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和产品状态的标识管理规定
产品标识管理规定
产品标识管理规定1.目的区分不同性质的产品以及不同状态的产品,以防止混淆或误发误用。
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进货产品、过程产品及最终产品的标识控制。
3.职责3.1生产部负责半成品、成品的标识管理,规定产品标识的形式和内容。
3.2采购部所属仓库负责原辅材料、外购件的标识。
3.3各车间负责产品标识的实施和保存。
3.4品管部负责产品检验状态的标识。
4.产品标识4.1产品标识的形式产品标识的形式有:物资标识卡、标签、标牌、印章、区域标识等。
4.2产品标识的内容4.2.1采购产品要标识其规格、型号、名称、数量、产地及标准等。
4.2.2过程产品、半成品应标识其原料、加工工序名称、数量、款式、货号等。
4.2.3成品应标识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生产批号或编号、标准等。
4.2.4对顾客财产应标注“客供”字样,车间应按规定要求使用。
5. 状态标识公司的检验状态分为待检、合格和不合格,标识方式有区域标识、标签、标牌等。
5.1待检未经检验或正在检验尚无检验结果的产品。
5.2合格经检验符合标准或合同要求的产品。
可用合格证、标牌、区域等标识。
如出厂前还须客户或有关部门检验的产品应在合格标识前加注“厂检”、“客检”、“商检”等限制词。
5.3不合格经检验不符合标准或合同要求的产品。
可用标牌、标签、区域等标识。
不合格品标识应醒目、牢固,并应隔离。
1.其它6.1标识上的字样应根据标识牌的大小合理规定。
6.2各种标识应不易破损,所标注内容应清晰、明了。
产品标识管理规定
产品标识管理规定一、总则为了加强对本公司产品标识的管理,确保产品标识的真实、准确、清晰、易于识别,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生产、销售的所有产品的标识管理。
三、产品标识的内容(一)产品名称产品名称应使用中文,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能够准确反映产品的真实属性和用途。
(二)产品规格型号应清晰标明产品的规格型号,以便消费者选择和使用。
(三)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生产日期应采用清晰、不易擦除的方式标注,保质期应明确标注在产品包装上。
(四)生产批次对于需要追溯的产品,应标注生产批次,以便在出现质量问题时能够及时召回和处理。
(五)成分或配料表对于食品、化妆品等产品,应如实标注成分或配料表,按照含量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列。
(六)执行标准应标注产品所执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的编号。
(七)质量等级对于有质量等级划分的产品,应明确标注其质量等级。
(八)生产企业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应标注本公司的名称、地址和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消费者在需要时能够与我们取得联系。
(九)使用说明和注意事项对于需要特殊使用方法或存在安全隐患的产品,应标注详细的使用说明和注意事项。
(十)认证标志如果产品获得了相关的认证,如质量认证、环保认证等,应标注相应的认证标志。
四、产品标识的标注要求(一)标识的位置产品标识应标注在产品的显著位置,易于消费者查看和识别。
对于包装较小的产品,标识可以标注在包装的标签上或产品说明书上。
(二)标识的清晰性标识的文字、图形应清晰、完整,不得模糊不清、残缺不全。
标识的颜色应与背景色对比明显,易于辨认。
(三)标识的牢固性标识应牢固地附着在产品或包装上,不得轻易脱落或损坏。
在产品的运输、储存和销售过程中,标识应保持完好无损。
(四)标识的准确性标识的内容应真实、准确,不得虚假标注或误导消费者。
标识的内容应与产品的实际情况相符,不得夸大或缩小产品的性能、用途等。
产品标识管理规定
产品标识管理规定一、目的为了规范公司产品标识的管理,确保产品标识的准确性、清晰性和可追溯性,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产品的标识管理,包括原材料、半成品、成品以及包装材料等。
三、职责分工1、生产部门负责在生产过程中按照规定对产品进行标识。
确保标识的内容准确、清晰、完整。
2、质量部门监督产品标识的执行情况。
对标识不符合要求的产品进行处理。
3、仓储部门做好产品标识的保管工作。
按照标识进行产品的出入库管理。
4、销售部门向客户传递产品标识的相关信息。
四、产品标识的内容1、产品名称应使用标准的产品名称,不得使用易产生混淆或误导的名称。
2、产品规格型号明确产品的规格、型号等参数,以便于区分不同的产品。
3、生产日期采用清晰、易读的格式标注产品的生产日期。
4、保质期对于有保质期要求的产品,准确标注保质期。
5、生产批次便于追溯产品的生产过程和质量控制情况。
6、质量等级标注产品的质量等级,如合格品、一等品等。
7、成分或配料表对于食品、化妆品等产品,详细列出成分或配料。
8、执行标准标注产品所执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
9、生产许可证编号依法需要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产品,标注相应的许可证编号。
10、警示标识对于可能存在危险或需要特殊注意的产品,标注警示标识和说明。
11、认证标识如产品获得相关认证,标注认证标识。
12、制造商名称和地址提供准确的制造商名称和地址,以便消费者联系和投诉。
13、售后服务信息包括售后服务电话、网址等。
五、产品标识的要求1、标识应清晰、易读、不易磨损。
