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单位财务规则 财政部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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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1号——基本建设财务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1号——基本建设财务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1号——基本建设财务规则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1号《基本建设财务规则》已经财政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

部长楼继伟2016年4月26日基本建设财务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基本建设财务行为,加强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障财政资金安全,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的基本建设财务行为,以及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使用财政资金的基本建设财务行为。

基本建设是指以新增工程效益或者扩大生产能力为主要目的的新建、续建、改扩建、迁建、大型维修改造工程及相关工作。

第三条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实效,正确处理资金使用效益与资金供给的关系。

第四条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一)依法筹集和使用基本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建设资金,防范财务风险;(二)合理编制项目资金预算,加强预算审核,严格预算执行;(三)加强项目核算管理,规范和控制建设成本;(四)及时准确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全面反映基本建设财务状况;(五)加强对基本建设活动的财务控制和监督,实施绩效评价。

第五条财政部负责制定并指导实施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

各级财政部门负责对基本建设财务活动实施全过程管理和监督。

第六条各级项目主管部门(含一级预算单位,下同)应当会同财政部门,加强本部门或者本行业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和监督,指导和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做好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

第七条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做好以下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二)按项目单独核算,按照规定将核算情况纳入单位账簿和财务报表;(三)按照规定编制项目资金预算,根据批准的项目概(预)算做好核算管理,及时掌握建设进度,定期进行财产物资清查,做好核算资料档案管理;(四)按照规定向财政部门、项目主管部门报送基本建设财务报表和资料;(五)及时办理工程价款结算,编报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办理资产交付使用手续;(六)财政部门和项目主管部门要求的其他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1号《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已经2012年12月5日财政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部长谢旭人2012年12月6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行政单位的财务行为,加强行政单位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行政单位工作任务的完成,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各级各类国家机关、政党组织(以下统称行政单位)的财务活动。

第三条行政单位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量入为出,保障重点,兼顾一般,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降低行政成本,注重资金使用效益。

第四条行政单位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一)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预算执行,完整、准确、及时编制决算,真实反映单位财务状况;(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加强对行政单位财务活动的控制和监督;(三)加强资产管理,合理配置、有效利用、规范处置资产,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四)定期编制财务报告,进行财务活动分析;(五)对行政单位所属并归口行政财务管理的单位的财务活动实施指导、监督;(六)加强对非独立核算的机关后勤服务部门的财务管理,实行内部核算办法。

第五条行政单位的财务活动在单位负责人领导下,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行政单位应当单独设置财务机构,配备专职财务会计人员,实行独立核算。

人员编制少、财务工作量小等不具备独立核算条件的单位,可以实行单据报账制度。

第二章单位预算管理第六条行政单位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

第七条按照预算管理权限,行政单位预算管理分为下列级次:(一)向同级财政部门申报预算的行政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二)向上一级预算单位申报预算并有下级预算单位的行政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三)向上一级预算单位申报预算,且没有下级预算单位的行政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

