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10-13年司法考试侵权责任法真题及解析
10-13年司法考试侵权责任法真题及解析
2010-2013年司法考试题(侵权责任法部分)单选题13年14 关于事业单位法人,下列哪一项是正确的?A. 所有事业单位法人的全部经费均来自国家财政拨款B. 具备法人条件的事业单位从成立之日起取得法人资格C. 国家举办的事业单位对其直接占有的动产享有所有权D. 事业单位法人名誉权遭受侵害的,有权诉请精神损害赔偿[参考答案]D[解析]:事业单位法人是被赋予民事主体资格的事业单位。
这些单位一般不从事商业活动,即使取得一些收益,也多带有辅助性质。
不过,经济体制的改革,有些事业单位已不再享有财政拨款,被改制为自负盈亏或实行企业化经营。
还有些工业单位实行部分经费来自国家的财政拨款,部分经费来自自收自支。
故A项错误,不当选。
《民法通则》第50条第2款规定:“具备法人条件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法人资格;依法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经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
”不分情况,笼统地说具备法人条件的事业单位从成立之日起取得法人资格是不正确的。
故B项错误,不当选《物权法》第54条规定:“国家举办的事业单位对其直接支配的不动产和动产,享有占有、使用及依照法律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收益、处分的权利。
”国家举办的事业单位对其直接占有的动产享有使用权,但不享有所有权,其所有权与使用权是分离的。
故C项错误,不当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精神损害赔偿解释》)第5条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人格权利遭受侵害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事业单位法人无权诉请精神损害赔偿,故D项正确,当选。
12年21.甲聘请乙负责照看小孩,丙聘请丁做家务。
甲和丙为邻居,乙和丁为好友。
一日,甲突生急病昏迷不醒,乙联系不上甲的亲属,急将甲送往医院,并将甲的小孩委托给丁临时照看。
丁疏于照看,致甲的小孩在玩耍中受伤。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乙将甲送往医院的行为属于无因管理B.丁照看小孩的行为属于无因管理,不构成侵权行为C.丙应当承担甲小孩的医疗费D.乙和丁对甲小孩的医疗费承担连带责任[参考答案]A[考点] 无因管理、侵权责任[解析] 根据《民法通则》第93条,乙虽受甲聘请,但其职责是照看小孩。
2023年国家司法考试侵权责任法精华历年真题解析
2023年国家司法考试侵权责任法精华历年真题解析侵权责任法是法律体系中的重要一环,广泛应用于民事诉讼领域。
对于参加司法考试的考生来说,掌握侵权责任法的精华知识点,理解历年真题中的案例分析和解决方法,是备考的关键之一。
本文将对2023年国家司法考试中侵权责任法的重要真题进行解析,并总结其中的精华内容,帮助考生更好地应对考试。
一、真题解析1. 问题描述某市A区的XX商场广告牌上张贴了一则广告,内容声称该商场所有商品50%清仓甩卖,并注明活动时间为连续三天。
但实际上,该商场只对少量商品进行了清仓处理,其余商品并没有参与打折促销活动。
某消费者小王因看到该广告后前往该商场购物,但发现打折商品有限,心生不满并要求商场赔偿。
请你分析小王的合法权益是否被侵犯,商场是否承担侵权责任。
2. 解析根据上述描述,小王因广告中虚假宣传,误以为商场的商品都参与了50%折扣,实际购物过程中发现打折商品相对较少,因此提出了赔偿要求。
依据侵权责任法,虚假宣传属于误导消费者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虚假宣传的要件为:广告内容实际与事实不符,且消费者因此受到误导或者误解,造成经济损失。
在本案中,小王的购物行为受到了虚假宣传的影响,实际购物结果与广告中的承诺不符,导致了经济损失。
因此,商场依法应承担侵权责任,需要赔偿小王的经济损失。
二、精华内容总结1. 虚假宣传的要件:(1)广告内容实际与事实不符;(2)消费者因此受到误导或者误解;(3)造成经济损失。
2. 商场侵权责任的判断:(1)虚假宣传属于误导消费者行为;(2)消费者购物行为受到虚假宣传的影响;(3)实际购物结果与宣传承诺不符;(4)经济损失的发生。
三、结语侵权责任法作为司法考试中的重要考点,理解其精华知识点并能够灵活运用于解答真题,是考生备考的关键。
通过对2023年国家司法考试中侵权责任法真题的详细解析,我们可以了解到在虚假宣传方面,商家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并需要赔偿消费者因此产生的经济损失。
侵权法历年司考真题
侵权法历年司考真题2007年(一)单项选择题18.甲公司铺设管道,在路中挖一深坑,设置了路障和警示标志。
乙驾车撞倒全部标志,致丙骑摩托车路经该地时避让不及而驶向人行道,造成丁轻伤。
对丁的损失,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应由乙承担赔偿责任B.应由甲和乙共同承担赔偿责任C.应由乙和丙共同承担赔偿责任D.应由甲、乙和丙共同承担赔偿责任【答案】A 【解析】《民法通则》第125条规定:“在公共场所、道旁或者通道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本题中甲公司已经设置了路障和警示标志,履行了自己的义务,并且丁不是由于跌入深坑发生损害,所以对于丁的损失,甲公司不须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通则》第129条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
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或者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因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本题中丙为避让被撞倒的标志驶向人行道的行为属于紧急避险,而引起险情发生的是乙的行为,所以应由乙承担赔偿责任,丙不须承担赔偿责任,A正确。
【注意】《侵权责任法》第91条规定了施工致害责任,内容与《民法通则》的规定相同;第31条规定了紧急避险,内容与《民法通则》的规定相同。
20.甲搬家公司指派员工郭某为徐某搬家,郭某担心人手不够,请同乡蒙某帮忙。
搬家途中,因郭某忘记拴上车厢挡板,蒙某从车上坠地受伤。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应由郭某承担赔偿责任B.应由甲公司承担赔偿责任C.应由甲公司与郭某承担连带责任D.应由甲公司与徐某承担连带责任【答案】C【解析】《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0条规定:“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侵权责任法试题及答案
