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森林工业总局森林防火办公室

合集下载

牢固树立生态文明观 实现森林防火长治久安

牢固树立生态文明观 实现森林防火长治久安

0 %以上的人为火灾都是 由农事 工作 ,努力提高森林防火适应新形势、迎接新挑 屡禁不止,区内 7
战、 谋求 新发 展 的能 力 。
用火引起的。 因此 , 龙江森工创新森林防火工作机
用 生态 文 明建设 的先 进理 念指 导森 林 防火 工 制 ,首先要从调动各方力量参与防火的积极性人 切实 管住 火源 。充 分发挥 县 、 乡政 府 和村 民委 作, 使森林防火工作进入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 森 手 ,
要地 位
国最大的重点 国有林区,必须坚定高举生态文 明
旗帜 , 改革 创新 森林 防火工 作思 路 , 采取 更加 有 效
建 设生 态文 明 ,实 质 就是 建设 以资源 和环 境 措施 , 全面提升森林防火工作水平 。 尽管我们的森
承载能力为基础 , 以尊重 自然规律为准则 , 以可持 林 防火工作有了长足进步 ,森林 防火组织机构进 续发展为 目标的资源节约型、 环境友好型社会 , 其
建设 生态 文 明的重要 任 务 。
要求我们必须进一步提高对做好森林防火工作重
收稿日期: 2 0 1 3 — 0 8 — 1 8
第 3期
森林 防火
2 0 1 3盎
要 性 的认 识 ,进 一步 加强 和改 进我 们 的森林 防火 重 , 每年 春 秋 防期 , 正 是 春 耕秋 收 季 节 , 农 事 用 火
党 的十八大报告首次把“ 美丽 中国” 作为未来 生态文明建设 的宏伟 目 标 ,把生态文 明建设摆在 2 把 生态 文 明建设 作 为森 林 防 火 的发 展
“ 五位一体 ” 总体布局 的高度来论述 , 这是我们 党 方 向
对科学发展、 和谐发展理念 的一次升华 , 对建设 中

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工作职责(4篇)

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工作职责(4篇)

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工作职责1. 制定和调整森林防火工作的策略和计划,指导和协调各级森林防火部门的工作。

2. 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的森林防火意识和能力。

3. 监测森林火险等级,并根据火险等级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4. 组织和实施森林防火巡护和巡查,发现和处理火灾隐患。

5. 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森林防火设施的建设和维护工作。

6. 督促和检查各级森林防火部门的工作执行情况,及时处理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

7. 协调应对突发森林火灾事件,组织灭火、救援和善后工作。

8. 报告上级森林防火主管部门,对森林防火工作情况进行汇报和评估。

9. 组织开展森林防火科研和技术培训,提高防火人员的专业水平。

10. 组织和参与国家、地方和国际森林防火合作和交流活动。

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工作职责(2)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组织指挥工作1. 按照上级领导的指示和要求,组织编制森林防火指挥工作计划,并定期报告上级领导,做好防火工作的组织和协调;2. 组织召开森林防火指挥部会议,研究指挥部工作重大问题,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3. 制定并完善森林防火指挥工作制度,确保制度的严格执行和有效运行。

二、信息搜集和分析1. 加强与相关部门和单位的联系和协调,及时获取有关森林防火的信息,建立信息查询和汇总的数据库;2. 进行森林防火形势分析和预测,及时把握防火形势的变化,为指挥部决策提供科学依据;3. 对森林防火相关的科学研究成果进行整理和评估,提供技术支持和决策参考。

三、指挥协调工作1. 根据上级的指示,制定行动方案,明确各项任务的责任分工和工作节点,并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的配合和支持;2. 组织开展各类防火演练和应急处理工作,提高指挥部成员的应急处置能力;3. 加强与其他地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沟通和协作,及时交流信息和经验,共同应对森林防火的挑战。

四、督导检查和评估1. 对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各项防火工作按要求有序进行,并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2. 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工作的评估和考核,对各级指挥部的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及时总结经验和教训,提出改进意见。

