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的决定1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深化义务教育科学课程改革的指导意见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深化义务教育科学课程改革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09.15•【字号】浙教办基〔2015〕81号•【施行日期】2015.09.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深化义务教育科学课程改革的指导意见浙教办基〔2015〕81号各市、县(市、区)教育局:为贯彻落实《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的指导意见》(浙教基〔2015〕36号)精神,现就义务教育科学课程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在全面总结和推广我省科学课程建设的成功经验基础上,完善科学课程结构,丰富科学课程内容,深化科学课程教学和评价改革,统筹实施义务教育科学课程,切实减轻学生的学业负担,全面提高学生的科学素养。
二、改革目标1.坚持合科教学。
继续坚持以合科的方式实施科学课程,同时允许学校分科开发开设拓展性课程作为补充。
2.加强实验实践。
坚持实验科学的本质,扩大开展科学实践活动,增加学生动手实验的机会,提高学生观察、实验能力,培养学生的设计实验能力和创新意识。
3.重视学段衔接。
明确各学段的教育功能和课程目标要求,加强小学、初中、高中课程衔接。
4.深化评价改革。
探索过程性评价、表现性评价和发展性评价,形成评价主体多元、评价内容全面、评价方式多样的与科学课程相配套的评价体系。
三、主要内容(一)规范实施基础性课程。
1.明确学段目标。
小学科学教育重在培养学生的科学兴趣,鼓励学生参与科学探究活动;初中科学课程要继续重视实验探究,重点学习科学思想与方法,同时关注与高中物理、化学、生物、地理、技术等课程的衔接。
2.合理安排课时。
小学科学基础性课程在3–6年级开设,合计350课时,周课时数可安排2–3课时;初中科学基础性课程三年合计480课时,周课时数可安排4–5课时。
在不增加课时总量的前提下,学校可以灵活安排学年、学期和周课时数。
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处室直属单位年度综合考核办法的通知
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处室直属单位年度综合考核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教育委员会,中共浙江省委员会•【公布日期】2011.11.14•【字号】浙教办[2011]135号•【施行日期】2012.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处室直属单位年度综合考核办法的通知(浙教办〔2011〕135号)厅内各处室、直属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机关自身建设,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不断提高机关管理水平,经研究,制订了《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浙江省教育厅处室(直属单位)年度综合考核办法(试行)》。
现将该办法予以印发,自2012年1月1日起试行。
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浙江省教育厅二○一一年十一月十四日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浙江省教育厅处室(直属单位)年度综合考核办法(试行)为进一步加强机关自身建设,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升机关管理水平,促进机关务实、高效、勤政、廉洁开展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原则坚持自我总结、服务对象评价、领导评议相结合,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力求考核科学简便、公开透明、客观公正。
二、考核内容考核内容分为四个部分,即“工作职责履行情况”、“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教育改革创新情况”、“作风建设情况”。
(一)工作职责履行情况。
主要指依法履行处室(直属单位)职责,全面完成职责分工工作的情况。
(二)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主要指完成省委、省政府教育重点工作和委厅年度重大工作的情况。
各处室、直属单位年度重点工作,在年初申报的基础上,由省教育厅办公室发文公布。
(三)教育改革创新情况。
主要指深化改革,创新体制机制,推动教育关键领域、薄弱环节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取得重要突破的情况。
(四)作风建设情况。
主要指机关效能、思想道德、党风廉政、团结协作等方面的建设情况。
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
《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1999年6月13日当今世界,科学技术突飞猛进,知识经济已见端倪,国力竞争日趋激烈。
教育在综合国力的形成中处于基础地位,国力的强弱越来越取决于劳动者的素质,取决于各类人才的质量和数量,这对于培养和造就我国二十一世纪的一代新人提出了更加迫切的要求。
我国正处在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实现现代化建设战略目标的关键时期。
新中国成立5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巨大成就。
但面对新形势,由于主观和客观等方面的原因,我们的教育观念、教育体制、教育结构、人才培养模式、教育内容和教学方法相对滞后,影响了青少年的全面发展,不能适应提高国民素质的需要。
全党、全社会必须从我国社会主义事业兴旺发达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大局出发、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精神,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构建一个充满生机的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体系,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奠定坚实的人才和知识基础。
一、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适应二十一世纪现代化建设需要的社会主义新人1、实施素质教育,就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提高国民素质为根本宗旨,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示来,使受教育者坚持学习科学文化与加强思想修养的统一,坚持学习书本知识与投身社会实践的统一,坚持实现自身价值与服务祖国人民的统一,坚持树立远大理想与进行艰苦奋斗的统一。
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要坚持面向全体学生,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创造相应的条件,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和青少年学习的基本权利,尊重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教育规律,使学生生动活泼、积极主动地得到发展。