2、标识所用的文字、符号、数字等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法规的要求。
3、标识的颜色应醒目,与产品包装或本体形成明显对比。
4、标识的位置应明显,便于消费者在购买和使用过程中查看。
5、对于需要在特定条件下保存或使用的产品,应在标识中注明相关要求。
六、产品标识的制作和使用1、标识的设计应由相关部门根据产品特点和法规要求进行,经审核批准后方可使用。
标识管理规定(经典版)
标识管理规定为了确保产品及原辅材料的有效标识,防止混用、误用和不合格品的非预期使用,以及规范企业的各项工作,特制定以下标识管理规定。
各部门和车间应严格按照这些规定制定相应的标识,并在实施中不断寻求改进,以确保企业的质量得到保证。
一、原辅材料的标识1.仓库内的原辅材料应采用挂牌标签进行标识,标识内容应包括名称、产地和规格。
如果产品已经具有这些标识,则企业无需再次标识。
2.可自选标签标识、规格尺寸和纸克重来标识原辅材料。
二、产品状态标识1.所有印刷车间和装订车间的半成品应使用状态标签进行标识,以表明其所处的状态,防止混用和不合格品的非预期使用。
2.状态标识的分类及颜色规定如下:a)合格品:经检验员检验确定合格,并可以转序交付的产品应挂上绿色合格标签,胶轮由机长负责挂上合格标签,并放置在规定的合格品区域。
b)不合格品:经机台操作者和检验员确定为不合格的产品应挂上红色不合格标签,并隔离存放在不合格区域,未经质检部评定的产品不得使用。
c)待检品:机台操作者和检验员尚未检验的成品或半成品应挂上黄色待检品标签。
未挂上合格标签的成品或半成品一律不得转序。
3.状态标识的规格为16开,适用于印刷车间和装订车间。
三、设施标识各部门和车间应根据具体情况对机器、场所和环境进行设施标识。
在制定设施标识时,应注意以下几点:1.车间内应严格区分好坏版、合格品和待检品的存放区域,通过清晰的标识以防止混用。
2.如果车间的活动受到场所限制,可以设置部分活动标识牌,但只允许对待检品和合格品进行活动状态标识,不合格品必须进行定点标识。
3.车间内的岗位职责、质量要求、操作规程和上岗证等需要挂墙标识的内容,可以根据场地、视觉和照明的具体情况制作标识。
对于这部分标识,企业没有统一的规定。
四、标识制作各部门和车间可以根据自身特点向企业贯标工作小组提出标识制作的要求。
经过统一考虑后,企业将统一安排标识的制作。
五、检查和改进生产部和质检部负责每年对标识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并对各部门和车间的标识进行评价,提出改进措施。
产品标识和检验状态标识的方法和管理规定
武汉联宇技术有限公司
请示报告
联宇请字[2015]00*号
产品标识和检验状态的方法和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了规范产品生产过程中各环节的正常有序进行,乱堆乱放现象,技术状态的管理,产品质量能够溯源、追究问责、解决质量纠纷,更好的促进质量管理体系的推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生产车间、质量管理部、仓库、软件部。
三.具体规定
仓库应对采购回的原材料及生产合格的半成品入库后进行标识(这些标识包括半成品或零部件的名称,数量,划分区域等);在产品出厂发货时,仓库应在产品包装表面对产品进行型号或编号辨别性的标识。
质量管理部在生产的过程中对产品检验和试验状况进行标识,应采用标记法进行。
绿色(合格)、黄色(返工)、红色(不合格),质量管理部应以产品贴标形式对产品状态进行区分及隔离。
生产车间对半成品、成品、待检品、调试测试区等进行区域划分。
车间生产合格的出厂产品由生产部编写产品型号与出厂编号提交质量管理部,质量管理部必须将标有产品型号及出厂编号的合格证贴上,并对产品编号及型号存档记录。
必须具有唯一性,能达到可追溯的目的。
软件部应对软件产品的版本号、功能版本登记。
在产品交付后,软件版本有
更新时,需及时更新并替代原有版本并登记记录,必须具有唯一性,能达到可追溯的目的。
以上部门确保产品实现过程中需要标识的每个环节对产品进行唯一性标识,标识需清晰,必要时进行登记存档,能达到可追溯性,检索的目的。
产品标签标识管理规定
产品标签标识管理规定为了规范产品标签标识管理,确保产品标签的准确性和合法性,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一、标签标识管理的目的1. 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供准确、真实的产品信息。
2. 规范企业的标签标识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3. 加强产品质量监管,提高产品质量和安全水平。
二、标签标识的责任主体企业是产品标签标识的责任主体,应当对其产品标签标识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三、标签标识的内容要求1. 标签标识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产品名称:准确、明确地描述产品的名称。
(2)品牌名称:标明产品所属的品牌。
(3)生产日期和有效期:标明产品的生产日期和有效使用期限。
(4)生产厂商信息:包括企业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
(5)产品规格型号:准确、明确地描述产品的规格型号。
(6)产品安全警示标识:如有需要,应当标明产品的安全使用和存储注意事项。
(7)其他必要信息:根据产品特点和要求,标明其他与产品质量、安全相关的信息。
2. 标签标识应当真实、准确,不得包含虚假、误导性的内容。
四、标签标识的设计和制作1. 标签标识的设计应当符合产品的特点和规定,清晰易懂,便于消费者阅读和理解。
2. 标签标识的制作应当采用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的技术和设备,保证标签标识的质量和可靠性。
