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管理-浙江省中医院卫技人员 精品
中医店员工管理制度
中医店员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医店员工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服务质量,保障员工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中医店员工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积极完成工作任务,维护公司形象,履行职业道德。
第三条中医店员工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中医店员工,包括全职员工、兼职员工和临时员工。
第四条中医店员工管理制度内容包括招聘、培训、考核、奖惩、薪酬、福利等方面。
第五条中医店员工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建立激励机制,激励员工积极工作。
第六条中医店员工管理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起草,经公司领导审批后生效实施。
第二章招聘第七条中医店员工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资格和技能,拥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
第八条中医店员工招聘工作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确保招聘程序公平合法。
第九条中医店员工应当提交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资料,如有提供虚假资料或隐瞒重要信息的,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条中医店员工入职前应当经过面试、体检等程序,公司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和员工个人的专业背景确定其入职条件。
第十一条中医店员工入职时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照公司规定接受培训,了解公司的安全制度、工作流程和服务规范。
第三章培训第十二条全体中医店员工应当定期接受培训,提高自身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十三条公司将根据员工的不同岗位需求和个人发展规划,设计相应的培训计划和课程内容。
第十四条培训内容包括中医理论知识、中医诊疗技术、服务技能、沟通技巧等方面内容。
第十五条培训形式多样,包括集中培训、现场指导、网上学习等方式,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培训形式。
第十六条培训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和相关岗位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培训效果评估由公司领导进行评定。
第四章考核第十七条中医店员工考核作为员工绩效管理的重要环节,是激励员工积极工作的重要手段。
第十八条公司将根据中医店员工的实际工作表现和绩效指标进行定期考核,评定员工的工作成绩和品德操守。
中医医生人员规章制度
中医医生人员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医医生人员的行为,提高中医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安全,根据《中医药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中医医生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严守医德,严格遵守中医医疗纪律,认真履行职责,勤勉勤奋,恪尽职守,尽心尽力为患者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第三条中医医生人员包括中医医师、中医助理医师、中医护师等专业人员。
第四条中医医生人员应当持有有效的执业证书,严格遵守中医执业法规,不得从事超出自己执业范围的工作。
第五条中医医生人员应当接受继续教育,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
第二章中医医生行为规范第六条中医医生人员应当遵守职业操守,保守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中医医生人员应当尊重患者,不得歧视患者,不得利用患者的财产或其他利益谋取个人利益。
第八条中医医生人员应当遵守医疗纪律,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医疗纪律,不得进行虚假诊断、治疗,不得私自调换、冒用他人执业证书。
第九条中医医生人员在诊疗过程中应当严格按照医疗程序和技术规范进行操作,不得因个人原因违反医疗规范,不得随意更换药物、剂量。
第十条中医医生人员应当严格执行医嘱,不得擅自中断治疗或更改医嘱内容,不得为患者私自调整治疗方案。
第十一条中医医生人员应当遵守职业操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参与医疗诈骗、收受回扣等不正当行为。
第三章中医医生职责第十二条中医医生人员应当恪尽职守,尊重医药职业的基本原则和道德规范,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风尚。
第十三条中医医生人员应当保持专业技能水平,不断学习新知识、新技术,不断提高自身的学术水平和业务水平。
第十四条中医医生人员应当保护患者的隐私,严格遵守医疗机构的相关规定,保护患者的个人信息安全。
第十五条中医医生人员应当热心帮助病患,尊重患者的痛苦,尽力减轻患者的痛苦;关心患者的思想情感,帮助患者建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第十六条中医医生人员应当关心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积极参与医院管理和学术交流活动,为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贡献自己的力量。