2、实施素质教育应当贯穿于幼儿教育、中小学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高等教育等各级各类教育,应当贯穿于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等各个方面。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普通高中学科教学指导意见(2014版)》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普通高中学科教学指导意见(2014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4.09.28•【字号】浙教基〔2014〕113号•【施行日期】2014.09.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中等教育正文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普通高中学科教学指导意见(2014版)》的通知浙教基〔2014〕113号各市、县(市、区)教育局:为适应我省高考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需要,进一步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加强对学科教学的专业引领和指导,省教育厅组织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专业指导委员会的有关专家,在研究相关课程标准和教科书的基础上,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适当调整(浙江省普通高中学科教学指导意见)的通知》(浙教基〔2014〕109号)及《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浙江省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方案》等文件精神,制定了《浙江省普通高中学科教学指导意见(2014版)》(以下简称《学科教学指导意见(2014版)》)。
其中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3个学科因未作调整,仍沿用《浙江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学科教学指导意见(2009版)》。
现将新制定的《学科教学指导意见(2014版)》按学科汇编成册,印发给你们,请从2014级高中新生起始教学开始遵照执行。
《学科教学指导意见(2014版)》是学科教学、学业评价、高考的基本依据,各地要将其及时转发给各普通高中学校。
各普通高中学校和广大教师应切实遵循教育教学规律,认真依据《学科教学指导意见(2014版)》开展教学,尤其要注意区分教学内容“基本要求”与“发展要求”,合理控制教学进度、教学内容和难度,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大力促进学生有选择、有个性地发展。
附件:1.浙江省普通高中语文学科教学指导意见(2014版)(略)2.浙江省普通高中英语学科教学指导意见(2014版)(略)3.浙江省普通高中数学学科教学指导意见(2014版)(略)4.浙江省普通高中思想政治学科教学指导意见(2014版)(略)5.浙江省普通高中历史学科教学指导意见(2014版)(略)6.浙江省普通高中地理学科教学指导意见(2014版)(略)7.浙江省普通高中物理学科教学指导意见(2014版)(略)8.浙江省普通高中化学学科教学指导意见(2014版)(略)9.浙江省普通高中生物学科教学指导意见(2014版)(略)10.浙江省普通高中技术学科教学指导意见(2014版)(略)浙江省教育厅2014年9月28日。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确保改革工作的积极推进和稳步实施,改革工作分以下六个阶段进行,各阶段的具体工作任务如下:
(一)成立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要求,成立浙江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人力社保厅。各设区市、县(市、区)相应成立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力社保部门,切实加强对改革工作的领导和指导。(2016年6月底前完成)
(二)调查研究
各地应按照新的中小学教师职务等级体系和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要求,进行调查摸底。核清各学校人员素质情况、人员年龄学历结构比例、岗位聘任空缺情况,摸清底数,掌握情况,为制定方案作好充分准备。(2016年6月底前完成)
(三)制定实施办法
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调研掌握的当地实际,各设区市要制定相应的改革实施办法和人员过渡工作方案,重点包括近3年岗位评聘计划,细化的评价标准,评审程序和办法等,并报省人力社保厅、省教育厅备案。(2016年7月底前完成)
正文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教育厅
关于印发浙江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人力社保局、教育局:
根据人社部、教育部《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5〕79号)和《对浙江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批复》(人社部函〔2016〕42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决定在我省全面开展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现将《浙江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四)实现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的有效衔接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是中小学教师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和关键环节,岗位聘用是职称评审结果的主要体现。要认真落实《省人力社保厅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校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管理和调控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54号)精神,结合职称制度改革,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在核定的教师岗位结构比例内择优推荐符合条件的教师参加职称评审,实现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和岗位聘用的统一。要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加强聘后管理,在岗位聘用中形成择优竞争机制,实现人员能上能下。
低年级无纸化考试总结与反思
低年级无纸化考试总结与反思《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的指导意见》中提出,要深化我省义务教育学校的评价改革,倡导一、二年级期末考试和考查推广非纸笔测试形式。
从国家教育部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都对教育评价做出了新的指示,特别是浙江省,正在积极引导低段的“非纸笔”测试。
但是许多学校并未真正弄清评价的含义,还未领悟“非纸笔”测试的真正目的,因此,现实中就出现了许多“形改而神不改”的评价改革。
一、“非纸笔”测试在现实中的异化自2015年起,省内许多学校开始尝试低段的“非纸笔测试”。
但是在热热闹闹,轰轰烈烈的考试改革的背后,我们却发现了与“评价改革”相背离的东西。
1. 只追求形式,不关注内容在许多学校,到目前为止,还是有很多老师和家长不清楚“非纸笔”测试的真正意图。
有认为“非纸笔”测试是一种作秀,更多人则认为“非纸笔”测试,仅仅是为了落实“减负”。
在这样的理解下,“非纸笔”测试的内容不再有人关注。
搞个游园现场,把简单的口算测试,做成大卡片,贴在地面上,就是“跳石过河”;把拼音过关题,做成一张张小书签,学生抽到一张,拼出词语,就又过了一关。
这样的“非纸笔”测试情景比比皆是。
热热闹闹中,忙坏了老师,忙坏了志愿者家长,但是“评价”的效度和信度大大降低。
