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限时办结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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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风建设工作制度

行风建设工作制度

XX医院卫生院行风建设工作制度为切实加强思想作风建设,不断提高工作效能、服务水准,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推动和促进我院各项工作不断上新台阶,特制定本制度。

一、首办负责制1.首办负责制是指当事人向我院职能部门请求解决问题或要求提供服务时,由职能部门首次借代的工作人员按相关规定负责处理的责任制度。

首次接待当事人的部门为首办责任部门,首次接待当事人的工作人员为首办责任人。

2.各部门应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热情接待,耐心服务,认真处理当事人请求解决的问题。

3.当事人请求解决问题事项,由首办责任部门作初步审查,根据不同情况作如下处理:①属于本部门办理的,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人员为其办理,不得拖延。

②不属于本部门办理的,应告知其到应予办理的部门办理,并将有关事项交待清楚。

③对不符合办理条件的,首办责任部门应当向当事人作出解释或告知其到有关部门处理。

4.首办责任人应当将当事人所反映的问题、请求的事项或陈述的问题及所作的答复或处理意见等记录清楚,归档保存。

5.在履行工作过程中,非因服务对象原因而致使服务对象不满,影响医院声誉的,视情节给予首办责任部门通报批评、取消当年部门评优资格等处分,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部门负责人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对负有责任的首办责任人视情节分别给予责令书面检查、扣当月考核分20分、取消当年评优晋升资格、直至纪律处分,并记录入个人业务档案。

二、服务承诺制服务承诺制主要是指对于外来人员来我院办理、咨询各项事务时,我院职能部门及人员应遵循的制度。

1.服务态度。

接待热情,用语文明,对来访对象的意图、要求作认真负责的了解,并作出周到的安排或指引,确保有始有终地做好服务工作。

2.宣传解释。

耐心细致,讲解准确,对来访对象的疑问,作出恰当、准确的解释说明。

3.办事原则。

坚持原则,依法处理,严格按法按章办事,办事公平、公正。

4.廉洁自律。

清正廉洁,严守纪律,不接受吃请不接受礼金礼品,不提任何与所办事项无关的要求、条件。

医院限时办结制度

医院限时办结制度

医院限时办结制度-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CAL-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请直接删除限时办结制(一)为提高医院各科室的办事效率,优化发展环境,根据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结合本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限时办结制度是指患者到医院就医、检查,外单位到医院办理事项,临床科室向医院领导、职能科室提出的办理事项,医院按照法律、法规、规章或上级卫生部门的规定要求,在承诺的时限内办结或者予以答复的制度。

(三)全院各科室均适用本制度。

(四)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卫生部门对办理的事项有明确时限规定的,必须严格执行。

所承诺的办结时限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

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卫生部门对办理事项没有规定办理时限的,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按照高效便民的原则,合理确定承诺办理时限,并严格执行。

(五)对特别紧急的事项,应急事急办,随到随办,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应当亲自督办。

需要会同其它部门办理的或须经会议研究后办理的事项,以及对于不符合政策规定或因其它原因不能办理的,也要耐心地说明理由和原因,并在一定的时间内作出明确的答复。

(六)院领导、职能部门公文办理及阅批时限,急文即办,应在当日完成;平文的办理和阅批一般不超过三个工作日。

需要经过院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的按医院有关规章制度及时办理。

(七)院领导、职能部门对业务科室的请示,要明确答复时限,急文即办,应在当日完成。

后勤保障部门对业务科室的承办事项应分急缓先后,作好计划安排,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

一般事务性工作,应在三个工作日完成,若不能完成应作好解释工作。

外单位人员来院联系工作,群众要求办理事项的,接受办理的科室及工作人员要负责到底,按规定时限办结。

(八)病人或家属办理医保审批时限。

住院病人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审批。

(九)各职能科室要建立限时办结制度登记簿。

对所受理的事项进行登记,并明确主办人。

对办理事项的每个环节,必须做好交接登记手续。

各科室对承办事项要在承诺期限办结,并给予答复,不能办理的也要向对方告知原因。

医院服务承诺三项制度

医院服务承诺三项制度

水富云水医院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实施细则第一章服务承诺制一、为推进依法行政、依法行医,改善服务态度,接受社会监督,特制定本制度.二、医院根据工作职能要求,以形成各种配套制度的方式,对医疗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服务标准等相关具体事项,向社会和公众作出公开承诺,接受社会监督,承担违诺责任.三、医院根据工作职能和相关要求,对本院的具体职能、服务项目、办事程序、办理时限相关具体事项以及贯彻落实服务承诺制的具体意见和措施,向社会公开发布。

