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气排放管理办法(最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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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气规章制度

废气规章制度

废气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废气排放管理,保护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科研、教学等活动的单位和其他排放废气的个人。

第三条废气排放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废气排放标准和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废气排放,防止环境污染。

第四条国家鼓励、支持废气排放单位和个人采用先进技术、工艺和设备,提高废气治理水平,实现废气达标排放。

第五条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全国废气排放的监督管理工作。

地方各级环境保护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废气排放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废气排放标准和规定第六条国家制定统一的废气排放标准,并根据环境质量状况和人民群众健康需求,适时修订和完善。

第七条废气排放单位和个人应当执行国家规定的废气排放标准和限量要求。

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更为严格的废气排放标准和限量要求。

第八条废气排放单位和个人在生产、经营、科研、教学等活动中,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废气排放。

不能达到国家规定的废气排放标准和限量要求的,应当进行治理或者停业、关闭。

第九条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部门可以制定有关行业、领域的废气排放管理办法,对废气排放进行更加严格的管理。

第三章废气治理和检测第十条废气排放单位应当根据国家规定,采用有效的废气治理设施,对废气进行处理,确保废气达标排放。

第十一条废气排放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废气监测制度,定期对废气排放进行监测,并保存监测数据。

监测数据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二条废气排放单位应当定期向所在地环境保护部门报告废气排放和治理情况。

环境保护部门可以对废气排放单位进行现场检查,查阅、复制与废气排放有关的资料。

第四章法律责任第十三条违反本制度规定的,由环境保护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关闭。

第十四条废气排放单位和个人故意隐瞒、谎报废气排放和治理情况,或者拒绝接受环境保护部门检查的,由环境保护部门按照职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关闭。

废气排放管理办法

废气排放管理办法

废气排放管理办法一、引言随着工业化的不断发展,废气的排放已经成为环境保护的一个严重问题。

废气的排放对环境和人类健康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因此,为了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各国纷纷出台废气排放管理办法。

本文将介绍废气排放管理的定义、目的、法律依据以及废气排放管理的实施措施。

二、废气排放管理的定义及目的废气排放管理是针对工业企业和其它生产单位废气排放的监管和管控,以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为目的。

废气排放管理的主要目的是降低废气排放的浓度和排放量,从而减少对环境和人类健康的损害。

废气排放管理的基本原则是防治并重、综合治理、源头治理。

防治并重是指对废气排放的防治工作不能只是靠处理和治理,应重视防止废气污染的发生。

综合治理是指从源头到终端对废气的各个环节进行全方位的治理。

源头治理是指在生产过程中,从原材料、设备、生产工艺等方面,减少或避免废气的产生。

三、废气排放管理的法律依据废气排放管理是国家的重点工作,有许多法律法规作为依据。

以下是其中的代表性法规:1.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法》2.环境保护部《废气污染物排放标准》3.国务院《环境保护法》4.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这些法律法规明确了废气排放管理的基本原则、管理机构、责任和制度等各方面的要求。

四、废气排放管理的实施措施废气排放管理的实施需要有严格的制度和措施,以下是其中的一些常用措施:1. 废气排放许可制度工业企业要想合法地排放废气,需要在环保部门申请废气排放许可证。

废气排放许可制度的实施可以使工业企业的废气排放得到严格管控。

2. 废气排放监测制度对于已经获得废气排放许可证的工业企业,在最初的验收之后需要建立废气排放监测机制。

废气排放监测制度可以对废气排放情况进行全面的监控,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处理。

3. 限制高污染物排放在工业生产中,有些污染物对环境和身体健康的伤害更大。

因此,针对这些污染物的排放,政府要加强限制,强制参照环保部门的标准进行排放。

工厂的废气排放管理制度

工厂的废气排放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工厂废气排放管理,保护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厂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厂所有产生废气排放的生产环节,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车间、仓库、运输车辆等。

三、废气排放标准1. 本厂废气排放应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

2. 废气排放浓度应符合以下要求:(1)颗粒物排放浓度不超过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标准值;(2)二氧化硫排放浓度不超过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标准值;(3)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超过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标准值;(4)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浓度不超过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标准值。

四、废气排放管理职责1. 环保部门:负责制定废气排放管理制度,组织实施、监督和检查废气排放工作,确保废气排放达标。

2. 生产部门:负责生产过程中废气排放的源头控制,确保废气排放设施正常运行,对超标排放负直接责任。

3. 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废气排放设施的维护、检修和管理,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4.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对废气排放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

5.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废气排放工作负领导责任。

五、废气排放控制措施1. 预防性措施:(1)对生产工艺进行优化,减少废气产生量;(2)选用环保型原材料,降低废气排放;(3)对生产设备进行更新改造,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2. 源头控制措施:(1)安装废气净化设施,对废气进行处理;(2)采用密闭、负压、隔断等工艺,减少废气排放;(3)对排放源进行实时监测,确保达标排放。