2. 只注重活动,不关注结果评价,一直以来都是对教育教学工作的检验。
在测评中,教师可以分析测评结果,去发现自己教学中欠缺的地方;而家长和孩子也可以根据评价结果找到自己的薄弱点,从而“补短”。
但是现在很多游园式的“非纸笔”测试,大家关注的往往是活动过程,而忽略内容,“测试”结果,更是没人统计。
3. 只检测知识,不关注素养因为未能正确理解“非纸笔”测评的用意,因此,大多数学校测评的关注点仍是普通的学科知识点。
而那些指向学生情感与态度,文明素养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测评项目并未出现在测评中。
二、“非纸笔”测试的校本化推进及思考笔者所在的学校,也与省内许多学校一样,从2015年起开始尝试“非纸笔”测试。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考试评价管理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考试评价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7.25•【字号】浙教办基〔2024〕8号•【施行日期】2024.07.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正文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考试评价管理的通知浙教办基〔2024〕8号各市、县(市、区)教育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深化教育评价改革和“双减”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转变评价观念,发挥评价的育人功能,完善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考试压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印发的《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的通知》以及浙江省教育厅等十四部门印发的《浙江中小学生减负工作实施方案》(浙教基〔2019〕86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就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区域和学校组织过程性、阶段性考试评价(不包括中考)管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完善考试评价体系(一)正确把握考试评价功能。
评价指通过对学生学业成绩、行为和态度的测量分析,以促进学生学习与成长的方法,包括课堂测验、平时考试、评语、等级等多样方式。
考试是测量学生学业水平的主要评价方式,包含实验操作,口试与笔试,开卷考试与闭卷考试,期中考试、期末考试、毕业考试、升学考试等形式。
必要的考试与评价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发挥诊断学情教情、改进教育教学方式、提升教育质量等功能。
义务教育阶段要减少考试频次,淡化考试的甄别、选拔功能,突出考试的诊断、激励和改进作用;除了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其他考试只是阶段性的评价诊断,不具有甄别和选拔功能。
(二)优化考试评价体系。
树立全面发展的教育质量观和科学的教育评价观,遵循学段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完善面向全体学生、基于课程标准、体现素养导向、强化过程实践、促进学生主动学习与自我教育的考试评价体系,完善学习过程评价和考试结果评价有机结合的学业考评制度。
浙江中考改革最新消息2024年
浙江中考改革最新消息2024年浙江中考改革最新消息发布2024年7月26日消息,浙江省教育厅发布《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实施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全省统一命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优质普通高中分配生招生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教育部工作部署和浙江省实际,从2024年起,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社会等5门学科由省级统一命题。
五科卷面总分为620分。
“社会”学科考试方式设置过渡期,另出开卷考试试卷,由省级统一命题,分值100分。
原采用开卷方式的地区2024年、2025年可继续选择开卷。
2026年起,全省统一采取闭卷考试。
浙江2024年中考为什么出台新政?省教育厅基教处负责人:201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的《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明确提出,稳步推进中考省级统一命题。
教育部多次进行部署,明确要求最迟于2024年实施中考省级统一命题。
目前全国已有23个省份实现中考统一命题,2024年还有包括浙江在内的5个省份加入。
从我省来看,基层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对全省统一中考命题的呼声非常强烈。
这些年来各地市的中考自主命题总体做得不错,但地方命题存在人员有限、保密难度大等困难,各地每年组织实施中考命题的压力较大,组织管理投入也很大。
汇聚全省资源统一命题之后,更有利于提升中考命题质量,更好发挥评价改革指挥棒作用。
浙江2024年中考统一命题后的中考试卷难度会如何变化?省教育厅基教处负责人:从实际情况来看,各地的学情的确有所差异,科学把握试卷难度是明年首次实施中考全省统一命题面临的最大挑战。
可以明确的是,全省统一命题会严格依据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结合不同学科特点,合理设置试题结构,减少机械记忆试题和客观性试题比例,提高探究性、开放性、综合性试题比例,积极探索跨学科命题。
实行全省统一命题后,命题老师将从全省各地抽调。
总的来说,明年的中考试卷在难度保持相对稳定的基础上,既要防止试卷过难增加学生学业负担,也要避免试卷过易难以体现区分度;也就是说,尽可能反映全省学生的学业水平,也能够将各地的一些差异和特色展现出来。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意见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08.12.03•【字号】浙教基[2008]232号•【施行日期】2008.12.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信访正文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意见(浙教基〔2008〕232号)自1995年颁布《浙江省基础教育教研工作条例》以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十分重视基础教育教研工作,支持教研机构和教研员队伍建设;全省教研系统和广大教研员努力工作,为我省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目前,我省基础教育已经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读好书”已经上升为人民群众的主要教育诉求和教育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加强和改进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工作,对于推进实施素质教育,加快实现教育理念的转变,加快实现工作重心的转移,加快实现育人模式的转换,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根据新形势新阶段的新要求,现就加强和改进我省基础教育教研工作提出以下意见,请各地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一、进一步提高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认识。
