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时办结制度16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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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时办结制度
一、限时办结制是指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对办事人
员申请办理的事项,根据不同的要求在规定的时
限内办理完成,做到优质高效的管理制度。
二、服务对象提出的申请事项,办事程序简单,申报
材料齐全,可当场办结的,办事人员要即收即办,现场一般在20分钟内办结。
三、服务对象提出的申请事项,需经审核、现场踏勘
等,不能当场办结,办事人员要根据办理时限(一
般办理时限为10-30日)规定,出具承诺办结通
知单,并在承诺的时限内办结。
四、服务对象的申请事项属于转报、上报审批的,承
办责任人应尽快与上级主管部门联系,负责全过
程办理,并原则承诺办理时限。
五、对申请事项不符合政策规定的,工作人员应及时
作出解释,按规定出具不予办理通知书。
服务承诺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服务行为,优化服务质量,提高服务品味,更好地为企业、群众营造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便民服务大厅特作出如下承诺。
一、服务环境承诺
“大厅”提供整洁、卫生、文明、便利的服务环境,大厅内设立休息区和配套服务设施;公示“大厅”服务事项的名称、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需提供的材料目录、收费依据及标准、申请书示范文本和流程图;各服务窗口及公共区域整洁有序,备有必要的便民用品。
二、服务礼仪承诺
认真执行便民服务大厅工作人员服务规范,工作人员着装规范、佩证上岗、态度可亲、举止文明、服务热情,并使用礼貌用语,使用普通话或与服务对象同种语言,做到“笑相迎、规范行、业务精、快速成”。
三、服务规范承诺
切实执行“大厅”办件管理、联审联办等各种规定,规范业务运作;认真落实AB岗工作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预约办理制、特殊对象上门服务制;对申请材料不齐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在法定期限内,一次性书面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规范各类服务事项收费,严禁搭车收费和乱收费;坚持勤政、廉洁、务实、高效原则,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
办”和“吃、拿、卡、要、报”现象。
四、服务效率承诺
办件准确、快捷,确保所有事项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力求提前办结;办结事项通过短信等形式告知服务对象;对特殊原因不能办理或按时办结的提前向服务对象说明理由。
工作人员守则
一、衣着整洁,举止端庄,用语文明,微笑相迎;
二、办事程序,规范严谨,依法办事,公开公正;
三、坚守岗位,方便群众,态度亲和,服务热情;
四、首问责任,认真履行,文明礼貌,热情周到;
五、秉公办事,廉洁勤政,不徇私情,甘为公仆;
六、服从领导,团结群众,爱岗敬业,践诺诚信。
A、B岗工作制度
一、A、B岗工作制(又称A、B岗)是指服务窗口某一岗位的工作人员不在岗位时,应指定相同或相似岗位的工作人员代行其职责,以保证工作连续性的制度。
二、岗位工作人员因特殊情况确需短时间离开岗位的,必须先报领导同意,属“窗口”单位的,应指定人员代办其业务,避免管理相对人到窗口办事无人受理,防止工作停滞、拖延或中断。
三、服务大厅工作人员因开会、出差、请假或其他原因一天以上无法到岗的,应在离岗前向服务大厅主任汇报正在办理和待办的事项,并做好交接手续,服务大厅主任应及时指定人员代行其职责。
四、顶岗人员应认真履行替代岗位职责,按规定及时办理相关业务,不得推诿、留置、拖延或不办。
五、违反本制度要按《镇机关工作人员效能责任追究办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卫生制度
一、便民服务大厅全体人员必须树立“卫生光荣”的
意识,养成和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不随地
吐痰、不乱丢纸屑、烟蒂、不乱倒茶叶渣,保持
室内室外、台前台后干净、整洁。
二、各窗口要坚持做到每日一小扫,每周一大扫。每
日卫生小扫要对桌、椅、柜、地面进行清扫、擦
抹、整理办公区内物品,并做到全天保洁;每周
卫生大扫则需擦拭灯具,门窗玻璃;进行全面大
扫除。
三、清洁卫生实行值班制度。各窗口单位实行每周值
班日顺序,当班日负责当班办公区域的清洁卫生;
公共区域由清洁人员负责。
四、建立便民服务大厅卫生检查和考评制度,便民服
务大厅办公室工作人员每天要对卫生情况进行检
查评分。
首问负责制度
一、单位和个人到服务大厅来办事,第一个接待的工作人员
为首问责任制。
二、首问责任人必须对前来办事的人员热情接待,主动了解
办理事项,给办事人员满意的答复;不得使用“不知道、不清楚、不归我管、找别人去”等推诿性语言。
三、首问责任人对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若服务对象手
续齐全,应在规定的时限内予以办理;若手续不齐全,应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全部办理要求和所需的文书材
料;对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情,要负责介绍到相
关窗口,直接落实具体接待人员。
四、遇到相关窗口工作人员不在或有事外出时,首问责任人
要负责接待,记录办理事项和要求,并尽快联系具体承
办人员,确定办理时间,办理要求和联络方式。
五、相关窗口对首问责任人转办的事项,必须及时认真办
理,不得推诿、拖延;首问责任人对转办的事情仍需进
行督办,直到事情办理结束。
六、违反本制度,依照过错责任追究的规定,追究有关直接
责任人的责任。
责任追究制度
一、服务大厅和窗口工作人员由于主观故意或自身行为过
失违反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从而导致适用法律、法规不当或违反法定程序,使工作发生错误或显失公
正,并造成后果时应进行过错责任追究。
二、过错责任的追究应当坚持实事求是、过错与处罚相适
应、惩戒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三、服务大厅及窗口工作人员有以下行为的应当承担过错
责任:
1、不贯彻党和国家方针以及乡镇党委、政府工作部署,致
使全局性工作出现重大失误。
2、不认真解决职责范围内有关问题,工作出现重大失误并
造成严重后果。
3、工作责任心不强,业务不熟悉,屡次出现差错。
4、因个人表现不佳,给服务大厅工作形象造成严重损害。
四、过错责任的追究由服务大厅和有关单位共同组织调查,
并提出处理意见,由服务大厅主任会同有关单位领导联
席会议研究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