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社保局待遇结算科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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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社保局待遇结算科工作总结

社保的每一个科室、每一个岗位都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待遇结算科,是社保各对外窗口中业务最为繁忙,业务程序最为复杂,也是和全市百万参保群众利益最密切相关的窗口,并被列入了全市效能作风关键重点岗位。我科室在市键岗位监督考评领导小组的关心指导下,全局上下的支持下,较好的完成了本年度各项工作。下面,就本科室主要工作开展情况、主要亮点、成效和明年工作计划打算向大家作一简要汇报。

一、待遇结算科基本职责和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市社会保障局待遇结算科现有两个业务经办窗口,在岗人员5人,主要工作职能是:

1、负责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审核和发放工作。

2、负责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待遇的审核和结报支付工作。

3、负责享受工伤生活护理费和伤残津贴待遇人员的相关数据管理。

4、负责离休人员及享受医疗配偶(遗孀)的医保待遇的结报支付工作。

5、受理、审批参保职工转诊、转院、异地安置、特殊病种工作。

6、受理、审批参保职工特殊用药、特殊治疗工作。

7、负责定点药店和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结算拨付工作。

今年以来,我科室共完成企事业新增退休人员审核2355

人,办理生育保险报销2158人,工伤保险报销3134人,医疗保险报销2389人,异地就医1895人,特殊病种申请1541人,特殊用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申请738人,离退休人员亡故丧葬费、抚恤金审核发放557人,养老金待遇调资涉及万人,养老保险待遇资格异地认证1210人。各项待遇均做到了按时足额发放。

二、以效能作风工作为核心,全力以赴做好本科室各项工作

(一)严格执行待遇结算相关的政策,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一是在今年上半年,我科室严格执行省厅下发的《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人社发[XX]244号),及时发放相关待遇;二是及时完成XX年度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工作。3月中旬收到省人社厅《关于XX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文件之后,我科室用5天时间即完成调整,平均养老金调整额度为元,涉及全市企业退休人员3万余人,并于3月底全部发放到位。三是出台了《XX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额自负费用补助规定的通知》,对因病罹患大病,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可享受二次补助,切实保障患病群众的负担。四是出台XX年度《XX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进一步提高政策和待遇水平,并向弱势群体倾斜。

同时,通过临海电视台、《今日临海》报、市政府门户网站、社保局网站、社保宣传栏等渠道,做好相关政策的宣传工作。

(二)创新服务措施,简化服务流程,方便群众办理待遇结算相关业务。一是不断扩大“一卡通”定点医疗机构的异地联网规模。目前“一卡通”定点医院已从刚开始时的5家扩大到目前全省所有“一卡通”医院155家。二是今年4月,出台了离休干部市级医院协议结算制度。有效减少离休干部住院垫资高,报销麻烦的情况。三是妥善做好部分群体养老保险经办工作,确保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到位。截止目前:浙人社发[XX]221号文件共办理15692人,222号文件共办理7517人,223号文件办理1614人。我科室同综合业务科、稽核科、信息科等科室相互配合支持,认真细致审核相关人员的资格信息和相关材料,做好退休待遇标准的核定,确保不出差错纰漏,相关到龄人员待遇已发放到位,维护了社会稳定。

(三)完善效能作风相关制度,强化内部监管,培养为民服务的大度作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效能作风工作,逢会必讲效能,特别是本科室被列为全市关键岗位重点监督考评对象后,经常性召开效能作风专题会议布置工作,特别是对窗口服务岗位和关键岗位,提出了更高更严格的要求。今年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本科室认真严格贯彻落实中央

“八项规定”、省委“六个严禁”、“正风肃纪”行动相关工作要求和本局有关规定,在服务态度和服务效能上,要求务必做到“一次性”告知,“一站式”办理,尽最大努力为群众提供便利。今年以来,本科室没有因违反效能建设有关规定被举报或查处。

(四)严把养老保险审核、支付关,保障基金安全。一是严把养老保险基金的监管力度,严把参保缴费“入口关”、待遇享受“出口关”和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关”,重点筛排养老金异地重复参保、冒名领取、重复享受等违规行为。二是加强对养老保险参保数据的查询比对,把好“入口关”。1-10月份,共筛排出基本养老保险异地重复参保2人,异地重复领取养老金待遇2人,追回社保基金万元。三是加强对领取养老金待遇人员的数据比对,把好待遇发放“出口关”。利用我市一体化的信息共享平台,实现社保、民政、卫生、公安等多部门信息共享的优势,每月计发养老金前对社保系统数据库进行一次全面的人员数据比对,1-10月份,及时注销基本养老保险死亡人员557人。三是把好退休人员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关”。对没有按时完成资格认证的388人,均予以暂停待遇发放,防范了基金流失。

(五)密切配合医疗保险反欺诈“亮剑”专项行动,保

障医疗保险基金安全。今年下半年我市开展医疗保险反欺诈“亮剑”专项行动以来,我科室和稽核等科室分工协作,通过公开举报渠道,地毯式复查等方式,有力打击骗保、套保、重复享受医保待遇等涉及医疗欺诈行为,净化医保结报环境,保障基金安全,取得显著成效。7-10月,全面复查大额报销票据近1000份(5万元以上大额报销票据400余份必查),与医疗机构核实、约谈门诊报销费较高的参保人100名,共查实假票据骗保2人,涉票据金额80余万,已移交公安机关立案查处;查获可疑票据数份,已报省级有关部门进一步核实;查处他人举报冒名刷卡就医2例,共追回骗取的医保基金11586元,并报公安机关处理;查处3家定点医疗机构过度治疗、分解住院等违反医保政策行为,扣除违规金额50960元;开展大型图片展、现场宣传活动2期,现场发放资料XX余份,解答各类咨询XX多人次。

(六)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协议管理,从监管定点医疗机构向监管执业医师拓展。为规范定点医疗机构和执业医师的医疗服务行为,切实维护参保人的合法权益,今年底,我局要求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具有执业资格的在岗医师,均须与社保部门签订医保医师服务协议,未申请并签订服务协议的医师,其提供医疗服务产生的相关费用,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同时,建立医保医师档案信息库,对医师考核、违规处理的相关情况记录在案,接受其他医疗经办机构和定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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