四、医院服务承诺内容:1.门诊服务:全年应诊节假日不休息.门诊设有导医服务台、方便门诊、热水供应处.各门诊实行首诊医师负责制,有取得相应资格的医师应诊。

建立文明服务窗口,挂号、划价、收费、取药、结算、检查不排长队。

2。

开设“绿色通道”危重病人急诊,对高热(体温≥39℃)、严重创伤、宫外孕、消化道大出血、各种脏器绞痛、各种休克、心肌梗死、中毒等病人及年龄≥75岁的老年病人,各科室见处方或辅检申请单上的“急诊”字样,必须优先接待处置(紧急处理)。

3.急救中心做到人员、药品、器械、车辆四到位,24小时值班,急救电话8634111。

出诊迅速及时,保证急救绿色生命通道畅通.4.医院开展诚信服务,推行六项承诺服务制度:岗位承诺服务制度、首问负责制度、服务评价制度、科学决策制度、批评通报制度、警示教育制度.实行院务公开,执行医疗收费价格公开、就诊流程公开等,尊重患者的选择权、知情权和监督权。

5。

规范医疗收费,严格执行云南省非营利性医疗服务价格.不分解收费,不超标收费,不自立项目收费。

对于医药收费差错投诉,答复处理结果时限从接受投诉之日起不超过7天。

6.谢绝“红包”、礼品,本院医务人员一律不收受患者及其亲友馈赠的“红包"、礼品,对患者馈赠的钱物当时难以拒绝的,于24小时内上交医院廉政办;不接受病人吃请。

7。

拒绝收受回扣、提成,医院工作人员拒绝接受医疗设备、医疗器械、一次性卫材、药品、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代理推销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和其它不正当利益。

医院医疗服务报告制度

医院医疗服务报告制度

医院医疗服务报告制度为提高患者与本院职工满意度,了解掌握群众医疗服务需求,根据“三好一满意”与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要求及医院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报告管理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组织协调部门:院办。

职责:落实管理小组各项决定和政策;协调解决各科在报告过程的问题;定期组织相关科室进行报告工作落实情况检查与督查;负责解释报告制度。

二、报告规定(一)院内职工住院报告1.报告范围:所有在职职工和离退休职工。

2.报告条件及时间:职工住院为病情评估分级除A级外的疾病;一般病情由所住科室在2天内报告,病情危重的2小时内报告。

报告时说明住院原由,特别是在职职工涉及工伤、意外伤害、车祸等因素,以利于后续职工保险理赔等工作开展。

原则上在上班时间报告,非上班时间的紧急情况直接报告行政总值班。

3.报告主体及受理部门:在职职工向医院工会报告,离退休职工向离退休办报告。

(二)共建单位及医疗合作等单位就医报告1.报告范围:适用于与我院签定共建协议单位(如市公安局、北部湾职业技术学校、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等)、医疗合作单位(如市边防检查站、防城港市边防支队、市边防支队等)及卫生系统等单位的干部职工。

2.报告条件及时间:以上单位干部职工在其住院1天内、紧急危重情况在其住院4小时内或在不影响抢救前提下即时报告;并按程序启动绿色通道,尤其是公安民警、医务人员职务受伤。

原则上在上班时间报告,非上班时间内的紧急情况直接报告行政总值班。

3.报告主体及受理部门:由住院科室向经营管理办公室报告。

(三)领导干部就医报告1.报告范围:市行政事业单位副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含离退休干部);2.报告条件及时间:以上领导干部在其住院1天内、紧急危重情况在其住院4小时内或在不影响抢救前提下即时报告;普通门急诊不需报告,特殊情况副厅级及以上干部门急诊就医应在不影响诊疗情况下即时报告。

