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疑有关法律法规及实务(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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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17.12.26•【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施行日期】2018.03.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政府采购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已经财政部部长办公会审议通过。

现予公布,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

部长肖捷2017年12月26日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行为,保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政府采购质疑的提出和答复、投诉的提起和处理。

第三条政府采购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

第四条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应当坚持依法依规、权责对等、公平公正、简便高效原则。

第五条采购人负责供应商质疑答复。

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委托授权范围内作出答复。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以下简称财政部门)负责依法处理供应商投诉。

第六条供应商投诉按照采购人所属预算级次,由本级财政部门处理。

跨区域联合采购项目的投诉,采购人所属预算级次相同的,由采购文件事先约定的财政部门负责处理,事先未约定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财政部门负责处理;采购人所属预算级次不同的,由预算级次最高的财政部门负责处理。

第七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采购文件中载明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

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应当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公布受理投诉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

第八条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

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招标代理公司质疑涵

招标代理公司质疑涵

尊敬的招标人:我司(以下称“质疑方”)作为贵公司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以下称“招标代理机构”),在参与该项目招标代理工作中,发现存在一些问题,特向贵公司提出以下质疑:一、质疑事项1. 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

2. 招标文件中部分技术参数设置不合理,可能影响招标的公平性。

3. 招标文件中对投标企业的资质要求过高,可能导致投标企业数量减少。

4. 招标评审委员会成员构成不符合相关规定。

5. 招标过程中存在违规操作行为。

二、具体质疑内容1. 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招标人应当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发布招标公告。

而我司在[日期]收到贵公司提供的招标文件,但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为[日期],已超过二十日的规定期限。

2. 招标文件中部分技术参数设置不合理,可能影响招标的公平性。

招标文件中,[具体技术参数]的设置过于苛刻,可能对投标企业的技术实力和经验要求过高,从而影响招标的公平性。

建议贵公司重新评估该技术参数,确保招标的公平性。

3. 招标文件中对投标企业的资质要求过高,可能导致投标企业数量减少。

招标文件中,[具体资质要求]过高,可能导致投标企业数量减少,从而影响招标的竞争性。

建议贵公司适当调整资质要求,以增加投标企业的数量。

4. 招标评审委员会成员构成不符合相关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招标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相关专业知识,且不得少于五人。

而我司在参与[项目名称]项目招标评审过程中,发现评审委员会成员构成不符合相关规定,部分成员缺乏相关专业知识。

5. 招标过程中存在违规操作行为。

在[具体日期]的招标开标过程中,我司发现存在以下违规操作行为:(1)[具体违规行为1]。

(2)[具体违规行为2]。

三、请求事项1. 请贵公司核实招标公告发布时间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如不符合规定,请予以纠正。

处理和答复供应商质疑易犯的46个错误

处理和答复供应商质疑易犯的46个错误

处理和答复供应商质疑易犯的46个错误编者按政府采购的质疑是供应商认为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定救济手段,是供应商知情权和监督权的重要内容。

为维护质疑供应商的合法权益,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机构依法需要对质疑进行处理和答复。

专门规范质疑处理和答复的《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以财政部第94号令公布,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以下简称94号令)。

94号令第二章“质疑提出及答复”对质疑的重要事项作了原则性规定,但缺乏如何处理和答复供应商质疑的详细操作规范,实务操作中存在各种误解和错误。

本文试图对此做一梳理和总结,希望能对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机构运用94号令的相关规定做好质疑处理和答复工作有所帮助。

一、当事人地位误区1、把被质疑人定位为有关供应商94号令第十条规定,供应商……..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因此,被质疑的是项目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机构,不是有关的供应商,特别是在对中标成交结果提出质疑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很容易就把被质疑人混淆为中标成交供应商。

质疑供应商是向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的质疑作出答复,而不是向有关的供应商提出质疑。

因此,被质疑的主体只能在采购中是及供应商相对应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机构。

2、把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定位为第三方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定位为及质疑无关的独立第三方(俗称“法官”)。