3. 过程控制措施:(1)对废气排放设施进行定期检查、维护,确保设施正常运行;(2)对废气排放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及时发现并解决超标排放问题;(3)加强员工环保意识教育,提高环保操作技能。

4. 应急措施:(1)制定废气排放事故应急预案,明确事故发生时的应急响应程序;(2)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3)在事故发生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污染损失。

废气排放管理办法

废气排放管理办法

废气排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废气排放的管理,保护大气环境,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类单位和个人的废气排放行为管理。

第三条废气排放应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实行减量、控制和合理利用。

第四条废气排放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环境保护政策、标准和要求。

第五条废气排放管理实行分类管理,分为一般排放单位和重点排放单位。

第二章废气排放单位的监管第六条废气排放单位应当依法依规办理环境保护手续,取得排污许可证。

第七条废气排放单位应当建立并实施废气排放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和人员,并定期进行废气排放检测和监测。

第八条重点排放单位应当配备专业的环境监测人员,建立完善的废气排放监测设备,并定期向环保部门报告排放情况。

第九条废气排放单位应当加强废气排放设备的维护和管理,确保其正常运行,减少废气排放。

第十条废气排放单位应当加强对员工的培训,提高其对废气排放管理的意识和技能。

第三章废气排放标准第十一条国家对各类废气排放制定了相应的标准,废气排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标准排放。

第十二条废气排放单位应当定期对废气排放进行监测和检测,确保排放达到国家标准。

第十三条废气排放单位排放超过国家标准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改善,限期达到国家标准。

第十四条废气排放监测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对废气排放进行准确、可靠的检测和监测。

第四章废气排放控制措施第十五条废气排放单位应当采取一定的控制措施,减少废气排放。

第十六条废气排放单位应当定期进行废气排放评估,找出并改善不符合标准的废气排放环节。

第十七条废气排放单位应当提高设备的能效,减少能量消耗,降低废气排放。

第十八条废气排放单位应当加强废气处理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其正常运行和有效处理废气。

第五章废气排放的合理利用第十九条废气排放单位应当重视废气的合理利用,推广废气能源的利用。

第二十条废气排放单位应当加强废气回收利用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提高废气能源的利用率。

环保管理制度—废气管理制度

环保管理制度—废气管理制度

废气管理制度一、目的为规范各单位废气收集、治理及达标排放等各方面的事务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废气的来源1.热处理工序、印刷工序产生的NMHC。

2.RTO焚烧炉产生的烟气。

3.混料工序投料粉尘和切割烟尘。

4.烧结工序产生的CO和NMHC,磨粉工序产生的粉尘,以及施工工地和临时作业现场产生的粉尘等。

三、废气的控制管理(1)各单位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减少大气污染,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

(2)施工期运输渣土、砂石、土方等散装物料的车辆,应当采用密闭、遮盖等方式,按照规定的路线、时间段行驶,不得遗撒、泄漏物料。

(3)各生产单位向大气排放工业废气的,以及其他依法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单位,应当按照许可证的规定排放污染物。

(4)各生产单位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须经过废气处理装置进行处理。

能回收利用的要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的,必须处理达标后排放。

各单位不得擅自停用(闲置)、拆除废气处理设施、设备,一经发现,严厉处罚。

因异常情况需暂时停用或长期停用的,应办理“环保设备设施开停机报备审批手续”,经使用车间主管、生产单位负责人、安环部主管、安环部经理以及公司总经理审批同意后停用。

(5)各生产单位产生的废气必须处理达标后方可排入大气。

(6)生产、销售、使用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和产品的,其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应当符合质量标准或者要求。

(7)各生产单位应当加强精细化管理,采取集中收集处理等措施,严格控制粉尘和其他大气污染物的排放。

各单位应当采取密闭、围挡、遮盖、清扫、洒水等措施,减少内部物料的堆存、传输、装卸等环节产生的无组织粉尘和其他大气污染物的排放。

(8)热处理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全部通过RTO焚烧炉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排放,如果RTO焚烧炉不能正常作业,应当及时联系运维人员检修。

在RTO焚烧炉不能正常作业期间确需排放非甲烷总烃的,应当开启RTO焚烧炉旁路装置,通过活性炭处理后排放,并向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按照要求限期修复。

废气排放管理制度(最终版)

废气排放管理制度(最终版)

废气排放管理制度(最终版)第一篇:废气排放管理制度(最终版)废气排放管理制度1、目的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对废气的控制、监测及管理的办法。

保护和改善员工的工作环境,保护员工的身心健康,防止废气的污染。

2、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公司所产生废气的管理。

3、职责3.1、行政部协同设备科定期或不定期检测及监督管理。

3.2、设备科责废气治理设备的维修、点检、维护保养等工作。

3.3、设备科负责废气的处理和排放3.4、人事科负责组织培训,提高员工环境保护意识。

4、术语和定义废气:指在公司生产与生活活动中排放的废气总称。

5、管理内容5.1、废气排放管理原则减少废气的产生,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

5.1.1、各部门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有权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个人依法进行监督、检举。

