰化⼯⼚废液处理的⽅法有酸化法、加氯氧化法、硫酸亚铁-⽯灰法、吹脱法、电解氧化法和⽣物净化法、⾃然降解法、双氧⽔甲醛法等。
在这些⽅法中,以酸化法⽐较简便;加氯氧化法、⽣物净化法和电解氧化法已使⽤了⼀段时期,并积累了⼀些经验;硫酸亚铁-⽯灰法除氰化物效果不够稳定,且不彻底;吹脱法则因污染⼤⽓⽽受到限制。
⼀、酸化法这⼀⽅法能处理⼤多数⼯⼚排出的含氰化物浓度较⾼(60×10-6以上NaCN)的溶液,处理后溶液中的游离氰离⼦可降⾄1×10-6。
酸化法虽适于处理含氰化物废液,但⽤它来处理含氰化物的矿浆则是不能令⼈满意的,⽤来处理含有碳酸盐或酸可溶硫化物(如磁黄铁矿)的矿浆时尤其如此。
⼆、⾃然降解法⾃然降解法是利⽤光照等⾃然因素的作⽤,使氰化物⾃⾏分解的净化⽅法。
此法在80年代初就⽤于加拿⼤⼀些⼤矿⼭以净化含氰废⽔。
如多姆(Dome)⾦矿,冬季将含总氰100mg⁄L的废液注⼊贮液池,⾄次年盛夏该废液含总氰已降⾄0.1mg⁄L,再排⼊尾矿坝。
尽管此法作业成本低,⼜不消耗药剂,但由于⾃然降解过程⼗分缓慢,即使在盛夏季节,最少也需要10~15d才能使氰化物降解⾄1mg⁄L左右。
环境保护基本知识及“三废”排放标准
环境保护基本知识及“三废”排放标准随着工业生产和科学技术的发展,人类生产进入化学时代和电子时代,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的应用日趋增多,劳动环境保护的内容也更加广阔。
例如各种化学物质的生产和使用越来越广泛,人们接触这些物质的机会也越来越频繁。
这些物质的毒性究竟如何?可能从哪些途经进入人体?在人体可能产生什么样的变化?面对这些物质人们又如何采取防范措施等。
又如电能的应用,给人们的物质生活和生产条件带来很大方便,但是,也带来了电磁辐射的污染,这种污染造成的后果也越来越明显。
为此,对劳动场所有毒有害因素的识别、评价和控制,甚为重要。
因为这些有毒有害物质侵入人体,是各种职业病发生的直接原因。
要树立预防为主的观点,杜绝后患。
第一节环保基本知识8.1.1污水油库污水的来源主要有三个途经:生产污水,雨水和生活污水。
生产污水有被油污染的含油污水和一般未被污染的生产用水。
后者包括雨水可以在满足排放条件的情况下直接排入清水体,或者在生产上重复利用。
清洁的水是透明无色的,被污染的水常常带有颜色。
污水中能与强碱反应的物质含量总称酸度,PH值小于7;污水中能与强酸反应的物质含量总称碱度,PH值大于7。
酸性物质遇弱碱性物质会起化学反应,对金属及混泥土结构有腐蚀作用。
碱性物质当PH大于9.0时,可引起多数动植物死亡。
油类排入水体后,将漂浮在水面,形成一层薄膜,阻止大气中的氧气溶解于水,从而影响水体的自净作用,从而危及水生生物的生存。
另外,含硫污水用于灌溉往往会引起农作物烂根;酚能与饮用水中消毒用的氯反应产生氯粉,具有浓浓的药味,使人不愿饮用。
污水中的物质,根据它的物理情况,可分为沉积物、漂浮物、胶体物和溶解物等几类。
在水质分析中,通常用过滤的方法将杂质分为悬浮物和溶解物。
截留在滤纸上的为悬浮物,能通过滤纸的为溶解物。
悬浮物会阻塞土壤的孔隙,形成淤泥。
悬浮物可用沉淀设备去除,沉淀设备中沉淀下来的物质,如果主要是有机物就称为污泥;如果主要是无机物则称为沉渣。
工业废渣中氰化物卫生标准
工业废渣中氰化物的卫生标准是确保工人和环境安全的重要规范。
氰化物是一种有毒物质,长期接触或大量接触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甚至可能导致死亡。
因此,对工业废渣中氰化物的卫生标准进行详细描述是非常必要的。
首先,工业废渣中氰化物的浓度是卫生标准的核心内容。
不同行业产生的废渣中氰化物的浓度差异较大,因此需要根据废渣的具体情况来确定氰化物的最大允许浓度。
一般来说,废渣中氰化物的浓度应低于0.1mg/L,以确保对人体和环境不构成危害。
其次,工业废渣中氰化物的处理方法也是卫生标准的重要内容。
对于含有氰化物的废渣,应采取有效的处理方法,如化学氧化法、生物降解法等,以降低氰化物的浓度和毒性。
同时,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等污染物也必须符合相应的环保标准,以防止对环境和工人健康造成不良影响。
此外,工业废渣中氰化物的监测和监督也是必不可少的。
企业应定期对废渣中的氰化物进行监测,确保其浓度符合卫生标准。
同时,政府部门也需要对企业的废渣处理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企业遵守相关法规和标准。
对于不符合卫生标准的企业,应给予相应的处罚和整改措施。
总之,工业废渣中氰化物的卫生标准是为了保障工人和环境的健康安全。
企业应采取有效的措施降低废渣中的氰化物浓度,遵守相关法规和标准。
政府部门也应加强监管和管
理,确保工业废渣的处理符合环保要求。
hw33无机氰化物废物回收标准
文章标题:从浅入深,探讨hw33无机氰化物废物回收标准1.引言在工业化生产过程中,废物的处理和回收一直是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
特别是对于一些有毒化学物质来说,如无机氰化物废物,其回收标准更是需要严格规范和执行。