由于被质疑人就是项目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机构,质疑的结果直接由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机构承担,如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采购活动或者重新开展采购程序;中标成交无效的,重新确定中标成交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等都直接由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机构来承担。

供应商的质疑成立就直接影响到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机构采购过程和采购工作。

因此,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处理和答复质疑都是及自己有直接的利害关系的,而不是及己无关的事项。

解读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与实务

解读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与实务
招标中重要名词的定义和解释等 招标、投标程序介绍及要求 投标文件的制作要求 投标文件的密封、签署、盖章与递交 投标保证金的要求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评标方法,定标原则和有关注意事项
(招标文件-3)合同主要条款
合同的通用条款
• 合同中重要名词的定义和解 释 • 招标人和中标人双方的权利 和义务 • 运输、保险、验收程序 • 付款条件、程序以及支付的 规定 • 履约保证金的数量、货币及 支付方式 • 不可抗力因素 • 延误赔偿和处罚程序 • 合同中止程序 • 解决争端的程序和方法 • 适用法律的规定 • 有关税收、专利的规定等。
公开招标能否资格预审?
• 法律沒有禁止,但程序上没有设 计 • 如果采用评分、投票、指定供应 商,则变相改变了“邀请招标方 式”的程序
公开招标公告内容18#-17
招标采购单位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 法 招标项目的名称、数量或者招标项目 的性质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 招标文件售价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实质性要求的两种描述
• 不接受任何偏差 如“符合招标文 件的所有条款、条 件和规定且没有任 何偏离和保留”
较少采用
• 有条件地接受偏差 实质性条款: • 法定无效投标条款 • 约定无效投标条款
无效投标内容
• 法定无效投标条款 • 约定无效投标条款 法律、法规的的要求: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 • 《采购法》第二十 • 资格条件 二条 • 某些合同条件 • 18号令第五十六条 • 某些技术参数 • 其他与招标项目有 • 其他 关的法律、法规规 定
邀请招标的条件《采法》-29
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
应商处采购的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政府采
购项目总价值的比例过大的

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操作实务

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操作实务

87号令重要修订条款的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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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94号令)
财政部门应当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公布受理投诉 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进一步提高透 明度、优化服务。 对于供应商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的质疑进行了适当规 范,以提高采购效率和行政效能。 明确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 该采购文件提出质疑。 对投诉书内容不符合要求的,增加了补正期限的规定,以充 分维护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十一、政府采购工程的法律适用 《条例》作出了专门的衔接规定,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 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适用《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的,适 用《政府采购法》及本条例。有关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的 界定与《招标投标法》第三条进行了衔接,并与《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条第二 款表述完全一致,即,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 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是指构成工程不可分割 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等;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 是指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关于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 有关的货物、服务应当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的规定与《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条第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如何依法做好质疑答复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如何依法做好质疑答复

27法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就采购人委托授权范围内的事项作出答复。

”上述三条是《政府采购法》关于代理机构答复质疑的规定,比较原则。

2.《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第五十三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如何依法做好质疑答复□文/吴华对采购人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代理机构”)而言,一个政府采购项目完成采购,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没有出现质疑、投诉,是比较圆满的结果。

但现实往往事与愿违。

能否妥善处理质疑是考验每个代理机构业务水平的一项重要指标。

目前,研究和讨论质疑的文章不少,但从法律角度全面介绍如何做好质疑答复的文章却不多。

笔者总结了多年来为代理机构提供法律服务特别是如何依法做好质疑答复的经验,与业界同仁分享。

代理机构处理质疑的法律依据代理机构依法处理政府采购项目的质疑,需要依据的“法”主要有哪些?1.《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第五十三条规定“采购人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第五十四条规定“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的,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者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照本吴华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曾任中国人民警察大学(原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副教授。

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博士学位、刑法学硕士学位,日本东京大学访问学者。

对招标代理公司质疑函模板(3篇)

对招标代理公司质疑函模板(3篇)

第1篇[公司名称][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电子邮箱][日期][招标人名称][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招标文件编号]尊敬的[招标人名称]:我司[质疑公司名称](以下简称“我司”)在参与[招标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过程中,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提交了投标文件。