一级预算单位有下级预算单位的,为主管预算单位。

第八条各级预算单位应当按照预算管理级次申报预算,并按照批准的预算组织实施,定期将预算执行情况向上一级预算单位或者同级财政部门报告。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规定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规定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健全财务制度,杜绝违纪违法行为,从源头上预防腐败,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我市经济有序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是单位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规范单位经济活动和社会经济秩序的重要手段.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单位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监控制度,防止财产、资金流失、浪费或被贪污、挪用.第三条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包括: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采购管理、资产管理、往来资金结算管理、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财务监督和财务机构等项管理.第四条财政部门负责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审计、税务、物价、监察、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应当依据各自职责做好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督工作.第二章预算管理第五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报同级财政部门按法定程序审核、报批.部门预算由收入预算、支出预算组成.第六条行政事业单位依法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款和罚没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捐赠、其他收入等必须列入收入预算,不得隐瞒或少列.行政事业单位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实物,要据实及时入账,不得隐瞒,更不得另设账户或私设“小金库”.按规定纳入财政专户或财政预算内管理的预算外资金或罚没款,要按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及时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不得滞留在单位坐支、挪用.第七条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的支出预算,应当保证本部门履行基本职能所需要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对其他弹性支出和专项支出应当严格控制.支出预算包括: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专项支出.人员支出预算的编制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和标准,逐项核定,没有政策规定的项目,不得列入预算.日常公用支出预算的编制应本着节约、从俭的原则编报.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的编制应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和标准,逐项核定.专项支出预算的编制应紧密结合单位当年主要职责任务、工作目标及事业发展设想,并充分考虑财政的承受能力,本着实事求是:从严从紧、区别轻重缓急,急事优先的原则按序安排支出事项.第八条对财政下达的预算,单位应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用款计划和项目支出计划.预算一经确立和批复,原则上不予调整和追加.第九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加强对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资金和上级补助资金的管理,建立健全项目的申报、论证、实施、评审及验收制度,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专.项资金应实行项目管理,专款专用,不得虚列项目辜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浪费、套取、转移专项资金,不得进行二次分配.单位应建立专项资金绩效考核评价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第十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支出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稽核、审批、审查制度,完善内部支出管理,强化内部约束,不断降低行政事业单位运行成本.各项支出应当符合国家的现行规定,不得擅自提高补贴标准,不得巧立名目、变相扩大个人补贴范围;不得随意提高差旅费、会议费等报销标准;不得追求奢华超财力购臵或配备高档交通工具、办公设备和其他设施.第三章采购管理第十一条行政事业单位的货物购臵、工程含维修和服务项目,应当按照规定实行政府采购.第十二条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采购价格低于市场平均价格、采购效率更高、采购质量优良和服务良好的要求.第十三条行政事业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及其他工作人员在政府采购工作中不得有下列行为:1、擅自提高政府采购标准:2、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3、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投标人进行协商谈判;4、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不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5、与供应商恶意串通:6、在采购过程中接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7、开标前泄露标底:8、隐匿、销毁应当保存的采购文件,或者伪造、变造采购文件;9、其他违反政府采购规定的行为.第四章结算管理第十四条行政事业单位开立银行结算账户,应经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后,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规定到银行办理开户手续.第十五条行政事业单位不得有下列违反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规定的行为:1、擅自多头开设银行结算账户:2、将单位款项以个人名义在金融机构存储;3、出租、出借银行账户.第十六条行政事业单位对外支付的劳务费、购臵费、工程款、暂预付款等,应当符合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要求实行银行转账、汇兑、托收等形式结算的,不得以大额现金支付.第十七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加强银行存款和现金的管理,单位取得的各项货币收入应及时入账,并按规定及时转存开户银行账户,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银行存款和现金应由单位专人负责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现金日记账”,并定期与单位“总分类账”核对余额,确保资金完整.“银行存款日记账”、“现金日记账,,与“总分类账”应分别由单位出纳、会计管理和登记,不得由一人兼管.第十八条单位资金不允许公款私存或以存折储蓄方式管理.第十九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切实加强往来资金的管理.借入资金、暂收、暂存、代收、代扣、代缴款项应及时核对、清理、清算、解交,避免跨年度结算或长期挂帐,影响资金的合理流转.预暂付、个人因公临时借款等都应及时核对、清理,在规定的期限内报账、销账、缴回余款,避免跨年度结算或长期挂帐.严禁公款私借,严禁以各种理由套取大额现金长期占用不报账、销账、缴回余款,逃避监管.第二十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和完善授权审批制度.资金划转、结算支付事项应明确责任、划分权限实行分档审批重大资金划转、结算支付事项,应通过领导集体研究决定,避免资金管理权限过于集中,单位的一切资金划转、结算支付事项由一个人说了算的“家长式”管理模式.第五章资产管理第二十一条资产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占有或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流动资产含:现金、各种存款、往来款项、材料、燃料、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等、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行政事业单位必须依法管理使用国有资产,要完善资产管理制度,维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益.第二十二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加强对材料、燃料、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建立、健全其内部购臵、保管、领用等项管理制度,对存货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清查盘点,保证账实相符.第二十三条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应实行分类管理.固定资产一般可划分为房屋和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他固定资产等类型.单位应按照固定资产的固定性、移动性等特点,制定各类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进行明细核算,不得隐匿、截留、挪用固定资产.单位应建立固定资产实物登记卡,详细记载固定资产的购建、使用、出租、投资、调拨、出让、报废、维修等情况,明确保管使用人的责任,保证固定资产完整,防止固定资产流失.第二十四条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不允许公物私用或无偿交由与单位无关的经营单位使用.第二十五条行政事业单位不得随意处臵固定资产.