五、标签标识的审核和审批1. 企业应当建立标签标识的审核和审批制度,确保标签标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2. 对于涉及产品质量、安全的标签标识,应当经过相应的质检部门审批后方可使用。
六、标签标识的使用和管理1. 企业应当确保标签标识的正确使用和粘贴,不得随意删除、更换或遮挡标签标识。
2. 企业应当建立标签标识的管理档案,记录标签标识的使用情况和审批记录,并定期进行归档。
七、标签标识的监督和处罚1. 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对标签标识的合法性和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对于不符合规定的标签标识,应当及时予以处罚。
2. 对于故意虚假标签标识的企业,应当依法进行处罚,并可能面临产品质量追溯和召回等后果。
产品标识管理规定
产品标识管理规定一、背景介绍产品标识是指在产品上贴或者印刷的标识、商标、品牌等信息,用于区分和识别产品的特征和属性。
有效的产品标识管理可以提高产品的辨识度和品牌形象,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市场秩序。
本文旨在规范和强化产品标识管理,确保产品标识符合法规要求和公司内部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销售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实物产品、电子产品和服务型产品。
三、产品标识管理职责1. 产品设计部门负责确定并设计产品标识,确保标识与产品特性相符,同时满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要求;2. 生产部门负责确保产品标识的准确贴附和印刷,不得有任何模糊、缺失、歪斜等质量问题;3. 销售部门负责核实产品标识的正确性,并向客户传达产品标识的相关信息;4. 品质部门负责对产品标识进行质量把关,定期抽查产品标识的合规性和质量情况;5. 监督部门负责监督产品标识管理工作的实施情况,并对发现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理和整改。
四、产品标识规范1. 标识内容:产品标识应包括产品名称、商标、规格型号、生产日期、保质期、使用方法等关键信息,确保消费者能够准确了解产品特点;2. 标识位置:产品标识应清晰可见,固定于产品上合适的位置,不得粘贴或印刷在易剥离或易模糊的部位;3. 标识质量:产品标识的质量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不得有任何涂抹、涂改、损坏等情况;4. 标识语言:产品标识的语言应符合所销售市场的要求,如有多语版本,应提供相应版本标识;5. 标识颜色:产品标识的颜色应与产品特性相协调,标识颜色不得与竞争对手相同,以避免混淆和误导。
五、标识管理流程1. 设计阶段:产品设计部门在设计产品时,应考虑产品标识的合理安排和设计要求,并与品质部门进行沟通协调;2. 生产阶段:生产部门根据产品设计部门提供的标识文件,使用专业设备进行贴附或印刷,确保标识的准确性和质量;3. 质检阶段:品质部门对生产出的产品进行标识质量抽查,确保标识的合规性和质量;4. 销售阶段:销售部门核实产品标识的准确性,并向客户传达相关信息,确保客户了解产品标识内容;5. 监督阶段:监督部门定期对产品标识的管理流程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整改。
产品标识管理规定
产品标识管理规定一、概述产品标识是指用以标识和识别产品的标志、商标、文字、图案等信息。
为了保证产品标识的一致性和规范性,提高产品的品质和形象,特制定本产品标识管理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部对于产品标识的管理和使用。
三、产品标识的定义1. 标识:指用以标明产品身份或者产品特征的标志。
可以是文字、图形、符号或者组合。
2. 商标:指注册在国家商标管理部门的标志,具有独立于企业的法定使用权。
3. 文字:指产品名称、规格、成分、用途、注意事项等文字信息。
4. 图案:指产品外观图案、装饰图案等。
四、产品标识的管理责任和流程1. 产品标识的管理责任属于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由专门的标识管理团队负责具体实施。
2. 产品标识管理流程如下:2.1 新产品开发阶段,由研发部门提出产品标识需求,并提交给标识管理团队;2.2 标识管理团队根据需求进行标识设计,提供初步设计方案;2.3 设计方案经过公司内部审核后,由标识管理团队进行调整和修改;2.4 最终确定的标识方案由标识管理团队进行出版、印刷和制作;2.5 协调产品开发、生产和营销部门,确保产品标识的正确、一致和及时应用。
五、产品标识的设计规范1. 产品标识的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1.1 简洁明了,突出产品特点和企业形象;1.2 配色协调,符合视觉美感;1.3 字体清晰、易读,不得使用模糊不清或过于艺术化的字体;1.4 图案设计要符合产品特征和市场需求。
2. 设计人员应具备专业的设计能力和创意思维,能够深入了解产品特点和市场需求,并根据需求进行设计。
六、产品标识的使用管理1. 产品标识的使用范围和方式应明确规定,并定期进行评估和调整。
2. 产品标识的使用管理包括以下内容:2.1 标识使用授权:由标识管理团队负责发放和管理标识使用授权,确保标识的合法使用;2.2 标识应用监测:标识管理团队对产品标识的应用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确保标识的正确使用和效果;2.3 标识更新和升级:根据市场需求和企业形象调整,对产品标识进行及时更新和升级。
货品标识管理规定,原材料、在制品、产成品标识管理办法
标识管理规定1、目的为防止不同类型、不同状态的产品混淆,避免不合格品非预期使用并确保需要时实现产品的可追溯性,特制定本规定。