现就本项目招标过程中存在的一些疑问,特向贵公司提出质疑,恳请予以核实并答复。

一、质疑事项1. [质疑事项一]在[招标文件编号]的第[章节/条款]条中,规定[具体规定内容]。

我司认为,该规定存在以下问题:(1)[具体问题一](2)[具体问题二](3)[具体问题三]请贵公司核实该规定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招标投标相关规定。

2. [质疑事项二]在[招标文件编号]的第[章节/条款]条中,提到[具体内容]。

我司认为,该内容存在以下疑问:(1)[疑问一](2)[疑问二](3)[疑问三]请贵公司就以上疑问给予明确答复。

3. [质疑事项三]在[招标文件编号]的第[章节/条款]条中,要求[具体要求]。

我司认为,该要求存在以下不合理之处:(1)[不合理之处一](2)[不合理之处二](3)[不合理之处三]请贵公司就以上不合理之处给予解释。

二、请求事项1. 请贵公司对以上质疑事项进行核实,并在[回复期限]内给予书面答复。

2. 如贵公司认为我司的质疑存在不合理之处,请指正并提供相关依据。

3. 如贵公司认为需要进一步沟通,请告知我司联系方式,以便我司积极配合。

三、相关证明材料为便于贵公司核实,我司现将以下相关证明材料附上,请予以查收:1. [证明材料一]2. [证明材料二]3. [证明材料三]四、声明1. 我司在参与本项目招标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招标投标相关规定,不存在恶意质疑行为。

2. 我司有权依法提出质疑,并要求贵公司给予答复。

3. 如贵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答复,我司将保留依法采取进一步措施的权利。

敬请贵公司予以重视,并给予妥善处理。

对招标代理公司提出质疑(3篇)

对招标代理公司提出质疑(3篇)

第1篇尊敬的招标代理公司负责人:我代表[投标人名称]就[项目名称]的招标代理工作提出以下质疑,敬请贵公司给予高度重视并予以答复。

以下是具体内容和相关事实:一、质疑事项1. 招标文件编制不规范,存在多处错误。

2. 招标过程存在不公平竞争现象。

3. 招标代理机构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 招标代理机构未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审。

二、具体质疑内容1. 招标文件编制不规范,存在多处错误。

(1)[具体错误描述1],如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规格参数与国家或行业标准不符。

(2)[具体错误描述2],如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保证金的规定与《招标投标法》不符。

(3)[具体错误描述3],如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文件的格式要求与实际操作不符。

2. 招标过程存在不公平竞争现象。

(1)[具体现象描述1],如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过程中对部分潜在投标人进行特殊关照,导致其他投标人失去公平竞争的机会。

(2)[具体现象描述2],如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过程中未严格执行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对部分投标文件进行加分或扣除。

3. 招标代理机构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具体情况描述1],如招标代理机构未按照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导致潜在投标人无法及时获取招标信息。

(2)[具体情况描述2],如招标代理机构未按照规定在招标过程中公开评审结果,导致投标人无法了解评标过程和结果。

4. 招标代理机构未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审。

(1)[具体情况描述1],如招标代理机构在评审过程中未对投标文件进行严格审查,导致部分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进入下一评审环节。

(2)[具体情况描述2],如招标代理机构在评审过程中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导致评标结果失真。

三、请求事项1. 请贵公司对上述质疑事项进行调查核实,并给出明确答复。

2. 如发现招标代理机构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请贵公司依法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3. 请贵公司对本次招标活动进行全面梳理,确保后续招标活动的公平、公正、公开。

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质疑处理办法

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质疑处理办法

关于印发《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质疑处理办法》的通知各相关单位、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我们制定了《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质疑处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质疑处理办法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九年十二月十七日附件: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质疑处理办法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建立有序高效的政府采购质疑处理工作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参加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称中心)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中心提出质疑,由中心按规定受理质疑并作出处理。

第三条处理质疑,应当坚持公平、公正和简便、高效的原则,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政府采购质疑实行实名制,其质疑应当有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根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

第五条质疑人质疑时,应当书面提交质疑书,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一)质疑人和被质疑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二)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三)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书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