固定资产的调拨、捐赠、报废、变卖、转让等,应当经过中介机构评估或鉴定,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应当转入修购基金,用于固定资产的更新.第二十六条行政事业单位在维持本单位事业正常发展的前提下,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将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投资的,应当进行申报和评估,并报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财政部门批准.投资取得的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管理.任何单位不得将国家财政拨款、上级补助和维持事业正常发展的资产转作经营性使用.第二十七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的对资产进行账务清理、对实物进行清查盘点.年度终了前应当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第二十八条行政事业单位因机构改革或其他原因发生划转、撤销或合并时,应当对单位资产进行清算.清算工作应当在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计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对单位的财产、债权、债务等进行全面清理,编制财产目录和债权、债务清单,提出财产作价依据和债权、债务处理办法,做好国有资产的移交、接收、调拨、划转和管理工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第六章财务机构第二十九条行政事业单位按照规定设臵财务会计机构、配备会计人员,负责对本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统一管理和核算.单位内部的其他非独立工作部门或机构不得脱离单位统一监督另设会计、出纳,不得另立账户从事会计核算.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第三十条单位会计机构中的会计、出纳人员,必须分设,银行印鉴必须分管.不得以任何理由发生会计、出纳一人兼,银行印鉴一人管的现象.第三十一条行政事业单位按照规定设臵会计账簿,根据实际发生的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行政事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财务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依法负责.第三十二条会计委派制度和会计集中核算,是加强会计监督和财务管理的有效形式,是从源头上防范和治理腐败的重要措施.会计集中核算机构应按照本规定进一步完善核算制度,加强资金管理.纳入会计集中核算机构管理的单位,要按照市级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实施办法,明确职责、履行义务,进一步完善管理,加强对单位收入、支出、资金拨付和资产的管理,防止国家资产、资金流失和浪费.第三十三条行政事业单位不得有下列违反会计管理规定的行为:1、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编制依据不一致的财务会计报告;2、明知是虚假会计资料仍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报销支出事项,提供虚假会计记录和其他会计资料;3、另立账户,私设会计账簿,转移资金;4、未按照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5、以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账簿或者登记会计账簿不符合规定;6、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7、未按照规定建立并实施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8、拒绝依法实施的监督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会计信息资料;9、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信息资料;10、随意将财政性资金出借他人,为小团体或个人牟取利益;11、其他违反会计管理规定的行为.第三十四条财务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在交接手续未办清以前不得调动或离职.财务会计机构负责人和财会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监交,必要时上级单位可派人会同监交.一般财务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可由财务会计机构负责人监交.财务会计人员短期离职,应由单位负责人指定专人临时接替.第七章财务监督第三十五条行政事业单位应依据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法规建立健全财务、会计监督体系,.单位负责人对财务、会计监督工作负领导责任.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本单位的经济活动依法进行财务监督.第三十六条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督是指单位根据国家有关、雄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对本单位及下级单位的财务活动进行审核、检查的行为.内容一般包括:预算的编制和执行、收入和支出的范围及标准、专用基金的提取和使用、资产管理措施落实、往来款项的发生和清算、财务会计报告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等.第三十七条预算编制和执行的监督.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预算编制、申报、审查程序.单位预算的编制应当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和单位事业的发展计划,应当坚持“量入为出、量力而行、有保有压、收支平衡”的原则.单位对各项支出是否真实可靠,各项收入是否全部纳入预算,有无漏编、重编,预算是否严格按照批准的项目执行,有无随意调整预算或变更项目等行为事项进行监督.第三十八条单位收入的监督.收入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包括财政预算拨款收入,预算外资金收入以及其他合法收入.这部分资金涉及政策性强,应加强监督,其监督的主要内容是:1、单位的收入是否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2、是否依法积极组织收入;各项收费是否符合国家的收费政策和管理制度:是否做到应收尽收,有无超收乱收的情况.3、对于按规定应上缴国家的收入和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是否及时、足额上缴,有无拖欠、挪用、截留坐支等情况.4、单位预算外收入与经营收入是否划清,对经营、服务性收入是否按规定依法纳税.第三十九条单位支出的监督.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开展业务活动所发生的资金耗费.支出管理是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和监督的重点.其监督的主要内容是:1、各项支出是否精打细算,厉行节约、讲求经济、实效、有无进一步压缩的可能.2、各项支出是否按照国家规定的用途、开支范围、开支标准使用;支出结构是否合理,有无互相攀比、违反规定超额、超标准开会、配备豪华交通工具、办公设备及其他设施.3、基建或项目支出与行政事业经费支出的界限是否划清,有无基建或项目支出挤占单位经费,或单位经费有无列入基建或项目支出的现象.应由个人负担的支出,有无由单位经费负担的现象.是否划清单位经费支出与经营支出的界限,有无将应由经费列支的项目列入经营支出或将经营支出项目列入单位经费支出的现象.4、事业单位专用基金的提取,是否依据国家统一规定或财政部门规定执行;各项专用基金是否按照规定的用途和范围使用.第四十条资产监督即对资产管理要求和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的检查督促,包括:1、是否按国家规定的现金使用范围使用现金;库存现金是否超过限额,有无随意借支、非法挪用、白条抵库的现象;有无违反现金管理规定,坐支现金、私设小金库的情况.2、各种应收及预付款项是否及时清理、结算;有无本单位资金被其他单位长期大量占用的现象.3、对各项负债是否及时组织清理,按时进行结算,有无本单位无故拖欠外单位资金的现象,应缴款项是否按国家规定及时、足额地上缴,有无故意拖欠、截留和坐支的现象.4、各项存货是否完整无缺,各种材料有无超定额储备、积压浪费的现象;存货和固定资产的购进、验收、入库、领发、登记手续是否齐全,制度是否健全,有无管理不善、使用不当、大材小用、公物私用、损失浪费,甚至被盗的情况.5、存货和固定资产是否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是否存在有账无物、有物无账等问题;固定资产有无长期闲臵形成浪费问题;有无未按规定报废、转让单位资产的问题发生.6、对外投资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有无对外投资影响到本单位完成正常的事业计划的现象:以实物无形资产对外投资时,评估的价值是否正确.第四十一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内部监控、财务公示等制度,应确定专门机构或专兼职人员对发生的经济事项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审查.单位的财务执行情况,应在一定的范围、时期内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第四十二条行政事业单位应自觉接受审计、财政部门的检查和监督.第四十三条行政事业单位领导工作调动或者离职,必须经同级审计部门进行任期离任审计.第八章附则第四十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建设投资的财务管理,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应当参照本规定办理.第四十五条本规定由市财政局负责解释.第四十六条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规定新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规定新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规定新IMB standardization office【IMB 5AB- IMBK 08- IMB 2C】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健全财务制度,杜绝违纪违法行为,从源头上预防腐败,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我市经济有序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是单位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规范单位经济活动和社会经济秩序的重要手段。