中医科各级人员岗位职责和技能要求
一、主任岗位职责和技能要求: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本科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及行政管理工作。
2.制定本科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按期总结汇报。
3.领导本科人员,对病员进行医疗护理工作,完成医疗任务。
4.定时查房,共同研究解决重危疑难病例诊断治疗上的问题。
5.组织全科人员学习、运用国内外医学先进经验,开展新技术、新疗法,进行科研工作,及时总结经验。
6.督促本科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严防并及时处理差错事故。
7.确定医师轮换、值班、会诊、出诊。
组织领导有关本科对挂钩医疗机构的技术指导工作、帮助基层医务人员提高医疗技术水平。
8.参加门诊、会诊、出诊,决定科内病员的转科转院和组织临床病例讨论。
9.领导本科人员的业务训练和技术考核,提出升、调、奖、惩意见。
妥善安排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工作。
组织并担任临床教学。
副主任协助主任负责相应的工作。
二、主任中医师岗位职责和技能要求:1、指导全科医疗、教学、科研、技术培训与理论提高工作。
严格执行各项医疗制度,认真完成本职要求的病历等各项医疗记录。
2、定期查房并亲自参加指导急、重、疑难病例的抢救处理与特殊疑难和死亡病例的讨论、会诊。
3、指导本科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做好各项医疗工作,有计划地开展基本功训练。
4、担任教学和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工作。
5、定期参加门诊工作。
6、运用国内、外先进经验指导临床实践,不断开展新技术,提高医疗质量。
7、督促下级医师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医疗操作规程。
8、指导全科结临床开展科学研究工作。
9、严格执行传染病报告和管理制度。
三、副主任中医师岗位职责和技能要求:按分工履行主任医师职责的相应部分。
四、主治中医师的岗位职责和技能要求:1.在科主任领导和主任中医师指导下,负责本科一定范围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工作。
2. 按时查房,具体参加和指导住院医师进行诊断、治疗及特殊诊疗操作。
3. 掌握病员的病情变化,病员发生病危、死亡、医疗事故或其他重要问题时,应及时处理,并向科主任汇报。
医院员工管理制度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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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目第1篇市第一医院科室优质服务管理员工作制度第2篇k医院员工聘用管理制度第3篇建康医院员工意外损害(含感染化学放射等)管理制度第4篇医院体检中心员工考勤管理制度【第1篇】市第一医院科室优质服务管理员工作制度区第一医院科室优质服务管理员工作制度医院优质服务全员培训工作自10月份开头,为了有效有序的开展各项工作,协作医院开展优质服务,成立医院优质服务科室管理员队伍,规范各项工作内容,确保各项工作得到有效的落实,特制定此工作制度。
一、科室优质服务管理员组成。
由医院内训师和由科室内训师担当,因工作调动科室空缺由科室提出报医院审批。
二、负责帮助本科室优质服务工作制定、组织和实施。
三、分批上报参与培训学员名单到党办,提前三天发邀请函通知学员,落实本科室的员工参与优质服务培训。
四、负责本科室服务承诺展现板工作的落实,监督参与培训后的员工承诺上墙,加强展现板的维护,以及员工在工作的实施等。
五、在科室优质服务工作中要主动带头,公布承诺,主动与科主任、护长沟通,争取科室的大力支持。
六、做好科室优质服务资料的收集和统计,乐观组织本科室参与优质服务模范集体和服务标兵的评比。
七、本制度为试行,需逐步完善规范。
【第2篇】医院体检中心员工考勤管理制度医院体检中心员工考勤管理制度为规范体检中心行政管理,维护正常工作秩序,经体检中心讨论打算,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体检中心全部员工。
一、考勤规定1、医务科室人员(医生)作息时间为7:30am-11:30pm,前台、总检、行政、财务、业务部等综合管理室人员作息时间为7:30am-17:00pm;每周工作5天半;2、员工上下班前自己打卡,一经发觉代打卡,代打卡者当天按旷工论处。
中医医院护理岗位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中医医院护理岗位管理,提高护理质量,保障患者安全,促进医院护理事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护理岗位职责1. 护理部主任岗位职责(1)负责全院护理管理工作,拟定年度全院护理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院护理管理制度、规范和标准的制订,做好全院护理质量控制,深入科室,对抢救危重病人的护理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3)检查、指导各科室管理和护理质量,逐步达到制度化、常规化、规格化。
每月做好护理质量分析并及时上报,为领导决策作好参谋。
(4)教育全院护士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严格执行医院的规章制度、护理技术操作常规,遵守护士行为规范,根据整体护理工作进程,定期组织培训和考核。
2. 护士岗位职责(1)严格执行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护理技术操作规范,保证护理工作的质量和安全。
(2)负责患者病情观察、生活护理、心理护理和健康教育等工作。
(3)协助医生进行诊疗工作,做好术前、术后护理。
(4)参与病房管理,做好病房卫生、消毒隔离、物品管理等。
(5)参加医院组织的各项培训和考核,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三、护理质量管理1. 建立护理质量管理组织,明确质量责任,确保护理质量持续改进。