侵权责任法试题及答案姓名_______________考号________________班级________________学校________________一、单项项选择题(共35小题,每小题2分,共70分)1、侵权责任法规定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自己的行为暂时没有意识或失去控制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下列不应承担的情形是(B、)正确答案:(B、)A、醉酒B、梦游C、滥用麻醉药D、精神药品2、第20条所规定的,侵权人赔偿被侵权人损失的顺序依次是(A、)正确答案:(A、)A、损失—利益—协商—判决B、损失—协商—利益—判决C、协商—损失—利益—判决D、利益—损失—协商—判决3、继承权和一般民事权利不同的地方是(B、)正确答案:(B、)A、继承权是一种身份权B、继承权是一种期待权C、继承权隶属继承法管理D、继承权可以放弃4、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可以合并使用的是(B、)正确答案:(B、)A、停止侵害、排出妨害B、恢复原状、赔偿损失C、消除危险、恢复原状D、停止侵害、返还财产5、甲在乙承包的水库游泳,乙的雇工丙、丁误以为甲在偷鱼苗将甲打伤。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D、)正确答案:(D、)A、乙、丙、丁应承担连带责任B、丙、丁应先赔偿甲的损失,再向乙追偿C、只能由丙、丁承担连带责任D、只能由乙承担赔偿责任6、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
这条规定的是著名的(C、)正确答案:(C、)A、一赔偿金原则B、同命不同价原则C、同命同价原则D、同时死亡原则7、这部法律中,首次把(C、)作为独立的权利加以保护,这也是侵权责任法的一大亮点。
正确答案:(C、)A、生命权B、健康权C、隐私权D、用益物权8、第四十八条规定,交通事故损害,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此处主要指哪条规定(C、)正确答案:(C、)A、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5条B、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7条C、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D、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6条9、下列法律关系中,由侵权责任法调整的是(B、)正确答案:(B、)A、劳动法律关系B、婚姻法律关系C、经济管理关系D、税收关系10、侵权责任法规定的责任构成原则不包括(D、)正确答案:(D、)A、过错责任原则B、无过错责任原则C、推定过错原则D、过失责任原则11、侵权责任法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于年月日通过,自年月日起施行。
侵权法历年司考真题
侵权法及人身权历年司考真题2002年(一)单项选择题5.高中生钱某于1980年9月2日出生。
1998年6月1日在校将同学李某打伤,致其花去医药费2000元。
钱某毕业后进入一家炼钢厂工作。
1999年2月,李某起诉要求钱某赔偿医药费。
该民事责任应由谁承担?A.钱某承担,因钱某诉讼时已满十八周岁,且有经济能力B.钱某之父承担,因钱某在侵权行为发生时未满十八周岁,没有经济能力C.主要由钱某之父承担,钱某适当赔偿D.主要由钱某承担,钱某之父适当赔偿【答案】A【解析】《民通意见》第161条第1款规定:“侵权行为发生时行为人不满十八周岁,在诉讼时已满十八周岁,并有经济能力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行为人没有经济能力的,应当由原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
”本题中诉讼时钱某已经工作,有经济能力,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以A正确。
7.甲乙各牵一头牛于一桥头相遇。
甲见状即对乙叫道:“让我先过,我的牛性子暴,牵你的牛躲一躲”。
乙说“不怕”,继续牵牛过桥,甲也牵牛上桥。
结果二牛在桥上打架,乙的牛跌入桥下摔死。
乙的损失应由谁承担?A.甲应负全部赔偿责任B. 应由乙自负责任C.双方按各自的过错程度承担责任D.双方均无过错,按公平责任处理【答案】C现在无答案【考点】饲养动物侵权责任的承担【解析】《侵权责任法》第78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26条关于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的规定,于此侵权场合并不适用,因为这是适用无过错责任的特殊场合。
例外是,如果乙属于重大过失的话,甲的责任的确可以被减轻。
但问题在于,根据题干的有限信息,如果认定乙构成重大过失,那么答案的正确表述应该是:甲承担责任,但应该被减轻。
这样一来,没有正确选择项。
16. 一住店客人未付房钱即离开旅馆去车站,旅馆服务员见状揪住他不让走,并打报警电话。
侵权责任法题库(含答案及解析版)
侵权责任法题库(含答案及解析版)2020年3月8日翟天野题库说明:侵权责任法题库共计110题,其中单选题90题,判断题20题。
题目难度分为三个等级,简单难度包括法律基本知识概念、法条原文、法律知识普及等40题;中等难度包括法律条文反向思考、实践常见法律风险及防范等45题;困难难度包括法律条文及相关司法解释的理解、实践中遇到的复杂问题的理解等25题。
题库适用法律范围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
一、单项选择题1. 根据侵权行为的行为方式的不同,可以将侵权行为分为()。
A. 一般侵权行为和特殊侵权行为B. 单独侵权行为和共同侵权行为C. 积极侵权行为和消极侵权行为D. 为自己负责的侵权行为和为他人负责的侵权行为【答案】C【解析】四个选项都是关于侵权行为的分类,但分类标准不同。
以作为的方式实施的侵权行为为积极侵权行为,以不作为的方式实施的侵权行为是消极的侵权行为。
本题选C。
A项分类的标准存有争议,有归责原则、责任构成要件、责任承担方式等标准。
B项是根据侵权行为人人数进行的区分。
D项是根据责任主体和行为主体是否分离进行的划分。
2. 被告郭某雇用一名外地人为其帮工粉刷房屋。
一天,该工人在脚手架上工作时不慎失手,瓦刀掉在行人赵某头上致其受伤。
事发后该工人逃走,身份和地址不明。
于是赵某诉至法院。
请问郭某是否有责任承担损失?()A. 郭某应当承担损失B. 郭某无须为工人的行为承担责任C. 行为人下落不明,应当由赵某自己承担损失D. 以上说法均不对【答案】A【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故本题应当选择A3. 一般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是()。
A. 严格责任原则B. 过错责任原则C. 公平责任原则D. 无过错责任【答案】B【解析】一般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是过错责任原则。
侵权责任法真题答案及解析
侵权责任法真题答案及解析侵权责任法是民法中的重要分支,涉及到人们日常生活中的种种法律纠纷。
针对侵权责任法的考试题目,要求考生熟悉相关条文,并具备一定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下面,我们将围绕侵权责任法的真题,一同来探讨答案及解析。
一、题目:“小明的邻居小红正在家中取暖,不慎将烧水壶从窗户抬起,不慎从窗户倒出烧水壶,热水浇到小明的身上。
“小明起了火灾,身体严重烧伤,吓伤。
此时小红起诉小明,要求小明负责自己的损失。
请分析小红的诉求是否成立。
”解析:根据题目,我们可以确定这是一个侵权责任法中经常涉及到的民事侵权行为,这里主要要解决的问题是,小红是否因为自己的过失导致小明的损失,从而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首先,我们要分析小红的行为是否存在过错。
