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年司法考试《刑法》真题解析:多项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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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考试题库及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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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考试题库及答案解析一、单项选择题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下列哪种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A. 故意伤害他人致人死亡B. 故意放火致人死亡C. 故意投毒致人死亡D. 故意驾驶车辆撞人致人死亡答案:D2. 甲在醉酒状态下驾驶机动车辆,造成交通事故并致人死亡,甲的行为构成:A. 交通肇事罪B. 危险驾驶罪C. 故意杀人罪D. 过失致人死亡罪答案:B二、多项选择题1. 以下哪些行为可能构成贪污罪?A.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共财物B.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C.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D.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或者非法收受财物答案:A、B、D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哪些行为属于侵犯公民个人权利的行为?A. 非法侵入他人住宅B. 非法搜查他人身体C. 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D. 非法限制他人通信自由答案:A、B、C、D三、判断题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无论造成何种后果,均构成故意伤害罪。

()答案:错误。

故意伤害罪的构成需要达到一定的伤害程度,并非所有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都构成故意伤害罪。

2. 在紧急避险的情况下,为了保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等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答案:正确。

紧急避险是刑法中的一种免责事由,但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四、简答题1. 简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关于累犯的规定。

答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累犯是指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刑罚执行期满不满五年内再次犯罪的行为。

对于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

2. 简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关于正当防卫的法律规定。

答案: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保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等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司法考试真题刑法部分及真题对照答案解析

司法考试真题刑法部分及真题对照答案解析

单项选择〔2021年〕1.甲给机场打谎称“3架飞机上有炸弹〞,机场立即紧急疏散乘客,对飞机进行地毯式安检,3小时后才恢复正常航班秩序。

关于本案,以下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为维护社会稳定,无论甲的行为是否严重扰乱社会秩序,都应追究甲的刑事责任B.为防范危害航空平安行为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应以危害公共平安相关犯罪判处甲死刑C.从事实和法律出发,甲的行为符合编造、成心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的犯罪构成,应追究其刑事责任D.对于散布虚假信息,危及航空平安,造成国内国际重大影响的案件,可突破司法程序规定,以高效办案取信社会【答案】C【解析】此题考核编造、成心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

选项A错误。

定罪量刑必须严格遵守罪刑法定原那么,不能为了维护社会稳定,将依法不构成犯罪的行为作为犯罪处理。

选项B错误,选项C正确。

甲只是谎称“3架飞机上有炸弹〞,并没有实际放置炸弹,没有危害公共平安的现实危险和可能,不应以危害公共平安相关犯罪判处甲死刑。

但其行为符合编造、成心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的犯罪构成,应以编造、成心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进行处分。

选项D错误。

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法定的程序,即便造成了国内国际重大影响等,也不得以任何理由突破法定的程序。

2.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罪刑法定原那么的关系有以下观点:①罪刑法定的思想根底是民主主义与尊重人权主义,具备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属性②罪刑法定既约束司法者,也约束立法者,符合依法治国理念的根本要求③罪刑法定的核心是限制国家机关权力,保障国民自由,与执法为民的理念相一致④罪刑法定是依法治国理念在刑法领域的具体表现关于上述观点的正误,以下哪一选项是正确的?〔〕①句正确,第②③④句错误①③句正确,第②④句错误①②③句正确,第④句错误①②③④句均正确【答案】D【解析】此题考核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罪刑法定原那么的关系。

①正确。

罪刑法定的思想根底是民主主义与尊重人权主义,社会法治的本质属性强调人民当家作主,强调人民利益至上,两者具有一致性。

司法考试刑法历年试题及标准答案解析——经典选择题

司法考试刑法历年试题及标准答案解析——经典选择题

司法考试刑法历年试题及答案解析——经典选择题————————————————————————————————作者:————————————————————————————————日期:2司法考试刑法历年试题及答案解析——经典选择题2005年1下列关于罪刑相适应原则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罪刑相适应原则要求刑法不溯及既往 B.罪刑相适应原则要求刑事立法制定合理的刑罚体系 C.罪刑相适应原则要求刑罚与犯罪性质、犯罪情节和罪犯的人身危险性相适应 D.罪刑相适应原则要求在行刑中合理地运用减刑、假释等制度答案BCD 考点罪刑相适应原则的内容详解1罪刑相适应原则要求刑罚的设定首先必须轻重有序、适当。

各个法条之间对犯罪量刑要统一平衡不能罪重的量刑比罪轻的轻也不能罪轻的量刑比罪重的重。

罪刑相一致原则要求2刑罚与罪质相适应。

不同的罪质标志着各该行为侵害、威胁法益不同。

这种不同正是表明各种犯罪具有不同的危害程度、从而决定刑事责任大小的根本所在。

罪刑相一致原则要求3刑罚与犯罪情节相适应在罪质相同的犯罪中犯罪情节不一致其社会危害性就不同量刑当然必须注意刑罚与犯罪情节相适应。

刑罚的轻重还要与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相适应。

人身危险性体现着行为人对社会的潜在危险程度现代刑罚追求遏制犯罪、预防犯罪的目标把人身危险性作为决定刑罚轻重的标准之一符合刑罚目的的要求。

罪刑相一致原则在行刑中体现为重视人身危险性的消长变化具体的制度运作就是合理的运用减刑、假释等规定。

A选项中的“刑法不溯及既往”是罪刑法定原则的派生原则。

评论难度中等对考生的刑法理论功底要求较高。

2.下列哪些行为不构成单位犯罪 A.甲、乙、丙出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专门从事走私犯罪活动 B.甲、乙、丙出资设立的公司成立后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为主要经营活动 C.某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以公司名义印刷非法出版物所获收入由他们二人平分D.某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组织职工对前来征税的税务工作人员使用暴力拒不缴纳税款答案ABCD 考点单位犯罪详解根据最高法1999年6月18日第14号司法解释的规定个人为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的公司实施犯罪的或者公司设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不以单位犯罪论处。