2. 定期开展护理质量检查,包括护理技术操作、护理文书、患者满意度等方面。
3. 对护理质量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考核。
4. 加强护理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护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四、护理培训与考核1. 定期组织护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包括中医护理、急救技能、护理文书书写等。
2. 建立护理考核制度,对护理人员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
3. 考核结果作为护理人员晋升、评优、奖惩的依据。
五、护理安全管理1. 加强护理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各项护理操作规程,防止医疗事故的发生。
2. 定期开展护理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护理人员的安全意识。
3. 对护理安全事件进行及时调查和处理,总结经验教训,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杭州市中医院卫技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实施细则
杭州市中医院卫技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实施细则继续医学教育的任务是使医药卫技人员的知识与技能得到扩展、巩固、加强和提高,使其知识结构趋向合理,更好地适应工作需要,跟上和促进本院医学技术的进步和发展。
为提高我院各级卫技人员的业务素质,深入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建立与完善终身医学教育的完整体系和制度,根据《浙江省继续医学教育规定(试行)》(浙卫发〔2002〕第11号)、《杭州市中高级卫技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实施细则》(杭卫科〔2000〕50号),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总则第一条制订本实施细则的宗旨是:加强医院继续医学教育管理,促进卫技人员学习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的继续医学教育工作。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具初、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正在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各级卫技人员。
管理第三条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㈠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由院长领导,科教科专人负责管理,做到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
㈡院科教委员会负责审查继续教育工作。
第四条住院医师及各类专业规范化培训工作由科教科专人负责办理报名注册、轮转培训安排等工作,并参照《浙江省、杭州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细则》执行。
第五条中、高级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登记:实行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登记分级管理。
㈠各科设“继教学分登记管理员”一名,负责对科内卫技人员的学分登记管理工作,在每年的6月30日前将科内卫技人员的《浙江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登记册》交科教科。
㈡科教科负责全院卫技人员的学分登记管理工作,在每年的7月31日前完成《浙江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登记册》收缴、登记及统计工作,并将每年度合格人员名册报院人事部门备案,作为晋升专业技术职称的推荐依据之一。
第六条经费管理:初、中、高级卫技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经费,列入医院职工教育经费的年度预算。
㈠在聘导师经批准同意外出参加各类学术活动,经费由医院承担。
㈡市级以上重点学科、重点专科(专病)所在卫技人员经批准同意外出参加各类学术活动,经费由医院承担90%,科室承担10%。
中医医院考勤管理制度
中医医院考勤管理制度为了规范中医医院员工的考勤管理,确保医院正常运营,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考勤管理制度。
一、考勤管理的目的1. 保障医院正常运营秩序,确保医疗服务质量。
2. 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维护员工的公平待遇。
3. 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员工的工作效率。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中医医院所有在职员工的考勤管理,包括正常工作时间的考勤、请假、出差、加班、调休等事宜。
三、考勤管理职责1. 人力资源部负责考勤数据的采集、导出、审查、汇总工作。
2. 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的出勤、请假、出差、加班、调休等事宜的登记、汇总,月末制出员工考勤报表。
3.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员工的考勤管理,监督员工遵守考勤制度。
4. 警卫负责员工上下班刷卡的秩序维护及监督工作,同时负责员工迟到、早退登记及收集员工出门凭据。
5. 人力资源部依据刷卡记录不定期抽查员工出勤情况。
6. 刷卡所形成的电脑记录是考勤的原始凭证,由人力资源部统一管理。