第六条质疑人提起质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质疑人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二)质疑书内容符合本办法的规定;(三)在质疑有效期限内提起质疑;(四)属于本中心代理的项目;(五)同一质疑事项未经本中心处理;(六)其他相关规定条件。

第七条质疑事项属于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于保密阶段的事项,质疑人应当提供合法的信息来源或有效证据,否则应当认定为无效质疑事项。

质疑答复相关原则、基本流程及优化建议——以某项目为例

质疑答复相关原则、基本流程及优化建议——以某项目为例

CASE ANALYSIS I 案例分析质疑作为政府采购供应商救济的首要途径,对于维护供应商合法权益、保障采购公平公正具有重要作丨n 。

因此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后如何答复质疑便尤为重要。

然而现行法体法规在质疑答复实务操作层面规定 相对模糊,可执行性不强,为质疑答复带来了 -定的困准。

本文以案例分析的方式简要介绍了质疑答U 工作的 基本原则、流程及相关注意事项,希望对完善质疑答复工作起到帮助。

质疑答复相关原则、基本流程及优化建议一以某项目为例文/孟千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质疑作为法定救济途径,是供应商 寻求救济的首要选择,同时也是供应商 提起投诉的先决条件。

现行法律法规明 确了质疑答复主体、日邯艮、答复内容以 及采购结果变更条件等内容,但并未有 相关质疑答复实务操作的具体规定。

因 此,如何在现行法律法规的框架内答复 质疑便成为政府采购实务操作中相对模 糊的一环。

笔者在曰常质疑答复工作中 整理了相关质疑答复工作的基本流程、 原则及相关注意事项,现通过案例分析 的方式简要介绍,以期提升质疑答复合 规性,完善质疑答复实务细节。

一、案例背景'某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预算金 额600万元,采购主要品目为交换机、 服务器、计算机等信息类产品,核心 产品为服务器;截至开标时间累计共 有5名投标人;开标后,评标委员会 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综合评分法进行 评审,最终评审情况如表1所示。

表1 最终评审情况投标人核心产品品牌____________得分名次中标候选人推荐排序A 甲9411B 甲922未推荐2C 乙9032D 丙8443E丁735未推荐1衣案例为笔者整合多个案例虚构而成.■②投标人A 、13所投核心产品品牌相同,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推荐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 品牌投标人(A )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2021年第3朗I 中国政府采K63案例分析 I CASE ANALYSIS评审完成后,采购人确认采购结果,发布本项目中标公告。

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询问和质疑的处理

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询问和质疑的处理

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询问和质疑的处理2008年12月16日 13:55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打印】本法五十四条对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开展的采购活动如何质疑和答复作出了规定,即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的,供应商可以向采购机构提出询问或者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照本法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就采购人委托授权范围内的事项作出答复。

立法目的明确对通过代理机构进行采购的活动如何质疑,以及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提出的询问和质疑进行代理的义务和权限。

按照本法第二章的有关规定,采购人采购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必须委托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根据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组织集中采购的需要设立的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采购未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可以自行采购,也可以委托集中采购机构在委托的范围内代理采购。

采购人可以委托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认定资格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政府采购事宜。

无论是集中采购机构还是其他采购代理机构,都不属于采购人,而是根据其与采购人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在采购人委托的范围内政府采购事宜的采购代理机构。

这些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活动中,必须在依法确定的委托代理事项范围内,享受委托代理协议中约定的权利,履行委托代理协议中约定的义务,不能越权行事。

但是,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活动中,具体输有关的采购事项,如制作和公布采购文件,参与和组织采购过程中诸多环节的操作工作,向供应商通知中标和成交结果等。

作为采购人的代理机构,往往直接面向供应商。

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人对其已经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办理的采购事项的具体细节,就不可能完全了解和掌握,甚至可能完全不了解和掌握。

如果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承办的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或者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不能直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者质疑,而只能向采购人提出,无疑会给采购人增加不必要的困难和负担,也会对供应商及时得到答复产生不利的影响。