历年司法考试刑法试题及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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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年司法考试刑法试题及解析一、单项选择题:(2002年)1.刑法分则某条文规定:犯A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被告人犯A罪,但情节较轻,且其身无分文。

对此,下列哪一判决符合该条规定?A.甲法官以被告人身无分文为由,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B.乙法官以被告人身无分文且犯罪情节较轻为由,判处有期徒剂1年,缓期2年执行C.丙法官以被告人的犯罪情节较轻为由,判处拘役3个月D.丁法官以被告人的犯罪情节较轻为由,判处罚金1000元答案及解析:D《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刑法规定“并处”没收财产或者罚金的犯罪,人民法院在对犯罪分子判处主刑的同时,必须依法判处相应的财产刑;刑法规定“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或者罚金的犯罪,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及犯罪分子的财产状况,决定是否适用财产刑。

依次规定,ABC项均未对财产刑作出相应的判处,因而是错误的。

4.甲男明知乙由只有13周岁,误以为法律并不禁止征得幼女同意后的性交行为。

于是在征得乙女的同意后与乙女发生了性交。

甲的行为属于下列何种情形?A.幻觉犯,不构成奸淫幼女罪B.法律认识错误,构成奸淫幼女罪C.对象认识错误,构成奸淫幼女罪D.客体认识错误,不构成奸淫幼女罪答案及解析:B刑法中的认识错误分为事实认识错误和法律认识错误。

事实认识错误是指行为人对其行为的性质、手段、对象以及其行为和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的认识错误。

法律认识错误是指行为人在有意识地实施某种行为时,对自己行为的法律性质或法律意义的认识错误。

本题中甲“误以为法律并不禁止征得幼女同意后的性交行为”,是对自己行为的法律性质的认识错误,故应选B项。

《刑法》第236条第2款规定:“奸淫不满14周岁的幼女,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本题中,甲明知乙只有13周岁,而与乙性交,甲显然构成奸淫幼女罪。

值得注意的是,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中,将原来应定奸淫幼女罪的行为,规定认定为强奸罪,奸淫幼女罪的罪名已经取消。

2002-2010年司法考试刑法历年真题解析——多项选择题

2002-2010年司法考试刑法历年真题解析——多项选择题

2002-2010年司法考试刑法历年真题解析——多项选择题二、多项选择题:(2010年)51.关于罪过,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2010年卷二多选第51题)A.甲的玩忽职守行为虽然造成了公共财产损失,但在甲未认识到自己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时,就不存在罪过B.甲故意举枪射击仇人乙,但因为没有瞄准,将乙的名车毁坏。

甲构成故意杀人未遂C.甲翻墙入院欲毒杀乙的名犬以泄愤,不料该犬对甲扔出的含毒肉块不予理会,直扑甲身,情急之下甲拔刀刺杀该犬。

甲不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而属于意外事件D.甲因疏忽大意而致人死亡,甲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的危害结果,既可能是发生他人死亡的危害结果,也可能只是发生他人重伤的危害结果「答案」ACD「考点」罪过「解析」选项A说法错误。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身份是客观存在的,无论行为人是否认识到自己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都不影响罪过的认定。

选项B说法正确。

甲本想杀人却射中名车,属于具体事实认识错误中的打击错误。

甲的一个行为同时触犯了故意杀人罪(未遂)和故意毁坏财物罪,属于想象竞合,择一重罪进行定罪处罚。

因故意杀人未遂重于故意毁坏财物既遂,因此认定为故意杀人未遂。

选项C说法错误。

因果关系的错误,是指侵害的对象没有错误,但造成侵害的因果关系的发展过程与行为人所预想的发展过程不一致,以及侵害结果退后或者提前发生的情况。

甲的侵害对象没有变化,都是针对“乙的名犬”,只是由原来的毒害变为了最后的拔刀刺杀,造成的结果是一样的,属于因果关系的错误。

因果关系的错误不影响犯罪的认定,甲依然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选项D说法错误。

疏忽大意过失应预见的结果是法定的危害结果,在过失致人死亡时,行为人所应当预见的是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他人死亡的结果,而不能是其他结果。

52.关于不作为犯罪,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0年卷二多选第52题)A.甲在车间工作时,不小心使一根铁钻刺入乙的心脏,甲没有立即将乙送往医院而是逃往外地。

医院证明,即使将乙送往医院,乙也不可能得到救治。

刑法试题及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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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试题及答案解析一、单项选择题1. 刑法中关于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不包括以下哪一项?A. 行为人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B. 行为人实施了杀人行为C. 造成他人死亡的结果D. 行为人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答案:D解析: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包括行为人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实施了杀人行为、造成他人死亡的结果。