教学研究是基础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新时期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抓手。
做好教研工作,对于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确保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提高基础教育质量,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和学生健康成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大量实践表明,一个地方如果拥有健全的教研机构和高素质的教研员队伍,当地中小学教师的整体素质就比较好,基础教育的均衡发展和总体水平就比较好,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程度也相对较高。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教研工作的重要作用,努力通过加强教研工作,促进基础教育的均衡发展和水平提升。
二、进一步明确当前教研工作的重点。
教研工作要面向教育教学实践,努力解决实际问题。
从宏观上,要为教育改革发展提供科学指导和理论依据;从微观上,要为提高教育水平和质量提供策略和技术。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基础教育课程教学改革深化行动方案典型案例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基础教育课程教学改革深化行动方案典型案例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4.01.10
•【字号】浙教办函〔2024〕6号
•【施行日期】2024.01.1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基础教育
正文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基础教育课程教学改革深化
行动方案》典型案例的通知
浙教办函〔2024〕6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征集<基础教育课程教学改革深化行动方案>典型案例的通知》要求,经自主申报、基层推荐、专家组评审等程序,确定典型案例64个,培育案例36个。
其中,转化落地规划行动典型案例8个、培育案例11个,教学方式变革行动典型案例35个、培育案例13个,科学素养提升行动典型案例5个、培育案例2个,教学评价牵引行动典型案例8个、培育案例6个,专业支撑与数字赋能行动典型案例8个、培育案例4个。
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希望各地各校认真落实《基础教育课程教学改革深化行动方案》,重视相关案例的推广、培育工作,深化课程教学改革,转变育人方式,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附件:《基础教育课程教学改革深化行动方案》典型案例名单.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4年1月10日。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我省高等职业教育的若干意见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我省高等职业教育的若干意见浙教高教…2000‟1号近年来,我省高等职业教育面临大好的发展机遇,呈现良好的发展势头。
同时,经济、社会发展也对高职人才培养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为加强我省高等职业教育,保证其健康协调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教育部《关于加强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制定的《浙江省教育现代化建设纲要(2000-2020年)》,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发展高等职业教育的重要性发展高等职业教育,是实施科教兴省战略,加快我省现代化进程的需要。
我省要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关键在科技,基础在教育,根本在人才。
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培养一大批具有必要的理论知识和较强实践能力的,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和农村急需的专门人才,对于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
发展高等职业教育,是加快实现高等教育大众化的需要。
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相对滞后,办学规模、教育结构和教育质量都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高等职业教育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发展高职教育,有利于扩大高等教育规模,缓解高中毕业生升学压力,改善高等教育结构,改变单一人才培养模式,形成多样性、综合性的大众高等教育体系。
发展高等职业教育,是适应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需要。
当前,我国、我省的经济结构正在发生深刻变化。
第三产业持续上升,新兴行业迅速发展,技术结构由劳动密集型向技术密集型转变。
发展高职教育,顺应了这一趋势,有利于产业结构、行业结构、技术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
要充分认识发展高等职业教育的重要性,抓住机遇,开拓前进,力争通过5-10年努力,在我省形成以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为主体,其他院校共同参与,职前培训与职后培训相结合,适应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具有时代特征和浙江特色的现代高等职业教育体系。
二、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各类高职院校要将培养人才作为根本任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把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有机地统一在教育活动的各个环节中,将素质教育贯穿于人才培养的全过程。
浙江省关于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的指导意见
浙江省关于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的指导意见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的指导意见一、背景与目的为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深化义务教育改革,提高学生素质,浙江省决定制定本指导意见,以引领全省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的发展。
二、总体要求1.坚持以人为本,培养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2.坚持立德树人,注重学生的品德和道德素养的培养;3.坚持因材施教,为学生提供个性化的学习环境和发展空间;4.坚持素质教育导向,促进学生的综合素质的全面提升;5.坚持科学研究支撑,不断推进课程改革的深化。
三、教学模式改革1.推进学科融合,打破学科界限,提升学生的综合运用能力;2.引入实践性教学,注重实际操作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3.加强信息技术教育,培养学生的信息素养和科技创新能力;4.倡导合作学习,培养学生的团队合作和沟通能力;5.引导自主学习,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和自主学习能力。