四、考勤管理办法1. 考勤管理(采用卡片或指纹打卡都适用)医院实行每周5天工作制,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3:00—18:00,周六和周日休息。
职工上下班考勤,采取进出医院大门刷卡或使用医院内部指纹、头像打卡签到机的办法,刷卡时间:早上班8:00—9:00,晚下班18:00—19:00。
在规定上班打卡时间后1分钟以上打卡,即为迟到;在规定下班打卡时间前1分钟以上打卡,即为早退。
2. 请假管理员工请假需提前向部门负责人申请,填写请假单,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请假时间按病假、事假、年假、婚假、产假、丧假等分类,病假、事假按照实际请假天数扣除相应工资,年假、婚假、产假、丧假等按照医院规定执行。
3. 出差管理员工出差需提前向部门负责人申请,填写出差申请单,经批准后方可出差。
出差期间按照医院规定报销差旅费用,出差期间按实际出差天数扣除相应工资。
4. 加班管理员工加班需提前向部门负责人申请,填写加班申请单,经批准后方可加班。
中医理疗养生员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健康养生的相关政策,提高员工身心健康水平,增强企业凝聚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旨在通过中医理疗养生活动,引导员工树立健康生活理念,改善生活习惯,预防和治疗职业病,提高工作效率和生活质量。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成立中医理疗养生工作小组,负责本制度的实施与监督,成员由公司行政部、人力资源部、工会等部门组成。
第五条工作小组职责:1. 制定中医理疗养生计划,包括活动内容、时间、地点等;2. 组织开展中医理疗养生活动,确保活动质量;3. 对活动效果进行跟踪评估,持续优化活动方案;4. 建立员工健康档案,定期对员工健康状况进行评估;5. 负责宣传中医理疗养生知识,提高员工健康意识。
第三章活动内容第六条中医理疗养生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常见病症的中医诊断与治疗,如颈椎病、腰椎病、肩周炎等;2. 中医养生知识讲座,如中医食疗、四季养生等;3. 中药养生茶饮体验;4. 中医按摩、拔罐、刮痧等理疗项目;5. 员工健康咨询,提供个性化养生方案。
第七条活动安排:1. 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中医理疗养生活动;2. 根据季节变化,调整活动内容,如夏季注重清凉解暑,冬季注重温补养生;3. 活动时间一般安排在工作日,避开员工休息时间。
第四章参与与保障第八条员工参与:1. 员工应积极参与中医理疗养生活动,提高自身健康水平;2. 员工可根据自身需求选择合适的理疗项目;3. 员工如有特殊健康状况,应提前告知工作小组,以便提供个性化服务。
第九条保障措施:1. 公司为员工提供必要的理疗设施和设备;2. 定期邀请专业中医理疗师为员工提供服务;3. 建立中医理疗养生活动经费保障机制。
第五章考核与评估第十条考核:1. 工作小组定期对中医理疗养生活动进行考核,包括活动组织、参与度、满意度等;2. 对考核不合格的活动,及时进行调整和改进。
第十一条评估:1. 定期对员工健康状况进行评估,分析活动效果;2. 根据评估结果,持续优化活动方案,提高活动质量。
浙江省中医医疗技术相关感染预防与控制标准操作规程(第二版)--副本-压缩
• 4.1.4 治疗室和诊疗室可以安置多张治疗床,床间距适宜(至少1.0m) ,有保护患者隐私设施, 如床帘,屏风等。
• 4.1.5 手卫生设施要求: 应配置非手触式水龙头、 干手设施、洗手液/皂液、速干手消毒剂、 洗手流程图等;速干手消毒剂应放置在方便、可及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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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中医医疗技术相关感染 预防与控制标准操作规程(第二版)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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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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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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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 页
壹
针刺Βιβλιοθήκη 穴位注射灸法推拿
中药熏蒸
中药敷熨
中药灌肠
“床单应一人一用一换”
“床单一人一用一换或专人专用”
环境整理的要求增加“不与患者皮肤直接接触的物体表面, 每日常规清洁(或低水平消毒), 不患者完整皮肤直接接触的物体表面,一人一用一清洁(或低水平消毒)”
患者隐私保护→患者置于舒适合理体位→暴露患者操作部位
手卫生
个人防护
• 以穿刺点为中心由内向外旋转涂擦
• 消毒直径应≥5cm
• 手指避免接触针体
• 擦拭次数和作用时间遵循产品使用说明 • 必要时戴无菌手套
• 消毒棉签或棉球应一穴一换
或用无菌棉签做隔物
皮肤消毒
施术
毫针
环境整理
物品整理
患者安置
• 与患者完整皮肤直接接触的物体表 面一人一用一清洁或低水平消毒
5.3.1、 5.4.1 在微创治疗室进行的针刀和穴位埋线,“操作者准备:戴帽子、医用外科口 罩,用流动水洗手,行外科手消毒,穿无菌手术衣。”改为“操作者准备:用流动水洗手或 用速干手消剂进行手消毒,戴帽子、医用外科口罩。”
中医馆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医馆员工考勤管理,确保医疗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工作效率,维护良好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医馆全体员工,包括但不限于医生、护士、行政人员、后勤人员等。