5.1.2、购置新设备和进行技术改造时,应采用资源和利用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设备和工艺。

5.1.3、防治废气污染的设施(如排风扇、废气处理塔、吸烟罩等)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

确有必要拆除或闲置的须经公司同意。

5.1.4、各部门防治废气污染的设备要做到定人管理,定期维修,定期清扫。

5.1.5、环境卫生责任区要做到定人管理,定人清扫,不留死角。

5.1.6、设备科严格执行设备保养制度,保证设备运行良好,减少废气的污染。

5.2、公司内废气只要来自贴片、波峰焊、三防漆、总装线元器件焊接等工序。

5.3、废气排放控制废气排放管理制度5.3.1、设备科做好生产、库房、办公等场所的排风、空调等排气系统的日常保护工作,对外委托定期维修,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排气效果;5.3.2、公司内生产区和办公区不得吸烟,公司内外不得焚烧垃圾、废弃物等;5.3.3、任何使用易挥发化学物质的过程中,应先检查化学品包装(或盛载物)是否完好;对易挥发气体、油类、漆类、酸类贮存区应保持避光低温(室温)通风等措施。

若发生打翻、泄漏及易挥发性化学品,应参照《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执行,防止大量化学气体挥发,造成对人体的伤害和对环境的污染;5.3.4、供应商等相关方应提供和保证维护用油类或化验用化学品的商品质量和良好包装,以上物资入库时,原料验收人员应仔细检查验收,库管人员应做好贮存防护,防止泄漏;5.3.5、行政部和设备科人员定期对吸烟罩、排气管道、废气处理塔等装置监督检查,确保废气排放顺畅合格。

公司废气排放管理制度

公司废气排放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废气排放管理,防治大气污染,保护环境,保障员工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废气排放的生产、加工、储存、运输等环节。

第三条公司废气排放管理遵循以下原则: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2. 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3. 责任到人,奖惩分明。

第二章废气排放源管理第四条公司应建立废气排放源清单,明确各排放源的名称、位置、排放量、污染物种类等。

第五条公司应定期对废气排放源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废气排放设施正常运行。

第六条对于新建设施或改造项目,应确保废气排放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第七条公司应按照国家及地方排放标准,对废气排放进行总量控制。

第三章废气处理与利用第八条公司应采用先进、适用的废气处理技术,对废气进行处理,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第九条公司应优先采用废气资源化利用技术,提高资源利用率。

第十条废气处理设施应定期进行检测、维修,确保处理效果。

第四章废气排放监测与报告第十一条公司应建立废气排放监测制度,对废气排放情况进行实时监测。

第十二条公司应定期向当地环境保护部门报告废气排放情况,接受监督。

第十三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废气排放档案,包括监测数据、处理设施运行记录等。

第五章员工教育与培训第十四条公司应加强对员工的环保教育,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

第十五条公司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废气排放处理设施的操作、维护培训。

第六章责任与奖惩第十六条公司各部门应明确废气排放管理责任,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第十七条公司对在废气排放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集体给予奖励。

第十八条公司对违反本制度,造成环境污染的,依法追究责任。

第七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由公司环保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以上制度,公司将对废气排放进行严格管理,确保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既满足生产需求,又符合环保要求,为建设绿色、环保、可持续发展的企业贡献力量。

废气排放管理办法

废气排放管理办法

废气排放管理办法
废气排放管理办法旨在规范企业的废气排放,保护环境和人类
健康。

以下是本人整理的废气排放管理办法的概述。

一、适用范围
该管理办法适用于各类企业、事业单位以及个人的废气排放。

其中,煤炭、电力、石化、钢铁、建材、化工等行业是特别重点管
理的对象。

二、废气排放标准
企业废气排放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不得超过控制标准。

企业需要建立废气排放台账,记录每日排放量,进一步把控排放量。

三、废气处理设施
企业必须配备废气处理设施,确保废气达标排放。

如不能达到
排放标准,企业应对设施进行改造或升级,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四、监测和检测
企业需要配备废气监测仪器,监测废气排放情况,并定期对废
气排放量进行检测。

要求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监测检测工作,并
将数据报送环保部门。

五、处罚措施
环保部门将建立废气排放数据统计和公告制度,对于不符合排
放标准的企业,将采取惩罚性措施。

严重违反的企业将被列入黑名单,并予以罚款、停止生产直至整改等处罚。

六、法规宣传
环保部门将加大法规宣传,提高企业和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打造良好的环保氛围。

废气排放管理办法的实施对于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企业应严格按照规定落实废气排放管理,不断加强废气治理技术研发,为可持续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2023年废气排放管理办法