刑事责任能力是犯罪主体要件的一部分,不是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

2. 下列关于盗窃罪的说法,哪一项是错误的?A. 盗窃罪的对象必须是他人占有的财物B. 盗窃行为必须具有秘密性C. 盗窃罪的成立不需要有占有转移的结果D. 盗窃罪的成立必须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答案:C解析:盗窃罪的成立需要有占有转移的结果,即行为人通过盗窃行为实际上取得了对财物的占有。

3. 根据我国刑法,以下哪种情形不属于正当防卫?A. 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B. 防卫行为未超过必要限度的C. 对于明显不具有侵害行为的人进行防卫的D. 防卫行为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答案:C解析: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个人、集体的权利,而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进行防御的行为。

对于明显不具有侵害行为的人进行防卫,不属于正当防卫。

4. 下列关于贪污罪的说法,正确的是:A. 贪污罪的主体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B. 贪污罪的对象仅限于公共财物C. 贪污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侵吞公共财物D. 贪污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答案:D解析:贪污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且行为人必须有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目的。

贪污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对象可以是公共财物也可以是非公共财物。

5. 以下哪种情形不构成交通肇事罪?A. 驾驶人员酒后驾车导致交通事故B. 驾驶人员违反交通规则导致交通事故C. 驾驶人员因疏忽大意导致交通事故D. 交通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或者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答案:D解析:交通肇事罪是指驾驶人员违反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者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的行为。

历年司法考试《刑法》真题解析:多项选择题

历年司法考试《刑法》真题解析:多项选择题

⼆、多项选择题: (2009年) 51.甲欲去⼄的别墅盗窃,担⼼⼄别墅结构复杂难以找到贵重财物,就请熟悉⼄家的丙为其标图。

甲⼊室后未使⽤丙提供的图纸就找到⼄价值100万元的珠宝,即携珠宝逃离现场。

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甲构成盗窃罪,⼊户盗窃是法定的从重处罚情节 B.丙不构成犯罪,因为客观上没能为甲提供实质的帮助 C.即便甲未使⽤丙提供的图纸,丙也构成盗窃罪的共犯 D.甲、丙构成盗窃罪的共犯,甲是主犯,丙是帮助犯 答案:CD 解析:本题考核盗窃罪、共犯的相关知识点。

《刑法》并没有规定⼊户盗窃是法定的从重处罚情节。

因此,A项错误。

共同犯罪的成⽴条件是:必须⼆⼈以上、必须有共同故意、必须有共同⾏为。

本题中,甲请熟悉⼄家的丙为其标图以便于盗窃⼄家的贵重财物,表明甲丙之间存在共同的盗窃故意。

另外丙的⾏为虽然不是实⾏⾏为,但是该⾏为是对甲实⾏犯罪起辅助作⽤的帮助⾏为,虽然甲实际上并没有使⽤丙提供的图纸,但这种帮助⾏为的性质客观上是存在的,所以甲丙构成盗窃罪的共同犯罪,甲是主犯,丙是帮助犯。

因此,B项错误,CD项正确。

52.甲欲枪杀仇⼈⼄,但早有防备的⼄当天穿着防弹背⼼,甲的⼦弹刚好打在防弹背⼼上,⼄毫发⽆损。

甲见状⼀边逃离现场,⼀边⽓呼呼地⼤声说:“我就不信你天天穿防弹背⼼,看我改天不收拾你!”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甲构成故意杀⼈中⽌ B.甲构成故意杀⼈未遂 C.甲的⾏为具有导致⼄死亡的危险,应当成⽴犯罪 D.甲不构成犯罪 答案:BC 解析:本题考核故意杀⼈罪的中⽌和未遂的区分。

《刑法》第23条第1款规定,已经着⼿实⾏犯罪,由于犯罪分⼦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本题中,甲已经着⼿实⾏枪杀⾏为,但由于⼄正好穿着防弹背⼼,未发⽣⼄死亡的结果,这是由于甲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甲构成故意杀⼈未遂。