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全省林业(森工)工程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全省林业(森工)工程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全省林业(森工)工程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公布日期】2019.10.23•【字号】黑林草办发〔2019〕193号•【施行日期】2019.10.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正文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全省林业(森工)工程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黑林草办发〔2019〕193号各市(地)林业和草原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直属各单位: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黑人社发〔2019〕27号)文件要求,现将全省工程系列林业(森工)工程专业2019年度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申报时间及地点材料申报时间:2019年11月7日至13日。

材料报送地点:省林业和草原局人事处(哈尔滨市香坊区衡山路10号411室);联系人:李伟莉联系电话:139****8268,82337395。

王军鹏联系电话:150****8555。

二、评审标准及评审范围(一)评审标准按照《黑龙江省工程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黑龙江省工程系列林业工程专业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黑龙江省工程系列森林工业工程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以下简称《评审标准》)执行。

可参阅网址: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称评审专题。

(二)评审范围全省市、县(市)林草局及所属单位从事林业(森工)专业相关工作的技术人员。

(三)评审专业林业(森工)工程包括林学(主要从事林业生态工程、森林调查与规划设计、营林、园林绿化、森林资源利用、森林资源保护、森林种苗、森林培育、森林植物、森林经营、森林保护、森林防火、自然保护区建设、野生动物、森林经理、森林旅游、水土保持、林特产品及林下资源的开发、研究、设计、新技术推广与应用以及与其相关联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林产工业、森林采伐运输、林业机械、林区道桥、林区电力6个专业。

森林防火办职责

森林防火办职责

森林防火办职责
森林防火办是负责森林防火工作的机构,其职责主要包括:
1. 制定和实施森林防火的政策、规划和法规,确保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保护。

2. 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森林防火的认识和意识,增强防火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3. 研究森林火灾发生的原因和规律,建立和完善防火预警系统,及时掌握火情信息,做好森林防火的预警、监测和预测工作。

4. 组织开展森林防火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如火线、防火道、防火带等设施的修建和维护,确保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控制和扑灭。

5. 组织开展森林防火演练和培训,提高森林防火队伍的战斗力和应急处理能力。

6. 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加强跨部门、跨地区森林防火工作的合作和协调,提高森林防火工作的整体效能。

7. 推动森林防火技术的研发和应用,提高防火工作的科技水平和手段。

8. 对森林防火工作中的失职失责、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罚。

总的来说,森林防火办的职责就是确保森林资源的安全,预防和控制森林火灾的发生,保护生态环境和民众生命财产安全。

第 1 页共 1 页。

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黑龙江省地方林区森林火险预警系统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批复

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黑龙江省地方林区森林火险预警系统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批复

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黑龙江省地方林区森林火险预警系统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公布日期】2020.06.15•【字号】黑林草发〔2020〕50号•【施行日期】2020.06.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正文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黑龙江省地方林区森林火险预警系统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批复黑林草发〔2020〕50号黑龙江省森林草原防火预警监测信息中心:你中心《关于黑龙江省地方林区森林火险预警系统建设项目申请验收的请示》收悉,根据《林业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实施细则》,受国家林草局委托,省林业和草原局于2020年5月21至25日对你中心建设项目进行了竣工验收。

现将项目竣工验收意见批复如下:一、黑龙江省地方林区森林火险预警系统建设项目于2010年由原国家林业局(林规批字〔2010〕119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总投资834万元,其中,国投资金732.9万元,地方配套资金101.1万元。

建设单位基本完成了批复的建设内容,设施设备运行情况良好。

验收小组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验收。

二、项目竣工验收批复后,建设单位应按程序报批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竣工财务决算审核、审批后及时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切实加强固定资产管理。

三、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尽快办理产权登记手续,明确产权。

竣工验收批复后30日内办理产权登记手续,未经产权登记的项目,不得交付使用。

四、要做好本项目档案资料单独立卷、归档管理工作。

建设项目的批准、设计、竣工、监理、质检文件及各项技术文件要齐全、准确。

特此批复。

附件:关于黑龙江省地方林区森林火险预警系统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报告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6月15日附件黑龙江省地方林区森林火险预警系统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报告根据你中心《关于黑龙江省地方林区森林火险预警系统建设项目申请验收的请示》的验收申请,根据《林业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实施细则》,受国家林草局委托,由省林业和草原局相关处室组成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小组,于2020年5月21至25日对建设项目进行了竣工验收,现形成项目验收报告:一、项目建设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黑龙江省地方林区森林火险预警系统建设项目于2010年由原国家林业局(林规批字〔2010〕119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总投资834万元,其中,国投资金732.9万元,地方配套资金101.1万元。