第三条考勤管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章考勤时间第四条中医馆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具体工作时间如下:1. 上午:8:00-12:002. 下午:14:00-18:00第五条国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及中医馆规定的休息日,员工享有休息权利。
第三章考勤制度第六条员工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第七条员工请假需提前向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1. 事假:员工因私事需请假,应提前一天向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事假期间,工资按实际出勤天数计算。
2. 病假:员工因病需请假,应提供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病假期间,工资按实际出勤天数计算。
3. 产假、陪产假、婚假、丧假等,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八条员工请假未办理审批手续擅自离岗的,视为旷工,按旷工处理。
第九条员工迟到、早退累计超过三次,或一个月内累计迟到、早退超过五次的,给予口头警告;连续两次被警告的,给予书面警告;连续三次被警告的,给予罚款或降职处分。
第十条员工旷工的,按旷工天数扣除工资,连续旷工超过三天,给予除名处理。
第四章考勤登记与统计第十一条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员工的考勤登记工作,每月底将考勤登记表报至人力资源部。
第十二条人力资源部负责汇总各部门的考勤登记表,统计员工的考勤情况。
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中医馆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考勤管理制度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五条本制度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调整或中医馆实际情况发生变化,由中医馆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中医人员管理制度内容
中医人员管理制度内容
中医人员管理制度的内容包括以下方面:
1. 入职管理:包括招聘流程、面试、录用、签订合同等。
制度规定了中医人员入职的相关流程和要求。
2. 岗位职责:明确中医人员的岗位职责和权责,包括临床工作、科研、教学、管理等方面的职责要求。
3. 薪酬福利:规定了中医人员的薪酬标准、薪资发放、绩效考核与奖励制度,以及相关的福利待遇,如社会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
4. 假期休假:明确了中医人员的年假、病假、婚假、产假等各类假期的管理和申请流程。
5. 培训发展:规定了中医人员的培训与发展机制,包括职业发展通道、培训计划、学术交流、参加学术会议等方面。
6. 绩效考核:制定了中医人员的绩效考核标准和评价方法,明确中医人员的工作指标和考核要求。
7. 人员晋升:规定了中医人员的晋升条件和程序,包括晋升评审、资格认定、晋升调整等。
8. 工作纪律:规定了中医人员的工作纪律,包括工作时间、考勤制度、表达行为规范等。
9. 惩戒与奖励:明确了中医人员行为不端的处分措施和程序,以及表扬奖励的评定和给予方式。
10. 人员流动:包括中医人员内部调动、外部引进、离职退休
等的管理规定。
综上所述,中医人员管理制度的内容覆盖了人员的入职、离职、薪酬、假期、培训、绩效考核、晋升、工作纪律、惩戒与奖励、人员流动等方面。
中医馆人员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医馆人员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医馆全体员工,包括医生、护士、药剂师、管理人员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岗位责任制和绩效考核制度。
第二章人员招聘与培训第四条人员招聘:1. 招聘工作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严格按照岗位需求进行。
2. 招聘对象应具备相关专业学历和资格证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3. 招聘程序包括:发布招聘信息、简历筛选、面试、体检、录用通知等。
第五条员工培训:1. 新员工入职后,需参加岗前培训,熟悉中医馆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工作流程等。
2. 定期组织员工参加业务培训,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和服务水平。
3. 对表现突出的员工,提供进修、深造的机会。
第三章岗位职责第六条医生职责: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医馆规章制度,确保医疗安全。
2. 负责患者的诊断、治疗、康复等工作,提高患者满意度。
3. 参与科室内部和跨科室的学术交流,提高中医诊疗水平。
第七条护士职责:1. 严格执行医嘱,为患者提供优质的护理服务。
2. 负责患者的生命体征监测、病情观察、健康宣教等。
3. 参与科室内部和跨科室的学术交流,提高护理水平。
第八条药剂师职责:1. 严格执行药品管理制度,确保药品质量。
2. 为患者提供用药咨询、药品配送等服务。
3. 参与科室内部和跨科室的学术交流,提高药学服务水平。
第九条管理人员职责:1. 负责中医馆的日常管理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2. 组织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3. 负责中医馆的财务、人事、设备、物资等工作。
第四章考核与奖惩第十条考核:1. 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定期对员工进行考核。
2. 考核内容包括:工作业绩、职业道德、业务能力、团队协作等。
3. 考核结果作为员工晋升、奖惩的依据。
