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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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鼻中心校(幼儿园)食堂

食品安全应急处理预案和报告制度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为了保障学校师生员工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救助和运行机制,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理工作,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制定本预案。

3.实用范围

食堂各环节中发生的食源性公共卫生事件,造成对师生健康构成潜在的重大危害,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适用本预案。4事故分级

1)重大学校食物中毒事故,是指一次中毒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及以上死亡病例的食物中毒事故。

2)较大学校食物中毒事故,是指一次中毒100人及以上,或出现死亡病例的食物中毒事故。

3)一般学校食物中毒事故,是指一次中毒99人及以下,未出现死亡病例的食物中毒事故。

5.工作原则

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实行分级管理;有关部门按照本预案规定,落实各自的职责。坚持群防群控,加强日常监测,及时分析、评估和预警。对可能引发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实行科学民主决策,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可操作性。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作出快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严格控制事故发展,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做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理及整改督查工作。

二、应急处理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1.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梁新文全面负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

副组长:黄永兴田更生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发现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成员:赵二换李常青边宇武保强吴小佼王慧芳王亚男齐彦秀协助组长、副组长全面负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为学校食品安全直接责任人。田更生具体负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具体责任人。

2.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小组

①现场指挥组:

组长:梁新文

组员:黄永兴武保强

主要职责:负责安全事故现场的指挥及人员调度。

②通讯联络组:

组长:武保强

组.员:雷鸣杨春明主要职责:一旦发生事故,负责与疏散、救护、处理等各组联络,控制校园广播,调动有关人员到指定地点。

③疏散领导组:

组长:边宇

组员:各班班主任

主要职责:当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立即到自己岗位,组织指挥师生有序地进行救援工作。

④处理行动组:

组长:黄永兴

组员:各班班主任

⑤紧急救护组:

组长:张良

组员:各班主任

主要职责:负责对突发食品安全事故中受伤师生进行救护处理,做好及时送医院治疗的准备工作。

⑥宣传教育组:

组长:李常青

组员:各班主任

主要职责:负责平时的安全教育和突发事件中师生的心理安抚工作。确保校园安全和稳定。

三、预警与报告

1.加强日常监管

学校后勤处、政教处、医务室等相关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场所(食堂、校园商店),尤其是食品采购、操作加工过程、贮藏等环节的食品安全的日常监管。按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发展规律和特点,及时分析对师生健康的危害程度,可能发展趋势,及时作出预警。

2.报告制度

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校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区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教育局和卫生局及有关部门报告。

②责任报告人

校园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

从事食品行业的工作人员;

学校师生员工。

四现场应急处置

学校本着为师生身体健康负责的目的,在加强学校常规管理的同时,加强对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管理,一旦发生师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①报告学校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立即停止食堂的生产经营活动,同时启动应急预案。

②立即将中毒者送医务室检查,医务室无法处理时应及时送往医院。

③同时向卫生行政部门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教育局等部门报告。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各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④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⑤稳定师生情绪,要求各类人员不得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更不得进行渲染和夸大,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⑥事故发生后,要注意维护正常的学习秩序和工作秩序,组织人员做好食物中毒人员的思想稳定和心理舒缓工作。

⑦造成事故的直接或间接责任人应等候处理,包括经济处罚、行政处罚、直至承担法律责任。

五、后期处置

1.善后处理

配合区政府负责组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和受影响人员,尽快恢复正常秩序,保证社会稳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配合保险机构及时开展应急救援人员保险受理和受灾人员保险理赔工作。

2.责任追究

对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通报、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配合纪检和监察等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3.总结报告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学校食品安全应急工作小组应总结分析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报送教育局,同时抄报食品药品监管局、卫生局。

(一)中毒人数超过30人的,当于6小时内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二)中毒人数超过100人或者死亡1人以上的,应当于6 小时内上报卫生部,并同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三)中毒事故发生在学校、地区性或者全国性重要活动期间的应当于6小时内上报卫生部,并同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一)重大学校食物中毒事故,是指一次中毒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及以上死亡病例的食物中毒事故。

(二)较大学校食物中毒事故,是指一次中毒100人及以上,或出现死亡病例的食物中毒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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