依据事实描述,小红在家中取暖时不慎将烧水壶从窗户抬起,并且不慎将烧水壶从窗户倒出,导致热水浇到小明身上。
从这个描述中我们可以看出,小红的行为是有过错的,因为他没有采取足够的注意措施保障周围人的安全。
接下来,我们需要判断小红的过错是否与小明的损失有因果关系。
明显地,小红的不慎行为导致了小明身体严重烧伤,且吓伤的事故发生。
这里可以推定小红的过错是直接导致了小明的损失。
最后,我们需要判定小红行为是否属于违法侵权行为。
以热水浇到他人身上导致伤害为例,根据侵权责任法相关规定,对于因过错导致他人损害的情况,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因此,结合事实和法律规定,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小红的过错行为构成了违法侵权行为。
综上所述,小红的诉求在这个案例中是成立的。
小红因为自己的过错行为导致了小明的身体损伤和心理伤害,在法律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赔偿小明的损失。
二、题目:“A公司在其宣传材料上宣称其产品对人体有良好的保健作用,并且具有治疗某某疾病的效果。
然而,经测试发现,A公司产品并没有该效果。
小明为此购买了该产品,结果没有实现预期效果。
请问A公司是否需要承担侵权责任?”解析:根据题目描述,我们可以确定这是一个与虚假宣传有关的侵权责任问题。
2013年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
2013年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一、单项选择题1. 关于合同法的基本原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 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权利义务B. 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坚持平等、自愿原则C. 当事人可以预先放弃自己的合法权益D. 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答案:B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平等原则和自愿原则,因此选项B正确。
选项A 中“公平原则”是合同履行的原则,而非订立原则;选项C中,当事人不得预先放弃自己的合法权益;选项D中,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确实应当符合法律规定,但该选项没有涵盖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2. 下列关于侵权责任的说法,哪一项是错误的?A. 侵权行为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B. 侵权责任的承担应当以实际损害为前提C. 侵权责任的承担不以过错为前提D. 多人共同侵权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答案:C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规定,侵权责任的承担应当以过错为前提,除非法律另有规定。
因此选项C错误,其他选项均正确。
3. 关于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 刑事诉讼应当坚持无罪推定原则B. 刑事诉讼应当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C. 刑事诉讼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D. 刑事诉讼应当以侦查为中心答案:D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条规定,刑事诉讼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坚持无罪推定原则。
因此选项A、B、C均正确。
选项D中提到的“以侦查为中心”并非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刑事诉讼应当以审判为中心。
4. 关于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 民事诉讼应当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B. 民事诉讼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C. 民事诉讼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D. 民事诉讼应当以调解为首要目标答案:D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条规定,民事诉讼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遵循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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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责任法试题科室:姓名:得分:一、单项选择题1.下列各项权利中,不应由侵权责任法调整的是(D)A健康权B监护权C用益物权D选举权2.下列法律关系中,由侵权责任法调整的是(B)A劳动法律关系B婚姻法律关系C经济管理关系D税收关系3.侵权人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的,不影响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这说明侵权责任的(A)A独立性B无形性C专有性D法律确认性4.侵权责任法规定的责任构成原则不包括(D)A过错责任原则B无过错责任原则C推定过错原则D过失责任原则5.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可以合并使用的是(B)A停止侵害、排出妨害B恢复原状、赔偿损失C消除危险、恢复原状D停止侵害、返还财产6.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不应当赔偿的是(D)A医疗费B误工费C护理费D被抚养人的生活费7.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
这条规定的是著名的(C)A一赔偿金原则B同命不同价原则C同命同价原则D同时死亡原则8. 甲欠乙1万元到期未还。
2003年4月,甲得知乙预备起诉索款,便将自己价值3万元的全体财物以1万元卖给了知悉其欠乙款未还的丙,商定付款期限为2004年底。
乙于2003年5月得知这一情形,于2004年7月决议向法院提起诉讼。
乙提出的以下哪一项诉讼要求能够得到法院支持?(D)A要求宣布甲与丙的行为无效B要求法院撤销甲与丙的行为C以自己的名义行使甲对丙的1 万元债D要求丙承担侵权义务9. 这部法律中,首次把(C)作为独立的权利加以保护,这也是侵权责任法的一大亮点。