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单位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监控制度,防止财产、资金流失、浪费或被贪污、挪用。

第三条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包括: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采购管理、资产管理、往来资金结算管理、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财务监督和财务机构等项管理。

第四条财政部门负责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

审计、税务、物价、监察、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应当依据各自职责做好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督工作。

第二章预算管理第五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报同级财政部门按法定程序审核、报批。

部门预算由收入预算、支出预算组成。

第六条行政事业单位依法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款和罚没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捐赠、其他收入等必须列入收入预算,不得隐瞒或少列。

行政事业单位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实物),要据实及时入账,不得隐瞒,更不得另设账户或私设“小金库”。

按规定纳入财政专户或财政预算内管理的预算外资金或罚没款,要按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及时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不得滞留在单位坐支、挪用。

第七条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的支出预算,应当保证本部门履行基本职能所需要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对其他弹性支出和专项支出应当严格控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1号——行政单位财务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1号——行政单位财务规则

金的使用效益。 第二十四条 行政单位应当依法加强各类票据管理,确保
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使用正确,不得使用虚假票据。 第五章 结转和结余管理
第二十五条 结转资金,是指当年预算已执行但未完成, 或者因故未执行,下一年度需要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第二十六条 结余资金,是指当年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 或者因故终止,当年剩余的资金。
52 中国农业会计 2013—1
政策法规
预算在执行中原则上不予调整。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预算 的,行政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程序报送审批。
第十三条 行政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编制决算,逐级审核汇 总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
第十四条 行政单位应当加强决算审核和分析,规范决算 管理工作,保证决算数据的完整、真实、准确。
第四章 支出管理 第十八条 支出是指行政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 成工作任务所发生的资金耗费和损失,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 出。 基本支出,是指行政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 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是指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在基本 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 第十九条 行政单位应当将各项支出全部纳入单位预算。 各项支出由单位财务部门按照批准的预算和有关规定审 核办理。 第二十条 行政单位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开 支范围及标准,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对节约潜力大、管理薄 弱的支出进行重点管理和控制。 第二十一条 行政单位从财政部门或者上级预算单位取 得的项目资金,应当按照批准的项目和用途使用,专款专用、单 独核算,并按照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或者上级预算单位报告资 金使用情况,接受财政部门和上级预算单位的检查监督。 项目完成后,行政单位应当向同级财政部门或者上级预算 单位报送项目支出决算和使用效果的书面报告。 第二十二条 行政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和政府采购制度等规定。 第二十三条 行政单位应当加强支出的绩效管理,提高资

财政部行政单位财务规则

财政部行政单位财务规则

自2022年4月发布《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征求意见稿》后,2023年2月财政部正式发布《行政单位财务规则》。

本文重点解析修订后的《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相较于征求意见稿的完善之处,主要表现为以下六个方面:行政单位预算管理办法发生重要变化,行政单位财务管理主体地位得到强化,“单独核算”具体方式进一步明确,加强与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协调,完善行政单位负债定义,对“预算调剂”作出原则性规定,不再涉及“预算调整”管理。