黑龙江省林业厅办公室关于成立黑龙江省国家储备林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通知-地方规范性文件

黑龙江省林业厅办公室关于成立黑龙江省国家储备林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通知-地方规范性文件

黑龙江省林业厅办公室关于成立黑龙江省国家储备林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通知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为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绿色发展理念,建设国家木材战略储备生产基地,保护国家生态安全、木材安全,进一步拓宽林业生态建设融资渠道,创新林业投融资机制,切实加强对我省国家储备林建设工作的领导,经厅领导同意,成立黑龙江省国家储备林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研究部署国家储备林建设的重大事项。

一、领导小组构成黑龙江省国家储备林建设领导小组及其成员如下:组长:杨国亭省林业厅厅长;副组长:张恒芳省林业厅副厅长;张学武省林业厅副厅长;侯绪民省林业厅副巡视员;成员:牟景君省林业厅政策法规处处长;于德胜省林业厅造林绿化管理处处长;宁先鸣省林业厅森林资源管理处处长;初晓波省林业厅发展规划处副调研员;潘凌安省林业厅财务处处长;殷彤省林业厅科学技术处副处长;宋德义省森林经营管理总站站长;高明省林产品管理总站站长庄凯勋省三北林业建设指导站站长;佟朝晖省林木种苗管理总站站长;程少侠省林业对外合作中心主任。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在省林业对外合作中心,主任为程少侠,办公室负责黑龙江省国家储备林建设日常管理工作,主要职责:1.协调我省有关部门争取扶持政策和资金;2.组织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实施方案,设计融资方案;3.组织制定储备林建设相关技术标准、实施细则;4.审批项目单位年度实施方案;5.下达项目年度计划,负责汇总初审项目单位年度建设任务和用款申请,督促借款人和用款人落实风险补偿金;6.组织开展技术指导、人员培训、检查验收、成效监测等;7.总结建设经验,推广成功模式,汇总项目年度实施情况,上报国家林业局备案。

特此通知。

黑龙江省林业厅2017年4月13日来源:/fg/detail2040876.html。

森林防火办职责

森林防火办职责

森林防火办职责
森林防火办作为一个负责任的部门,在森林火灾防控工作中扮演着
关键的角色。

其职责主要包括预防、监测、处置和宣传教育等方面。

下面将详细介绍森林防火办的主要职责。

一、预防
森林防火办的首要职责是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

这需要对潜在的火
灾隐患进行全面排查,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防范。

例如,定期清理森林
防火道路、设立警示标识、加强对火源的监管等。

此外,开展森林防
火知识宣传,提高公众的火灾防范意识也是预防工作的重要一环。

二、监测
森林防火办要负责监测森林火险等级,及时了解森林火险情况,以
便采取相应的监测预警措施。

通过安装监测设备、卫星遥感等手段,
密切监测森林火险的变化情况,为防火工作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支持。

三、处置
一旦发生森林火灾,森林防火办需要及时响应,组织力量进行灭火
救援工作。

根据火情的发展情况,制定合理的灭火方案,并协调各方
的力量进行联合作战。

在灭火过程中,要保障救援人员的安全,最大
限度地减少火灾造成的损失。

四、宣传教育
除了以上的工作职责外,森林防火办还需要开展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众对森林火灾的认识和防范意识。

组织开展各类防火知识培训、宣传活动,普及森林火灾防控的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公众积极参与到森林防火的工作中来。

总的来说,森林防火办的职责涉及预防、监测、处置和宣传教育等方方面面。

只有做好这些工作,才能更好地保护森林资源,减少火灾带来的损失。

希望森林防火办能够不断完善自身职责,提高森林火灾防控的能力和水平,确保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森林消防队伍专业化是实现安全扑火的治本措施