四、课程内容优化1.优化语文课程,注重培养学生的阅读能力和表达能力;2.优化数学课程,注重培养学生的逻辑思维和问题解决能力;3.优化英语课程,注重培养学生的语言运用和跨文化交流能力;4.优化科学课程,注重培养学生的科学思维和实验能力;5.优化体育课程,注重培养学生的身体健康和团队合作能力;6.优化美育课程,注重培养学生的审美能力和文化素养。
五、教师队伍建设1.提高教师待遇,制定相应的激励机制;2.加强教师培训,提升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和专业素养;3.加强教研合作,促进教师间的交流和共同成长;4.支持教师创新,鼓励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改革研究。
六、学生评价机制改革1.探索多元评价方式,不只依赖传统的考试评价;2.引入综合素质评价,注重发现和培养学生的潜能;3.培养学生自评、互评、师生评的能力,提高学生对自身学习情况的认知。
七、课程改革实施方案1.制定课程改革实施的时间表和行动计划;2.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课程改革工作组;3.完善相关政策法规,为课程改革提供保障;4.落实课程改革的经费支持和设施保障。
关于新课程改革相关文件
关于新课程改革的相关文件主要有《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等。
这些文件明确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重要性,提出了深化课程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具体目标以及改革措施等,为新课程改革的实施提供了重要的政策依据。
此外,各地也相继出台了关于新课程改革的相关文件,例如《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的指导意见》、《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义务教育课程建设的指导意见》等。
这些文件结合地方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了新课程改革的目标和措施,为当地新课程改革的推进提供了具体的指导。
总之,这些文件构成了新课程改革的重要政策依据和指导文件,有力地推动了我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深入开展。
关于进一步深化中小学课堂教学改革的指导意见
关于进一步深化中小学课堂教学改革的指导意见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的意见》(教基二〔2010〕3号)、《江西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纲要(2010-2020)》及《关于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的意见(赣教基字〔2010〕66号)》文件精神,结合《课程标准(2011年版)》新要求,在总结反思我省近十年基础教育新课程改革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中小学课堂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以提高课堂教学效率为突破口,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扎实推进素质教育,为我省科学发展、进位赶超、绿色崛起提供强有力的智力及人才保障。
现就进一步深化中小学课堂教学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认识深化课堂教学改革的重要意义1.深化课堂教学改革,是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的需要。
课堂教学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的主渠道,要把各门课程蕴含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资源充分开发出来,把各门课程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育人功能充分地发挥出来,使学生在课堂学习的过程中受到教育。
引导学生学习处理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人与自我的关系,逐步培养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深化课堂教学改革,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需要。
要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个性发展和终身发展,就必须进一步深化课堂教学改革,以学生的学为中心组织教学,创设有利于学生学习和发展的教学环境,遵循学生认知规律,根据学生的个性差异因材施教,保护学生的好奇心和求知欲,鼓励学生独立思考、主动学习,实现课堂教学以学生发展为本的理念。
3.深化课堂教学改革,是变革教学方式的需要。
要转变教与学的方式,使教学过程成为师生互动、教学相长的过程,就必须进一步深化课堂改革,注重学生学习的过程,积极倡导自主、合作、探究等多种学习方式,鼓励引导学生主动学习,主动发展。
4.深化课堂教学改革,是建立新型师生关系的需要。
要建立相互交往、共同发展的新型师生关系,就必须进一步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创设民主、平等、合作、和谐的课堂氛围,使学生成为学习的主体,使教师成为课堂教学的策划者和组织者,学生学习的引导者和促进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为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进一步提高教师职业水平和综合素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教育厅制定了《浙江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工作实施方案》,现将实施方案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本次旨在加强教师职称评审的科学性、公正性和时效性,提高教师职称评审的质量和水平。
具体目标有:1.完善职称评审指标体系,将评价教师的能力、业绩、潜力等方面纳入综合考核范围。
2.优化评审程序,简化评审材料,缩短评审周期,提高评审效率。
3.加强评审的公正性和透明度,确保评审结果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二、工作内容1.制定职称评审指标体系,确保评审指标科学合理。
要突出教师在教学、科研、师德等方面的综合能力,注重教师职称评审与教育教学质量、学校管理水平的相对关系。
2.简化评审材料,优化评审程序。
要求评审材料清晰简洁,内容准确全面。
优化评审流程,简化审批程序,提高评审效率。
同时,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引入专业评审机构,加强评审的科学性。
3.建立健全监督体系,确保评审结果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加强对评审工作的监督和考核,建立评审结果异议处理机制,确保评审结果的公正、公平、公开。
1.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工作,制定具体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分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2.各中小学要充分发挥教师的主体作用,加强教师职称评审的自查工作,确保评审材料真实准确。
3.加强对评审工作的指导和培训,提高各级评审人员的工作水平和业务能力。
4.积极开展宣传工作,增强广大教师的参与意识和主动性,共同推动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的顺利实施。
四、工作措施1.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各部门、各级别的协同合作,形成合力,推动教师职称制度。