原则上在上班时间报告,非上班时间内的紧急或特殊情况直接报告行政总值班。

行政职能部门限时办结制度

行政职能部门限时办结制度

行政职能部门限时办结制度为提高行政职能部门的工作效率,优化服务流程,提升群众满意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限时办结制度。

一、制度目的1.1 提高行政职能部门的工作效率,确保行政事项在规定时限内完成。

1.2 规范行政职能部门的工作流程,提高服务质量。

1.3 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提升群众对行政职能部门的满意度。

二、适用范围2.1 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行政职能部门对各类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事项的办理。

2.2 本制度不适用于依法应当即时办理的事项。

三、限时办结原则3.1 合法原则:办理行政事项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3.2 高效原则:在确保合法的前提下,尽量缩短办理时限,提高工作效率。

3.3 公正原则:办理行政事项必须公平公正,不得有任何歧视性行为。

3.4 公开原则:办理行政事项的时限、程序等应当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四、限时办结时限4.1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各类行政事项的办理时限。

4.2 时限分为法定时限和承诺时限。

法定时限为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时限;承诺时限为行政职能部门向社会公开承诺的办理时限。

4.3 承诺时限应当少于法定时限,并向社会公开。

五、办理程序5.1 申请受理:行政职能部门收到申请后,应当及时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受理。

5.2 材料补齐: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

5.3 办理过程:行政职能部门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时限要求,办理行政事项。

5.4 办结告知:行政职能部门在办理完毕后,应当及时告知申请人办理结果。

六、监督与责任6.1 行政职能部门应当加强对限时办结制度的执行力度,确保各项规定得到落实。

6.2 行政职能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对违反限时办结制度的行为进行查处。

6.3 对违反限时办结制度,导致行政事项超时限办理的,应当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医院职能科室限时办结制度

医院职能科室限时办结制度

医院职能科室限时办结制度生效日期:2023年4月1日修订日期:2023年5月21日为转变机关工作作风,切实提高机关职能科室工作效率,为临床一线科室提供优质、高效、满意的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限时办结制度指申办人到机关职能科室申办事项时,机关职能科室相关责任人按照有关工作的程序、标准,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办结或答复其申办事项的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各机关职能科室。

第三条限时办结范围包括:各类行政、后勤、医疗工作事项、备案事项、来信来访、领导交办事项以及其他需要办理的事项。

第四条限时办结具体时限一、办理公文的时限1 .收到的各类公文,原则上要求在当天登记,并立即送领导批阅,同时复印此公文转送承办科室在规定时限内办理。

承办科室收到交办的公文后应及时处理,不得延误或推诿。

确有困难的,要及时向分管领导及上级机关说明情况,原则上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

2 .各科室起草的公文,经院领导签发后,紧急公文当日印发,一般公文应在2个工作日内印发。

二、办理事务的时限1 .执行上级各项重大决策、会议和院领导交办的事项,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没有明确时限要求的,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

2 .各机关职能科室工作人员对来办事、咨询的同志,要积极、热情。

特别紧急的,应当急事急办,随到随办;一般性事务应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因客观条件限制,不能及时办理的事项,办理责任人应当及时向申办人说明原因,并留下联系方式,待客观条件成熟能够答复或办理时,及时办结。

3 .申办事项不属于本科室职责范围的,应当及时告知申办人,并指引申办人到相关职能科室办理。

4 .需要由两个以上科室共同办理的事项,由主要责任科室牵头或由院领导指定主要责任科室,相关科室协同完成申办事项,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

5 .各职能科室的日常工作,应根据上级部门和医院规定的时限要求及时办结,不得延误或推诿。

因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办结的,要及时向相关部门以及分管领导说明情况,经批准同意后,可酌情延期,延期时间一般不能超过10个工作日。

医院便民服务中心各种制度(5篇)

医院便民服务中心各种制度(5篇)

医院便民服务中心各种制度切吉乡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制度一、坚持依法办事原则,认真学____的农村牧区工作路线、方针、政策和有关业务知识,增强为农村牧区、农业和农牧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