故A项错误,B项正确。

甲的⾏为已经具备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及应受刑罚处罚性,成⽴犯罪。

刑法试题及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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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试题及答案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10分)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犯罪预备的行为人,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这种说法是否正确?A. 正确B. 错误2. 下列哪一项不属于刑法中的犯罪构成要件?A. 犯罪主体B. 犯罪客体C. 犯罪主观方面D. 犯罪客观方面3. 以下哪种行为可以构成故意杀人罪?A. 因自卫致人死亡B. 因过失致人死亡C. 因故意致人死亡D. 因正当防卫致人死亡4. 根据刑法规定,以下哪种情形不适用死刑?A. 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人B. 犯罪时怀孕的妇女C. 犯罪后自首的罪犯D. 犯罪后立功的罪犯5. 以下哪种行为不构成犯罪?A. 盗窃B. 贪污C. 受贿D. 捡到遗失物不归还6. 根据刑法规定,以下哪种情形可以适用缓刑?A. 犯罪情节严重B. 犯罪后逃逸C. 犯罪后自首D. 犯罪后拒不认罪7. 以下哪种情形下,行为人可以被认定为正当防卫?A. 行为人在被攻击后反击B. 行为人在预见到攻击后反击C. 行为人在攻击发生时反击D. 行为人在攻击结束后反击8. 根据刑法规定,以下哪种行为构成贪污罪?A.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B.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他人财物C.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司财物D.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私人财物9. 以下哪种情形下,行为人可以被认定为紧急避险?A. 为了保护自己的财产,损害他人的财产B. 为了保护他人的财产,损害自己的财产C. 为了保护自己的生命,损害他人的财产D. 为了保护他人的财产,损害他人的财产10. 根据刑法规定,以下哪种情形下,行为人可以被认定为犯罪未遂?A. 行为人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但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完成B. 行为人尚未着手实施犯罪C. 行为人已经完成犯罪D. 行为人已经放弃犯罪答案解析:1. A. 正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2条,犯罪预备的行为人,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司法考试刑法历年真题及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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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刑法历年真题及解析刑法真题答案及解析试卷二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分含 1 1 —0 50 题,每题 1 1 分,共0 50 分。

1. 老板甲春节前转移资产,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

劳动部门下达责令支付通知书后,甲故意失踪。

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后,立即抽调警力,迅速将甲抓获。

在侦查期间,甲主动支付了所欠工资。

起诉后,法院根据《刑法修正案(八)》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认定甲的行为,甲表示认罪。

关于此案,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 《刑法修正案(八)》增设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体现了立法服务大局、保护民生的理念B. 公安机关积极破案解决社会问题,发挥了保障民生的作用C. 依据《刑法修正案(八)》对欠薪案的审理,体现了惩教并举,引导公民守法、社会向善的作用D. 甲已支付所欠工资,可不再追究甲的刑事责任,以利于实现良好的社会效果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社会主义法治理念D D从题干信息需要判断:甲是否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甲有能力支付拒不支付且经劳动部门责令支付后逃避,符合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犯罪构成。

B AB 项从法治理念的角度分析,均无不妥;C C 项从法理学的角度分析,可以肯定结论正确。

D D 项,对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法定从轻量刑情节把握两点:(1 1 )必须是起诉前支付拖欠工资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 2 )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

对于第一点,从题干信息可以确认;对于第二点,减轻或免除处罚与不再追求刑事责任的用语是不同的,减轻或免除处罚是以定罪为前提,而不追究刑事责任则是不构成犯罪。

所以 D D 项说法错误,为正确答案。

解答本题主要还是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认定及处罚入手,法治理念只是形式(不是直接考查对象)。

另:依据题干信息,并未交代造成严重后果,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属于自诉案件,如果考生从这个角度分析,就与命题人设题思路岔开了,难以得出正确结论。

2002年-2011年司法考试刑法学真题解析:多项选择题6

2002年-2011年司法考试刑法学真题解析:多项选择题6

2002年-2011年司法考试刑法学真题解析:多项选择题6(2006年)1.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实施下列哪些行为应当承担刑事责任?A.参与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造成被运送人死亡的B.参与绑架他人,致使被绑架人死亡的C.参与强迫卖淫集团,为迫使妇女卖淫,对妇女实施了强奸行为的D.参与走私,并在走私过程中暴力抗拒缉私,造成缉私人员重伤的答案:CD解析:根据《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kcnet1480//kcnet1480/应当负刑事责任。

这八种犯罪是指具体犯罪行为而不是具体罪名。

因此,CD应选。

AB中只要其没有实施杀人行为,就不能追究其刑事责任。

52.甲举枪射击乙,但因没有瞄准而击中丙,致丙死亡。

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甲的行为属于打击错误B.甲的行为属于同一犯罪构成内的事实认识错误C.甲构成故意杀人(既遂)罪D.甲构成故意杀人(未遂)罪与过失致人死亡罪答案:ABC解析:甲属于刑法上的打击错误,即想杀死乙却杀死了丙,所以A项正确。

一般认为,打击错误属于具体的事实认识错误,所以B项正确。

甲主观上具有杀人故意,客观上实施了一个杀人的打击行为,导致了他人死亡的结果,一故意,一行为,一结果,完全符合一个既遂的故意杀人罪的犯罪构成。

犯罪构成内的事实认识错误,并不阻却故意杀人罪的既遂,所以C正确,D错误。

53.甲、乙、丙共谋犯罪。

某日,三人拦截了丁,对丁使用暴力,然后强行抢走丁的钱包,但钱包内只有少量现金,并有一张银行借记卡。

于是甲将丁的借记卡抢走,乙、丙逼迫丁说出密码。

丁说出密码后,三人带着丁去附近的自动取款机上取钱。

取钱时发现密码不对,三人又对丁进行殴打,丁为避免遭受更严重的伤害,说出了正确的密码,三人取出现金5000元。

对甲、乙、丙行为的定性,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A.抢劫(未遂)罪与信用卡诈骗罪B.抢劫(未遂)罪与盗窃罪C.抢劫(未遂)罪与敲诈勒索罪D.抢劫(既遂)罪与盗窃罪答案:ABCD解析:本题中,甲、乙、丙三人对丁使用暴力,然后强行抢走丁钱包内的银行借记卡,并以暴力逼取正确密码最终获得现金5000元钱,在这一抢劫过程中,虽然有场所的转移(三人带丁去附近的自动取款机取钱),但是这个场所的变化,是整个抢劫行为的有机组成部分,“使用暴力”和“取得财物”看似有物理意义空间上的错位,但并不影响刑法对其“当场”属性的评价。