A生命权B健康权C隐私权D用益物权10.继承权和一般民事权利不同的地方是(B )A继承权是一种身份权B继承权是一种期待权C继承权隶属继承法管理D继承权可以放弃11.对于第五条所规定特别法优先适用中的特别法是指(D)A部门规章B行政法规C地方法规D法律12.构成共同侵权的构成要件不包括(D )A分别实施B造成同一损害C每个侵权行为都足以造成全部侵害D造成两个损害13.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C)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侵权责任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1(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侵权责任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1(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 单项选择题 2. 多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下列哪一情形构成对生命权的侵犯?(2016年卷三第22题)A.甲女视其长发如生命,被情敌乙尽数剪去B.丙应丁要求,协助丁完成自杀行为C.戊为报复欲致己于死地,结果将己打成重伤D.庚医师因误诊致辛出生即残疾,辛认为庚应对自己的错误出生负责正确答案:B解析:本题主要考查生命权。
生命权的客体为自然人的生命。
A项中,情敌剪去甲女的长发,侵犯的是甲女的身体权,故A项错误。
B项中,丙协助丁完成自杀行为,造成了他人的死亡,侵犯了丁的生命权,故B项正确。
C项中,戊本想杀死己,但结果是将其重伤,侵犯的是己的健康权,故C项错误。
D项中,庚因为误诊造成辛残疾,侵犯的是辛的健康权,故D项错误。
知识模块:侵权责任法2.欣欣美容医院在为青年女演员欢欢实施隆鼻手术过程中,因未严格消毒导致欢欢面部感染,经治愈后面部仍留下较大疤痕。
欢欢因此诉诸法院,要求欣欣医院赔偿医疗费并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该案受理后不久,欢欢因心脏病急性发作猝死。
网络名人洋洋在其博客上杜撰欢欢吸毒过量致死。
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2014年卷三第22题)A.欣欣医院构成违约行为和侵权行为B.欢欢的继承人可继承欣欣医院对欢欢支付的精神损害赔偿金C.洋洋的行为侵犯了欢欢的名誉权D.欢欢的母亲可以欢欢的名义对洋洋提起侵权之诉正确答案:D解析:本题主要考查名誉权与精神损害赔偿。
欢欢和欣欣医院之间有医疗合同关系,在履约过程中,医院非但没有如约履行自己的义务,而且造成了欢欢既有利益的伤害,构成加害给付,此时医院的行为既构成违约也构成侵权,故A 项正确,不当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8条第2款的规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
侵权责任法真题答案解析
侵权责任法真题答案解析是指对他人权益的侵害所产生的法律责任。
在现代社会中,侵权行为时有发生,因此了解是非常重要的。
本文将对一道的真题进行解析,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这一法律领域。
题目:某公司与A签订了劳动合同,约定A在公司从事销售工作。
然而,A在工作中将某知名品牌商品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销售给了他人,并因此获利。
某知名品牌公司得知后向A所在公司提起诉讼,要求赔偿利润损失。
针对该案件,请解答以下问题:1. A是否构成侵权行为?2. A所在公司是否需要承担侵权责任?首先,我们来分析第一个问题:A是否构成侵权行为?根据题目可知,A在工作中将某知名品牌商品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销售给他人,并因此获利。
这一行为严重侵犯了某知名品牌公司的权益,损害了其商誉和利润。
依照,侵权行为包括侵犯他人人身权、财产权等。
在本案中,A明显侵害了某知名品牌公司的财产权,因此可以认定A的行为构成了侵权行为。
接下来,我们来解答第二个问题:A所在公司是否需要承担侵权责任?根据常规的劳动法规定,员工在工作中所发生的行为,如果属于合法职责范围之内,其责任应由雇主承担。
然而,在本案中,A明显超出了其工作职责范围,将某知名品牌商品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销售给他人,从中获利。
因此,A所在公司应当对其员工的侵权行为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的相关规定,当雇主的员工在履行工作职责时侵害他人权益时,雇主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虽然在本案中,A违反了劳动合同约定,而且也存在个人过错,但由于A的侵权行为是在公司的劳动关系之中发生的,且公司受益于A的侵权行为,故A所在公司应当对某知名品牌公司的损失承担侵权责任。
然而,在判定A所在公司的侵权责任时,也需要考虑A所在公司的过错程度。
如果A所在公司对其员工的行为存在明显的管理疏忽或纵容,导致其员工侵权行为的发生,那么公司需要承担更大的侵权责任。
相反,如果A所在公司已经采取了适当的管理措施,但仍然无法阻止员工的侵权行为,则公司的侵权责任可以适当减轻。
侵权责任法题库(含答案及解析版)
侵权责任法题库(含答案及解析版)侵权责任法题库(含答案及解析版)一、选择题1. 下列哪种行为不构成侵权行为?A. 盗窃他人财物B. 误导消费者C. 冒充他人身份D. 侮辱他人名誉答案:A2. 侵权行为的要件包括下列哪些?A. 主体是民事行为能力人B. 行为违反法律规定C. 损害他人权益D. 有过错或故意行为答案:BCD3. 侵权责任的种类包括下列哪些?A. 直接责任B. 间接责任C. 容易责任D. 过错责任答案:ABCD4. 下列哪种情况可以认定为过错责任?A. 产生事故时驾驶员酒后驾驶B. 孩子在学校受伤后,学校未及时采取救治措施C. 污染企业由于设备故障导致污染D. 医生在手术中疏忽大意导致病人死亡答案:ABD5. 对于合理防卫行为,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A. 合理防卫不构成侵权行为B. 合理防卫只适用于自身财产C. 合理防卫可以超过合理限度D. 合理防卫对于任何情况都适用答案:A二、判断题1. 盗窃行为属于侵权行为。
答案:错误2. 侵权行为一定要有损害他人权益的结果。
答案:正确3. 侵权行为的主体可以是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答案:错误4. 过失侵权责任是责任的补充原则,适用于一些特殊情况。
答案:正确5. 担保人对受权人因交易活动产生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答案:错误三、案例分析题1. 案例一:某市一家超市在售卖商品时,将价格标示错误,导致消费者购买后发现价格偏低。
消费者要求超市按照标示的价格进行交付,并要求赔偿误导产生的精神损失。
请问,超市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行为?消费者的要求是否合理?答案:超市的行为构成误导消费者的侵权行为,应当按照标示的价格进行交付。
消费者要求赔偿误导产生的精神损失合理。
2. 案例二:小明和小红在学校上课时,小明突然起身将小红的书包从桌子上扔出窗外,导致小红的书包损坏。
小红要求小明赔偿书包的损失金额,并声称小明的行为严重侵犯了她的人身权益。
请问,小明的行为构成侵权行为吗?小红的要求是否合理?答案:小明的行为构成侵犯小红财产权的侵权行为,应当赔偿书包的损失金额。