2023年废气排放管理办法

2023年废气排放管理办法一、背景介绍随着工业化的快速发展,大量的废气排放已经成为当今社会面临的重要问题之一。

废气排放不仅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还对公众健康产生负面影响。

为了保护环境和人民健康,各国都在努力制定和实施废气排放管理办法。

2023年废气排放管理办法是我国在这一背景下制定的一项重要法规,旨在加强对废气排放的监管和控制。

二、主要内容1. 设立废气排放权交易市场2023年废气排放管理办法将建立废气排放权交易市场,采取限额分配的方式对各个行业、企业进行废气排放权的分配。

通过交易市场的机制,鼓励企业通过技术改造和节能减排措施来减少废气排放,并提高企业的环保意识。

2. 强化废气排放监测办法规定,各个行业、企业都需要配备废气排放监测设备,并进行定期的废气排放监测。

对于监测结果不合格的企业,将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包括罚款、停产整顿等。

3. 加强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和运维办法要求各个行业、企业建立污染治理设施,并进行运维管理,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同时,对于污染治理设施效果不达标的企业,将加大处罚力度,并要求其立即整改。

4. 鼓励应用新技术、新设备办法提出,鼓励行业协会和科研机构加强技术研发,推动新技术、新设备在废气治理方面的应用。

同时,对于采用新技术、新设备的企业,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和奖励措施。

三、意义和影响2023年废气排放管理办法的实施,对于减少废气排放、改善环境质量,具有重要的意义和影响。

首先,实施该办法可以减少废气排放,保护环境。

通过建立废气排放权交易市场,激励企业减少废气排放,提高环保意识。

同时,强化废气排放监测和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和运维,能够改善环境质量,减少空气污染对公众健康的影响。

其次,该办法的实施,有利于推动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

鼓励应用新技术、新设备,可以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创新发展,提高技术水平和竞争力。

最后,该办法实施后的影响,也将促进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

通过加强废气排放的管理和控制,企业将更加注重环境保护,并积极推动可持续发展。

废气排放管理办法

废气排放管理办法

废气排放管理办法
指的是为了防止和控制工业和生活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对环境造成污染和危害而制定的一系列管理措施和规定。

废气排放管理办法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 确定废气排放的标准和限值,包括废气中各种污染物的浓度、排放速率等。

2. 对不同行业和不同生产工艺的排放标准进行区分和管理,根据排放量大小、排放浓度等进行分类管理。

3. 设立和管理排放监测系统,对排放点进行监测和检测,确保排放达到标准要求。

4. 制定废气排放许可制度,对需要排放废气的单位进行许可和监管,要求其符合相关标准和限值。

5. 加强执法力度,对不符合废气排放标准的单位进行处罚和整改,确保废气排放符合要求。

6. 加强废气治理技术研发和推广,鼓励使用清洁生产技术和装备,减少废气排放。

7. 促进废气资源化利用,推动废气治理和资源回收利用的技术和经济发展。

废气排放管理办法的制定和实施,有助于保护环境、减少污染物排放、改善空气质量,提高生态环境质量,同时也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提出了更高的环保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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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气管制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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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对生产和生活排放废气进行管制,以确保排放的废气达到法律/法规及当地环保部门的要求,减轻或消除大气环境污染,并确保符合相关排放标准。
二、范围:
本公司废气(含粉尘)处理、监测、排放活动均属之。
三、参考文件:

四、权责:

五、定义:
5.5年平均:指任何一年的日平均浓度的算术均值。
5.6月平均:指任何一月的日平均浓度的算术均值。
5.7日平均:指任何一日的平均浓度。
5.8一小时平均:指任何一小时的平均浓度。
5.9环境空气:指人群、植物、动物和建筑物所暴露的室外空气。
六、流程图:

七、作业说明:
7.1废气范围包括:
7.1.1汽车尾气;
7.1.2工艺废气;
7.1.3物料挥发气。
7.2废气管理和控制原则:
7.2.1各废气排放口应设立醒目标识;
7.2.2新建或增建改进之工程其相应的环保设备(局部排气设备,旋风集尘设备)应依同时设计,同时施工, 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原则进行。
7.2.3厂内有变更生产工艺,流水线布置或机台操作位置之变化应知会管理代表,由管理代表主导进行评估,并确保有采取相应的排气通风或集尘措施。
7.5废气监测:
依国家环保单位要求实施监测。
八、附件

5.1总悬浮颗粒物(TSP):指能悬浮在空气中,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100μm的颗粒物。
5.2可吸入颗粒物(PM10): 指能悬浮在空气中,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10μm的颗粒物。
5.3氮氧化物(以NO2计):指空气中主要以一氧化氮和二氧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氮形式存的氮的氧化物。

废气管理规定(最新)

废气管理规定(最新)

最新版废气管理规定废气管理规定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公司废气污染防治的管理职责、基本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等事宜。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各车间、部门废气污染物的防治与管理等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1)《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10)GB16297-1996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171-2012 《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恶臭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3095-2016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Z1-2010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37822-2019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DB 61/1226-2018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3 术语和定义3.1 废气:指人类在生产和生活过程中排出的有毒有害的气体。