2023年2月财政部发布《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113号,以下简称新规则),取代原《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71号,以下简称原规则),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新规则相较于2022年4月发布的《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由65条调整为66条,增加第六十三条关于“涉密事项的财务管理”的规定。

征求意见稿所酝酿的修订与2022年《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108号)修订具有相同背景,已较为成熟,但从征求意见稿到新规则仍有调整之处。

本文重点解析新规则相较于征求意见稿六大方面完善之处。

一、行政单位预算管理办法发生重要变化,不允许发生“超预算支出”预算管理是行政单位财务管理的核心环节新规则第九条关于“预算管理办法”的规定在行政单位预算管理中发挥着统领性作用。

1998年以来,我国《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两次修订都对“预算管理办法”的统领性规定作了重要修改(见表1)。

表1 不同时期《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关于“预算管理办法”规定比较1998年《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9号)中“超支不补,结余留用”是传统预算包干制度下的典型规定,随着我国财政预算管理改革的不断推进已不再适用。

财政预算管理改革中将传统“结余”划分为“结转资金”与“结余资金”,分别实行不同管理要求。

与之相对应,原规则将传统“结余留用”调整为“结转和结余按规定使用”,仍保留“超支不补”的规定。

新规则进一步取消了“超支不补”的规定,对完善行政单位预算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行政单位财务规则

行政单位财务规则

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以下简称“财规”),是财政部制定的一项法规性文件,对全国各级行政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起到了指导和规范作用。

财规共计有30条,包括预算、会计、资金管理等多个方面,下面将重点介绍其中的几个重要条款。

首先,财规明确了行政单位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

根据财规第一条,行政单位的财务管理应当遵循科学规范、公开透明、便于核算、合理保值增值和保护财政资金安全的原则。

这些原则为行政单位的财务管理提供了明确的指导,能够保证财务管理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其次,财规强调了预算管理的重要性。

根据财规第五条,行政单位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编制预算,并按照预算科目进行收入和支出的安排和核算。

财规还要求行政单位加强预算执行监督,加强预算执行情况的跟踪和分析,确保预算执行的合规性和准确性。

财规还规定了行政单位财务会计工作的要求和程序。

根据财规第八条,行政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确保财务会计工作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行政单位应当按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进行财政资金的会计核算,并定期向财政部和上级主管部门报送财务会计报表。

财规还要求行政单位对重要财务事件进行记录和备份,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最后,财规还规定了行政单位财务监督管理的具体要求。

根据财规第十六条,财政部门和其他有关职能部门应当对行政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及时发现并处理财务管理中的问题。

行政单位应当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和其他有关职能部门的监督工作,按照要求提供财务管理信息和数据。

综上所述,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71号)制定了行政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和具体要求,为各级行政单位的财务管理提供了明确的指导。

各级行政单位应当按照财规的规定,加强财务管理工作,提高财务管理的规范性和效率,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同时,财政部门和其他有关职能部门应当加强对行政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推动行政单位财务管理水平的提升。

行政的单位财务的规则

行政的单位财务的规则

行政的单位财务的规则根据财政部令71号,行政单位财务的规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行政单位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

首先是依法合规,行政单位财务管理必须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财务收支的合法合规性。

其次是科学规范,行政单位财务管理要有科学的财务制度和规范的财务操作程序,确保财务工作的顺利进行。

最后是公开透明,行政单位财务管理要做到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行政单位财务管理的组织机构和人员职责。

根据财政部令71号,行政单位应当设立财务管理部门,明确财务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财务管理部门负责行政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包括编制财务预算、管理财务收支、监督财务执行等。

第三,行政单位财务预算的编制和执行。

行政单位应当按照财政部门要求,制定年度财务预算,并报送相关部门审核。

财务预算的编制要合理合法,确保财政收支平衡和财政资金的有效使用。

预算执行要严格按照预算安排执行,不得超过预算额度,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安全。

第四,行政单位财务收支的管理。

行政单位的财务收支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管理。

行政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财务收支的各项管理要求和控制措施。

财务收支的核算和报表要做到准确完整,确保相关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第五,行政单位财务监督和审计。

行政单位财务管理要接受上级财政部门的监督,及时反馈财务信息,配合部门进行财务审查。

同时,行政单位财务还要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确保财务运行的透明和合规。

总之,财政部令71号对行政单位财务管理提出了明确的规定和要求,行政单位应当严格遵守这些规定,加强财务管理工作,确保行政单位财务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最新行政单位财务规则

最新行政单位财务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1号——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已经2012年12月5日财政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部长谢旭人2012年12月6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行政单位的财务行为,加强行政单位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行政单位工作任务的完成,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各级各类国家机关、政党组织(以下统称行政单位)的财务活动。