司法考试侵权责任法真题汇总及答案
司法考试侵权责任法真题汇总及答案侵权责任法是司法考试中的重要考点之一,涉及到法律在维护公民合法权益方面的重要内容。
本文将汇总一些司法考试中常见的侵权责任法真题,并附上相应的答案,帮助考生加深对该领域知识的理解和掌握。
以下是具体内容:
一、真题汇总
1. 面向法律人员考试的侵权责任法真题:
(题目略)
2. 面向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侵权责任法真题:
(题目略)
3. 面向法官考试的侵权责任法真题:
(题目略)
二、答案解析
1. 面向法律人员考试的答案解析:
(答案解析略)
2. 面向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答案解析:
(答案解析略)
3. 面向法官考试的答案解析:
(答案解析略)
通过以上的真题汇总及答案解析,希望能够帮助考生更好地理解和掌握侵权责任法的相关知识。
侵权责任法作为一门涉及公民权益保护的重要法律,对于法律从业人员来说尤为重要。
建议考生在备考过程中多做类似的真题练习,加深对侵权责任法原理和具体应用的理解,提高应试能力。
总结起来,侵权责任法真题的汇总及答案解析对于司法考试的准备至关重要。
通过深入学习和理解真题及答案,可以更好地应对考试中的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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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责任法自考试题及答案
侵权责任法自考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10题,计20分)1. 根据《侵权责任法》,以下哪项不属于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A. 损害事实B. 过错C. 因果关系D. 合法行为答案:D2. 侵权责任法规定,以下哪种情况下,行为人不承担侵权责任?A. 故意侵权B. 重大过失C. 轻微过失D. 紧急避险答案:D3. 侵权责任法中,关于连带责任的规定,以下哪项说法是正确的?A. 所有侵权行为都适用连带责任B. 只有故意侵权行为适用连带责任C. 只有共同侵权行为适用连带责任D. 连带责任适用于故意和共同侵权行为答案:D4. 根据侵权责任法,以下哪项不是侵权责任的免责事由?A. 自愿行为B. 正当防卫C. 紧急避险D. 故意侵权答案:D5. 侵权责任法规定,以下哪种情况下,侵权人可以减轻责任?A. 受害人故意B. 受害人重大过失C. 受害人轻微过失D. 侵权人故意答案:C6. 侵权责任法中,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规定,以下哪项说法是错误的?A. 只有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才能请求精神损害赔偿B. 精神损害赔偿的请求权可以转让C. 精神损害赔偿的请求权可以继承D. 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答案:B7. 侵权责任法规定,以下哪种情况下,侵权人不承担赔偿责任?A. 受害人故意B. 受害人重大过失C. 受害人轻微过失D. 侵权人故意答案:A8. 侵权责任法中,关于产品责任的规定,以下哪项说法是正确的?A. 产品责任只适用于生产者B. 产品责任适用于销售者和生产者C. 产品责任只适用于销售者D. 产品责任适用于消费者答案:B9. 侵权责任法规定,以下哪种情况下,侵权人可以请求赔偿?A. 受害人故意B. 受害人重大过失C. 受害人轻微过失D. 侵权人故意答案:A10. 侵权责任法中,关于环境污染责任的规定,以下哪项说法是错误的?A. 环境污染责任适用于企业B. 环境污染责任适用于个人C. 环境污染责任适用于政府D. 环境污染责任适用于所有造成污染的主体答案:C二、多项选择题(每题3分,共5题,计15分)1. 根据侵权责任法,以下哪些因素可以作为侵权责任的免责事由?A. 自愿行为B. 正当防卫C. 紧急避险D. 受害人故意答案:ABCD2. 侵权责任法规定,以下哪些情况下,侵权人可以减轻责任?A. 受害人故意B. 受害人重大过失C. 受害人轻微过失D. 侵权人故意答案:ABC3. 侵权责任法中,关于连带责任的规定,以下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 故意和共同侵权行为适用连带责任B. 连带责任适用于故意侵权行为C. 连带责任适用于共同侵权行为D. 所有侵权行为都适用连带责任答案:AC4. 侵权责任法规定,以下哪些情况下,侵权人不承担赔偿责任?A. 受害人故意B. 受害人重大过失C. 受害人轻微过失D. 侵权人故意答案:AD5. 侵权责任法中,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规定,以下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 只有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才能请求精神损害赔偿B. 精神损害赔偿的请求权可以转让C. 精神损害赔偿的请求权可以继承D. 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答案:ACD三、判断题(每题1分,共10题,计10分)1. 侵权责任法规定,所有侵权行为都适用连带责任。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侵权责任法、知识产权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1(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侵权责任法、知识产权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1(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 单项选择题 2. 多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甲、乙是同事,因工作争执甲对乙不满,写了一份丑化乙的短文发布在丙网站。
乙发现后要求丙删除,丙不予理会,致使乙遭受的损害扩大。
关于扩大损害部分的责任承担,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0—卷三—23,单) A.甲承担全部责任B.丙承担全部责任C.甲和丙承担连带责任D.甲和丙承担按份责任正确答案:C解析:关于网络侵权的责任承担,《侵权责任法》第36条第2款规定: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
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本题中,甲撰写丑化乙的短文并发布于网络的行为构成对乙名誉权的侵害,乙通知丙网站后,丙未采取删除、屏蔽等措施导致损害的进一步扩大,据此,对于扩大部分的损失,应由甲、丙承担连带责任,故C项正确。
本题答案为C。
涉及知识点:侵权责任法2.大学生甲在寝室复习功课,隔壁寝室的学生乙、丙到甲寝室强烈要求甲打开电视观看足球比赛,甲只好照办。
由于质量问题,电视机突然爆炸,甲乙丙三人均受重伤。