2、范围适用于所有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不合格品、物料、量具及生产设备的标识和检验状态标识。
3、职责权限3.1质检部负责发布产成品包装标识的说明及具体要求;负责组织产品质量缺陷时的调查。
3.2生产管理部负责组织各车间完成检验状态标识的设计、制作,并对各车间的标识工作进行监控。
3.3各车间负责本车间生产过程中的一般性标识的投用和管理;负责各类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及不合格品标识按要求投用和监控。
3. 4质检部、生产管理部,均可对标识管理规定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4、工作程序和要求4.1标识分类4.1.1 标识分为物料标识及状态标识两大类。
4. 1.2物料标识用于明确物料属性,如名称,规格型号,生产批次等。
5. 1.3状态标识用于明确物料检验状态,如待检、合格、不合格等。
4. 1.4物料标识与状态标识,依据具体情况,可以合并或独立标识。
4.2标识方法及要求1. 2.1标识方法有张贴标识卡、悬挂标识牌、库存台账记录、外包装印刷或手写等多种型式。
4. 2.2产成品包装标识作为关键性标识,由各车间按照质保部要求的产成品生产要求统一执行。
5. 2.3检验状态标识作为关键性标识,由生产管理部统一要求,各车间按照规定的样式实施。
6. 2.4其余一般性标识,可由各车间自行组织设计和投用。
7. 2.5凡需要书写的标识,需注意用笔的选择,确保可重复利用,确保字迹工整、清晰、醒目;标识内容无歧义。
8. 2.6凡需要张贴的标识,需选择适宜的张贴材料或张贴方法,确保张贴牢固,持久耐用;不易受外界环境的影响而失效。
9. 2.7各类标识的设计和投用,应考虑物料垛放时的情况,确保物料垛放后,标识仍可在外部明显观察(不要求单一包装均可观察)。
4.3新购原材料标识4.3. 1原材料到厂后,仓储车间负责将其置于待检区,对于本身未作标识或标识不清的原材料,必须确认物料名称、规格型号等关键信息,并做标识。
产品标识管理规定
产品标识管理规定一、总则为了规范公司产品的标识管理,确保产品在生产、销售、使用等过程中能够准确识别和追溯,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公司的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产品的标识,包括原材料、半成品、成品以及包装材料等。
三、职责分工1、研发部门负责制定产品标识的技术要求和规范,确保标识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2、生产部门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产品标识的标注和打印,保证标识的清晰、准确、完整。
3、质量部门对产品标识进行检验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4、销售部门向客户传达产品标识的相关信息,解答客户的疑问。
四、标识的内容1、产品名称应使用规范的中文名称,清晰准确地反映产品的属性和特点。
2、产品型号明确产品的型号规格,以便区分不同的产品类型。
3、生产日期标注产品的生产具体日期,格式为年/月/日。
4、保质期或有效期对于有保质期或有效期要求的产品,应清晰标注。
5、生产批次便于产品的追溯和管理。
6、执行标准标明产品所执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
7、质量等级如产品有质量等级划分,应予以标注。
8、生产企业名称和地址提供完整的生产企业名称和详细地址。
9、产品成分或配料表清楚列出产品的主要成分或配料。
10、使用说明和注意事项告知消费者正确的使用方法和需要注意的事项。
11、认证标志如产品获得相关认证,应标注相应的认证标志。
五、标识的形式1、标签可以采用纸质标签、塑料标签等形式,粘贴在产品或包装上。
2、印刷直接在产品或包装上进行印刷标识。
3、喷码通过喷码设备将标识信息喷印在产品或包装上。
六、标识的位置1、产品本体在产品表面显著位置进行标识。
2、包装在产品的外包装上,正面、侧面或顶部等易于观察的位置进行标识。
七、标识的清晰性和耐久性1、标识的文字、图案应清晰可辨,不得模糊、残缺。
2、标识应具有一定的耐久性,在产品的使用期限内保持清晰可读。
八、标识的变更管理1、如因产品改进、标准更新等原因需要变更标识内容,应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和备案。
厂产品标识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厂产品标识管理,提高产品质量,保障消费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厂所有出厂产品的标识管理。
第三条厂产品标识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依规,规范管理;(二)明确责任,落实到位;(三)质量第一,安全为本;(四)持续改进,追求卓越。
第二章标识内容第四条厂产品标识应包括以下内容:(一)产品名称:准确、规范的中文产品名称;(二)生产厂名:企业全称或注册商标;(三)生产厂址:企业所在地详细地址;(四)产品规格型号:产品的规格和型号;(五)产品标准号:执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六)生产日期:产品生产日期;(七)有效期:产品的保质期或使用寿命;(八)执行标准:产品质量标准;(九)警示标志:如适用,应标注安全警示标志;(十)其他必要信息:如环保标志、认证标志等。
第五条产品标识的文字、符号、图案应清晰、规范、易于识别,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要求。
