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办事须知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程序和要求
原因:未按规定进行定 期检验
原因:未按规定进行设 备维护
原因:未按规定进行人 员培训
登记资料不齐全的后果及补救措施
后果:无法完成 登记,无法使用 特种设备
补救措施:及时 补充相关资料, 如设备检验报告、 使用说明书等
补救措施:联系 相关部门,了解 所需资料,尽快 补齐
补救措施:向专 业人士寻求帮助, 确保资料齐全且 符合要求
01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注意事项
登记信息准确性
确保登记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登记信息包括设备名称、型号、规格、生产厂家、出厂日期等 登记信息需要与设备实际状况相符合 登记信息需要及时更新,确保与设备实际状况保持一致
登记资料完整性
设备名称、 型号、规格、 数量等基本
信息
设备生产厂 家、出厂日 期、使用年 限等生产信
01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程序
登记申请
申请人:特种 设备使用单位
申请材料:特 种设备使用登 记表、特种设 备检验报告、 特种设备安全 技术规范等
申请方式:在 线申请或现场 申请
申请时间:特 种设备投入使 用前或投入使 用后30日内
申请结果:登 记机关在收到 申请材料后 15个工作日 内进行审核, 符合条件的予 以登记,不符 合条件的不予 登记并说明理 由。
•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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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培训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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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培训记录
•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考核记录
登记流程要求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向所在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申请使用登记
提交使用登记申请时,应提供特种设备的产品合格证、安装监督检验报告、 使用维护保养记录等材料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办理制度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办理制度一、总则1. 为加强特种设备使用管理,确保设备安全运行,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特种设备的单位和个人。
二、特种设备定义1. 特种设备指用于生产、生活且具有较大危险性的设备,包括但不限于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
三、使用单位责任1. 使用单位应设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
2. 使用单位应制定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
四、登记办理流程1. 使用单位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日内,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登记申请。
2. 提交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特种设备登记申请表;-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或安全认证文件;- 安装、改造、修理的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 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资格证明;- 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
五、登记审查与发证1. 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
2. 审查合格后,发放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书。
六、定期检验1. 使用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定期对特种设备进行检验,并保持检验记录。
七、变更与注销1. 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使用地点、管理责任人等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及时向原登记部门申请变更登记。
2. 特种设备报废或停用时,使用单位应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八、监督管理1. 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定期对特种设备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九、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相抵触,按新法律法规执行。
请根据实际情况和当地法律法规的具体要求,对上述内容进行适当调整和补充。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申报办理制度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申报办理制度
是指对特种设备的使用进行登记申报和办理手续的一套规定和流程。
特种设备主要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申报办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防止事故发生,保护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
下面是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申报办理制度的基本流程:
1. 申请登记:特种设备的使用者或经营者需要向所在地的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提交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申请,并提供相关申报资料。
2. 审核材料: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包括设备的型号、规格、制造单位、压力容量等信息。
3. 现场检查: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会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现场检查,确保设备的安装、使用符合相关安全规范要求。
4. 技术评估:如果需要,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会委托专业机构对设备进行技术评估,评估设备的设计、制造和使用是否符合安全标准。
5. 审批发证: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审核结果和评估报告,决定是否批准设备的使用登记。
如果符合要求,发放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书。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申报办理制度是特种设备管理的重要环节,通过制度的规范和程序的执行,可以提高特种设备的安全