关于三人遭受的损害,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0—卷三—21,单)A.甲可要求电视机的销售者承担赔偿责任B.甲可要求乙、丙承担损害赔偿责任C.乙、丙无权要求电视机的销售者承担赔偿责任D.乙、丙有权要求甲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正确答案:A解析:本题中的损害是由于电视机爆炸导致,电视机爆炸是由于质量问题所致,属于产品责任。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43条第1款的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
因此甲、乙、丙三人均可要求电视机的销售者承担赔偿责任,故A 选项正确、C选项错误。
侵权责任法司考真题
侵权责任法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给四个选项,选项中只有一个答案是正确的,应试人员应将正确的选项选择出来,多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1.甲、乙各牵一头牛于一桥头相遇。
甲见状即对乙叫道:"让我先过,我的牛性子暴,牵你的牛躲一躲。
"乙说"不怕",继续牵牛过桥,甲也牵牛上桥。
结果两头牛在桥上打架,乙的牛跌入桥下摔死。
乙的损失应由谁承担?( )A.甲应负全部赔偿责任B.应由乙自负责任C.双方按各自的过错程度承担责任D.双方均无过错,按公平责任处理正确答案:C解题思路:本题涉及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公平责任原则的适用问题对于动物致人损害,应理解为是由于饲养动物的独立行为致人损害,在此情况下,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如果动物致人损害,是由于人的过错行为引起的,则应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动物致人损害,不存在公平责任原则的适用问题本题中,甲牛将乙牛撞下桥摔死,是由于甲、乙的过错行为导致的,因此,应按双方的过错程度承担责任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C2.甲承租了乙的房子,租赁期间在乙的房屋四周违章堆放了易燃物,丙违章乱放烟花导致乙的房屋被毁,对乙房屋的损害,甲丙应承担的责任是:( )A.甲丙负连带责任B.甲丙负按份责任C.甲承担侵权责任,丙承担补充责任D.丙承担侵权责任,甲承担补充责任正确答案:B解题思路:本题涉及多因一果中的连带责任问题,依照《侵权责任法》第11条的规定,无意思联络的共同侵权的标准是,每一侵权行为都足以造成向一损害后果才构成连带责任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B3.某年春节,村民某和某在自家门前放鞭炮庆祝过年。
两家相隔一条街,鞭炮均被扔到街中间燃放。
村民王某之子小王恰好路过,突然,一枚鞭炮向其飞来,并击中其眼,致使小王视力下降。
由于某和某所燃放鞭炮均为同一型号,故无法判断究竟是哪家的鞭炮致使小王受到伤害。
对小王的损害,应由谁承担?( )A.由某承担B.由某承担C.由小王自担D.由某和某负连带责任正确答案:D解题思路:本题涉及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的责任承担共同危险行为是指二人以上共同实施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的行为并造成损害后果,不能确定实际侵害行为人的行为共同危险行为人能够证明损害后果不是由其行为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本题中,某和某在街面上燃放鞭炮,属于可能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的危险行为,由于他们的行为导致小王遭受损害,又不能证明是谁造成的,而某和某也无力证明损害非自己的过错所致,故应由其二人承担连带责任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D4.王某一家三口到月亮花餐厅就餐,由于王某一家所坐餐桌紧挨着的包厢发生爆炸,导致王某一家一死一重伤。
侵权责任法试题(含答案)全解析
侵权责任法试题一、名词解释(每题4分,共20分)1.侵权责任侵权责任是指民事主体因实施侵权行为而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
侵权责任是任何人都对他人承担这样一种义务,即不因为自己的错误(过错)行为而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否则即能构成侵权行为,要对受害方承担责任,侵权行为基本上都是违法行为。
2.过错责任原则也叫过失责任原则,它是以行为人主观上的过错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基本条件的认定责任的准则。
按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仅在有过错的情况下,才承担民事责任。
没有过错,就不承担民事责任。
3.无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也叫无过失责任原则。
它是指没有过错造成他人损害的,依法律规定应由与造成损害原因有关的人承担民事责任的原则。
英美法称之为“严格责任”4.高度危险致人损害责任【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等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5.用人者责任傲物关系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二、简答题(每题7分,共42分)1、过错责任下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一、行为的违法性所谓行为的违法性,是指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或强制性规定。
二、损害事实的存在损害事实,既包括对公共财产的损害,也包括对私人财产的损害,同时还包括对非财产性权利的损害。
三、因果关系侵权行为中的因果关系是指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客观联系,即特定的损害事实是否是行为人的行为必然引起的结果。
只有当二者间存在因果关系时,行为人才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四、行为人主观上有过借过错是侵权行为构成要件中的主观因素,反映行为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心理状态。
侵权责任法司法考试真题 2010-2013
20132.关于监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甲委托医院照料其患精神病的配偶乙,医院是委托监护人B.甲的幼子乙在寄宿制幼儿园期间,甲的监护职责全部转移给幼儿园C.甲丧夫后携幼子乙改嫁,乙的爷爷有权要求法院确定自己为乙的法定监护人D.市民甲、乙之子丙5周岁,甲乙离婚后对谁担任丙的监护人发生争议,丙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有权指定12.甲、乙与丙就交通事故在交管部门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书》,由甲、乙分别赔偿丙5万元,甲当即履行。
乙赔了1万元,余下4万元给丙打了欠条。
乙到期后未履行,丙多次催讨未果,遂持《调解协议书》与欠条向法院起诉。
