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酒企业申办生产许可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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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酒企业申办生产许可证说明

1、企业直接到省局申请办理相关白酒生产许可证事宜(申证、换证、变更、委托等)。

2、办理所有许可证相关工作,企业必需带齐所有有效证件(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机构代码和生产许可证的正、副本)的原件和复印件(份数与申请书份数相同)。

3、白酒生产许可证的相关规定与其它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相同(原来的细则、材料、表格作废)。

4、“白酒生产许可证申请书”应按白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的要求填写(份数是国家发证3份、省级发证2份),特别是《企业主要生产设备、设施一览表》应按审查细则顺序分类填写;《企业主要检测仪器、设备一览表》按审查细则中的必备设备填写,试剂、玻璃器皿等不用填写。

5、办理白酒生产许可证(主要是换证)必需有两个证明:

(1)颁发营业执照的工商局出具证明:说明企业是1999年9月1日前成立至今,以及获证以来名称和企业法人未发生变化。

(2)当地质监局出具证明:企业生产场地(注明具体地点)和生产条件不变证明。

6、企业在申办生产许可证时,需要由省经贸委出具产业政策证明文件的情况:

(1)对已经获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进行改制、重组、兼并等重新设立企业,并提出办证申请的;

(2)企业收购(包括异地收购)已经获得生产许可证的破产倒闭企业,并提出办证申请的;

(3)已经获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进行搬迁(包括跨省搬迁)生产条件发生重大变化,企业依法提出重新办证申请的;

(4)已经获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对原生产能力改造升级后,提出办证申请的;

(5)其他需要对是否符合产业政策作出判断的情况。

有以上情况,企业按属地管理原则向所在市(州、地)经贸委(局)申报,由市(州、地)经贸委(局)出具意见后上报省经贸委;中央企业和省属企业可直接向省经贸委申报。

7、质量管理制度应具备以下基本内容:

质量管理文件按以下内容重写:

(1)按顺序编写目录;

(2)质量方针、质量目标,及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及人员职责;其中质量目标中应有出厂合格率100%。(3)《不合格管理制度》应是对生产过程中各种不合格行为的识别和纠正,与《不合格产品管理制度》有区别。

(4)《卫生管理制度》;

(5)《生产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6)《文件管理制度》;

(7)《采购控制管理制度》中要对合格供应商评价、验证所需证明材料及验证标准提出具体要求;

(8)《生产过程管理制度》;

(9)《生产工艺中关键控制点关键控制程序或操作规程》要按照配料、发酵、贮存、勾兑分开制定操作规程,并将操作规程、控制参数细化;

(10)《产品质量检验制度》要有检验项目要求、检验方法、检验批次的规定及检验人员职责等内容;(11)《检测设备管理制度》;

(12)《不合格品的控制程序》;

(13)如使用食品添加物质,应制定《食品添加物质备案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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