性,减少事故的发生,并为设备使用者和经营者提供法律保护和安全指导。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须知及程序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须知及程序一、要求为了加强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防止和减少事故,保证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厂〔场〕内机动车辆〕的使用单位必须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逐台向梧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安全监察科〔以下简称安全科,联系:3883783〕申报办理使用登记手续,未办理使用登记手续的特种设备,不得投入使用。
二、依据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2、«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治理方法»〔国质检锅[2003]207号〕3、«压力管道使用登记治理规那么»〔国质检锅[2003]213号〕4、«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使用治理规那么»〔质技监局锅发[2001]57号〕三、申请单位提交资料1.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需提交的文件资料:【1】«锅炉登记卡»或«压力容器登记卡»(加盖使用单位公章,一式2份)。
【2】设计图样〔总图〕、产品质量合格书、安装使用说明书及监督检验证明书(原件一份);【3】进口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报告(进口设备提供,原件一份);【4】锅炉压力容器安装质量证明书、安装告知书、安装监督检验报告(原件一份);【5】锅炉水处理方法及水质指标(原件一份);【6】锅炉压力容器过户或异地移装证明书〔过户或移装提供,原件一份);【7】锅炉压力容器使用安全治理的有关规章制度、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原件一份);【8】«特种作业人员证»〔原件、复印件一份〕;【9】压力表、安全阀〔校〕检验报告〔一份〕。
2.压力管道使用登记需提交文件资料:【1】新建、扩建及改建压力管道需提交文件资料:①«压力管道注册登记汇总表»(加盖使用单位公章,一式2份);②«重要压力管道使用注册登记表»〔公称直径大于等于50mm的GC1级管道、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和经安全评定或者风险评估应予监督使用的重要压力管道填写,加盖使用单位公章,一式2份);③压力管道安装质量证明书、安装告知书(原件一份);④压力管道安装竣工图(原件一份);⑤压力管道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报告,压力表、安全阀〔校〕检验报告(原件一份);⑥压力管道使用单位安全治理的有关规章制度、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原件一份);⑦特种设备治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名单(原件各一份)。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须知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须知一、项目名称特种设备使用登记二、设定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二十五条《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目录第249项规定三、办理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3.《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4.《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实施办法(试行)》(国质检锅函〔2003〕408号)5.《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办法》(国质检锅函〔2003〕207号)6.《压力管道使用登记管理规则》(TSG D5001-2009)7.《气瓶使用登记管理规则》(TSG 5001-2005)8.《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使用管理规则》(质技监局锅发〔2001〕57号)9.《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TSG-T5001-2009)四、申请人需提交的申请材料1.《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申请表》(一份,附规定格式电子文本);2.设备《注册登记卡》(二份/台,附规定格式电子文本;气瓶提交《气瓶使用登记表》、压力管道提交《压力管道使用注册登记汇总表》、重要压力管道提交《压力管道使用注册登记汇总表》和《重要压力管道使用注册登记表》);3.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各一份,需提交原件核对);4.能证明所使用特种设备的生产合法性,且满足上述特殊条件的有关证明文件及技术资料复印件(一套,特殊条件见“五、许可条件”的第9点规定);5.与设备使用相适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复印件(一份/人,需提交原件核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上最后一次的聘用单位应与申请人一致,复印件应内容包括“作业项目”、“必要的年审项目”和“聘用记录”页);6.相关检验和校验报告复印件(一套,需提交原件核对);7.相关制度、措施和预案的复印件(一套);8.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一份);9.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交加盖申请人印章或申请人法定代表人签名的书面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一份,需提交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件原件核对)。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申报办理制度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申报办理制度是为了加强特种设备的管理,确保其合法合规运行,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而建立的。
本文旨在介绍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申报办理制度的相关内容,包括申报办理的程序、要求及监督等方面。
一、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申报的程序1. 申请: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在准备启用或者重新启用特种设备时,需向相应的监管部门提交使用登记的申请。
申请材料应包括申请书、特种设备合格证明、使用登记表格等。
2. 审核:监管部门对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的申请进行审查,对申请材料进行核实,确认申请单位符合特种设备使用的相关要求。
如申请材料不完整或不符合要求,监管部门可要求申请单位补充或修正。
3. 登记:经审核通过的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申请,监管部门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登记手续,并颁发使用登记证书。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将使用登记证书张贴在特种设备附近明显位置,以示合法合规使用。
