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管理-浙江省中医院卫技人员 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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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中医院卫技人员业务技术水平评估

(临床主任医师)

科室______

姓名______

年度______

浙江省中医院卫技人员

(临床医师)业务技术水平评估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加强医院学科建设,提高临床医疗水平和医疗质量,根据卫生部、省卫生厅有关《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修订“浙江省中医院卫技人员(临床医师)业务技术水平评估方案”,评估结果作为《医师定期考核》中的工作成绩、业务水平测评内容,上报省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并归入个人医疗技术档案。

一、评估依据

1、国务院颁发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2、国家卫生部、劳动人事部《全国中医医院组织机构即人员编制标准》;

3、浙江省卫生厅颁发的《浙江省中医医院评审标准》;

4、浙江省中医临床专科(专病)中心(基地)评分细则;

5、浙江省中医院临床科室医疗技术评估方案;

6、浙江省中医院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内容;

7、浙江省中医院新技术、新项目评审标准。

二、评估原则

1、以评促进、以评促改、重在培养的原则;

2、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

3、科学性与可操作性相结合的原则;

4、以业绩和医疗质量为主要考评标准。

三、参评对象

浙江省中医院60岁以下的临床正、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

四、评估方案

1、评估分值分配

级别专业技术医疗(教学)指标科研水平总分值主任医师 45分 20分 35分 100分副主任医师 40分 30分 30分 100分主治医师 35分 45分 20分 100分

2、评估细则

3、说明:

(1) 评估指标期限详见评估方案;

(2) 担任行政职务及奖惩得分系附加分。

浙江省中医院临床主任医师

业务技术水平评估

一、一般情况

姓名性别年龄

职称(职务)最高学历

院校从事本专业时间

二、专业技术水平(45分)

1、学术地位(担任各级专业委员会职务、名中医称誉、硕士、博士生导师):

2、主讲学术专题(内容、级别、时间、主办部门证明):(本年度)

3、院外会诊(以医务科登记本为准):(本年度)

4、主持、参加疑难、死亡、术前病例讨论次数(内容、时间、地点,以科室登记本为准):(本年度)

5、开展本专业专项技术项目及其水平(参照学科评估项目,本栏需经科主任认可并签字):(本年度)

6、获院新技术、新项目奖:(近三年)

项目名称:

获奖年度:

获奖级别:

参与排名:

7、各种业务考核成绩:(本年度)

“三基”考核成绩:

病历质量考核:

三级查房考核:

三、医疗、教育指标(20分)

1、门诊工作量(号数):(本年度)

普通门诊:

专科门诊:

急诊:

2、病房工作:(本年度)

所管床位总出院人数:

本科平均住院日:

手术总人次(请注明主刀或一助)

Ⅰ、Ⅱ类:

Ⅲ、Ⅳ类:

院内会诊人次(以病区登记本为准):

3、教学工作量:(本年度)

课堂教学课时数:

4、下基层天数(时间、地点、天数):(近三年)

*5、主持各项操作、检查(如胃镜、各项穿刺等):(本年度)6、行政职务(注明担任行政职务名称):(本年度)

四、科研水平及专业培训(35分):

1、近三年承担课题项目(注明立项年度、项目名称、级别、个人排名):

2、近三年鉴定课题(注明鉴定年度、项目名称、级别、个人排名):

3、近三年获奖课题(注明获奖年度、项目名称、级别、个人排名):

4、参加各类学术活动(本年度):

Ⅰ类学分:

Ⅱ类学分:

5、论文、论著(标题、刊物名称、期号、页码)(近三年):

五、奖惩情况(医疗事故、医疗差错、医疗纠纷及获奖情况)(本年度):

六、个人述职(根据医师定期考核要求,对医疗业务水平述职,不少于300字)

浙江省中医院临床主任医师

业务技术水平评估细则

评估内容分值检查及评分

一、专业技术水平 45分

1、学术地位 3 国家级、博导得3分;省级、硕导得2分;院级

得1分。

2、主讲学术专题 5 院级以上专题讲座一次得2分;院级得1分。

需主办部门证明或以登记册为准。

3、院外会诊 3 会诊一次得0.5分,累计得分。

4、主持疑难、死亡、术前病例讨论 5

一次得0.5分, 累计得分。

以医务科登记本为准。

5、开展本专业专项技术项目及水平 18

对照“浙江省中医医院评审标准"中相应科室的技

术要求,项目全部开展得18分;开展90%得16.2

分;开展80%得14.4分,以此类推。

6、获院新技术、新项目奖 6

一等奖得6分;二等奖得5分;三等奖得4分;

四等奖得3分(凡合作完成的项目,主持者按

100%计;第二作者按60%计;第三作者按40%计;

第四作者按20%计)。

7、各种业务考核成绩 5

“三基”考核:成绩合格得1分;

病历质量考核:合格得2分;丙级病历不得分;

三级查房考核:成绩合格得2分;不合格者不得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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