第三条行政单位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量入为出,保障重点,兼顾一般,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降低行政成本,注重资金使用效益。

第四条行政单位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一)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预算执行,完整、准确、及时编制决算,真实反映单位财务状况;(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加强对行政单位财务活动的控制和监督;(三)加强资产管理,合理配置、有效利用、规范处置资产,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四)定期编制财务报告,进行财务活动分析;(五)对行政单位所属并归口行政财务管理的单位的财务活动实施指导、监督;(六)加强对非独立核算的机关后勤服务部门的财务管理,实行内部核算办法。

第五条行政单位的财务活动在单位负责人领导下,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行政单位应当单独设置财务机构,配备专职财务会计人员,实行独立核算。

人员编制少、财务工作量小等不具备独立核算条件的单位,可以实行单据报账制度。

第二章单位预算管理第六条行政单位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

第七条按照预算管理权限,行政单位预算管理分为下列级次:(一)向同级财政部门申报预算的行政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二)向上一级预算单位申报预算并有下级预算单位的行政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三)向上一级预算单位申报预算,且没有下级预算单位的行政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

一级预算单位有下级预算单位的,为主管预算单位。

第八条各级预算单位应当按照预算管理级次申报预算,并按照批准的预算组织实施,定期将预算执行情况向上一级预算单位或者同级财政部门报告。

新《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解读

新《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解读

新《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解读为了深入贯彻落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行政单位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28号)明确《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9号)自2022年1月1日起废止,责成财政部重新制定。

2022年12月6日,谢旭人部长签署财政部令第71号,公布重新制定的《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现参考有关网站内容,对新《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综述如下:一、重新修订《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以下称《规则》)的背景和必要性原规则是1998年1月19日经国务院批准,由财政部发布并施行的。

实施十多年来,对规范和加强行政单位财务管理发挥了重要作用。

然而,随着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政府采购、非税收入管理、政府收支分类等各项财政改革的深入推进,行政单位财务管理的内容和形式也在不断发生变化,原规则已经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的需要,适时废止—1—原规则并重新制定新规则,是十分必要的。

第一,各项财政改革对行政单位财务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

以编制综合预算为核心内容的部门预算改革打破了原先按经费类别编制预算和进行财务管理的模式,对行政单位预算编制方法、预算执行,预算收支内容以及结转结余资金管理等都做出了新的规定。

对此,行政单位所有的收支,不论经费性质,都应当纳入《规则》的规范范围,并且按照部门预算的新规定加强管理。

第二,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行政单位财务管理的角度看,近年来,随着形势发展和各项改革的不断推进,行政单位的经费保障水平不断提高,财务管理的内容和形式也在不断发生变化,行政单位财务管理中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都需要财政部在行政单位财务制度层面予以明确。

第三,修订《规则》也是促进行政单位更好地履行职能的需要。

近年来,随着行政单位承担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越来越重,而其财务管理水平与履行职能需要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

需要通过进一步修订完善《规则》的相关内容,体现厉行节约、降低行政成本,保障重点、兼顾一般等要求,—2—进一步提高行政单位财务管理水平。

事业单位财务规则(2022)

事业单位财务规则(2022)

事业单位财务规则(2022)【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08号【发布部门】财政部【公布日期】2022.01.07【实施日期】2022.03.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部门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08号)《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已经2021年12月31日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部长刘昆2022年1月7日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的财务行为,加强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事业单位健康发展,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各级各类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事业单位)的财务活动。

第三条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单位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四条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单位预算,严格预算执行,完整、准确编制单位决算报告和财务报告,真实反映单位预算执行情况、财务状况和运行情况;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资产,防止资产流失;加强对单位经济活动的财务控制和监督,防范财务风险。

第五条事业单位的财务活动在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第六条事业单位的各项经济业务事项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

第二章单位预算管理第七条事业单位预算是指事业单位根据事业发展目标和计划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

事业单位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

第八条国家对事业单位实行核定收支、定额或者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转和结余按规定使用的预算管理办法。

定额或者定项补助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财力可能,结合事业单位改革要求、事业特点、事业发展目标和计划、事业单位收支及资产状况等确定。