2020年刑法司法考试真题与答案解析

2020年刑法司法考试真题与答案解析

2020年刑法司法考试真题与答案解析一、选择题1. (单选题)甲以抢劫为目的,盗窃一辆汽车,用于实施抢劫。

甲的行为构成()。

A. 盗窃罪B. 抢劫罪C. 抢夺罪D. 非法占有罪【答案】A【解析】甲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虽然甲以抢劫为目的,但是其最初的行为是盗窃,而不是抢劫。

根据刑法的规定,盗窃罪是指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甲的行为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

2. (多选题)关于非法搜查罪,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非法搜查罪是指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的行为B. 非法搜查罪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C. 非法搜查罪的情节严重时,可以适用拘役或者有期徒刑D. 非法搜查罪的行为人主观上必须是出于故意【答案】ACD【解析】非法搜查罪是指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的行为,因此选项A正确。

非法搜查罪的主体并非必须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何人都可能构成该罪,因此选项B错误。

非法搜查罪的情节严重时,可以适用拘役或者有期徒刑,因此选项C正确。

非法搜查罪的行为人主观上必须是出于故意,因此选项D正确。

二、简答题1. 请简述刑法中犯罪构成的要件。

【答案】刑法中犯罪构成的要件包括以下四个方面:(1)主体要件:指犯罪行为人必须是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

(2)主观要件:指犯罪行为人必须具备故意或者过失的心理状态。

(3)客体要件:指犯罪行为必须侵犯的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

(4)客观要件:指犯罪行为的具体表现,包括危害行为、危害结果以及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2. 请解释刑法中“刑疑从轻”的原则。

【答案】刑法中“刑疑从轻”的原则,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对于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应当从轻判决或者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这一原则体现了刑法的人道主义精神,保障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防止无辜者受到刑事追究。

在适用“刑疑从轻”的原则时,应当充分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如证据的可靠性、犯罪行为的危害程度、被告人的人身危险性等因素,确保公正审判。

2020司法考试刑法真题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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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司法考试刑法真题解析一、选择题1.甲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成立什么罪?A.拐卖妇女、儿童罪B.盗窃罪C.抢劫罪D.绑架罪{答案:A}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0条规定,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

甲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成立拐卖妇女、儿童罪。

2.乙抢夺金店价值50万元的金项链,成立什么罪?A.抢夺罪B.抢劫罪C.盗窃罪D.敲诈勒索罪{答案:A}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7条规定,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乙抢夺金店价值50万元的金项链,成立抢夺罪。

二、案例分析题案例一甲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经理乙财物。

请分析甲的行为构成何罪?{答案:甲的行为构成行贿罪。

}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89条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甲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经理乙财物,成立行贿罪。

案例二甲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资金挪用进行营利活动。

请分析甲的行为构成何罪?{答案:甲的行为构成挪用资金罪。

}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2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特别巨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011-2015年司考刑法真题(含答案及解析)

2011-2015年司考刑法真题(含答案及解析)

2011年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试卷二】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2.某孤儿院为谋取单位福利,分两次将38名孤儿交给国外从事孤儿收养的中介组织,共收取30余万美元的“中介费”、“劳务费”。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符合依法治国的要求?( )(2011年卷二单选第2题)A.因《刑法》未将此行为规定为犯罪,便不能由于本案社会影响重大,就以刑事案件查处 B。

本案可追究孤儿院及其主管人员、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任,以利于促进政治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C。

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核准后,本案可作为单位拐卖儿童犯罪处理,以利于进一步发挥法律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D.可追究主管人员与其他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任,以利于促进法律效果、政治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答案】D【考点】犯罪的概念与依法治国的关系【解析】《刑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一款第(八)规定,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本题中,孤儿院将38名儿童交给国外从事孤儿收养的中介组织,收取所谓的“中介费”,实际上就是变相的买卖儿童,侵害了我国公民的人身权,因此,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该单位主管人员与其直接责任人员应受到刑罚处罚,以体现我国法治社会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的目的.5.关于故意的认识内容,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11年卷二单选第5题)A.成立故意犯罪,不要求行为人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B。

成立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要求行为人认识到物品的淫秽性C.成立嫖宿幼女罪,要求行为人认识到卖淫的是幼女D。

成立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要求行为人认识到对方是境外的机构、组织或者个人,没有认识到而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不成立任何犯罪【答案】D【考点】犯罪故意的认识因素【解析】《刑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司法考试试题库及答案刑法