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本案属侵权之债B.本案属合同之债C.如丙获得工伤补偿,乙可主张相应免责D.丙可要求甲继续赔偿4万元13.方某将一行李遗忘在出租车上,立即发布寻物启事,言明愿以2000元现金酬谢返还行李者。
出租车司机李某发现该行李及获悉寻物启事后即与方某联系。
现方某拒绝支付2000元给李某。
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方某享有所有物返还请求权,李某有义务返还该行李,故方某可不支付2000元酬金B.如果方某不支付2000元酬金,李某可行使留置权拒绝返还该行李C.如果方某未曾发布寻物启事,则其可不支付任何报酬或费用D.既然方某发布了寻物启事,则其必须支付酬金15.李某用100元从甲商场购买一只电热壶,使用时因漏电致李某手臂灼伤,花去医药费500元。
经查该电热壶是乙厂生产的。
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李某可直接起诉乙厂要求其赔偿500元损失B.根据合同相对性原理,李某只能要求甲商场赔偿500元损失C.如李某起诉甲商场,则甲商场的赔偿范围以100元为限D.李某只能要求甲商场更换电热壶,500元损失则只能要求乙厂承担16.甲公司向乙公司转让了一项技术秘密。
技术转让合同履行完毕后,经查该技术秘密是甲公司通过不正当手段从丙公司获得的,但乙公司对此并不知情,且支付了合理对价。
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技术转让合同有效,但甲公司应向丙公司承担侵权责任B.技术转让合同无效,甲公司和乙公司应向丙公司承担连带责任C.乙公司可在其取得时的范围内继续使用该技术秘密,但应向丙公司支付合理的使用费D.乙公司有权要求甲公司返还其支付的对价,但不能要求甲公司赔偿其因此受到的损失17.甲的画作《梦》于1960年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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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2013年司法考试题(侵权责任法部分)单选题13年14 关于事业单位法人,下列哪一项是正确的?A. 所有事业单位法人的全部经费均来自国家财政拨款B. 具备法人条件的事业单位从成立之日起取得法人资格C. 国家举办的事业单位对其直接占有的动产享有所有权D. 事业单位法人名誉权遭受侵害的,有权诉请精神损害赔偿[参考答案]D[解析]:事业单位法人是被赋予民事主体资格的事业单位。
这些单位一般不从事商业活动,即使取得一些收益,也多带有辅助性质。
不过,经济体制的改革,有些事业单位已不再享有财政拨款,被改制为自负盈亏或实行企业化经营。
还有些工业单位实行部分经费来自国家的财政拨款,部分经费来自自收自支。
故A项错误,不当选。
《民法通则》第50条第2款规定:“具备法人条件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法人资格;依法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经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
”不分情况,笼统地说具备法人条件的事业单位从成立之日起取得法人资格是不正确的。
故B项错误,不当选《物权法》第54条规定:“国家举办的事业单位对其直接支配的不动产和动产,享有占有、使用及依照法律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收益、处分的权利。
”国家举办的事业单位对其直接占有的动产享有使用权,但不享有所有权,其所有权与使用权是分离的。
故C项错误,不当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精神损害赔偿解释》)第5条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人格权利遭受侵害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事业单位法人无权诉请精神损害赔偿,故D项正确,当选。
12年21.甲聘请乙负责照看小孩,丙聘请丁做家务。
甲和丙为邻居,乙和丁为好友。
一日,甲突生急病昏迷不醒,乙联系不上甲的亲属,急将甲送往医院,并将甲的小孩委托给丁临时照看。
丁疏于照看,致甲的小孩在玩耍中受伤。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乙将甲送往医院的行为属于无因管理B.丁照看小孩的行为属于无因管理,不构成侵权行为C.丙应当承担甲小孩的医疗费D.乙和丁对甲小孩的医疗费承担连带责任[参考答案]A[考点] 无因管理、侵权责任[解析] 根据《民法通则》第93条,乙虽受甲聘请,但其职责是照看小孩。
乙送甲进医院没有法定义务或合同义务,故构成无因管理,A选项正确。
丁照看甲的小孩本属于无因管理,但未尽适当管理义务,故构成侵权行为,依据《侵权责任法》第2条的规定,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故B选项错误。
丙虽为丁的雇主,但照看小孩的行为不属于履行丙聘请丁的职责范围,故丙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C选项错误。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6条,乙为了甲的利益,在紧急情况下将照看小孩的事务转委托于好友丁,合情合理合法,没有过错,不应当与丁承担连带责任,故D选项错误。
11年6.周某从迅达汽车贸易公司购买了1辆车,约定周某试用10天,试用期满后3天内办理登记过户手续。
试用期间,周某违反交通规则将李某撞成重伤。
现周某困难,无力赔偿。
关于李某受到的损害,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因在试用期间该车未交付,李某有权请求迅达公司赔偿B.因该汽车未过户,不知该汽车已经出卖,李某有权请求迅达公司赔偿C.李某有权请求周某赔偿,因周某是该汽车的使用人D.李某有权请求周某和迅达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周某和迅达公司是共同侵权人【答案】C【考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解析】选项A错误。
本题中,迅达公司已经将试用的汽车交付给了周某,选项A说“未交付”本身就是错误的。
选项B错误。
《合同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可以购买标的物,也可以拒绝购买。
试用期间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视为购买。
据此可知,在试用买卖中,在试用期内试用标的物并未实际出卖,该标的物是否被买受人购买,需要等试用期满后才有结果。
因此,选项B中说“该汽车已经出卖”是错误的。
选项C正确,选项D错误。
《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本题中,交通事故发生在试用期内,汽车还未实际出售给周某,汽车的所有人与使用人相分离。
后因为周某违反交通规则发生交通事故,属于机动车一方的责任,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周某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所有人迅达汽车贸易公司对损害的发生没有过错,不用承担责任。
10年20.甲晚10点30分酒后驾车回家,车速每小时80公里,该路段限速60公里。
为躲避乙逆向行驶的摩托车,将行人丙撞伤,丙因住院治疗花去10万元。