定额或者定项补助可以为零。

行政单位财务规则

行政单位财务规则

新政策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财务规则 1997.1.1实施
财政部令第68号 2012.4.1施行
2012.2.7
事业 会计准则 财预字[1997]286号 财政部令第72号
单位
2013.1.1施行
2012.12.5
会计制度 财预字[1997]288号 财会[2012]22号
2013.1.1施行
2012.12.28
年代 隋唐
官民之比 1:3973
国家 日本
官民之比 1:150
明代
1:2299
法国
1:164
清代
1:911
美国
1:187
建国时
1:294
中国
1:30
现在
1:30
通过官民比例的纵向和横向比较,我们发现现阶 段中国的官民比例严重失调,政府官员机构庞大、人员 臃肿,这样的政府很难产生高效廉价的效果。
14
精简化趋势
➢《规则》第二条规定:本规则适用于各级各类国家机关、党 政组织(以下统称行政单位)的财务活动。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财务制度的适用,由财政部另 行规定(第61条)。原因:一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情况复杂 ➢不执行《规则》的情况: 行政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事业单位分别执行相应的财务 制度,不执行本规则。( 第61条)
特别强调行政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用占有、使用的国有 资产对外投资或者举办经济实体;
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行政单位不得举借债务, 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未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行政单位不得将占有、使用的 国有资产对外出租、出借。
(4) 鼓励行政单位开展资源共享、装备共建
(七)引入了负债的概念
将原《规则》第七章“应缴款项和暂存款项的管理”修改 为“负债管理”。

行政单位财务规则

行政单位财务规则

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一、单选题1、当年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者因故终止,当年剩余的资金。

这个资金指的是()。

A.结余资金B.结转资金C.预付资金D.代垫资金A B C D【正确答案】A【您的答案】A[正确]2、()是进行国家行政管理、组织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维护社会公共秩序的单位。

A.事业单位B.行政单位C.企业单位D.体育单位A B C D【正确答案】B【您的答案】B[正确]3、2012年12月6日,谢旭人部长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1号,公布已经财政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的《行政单位财务规则》。

《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自()1月1日起施行。

A.2013年B.2010年C.2011年D.2018年A B C D【正确答案】A【您的答案】A[正确]4、行政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工作任务所发生的资金耗费和损失,指的是行政单位()。

A.资产B.负债C.收入D.支出A B C D【正确答案】D【您的答案】D[正确]5、依据会计核算资料和其他有关信息资料,对单位财务活动过程及其结果进行的研究、分析和评价。

这称之为()。

A.财务分析B.财务结算C.财务评估D.财务失真A B C D【正确答案】A【您的答案】A[正确]6、()是反映行政单位一定时期财务状况和预算执行结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

A.银行催款单D.银行对账单C.应收票据D.财务报告A B C D【正确答案】D【您的答案】D[正确]7、行政单位应当严格执行预算,按照()的原则,合理安排各项资金,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

A.收支平衡B.鼓励超支C.鼓励超收D.入不敷出A B C D【正确答案】A【您的答案】A[正确]8、()是指行政单位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

A.资产B.负债C.所有者权益D.利润A B C D【正确答案】A【您的答案】A[正确]9、行政单位取得各项收入,应当符合()规定,按照财务管理的要求,分项如实核算。

A.国家B.单位负责人C.单位财务管理人员D.单位出纳A B C D【正确答案】A【您的答案】B10、行政单位根据预算执行结果编制的年度报告,指的是行政单位()。

《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113号)

《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113号)

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13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行政单位的财务行为,加强行政单位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行政单位工作任务的完成,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各级各类国家机关、政党组织(以下统称行政单位)的财务活动。

第三条行政单位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艰苦奋斗,厉行节约;量入为出,保障重点;从严从简,勤俭办一切事业;制止奢侈浪费,降低行政成本,注重资金使用效益。

第四条行政单位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一)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预算执行,完整、准确、及时编制决算;(二)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实施内部控制管理,加强对行政单位财务活动的控制和监督;(三)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四)加强资产管理,合理配置、有效利用、规范处置资产,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五)按照规定编制决算报告和财务报告,真实反映单位预算执行情况、财务状况和运行情况;(六)对行政单位所属并归口行政财务管理的单位的财务活动实施指导、监督;(七)加强对非独立核算的机关后勤服务部门的财务管理,实行内部核算办法。

第五条行政单位的财务活动在单位负责人领导下,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行政单位应当实行独立核算,明确承担相关职责的机构,配备与履职相适应的财务、会计人员力量。

不具备配备条件的,可以委托经批准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

行政单位的各项经济业务事项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

第二章单位预算管理第六条行政单位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

第七条按照预算管理权限,行政单位预算管理分为下列级次:(一)向本级财政部门申报预算的行政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二)向一级预算单位申报预算并有下级预算单位的行政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依次类推;(三)向上一级预算单位申报预算,且没有下级预算单位的行政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

一级预算单位有下级预算单位的,为主管预算单位。

第八条各级预算单位应当按照预算管理级次申报预算,并按照批准的预算组织实施,定期将预算执行情况向上一级预算单位或者本级财政部门报告。

事业单位财务规则(2021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08号

事业单位财务规则(2021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08号

事业单位财务规则(2021年修订)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08号《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已经2021年12月31日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部长刘昆2022年1月7日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的财务行为,加强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事业单位健康发展,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各级各类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事业单位)的财务活动。