3.2 工业废气:指企业厂区内燃料燃烧和生产工艺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排入空气的含有污染物气体的总称。

这些废气有:二氧化碳、二硫化碳、硫化氢、氟化物、氮氧化物、氯、氯化氢、一氧化碳、硫酸(雾) 铅汞、铍化物、烟尘及生产性粉尘,排入大气,会污染空气。

这些物质通过不同的途径呼吸道进入人的体内,有的直接产生危害,有的还有蓄积作用,会更加严重的危害人的健康。

3.3 有组织排放:指大气污染物经过排气筒的有规则排放。

3.4 无组织排放:大气污染物不经过排气筒的无规则排放,包括开放式作业场所逸散,以及通过缝隙、通风口、敞开门窗和类似开口(孔)的排放等。

3.5 污染源:指造成环境污染的污染物发生源,通常指向环境排放有害物质或对环境产生有害影响的场所、设备、装置或人体。

3.6 无组织排放源:指没有固定排放措施或者排放高度低于15m的地面污染源,通常包括面源、线源和点源等,主要技术有生物纳膜抑尘技术、云雾抑尘技术、湿式收尘技术等。

3.7 排气筒高度:指自排气筒(或其主体建、构筑物)所在的地平面至排气筒出口的高度。

废气管理办法(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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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区 100 米内 车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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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年 5 月 21 日 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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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 燃用优质无铅汽油的 M1、N1 类车辆(B 类认证) ,排放限值见表 表 2 B 类认证排放限值
二、废气管理办法 1 生产部部负责废气检查报告及记录(委外) ; 2 安全部负责 车辆检验报告; 安全部负责叉车检验及报告; 3 废气、设备操作、维护、记录;(焊接、背胶、合棉); 4 固定污染源(背胶作业)、许可申请三年换新证(5.5.1) ; 5 废气排放巡检表(记录) ;(焊接、背胶、合棉作业线) 6 移动污染源叉车、内部外部车辆监查; 7 外单位(相关方车辆)无环保标志的,严禁入厂。
限值 车辆类型 基准质量 Rm Kg(千克) 全部 Rm≤1250 1250<Rm≤1700 一氧化碳(CO)质量 L1 g/km(克/千米) 2.72 2.72 5.17 碳氢化合物+氮氧化 物(HC+NOX)总质量 L2 g/km 0.975源自M1 N12)1)
Ⅰ类 Ⅱ类
0.97 1.40
1.70 Ⅲ类 1700<Rm 6.90 1) 指车辆设计乘员数 (含驾驶员) 不超过 6 人, 且车辆的最大总质量不超过 2500 kg。 2) 还包括设计上乘员数(含驾驶员)超过 6 人,或车辆的最大总质量超过 2500 kg 但不超过 3500kg 的 M 类车辆。
-CHINA安全环境类
废气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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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检测排放口之排气质量。 5.6 不符合处理 5.6.1 法规要求: A、遇突发事故大量排放空气污染物时,应立即采取紧急应变措施,并应 一小时内通知当地主管机关。通报内容为报告人姓名、职称、发生时 间、故障设施位置、原因、排放状况及预计修护时间。 B、应变措施应依污染防治措施生产作业,并且实施设备维修。 C、安全部对突发故障发生后十五日内,应依设备名称及位置、发生原因 及修护方法、故障期间所采 取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 估 计 空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值 和防止未来同类故障再发生之方法。向主管机关提出书面报 告。 5.6.2 各种不正常状况发生,发现者除立即处理外,应另依《纠正和预防措 施管理办法》 ,提出改善对策。 5.7 申报:经公告列管之固定污染源(背胶制程)应公告规定定期(每年)向环 保单位申报操作记录及检测报告(附件 2) 。 5.8 记录保存:依《记录管理办法》规定实施。 6、相关文件: 6.1 设备设施策划管理实施细则 6.2 记录管理办法 7、附件: 7.1 废气排放巡检表(附件 1) 7.2 废气检测报告(附件 2) 8、实施:本办法经呈总经理核准后方可实施,修改时亦同。

废气排放管理办法

废气排放管理办法

废气排放管理办法
是一种政府法规或规章,用于管理和监督企业、工厂或其他组织产生的废气排放。

该办法的目的是减少空气污染和保护环境。

废气排放管理办法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 废气排放标准:规定了企业或工厂废气排放的各项指标和限值,如污染物的排放浓度、量等。

这些标准根据不同行业和地区的情况而定,旨在控制废气污染的程度。

2. 排放许可制度:规定了企业或工厂在排放废气之前需获得政府的许可,且许可可能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申请、评估和审批。