关于丙的损害责任承担,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甲应承担全部责任B.乙应承担全部责任C.甲、乙应承担按份责任D.甲、乙应承担连带责任【司法部答案】D【参考答案】C【考点】侵权责任的承担【解析】《侵权责任法》第12条,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赔偿责任。
本题中,甲违章酒后超速驾驶,乙逆向行驶摩托车,两人分别实施的侵权行为相结合,造成了行人丙受伤的结果,难以确定责任大小,故应平均承担赔偿责任,C可以入选。
21.大学生甲在寝室复习功课,隔壁寝室的学生乙、丙到甲寝室强烈要求甲打开电视观看足球比赛,甲只好照办。
由于质量问题,电视机突然爆炸,甲乙丙三人均受重伤。
关于三人遭受的损害,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可要求电视机的销售者承担赔偿责任B.甲可要求乙、丙承担损害赔偿责任C.乙、丙无权要求电视机的销售者承担赔偿责任D.乙、丙有权要求甲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答案】A【考点】产品侵权责任的承担【解析】本题中,由于电视质量问题,电视机突然爆炸,造成了看电视的甲乙丙三人均受重伤。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43条的规定,因产品缺陷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
结合本题,甲乙丙既可以要求电视机的生产者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要求电视机的销售者承担责任。
故A是正确的。
本题中,损失的造成是由于电视机的质量问题,乙丙的行为与损害的发生并没有因果关系,因此,乙、丙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因此,B是错误的。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43条的规定,因缺陷产品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均可以要求生产者或者销售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而不限于缺陷产品的所有人。
在本题中,乙丙均由于电视爆炸受重伤,均属于被侵权人,均有权要求电视机生产者或销售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因此,C是错误的。
本题中,损失的造成是由于电视机的质量问题,甲作为电视机的所有人与损害的发生并没有因果关系,因此,甲不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因此,D是错误的。
23.甲、乙是同事,因工作争执甲对乙不满,写了一份丑化乙的短文发布在丙网站。
乙发现后要求丙删除,丙不予理会,致使乙遭受的损害扩大。
关于扩大损害部分的责任承担,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甲承担全部责任B.丙承担全部责任C.甲和丙承担连带责任D.甲和丙承担按份责任【答案】C【考点】网络侵权责任承担【解析】根据《侵权责任法》第36条的规定,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
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结合本题,甲作为网络用户,在网络上发布丑化乙的短文,甲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丙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
但是,丙接到甲的通知后,不予理会,致使损失扩大,根据《侵权责任法》第36条的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即丙对于损失扩大的部分与甲承担连带责任。
故C 是正确的。
24.甲为父亲祝寿宴请亲友,请乙帮忙买酒,乙骑摩托车回村途中被货车撞成重伤,公安部门认定货车司机丙承担全部责任。
经查:丙无赔偿能力。
丁为货车车主,该货车一年前被盗,未买任何保险。
关于乙人身损害的赔偿责任承担,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承担全部赔偿责任B.甲予以适当补偿C.丁承担全部赔偿责任D.丁予以适当补偿【答案】B【考点】帮工人损害赔偿的承担【解析】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3条的规定,帮工人为为他人无偿提供劳务的人,本题中,甲乙之间属于帮工人与被帮工人的关系。
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4条的规定,帮工人因第三人侵权遭受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人不能确定或者没有赔偿能力的,可以由被帮工人予以适当补偿。
结合本题,帮工人乙遭受的人身损害是由第三人丙的行为造成的,应当由丙承担赔偿责任,但是,由于丙没有赔偿能力,所以可以由被帮工人即甲予以适当补偿。
因此,B是正确的。
本题乙的损害是由丙造成的,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4条的规定,由第三人丙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A是错误的。
本题中,该造成侵害的车在一年前被盗,属于被盗的机动车,根据《侵权责任法》第52条的规定,由盗窃人承担赔偿责任。
丁作为登记的货车车主,不应当承担责任。
故C是错误的。
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4条的规定,第三人不能确定或者没有赔偿能力的,可以由被帮工人予以适当补偿,即甲予以适当补偿。
故D是错误的。
多选题13年58 甲的鱼塘上游分别坐落着生产纸张的乙厂、生产石灰的丙厂、生产硫酸的丁厂,他们的排污均符合国家标准。
但污水混合以后发生化学反应,导致甲饲养的鱼全部死亡。
对此损失,下列表述错误的有:A. 应由甲自担B. 应由乙、丙、丁承担按份责任C. 应主要由乙、丙、丁承担,甲也应自担部分D. 应由甲负主要责任,乙、丙、丁给予相应补偿答案:A,C,D解析:《侵权责任法》第10条规定: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ll条规定: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每个人的侵权行为都足以造成全部损害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对于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因数人侵权行为结合方式的不同而引起定性上的截然区别:若为直接结合,则成立共同侵权,形成连带责任;若为间接结合,则成立“多因一果”侵权行为,形成按份责任。
本题中,乙、丙、丁厂排污均符合国家标准,其排污无共同故意、共同过失,但其排污的污水混合后发生化学反应导致甲遭受财产损失,乙、丙、丁的行为间接结合,构成“多因一果”侵权行为,形成按份责任。
所以B项正确,ACD项错误,当选。
61 某医院在一次优生优育的图片展览中,展出了某一性病患者的照片,并在说明中用推断性的评议表述该患者系性生活不检点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