第三章标识形式第六条厂产品标识可采用以下形式:(一)标签:粘贴在产品表面或包装上;(二)说明书:随产品一同提供;(三)产品包装:包装上应清晰标注产品标识;(四)产品本身:如产品本身可作为标识载体,则应直接标注;(五)其他形式:如适用,可采取其他形式标注产品标识。
第七条产品标识应固定在产品或包装上,不得随意更换、涂改、覆盖或损毁。
第四章标识管理职责第八条厂长对本厂产品标识管理工作负总责。
第九条生产部门负责产品标识的设计、制作和监督实施;(一)设计标识时,应确保标识内容完整、准确、规范;(二)制作标识时,应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材料,确保标识质量;(三)监督标识实施,确保标识符合规定要求。
第十条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产品标识的审核和监督;(一)审核产品标识设计、制作是否符合规定要求;(二)监督生产部门执行产品标识管理规定;(三)对不符合规定的产品标识进行整改。
产品标识标注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产品标识标注管理,保障消费者权益,维护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本地区生产、销售的所有产品,包括工业产品、农产品、食品、药品、化妆品等。
第三条产品标识标注是指产品上用于表明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执行标准、产品成分、安全警示等内容的信息标注。
第四条产品标识标注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得含有虚假、误导性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销售、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标识。
第二章标识标注内容第六条产品标识标注应当包括以下基本内容:1. 产品名称:应使用规范的中文,不得使用外文、缩写或代号。
2. 规格型号:应明确表示产品的规格、型号,以便消费者了解产品的性能和用途。
3. 生产厂名、厂址:应标注生产企业的全称和地址,确保消费者能够追溯产品来源。
4. 生产日期、保质期:食品、药品、化妆品等易腐、易变质的商品,应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5. 执行标准:应标注产品执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
6. 产品成分:应标注产品的主要成分,特别是对人体健康有影响的成分。
7. 安全警示:对于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产品,应标注安全警示。
8. 其他需要标注的内容:根据产品特性和国家相关规定,可能需要标注的其他内容。
第七条产品标识标注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 字体、字号:应清晰易读,不得使用模糊不清的字迹。
2. 位置:应标注在产品显著位置,便于消费者查看。
3. 颜色:应与产品背景色形成对比,便于识别。
4. 材质:应使用耐久、不易褪色的材料。
第三章标识标注管理第八条各级质量监督部门负责本地区产品标识标注的监督管理。
第九条产品生产者应当建立健全产品标识标注管理制度,确保产品标识标注符合本规定要求。
第十条产品销售者应当对所销售产品的标识标注进行核查,不得销售标识标注不符合本规定的产品。
产品标识管理规定
产品标识管理规定一、目的为了确保产品标识的准确性、规范性和可追溯性,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高企业的质量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企业生产、销售的所有产品的标识管理。
三、职责分工(一)生产部门负责在产品上标注生产日期、批次号、生产地等基本信息,并确保标识的清晰、准确。
(二)质量控制部门负责监督产品标识的标注情况,对不符合规定的标识进行纠正和处理。
(三)销售部门负责在产品包装和销售资料上标注产品名称、规格、型号、保质期、使用说明等相关信息,确保消费者能够清晰了解产品的特性和使用方法。
(四)仓库管理部门负责对产品标识进行验收和保管,确保在储存和运输过程中标识不被损坏或丢失。
四、产品标识的基本要求(一)准确性产品标识所提供的信息必须准确无误,不得误导消费者。
(二)清晰性标识的文字、图形、符号等应清晰可辨,易于识别。
(三)耐久性标识应能够在产品的正常使用和储存条件下保持清晰、完整。
(四)合法性产品标识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五、产品标识的内容(一)产品名称应使用规范的中文名称,清晰准确地反映产品的真实属性。
(二)规格型号标明产品的规格和型号,以便消费者选择和使用。
(三)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生产日期应采用清晰的标注方式,保质期应明确标注时长和计算方法。
(四)生产批次号便于产品的追溯和质量控制。
(五)生产企业名称和地址让消费者能够了解产品的来源和责任主体。
(六)执行标准号表明产品符合的相关标准。
(七)产品成分和含量对于有成分要求的产品,应如实标注成分及含量。
(八)使用说明和注意事项包括产品的使用方法、适用范围、禁忌等。
(九)质量等级如有质量等级划分,应明确标注。
(十)认证标志和编号如通过相关认证,应标注认证标志和编号。
六、标识的标注方式(一)直接标注在产品上可以采用印刷、喷码、贴标等方式。
(二)标注在产品包装上包装上的标识应与产品本身的标识内容一致,并保持清晰可见。
(三)随附文件对于复杂产品或需要详细说明的产品,可以通过随附的说明书、合格证等文件提供标识信息。
产品外部标识管理规定