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中的重大问题。
2.加强信息系统建设,实现评审资料的电子化管理,并建立评审结果数据库,方便统计分析和监督检查。
3.鼓励学校与评审机构合作,组织专家委员会,提高评审的科学性和权威性。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中学校课程设置工作的通知-浙教基[2013]46号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中学校课程设置工作的通知正文:----------------------------------------------------------------------------------------------------------------------------------------------------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中学校课程设置工作的通知(浙教基〔2013〕46号)各设区市及义乌市教育局:为贯彻落实《浙江省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方案》精神,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稳步推进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针对前阶段课程改革中暴露出来的一些问题,现就切实做好普通高中学校课程设置工作通知如下。
一、不得在高一年级提前文理分班普通高中学校要建立和实施普通高中学生发展指导制度,加强人生规划教育,不得在高一年级提前实行文理分班。
二、必修课程的并开科目不得超过8门除每学期必须开设思想政治、体育与健康、艺术等必修课程之外,普通高中学校应统筹必修课程开设时间和数量,减少并开科目。
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11门科目中,并开科目不得超过8门。
三、每周课堂教学时间不得超过26小时普通高中学校应严格控制每周课堂教学时间,每周课堂教学时间不得超过26小时,即每周35课时(按每课时45分钟计)或者每周39课时(按每课时40分钟计)。
列入课表的固定的自修课、活动课也属课堂教学时间,严禁周末和节假日补课。
四、每个学科必修课程周课时不得超过4课时普通高中学校应该遵循教育规律,反对盲目增课时赶进度。
各学科必修课程教学时间应与该学科必修学分相对应,每个学科必修课程周课时不得超过4课时。
以下为普通高中必修课程总课时及周课时建议表,供参考。
浙江省普通高中必修课程开设建议表必修内容科目模块学分总课时周课时(建议)语文5101803(约3.5学期)或4(2.5学期)外语5101803(约3.5学期)或4(2.5学期)数学5101803(约3.5学期)或4(2.5学期)思想政治481442(4学期)历史361083(2学期)或2(3学期)地理361083(2学期)或2(3学期)物理361082(3学期)或3(2学期)化学361082(3学期)或3(2学期)生物361083(2学期)信息技术24722(2学期)通用技术24722(2学期)艺术或音乐、美术361081(音乐或美术隔周或隔学期开设)体育与健康6122162(6学期)专题教育2361(2学期)说明:本表中每节课以45分计。
区域推进综合素质评价,促进学生发展
一
分 ,B等赋分 分值 为 l 7分 ,C等赋 分分值 为
l 5分 ,E等 赋 分 分 值 为 l 2分 。
和 变 人 才 培 养 模 式 ,为全 市 义 务 教 育 优 质 均 衡 发展 打 下 坚 实 基 础 。截 止 2 0 1 6年 2月 ,全
1 . 引 导 学 生 全 面 而 有 个 性 发 展 。 旨在 引 导 学 生 开 展 自我 评 价 并 进 行 自我 调 整 和 自我 管 理 ,促 进 教 师 开 展 学 生 成 长 过 程 指 导 和 生
动 方 面 的特 长发展 和 心理 品质 的发 展水 平 ;
区厦椎进综合素质 评价 ,促逊学生发展
张 建 芳
( 嘉 兴教 育 学 院 浙 江 嘉 兴 ,3 1 4 0 1 5 )
《 浙 江 省 教 育厅 关 于 深 化 义 务 教 育 课 程 改
涯 辅 导 ,帮 助 学 生 确 定 个 人 发 展 目标 ,实 现
全 面而 有 个 性 的发 展
中学 校 特 色 发 展 。 自 2 0 1 8年 起 ,将 综 合 素 质 评 价 计 人 中考 总分 ,其 中 A 等 赋 分 分 值 为 2 0
绩和综 合素养 发展水 平 。同时 ,嘉 兴市教 育
局 出台了 《 关 于 进 一 步 完 善 初 中毕 业 升 学 考
试 与 高 中招 生 工 作 的 实 施 意 见 》 ( 嘉 教 基 [ 2 0 1 5 ]1 9号 ,以下简 称 《 实施 意见 》 ) ,将 综 合素 质评价 与普通高 中招生 适度挂 钩 ,这 对 于我 市基础教 育 的健康 发展 和素质 教育 的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深入推进中高职一体化五年制职业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深入推进中高职一体化五年制职业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9.06.19•【字号】浙教职成〔2019〕47号•【施行日期】2019.06.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深入推进中高职一体化五年制职业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浙教职成〔2019〕47号各设区市教育局,各高职院校:推进中高职衔接、加强中高职贯通培养是加快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适应产业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的重要途径。
我省对五年制职业教育进行了多年的试点探索,并取得了良好成效。
随着试点工作不断深化,原有“3+2”和五年一贯制两种办学模式在人才培养方式、招录方式等方面已渐趋统一。
为进一步完善中高职一体化五年制人才培养体系建设,结合我省职业教育发展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请贯彻落实。
一、明确人才培养目标中高职一体化五年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要以行业企业岗位需求为导向,以系统培养人才为主线,以人才培养模式创新为核心,推动中高职紧密合作, 建立中高职相衔接的培养目标和课程体系,统筹培养兼具较高文化素质和专业技术技能的专门人才,着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促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加快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二、优选学校和专业(一)强化密切合作。
加强高职引领,中高职一体化五年制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由高职院校牵头组织实施。
合作的中职学校须为等级中职学校(含省级以上重点技工学校)或非等级学校的名专业(品牌、优势特色)和示范(骨干、特色、新兴)专业。
(二)优选合作专业。
中高职一体化职业教育中职学校招生专业一般应为具有优势和特色的专业,并要符合行业岗位技术含量较高、专业技能训练周期较长、技能熟练程度要求较高、适合中高职统筹培养、社会需求相对稳定的人才培养规格和工作要求。
高职院校招生专业原则上需有一届以上毕业生,每校控制申报专业数量。
三、优化人才培养方案(一)设计一体化培养方案。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学考选考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学考选考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1.02.26•【字号】浙教考〔2021〕7号•【施行日期】2021.02.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招生考试正文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学考选考工作的通知浙教考〔2021〕7号各市、县(市、区)教育局: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高考综合改革试点方案有关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学考选考工作通知如下。