案例代理机构收到质疑后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复议吗

案例代理机构收到质疑后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复议吗

案例代理机构收到质疑后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复议吗?案例回放2018年3月,某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实施某市农村生活污水综合治理(含集镇区雨污分流)PPP项目公开招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A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采购结果公布后,B投标人对评审结果提出质疑。

B投标人质疑认为,A投标人的报价超过采购文件要求限价,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理由是在采购文件限定的融资利率不超过5.35%,投资回报率不超过5.9%的前提下,根据采购文件中的项目总投资和年度建设成本支付数额报价公式,A投标人的工程建安下浮率为8.3%,则其年度建设成本支付数额应小于11000万元,但其在开标现场公开的报价一览表上实际报价又等于11000万元,这与采购文件中财务计算公式无法对应,相互矛盾。

代理机构收到质疑后,迅速组织原评标委员会对质疑事项进行复议,评标委员会核查了A投标人的响应文件,未发现其报价超过采购文件要求的限价,故其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

通过进一步审核,发现A投标人的报价有计算上的算术错误,根据采购文件“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进行修正”的修正原则,评标委员会对A投标人的年度建设成本支付数额进行修正,修正后的报价应为10945.2万元,由A投标人的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后,报价得分以此价格重新计算。

经过修正,仍然推荐A 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代理机构根据评标委员会的复议结果,在规定期限内向B投标人送达了质疑答复书。

B投标人对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于是向当地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投诉称代理机构组织重新评审不符合法律规定,A投标人的报价与采购文件中财务计算公式无法对应,相互矛盾,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问题引出1.代理机构组织原评标委员会对质疑事项进行复议是否符合法律规定?2.A投标人的报价错误,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吗?3.评标委员会是否有权对A投标人的报价进行修正?viewpoint针对第一个问题,首先应明确:代理机构组织原评标委员会对质疑事项进行复议与B投标人投诉所称的代理机构组织重新评审是两回事,二者有着本质区别。

政府采购中对投诉质疑的处理

政府采购中对投诉质疑的处理

政府采购中对投诉质疑的处理□文/ 山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孙建山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代理机构在从事代理工作时,难免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错误或失误。

相应的处理好供应商的质疑和投诉事件,保障项目顺利进行,是采购代理机构需要面对的重要课题。

下面就谈谈如何降低政府采购活动中的“有效质疑和投诉”,处理质疑和投诉时应注意的几点问题。

在编制招标文件条款时,不能设置带有明显倾向性或排他性条款。

招标文件条款的设定应在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前提下,须体现公平、合理。

在设备招标中,对那些导致废标的重要技术条款须特别注意。

要让设计方充分意识到这些条款对后期的招标影响重大,避免在发出招标文件后再修改这些重要的技术条款,以免引注意评委打分不要出现太大的偏离,一旦出现,要提醒评委要有充足的理由,并收集相关的证据,以备主管部门核查。

二、如何处理几种特殊类型的质疑与投诉1.无“据”质疑在供应商诸多的质疑中,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最头疼的就是没有证据,或者只能提供一点资料就进行质疑,这种类型大约占质疑总数的50%以上。

对这些质疑,是否处理?又该如何处理呢?根据《政府采购法》关于质疑的相关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接受质疑,不以供应商提起的质疑是否有事实依据为前提。

因此,对于无“据”质疑应当受理。

对于有些比较好解决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也可以通过对被质疑的供应商的资质证明文件进行重新审核,使问题得以解决。

但是有些情况的处理则比较困难。

对于供应商对几家企业进行串标的情况提出质疑,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很难快速解决。

对于此类质疑,在受理后可以要求提出质疑的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据,如果不能提供,一、怎样有效的降低质疑投诉率1.加强沟通、预防先行随着我国招投标制度的日趋成熟和完善,供应商越来越注重维护自身的权益,对招投标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条款的理解出现偏差,供应商往往会从基于有利于自身投标条件的前提出发,在开标前针对招标文件中的条款或是开标后对招标评标的组织过程、评标结果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或向有关部门投诉。