本文将从浅入深,深入探讨hw33无机氰化物废物回收标准的相关内容,以便读者更全面地了解相关知识。
2.概述无机氰化物废物及其危害性无机氰化物废物是指产生于工业生产中的含氰废物,如氰化钠、氰化铁等。
这些废物具有高度的毒性,并且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都具有严重危害。
对于无机氰化物废物的处理和回收需严格遵守相关标准,以减少对环境和生态系统的影响,同时保障人体健康。
3. hw33无机氰化物废物回收标准的内容和要求hw33无机氰化物废物回收标准是针对无机氰化物废物回收处理的规范和要求,其内容主要包括废物的回收方式、处理工艺、回收率要求、安全防护等方面。
其要求严格,旨在保障回收处理过程中的安全性和环境友好性。
并且,在回收处理过程中,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回收后的产品能够达到国家相关标准和质量要求。
4.对hw33无机氰化物废物回收标准的个人理解个人认为,hw33无机氰化物废物回收标准是非常必要的,它不仅规范了废物的回收处理过程,更重要的是保障了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安全。
在实际操作中,必须严格按照标准的要求执行,不能有半点马虎。
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废物零排放,实现资源的最大化利用。
5.回顾与总结通过对hw33无机氰化物废物回收标准的深入探讨,我对无机氰化物废物的危害性、回收标准的内容和要求有了更全面的了解。
也明白了执行标准的重要性,以及这对于环境保护和资源利用的意义。
希望在未来的工作生活中,我们能够更加注重废物处理与回收,积极执行相关标准和规定,为建设美丽我国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在写作过程中,我遵循了从简到繁、由浅入深的方式,深入探讨了hw33无机氰化物废物回收标准的相关内容。
文章中多次提及了指定的主题文字,同时结合个人观点和理解,达到了总字数大于3000字的要求,符合知识文章的格式。
氰化物废水排放标准
氰化物废水排放标准文章一氰化物废水排放标准,守护我们的绿水青山朋友们,你们知道吗?有一种叫氰化物的东西,要是它随着废水乱跑,那可不得了!所以就有了氰化物废水排放标准这个厉害的“紧箍咒”。
就拿附近的那家化工厂来说吧,以前他们不注意,废水随便排,周边的小河都变得臭烘烘的,鱼也死光了。
后来有了这个标准,他们就得老老实实处理废水,达标了才能排放。
这个标准可不是随便定的,那是经过专家们的反复研究和考量。
为啥这么严格?还不是为了咱们的环境,为了咱们能喝上干净的水,呼吸到新鲜的空气,能在美丽的大自然里快乐生活。
所以啊,大家都要支持这个标准,监督那些工厂,让咱们的家园一直美下去!文章二氰化物废水排放标准,保障生活的重要防线咱今天就来唠唠氰化物废水排放标准这回事儿。
你想想,如果没有这个标准,那些工厂的废水里满满的氰化物就会到处流。
我听说过一个事儿,有个村子边上有个小工厂,不把标准当回事,结果废水渗到地下,村里的井水都变了味,好多人喝了生病。
这氰化物废水排放标准,就是给那些不负责的工厂画了条红线。
比如说,规定废水中氰化物的含量不能超过多少多少,超过了就得受罚。
这标准就像是咱们生活的保护神,让咱们不用担心水被污染,庄稼能好好长,孩子们能在干净的环境里长大。
咱们得谢谢制定这个标准的人,也得一起盯着,不能让有人破坏了这条防线!文章三氰化物废水排放标准,为了美好明天朋友们,咱们来聊聊氰化物废水排放标准。
这标准可重要啦!就像咱们家里要有规矩一样,工厂排放废水也得有规矩。
比如说,有个电镀厂,要是不按照标准处理含氰化物的废水,排到河里,那河里的生物可就遭殃了。
鱼啊虾啊可能都会死光光,生态平衡被打破。
但是只要严格遵守这个标准,处理好废水,河水就能清清澈澈的,咱们还能在河边散步、钓鱼,多好呀!所以,这个标准是为了咱们的明天更美好,咱们都要支持,让工厂都好好执行!文章四氰化物废水排放标准,不能忽视的环保红线大伙都知道,现在环境问题可严重啦,这氰化物废水排放标准就是保护环境的一道重要关卡。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新华社信息北京2月6日电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加强对危险废物的污染控制,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国家环保总局特制定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全文如下:1范围本标准从危险废物处理过程中环境污染防治的需要出发,规定了危险废物焚烧设施场所的选址原则、焚烧基本技术性能指标、焚烧排放大气污染物的最高允许排放限值、焚烧残余物的处置原则和相应的环境监测等。
本标准适用于除易爆和具有放射性以外的危险废物焚烧设施的设计、环境影响评价、竣工验收以及运行过程中的污染控制管理。