第十一条奖惩:1. 对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规章制度、损害患者权益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职、辞退等处分。
中医馆人员管理规章制度
中医馆人员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中医馆人员的工作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保障患者权益,树立良好的医疗服务形象,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中医馆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的规定,维护医疗秩序,提高服务质量。
第三条中医馆的管理人员应当严格执行本规章制度,保障医疗安全,维护医疗秩序。
第四条中医馆规章制度的具体内容包括:人员管理、工作制度、处罚规定等。
第二章人员管理第五条中医馆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制定合理的人员编制,确定岗位职责。
第六条中医馆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岗位要求进行培训,在工作中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
第七条中医馆的工作人员应当服从管理人员的指挥,做好本职工作,不得违背医德医风。
第八条中医馆的工作人员应当相互尊重,合作共事,不得发生任何形式的歧视和冲突。
第九条中医馆的工作人员应当保护患者的隐私,不得泄露患者信息。
第十条中医馆的工作人员应当维护中医馆的形象,不得损害中医馆的声誉。
第三章工作制度第十一条中医馆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工作安排,准时到岗,不得擅自请假或迟到早退。
第十二条中医馆的工作人员应当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做好患者服务工作,注重服务态度。
第十三条中医馆的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执行医疗流程,确保医疗安全,不得擅自更改医嘱。
第十四条中医馆的工作人员应当保持工作环境的整洁,保障患者的安全和健康。
第十五条中医馆的工作人员应当尊重患者的意见,耐心倾听患者的需求,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第十六条中医馆的工作人员应当积极参加继续教育,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
第四章处罚规定第十七条中医馆的工作人员如果发生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处罚的种类包括:口头批评、书面警告、行政处罚等。
第十八条中医馆的工作人员如果因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给医疗秩序造成严重影响,可能会被解除劳动合同,必要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九条中医馆的管理人员应当严格执行处罚规定,确保处罚公平公正。
第五章其他规定第二十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中医馆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本规章制度。
中医人员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中医人员管理,提高中医服务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中医人员,包括中医医师、中医技师、中医护士等。
三、管理职责(一)单位领导职责1. 贯彻执行国家中医药政策法规,加强中医人员管理;2. 建立健全中医人员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职责;3. 保障中医人员合法权益,关心中医人员身心健康;4. 定期对中医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提高中医服务水平。
(二)人力资源部门职责1. 负责中医人员的招聘、录用、培训、考核、晋升等工作;2. 负责中医人员劳动合同的签订、续签、解除等工作;3. 负责中医人员薪酬福利的管理;4. 负责中医人员绩效考核和奖惩工作。
(三)医务部门职责1. 负责中医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2. 负责中医人员的诊疗工作;3. 负责中医人员的医疗质量管理;4. 负责中医人员的病例书写和病案管理。
四、中医人员招聘与录用(一)招聘条件1. 具有国家承认的中医相关学历;2.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3. 具有较强的中医理论知识和临床技能;4. 身体健康,具备从事中医工作的能力。
(二)招聘程序1. 发布招聘信息;2. 筛选简历;3. 面试;4. 体检;5. 录用。
五、中医人员培训与考核(一)培训1. 新入职中医人员应参加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职业道德、中医理论、临床技能等;2. 定期组织中医人员参加业务培训,提高中医服务水平;3. 鼓励中医人员参加各类学术交流和研讨会。
(二)考核1. 对中医人员实行年度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工作业绩等;2. 对考核不合格的中医人员,单位应给予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3. 对考核优秀的中医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六、中医人员薪酬福利(一)薪酬1. 中医人员薪酬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2. 根据中医人员的工作业绩和贡献,实行绩效工资制度。
(二)福利1. 中医人员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年假、产假等;2. 单位为中医人员提供必要的职业培训和继续教育;3. 单位为中医人员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和生活保障。