一、2020级高一学生起,学考按年级定时定科统一安排,同一年级统一科目统一时间开考。
学考实施办法见附件。
二、2021年1月选考科目考试起,考试成绩当年有效。
符合高考报考条件的考生,在有效期内自主确定所选科目的一次成绩记入高考总成绩。
三、2022年1月选考科目考试起,选考科目等级赋分的分差为1分。
在原21等级基础上划分为20个赋分区间,将原第1(1%,100分)、第2(2%,97分)两个等级合并为一个赋分区间,其余不变。
各对应区间内按等比例转换,四舍五入将卷面得分转换为等级分。
各选考科目的保障基数确定为6.5万人。
当某选考科目某做好学考选考工作是我省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和高考综合改革的重要举措。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以建设“重要窗口”的标准,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各项改革举措落实到位。
各高中学校要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切实转变人才培养观念和育人方式,合理安排教学进度,正确处理教学和考试的关系,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各地各校要加强宣传培训和政策解读,确保高中教师、学生及家长周知相关政策规定,引导学生科学合理选课选考。
附件:浙江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浙江省教育厅2021年2月9日。
浙江课程改革实施方案
浙江课程改革实施方案浙江省教育厅日前发布了《浙江省教育现代化2035》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深化课程改革,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
作为教育改革的一部分,浙江课程改革实施方案也备受关注。
本文将就浙江课程改革实施方案进行深入探讨。
首先,浙江课程改革实施方案的核心目标是推进素质教育。
素质教育是教育改革的重要方向,也是培养学生综合素质的关键途径。
在新的课程改革中,将更加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
这也是符合当今社会发展需求的重要举措。
其次,浙江课程改革实施方案将注重课程内容的更新和优化。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知识的更新速度越来越快,因此课程内容也需要与时俱进。
新的课程改革将更加注重将最新的科学知识和社会发展趋势融入到课程中,使学生能够更好地适应未来社会的发展需求。
另外,浙江课程改革实施方案还将推动教学方法的创新。
传统的教学方法往往以灌输式教学为主,而新的课程改革将更加注重学生的主体地位,倡导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理念。
教师将更多地扮演引导者和激励者的角色,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创造力,使教学更加生动有趣。
最后,浙江课程改革实施方案还将加强对教师队伍的培训和支持。
教师是教育改革的中坚力量,他们的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直接关系到教育质量的提高。
因此,新的课程改革将加大对教师的培训力度,提高他们的专业素养和教学水平,为课程改革的顺利实施提供有力保障。
综上所述,浙江课程改革实施方案是一项全面深化教育改革的举措,将有力推动素质教育的发展,优化课程内容,创新教学方法,提升教师队伍素质。
相信随着这一方案的实施,浙江的教育事业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为培养更多优秀人才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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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的决定
2010-12-08
来源:
浙教法〔2010〕176号
改革创新是新时期的最突出特征,是实现教育事业科学和谐发展的强大推动力。
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结合贯彻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从我省教育改革和发展实际出发,现就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作出以下决定,请贯彻执行。
一、深化对教育改革的认识
(一)改革开放以来,我省教育以恢复高考制度为起点,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不断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创办民办学校,兴建高教园区,壮大职业教育,教育事业蓬勃发展,在全国率先普及了十五年基础教育,实现了高等教育大众化。
近年来,通过推进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课程改革、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教育评价机制改革,教育事业发展活力不断增强,基础教育在全国继续保持领先,职业教育跃居全国前列,高等教育成为全国发展最快的省区。
(二)当前,浙江教育已进入“读好书”、全面建设现代化的新阶段。
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转变发展方式对教育提出了新要求,富裕起来的人民群众对教育提出了新期盼。
对照新要求新期盼,教育在育人模式、布局和结构、质量和水平等方面还存在着许多问题。
解决这些问题,靠建设,更靠改革。
深化改革,创新制度,是促进教育理念加快转变到科学和谐上来,教育工作重心加快转移到内涵为主上来,育人模式加快转换到面向全体学生和学生的全面发展上来,实现教育科学和谐发展的关键。
(三)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教育改革已进入攻坚阶段,矛盾多、难度大、压力重。
必须进一步强化改革意识,增强改革勇气,振奋改革精神,自觉克服畏难、懈怠和自我满足情绪,以对党和人民教育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聚精会神地谋划改革、扎扎实实地实施改革。
动员全体教育工作者积极投身改革,使改革成为各级领导干部的使命和职责,成为广大教职工的积极要求。
(四)新阶段,教育改革要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以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人力资源强省为目标,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为重点,以促进教育公平和提高育人质量为主要内容,着力解决各类严重妨碍教育发展、社会和群众反响强烈的问题,为全面加快教育现代化、办人民满意教育提供动力支持和制度保证。
在实际推进中,要注重突出改革的系统性、改革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积极稳妥,统筹兼顾,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使各项改革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进行,始终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
二、突出教育改革的重点
(五)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完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
按照“减总量、调结构、优方法、改评价、创条件”的思路,优化普通高中课程设置,适当减少必修内容,增加学生学习选择性,实施高中课程多样性建设计划,将部分中职教育课程引入普通初高中。