投标质疑函-法律类

投标质疑函-法律类

投标质疑函-法律类关键信息1、质疑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质疑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质疑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质疑人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5、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6、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7、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8、质疑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9、质疑请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1 引言尊敬的被质疑方名称:111 首先,非常感谢贵方组织了本次招标活动。

然而,我方在参与项目名称的投标过程中,发现了一些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和合法性的问题,特向贵方提出质疑。

12 质疑事项详情121 招标程序方面我方认为在招标公告的发布环节,存在公告时间不足、发布渠道不广泛等问题,导致潜在投标人无法及时获取招标信息,影响了竞争的充分性。

对于投标文件的接收和开标过程,存在操作不规范、时间安排不合理的情况,例如接收投标文件的时间过短,开标时间未按照预定时间进行等。

122 招标文件内容方面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和商务条款存在不明确、不合理之处。

部分技术参数的设定具有明显的倾向性,限制了潜在供应商的参与,有违公平竞争原则。

商务条款中的合同履行期限、付款方式等内容不够清晰明确,可能导致后续合同执行过程中的争议和风险。

123 评标过程方面我方对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存在疑问,认为其成员构成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可能影响评标结果的公正性。

在评标过程中,据我方了解,存在评标标准不统一、打分不客观的情况,某些投标文件的评分与实际情况不符。

招投标过程中出现的常见法律问题及相关的解决实务

招投标过程中出现的常见法律问题及相关的解决实务

招投标过程中出现的常见法律问题及相关的解决实务招投标是商品经济高度发展的产物,是应用技术、经济的方法和市场经济的竞争机制,有组织开展的一种择优成交的方式。

招投标其实质是以较低的价格获得最优的货物、工程和服务。

在招投标过程中,纠纷时有发生。

下面就整理一下在招投标过程中出现的常见法律问题及相关的解决实务:一、对于低于成本价中标的施工合同,其效力如何认定对于低于成本价中标的施工合同,其效力如何认定,法律后果如何确定,低于成本价如何判断,在实践中争论较大。

1、关于低于成本价中标的施工合同的效力:实践中对于投标人中标后,又以低于成本价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应否支持对此存在两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招标投标法》第33条的规定属于管理性强制性规定,违反该规定需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但并不影响施工合同的效力。

第二种观点认为,《招标投标法》第33条的规定属于效力性强制性规定,违反该规定的合同无效。

小编同意第二种观点,《招标投标法》第33条禁止投标人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其目的在于保证招投标竞争秩序和确保工程质量,目的在于维护经济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

《招标投标法》第41条第2项规定,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51条第5项规定,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因此,低于成本价中标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当认定为无效。

2、关于成本价的判断:何为成本价,如何认定低于成本价,实践中判断较为困难。

对此形成两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应当参考建筑市场的社会平均成本进行判断。

第二种观点认为应当以企业的个别成本作为判断依据。

小编认为,对何为“成本价”应作正确理解,法律禁止投标人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主要目的是为了规范招投标活动,避免不正当竞争,保证项目质量,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如果确实存在低于成本价投标的,应当依法确认中标无效,并相应认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谈质疑处理的有关问题

谈质疑处理的有关问题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相比之前的财政部令第2()号.最大的变化是增加了第:章”质疑提出与答复"。

94号令对质疑供应商的资格、质疑函和质疑答复应当包括的内容、质疑的处理期限、处理方式等相关方面作了具体规定,明确『相应的法律责任,条法明晰,操作性强。

本文结合政府采购的具体实践,探讨质疑处理的•些问题。

谈质疑处理的有关问题文/马键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的质疑和投诉,既是其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又是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

多年来,除《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原则性规定外,质疑处理一直没有具体的行为规则。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以下简称94号令)的颁布施行使供应商的质疑处理有了规范化的具体要求,将优化政府采购监管救济措施,促进市场公平公正的秩序建设,更大力度地保证供应商的权利。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相比之前的财政部令第20号,最大的变化是增加了第二章“质疑提岀与答复”。