产品外部标识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对产品外部标识的管理, 确保其合法、规范和有效的使用, 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使用、进口的产品外部标识管理。
第三条产品外部标识是指附着于产品上或与产品连续的、为识别产品或者表达产品特性、规格、性能等信息的字、形、色、图形、图案、标志、商标、标识的任何标识。
第四条产品外部标识的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二)真实、准确、明确, 不得误导消费者;(三)无虚假宣传, 不得违反公序良俗;(四)灵活、方便、有效;(五)便于管理和监督。
第二章产品外部标识的内容与规范第五条产品外部标识应明确包括以下内容:(一)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批次等基本信息;(二)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三)产品质量、安全、环境等特性信息;(四)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的认证、标志、商标等信息。
第六条产品外部标识的标识规范应符合以下要求:(一)字体清晰、易辨认, 字体大小、线条宽度等符合相关标准;(二)图形、图案清晰、彩色鲜明, 不模糊、不失真;(三)标志、商标应符合商标法的相关规定, 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四)外包装标识应有完整的产品信息, 不得缺漏、遮挡。
第七条产品外部标识应以产品基本信息为主, 不得含有误导性、虚假宣传、低俗、恶俗、违法违规等内容。
第八条产品外部标识的文字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如有需要, 可以同时使用外文。
第三章产品外部标识的管理与监督第九条生产企业应制订产品外部标识管理制度, 并严格执行, 确保产品外部标识的真实、准确。
第十条生产企业应自行对产品外部标识进行检查, 确保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第十一条政府相关部门应加强对产品外部标识的监督和管理, 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消费者和社会公众也有权利对违法违规的产品外部标识进行举报和投诉。
产品标识管理规定
产品标识管理规定产品标识管理是一项重要的管理工作,对于企业来说具有重要的意义。
产品标识是指产品的商标、型号、规格、尺寸等所有能够识别产品的符号、名称和标记。
产品标识的管理是指对产品标识的制定、使用、维护和改进等一系列活动的管理。
下面是对产品标识管理的规定。
1. 标识制定:企业应根据市场需求和公司形象,制定适合的产品标识。
标识应包括品牌商标、产品名称、产品规格、生产日期、售后维修电话等信息。
标识要简单明了,易于辨识和识别。
2. 标识使用:在产品的包装、广告宣传、营销活动等方面,应始终使用统一的标识。
标识应与产品质量相匹配,不得虚假宣传。
禁止使用他人的标识,以免侵权。
3. 标识维护:企业应建立健全的标识维护机制。
对于标识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标识的正确和有效使用。
标识应该保持完整、清晰、易识别的状态,不得模糊不清或损坏。
4. 标识改进:企业应根据市场需求和竞争状况,不断改进产品标识。
标识应具有时代感和市场感,符合潮流和趋势,以增强产品的竞争力和吸引力。
5. 标识保密:企业应加强对产品标识的保密工作。
禁止泄露产品标识信息,防止他人盗用或模仿。
对于重要的产品标识,应采取专门的保护措施,确保标识的独特性和权益。
6. 标识标准化:企业应遵循国家有关标准化的规定,制定企业内部的标识标准。
标识的设计和使用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得违反相关规定。
7. 标识管理责任:企业应明确标识管理的责任人和责任部门,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
标识管理人员应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独立完成标识管理工作。
8. 标识宣传:企业应加强对产品标识的宣传工作。
通过各种媒体和渠道,向公众宣传企业的标识形象和产品信息,提高品牌知名度和市场认可度。
综上所述,产品标识管理规定是企业进行标识管理的准则和规范,有利于提高产品的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
企业应加强对产品标识的管理,全面提升产品标识在市场营销中的作用和价值。
产品标识与状态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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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变压器有限公司
5.4 QA出货检验标识管理
5.4.1 检验合格印章标识要求:
QA QA 检验员在外包装箱上盖绿色的 “QA PASS”章
-1
QA-1 2011.07.20
PASS
序号
项目
1 QA PASS章
要求
1、外围楕圆直径:45*30mm 2、绿色印油印字 3、每名检查员领取一个序号章 4、--1为印章流水号,从-1开始
种类 内容
样本管理卡 标准样板 不良样板 良品限度样板 不良限度样板
产品名称 物料名称 物料编号 制订日期 有效日期
制作
年 年 QE审核
月
日
月
日
PIE审核 批准
管理卡编号:
序号 1
2
项目 标签大小
填写要求
要求
1、长*高:75*95mm 2、绿底黑字
1、种类:按样板现象用银光笔在 对应的种类见本里画出
产品型号 本工位 下工位 数量 负责人 日期
状态标识卡
序号
项目
1
红色状态标识 卡