中医馆工作人员规章制度
中医馆工作人员规章制度
《中医馆工作人员规章制度》
一、工作时间
1.1 工作人员需按照中医馆的工作时间上班,不得迟到早退。
1.2 弹性工作制度可根据个人情况协商调整。
二、着装要求
2.1 工作时需穿着整洁、得体的工作服。
2.2 禁止在工作场所穿着违反道德规范的服装。
三、工作纪律
3.1 工作人员需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严禁打瞌睡和无故离岗。
3.2 禁止在工作时间内看手机、聊天、逛街等与工作无关的行为。
四、服务规范
4.1 工作人员需对待每一位顾客彬彬有礼,热情周到。
4.2 疗程结束后需认真做好记录,确保患者隐私安全。
五、疾病防控
5.1 工作人员需遵循中医馆的疾病防控措施,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5.2 出现不适需及时报告,不得隐瞒疾病状况。
六、纪律处分
6.1 对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按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严重
者甚至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以上规章制度为中医馆的基本要求,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同时,中医馆也会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共同营造和谐的工作氛围。
中医医务人员规章制度
中医医务人员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医医务人员的行为,维护良好的医疗秩序,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中医医务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德医风,严格执行本规章制度。
第三条中医医务人员应当恪尽职守,敬业奉献,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尊重患者,保护患者隐私权。
第四条中医医务人员应当不断提高自身专业水平,积极学习新知识,不断完善技术,为患者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
第五条中医医务人员应当遵守医疗机构的规章制度,服从上级领导的工作安排。
第六条中医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应当严格把关,保证医疗质量,杜绝医疗事故发生。
第七条中医医务人员应当遵守医疗纪律,不得擅自开药、滥用药物,不得误诊误治。
第八条中医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患者知情权,充分向患者解释病情和治疗方案,做到诚实守信,不得隐瞒事实。
第二章中医医务人员的行为规范第九条中医医务人员在工作中应当尊重患者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患者进行侮辱、猥亵、骚扰等不当行为。
第十条中医医务人员应当与患者建立良好的沟通关系,倾听患者的心声,关心患者的需要,为患者提供专业、细致的医疗服务。
第十一条中医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循医学原则,不得违反医学伦理规范,不得随意更改诊疗方案。
第十二条中医医务人员应当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不得在工作中饮酒、吸烟等影响工作的行为。
第十三条中医医务人员应当认真执行患者的医嘱,做好患者的病情观察和护理工作,提高治疗效果。
第十四条中医医务人员应当维护医疗纪律,不得私自给患者开具证明、诊断书等相关文件。
第十五条中医医务人员应当尊重同行,保持行业间的良好合作关系,不得恶意竞争。
第三章中医医务人员的执业行为规范第十六条中医医务人员应当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不得从事与医疗无关的违法活动。
第十七条中医医务人员应当妥善保管医疗机构的财产和患者的财物,不得私自占用。
第十八条中医医务人员应当保护患者的隐私权,不得擅自泄露患者的个人信息。
第十九条中医医务人员应当认真履行执业登记义务,不得擅自开设医疗机构或者变相行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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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中医院卫技人员业务技术水平评估
(临床主任医师)
科室______
姓名______
年度______
浙江省中医院卫技人员
(临床医师)业务技术水平评估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加强医院学科建设,提高临床医疗水平和医疗质量,根据卫生部、省卫生厅有关《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修订“浙江省中医院卫技人员(临床医师)业务技术水平评估方案”,评估结果作为《医师定期考核》中的工作成绩、业务水平测评内容,上报省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并归入个人医疗技术档案。
一、评估依据
1、国务院颁发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2、国家卫生部、劳动人事部《全国中医医院组织机构即人员编制标准》;
3、浙江省卫生厅颁发的《浙江省中医医院评审标准》;
4、浙江省中医临床专科(专病)中心(基地)评分细则;
5、浙江省中医院临床科室医疗技术评估方案;
6、浙江省中医院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内容;
7、浙江省中医院新技术、新项目评审标准。
二、评估原则
1、以评促进、以评促改、重在培养的原则;
2、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