二、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申报的要求1. 合格证明: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具备特种设备合格证明,该证明应由相关监督检验机构出具。
特种设备合格证明是对特种设备进行检验、测试、评定后所颁发的,证明该设备已符合相关的标准和规定,可以安全使用。
2. 维护保养计划: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具备维护保养计划,明确特种设备的定期检测、保养和维修等工作内容和周期,确保设备始终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3. 操作工人资质: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配备具备相应资质的操作工人,且人员数量应与特种设备的使用要求相适应。
操作工人应经过培训,并取得相应的操作资格证书。
4. 安全管理措施: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制定详细的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同时,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如消防设备、安全警告标识等,以提高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水平。
三、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申报的监督措施1. 监管检查:监管部门有权对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的申报单位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对特种设备进行检验和测试,以确保特种设备的正常工作状态和合规使用。
2. 备案管理:监管部门将特种设备的使用登记情况进行备案管理,便于实时掌握特种设备的使用情况,并及时对不符合要求的特种设备予以处理。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程序与要求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程序与要求引言特种设备是指在使用过程中存在较大危险的设备,包括压力容器、锅炉、电梯、起重机械等。
为了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国家和地方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和标准来规范特种设备的使用和管理。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程序与要求便是其中之一,下文将对其进行详细介绍。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程序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程序是指使用特种设备的单位或个人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登记的流程。
1.提交申请:使用特种设备的单位或个人需要向所在地区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提交申请。
申请时需要提供相关的材料和信息,包括企业或个人基本信息、特种设备的类型和规格、使用地点等。
2.技术审核: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会对申请进行技术审核。
审核内容主要包括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和安装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使用单位或个人是否具备使用特种设备的资质等。
3.现场检查: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会对使用特种设备的场所进行现场检查,确保使用环境符合要求,设备安装和使用是否符合技术标准。
4.发放登记证书:经过审核和现场检查合格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会发放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书。
该证书是使用特种设备的单位或个人的合法凭据,在特种设备使用过程中需要进行备案登记。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要求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要求是指使用特种设备的单位或个人在申请登记时需要满足的条件和要求。
以下是常见的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要求:1.资质要求:使用特种设备的单位或个人需要具备相应的资质。
不同类型的特种设备可能有不同的资质要求,例如,使用电梯需要具备电梯安装维修资质。
2.材料要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会要求提供一定的材料和信息,包括企业或个人基本信息、特种设备的相关证件、使用特种设备的场所图纸等。
申请人需要按照要求准备和提交这些材料。
3.技术要求:特种设备在设计、安装和维修过程中需要满足一定的技术要求。
使用特种设备的单位或个人需要配备相应的专业人员,确保特种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4.环境要求:使用特种设备的场所需要符合一定的环境要求。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申报办理制度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申报办理制度一、引言特种设备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以及日常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因其具有较高的危险性,其使用需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标准。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申报办理制度是确保特种设备合法、安全使用的重要环节,对于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纳入《特种设备目录》的特种设备,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
三、登记申报办理流程(一)准备资料1、特种设备的出厂资料,包括产品质量合格证明、设计文件、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等。
2、特种设备的安装监督检验报告。
3、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合法身份证明。
4、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资格证书。
5、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二)填写申请表使用单位应如实填写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申请表,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申请表可在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获取或在其官方网站下载。
(三)提交申请将准备好的资料和填写完整的申请表提交至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
提交方式可以是现场提交,也可以通过邮寄等方式。
(四)审核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收到申请后,将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
