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质量规范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质量规范..验房收房2008年01月18日星期五下午 09:01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浙江建设厅联合发布
《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质量规范》强制性地方标准
《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质量规范》标准介绍
随着房地产行业的迅速升温,装饰装修行业近年来也迅速发展,其中家庭装饰装修已成为当前主要的消费热点和投诉热点。自2001年起,国家相继出台了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等十项强制性标准及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对装修材料的环保及装修后室内空气质量的要求作了明确规定。浙江省是经济大省,家装行业的产值水平一直在全国名列前茅,但由于目前行业里没有一个适用于家装的可操作性强的标准,使得家装业主与装修公司之间经常产生纠纷。因此,为促进装饰装修行业的规范和发展,提高家庭的施工质量水平,切实保障老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和浙江省建设厅于2005年10月1日联合批准发布了《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质量规范》强制性地方标准,并于2006年1月1日起实施。
《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质量规范》适用于家庭装饰装修的质量检验和判定,并可作为供需双方签订装饰装修合同时的质量依据,但本标准的适用范围不包括装饰装修合同外的外购家具、窗帘等装饰品。
该标准主要规定了家庭装饰装修中抹灰、门窗、吊顶、轻质隔墙、镶贴、涂饰、裱糊、细木制品、木地板、花饰、电气、管道安装和卫生器具等工程与室内空气的质量要求和检验方法。其中,电气工程、管道安装和卫生器具工程和室内空气质量因涉及到人身健康和财产安全,在标准中被定为强制性条款。随着人们对室内居住的空气质量越来越关注,本标准中规定室内装修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十项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强制性标准,从而为装修后的室内空气质量确保对人体健康无害打下了基础。室内空气指标中,甲醛、苯、tvoc(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三项由于与装饰装修有很大的关联,因此本标准中规定装饰工程竣工后必须对室内空气质量三项指标进行检测,符合要求后方可交付使用。规定对三项指标的检测,除了可以对装修公司的环保意识有较大的触动外,也能使老百姓在入住前做到心中有数,放心入住。
标准中还对家庭装饰装修的保修期作了明确的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家庭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保修期自家庭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收合格之日算起。
该标准的出台明确了家庭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要求,为解决消费者和家装公司之间的纠纷提供了明确的依据,消费者可以按照这部规范规定的质量标准来衡量装修工程的优劣,并依法维权。通过该标准的贯彻实施,必将极大地提高装饰企业的环保意识和施工质量水平,消除家装工程质量上的隐患,保障装饰公司和装饰业主双方的合法权益。
贯彻浙江省地方标准
《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质量规范》的承诺宣言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浙江省地方标准《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质量规范》,做到热情服务、精心设计、环保选材、规范施工。努力为杭州的家装业主创造安全、环保的家居生活环境。我们承诺如下:
一、以严密的制度,有效的机制做保障。不采购、不使用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装饰材料。把为人民大众装饰达标的“放心房”作为我们的基本行为准则。
二、拥有过硬的质检队伍,严格按照《规范》内容验收,对于不合格的工程坚决推到重来。
三、规范装修设计方案,保证装修设计质量,控制和预防装修污染。
四、做好室内装饰空气质量验收工作。对于包工包料的工程确保空气质量达标,对于半包或清包的装饰工程,要积极引导消费者选用环保的装修材料。
五、热忱欢迎社会各界和消费者的监督,自觉接受政府监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的督查。
以诚立信,作为《规范》的首批签约承诺单位,我们担负起这光荣和神圣的使命。让全
社会都来监督我们,更好地为广大业主装饰美好的家居环境而共同努力。
杭州市装饰装修商会首批签约承诺单位(排名不分先后):
·浙江亚加装潢工程有限公司
·浙江城建联合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杭州中冠装饰有限公司
·浙江九鼎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杭州南鸿装饰有限公司
·杭州腾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百安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杭州正源室内装饰有限公司
·杭州康盛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杭州国盛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东易日盛装饰有限责任公司杭州分公司
·北京龙发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杭州中翔装饰有限公司
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质量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家庭装饰装修中抹灰、门窗、吊顶、轻质隔墙、镶贴、涂饰、裱糊、细木制品、木地板、花饰、电气、管道安装和卫生器具等工程与室内空气的质量要求、检验方法和质量判定。
本标准适用于家庭装饰装修的质量检验和判定,也可作为供需双方签订装饰装修合同时的质量依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6566-2001 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
GB/T 8478-2003 铝合金门
GB/T 8479-2003 铝合金窗
GB 18580-2001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
GB 18581-2001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GB 18582-2001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GB 18583-2001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
GB 18584-2001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
GB 18585-2001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壁纸中有害物质限量
GB 18586-2001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聚氯乙烯卷材地板中有害物质限量
GB 18587-2001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地毯、地毯衬垫及地毯胶粘剂有害物质释放限量
GB 18588-2001 混凝土外加剂中释放氨限量
GB 50325-2001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GB 50327-2001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
JG/T 3017-1994 PVC塑料门
JG/T 3018-1994 PVC塑料窗
3 基本规定
3.1 家庭装饰装修(以下简称装饰)工程应遵循安全、适用、节能、环保、美观的基本原则,在设计和施工中各方应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安全、防火、防水、环保、节能、建筑、电气、给排水等强制性标准和条文要求。装饰设计和施工企业的资质应符合国家有关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