森林消防队伍专业化是实现安全扑火的治本措施
展 中的 一 个 薄 弱 环 节 。 防 队伍 模 式 为 专 业 队 、 专 业 队 和 群 众 扑 火 队 。专 业 队 主 半
要 从事森林 防扑火工作 , 固定 人员 ; 半专 业 队属 季节性 扑 火队, 防火期 时集 中, 防火期结束后解散 ; 群众扑火 队为临 时召集 的扑火 队。森工总局系统森林消 防专业队和半专业
队 的成 立 , 高 了扑 火 效 率 , 少 了伤 亡 事 故 的发 生 。 提 减
结合我 们森工林业 总局 ( 以下简称 森工 总局 ) 区的 林
多年 的森林 防火 实践 告诉 我们 ,建立一支人员 精干 、 快速 高效 的森林 消防专业 队伍 , 实现安全扑火 的治本措 是
施 。特 别 是 近 十 几 年 来 , 龙 江 省 森 工 总 局 林 区 的森 林 消 黑
收 稿 日期 :0 1 0 — 0 2 1- 7 2
森林消 防专业 队伍的建设 与发展 。


_—— 7
第 4期
森林防火
21 0 1年
22 数 量 少 、 遇 低 、 制 不顺 _ 待 体
火灾 的主要特 点 、 处置程序 、 基本方法 以及技战术要求 , 切 实提高专业 队安全处置各类森林 火灾 的能力。对扑火指挥 员要有应对 复杂环境的适应性和心理训 练 , 提高指挥人员 的扑火组织指挥 能力 , 到从 事森林扑火指 挥人员应取得 做
故 时有 发生 ,森林 防火 遇到如何 避免恶 性事 故的严 重挑
战, 对森林防火工作也提 出了新 的、 更高要求 , 要求 我们拿 出更有 效 的措施 , 防止发生重 大 、 特别重 大森林 火灾 和人 员伤亡事故 。近年来 , 虽然我 国的防范和扑救森林火灾 的 能力 明显增强 , 同时也应 当看到 , 但 目前 森林 消防专业 队 伍数量 不足 、 体制 不顺 、 装备条件 落后 , 缺乏专 门训 练 , 面 临 的扑火安全 隐患形 势也 越来越严 峻 , 然是森林 防火 发 仍

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调整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草原火灾风险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调整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草原火灾风险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调整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草原火灾风险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
•【公布日期】2021.04.23
•【字号】黑林草办发〔2021〕27号
•【施行日期】2021.04.2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森林资源
正文
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调整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草原火灾风险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黑林草办发〔2021〕27号各市(地)、县(市)区林草主管部门,北大荒农垦集团、大兴安岭林业集团、龙江森工集团、伊春森工集团、辰能集团,东北林业大学,各自然保护地,省林草局直属单位:
根据“黑龙江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普查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精神,为加强全省森林草原火灾风险普查的行业组织指导力度,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在原有普查工作机构基础上,进一步调整由局主要负责人担任森林草原火灾风险普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

组长:王东旭省林草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郑怀玉省林草局一级巡视员
吴占杰省林草局二级巡视员
李会平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党委组织部负责人
张晓波龙江森工集团副总经理
李世勇伊春森工集团副总经理
郭宝松北大荒农垦集团副总经理
成员:李慧华省林草局森林草原防火处处长
曹宏颖省林草局财务处处长
林洪省森林草原防火预警信息中心主任
张文勇省林草局第一调查规划设计院书记
王崇民省林草局第二调查规划设计院院长
李少钦省林草局第三调查规划设计院院长
丰兴秋国家林草局大兴安岭调查规划设计院院长
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2021年4月23日。

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全面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

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全面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

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全面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公布日期】2024.04.25•【字号】•【施行日期】2024.04.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全面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各市(地)、县(市、区)林业草原主管部门,大兴安岭林业集团、龙江森工集团、伊春森工集团,北大荒农垦集团,局直属各单位:近年来,破坏森林资源案件持续发生,暴露出各地各单位森林资源管理工作中还存在着主体责任落实不扎实、监管督察机制不健全、案件查处不到位等突出问题。

各级林草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记“增绿就是增优势,植树就是植未来”,坚持扩绿、兴绿、护绿并举,坚持绿色发展,把保护生态环境摆在优先位置。

为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坚决筑牢祖国北方生态安全屏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严格林地审批管理(一)严格临时使用林地审批标准。