3. 监测和检测:要求企业或工厂安装废气排放监测设备,进行废气排放的实时或定期监测和检测。

监测结果用于评估企业或工厂的废气排放符合性,并对不符合标准的排放行为进行处理和惩罚。

4. 惩罚与责任追究:规定了对违反废气排放标准的企业或工厂,可能会面临的罚款、停产整顿、关闭等处罚措施。

同时,规定了相关监管部门的责任和权力,对违规行为进行追究。

5. 技术支持和指导: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帮助企业或工厂改进生产工艺、采取减排措施,降低废气排放的污染。

综上所述,废气排放管理办法在实施过程中,能够促使企业或工厂加强环境意识,采取更加环保的生产方式,从而减少废气污染,保护环境和人民的健康。

废气排放管理办法

废气排放管理办法

废气排放管理办法简介随着工业和人类活动的不断发展,废气排放成为空气污染的主要来源之一。

国家对废气排放进行严格限制和管理已成为一项必要的政策。

本文将介绍废气排放管理的法规、标准和相关措施。

废气排放法规国家制定了若干法规以规范、管理废气排放。

以下是几个代表性的法规:大气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是我国环保领域的基础法,对废气排放的管理起到了核心作用。

其中第二十二条针对废气排放作出了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大气的指定控制区域或者超出排放标准的地区排放污染物或者其他有害物质。

空气污染防治条例空气污染防治条例除了废气排放管理外,还包括土壤污染、水污染等方面,全方位地规范了环境污染的防治。

其中第十七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超过国家和当地规定的限值,向大气排放污染物。

废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为了更好地落实废气排放管理法规,国家对不同行业废气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也进行了规定。

废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由相关部门依据国家标准制定,内容包括排放物种类、排放浓度、排放方式等要素。

废气排放管理措施废气排放许可管理废气排放许可管理是指在国家法规和标准的约束下,企业必须通过环境保护部门审核,获得废气排放许可证后方能进行生产活动。

许可证中规定了企业需要遵守的排放标准、排放控制装置的要求等内容。

聚焦排放管控聚焦排放管控是指对废气排放特别重要的行业进行重点管控。

这些行业包括燃煤电厂、污水处理厂、石油化工企业等。

针对这些领域,国家加大了法律和成本管理措施,监督企业排放的废气达标排放。

废气排放治理技术废气排放治理技术主要包括物理治理、化学治理和生物治理三种技术。

不同的治理技术适用于不同的废气排放种类和污染物种类。

例如,物理治理包括焚烧、吸附、膜分离等技术;化学治理包括吸收、氧化、还原等技术;生物治理包括厌氧降解、好氧生物法等技术。

总结废气排放管理发展至今已成为国家环保政策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通过法规、标准和管理措施等手段,整治各个行业从源头上控制废气的排放量和污染物种类。

废气排放管理制度范本

废气排放管理制度范本

废气排放管理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废气排放管理,控制和减少大气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生产、科研、生活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体经营者。

第三条管理原则(一)排放废气符合国家排放标准,不得擅自变更排放方式和排放浓度。

(二)推行清洁生产,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废气排放。

(三)废气处理设施应当与生产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四)建立健全废气排放管理制度,确保废气排放安全。

第四条废气排放管理(一)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应当收集、处理后排放。

禁止直接排放未经处理的废气。

(二)废气处理设施应当保持正常运行,确保处理效果。

(三)定期对废气处理设施进行维护、检查和检修,确保设施完好。

(四)按照国家规定对废气排放进行监测,并向当地环境保护部门报告监测数据。

第五条废气排放标准(一)排放废气应当符合国家排放标准,不得超过标准规定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量。

(二)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部门可以制定更为严格的废气排放标准,并依法实施。

第六条违规处理(一)违反本制度规定的,由环境保护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二)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条制度解释本制度由环境保护部门负责解释。

第八条实施日期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九条废气排放管理制度的修订本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可以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此范本仅供参考,具体实施时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如有需要,请咨询专业律师或环境保护部门。

废气排放管理办法

废气排放管理办法

废气排放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加强对工业废气排放的管理,保护环境和公众的健康,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各类工业企业的废气排放管理。

二、废气排放的管理目标1. 降低废气排放量,减少对环境的污染;2. 控制废气排放质量,保障公众健康;3. 推动工业企业的节能减排。

三、废气排放的监测与评估1. 工业企业应建立废气排放监测系统,定期监测废气排放量和排放浓度。

2. 废气排放监测数据应进行统计和分析,并向相关部门报告。

3. 废气排放评估应按照国家标准进行,对排放浓度和组分进行检测和评估。

4. 对于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排放,工业企业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减排,并向相关部门报告。

四、废气处理与控制1. 工业企业应采取适当的废气处理设备,确保废气排放达到国家标准。

2. 废气处理设备的选型和使用应符合环保要求,并定期检测和维护。

3. 工业企业应制订废气处理方案,并按照计划进行废气处理操作。

4. 对于无法达到国家标准的废气,工业企业应立即停产整治,并采取措施减少排放。

五、废气排放许可1. 工业企业的废气排放需经过环保部门的许可才能进行。

2. 申请废气排放许可时,工业企业应提交相关的排放数据和废气处理设备的安装情况。

3. 环保部门将对申请进行审查,并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发放废气排放许可证。

4. 未经许可,工业企业不得擅自排放废气。

六、监督与处罚1. 环保部门将对工业企业的废气排放情况进行定期监督检查。

2. 对于违反废气排放管理规定的的工业企业,环保部门有权进行处罚,并责令整改。

3. 对于严重违反废气排放管理规定、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的工业企业,环保部门可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