审核内容包括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以及特种设备的合法性等。
(五)现场检查对于部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可能会进行现场检查,以核实设备的实际情况与提交的资料是否相符。
(六)领取使用登记证审核通过后,使用单位可领取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使用登记证是特种设备合法使用的重要凭证,应妥善保管。
四、办理时间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申报办理的时间应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 30 日内完成。
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使用单位将面临相应的处罚。
五、变更与注销(一)变更登记当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设备名称、设备参数等发生变更时,使用单位应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变更登记的流程与初次登记类似,但所需提交的资料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要求应根据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的规定执行。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办理须知(电梯)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办理须知(电梯)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四项规定、《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三条、《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办法》第七条、《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第八条、《起重机械使用管理规则》第二十三条及《压力管道使用登记管理规则》第十条的规定,特种设备办理使用登记时,应提供相应资料。
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向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办理使用登记时,使用单位应提供以下资料:
1.《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一式二份);
2.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安装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安装监督检验报告;
4.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目录;
5.维保合同,或者安装合同(标明其中关于免保的条款);
6.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证件复印件;(如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尚未取得相关证件,可提供特种设备培训考试机构出具的报名回执)
7.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封面复印件;
8.电梯保单复印件;
8.委托具体办证人员的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注:直接用于旅游观光的速度达到2.5/s的电梯还需要提供电梯操作人员证件复印件。
(电梯需买保险)
以上材料均应加盖使用单位公章。
特种设备使用与登记制度
特种设备使用与登记制度一、目的与适用范围1. 为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防止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特种设备的单位和个人。
二、特种设备定义1. 特种设备指用于生产、生活且具有较大危险性的设备,包括但不限于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
三、使用单位责任1. 使用单位应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管理责任。
2. 定期对特种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四、登记管理1. 使用单位必须向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申请登记,获取使用许可证。
2. 登记时应提供设备的技术文件、安全操作规程、维护保养记录等相关资料。
五、操作人员资质1. 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的操作资格证书。
2. 操作人员应熟悉设备的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理措施。
六、安全检查与维护1. 使用单位应制定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计划,定期进行自检。
2. 发现设备存在安全隐患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七、事故处理与报告1. 发生特种设备事故时,使用单位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2. 事故发生后,应按照规定程序向有关部门报告,并配合进行事故调查。
八、监督检查1.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将定期对使用单位进行监督检查。
2. 使用单位应配合监督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九、法律责任1.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 对于因管理不善导致事故发生的,将从严从重处罚。
十、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冲突,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申报办理制度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申报办理制度该制度旨在规范企业内部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申报的办理流程,确保特种设备的合法合规使用,保障企业员工和资产的安全。
同时,该制度也为企业内部相关管理人员供应了考核标准,以推动其工作的高效、规范和透亮化。
一、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使用的各类特种设备的登记申报办理。
特种设备包含但不限于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电梯等各类需经注册或许可的设备。
二、管理标准1.特种设备管理人员职责:–负责特种设备的登记申报、审查和批准等相关工作;–确保特种设备的规范使用,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修理和保养;–组织相关培训,提高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定期向上级管理部门报告特种设备的使用情况和维护和修理保养情况;–帮助相关部门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的宣传和培训活动。