二、实行窗口集中式办理与进村入户上门服务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切实做到工作平台前移,服务重心下沉。

三、积极开展全程代理服务、预约服务、委托办理、跟踪回访等便民服务措施,最大限度地方便办事群众。

四、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必须做到一专多能,窗口办公适应一人多岗工作要求,进村入户上门服务满足群众全方位服务需要。

五、办理各种证照证件,要认真受理,严格照章办事,执行规范的操作程序,快捷高效地办理。

六、接待群众来电、来信、来访,要文明热情,不推诿,不拖沓,妥善解决,让群众满意。

七、积极提供各种涉农政策、科技信息、劳务输出、民事调解等咨询服务,更新服务观念,拓宽服务内容。

八、佩证上岗,礼貌服务,耐心诚恳对待办事群众,想农民所想,急农民所急,信守服务承诺。

九、增强____纪律观念,自觉遵守各项工作制度和纪律,维护良好的办公秩序。

十、公道正派,廉洁自律,不违规违纪办件,严禁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自觉接受监督。

切吉乡便民服务中心联合办理制度为进一步提高便民服务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加速打造服务型、效能型政府,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所称联合办理,是指依法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窗口部门分别实施的便民服务事项,由我乡镇便民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____各相关部门窗口,按照“一门受理、抄告相关、同步____、限时办结”的运作模式,根据各自权限,由主办窗口会同有关其他办理部门从受理到办结实行一条龙审批或审核上报。

第二条联合办理的范围。

乡镇一级审批权限内和需要乡镇一级初审并上报的服务事项。

第三条联合办理的职责。

统一受理联合办理事项的申请;办理申请事项;对各联办阶段的审批服务跟踪,并做好相关环节的衔接和协调工作;项目办结后,负责统一送达办理结果。

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落实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会风会纪制度的通知

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落实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会风会纪制度的通知

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落实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会风会纪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5.29•【字号】甘卫办函〔2018〕7号•【施行日期】2018.05.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关于切实落实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会风会纪制度的通知委机关各处(室、局),委属各单位,兰州大学第一、二医院,甘肃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为贯彻落实全省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和省政府转变工作作风“十不准”精神,切实加强机关工作作风建设,根据5月10日委党组会议要求,现将《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和《会风会纪制度》等制度予以印发,请抓好贯彻落实。

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5月29日首问责任制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全省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和省政府转变工作作风“十不准”精神,进一步转变机关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首问责任制是指服务对象(单位或群众)来电或来访时,由其所问到的第一位工作人员(首问责任人)负责接待、对询问事项负责办理或协助办理的责任制度。

第三条首问责任人要热情接待来电或来访办事人员,负有为其服务的责任,必须做到使用文明、规范的用语,耐心倾听,认真受理,服务周到。

不得以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为理由对来电或来访者进行推诿。

第四条对来电或来访人所反映事项,属于首问责任人本职工作范围的,且相关资料齐全,应立即办理或解决;若资料不齐全,应一次性告知全部办理要求和所需的材料,不得让办事人员跑“冤枉路”;不能立即办理的,应承诺办理期限,并在期限内负责答复。

第五条对来电或来访人所反映的事项,不属于首问责任人本职工作范围,但属于委机关相关处室或委属其他单位工作范围的事项,首问责任人应负责转交给相关处室或单位负责具体承办。

医院限时办结制度

医院限时办结制度

医院限时办结制度为提高工作效能,形成高效、廉洁、务实的工作作风,及时、方便地为患者和职工服务,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工作人员。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限时办结制度,是指在本院职工职责职权范围内,根据医院相关规定能够做到的事项按时限时办结。

第三条限时办结范围包括:患者来院就诊、治疗、挂号、交费、拿药等候时间;对病情诊断、检查、会诊、治疗、治疗费用结果等候时间;群众来信、来访、外单位、个人来院办事时间;上级领导交办事项时限以及其他需要及时办理的事项。

第四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时限要求(一)根据医院和科室特点,建立健全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运行和管理机制,保证在各类重大突发卫生事件发生时,能在最短的时间内,调集足够的卫生力量,迅速果断处理事件。