严格执行临时使用林地类型划分标准,遵循生态保护优先、合理使用的原则,依法依规使用林地。

除项目确需建设且难以避让外,临时使用林地原则上不得使用乔木林地。

不得以临时用地名义批准永久性建设使用林地。

主体工程需配套设立临时取土场的,要合理选址,选取有坡度或高于地表等易恢复区域取土,不允许地下采挖。

不得采取取土后无法恢复或者恢复难度大、成本高、易造成水土流失等不合理方式取土。

申请使用临时取土场的项目是主体工程的配套项目,取土场土方只用于该项目建设,不得加工、外售。

临时使用林地期满后,必须要求林地使用单位(个人)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和森林植被。

市、县林草主管部门要对审批过的取土场等临时用地全面进行自查,存在未按临时用地批准内容使用林地和到期未恢复林业生产条件、植被的,要立即进行整改。

(二)严格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工程设施使用林地的审批。

必须严格执行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关于对森林经营单位在所经营的林地内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范围规定,不能随意扩大范围或变相扩大范围。

森林防火办职责

森林防火办职责

森林防火办职责
森林防火办是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区森林防火工作的机构。

其主要职责包括:
1. 制定和完善森林防火工作的政策、规划、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指导和推动全区各级森林防火工作的开展。

2. 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广大群众对森林防火的认识和自我防火能力,加强火源管控和火点监管。

3. 建立健全森林防火监测预警体系,利用现代化技术手段,及时发现和监测火情,提前预警并采取措施防控火灾。

4. 组织和展开森林防火巡查和执法行动,加强对火源、火点和敏感地区的监管和巡查,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非法行为。

5. 组织和协调各级森林防火队伍,加强队伍建设和培训,提高队伍的救火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

6. 联合相关部门组织开展森林火灾应急救援工作,协调资源,迅速组织抢救和灭火,最大程度减少火灾造成的损失。

7. 分析、总结和评估全区森林防火工作的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推动森林防火工作的持续改进和提高。

总的来说,森林防火办负责森林防火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保障森林资源的安全和可持续利用。

第 1 页共 1 页。

黑龙江省林业厅办公室关于申报森林植被恢复费资金的通知-黑林办发〔2015〕72号

黑龙江省林业厅办公室关于申报森林植被恢复费资金的通知-黑林办发〔2015〕72号

黑龙江省林业厅办公室关于申报森林植被恢复费资金的通知正文:----------------------------------------------------------------------------------------------------------------------------------------------------黑龙江省林业厅办公室关于申报森林植被恢复费资金的通知黑林办发〔2015〕72号各市(地)、县(市、区)林业(营林)局,省农垦总局林业局:为进一步规范森林植被恢复费的使用管理,根据《省财政厅省林业厅转发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通知〉的通知》(黑财综〔2003〕17号)和《黑龙江省林业厅办公室关于规范森林植被恢复费使用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黑林办发〔2013〕145号)要求,现就返还植被恢复费资金申报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一、申报金额申报金额为植被恢复费对账单的核准数。

二、报送材料1.各市(地)、县(市、区)林业(营林)局会同财政部门的联合申报资金申请文件。

2.《黑龙江省森林植被恢复费项目申报书》3.其他需要提供的附件材料。

三、有关要求1.《项目申报书》的编制,要按照黑林办发〔2013〕145号文件要求,重点明确申请返还资金的具体用途及对应额度,同时要求返还资金中用于植树造林的比例,原则上不能低于70%。

项目建设地点以小班为单位并明确坐标。

2.用于造林的建设项目,要按照《黑龙江省林业厅关于建设项目占用征收林地实行占补平衡有关问题的通知》(黑林发〔2015〕36号)要求,还林地块必须落实在非林地上,不得与“三北”造林、退耕还林等工程的造林地块重叠,并提供有资质规划设计单位编制的《植被恢复费造林项目作业设计》。

3.《项目申报书》中“项目建设内容及资金投入环节”一栏中,用于造林建设项目的,要求有整地费用测算;造林费用测算(造林面积、造林密度);苗木费用测算(苗木种类、数量及单价);栽植费用测算;抚育及管护费用测算等内容。