2.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申报办理流程:–企业内部特种设备使用人员填写《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申报表》,并供应相关证件和料子;–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对申报料子进行审查和核实,如需增补料子,应及时通知申请人;–完成审查和核实后,特种设备管理人员进行批准并填写《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批准书》;–批准书上必需包含特种设备的名称、型号、厂家、使用地方等必需信息;–完成登记后,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应及时将申报料子归档,并通知使用人员使用设备。
3.特种设备的年检和验收:–依照特种设备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的周期,对特种设备进行年度检查;–年检应由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确保检查结果的客观性和可靠性;–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应及时通知使用人员,并供应必需的帮助和搭配;–特种设备年检合格后,重新出具相应的合格证书;–特种设备年检不合格的,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应立刻停止使用并进行维护和修理。
4.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特种设备使用人员应依照设备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要求进行操作;–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应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企业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本领;–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特种设备的安全设施和防护装置的完好性;–特种设备使用人员应及时报告特种设备的故障和安全问题,并搭配相关部门进行处理;–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应及时整改和记录特种设备的安全问题,并汇报给上级管理部门。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申报办理制度范文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申报办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特种设备的使用,并确保生产安全和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特种设备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申报办理制度是指使用特种设备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有关部门申报登记,办理特种设备使用手续的制度。
第四条特种设备是指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特殊单位或特殊操作人员操作的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压力容器、锅炉、起重机械等。
第五条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申报办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特种设备的合法使用,减少事故发生的概率,保障生产安全和人身安全。
第六条特种设备的使用必须符合所属行业的规范和要求。
第二章申报登记的基本要求第七条使用特种设备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使用之前向所在辖区的特种设备管理部门申报登记。
第八条使用特种设备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包括但不限于特种设备操作证、特种设备维修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证等。
第九条申报登记材料必须按照特种设备管理部门的要求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营业执照、特种设备操作证书等。
第十条申报登记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准确,不能有虚假、隐瞒、欺骗等行为。
第十一条申报登记材料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逾期申报将被视为无效。
第十二条特种设备的使用登记有效期为两年,过期后必须重新办理登记手续。
第三章办理程序第十三条使用特种设备的单位和个人首先必须了解所需办理手续的具体要求和流程,可以通过特种设备管理部门的官方网站、咨询热线等渠道获得相关信息。
第十四条使用特种设备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提交申报登记材料,并按照特种设备管理部门的要求进行审查和检验。
第十五条特种设备管理部门在收到申报登记材料后,应当及时进行审查和检验,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答复。
第十六条特种设备管理部门对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进行登记,并颁发相应的证书。
第十七条特种设备管理部门对申报登记材料不合格的,应当及时通知申请人并予以指导。
第十八条使用特种设备的单位和个人在办理登记手续的同时,必须按照特种设备管理部门的要求参加培训和考试,并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办事须知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注册)须知(一)锅炉、压力容器(气瓶除外)、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车用气瓶.使用单位申请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时,应当逐台(套)填写使用登记表,向登记机关提交以下相应资料,并且对其真实性负责:(1)使用登记表(一式两份)(见附件:式样一或式样二);(2)含有使用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明或者个人身份证明(适用于公民个人所有的特种设备);(3)特种设备产品合格证(含产品数据表[按设备类别填写]、车用气瓶安装合格证明);(4)特种设备监督检验证明(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使用前首次检验的特种设备,应当提交使用前的首次检验报告);(5)机动车行驶证(适用于与机动车固定的移动式压力容器)、机动车登记证书(适用于与机动车固定的车用气瓶);(6)锅炉能效证明文件.锅炉房内的分汽(水)缸随锅炉一同办理使用登记;锅炉与用热设备之间的连接管道总长小于或者等于1000米时,压力管道随锅炉一同办理使用登记;包含压力容器的撬装式承压设备系统或者机械设备系统中的压力管道可以随其压力容器一同办理使用登记。
登记时另提交分汽(水)缸、压力管道元件的产品合格证(含产品数据表),但是不需要单独领取使用登记证。
注:没有产品数据表的特种设备,由使用单位根据产品出厂的相应资料填写。
(二) 气瓶(车用气瓶除外)、工业管道使用单位申请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时,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以下相应资料,并且对其真实性负责:(1)使用登记表(一式两份) (见附件:式样三);(2)含有使用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明;(3)监督检验、定期检验证明(注3-1);(4)《压力管道基本信息汇总表——工业管道》(见附件),《气瓶基本信息汇总表》(见附件).注:新投入使用的气瓶应当提供制造监督检验证明,进行定期检验的气瓶应当同时提供定期检验证明。