(二)医务部工作人员在收到重大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医疗急救、重大医疗纠纷发生报告时以及重要会议通知时,要迅速记录并立即向分管院领导报告,经院领导批示后,承办科室负责人要迅速组织卫生力量按时赶赴指定地点,按应急处置预案和相应的法律、法规迅速开展处置,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

第五条医疗工作处置时限要求(一)医院总值班接到上级指令或“120”求救电话,10分钟内组织相关人员出诊。

(二)门诊挂号、交费、取药排队等候时间不超过15分钟。

(三)普通X线、B超、内镜、血尿常规检查,60分钟内出具检测结果报告。

(四)大型精密医疗设备检查:CT、生化等检查,当天内出具检查报告。

(五)急重病人会诊,30分钟内举行;普通病人会诊,按要求当日内举行。

(六)患者治疗费用清单按照患者家属要求提供。

第六条举报投诉信件、举报投诉电话及案件处置时限要求(一)医院相关科室工作人员接到举报投诉信件或举报投诉电话后,应及时向分管院领导报告,经院领导批示的举报投诉信件、举报投诉电话、举报案件,负责承办的科室应按院领导批示的时限要求办理完毕,并将办理结果上报院领导。

医院服务承诺口号2篇

医院服务承诺口号2篇

医院服务承诺口号2篇一、树立为人民服务思想,坚持依法行政,确保政令畅通、恪尽职守、秉公办事、讲文明有礼貌、热情服务。

二、实行政务公开,落实执法责任,公开办事程序、办事内容,工作人员佩戴身份牌上岗,接受群众监督。

三、提高办事效率,实行限时办结制度。

四、对外服务窗口在办理各类证件时,手续完备的,即到即办;手续不完整的,应详细告知有关办理事宜。

五、对反映公路抢修和水上安全事故求助;对损坏公路影响畅通行为和公路“三乱”问题的举报;对出租车、对长途客车盘客、甩客违章行为的应急事急办。

六、群众来信来访认真受理,查办完结后,及时答复。

本规定适用于交通局机关、运管所、站。

违反上述承诺内容的,按机关效能建设有关规定处理。

----一、在业务院长领导下,全面负责医院院部门诊医疗业务及行政管理工作。

二、安排人员经常巡查门诊各诊室、辅助检查科室、服务窗口,检查门诊各类人员遵守劳动纪律和有关规章制度情况及时处理和解决门诊部发生的突发情况。

三、掌握门诊各科医生出诊情况和病友就诊动态,遇到病友就诊高峰或门诊医生未能按时出诊的情况,及时与医务科等有关职能部门、各临床科室主任沟通协商,合理调配人力资源,保障门诊病友就医。

四、及时与医务科及各临床科室沟通联系,确定专家出诊、休诊时间,提前在门诊出诊信息栏或诊室的信息栏上作出提示。

五、做好专科门诊的协调管理工作,督促和协助各科积极开展专科专病门诊,确保各专科门诊如期应诊。

六、加强门诊医疗质量管理,制订门诊病历书写规范,组织门诊医疗质量和病历文书质量的考核和评比。

七、改善服务措施,提高门诊服务质量;改进服务流程,确保门诊就诊畅通。

八、做好导诊、分诊服务,帮助病友准备便捷就医。

九、在职责和能力范围内尽量满足门诊病友的其他合理需求。

十、负责接待和受理病友投诉,可以即时处理的当场予以解决;情况复杂不能即时解决的,需上报有关部门,必要时请示院领导。

----一、增设学生看病专诊时间。

为尽量满足学生上课、看病两不误的需求,医院在工作日的每天中午增开学生专诊(设在一楼急诊室),除值班医生、护士外,药房和收费处均有值班人员,为学生看病取药提供方便。

医院便民服务中心各种制度(三篇)

医院便民服务中心各种制度(三篇)