七、奖励与激励1. 对符合国家废气排放标准,且有良好环保记录的工业企业,环保部门将给予奖励和优惠政策。

2. 对在废气治理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工业企业,环保部门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八、其他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附则:本办法所称的工业企业包括但不限于发电厂、化工厂、钢铁厂等。

废气排放管理办法范本(2篇)

废气排放管理办法范本(2篇)

废气排放管理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健全和完善废气排放管理制度,减少环境污染,保护生态环境,依据《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废气排放许可第二条任何单位或个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涉及废气排放的,应当依法申请废气排放许可,并接受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废气排放许可申请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1. 废气排放源的说明,包括工艺流程、废气排放点的位置、废气排放的性质和组成等;2. 废气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及其浓度,以及影响废气排放的因素;3. 废气排放设施和治理设施的设计、规划和运营管理情况;4. 废气排放控制措施的技术参数、运行情况和治理效果等相关信息;5. 废气排放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6. 其他相关材料。

第四条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废气排放许可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未经批准,不得进行废气排放活动。

第五条废气排放许可的有效期限为5年。

在许可期满前3个月内,应当重新申请许可,并提交相关材料。

第三章废气排放的监测与报告第六条任何单位或个人在进行废气排放活动时,应当安装并使用废气排放在线监测设备,定期采集并上报相关数据。

第七条废气排放在线监测设备应当满足国家标准,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测,确保准确可靠。

第八条废气排放在线监测数据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间隔上报至主管部门,并保留备查。

第九条废气排放在线监测数据的分析结果应当进行科学评价,并及时向相关部门和公众公布。

第十条废气排放单位应当定期编制废气排放统计报告,并按时报送至主管部门,报告内容应当真实、准确。

第四章废气排放的控制与治理第十一条废气排放单位应当采取有效的控制和治理措施,降低废气排放浓度和总量。

第十二条废气排放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废气排放管理制度,确保废气排放设施正常运行。

第十三条废气排放单位应当定期对废气排放设施进行维护和清洗,保证治理效果的稳定。

第十四条废气排放单位应当积极采用环保技术和设备,推动废气治理技术的创新和提升。

废气排放管理制度

废气排放管理制度

废气排放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生产过程中废气污染物质排放的控制管理,降低废气污染物浓度,减少污染排放总量,改善环境绩效,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生产过程中各种废气、粉尘排放的控制管理。

第三条引用的法规、标准1、《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3、《环境空气质量标准》4、《山东省固定源大气颗粒物综合排放标准》第四条定义1、废气污染物:指在生活或生产的过程、设备、场所等向大气中排放的各种污染物,包括废气、粉尘、有刺激性气味物质。

2、无组织排放:指不通过排气系统而泄漏的生产性粉尘和有害污染物的气体,均为无组织排放。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五条安全环保部为本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本规定的制定与修订;负责年度废气监测计划执行、落实情况及上报工作;负责配合各级环保部门对公司内的废气进行监测,同时根据结果对各不符合项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或管理要求;负责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第六条各车间本部门废气排放的管理;负责对监测数据中的不符合项及时进行整改,并做好本车间的记录、统计工作;负责本车间废气排放的污染预防、治理整改的具体落实、实施工作.第三章废气的种类及控制方法第七条废气主要分为:工艺废气、无组织排放废气、生活废气。

1、工艺废气:锅炉排放的废气。

2、无组织排放废气:原料贮存过程中挥发产生的废气。

3、生活废气:厨房油烟;打扫卫生时产生的粉尘。

第八条工艺废气的控制1、各车间要严格控制生产过程中的工艺参数,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规范操作,尽量避免非正常状态下工艺废气的排放。

2、各车间在产生工艺废气的装置正常运行时,应确保其配套的环保装置正常运行,避免超标排放。

3、各车间在开、停车过程中,应确保环保设施优先于生产装置开车,后于生产装置停车,减少或控制废气排放所造成的环境影响.第九条无组织排放废气的控制各车间及部门应对无组织排放的气体污染物质进行控制和管理,可采取除尘、吸收、隔离等方式,减少对大气产生的环境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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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废气排放管理办法(最新版)
废气排放管理办法(最新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

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

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

"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废气排放管理,减轻生产、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对环境造成的影响,根据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有关制度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于我公司各单位,以及在公司管辖范围内的生产、检修、施工等外协单位。