司法考试试题库及答案刑法

司法考试试题库及答案刑法一、单项选择题1.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以下哪种行为不构成犯罪?A.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B. 盗窃他人财物C. 捡到遗失物后据为己有D. 故意杀人答案:C2. 甲因琐事与乙发生争执,一怒之下将乙打成轻伤,甲的行为构成什么罪?A. 故意伤害罪B. 故意杀人罪C. 非法拘禁罪D. 侮辱罪答案:A3. 以下哪种情形不适用缓刑?A. 犯罪情节较轻B. 犯罪后有悔改表现C. 犯罪人有再犯可能D. 犯罪人是初犯答案:C4. 根据我国刑法,以下哪种行为属于正当防卫?A. 甲在被乙持刀攻击时,用木棍击打乙致其轻伤B. 甲发现乙正在盗窃自己的财物,用拳头击打乙致其轻伤C. 甲在乙逃跑时,用石头砸向乙致其轻伤D. 甲在乙已经停止攻击后,用木棍击打乙致其轻伤答案:A5. 以下哪种行为构成贪污罪?A.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共财物B.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贿赂C.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D.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滥用职权答案:A二、多项选择题6. 以下哪些行为可能构成共同犯罪?A. 甲乙两人共同策划并实施了一起抢劫案B. 甲指使乙去盗窃,乙成功盗得财物C. 甲明知乙要去实施诈骗,但未阻止并提供了帮助D. 甲乙两人各自独立实施了盗窃行为,但互不知情答案:A, B, C7. 以下哪些情况下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刑罚?A. 自首B. 立功C. 犯罪未遂D. 犯罪中止答案:A, B, D三、简答题8. 简述我国刑法中关于自首的规定。

答: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犯罪人主动向司法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如果犯罪人投案后能够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侦破其他案件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四、案例分析题9. 甲是某公司的财务经理,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公司资金100万元。

甲在案发后主动归还了全部资金,并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

2020年司法考试《刑法》考题及答案一

2020年司法考试《刑法》考题及答案一

2020年司法考试《刑法》考题及答案一一、单项选择题1. 根据《刑法》规定,下列哪一选项属于犯罪未遂?A. 甲以抢劫财物为目的,进入银行,但因被保安及时发现而逃离现场B. 乙欲杀丙,购买一把刀,寻找机会行刺,但在实施犯罪前被警方抓获C. 丙酒后驾车,行驶途中被警察拦截,经检测酒精含量严重超标D. 丁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得手后因被失主发现而归还全部财物答案:A二、多项选择题2. 根据《刑法》规定,下列哪些行为构成共同犯罪?A. 甲、乙两人共同抢劫银行B. 丙、丁两人共同盗窃他人财物C. 戊、己两人共同诈骗他人财物D. 庚、辛两人共同非法拘禁他人答案:A、B、C、D三、判断题3. 甲在商场购物时,因与保安发生争执而打伤保安,构成故意伤害罪。

答案:正确四、简答题4. 请简述《刑法》中关于刑讯逼供罪的规定。

答案:根据《刑法》第247条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威胁方法,迫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认罪行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五、案例分析题5. 案例:甲(17岁)与乙(15岁)共同抢劫银行,甲为抢劫财物,乙为帮忙。

在抢劫过程中,甲使用暴力将保安打伤,乙并未参与打伤保安。

抢劫结束后,甲、乙被警方抓获。

请回答以下问题:(1)甲的行为构成何罪?(2)乙的行为构成何罪?(3)对于甲、乙的刑事责任如何认定?答案:(1)甲的行为构成抢劫罪。

(2)乙的行为构成抢劫罪。

(3)甲已满16岁,应对其抢劫行为负刑事责任。

乙未满16岁,对其抢劫行为不负刑事责任。

但是,乙在共同犯罪中起到了帮忙的作用,可以依照《刑法》规定,对其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国家司法考试(刑法)测试题与答案解析汇编

国家司法考试(刑法)测试题与答案解析汇编

一、单项选择题1.2011年2月2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新的刑法修正案,并于2011年5月1日起施行。

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自1997年修订以来第()次修改。

A.七B.八C.九D.十2.最高人民法院1998年《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以营利为目的实施侵犯著作权行为,个人违法所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构成犯罪。

2004年12月22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侵犯著作权违法所得在3万元以上的,构成侵犯著作权罪。

对这两个司法解释的适用,正确的是()。

A.2004年12月22日以后审理侵犯著作权刑事案件,一律适用2004年司法解释B.司法机关可以根据打击相关犯罪的需要,择一适用C.上述司法解释都只有参考价值,司法机关可以不受其约束D.上述2004年司法解释关于侵犯著作权犯罪的规定,不溯及既往3.下列关于单位犯罪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A.法律明文规定单位可以成为犯罪主体的犯罪才能成为单位犯罪B.单位犯罪中的单位不包括自然人投资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C.医疗卫生机构可以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D.单位犯罪两罚制既处罚单位又处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4.下列关于过失犯罪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过失犯罪是指行为人对于危害结果的发生没有预见的犯罪B.过失犯罪既可以由不作为方式构成,也可以由作为方式构成C.过失犯罪未造成严重结果的,可以按照犯罪未遂从轻或者减轻处罚D.对具有高度危险的过失行为,即使未造成法津规定的实害结果,也应当定罪处罚5.某电影放映员与一赶车人拉着电影胶片到农村放映。

时值隆冬,赶车人到达地点后,即进屋烤火,顺手将电影胶片搬放在炉火旁。

电影放映员没把电影放好,就干别的事情去了,结果胶片受热起火,酿成火灾。

电影放映员的行为构成()。

A.直接故意B.间接故意C.过于自信的过失D.疏忽大意的过失6.防卫过当或者避险过当的,()。

2008年司法考试刑法真题解析——多项选择题(四川)