医院便民服务中心各种制度首问负责制度一、首问负责制度是指来本中心办事的群众或党员询问有关问题和联系工作时,第一个被问及的工作人员必须负责解答或帮助联系解决。

二、对属于本职责范围或本站所业务范围内的工作,能办理的要按规定及时办理;不能马上办理的,要做好解释工作,并请示领导,争取尽快办理。

三、对服务对象提出的属于其他站所职责范围内的事,首问责任者必须帮助联系相关服务窗口,协助联系有关人员。

四、首问责任者借故推诿、推脱、不予回答或不予协助服务对象联系有关人员解决问题的,按工作失职论处。

五、对前来办事人员态度粗暴,造成恶劣影响,或不按规定办理借故推诿扯皮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六、服务窗口工作人员一律统一佩戴工作上岗证,方便服务对象辩明身份,进行监督。

一次性告知制度一、服务对象到窗口咨询(含电话咨询)党务政务服务事项时,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必须向服务对象一次性告知该事项的办理程序及所需申报的材料,并提供相关办事指南。

二、服务对象提出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要求时,窗口工作人员应一次性告知应当补办的全部材料和具体要求。

事项复杂,确实不能当场告知的,应在最短时间内告知,时间最长不得超过____个工作日。

限时办结制进入大厅办理的所有行政许可项目和政务服务事项均应公开承诺办理时限,受理的申报件必须在公开承诺时限内办结。

服务对象提交的申请材料可以当场修正,窗口工作人员应当场帮助修正,并及时予以办理。

监督投诉制服务大厅设监督投诉台,负责受理服务对象对窗口工作人员服务质量、服务态度、廉政行为等____投诉。

对窗口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刁难、故意拖延等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全程代理服务制一、对需要上级部门审批且不需要当事人到场的事项,由镇党务政务综合服务中心统一受理,全程代理办理。

镇党务政务综合服务中心能够办理的,村(社区)综合服务站统一收集相关材料后交镇党务政务综合服务中心办理。

二、全程代理服务的基本程序:1、申请人或村级全程代理人员提出申请,工作人员受理并明确告知该事项的办理程序和时限;2、受理人为代理责任人,对所受理的事项要及时与上级部门联系,在规定时限内带来办结;3、将办理结果反馈送达当事人。

限时办结制度

限时办结制度

限时办结制度一、限时办结制限时办结制是指服务对象到本机关或下属单位办事,在符合有关规定和手续齐全的前提下,经办部门或经办人在承诺限定的时间内办结其所诉求事项的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局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局机关各处室及下属单位负责人为限时办结制的负责人。

三、相关事项1、单位、团体和个人向本局及下属单位申报、审批、核准的有关事项;2、本局相关规定中规定了办理时限的工作事项;3、上级机关和其他部门转达(交办)本局办理的有关事项;4、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议案、提案和建议;5、各类公文(函),包括本局内部的公文往来,领导批件的阅办事项。

四、工作要求1、对法律、法规、规章明确办理时限的事项,按规定时期办理;2、对局政务公开制度承诺办理时限的事项,按承诺时限办理;3、对上级转达(交办)的事项、领导批件,有明确办理时限要求的,按明确的时限办理;4、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议案、提案和建议,应在要求时限内办结。

5、对其他办理事项,也应及时办理。

能即时办理的事项,应即时办理;不能即时办理的,要在5个工作日办结;对涉及社会性重大事项、情况复杂等事项,5个工作日内不能办结的,要请示有关领导,给服务对象一个明确的办理时限;6、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公文,承办部门应在收到交办通知当日提供书面退办理由,交由办公室退回交办单位。

五、来信来访处理1、直接受理的信访事项,能当场处理的,应当即办结;不能当场处理的,应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并将办理结果反馈信访人;情况复杂需深入调查的,经分管领导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同时将延期反馈决定告知信访人;2、上级转办或领导交办的信访件,要尽快予以办结,有明确时限要求的,必须在要求时限内办结;六、监督管理1、对限时办结事项,经办部门受理后应在申诉、诉求材料或公文、批件上注明收件时间、办结时限和经办责任人,以备检查;2、对限时办结的事项,经办部门应认真审核有关材料。