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全省林业(森工)工程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全省林业(森工)工程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全省林业(森工)工程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各市(地)林业和草原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直属各单位: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黑人社发〔2019〕27号)文件要求,现将全省工程系列林业(森工)工程专业2019年度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一、申报时间及地点材料申报时间:2019年11月7日至13日。

材料报送地点:省林业和草原局人事处(哈尔滨市香坊区衡山路10号411室);电话***。

王军鹏电话***。

二、评审标准及评审范围(一)评审标准按照《黑龙江省工程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黑龙江省工程系列林业工《黑龙江省工程系列森林工业工程专业高级专程专业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以下简称《评审标准》)执行。

可参阅网址: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称评审专题。

(二)评审范围全省市、县(市)林草局及所属单位从事林业(森工)专业相关工作的技术人员。

(三)评审专业林业(森工)工程包括林学(主要从事林业生态工程、森林调查与规划设计、营林、园林绿化、森林资源利用、森林资源保护、森林种苗、森林培育、森林植物、森林经营、森林保护、森林防火、自然保护区建设、野生动物、森林经理、森林旅游、水土保持、林特产品及林下资源的开发、研究、设计、新技术推广与应用以及与其相关联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林产工业、森林采伐运输、林业机械、林区道桥、林区电力6个专业。

三、申报需提交的材料申报材料分为主卷和副卷两部分。

第一部分:主卷材料。

按以下顺序装订装袋: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一式二份,不需装订,申报基层职称的人员应在评审表右上方加盖“基层”章。

2.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管理平台》打印的《个人信息确认表》(本人签字、工作单位盖章确认)。

3.事业单位人员需提供现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合同及工资兑现表(职务变动审批表);企业申报人员应提供劳动合同。

森林防火办职责

森林防火办职责

森林防火办职责
森林防火办是负责协调和推进森林防火工作的机构,其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制定和完善森林防火的政策、法规和标准。

森林防火办应根据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规和政策,制定并完善森林防火的各项制度和标准,确保防火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2. 组织和指导森林防火的宣传教育工作。

森林防火办应加强对公众和相关从业人员的防火意识教育,组织开展防火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广大群众和专业人员的森林防火意识和防火能力。

3. 统筹和协调森林防火的工作任务。

森林防火办负责统筹协调各级相关单位和部门的森林防火工作,合理安排和调配防火人员、装备和资金,确保森林防火工作的顺利进行。

4. 监督和检查森林防火的实施情况。

森林防火办应定期开展对各级防火机构和防火责任单位的督导检查,检查相关单位是否按要求开展防火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并报告上级。

5. 应急管理和处置森林火灾。

森林防火办应制定和组织实施森林火灾的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措施,协调各级专业消防队伍和救援力量,及时处置和扑灭森林火灾,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以及生态环境的稳定。

总之,森林防火办的职责是在国家和地方政策的指导下,组织和推动森林防火工作,保障森林资源的安全和可持续发展。

第 1 页共 1 页。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等6部应急预案的通知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等6部应急预案的通知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等6部应急预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04.22•【字号】黑政办规〔2020〕6号•【施行日期】2020.04.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草原资源正文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等6部应急预案的通知黑政办规〔2020〕6号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黑龙江省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灾害防控应急预案》《黑龙江省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黑龙江省农作物生物灾害应急预案》《黑龙江省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黑龙江省人防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并做好衔接工作。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4月22日黑龙江省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目录1总则1.1编制目的1.2编制依据1.3适用范围1.4工作原则1.5灾害分级2组织指挥体系2.1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2.2扑火指挥2.3专家组3预警、监测和信息报告3.1火险预测预报3.2预警3.3林火监测3.4信息报告4应急响应4.1分级响应4.2响应措施4.3省级层面应对工作5扑火指挥与扑救措施5.1组织指挥原则5.2扑火原则5.3供给原则5.4扑救措施5.5高危火险区扑火作战方案5.6高保护价值森林与重要设施目标保护方案5.7人工增雨方案6后期处置6.1火灾评估6.2灾民安置及灾后重建6.3工作总结6.4奖励与责任追究7综合保障7.1扑火前线指挥保障7.2火场应急通信保障7.3储备物资保障7.4资金保障7.5技术保障7.6培训演练8附则8.1预案管理与更新8.2高危火险区8.3高保护价值森林8.4重要设施目标8.5奖励与责任追究8.6应急支持保障部门的职责任务8.7预案生效时间1总则1.1编制目的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方针,建立健全森林草原火灾应对工作机制,规范处置行为,提高处置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实施处置行动。