2引用标准以下标准所含条文,在本标准中被引用即构成本标准的条文,与本标准同效。
GHZB1-1999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T16157-1996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15562.2-1995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12349-90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HJ/T20-1998工业固体废物采样制样技术规范当上述标准被修订时,应使用其最新版本。
3术语3.1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
3.2焚烧指焚化燃烧危险废物使之分解并无害化的过程。
3.3焚烧炉指焚烧危险废物的主体装置。
3.4焚烧量焚烧炉每小时焚烧危险废物的重量。
3.5焚烧残余物指焚烧危险废物后排出的燃烧残渣、飞灰和经尾气净化装置产生的固态物质。
3.6热灼减率指焚烧残渣经灼热减少的质量占原焚烧残渣质量的百分数。
其计算方法如下:P=(A-B)/A×100%式中:P-热灼减率,%;A-干燥后原始焚烧残渣在室温下的质量,g;B-焚烧残渣经600℃(土25℃)3h灼热后冷却至室温的质量,g。
3.7烟气停留时间指燃烧所产生的烟气从最后的空气喷射口或燃烧器出口到换热面(如余热锅炉换热器)或烟道冷风引射口之间的停留时间。
危险废物鉴定标准(完整版)
危险废物鉴定标准危险废物鉴定标准[危险废物鉴定标准]危险废物鉴定标准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腐蚀性鉴别(GB508.1—1996)(最新规范已经更新为(GB508.1—201X),于201X年10月1日实施,代替GB508.1—1996)前言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管理,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特制定本标准,危险废物鉴定标准。
本标准是危险废物鉴别标准的第一部分。
本标准从1996年8月1日起实施,同时代替SB5085—85中第2条第2.2款的腐蚀性鉴别的内容。
本标准实施之日起,SB5085—85《有色金属工业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作废。
本标准在以下内容有所改变:鉴于本标准名称为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因此适用范围扩展到任何过程产生的危险废物,而不再局限于有色金属工业产生的固体废物。
本标准由国家环保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由国家环保局负责解释。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1.1 主题内容本标准规定了鉴别危险废物的危险特性之一的腐蚀性标准值。
1.2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任何生产过程及生活所产生的固态的危险废物的腐蚀性鉴别。
2 术语2.1 危险废物指具有腐蚀性、急性毒性、浸出毒性、反应性、传染性、放射性等一种及一种以上危害特性的废物。
3 引用标准GB/T15555.12—95固体废物腐蚀性测定玻璃电极法4 腐蚀性鉴别值当pH值大于或等于12.5,或者小于或等于2.0时,则该废物是具有腐蚀性的危险废物。
5 测定方法按照GB/T15555.12—95固体废物腐蚀性测定玻璃电极法进行测定6 标准的实施本标准由县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实施。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急性毒性初筛GB5085.2—1996本标准是危险废物鉴别标准的第二部分。
本标准从1996年8月1日起实施,同时代替GB5085—85中第2条第2.4款的急生毒性初筛的内容,并代替GB5088—85中的内容。
氰化物排放标准
氰化物排放标准
氰化物是一种有毒化学物质,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都有严重的危害。
因此,为了保护人民健康和环境安全,各国都制定了氰化物排放标准,以规范相关行业的排放行为,保证氰化物排放不超过一定限值。
我国的氰化物排放标准主要由国家标准《工业企业氰化物排放标准》(GB 12687-2004)和《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两项组成。
GB 12687-2004的适用范围包括:钢铁、有色金属冶炼、制酸、制碱、制纸、印染、农药、磷化工、合成革、纺织、电镀、金属表面处理、污水处理以及其他含氰化物工艺过程的企业。