对办理的事项违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精神,决定不予办理的,要及时登记备案,重大问题要报请局分管领导批准,并将不予办理的理由以书面形式告知服务对象。

第六人民医院向社会承诺

第六人民医院向社会承诺

第六人民医院向社会承诺
为转变干部作风,加强医院行政效能建设,接受社会监督,现承诺如下:
一、强化服务意识,转变服务态度,改进服务方式,简化服务程序,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二、严格规范医疗执业行为,依法行医,严禁乱收费。

三、定期向社会公布服务信息,实行院务公开,公开医疗项目、服务流程、收费标准。

四、严禁收受“红包”、药品回扣、开单提成,对违规者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五、坚持参加执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保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公开、公平和公正。

六、建立“惠民”病房,坚持为民、便民、利民办实事。

七、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

结合医院工作实际,具体落实三项制度:
1、完善一线医务人员首诊负责制。

2、窗口科室实行限时办结制度。

3、在责任追究制方面,完善医德医风考核制度,建立个人医德医风考核档案。

4、坚持医院重大事项公示制度。

八、深入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

以上承诺,诚请社会各界监督,发现违反承诺的,可向我院举报,我院将有报必查,一经查实,将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干部作风投诉电话:
医疗质量监督电话:
收费举报电话:。

医院限时服务承诺制度

医院限时服务承诺制度

医院限时服务承诺制度
一、目的
为改进工作作风,规范门诊医疗质量和服务质量行为, 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门诊部门制度
三、定义

四、程序内容
1.各医技科室依据各科出具报告的实际情况落实检查报告时间。

2.检验、病理标本采集后由专人负责送检,不集中送标本,以保证报告回报的及时性。

3.检验科、病理科专人负责标本的接受一分发一核收, 收到标本及时检验,将检查报告结果落实专人负责送至各病区、门诊综合服务中心。

4.保证标本采集至检验的传输路线通畅。

加强培训、沟通,落实整改措施。

5,各类检查、检验结果到规定时间因故不能按时出具报告的,应及时告知病人及工作人员,做好解释工作。

6.各辅助科室每月统计延时回报数,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并上报门诊部。

门诊部定期调研各科报告出具情况, 重点监控门诊标本传送、出具报告的及时性。

五、修订历史
1.编写与审核
1. 1编写:门诊部
2.2审核:分管院领导
2.制订年月:2019年03月;2021年08月;2022年
08月。

医技科室限时承诺制度实施方案

医技科室限时承诺制度实施方案

医技科室限时承诺制度实施方案
我院门诊工作量逐年攀升,高峰期人满为患,不少医技科室排起长队,面临着医院流程和医技力量不能适应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医技科室的服务能力成为医院医疗流程中的薄弱环节。

为深化医医院卫生体制改革,提供医疗服务能力,满足患者的医疗服务需求,进一步简化就诊流程,减少患者检查排队等候次数和时间,各医技科室要积极应对,采取有效措施,要以满足社会需求为目标,将缓解群众看病难作为改善医疗服务工作的创新点和突破点。

检验、放射、超声、内镜、病理、心电图等科室,要根据门诊就诊患者流量,在统筹协调、合理规划诊疗工作的基础上,科学调配医疗资源,科学设计医疗服务流程,弹性安排工作时间,提高工作效率,积极开展限时承认制度,缩短出具检验、检查报告时间,从而解决医院工作量快速增加和医疗资源配备不足的矛盾。

各医技科室在限时承认制度实施过程中要不断检查、寻找问题、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持续改进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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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限时办结制度 Company number:【0089WT-8898YT-W8CCB-BUUT-202108】
限时办结制
(一)为提高医院各科室的办事效率,优化发展环境,根据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结合本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限时办结制度是指患者到医院就医、检查,外单位到医院办理事项,临床科室向医院领导、职能科室提出的办理事项,医院按照法律、法规、规章或上级卫生部门的规定要求,在承诺的时限内办结或者予以答复的制度。

(三)全院各科室均适用本制度。

(四)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卫生部门对办理的事项有明确时限规定的,必须严格执行。

所承诺的办结时限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

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卫生部门对办理事项没有规定办理时限的,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按照高效便民的原则,合理确定承诺办理时限,并严格执行。