第二章职责
第三条安全环保处
1、统筹管理公司废气污染防治工作。

2、负责制订公司废气污染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废气排放情况的监督与考核。

4、监督废气治理设施运行管理情况和实际处理效果。

第四条机动处
1、负责将废气处理设施纳入主体生产设施进行统一管理。

2、负责对各设备归口单位对废气处理设施的运行、点检、维护等工作的管理。

3、负责审核烟尘、粉尘处理和排放设施的三大规程。

4、为保证废气自动监测仪表、除尘监控系统的完好和正常运行提供必要条件。

5、负责除尘环保外协的管理;督促外协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完善废气处理设施的运行、点检、维护并做好记录;确保外排废气达标排放。

6、参与废气污染事故调查。

第五条生产处
1、负责在生产系统推行清洁的生产工艺。

2、生产管控中必须考虑环境因素,负责协调生产与环保的关系。

3、在制定生产计划时,按生产设备和环保设施的能力,合理组织、安排生产计划。

对生产计划安排不合理,导致生产设备和环保设施超过实际能力而出现的“冒灰、冒烟”现象负责。

4、参与废气污染事故调查。

第六条工程管理处
1、负责监督工程场地废气管理。

2、负责公司新、改、扩项目中废气治理设施“三同时”管理,保证废气治理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并对施工质量、进度等进行监督管理。

3、参与施工场地废气污染事故调查。

第七条公司绿化管理办公室
负责公司道路清扫与保洁管理工作,清扫道路时应尽量控制路面扬尘,并保持路面清洁。

第八条行政管理处
组织、协调处理废气污染方面的社会纠纷。

第九条各生产厂
1、负责各项废气防治措施的具体落实。

2、负责在其生产过程中落实废气治理设施的及时开启和关闭,保证环保设施与生产设施同步运行。

3、负责监督、检查各自管辖范围内废气治理设施的运行、点检和维护,确保废气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和达标排放。

4、生产工艺操作过程中必须考虑环境因素,杜绝因工艺原因导致无组织排放和“冒烟、冒灰”现象发生。

5、负责临时排放烟(粉)尘及其治理净化设施临时停机、拆除或
闲置的申报,并取得安全环保处的同意。

第三章管理内容及要求
第十条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加强操作管理,减少生产工艺流程各个环节的扬尘和二次扬尘现象,杜绝因人为操作原因而造成大气污染物异常排放或超标排放现象的发生。

第十一条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厂区和生活区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等能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各种垃圾,减少对环境空气的污染。

第十二条各单位严禁私自停止废气治理设施运行。

废气治理设施因故障或异常停机,应立即电话通知安全环保处,同时组织抢修,并于24小时内办理废气治理设施异常停机报告手续(注明停机原因、停机时间、采取的措施等)。

废气治理设施闲置、拆除要办理审批手续,填报《环保设施拆除(闲置)申请单》,并取得安全环保处的同意。

第十三条有组织废气排放
1、各单位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有关操作规程,确保废气治理设施与主体设备同步运行。

2、废气治理和排放设备的运行、维护、检修应设立管理台帐。

3、有组织排放的排气筒,按要求设置监测孔、平台与电源等,保
证环境监测的进行。

4、废气处理设施的检修应与主体设备同步进行,严禁废气处理设施带“病”运转。

5、对废气治理设施的仪表、计量装置按要求进行定期检定和校验。

第十四条无组织废气排放
1、各单位应加强对无组织排放源的管控力度,采取封闭、撒水抑尘等措施,防止二次扬尘污染。

2、在生产组织时必须考虑环境因素,杜绝因生产、工艺操作、设备等原因导致无组织排放和“冒烟”现象。

3、各单位对无组织排放要想办法、想对策,达到最终消除无组织排放现象,实现清洁生产和持续改进的目的。

4、原材料在破碎、筛分、转运及存放过程中无除尘设备的要采取防扬尘措施,以减少粉尘的排放。

5、厂内各种汽车、内燃机等要采用低硫、无铅的燃料油,并采取节油降耗等措施,减少尾气的排放;杜绝因缺乏保养、维护、操作等原因导致“冒黑烟”现象。

6、使用、贮存、运输化学品、油品的单位,应加强管理,防止有毒、有害化学品的挥发、泄漏、燃烧、爆炸而造成对大气的污染,并
制定相应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第十五条工程建设场地废气管理
1、从事平整场地、清运建筑垃圾和渣土等施工作业时,应当采取边施工边洒水等防止扬尘污染的作业方式。

2、车辆运输砂石、土方、灰浆、垃圾、渣土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必须实行密闭化运输,不得沿路泄漏、遗撒。

3、为消除施工区域粉尘污染,施工单位应每天派专人对所管辖区域道路进行清扫、洒水。

第四章附则
第十六条安全环保处负责对公司废气处理设施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按照公司有关制度进行考核。

第十七条废气监测位置和监测点设置标准;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16157-1996)执行。

必要时可由环境监测人员现场确认。

第十八条本办法的附件:
环保设施拆除(闲置)申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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