黑龙江省森林防火条例(全文)

黑龙江省森林防火条例(全文)

Some things, gently let go, you may not be easy.勤学乐施积极进取(页眉可删)黑龙江省森林防火条例(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辖区内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

第三条森林防火工作实行分级负责、预防为主、科学扑救、积极消灭的方针。

第四条森林防火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森林防火工作制度,逐级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将森林防火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内容。

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和个人承担其经营区域内的森林防火责任;实行承包、租赁的,合同中应当包括森林防火责任等相关内容。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预防森林火灾、保护森林防火设施、报告森林火情的义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基层林场(所)森林防火能力建设。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本辖区的森林防火工作。

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的主要职责是:(一)负责森林防火法律、法规的宣传和组织实施;(二)协调解决本辖区部门之间、地区之间有关森林防火的重大问题;(三)指导和监督森林防火责任制的建立,组织有关部门对森林防火工作的检查,督促森林火灾隐患整改;(四)指导森林防火队伍的组建,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培训和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演练;(五)组织、协调和指挥森林火灾的扑救,指导和监督森林火灾的调查、评估工作;(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六条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森林防火的监督和管理工作,承担本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的日常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相关的森林防火工作。

有森林防火任务的乡(镇)人民政府的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负责本辖区的森林防火工作。

伊春市、大兴安岭地区的森林防火主管部门由本级人民政府(行署)确定。

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

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

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公布日期】2021.03.05•【字号】黑林草办发〔2021〕7号•【施行日期】2021.03.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黑林草办发〔2021〕7号各市(地)林草主管部门,各类自然保护地,大兴安岭林业集团、龙江森工集团、伊春森工集团、北大荒农垦集团、东北林业大学、辰能集团,局直属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家林草局、省委省政府关于森林草原防火工作部署安排,有效防控森林草原火灾,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生态安全,现将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2021年3月5日2021年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工作方案为了进一步抓好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森林草原防火意识,普及森林草原防火常识,规范野外用火行为,压紧压实防火责任,力争在“十四五”开局之年不发生大的森林草原火灾,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黑龙江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国家、省委省政府关于森林草原防火工作部署要求,认真执行“预防为主、分级负责、科学扑救、积极消灭”的防火工作方针,始终把宣传教育作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第一道工序,融合传统媒介和现代媒体,创新宣传形式和手段,开展全方位、多渠道的宣传教育,全面提高社会公众森林草原防火意识,营造“森林草原防火人人有责”的社会氛围,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林草行业“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保驾护航。

二、宣传重点(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黑龙江省森林防火条例》《黑龙江省人民政府2021年森林草原防火命令》等法律法规和文件。

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工作职责范文(三篇)

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工作职责范文(三篇)

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工作职责范文1. 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制定和实施森林防火工作的相关政策、规划和计划。

2. 整合和协调各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力量,统一指挥和协调森林防火工作。

3. 负责收集、整理和分析有关森林防火的信息和数据,定期报告森林火灾的发生情况、火势发展趋势和防火情况等。

4. 组织开展森林火灾的预警、预测和预防工作,制定防火预警预案,及时发布森林防火警报,并指导相关单位和群众采取防火措施。

5. 协调和指导森林防火设施的建设和维护工作,确保防火设施的正常运行和有效使用。

6. 组织开展森林防火演练和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防火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7. 组织开展森林火灾的扑灭和灭后处置工作,及时评估火灾的损失和影响,并采取相应的补救和恢复措施。

8. 加强与相关部门、单位和群众的沟通和协作,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森林火灾的认识和预防能力。

9. 履行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其他职责和任务。

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工作职责范文(二)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是组织协调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部门,下面是一份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的工作职责范本,供参考:一、制定防火工作计划和方案1.组织制定年度、季度、月度等各项防火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确保防火工作有序、高效进行。

2.调研、分析、研判火灾发生的可能性和危害程度,提出相应的防火措施和应急预案。

二、组织实施防火宣传教育工作1.组织开展面向社会公众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的防火意识和安全意识。