全面推进中职教育课程改革,在全国率先建成适应中职教育需要、具有浙江特点的中职课程体系,积极推进中高职课程的衔接,增强职业教育的吸引力和竞争力。
建立健全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与动态调整机制,加强高校与企业行业的合作,增强学科专业结构与经济社会发展的适应性。
改革教学组织方式和评价方法,有计划地推进小班化教学,鼓励因材施教,实施启发式、讨论式教学和探究式学习,全面推广实施“轻负担高质量”课堂教学。
加强各级各类教育的沟通衔接,建立大中小学之间人才培养沟通机制,建立不同类型学校之间课程互选、学分互认机制。
探索应用型本科高校、高职院校、中职学校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进一步完善职业教育体系,促进中高职课程和教学的有效衔接。
有计划地鼓励学生跨校互选辅修专业和课程。
完善创新人才培养体系,在各级各类教育中贯穿创新意识、创新方法教育,鼓励开展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试验。
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加快建立以科学与工程技术研究为主导的导师责任制和导师项目制,推行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双导师制”。
(六)深化考试招生改革。
认真落实义务教育就近、免试入学政策,切实减少择校行为和解决择校收费
问题。
完善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将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高中招生的重要依据,强化中考招生的素质教育导向。
在坚持和完善统一高考招生制度的基础上,以扩大高校招生自主权为导向,探索多样化的高考招生录取模式。
逐步提高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在高考招生中的影响和作用。
扩大医卫、农业等经济社会发展急需人才专业面向农村和基层的定向招生数量。
扩大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的范围和比例,探索实施“校考+单考”、“注册入学”等新的自主招生模式。
选择若干本科院校开展自主招生试点。
先从职业教育入手,逐步拓宽外省籍务工人员子女在我省就读的升学通道。
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前提下,努力增加学生和学校的相互选择权。
逐步实行社会化高考报名办法。
(七)深化办学体制改革。
完善以政府办学为主,民办、中外合作等多种办学形式共同发展的办学体制。
深化公办学校办学体制改革,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完成各类“国有民办”学校和独立学院规范设置。
积极鼓励支持民办教育规范发展。
清理并纠正对民办学校的各类歧视政策,依法落实民办学校学生、教师与公办学校学生、教师平等的法律地位。
制定和落实支持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
积极开展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分类管理改革试点。
依法落实民办学校招生和办学自主权。
完善民办学校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健全并购重组和举办者变更退出机制。
(八)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
简政放权,改进管理方式,减少对学校教育教学事务的直接干预,提高教育行政部门统筹规划、政策引导、监督管理、提供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坚持基础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发挥设区市统筹规划职业教育的作用。
加强现代学校制度建设。
坚持和完善公办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完善“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制度,依法制定和完善高校办学章程。
完善中小学校校长负责、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参与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的制度。
完善民办学校法人治理结构,理顺理事会或董事会与学校行政的关系,规范决策程序,健全管理制度。
建立完善对区域教育、学校、教师、学生评价体系和机制。
(九)深化教师制度改革。
完善人事制度管理。
严格教师准入制度,建立健全教师转岗、退出等机制。
健全收入分配制度。
推进对教师的分类指导和分类管理,健全教师绩效考核与工资分配相挂钩的机制。
建立义务教育段教师在县域内有序合理流动制度,加强农村和薄弱学校、薄弱学科的师资配备。
全面建立和启动实施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和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制度,切实增加教师对培训的选择权、增强培训机构参与培训的竞争性,努力提高培训的针对性、有效性。
(十)继续扩大教育开放。
坚持走出去和引进来并重,进一步拓展对外教育交流的渠道,丰富对外教育交流的层次和形式。
积极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争取与境外知名高校合作创办2-3所高水平大学。
推动我省高校与国外高水平大学在机械工程、电子通讯、物流、土木工程、水产养殖、环境工程、能源技术、装备制造等领域开展多形式的中外合作。
学习借鉴国外先进的教育理念、制度和教学方法,加强我省学校的学科专业建设、课程教材建设、教师素质和能力建设。
引导高校加强国际化专业和课程建设,构建形式多样的来华留学生奖学金体系,不断提高我省高校留学生比例。
积极参与和推动长三角区域教育合作与交流。
三、切实加强对深化教育改革的领导和保障
(十一)更新教育理念。
坚持党的教育方针,遵循“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工作方针,按照“促进公平、提高质量、实现协调、增强活力、强化服务”的基本要求,自觉践行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培养规律,以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思想指导教育工作和教育发展。
强化素质教育,突出学生的人格培养和创新创造能力培养,探索个性化教育,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十二)推进改革试点。
根据国家和省里的要求,积极实施各项已定的改革试点。
同时各地各学校要结合实际,多形式推进教育改革。
各地各学校要科学制定改革方案,积极稳妥地推进各项改革。
(十三)加强组织领导。
省教育厅建立厅教育改革和开放领导小组,协调解决全省教育改革过程中遇到的各类突出问题。
各地教育局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鼓励各地各校结合实际开展改革试点。
各级教育部门要加强对各项改革试点的指导和组织,主动帮助协调解决各类重大问题。
建立试点方案及成效阶段性评估制度。
凡列为省级教育改革试点项目的实施方案要报省教育厅备案评估,列为国家教育改革试点项目的实施方案还要报国家教育改革领导小组备案。
各地推动深化教育改革的进展和成效,作为全省教育科学
和谐发展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十四)营造改革环境。
加强学校、家长、社会联合育人体系建设,加强与新闻媒体的交流与沟通,加强教育部门政务公开和学校校务公开制度建设,多形式宣传先进的教育理念、教育方法,宣传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新进展、新成效,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批评,大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教育、支持教育改革的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