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管好用好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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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管好用好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本文探讨了管好用好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对策。认为要管好用好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强化宣传统一思想是关键,因地制宜科学规划是基础,健全制度规范管理是前提,阳光操控有序运作是重点,广泛参与全程监督是保证,积极衔接通力协作是保障。
标签:财政专项资金;扶贫资金;管理;使用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是指为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提高贫困人口生活质量和综合素质,支持贫困地区发展经济和社会事业的财政专项资金。随着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不断加强,管好用好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直接关系到贫困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贫困群众的脱贫增收,关系到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的长久发挥。如何建立新时期新阶段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长效机制,已成为财政扶贫开发工作的重中之重。
澄城县地处渭北黄土高原东北部,国土面积1121平方公里,耕地面积90万亩,辖8镇2乡266个行政村,总人口40.6万,其中农业人口31万,是典型的农业大县,属省定贫困县。全县共确定低收入村111个,按照2500元收入标准全县共有低收入人口12.5万。2011年澄城县被确定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黄河沿岸土石山区省级连片特困地区。随着国家新一轮扶贫开发全面启动实施,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资重点也从基础设施建设向产业扶贫转移,着力加快脱贫产业发展,实现贫困群众增收致富,财政部门义不容辞,责无旁贷。新一轮扶贫开发累计投入各类财政资金7435.05万元,为确保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安全并发挥最大效益,我们通过实际调查研究,提出以下见解,以适应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的需要,提升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水平。
一、强化宣传统一思想是管好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关键
实施扶贫开发是党和政府在改革开放过程中,为缓解和消除农村贫困现象、最终实现共同富裕而采取的重大战略举措。如何搞好新时期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关键在于县、乡、村三级干部的思想认识,关键在于对扶贫工作的投入、研究和引导。因此,大力宣传扶贫开发政策,采取以全县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和各类扶贫培训为主,通过报刊、电台、网络等新闻媒体和村级板报等有效手段,多层次、多渠道、全方位广泛宣传,培训教育县、乡、村三级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特别是领导干部树立扶贫开发全局意识,全县上下形成重视扶贫、支持扶贫、关心扶贫和参与扶贫的良好氛围,上下齐心共抓共管共同谋划,确保实现新一轮扶贫开发目标任务,确保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发挥最大的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
二、因地制宜科学规划是用好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基础
农村农业生产受自然因素的影响很大,具有区域性和不稳定性,自然环境条件直接制约农村产业发展。新一轮扶贫开发实施,省级下放项目管理权限,加强
自主开发意识,实行项目备案制。因此,项目选择的准确性和科学性决定着项目资金的实效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放的项目和方向就成为脱贫产业发展,贫困群众增收致富的关键。县级管理部门应坚持瞄准贫困的原则,按照“一村一策,一户一法”为方略,一是科学谋划全局项目。要依据县域农村农业发展规划纲要,遵循村域自然环境和贫困村产业发展实际,深入项目村,全面掌握情况,制定全县扶贫项目规划方案,指导项目村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好项目,确保年度项目的顺利实施,确保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尽早尽快发挥效益。二是民主决策规划项目。在镇、村制定年度项目规划时,要通过召开村民小组会、村民代表会、村“两委”班子会等形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共同议定最急需解决的、最有发展潜力的项目,避免项目规划与实施脱轨,加大项目实施力度。三是全面综合论证项目。县级管理部门对所有项目按照重点考虑村域自然环境和资源优势发挥,侧重考虑整体产业布局和轻重缓急,统筹项目结构,广泛征询吸收各方面意见,对规划的项目进行充分论证,看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是否符合全县规划和村域资源开发实际,是否符合市场需求,尤其是农业产业开发项目,要充分考察市场,避免“前开后废”,确保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排到脱贫致富的项目上。
三、健全制度规范管理是管好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前提
加强制度建设是促进项目管理规范,搞好扶贫项目的支撑措施,也是确保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安全有效使用的前提条件。严格执行扶贫各项政策规定,做好“八项制度”建设,即建立扶贫项目计划管理制度,不得擅自调整或变更项目;建立扶贫项目由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进行勘测设计制度;建立扶贫项目法人责任制,建设单位和项目主管部门签订责任书,落实项目建设责任;建立扶贫项目施工合同制,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明确施工责任;建立会同财政、农业、水利、乡镇等对项目进度进行检查、验收制度;建立工程质量质监制度,建设单位确定贫困户代表、群众代表和工程技术人员实施质量监督,并作为项目验收的依据;建立扶贫项目资金公示公告制度,项目实施过程中及时向群众公示项目投资完成情况,接受群众监督,让群众参与项目,融入项目;建立项目后续管理制度,建成移交资产,落实责任人和管护措施,长久发挥效益。健全规范的管理制度,使项目资金从方案制定到实施、监督、评估、验收、监管等全过程有一套严格的管理办法,实现项目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和精细化,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四、阳光操控有序运作是用好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重点
扶贫开发项目资金管理,要严格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监管跟着资金走”的原则。一是项目前期阳光操作。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要通过有资质部门的技术人员现场勘测、设计,以市场当期平均价格,编制项目预算书,对工程投资量大、技术复杂的项目,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行招投标管理,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要严格履行政府采购,确保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阳光公开。二是严格“三专”管理,即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实行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人管理、封闭运行,并建立完善拨款程序及内部稽核控制制度,把项目资金拨付与项目计划、实施方案、施工检查进度相衔接,确保专户资金拨付公开透明、安全高效运行。三是实施县级财政扶贫报账制。严格执行县级财政扶贫报
账制管理办法,所有项目报账时,均须出具原始支出票据以及项目实施相关资料原件,填写扶贫项目资金报账请拨单,报县级扶贫管理部门初核后,送县级财政部门审核项目支出范围和内容,根据扶贫管理部门审核意见按规定准予报账并拨付资金,做到资料全、手续齐、及时拨、不挪项,使财政扶贫报账管理自始至终置于公开、公平、公正和透明之下。
五、广泛参与全程监督是管好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保证
一是公开公示接受监督。项目镇村在扶贫项目实施前后,要将项目名称、资金来源、资金使用、扶持对象、补助标准等情况,通过镇村“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或召开村民大会进行公开、公示,公布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群众监督,确保项目村群众真正享有对扶贫项目的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二是联合检查验收。建立县、乡(镇)、村项目资金监督小组,对项目实施、资金使用全程跟踪监督,采取群众代表、村、乡(镇)、县四级签字验收制,充分体现群众的主体地位,调动群众的积极性。三是强化社会监督。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财政监督局等行业部门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优势,定期开展扶贫项目资金联合检查,并适时邀请县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扶贫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视察监督,全面加强对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管,确保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四是加强扶贫资金年度审计监督。要对年度扶贫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不断规范扶贫资金使用范围,杜绝挤占、截留、挪用扶贫资金的现象,发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最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六、积极衔接通力协作是管好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保障
财政部门要主动搞好与扶贫部门的协调、衔接和配合,在项目选择、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上要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和优势,建立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互通情况制度,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在项目资金管理上,实行以财政部门为主,充分尊重和考虑扶贫部门意见。在项目管理上,扶贫部门负责项目的选择和执行,财政部门负责项目的审定和监督,各司其职,互通互动,积极发挥各自管理优势,为扶贫工作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努力提高县级财政扶贫工作的整体水平和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