2 填写要求
要求
1、长*高:75*90mm 2、红底黑字 3、在“状态标识卡”字样背面
附胶,其它位置无需附胶
1、“本工位”栏:填写本工序 在
SOP中的工序名称及编号 2、“下工位”栏:填写下工序 在
SOP中的工序名称及编号 3、状态标识卡由使用者本人填
部门统一编号管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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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4 样板标签使用管理 对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及校位样机的不良样板、不良品限度样 板,贴红色的“样本管理卡”
种类 内容
样本管理卡 标准样板 不良样板 良品限度样板 不良限度样板
产品标识标注管理规定
产品标识标注管理规定随着市场的竞争日趋激烈,产品的标识标注对于企业的品牌形象和产品质量的认可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加强产品管理和监督,特制定本规定。
一、标识标注的基本原则1. 标识标注应真实准确,不得进行虚假宣传;2. 标识标注应明确清晰,不得产生误导或者歧义;3. 标识标注应时效性,及时更新产品信息;4. 标识标注应统一规范,不得混淆或乱用标识;5. 标识标注应依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标识标注的具体要求1. 产品标识的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名称、型号、主要材质、产地等基本信息;2. 产品标注的字体大小、颜色等应与产品本身相匹配,不得影响产品的品质和美观;3. 产品标注应采取持久性的方式,不易脱落或剥离;4. 产品标识应采用规定的标准化字体和格式,以确保标识的一致性和识别性;5. 产品标注应采用标准的符号、图形等形式,方便消费者理解与识别;6. 标识标注应标明生产日期、有效期或者使用期限等相关信息,确保消费者的安全和健康。
三、标识标注的管理责任1. 生产企业应根据产品的特性和标识要求确定标识标注内容,确保标识标注的真实、准确和合规;2. 经销商应对收到的产品进行标识标注的核验和检查,确保标识标注的完整和准确性;3. 监督部门应加强对产品标识标注的监督和检查,对违规行为进行及时处理和惩罚;4. 消费者对发现标识标注有问题的产品,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投诉并保留相关证据,以维护自身权益。
四、标识标注的违规处理1. 对于标识标注不真实、存在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等行为的产品,监督部门应立即责令整改,并予以处罚;2. 对于标识标注不明确、低俗或有害等行为的产品,监督部门应要求生产企业进行改正,并可能对其进行警告、罚款或吊销生产许可证等处罚;3. 对于严重违规的产品标识标注行为,监督部门可将其公示,提醒消费者注意,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所有生产和销售的产品。
《产品标识管理制度》
《产品标识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公司产品标识的管理,保障产品质量和企业形象,提高市场竞争力,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销售的产品及其相关的标识管理工作。
三、产品标识的定义1. 产品标识是指产品的名称、商标、包装、说明书、标签、标牌等对产品进行标识和表述的标识物。
2. 产品标识是企业产品的象征,是对产品质量、功能、特性、责任等内容的表述和承诺。
四、产品标识的管理责任1. 公司董事会对产品标识管理工作负最终责任,对产品标识的合规和准确性负责。
2. 公司市场部门负责产品标识的设计、申报、注册和核准工作,并对产品标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3. 公司生产部门负责确保产品标识的准确印刷、粘贴和使用,并对产品标识的合规进行把关。
4. 公司质检部门负责对产品标识的准确性和合规性进行检查和把关。
五、产品标识的申报和注册1. 公司产品标识的设计由市场部门负责,经过内部审核通过后,申报注册至相关监管部门。
2. 在申报注册过程中,应向监管部门提交真实、准确、完整的资料和文件,并接受监管部门的审查和审批。
3. 产品标识设计效果应当突出产品的特色,符合产品的属性和定位,并且应遵循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
4. 对于需要申报注册的产品标识,应当在申请注册前,通过内部审查机制进行审查和修改,确保申报注册的产品标识符合要求。
六、产品标识的使用和更新1. 公司在获得产品标识注册证书后,应当按照注册证书的有效期限和规定使用产品标识,并且应当进行定期的更新和续展工作。
2. 企业产品标识的使用范围应当严格按照注册证书中的规定执行,不得超范围使用,不得改动产品标识的内容和形状。
3. 企业在使用产品标识时,应当保证产品标识的清晰、完整和真实,不得存在涂改、破损、缺失等情况。
4. 产品标识的更新和续展工作由市场部门负责,应当提前进行准备工作,以保证产品标识的连续使用和合规。
七、产品标识的管理和监督1. 公司市场部门应当建立完善的产品标识管理制度和档案,对产品标识的申报、注册、使用和更新进行全程管理。
产品检验状态标识管理制度
产品检验状态标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检验中不同状态的产品不会混,必须规定检验状态的标识种类和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对进料、在制品、半成品和成品的检验及试验状态的控制。