94号令对质疑供应商的资格、质疑函和质疑答复应当包括的内容、质疑的处理期限、处理方式等相关方面作了具体规定,明确了相应的法律责任,条法明晰,操作性强。

本文拟结合政府采购的具体实践,就质疑处理的一些问题,谈一些看法和体会,与同行们探讨。

一、关于质疑供应商的资格94号令第十一条规定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

从上述规定来看,有资格提岀质疑的是参与该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这毫无异议,但需注意两点:一是质疑采购文件应当是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如何理解。

二是获取采购文件但没有参加投标或者谈判等环节的供应商能否对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提出质疑。

一般认为,供应商只要依法获取了采购文件,就是参与了采购活动,即使其没有参加投标或者谈判等程序,其对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都应该具有质疑的权利,问题是,怎样才算“已依法获取采购文件”。

政府采购供应商询问、质疑处理-2016年代理机构培训

政府采购供应商询问、质疑处理-2016年代理机构培训

《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 第三十七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 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 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 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 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 商不足3家的,但本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除外。” 第四十三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 终止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报价超过采购 预算的。”
第五十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 止询价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价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 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 出现 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 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 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除本办法第二十一条 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 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三)答复
1、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答复。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2、废标或项目中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 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 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 法、违规行为的;(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 能支付的;(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人应 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招投标法法招标文件质疑

招投标法法招标文件质疑

尊敬的招标代理机构:我单位(以下简称“质疑人”)于[日期]参加了[项目名称]项目的投标,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了投标文件。

在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后,发现其中存在一些问题,特向贵机构提出质疑,请求予以澄清和解答。

一、质疑事项1. 招标文件第[章节/条款编号]条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明确承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合同约定,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等各项指标达到要求。

”质疑内容:招标文件中未明确列出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合同约定的具体内容,使得投标人难以准确判断自身是否符合要求。

2. 招标文件第[章节/条款编号]条规定:“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投标函、投标报价、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项目管理机构、业绩证明、资格审查材料等。

”质疑内容:招标文件中未明确要求投标人提供业绩证明的具体格式,使得投标人难以按照要求提供。

3. 招标文件第[章节/条款编号]条规定:“投标报价应包括以下内容: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等。

”质疑内容:招标文件中未明确要求投标人提供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等各项费用的计算依据,使得投标人难以确保报价的准确性。

4. 招标文件第[章节/条款编号]条规定:“投标人应具备相应的资质等级,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质疑内容:招标文件中未明确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应包含哪些内容,使得投标人难以准确判断是否满足要求。

5. 招标文件第[章节/条款编号]条规定:“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

”质疑内容:招标文件中未明确要求投标人提供的公章应具备何种规格,使得投标人难以准确判断公章是否符合要求。

二、请求事项1. 请招标代理机构对上述质疑事项进行澄清,并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