2008年司法考试刑法真题解析——多项选择题(四川)

2008年司法考试刑法真题解析——多项选择题(四川)51.《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第一款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同条第三款规定:“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关于上述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是客观的构成要件要素B.“不正当利益”是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C.“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是客观的构成要件要素、积极的构成要件要素D.第三款规定的内容,属于消极的构成要件要素答案:BCD解析:行为外部的、客观方面的要素即为客观的构成要件要素,如行为、结果、行为对象等;表明行为人内心的、主观方面的要素即为主观的构成要件要素,如故意、过失、目的等。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是表明行为人内心的、主观方面的要素,是主观的构成要件要素,因此,A项说法错误。

按照刑法理论的通说,在解释构成要件要素和认定是否存在符合构成要件要素的事实时,如果只需要法官的认识活动即可确定,这种构成要件要素便是记述的构成要件要素;如果需要法官的规范的、评价的价值判断才能认定,这种构成要件要素就是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

对于“不正当利益”需要法官规范的、评价的价值判断才能认定,是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

因此,B项说法正确。

通常的构成要件要素,是积极地、正面地表明成立犯罪必须具备的要素,这种要素就是积极的构成要件要素。

C项中,“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是与行为人的行为有关的、积极地、正面地表明成立犯罪必须具备的要素,是客观的构成要件要素、积极的构成要件要素,因此,C项说法正确。

另外,虽然通常情况下构成要件要素都是积极的、正面的,但例外地也存在否定犯罪性的构成要件要素,这便是消极的构成要件要素,例如:《刑法》第389条第3款规定的“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这便是行贿罪的客观要件中的消极的构成要件要素。

因此,D项说法正确。

综上,本题正确答案是BCD.52.下列哪些选项成立不作为犯罪?A.过路人甲看见某公寓发生火灾而不报警,导致公寓全部被烧毁B.成年人乙带邻居小孩出去游玩,小孩溺水,乙发现后能够救助而不及时抢救,致使小孩被淹死C.丙重男轻女,认为女儿不能延续香火,将年仅1岁的女儿抱到火车站,放在长椅上后匆匆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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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年司法考试《刑法》真题解析:多项选择题二、多项选择题:(2009年)51.甲欲去乙的别墅盗窃,担心乙别墅结构复杂难以找到贵重财物,就请熟悉乙家的丙为其标图。

甲入室后未使用丙提供的图纸就找到乙价值100万元的珠宝,即携珠宝逃离现场。

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甲构成盗窃罪,入户盗窃是法定的从重处罚情节B.丙不构成犯罪,因为客观上没能为甲提供实质的帮助C.即便甲未使用丙提供的图纸,丙也构成盗窃罪的共犯D.甲、丙构成盗窃罪的共犯,甲是主犯,丙是帮助犯答案:CD解析:本题考核盗窃罪、共犯的相关知识点。

《刑法》并没有规定入户盗窃是法定的从重处罚情节。

因此,A项错误。

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是:必须二人以上、必须有共同故意、必须有共同行为。

本题中,甲请熟悉乙家的丙为其标图以便于盗窃乙家的贵重财物,表明甲丙之间存在共同的盗窃故意。

另外丙的行为虽然不是实行行为,但是该行为是对甲实行犯罪起辅助作用的帮助行为,虽然甲实际上并没有使用丙提供的图纸,但这种帮助行为的性质客观上是存在的,所以甲丙构成盗窃罪的共同犯罪,甲是主犯,丙是帮助犯。

因此,B项错误,CD项正确。

52.甲欲枪杀仇人乙,但早有防备的乙当天穿着防弹背心,甲的子弹刚好打在防弹背心上,乙毫发无损。

甲见状一边逃离现场,一边气呼呼地大声说:“我就不信你天天穿防弹背心,看我改天不收拾你!”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甲构成故意杀人中止B.甲构成故意杀人未遂C.甲的行为具有导致乙死亡的危险,应当成立犯罪D.甲不构成犯罪答案:BC解析:本题考核故意杀人罪的中止和未遂的区分。

《刑法》第23条第1款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本题中,甲已经着手实行枪杀行为,但由于乙正好穿着防弹背心,未发生乙死亡的结果,这是由于甲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甲构成故意杀人未遂。

故A项错误,B项正确。

甲的行为已经具备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及应受刑罚处罚性,成立犯罪。

故C项正确,D项错误。

53.关于自首中的“如实供述”,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A.甲自动投案后,如实交代自己的杀人行为,但拒绝说明凶器藏匿地点的,不成立自首B.乙犯有故意伤害罪、抢夺罪,自动投案后,仅如实供述抢夺行为,对伤害行为一直主张自己是正当防卫的,仍然可以成立自首C.丙虽未自动投案,但办案机关所掌握线索针对的贪污事实不成立,在此范围外丙交代贪污罪行的,应当成立自首D.丁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后又翻供,但在二审判决前又如实供述的,应当认定为自首答案:AD解析:本题考核自首的“如实供述”。