压力管道应当提供安装监督检验证明,达到定期检验周期的压力管道还应当提供定期检验证明;未进行安装监督检验的,应当提供定期检验证明。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包括停用、报废)制度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包括停用、报废)制度
第一条使用单位应当在设备投入使用前或使用后30日内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使用登记。
使用登记的有资料(注册表、使用证等)应及时存放于设备档案内。
第二条使用登记前,使用单位应按照相应登记规则要求,填写使用登记相关表格。
第三条办理使用登记时,应按特种设备登记部门的规定和相应登记管理规则的要求,向设备登记部门提供设备质量证明文件等有关资料。
使用单位应保证所提供资料真实,填报信息正确。
第四条设备登记后,应将使用登记标志置于或者附着于相关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注:登记标志为使用登记证或包括使用登记编号信息(使用证号、注册代码)的标签。
第五条设备发生以下变化时,使用单位应填写《特种设备变更备案表》,并按有关使用登记规则的规定,及时到原登记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制度(2篇)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制度1、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申报工作由设备科负责。
2、每年年初由设备科制定年度检验计划并报有资质的检验单位。
3、特种设备的检验周期按特种设备有关法规、技术监督局等监察部门以及检验部门的要求进行4、设备科根据每年年初制定年度检验计划,提前与有资质的检验单位预约检验时间。
根据检验单位确定的检验时间,提前告知相关部门做好迎检准备。
5、特种设备检验前,由使用部门按规定做好特种设备检验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如:清洁、清洗、检修以及为安全检验而必须采取的安全措施等。
6、特种设备检验时,设备科相关人员和使用部门人员应在场配合检验单位做好检验工作。
7、特种设备检验后,由设备科办理领取检验报告的各项手续。
特种设备存在问题时,设备科应将检验报告内指出的存在问题告知检修部和使用部门。
8、特种设备检验时发现的问题,由设备科和使用科室组织整改。
9、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制度(2)是指对特种设备(如压力容器、锅炉、起重机械等)的使用进行登记管理的制度。
通过制定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制度,可以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保护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制度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 登记义务: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特种设备进行登记。
2. 登记资料:要求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提供特种设备的相关资料,包括设备的型号、厂家、出厂日期、使用地点等。
3. 登记流程:明确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提交登记申请的流程,包括填写申请表、提供相关证件和资料等。
4. 登记审核: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提交申请后,相关部门进行登记审核,确认设备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5. 登记证书发放:审核通过后,向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发放特种设备使用证书,证明设备的合法使用。
6. 登记期限:规定特种设备的使用登记需要定期更新,一般为一年或三年。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制度的实施有助于加强特种设备的管理,提高设备的安全性能,保障特种设备的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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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注册)须知
(一)锅炉、压力容器(气瓶除外)、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车用气瓶。
使用单位申请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时,应当逐台(套)填写使用登记表,向登记机关提交以下相应资料,并且对其真实性负责:
(1)使用登记表(一式两份) (见附件:式样一或式样二);
(2)含有使用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明或者个人身份证明(适用于公民个人所有的特种设备);
(3)特种设备产品合格证(含产品数据表[按设备类别填写]、车用气瓶安装合格证明);
(4)特种设备监督检验证明(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使用前首次检验的特种设备,应当提交使用前的首次检验报告);
(5)机动车行驶证(适用于与机动车固定的移动式压力容器)、机动车登记证书(适用于与机动车固定的车用气瓶);
(6)锅炉能效证明文件。
锅炉房内的分汽(水)缸随锅炉一同办理使用登记;锅炉与用热设备之间的连接管道总长小于或者等于1000米时,压力管道随锅炉一同办理使用登记;包含压力容器的撬装式承压设备系统或者机械设备系统中的压力管道可以随其压力容器一同办理使用登记。
登记时另提交分汽(水)缸、压力管道元件的产品合格证(含产品数据表),但是不需要单独领取使用登记证。
注:没有产品数据表的特种设备,由使用单位根据产品出厂的相应资料填写。
(二) 气瓶(车用气瓶除外)、工业管道
使用单位申请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时,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以下相应资料,并且对其真实性负责:
(1)使用登记表(一式两份) (见附件:式样三);
(2)含有使用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明;
(3)监督检验、定期检验证明(注3-1);
(4)《压力管道基本信息汇总表——工业管道》(见附件),《气瓶基本信息汇总表》(见附件)。
注:新投入使用的气瓶应当提供制造监督检验证明,进行定期检验的气瓶应当同时提供定期检验证明。
压力管道应当提供安装监督检验证明,达到定期
检验周期的压力管道还应当提供定期检验证明;未进行安装监督检验的,应当提供定期检验证明。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式样一)
登记类别:
注:本式样适用于按台(套)进行登记的特种设备。
车用气瓶使用登记表(式样二)
登记类别:
注:本式样适用于车用气瓶使用登记。
(气瓶的制造单位名称、制造日期、产品编号、单位内编号的行数,根据该车所用的气瓶数量编制;气瓶容积是指
单个气瓶。
括号内表述不印制)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式样三)登记类别:
注:本式样适用于按使用单位登记的特种设备。
压力管道基本信息汇总表——工业管道
使用单位(加盖使用单位公章):使用单位地址:
工程(装置)名称:安全管理部门:安全管理员:
填表日期:经办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气瓶基本信息汇总表
填表日期:经办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注:设备品种,是指无缝气瓶、焊接气瓶、内装填料气瓶、纤维缠绕气瓶、低温绝热气瓶;变更或者停用情况,是指新增、停用、注销、报废;信息化管理情况,是指企业采用二维码、电子标签等信息化方式对气瓶进行管理,已采用的填写具体信息化方法,未采用的填“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