3、科学性与可操作性相结合的原则;
4、以业绩和医疗质量为主要考评标准。
三、参评对象
浙江省中医院60岁以下的临床正、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
四、评估方案
1、评估分值分配
级别专业技术医疗(教学)指标科研水平总分值主任医师 45分 20分 35分 100分副主任医师 40分 30分 30分 100分主治医师 35分 45分 20分 100分
2、评估细则
3、说明:
(1) 评估指标期限详见评估方案;
(2) 担任行政职务及奖惩得分系附加分。
浙江省中医院临床主任医师
业务技术水平评估
一、一般情况
姓名性别年龄
职称(职务)最高学历
院校从事本专业时间
二、专业技术水平(45分)
1、学术地位(担任各级专业委员会职务、名中医称誉、硕士、博士生导师):
2、主讲学术专题(内容、级别、时间、主办部门证明):(本年度)
3、院外会诊(以医务科登记本为准):(本年度)
4、主持、参加疑难、死亡、术前病例讨论次数(内容、时间、地点,以科室登记本为准):(本年度)
5、开展本专业专项技术项目及其水平(参照学科评估项目,本栏需经科主任认可并签字):(本年度)
6、获院新技术、新项目奖:(近三年)
项目名称:
获奖年度:
获奖级别:
参与排名:
7、各种业务考核成绩:(本年度)
“三基”考核成绩:
病历质量考核:
三级查房考核:
三、医疗、教育指标(20分)
1、门诊工作量(号数):(本年度)
普通门诊:
专科门诊:
急诊:
2、病房工作:(本年度)
所管床位总出院人数:
本科平均住院日:
手术总人次(请注明主刀或一助)
Ⅰ、Ⅱ类:
Ⅲ、Ⅳ类:
院内会诊人次(以病区登记本为准):
3、教学工作量:(本年度)
课堂教学课时数:
4、下基层天数(时间、地点、天数):(近三年)
*5、主持各项操作、检查(如胃镜、各项穿刺等):(本年度)6、行政职务(注明担任行政职务名称):(本年度)
四、科研水平及专业培训(35分):
1、近三年承担课题项目(注明立项年度、项目名称、级别、个人排名):
2、近三年鉴定课题(注明鉴定年度、项目名称、级别、个人排名):
3、近三年获奖课题(注明获奖年度、项目名称、级别、个人排名):
4、参加各类学术活动(本年度):
Ⅰ类学分:
Ⅱ类学分:
5、论文、论著(标题、刊物名称、期号、页码)(近三年):
五、奖惩情况(医疗事故、医疗差错、医疗纠纷及获奖情况)(本年度):
六、个人述职(根据医师定期考核要求,对医疗业务水平述职,不少于300字)
浙江省中医院临床主任医师
业务技术水平评估细则
评估内容分值检查及评分
一、专业技术水平 45分
1、学术地位 3 国家级、博导得3分;省级、硕导得2分;院级
得1分。
2、主讲学术专题 5 院级以上专题讲座一次得2分;院级得1分。
需主办部门证明或以登记册为准。
3、院外会诊 3 会诊一次得0.5分,累计得分。
4、主持疑难、死亡、术前病例讨论 5
一次得0.5分, 累计得分。
以医务科登记本为准。
5、开展本专业专项技术项目及水平 18
对照“浙江省中医医院评审标准"中相应科室的技
术要求,项目全部开展得18分;开展90%得16.2
分;开展80%得14.4分,以此类推。
6、获院新技术、新项目奖 6
一等奖得6分;二等奖得5分;三等奖得4分;
四等奖得3分(凡合作完成的项目,主持者按
100%计;第二作者按60%计;第三作者按40%计;
第四作者按20%计)。
7、各种业务考核成绩 5
“三基”考核:成绩合格得1分;
病历质量考核:合格得2分;丙级病历不得分;
三级查房考核:成绩合格得2分;不合格者不得
分。
评估内容分值检查及评分
二、医疗、教育指标 20分
1、门诊工作量根据卫生部、劳动人事部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
况,按30号/日/医师计,每完成30号得0.078分。
其中针灸、骨伤按24号为0.078分计,推拿、口腔科、
耳鼻喉科、眼科按15号为0.078分计。
其中专家号=3×普通号,急诊号=3×普通号。
2、病房工作量根据卫生部、劳动人事部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
况,按21床日/日/医师计,每完成21床日得0.078
分。
Ⅰ、Ⅱ类手术每人次按0.039分计,Ⅲ、Ⅳ类手
术每人次按0.078分计。
其中院内会诊每人次=3×普通号
3、教学工作量根据学院每位教师全学年课堂教学216学时的标准,
以1.2学时/天/人为计算单位,每1.2学时得0.078
分。
4、下基层医院天数 2分下基层1天=2天工作量,得0.156分。
5、其他 3分主持各项操作、检查等。
(系附加分)
评估内容分值检查及评分
三、科研水平及专业培训 35分
1、近三年承担课题 4
国家级得4分;部省级得3分;课题厅局级得2分;
院级得1分,累计得分(凡合作完成的项目,主持者
按100%计;第二作者按60%计;第三作者按40%计;
第四作者按20%计;部省级以上课题且居第五至七位
者按10%计)。
2、近三年鉴定课题 8
国家级得8分;部省级得6分;厅局级得4分;院级
得2分,累计得分(凡合作完成的项目,主持者按100%
计;第二作者按60%计;第三作者按40%计;第四作者
按20%计;部省级以上课题且居第五至七位者按10%
计)。
3、近三年获奖课题 10
国家级得10分;部省级得8分;厅局级得5分;累计
得分(凡合作完成的项目,主持者按100%计;第二作
者按60%计;第三作者按40%计;第四作者按20%计;
部省级以上课题且居第五至七位者按10%计)。
4、参加各类学术活动 6
Ⅰ、Ⅱ类学分合格得6分,不合格扣2分(学分计算
时间:前一年度8月1日至本年度7月31日)。
5、论文或论著 7
国家级1篇得2分;省级1篇得1分,累计得分。
国家
级论著每万字得1分;省级每万字得0.5分,累计得分
(凡合作完成的论文,第一作者按100%计、第二作者按
50%计,余不得分。
专著中,主编、副主编得相应满分,
参加者得相应分数的50%)。
评估内容分值检查及评分
四、其他本栏系另增减分
1、行政职务科主任(主持工作)得5分;支部书记、副主任得3
分(根据工作实际完成情况得分)。
2、奖惩院先进个人得5分;优秀带教教师得2分;先进红十
字会会员得1分;先进集体(先进支部)成员得1分;
科室质控员完成各项质控员工作得3分。
造成一、二、三级医疗事故者(主要责任人负主要
责任者)扣10分,造成一、二、三级医疗事故者(主
要责任人负次要责任)扣5分;造成四级医疗事故
者(主要责任人负主要责任者)扣5分,造成四级
医疗事故者(主要责任人负次要责任)扣3分;医
疗纠纷而造成严重影响扣5分(医务人员在工作中
有不足所致);医疗纠纷而造成一般影响扣2分;造
成医疗差错者扣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