2. 请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确保招标文件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3. 请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疑问进行解答,以便投标人能够准确理解招标文件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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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应树立权力有限的法律思维 • 依法全面履行职能,实行质疑答复各方当事
人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建立权 力清单制度。 • 供应商:提出质疑的权利范围 采购人:是负责质疑答复的责任主体 代理机构:根据采购人的授权,在委托事项 范围内负责质疑答复,应经过采购人审核同 意。
依法答复质疑
• 3、应培养程序公正优先于实体公正的法 律思维
• 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
• 采购文件:采购项目公告、招标文件、资格 预审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询价文件,以 及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文件等。
• 采购过程,是指从采购项目信息公告发布起 到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止,采购文件的发出、 投标、开标、评标、澄清、谈判、询价等各 程序环节。
五、质疑形式
• 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 口头、电邮都无效第十章 湖南省政府采购
质疑的有关实体要素
• 一、质疑主体 • 二、质疑对象(质疑答复主体) • 三、质疑期限 • 四、质疑范围 • 五、质疑形式 • 六、质疑书的内容及格式
一、质疑主体第十章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
质疑处理程序及文本.doc第一条
• 质疑主体(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主体资格): • 1、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和理由 • 2、直接参与了所质疑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 3、在质疑有效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 4、质疑事项属于被质疑人组织的所质疑采购活
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依据、法律 依据、理由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 (五)提出质疑的日期; • (六)质疑人署名。
六、质疑书的格式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 处理程序及文本.doc
• 一、质疑书的签名(第七条) • 二、非委托代理格式(第八条) • 三、委托代理格式(第九条)
质疑答复程序
• 一、接收。不等于受理,是否受理经过审查 • 二、受理审查。2个工作日审查: • 一是质疑供应商是否符合质疑条件; • 二是质疑书的格式内容是否完备 • 三是证据材料形式是否合法、是否充分 • 三、审查后决定第十章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
• 一、法律:《政府采购法》第六章 • 二、规章:
•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doc
(财政部18号令)
三、规范性文件
《湖南省政府采购工作规范 》 第十章 湖南省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程序及文本.doc(湘财
购〔2012〕14号 )
质疑《政府采购法》-52
•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 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 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 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 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疑处理程序及文本.doc(切记注意文书的作用) • 一是不予受理决定书(主体不符合质疑条件)第
十五、十六条 • 二是一次性告知补正资料(质疑书格式和内容及
证据不符合)第十四条; • 三是受理决定书(格式和内容形式相符,不考虑
证据是否充分)
质பைடு நூலகம்答复程序
• 四、调查审核第十章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 商质疑处理程序及文本.doc第二十条
供应商质疑处理程序及文本.doc第十一条
六、质疑书的内容供应商质疑处理程 序及文本.doc第七条
• 质疑书的内容:(一)供应商和被质疑人的名称、
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 (二)供应商不得将其他供应商作为被质疑人; • (三)质疑项目及编号、质疑事项; • (四)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
• 逐条核实质疑事项 • 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 • 五、答复 • 7个工作日内 • 处理情形: • 1、终止情形 • 2、驳回情形
质疑答复程序
• 3、质疑事项属实的处理:第二十三条 • (一)尚未开标或谈判、询价的; • (二)招标或谈判、询价活动已经完成,但未签
订政府采购合同的; • (三)招标或谈判、询价活动已经完成,已经签
托书中明确,质疑答复意见应经过采购人审 核确认。
三、质疑期限
• 供应商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 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 如何计算?第十章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 应商质疑处理程序及文本.doc第六条
• 质疑书非当面送达如何计算时限?第 十一条
四、质疑范围及确定
• 质疑范围(事项)第十章 湖南省政府采 购供应商质疑处理程序及文本.doc第五条
动范围内的事项 • 5、质疑书内容格式符合本程序规定; • 6、证据来源合法,真实有效; • 7、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质疑对象(答复主体)
• 由采购人自行采购的,质疑书(格式详见附 件一)直接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委托代 理机构采购的,质疑书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 机构一并提出。
• 注明:1、采购人是质疑答复的责任主体 • 2、采购代理机构作为质疑答复主体应在委
质疑有关法律法规与实务
供应商救济制度
询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doc 质疑(投诉的前置程序) 投诉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doc 行政复议(60日) 行政诉讼(3个月)
设计供应商救济制度的目的
• 充分体现保护供应商的合法权益而规定的 程序
• 本着提高效率和息讼止争的原则,鼓励供 应商采取询问、质疑的方式来解决其申诉 的问题,但不得妨碍供应商进一步通过投 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方式获 得救济
订政府采购合同但尚未履行的; • (四)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的,由责任人依法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有上述(一)、(二)、(三)项情形的,被质
疑人须事先提出书面处理意见及相关证据材料报 财政部门备案。获批准后,按批复意见执行,并 在湖南政府采购网上公示。
• 国际惯例
依法答复质疑
• 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 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法治政府,权 力清单制度,政务公开。 要依法答复采购质疑,必须培养法治思维,:
• 1、崇尚法治 • 法律至上,敬畏法律,摒弃权大于法的人治、
官本位思想。牢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 授权不可为 ”
依法答复质疑
• 法律对利益和行为的调整是在程序当中实 现的,程序是法律制度的生命形式。因为 存在着个人的情感在内,所以人们对于法 律结果的接受具有很大的主观性。即使已 经非常公平、正义的一个决定,不同立场 的人也就有不同的认可度。(依法答复必 须做到依据程序答复)
依法答复质疑
• 4、全面掌握质疑的有关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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