2.组织开展针对不同对象的防火培训,提高工作人员和志愿者的防火技能和应变能力。

三、监测森林火险等级1.依据相关指标和资料,定期发布森林火险等级,并及时向各级森林防火部门和相关单位通报,引导各方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

2.建立和维护森林火险监测预警系统,及时掌握森林火险和火情动态。

四、指导森林防火工作1.制定并组织实施森林防火工作的技术规范和操作流程。

2.指导各级森林防火部门的工作,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和指导意见。

森林防火办职责

森林防火办职责

森林防火办公室是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常设办事机构,在办公室主任的直接组织下,负责日常工作.具体职责:1、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家森林防火工作的方针、政策,监督《森林防火条例》和有关法规的实施;贯彻执行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自治区、市人民政府、自治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和市森林防火指挥部以及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指示、决定。

2、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认真贯彻执行《森林防火条例》,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组织督促检查、指导各乡镇和有关单位的森林防火工作。

3、组织辖区内各部门、各单位的联防协作,充分发挥军警密切配合和联合扑救的主力军作用。

4、掌握森林火情动态,组织发布森林火险、火灾信息,主动采取应急措施。

5、建立健全森林防火各项岗位责任制,制订重点林区,关键时期的森林防火措施和扑火预案。

6、组织森林防火科学研究,推行先进技术,培训森林防火专业人员,提高工作水平和业务素质,增强森林防火职能意识。

7、充分利用森林防火现有各种通讯系统和设施,管好、用好、精通有关森林防火的通讯设备、仪器、扑火机具,发挥“四网二化”的作用。

提高预防和扑救能力。

8、负责全区森林防火的各种报表统计、统计分析、上报、积累和存档。

9、协助、配合各乡镇和有关机关查处森林火灾案件。

10、完成上级领导部门和森林防火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森林防火办公室副主任职责一、认真负责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人员的政治思想工作和业务领导。

二、认真执行《森林防火条例》、党和国家的有关政策、法令,落实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指示、决定。

三、组织深入林区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四、落实各项制度,组织开展森林防火督促检查总结工作。

五、组织协调扑救森林火灾,协助政法和有关部门处理火案,追究责任,查清火因和火灾损失。

六、协助抓好森林防火专业机构和队伍建设,做好业务指导和培训工作,培养典型,总结交流经验。

七、组织制订森林防火设施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八、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森林防火文秘职责1、负责起草全区及林业局森林防火工作计划、设施规划、实施方案等工作;2、负责起草森林防火有关文件、报告、请示、汇报、总结和会议材料、各种通知及相关工作;3、负责有关森林防火会议记录,做好文件收发、登记、送阅、存档等管理工作;4、负责森林防火宣传资料、简报、通讯报道的编辑等。

黑龙江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

黑龙江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

黑龙江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法规类别】消防管理【发文字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号【发布部门】黑龙江省政府【发布日期】1989.03.09【实施日期】1989.03.09【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章【失效依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政府规章清理结果的决定黑龙江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号1989年3月9日)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发布的《森林防火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辖区内除城市市区外的一切森林防火工作。

第三条森林防火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做到思想认识、组织领导、制度管理、扑火力量、设施设备、协作联防落实。

各有林和森林经营单位、驻林区的部队、企事业单位以及集体经济组织和个人,应当根据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规划和部署,做好森林防火的各项基本建设和基础工作,提高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的能力。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重视和发展森林防火科学技术研究工作,推广和运用现代先进防火、灭火科学技术。

第五条森林防火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

省长、市长(专员)、县长、乡(镇)长,对本行政辖区内的森林防火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一指挥、统一检查。

各有林和森林经营单位及其主管机关对森林防火工作负有重要责任,应当在各级政府统一领导下,坚持谁经营的森林谁负责森林防火的原则,实行部门、单位领导负责制。

第六条森林防火基本建设费,按照有林地面积,分年安排,用于森林防火的基本设施建设,设备购置及其更新改造。

具体规定由省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与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森林防火事业费,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设立森林防火指挥部,其职责按照《条例》第七条第二款规定执行,对本行政辖区内森林防火工作实行检查、监督、组织、协调。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同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配备专职干部,负责日常工作。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