由于客观因素,不能全部交代所有的犯罪事实,但如实供述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的,也应属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但如果隐瞒主要犯罪事实,或者已交代轻罪达到掩盖重罪的目的的,就不是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A项中,甲的杀人行为属于主要犯罪事实,甲自动投案后如实交代了主要犯罪事实,可以成立自首,拒绝说明凶器藏匿地点的并不影响自首的成立,故A项错误。

犯有数罪的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所犯数罪中部分犯罪的,对如实供述部分犯罪的行为,认定为自首。

B项中乙如实供述抢夺行为,对抢夺罪可以成立自首,故B项正确。

C项属于特别自首。

特别自首,是指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行为。

其中“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包括两种情形:一是指与司法机关或其他办案机关掌握的或者判决确定的罪行属于不同种罪行;二是司法机关或其他办案机关所掌握线索针对的犯罪事实不成立,在此范围外犯罪分子交代同种罪行的。

C项属于上述第二种情形,故C项正确。

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后又翻供的,不能认定为自首;但在一审判决前又能如实供述的,应当认定为自首。

故D项错误。

本题要求选择错误项,故AD为本题的正确答案。

54.关于刑事责任的追究,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甲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B.乙采取欺骗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逃避缴纳税款1,000万元,但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了应纳税款。

即便乙拒绝缴纳滞纳金,也不应当再对其追究刑事责任C.丙明知赵某实施高利转贷行为获利200万元,而为其提供资金帐户的,构成洗钱罪D.丁组织多名男性卖淫,由于《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并未限定组织卖淫罪中的被组织者是妇女,对丁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答案:CD解析:本题考核刑事责任的追究。

《修正案(七)》第5条规定,将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三项修改为:“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刑法》第225条【非法经营罪】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的;(第一修正案第8条增加此项)(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原为(三)项,1999年刑法修正案修改】根据上述规定可知,“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属于非法经营罪中非法经营行为的表现方式之一,故A项中的行为应构成非法经营罪,而非是吸收公众存款罪。

因此,A项错误。

《刑法修正案(七)》第3条第4款规定:“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B项中乙虽然补缴了应纳税款,但是拒绝缴纳滞纳金,不满足法定的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条件。

因此,B项说法错误。

《刑法修正案(六)》第16条规定,将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一款修改为:“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一)提供资金帐户的;(二)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三)通过转帐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四)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故C项说法正确。

组织卖淫罪是指通过建立卖淫集团,采用招募、雇用、强迫、引诱、容留等手段,控制多人从事卖淫的行为。

这里的卖淫,是指非法的性交易,既包括异性之间的性交易,也包括同性之间的性交易。

只要以交付一定金钱获取他/她人的性服务,就应当视为卖淫。

故D项说法正确。

55.1980年初,张某强奸某妇女并将其杀害。

1996年末,张某因酒后驾车致人重伤。

两案在2007年初被发现。

关于张某的犯罪行为,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A.应当以强奸罪、故意杀人罪和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数罪并罚B.应当以强奸罪追究其刑事责任C.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D.不应当追究任何刑事责任答案:ABD解析:本题考核追诉时效。

张某强奸某妇女并将其杀害,构成强奸罪与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

该强奸罪不具有从重处罚情节,故法定刑为10年有期徒刑;故意杀人罪的法定刑为死刑。

根据《刑法》第87条规定,法定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为15年;法定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时效为20年。

《刑法》第89条第2款规定,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本案中,1980年至1996年经过了16年,在新罪发生时,前面的故意杀人罪的追溯时效还没有过,而强奸罪的追溯时效已经过,不能再追究其强奸罪的刑事责任。

另外,前面故意杀人罪的追溯时效在时效期内因又犯交通肇事罪而重新计算,即从1996年开始重新计算故意杀人罪的追溯时效。

从1996年末到2007年案发经过了11年,故意杀人罪的追溯时效没有经过,因此,依然要对其故意杀人行为追究刑事责任。

酒后驾驶机动车辆,交通肇事致1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这里并没有加重处罚情节,故法定刑为3年。

根据《刑法》第87条第(一)项规定,法定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为5年。

从1996年末到2007年案发经过了11年,故2007年初发现该交通肇事罪时已经过追诉时效,对张某的交通肇事行为不再追究刑事责任。

综上,ABD项说法错误,C项说法正确。

本题选错误的,因此,正确答案是ABD.56.刘某专营散酒收售,农村小卖部为其供应对象。

刘某从他人处得知某村办酒厂生产的散酒价格低廉,虽掺有少量有毒物质,但不会致命,遂大量购进并转销给多家小卖部出售,结果致许多饮者中毒甚至双眼失明。

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造成饮用者中毒的直接责任人是某村办酒厂,应以生产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刘某不清楚酒的有毒成份,可不负刑事责任B.对刘某应当以生产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追究刑事责任C.应当对构成犯罪者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D.村办酒厂和刘某构成共同犯罪答案:BC解析:本题考核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和共犯。

《刑法》第144条规定,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致人死亡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刑法》第141条规定,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致人死亡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题中,刘某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至于有毒的具体成分并不在明知的范围内。

故A项错误,B项正确。

另外,本题属于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情形,即指生产、销售的有毒、有害食品被食用后,致人严重残疾、3人以上重伤、10人以上轻伤或者造成其他特别严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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