第三条品质部负责产品检验状态标识的办法,监督检查各项执行部门的实施。
各相关部门应熟练掌握各类检验状态标识并严格执行。
第二章检验状态标识管理作业程序第四条进货物料检验状态标识。
1.仓管将所收物料放入待检区,等待检验。
2.检验合格的物料,应在其合适位置贴上蓝色的“IQC 检验合格”标签。
3.物料检验不合格,但可作为特殊采购处理的物料,应在合适的位置贴上橙色的“IQC特采接收”标签。
4.物料检验不合格,但可作为加工/挑选或有其他作用的材料,应在合适位置贴上黄色的“IQC加工/挑选使用”标签。
5.检验不合格,作退货的物料,应贴上红色的“IQC不合格”标签,并退货。
第五条单个不合格品标识:生产过程中检查或自检发现单个不合格品时,在其相应部位贴上红色箭头纸或者放在有“不合格品”红色标签区域内。
第六条五金、塑胶车间QC巡检状态标识。
1.做好的产品应该放在待检区域或生产机器旁待检。
2.巡检员巡检合格后,在半成品或成品批次标识卡上盖蓝色的“QC巡检合格”章,或者放在“合格”产品区域内。
3.虽然不合格,但可以接受的产品批次,可以在产品上贴橙色的“QC巡检让步接收”标签。
4.不合格产品,如需返工处理,应贴上黄色的“QC巡检返工”标签。
5.如只能作为报废处理的产品,应该贴上“QC巡检报废”标签。
第七条五金、塑胶车间QA半成品入仓检验状态标识。
1.未被检验的产品,放在待检区域内,贴上“QA正在检查中”标牌。
2.入仓检验合格,在半成品标识卡上盖蓝色的“QA检查合格”章。
3.检验不合格但可以接受的,贴上橙色“QA让步接收”标签。
4.不合格需返工的半成品,贴上黄色的“QA放工”标签。
5.不合格须作为报废处理的,贴上红色“QA报废”标签。
产品标识管理规定
产品标识管理规定一、引言近年来,随着市场的竞争日益激烈,产品标识的重要性愈发凸显。
标识是企业宣传的重要媒介,能够直接传递产品信息,对消费者的购买决策产生深远影响。
为了确保产品标识的准确性和合规性,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制定本《产品标识管理规定》。
二、标识设计1. 标识设计的原则和要求(1)准确性:标识设计应准确反映产品的特点和属性,避免误导消费者。
(2)合规性:标识设计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避免侵犯他人权益。
(3)美观性:标识设计应注重美感,突出产品的品质和品牌形象。
(4)可识别性:标识设计应简洁明了,易于辨认和识别。
2. 标识设计的流程(1)确定设计需求:明确产品的特点和定位,明确设计目标。
(2)搜集资料:收集与产品相关的市场调研数据、品牌定位等资料。
(3)创意设计:根据设计需求和搜集到的资料进行创意设计,形成初步方案。
(4)评审改进:将初步方案提交给专业评审团队,听取其意见并进行改进完善。
(5)最终设计:根据评审结果进行最终的标识设计。
三、标识使用1. 标识使用的要求(1)一致性:企业在不同场合和媒体发布的产品标识应保持一致性,确保形象的统一性。
(2)正规渠道:标识只能通过合法正规渠道获取和使用,禁止使用盗版或侵权标识。
(3)规范搭配:标识应与产品名称、产品包装、广告等搭配使用,形成整体宣传效果。
(4)禁止虚假宣传:标识不得进行虚假宣传,不得以欺骗性手段误导消费者。
2. 标识使用的管理(1)建立标识使用管理制度:明确标识使用的管理责任和流程。
(2)定期检查和审查:定期对产品标识进行检查和审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3)违规处理:对违反标识使用规定的行为进行相应的处理,包括责令改正、停止使用等。
四、标识监管1. 监管部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对产品标识进行监管,并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2. 监管内容和方式(1)标识合规性检查:对企业的产品标识进行合规性检查,确保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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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和产品状态的标识
管理规定
公司内部档案编码:[OPPTR-OPPT28-OPPTL98-OPPNN08]
产品和产品状态的标识管理办法
1、目的
通过对生产和服务提供全过程中产品和产品状态的标识,达到防止混淆和误用。
2、范围
适用于对采购产品、半成品和成品的产品标识及产品的状态标识。
3职责
3.1生产科负责标识的制作,并对标识的实施有效性进行监控。
3.2生产车间和库房负责所属区域内的产品的标识,负责不同的产品状态的区域划分及标识的维护。
4、工作程序
4.1产品标识
4.1.1产品标识可以用产品代号、标牌或其它适用的方法实现。
4.1.2产品标识是区别产品特性的标志,包括产品实现中的采购产品、半成品和成品。
4.2产品状态标识
4.2.1公司在产品实现的全过程中,应针对监视和测量要求,识别产品的状态。
4.2.2产品状态标识分为
a)待检品
b)合格品
c)不合格品
d)待判定品
4.2.3状态标识标签一般采用标签的形式。
4.3采购品的标识。
4.3.1待检状态:采购品进行库管员应在其上放置待检标牌。
4.3.2合格状态:入库的产品均为合格品,可不做状态标识,但要做产品标识,标识的内容:包括品名、规定型号。
4.3.3不合格状态:当复检不合格时,应放置不合格品标牌。
4.3.4生产提供过程中的标识
4.4.1对生产提供过程中的半成品,生产车间可用工序卡,标识其名称、代号。
其各个工序的测量状态放置标识牌。
4.4.2对于待检品,应放置在待检区,经检验员检查后,分别放置合格品、不合格品或待判定标识牌。
4.5标识的保护
4.5.1产品标识应清晰
4.5.2产品标识和产品状态标识应进行保护,严禁涂抹、撕毁,保证标识整洁、完好。
编制: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