(五)对特别紧急的事项,应急事急办,随到随办,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应当亲自督办。

需要会同其它部门办理的或须经会议研究后办理的事项,以及对于不符合政策规定或因其它原因不能办理的,也要耐心地说明理由和原因,并在一定的时间内作出明确的答复。

(六)院领导、职能部门公文办理及阅批时限,急文即办,应在当日完成;平文的办理和阅批一般不超过三个工作日。

需要经过院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的按医院有关规章制度及时办理。

(七)院领导、职能部门对业务科室的请示,要明确答复时限,急文即办,应在当日完成。

后勤保障部门对业务科室的承办事项应分急缓先后,作好计划安排,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

一般事务性工作,应在三个工作日完成,若不能完成应作好解释工作。

外单位人员来院联系工作,群众要求办理事项的,接受办理的科室及工作人员要负责到底,按规定时限办结。

(八)病人或家属办理医保审批时限。

住院病人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审批。

(九)各职能科室要建立限时办结制度登记簿。

对所受理的事项进行登记,并明确主办人。

对办理事项的每个环节,必须做好交接登记手续。

各科室对承办事项要在承诺期限办结,并给予答复,不能办理的也要向对方告知原因。

(十)严格执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住院医师对所管的病人每日上、下午至少各查房一次;主治医师每日至少查房一次;副主任以上医师或科主任每周查房两次以上;病危患者每天、病重患者至少3天、病情稳定患者5天内必须有高级医师(或科主任)查房,以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十一)严格按照病历书写规范切实做好病历书写工作,住院志书写要在入院24小时内完成,首次病程记录8小时内完成。

每日医嘱应在上班两小时内开出,择期手术应在上班1小时内开始,病房医嘱录入应在上午12时前完成。

对危重病人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进行处理。

(十二)急诊抢救病人到院后5分钟内开始处置;院内急会诊15分钟内到位;一般会诊48小时内完成,急诊留观病人原则上须在24小时内收住院;手术“绿色通道”畅通,需紧急手术者30分钟内做好术前准备;住院病人血尿常规24小时内检验。

(十三)急诊“绿色通道”电话24小时畅通,接听率要达100%。

紧急救援中心应在接到呼叫后5分钟内出车。

(十四)门诊各岗位必须准时开诊。

科主任、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每周出门诊2次。

出诊时间调整或变更出门诊人员应将排班表及时送交门诊部,由门诊部通知挂号处。

(十五)医技科室为病人服务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

努力缩短各种检查、取报告单、取药等候时间。

挂号、划价收费、取药
等服务窗口,等候时间≤10分钟;CT、X光、MRI等大型设备检查项目自开具检查申请单至出具检查结果时间≤24小时;门诊一般常规检验、B超、心电图常规检查项目自检查开始至出具检查结果时间≤30分钟;术中冰冻病理自送检到出具检查结果时间≤30分钟;急检项目应随到随检,部分急诊检查自检查开始至出具结果≤30分钟。

(十六)为确保全院工作正常开展,各科政治学习时间(含周会传达)应安排在周四下午。

(十七)各科室的主要负责人对本科室实施限时办结制负总责。

医院纪检监察部门以及质量控制部门负责本院实施限时办结制度的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本院监察机构对各科室和部门具体承办的事项进行监督,并设立投诉电话,方便患者和办事人员投诉。

(十八)设立投诉箱应定期开箱处理,处理意见在7日内答复。

(十九)因科室自身责任,无正当理由超过承诺时限未能办结的,属超时办结。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视为超时办结:
1、无正当理由对患者、外来单位、临床科室提出办理的事项的申请不予受理;
2、不按规定给患者及申请人答复;
3、超过承诺办结时限才提出延期申请;
4、在承诺时限内,不将办理结果交付服务对象。

(二十)本院实施限时办结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患者、外来单位认为科室超时办结的,有权向医院纪检监察部门投诉。

(二十一)各科室要认真贯彻落实本实施细则。

对违反本实施细则规定的,经调查核实后,按照《医院责任追究制度》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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