该标准规定了对各行业的排放限值。
例如,钢铁和有色金属冶炼企业应每公斤生产氰化物排放不超过0.5毫克;制酸、制碱、制纸、印染和农药企业应每立方米废气中的氰化物浓度不超过0.05毫克;磷化工企业应每公斤生产氰化物排放不超过2毫克。
此外,该标准还规定了监测要求,企业应进行定期的氰化物排放监测,并保持监测记录。
GB 18918-2002适用于城市污水处理厂的污染物排放控制。
该标准规定了污水处理厂氰化物排放限值,限值为每立方米排放氰化物浓度不得超过0.1毫克。
同时,该标准对污水处理厂的设计、运行和管理也进行了详细要求,包括投入水质的要求、运行监测和排污执法等方面。
这些要求有助于提高污水处理厂的运行效率和排放水平,保护环境和生态安全。
总之,氰化物排放标准是维护人民健康和环境安全的重要措施,制定合理的排放限值和监测要求对于推动相关行业的经济发展和绿色发展至关重要,需要政府和社会各界共同关注和加强管理,确保标准的有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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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氰废物污染控制标准
GB 12502--90
(1990年10月16日国家环境保护局批准1991年7月1日实施)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 主题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含氰废物污染控制的分级方法和含氰废物污染控制标准值,以及含氰废物的处置与监测方法。
1.2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任何过程中产生的含氰废物。
2 引用标准
GB5086 有色金属工业固体废物浸出毒性试验方法标准
GB7486 水质氰化物的测定第一部分:总氰化物的测定
3 术语
3.1 含氰废物
指任何过程中产生的含氰固态或半固态废物,包括尾矿、废渣、污泥和尘渣等。
3.2 废物含氰量
指废物在浸出液中总氰化物的浓度。
4 标准分级
含氰废物污染控制标准分为两级。
4.1 第一级
指本标准实施之日起,新建、扩建、改建的企事业单位应执行的标准。
4.2 第二级
指本标准实施之前,已有企事业单位应执行的标准。
5 标准值
含氰废物污染控制标准(mg/L)
6 含氰废物的处置
6.1 一般含氰废物的处置
凡符合表中标准值的含氰废物,属于一般含氰废物,可在环境保护部门批准的场地堆放。
6.1 有害含氰废物的处置
凡大于表中标准值的含氰废物,属于有害含氰废物,应在具有防水、防渗、防扬散、防流的专用处置场所堆放,并设立明显标记。
运输此类废物要遵守公安交通部门的有关规定。
7 标准实施
7.1 本标准由各级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与实施。
7.2 本标准不能满足地方环境保护要求时,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制定严于此标准的地方含氰废物污染控制标准,并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8 监测方法
8.1 取样与制样
见附录A。
8.2 含水量测定
按照GB5086中的有关章节进行。
8.3 浸出液的制备
见附录B。
8.4 总氰化物的测定
按照GB7486规定进行。
附录A 取样与制样(补充件)
A1 取样
A1.1 生产线中取样。
应在废物排出口,每天取样一次,取样量2kg。
连续取样三天,混合均匀后,取2kg作试样。
A1.2 废物堆取样。
在堆的顶、中、底三部位的断面,每个断面周边上设等距离的四个采样点,在每点离表层30cm深处采样1kg。
混合均匀后,取2kg作试样。
A1.3 污泥池取样。
在污泥堆放池的四周及中心设5个取样点,各取0.5kg.混合均匀后,作为试样。
A2 制样
大块试样经破碎后,使之全部通过5mm筛孔,混合均匀后,装入聚乙烯塑料瓶中备测定用。
附录B 浸出液的制备(补充件)
B1 浸出用水
用0.1ml/L氢氧化钠溶液调节蒸馏水PH值为8-9。
B2 浸出液的制备
称取试样100g(以干渣重量计)于2L聚乙烯塑料瓶中,加入浸出用水1000Ml(包括试样的含水量),密塞,在振荡器上振荡4h(振荡频率100—120次/min),放置,待澄清后,用0.45μm 滤膜过滤,弃去初滤液30mL后,收集其余滤液于塑料瓶内。
浸出液中氰化物的测定应在当天进行,如果不能及时测定,应加入固体氢氧化钠,使滤液PH 值至12,放入4℃冰箱内保存。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提出。
本标准由湖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负责起草。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