第三条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单位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四条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单位预算,严格预算执行,完整、准确编制单位决算报告和财务报告,真实反映单位预算执行情况、财务状况和运行情况;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资产,防止资产流失;加强对单位经济活动的财务控制和监督,防范财务风险。

第五条事业单位的财务活动在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第六条事业单位的各项经济业务事项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

第二章单位预算管理第七条事业单位预算是指事业单位根据事业发展目标和计划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

事业单位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

第八条国家对事业单位实行核定收支、定额或者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转和结余按规定使用的预算管理办法。

《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练习题及答案

《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练习题及答案

《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练习题及答案一、单选题1、2012年12月6日,谢旭人部长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1号,公布已经财政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的《行政单位财务规则》。

《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自()1月1日起施行。

A、2013年B、2010年C、2011年D、2018年【正确答案】A【您的答案】A [正确]2、()是进行国家行政管理、组织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维护社会公共秩序的单位。

A、事业单位B、行政单位C、企业单位D、体育单位【正确答案】B【您的答案】B [正确]3、()是指行政单位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

A、资产B、负债C、所有者权益D、利润【正确答案】A【您的答案】A [正确]4、()是反映行政单位一定时期财务状况和预算执行结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

A、银行催款单B、银行对账单C、应收票据D、财务报告【正确答案】D【您的答案】D [正确]5、行政单位应当严格执行预算,按照()的原则,合理安排各项资金,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

A、收支平衡B、鼓励超支C、鼓励超收D、入不敷出【正确答案】A【您的答案】A [正确]6、行政单位根据预算执行结果编制的年度报告,指的是行政单位()。

A、预算B、决算C、概算D、统计【正确答案】B【您的答案】B [正确]7、行政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工作任务所发生的资金耗费和损失,指的是行政单位()。

A、资产B、负债C、收入D、支出【正确答案】D【您的答案】D [正确]8、当年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者因故终止,当年剩余的资金。

这个资金指的是()。

A、结余资金B、结转资金C、预付资金D、代垫资金【正确答案】A【您的答案】A [正确]9、依据会计核算资料和其他有关信息资料,对单位财务活动过程及其结果进行的研究、分析和评价。

这称之为()。

A、财务分析B、财务结算C、财务评估D、财务失真【正确答案】A【您的答案】A [正确]10、行政单位取得各项收入,应当符合()规定,按照财务管理的要求,分项如实核算。

财政部发布《行政单位财务规则》

财政部发布《行政单位财务规则》

作者: 无
作者机构: 不详
出版物刊名: 财政监督
页码: 80-80页
年卷期: 2013年 第25期
主题词: 行政单位 财务规则 财政部 资金使用效益 财政改革 财务行为 财务管理 实践经验
摘要:为了规范行政单位的财务行为,加强行政单位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行政单位工作任务的完成,财政部在总结行政单位改革发展和各项财政改革实践经验的基础上,起草并发布了《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71号),适用于各级各类国家机关、政党组织的财务活动.。

4、行政单位财务规则

4、行政单位财务规则

4、行政单位财务规则4、行政单位财务规则4、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一、单项选择题1.202*年12月6日,谢旭人部长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1号,公布已经财政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的《行政单位财务规则》。

《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自()1月1日起施行。

A.202*年B.202*年C.202*年D.202*年2.()是进行国家行政管理、组织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维护社会公共秩序的单位。

A.事业单位B.行政单位C.企业单位D.体育单位3.()是指行政单位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

A.资产B.负债C.所有者权益D.利润4.()是反映行政单位一定时期财务状况和预算执行结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

A.银行催款单D.银行对账单C.应收票据D.财务报告5.行政单位应当严格执行预算,按照()的原则,合理安排各项资金,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

A.收支平衡B.鼓励超支C.鼓励超收D.入不敷出6.行政单位根据预算执行结果编制的年度报告,指的是行政单位()。

A.预算B.决算C.概算D.统计7.行政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工作任务所发生的资金耗费和损失,指的是行政单位()。

A.资产B.负债C.收入D.支出8.当年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者因故终止,当年剩余的资金。

这个资金指的是()。

A.结余资金B.结转资金C.预付资金D.代垫资金9.依据会计核算资料和其他有关信息资料,对单位财务活动过程及其结果进行的研究、分析和评价。

这称之为()。

A.财务分析B.财务结算C.财务评估D.财务失真10.行政单位取得各项收入,应当符合()规定,按照财务管理的要求,分项如实核算。

A.国家B.单位负责人C.单位财务管理人员D.单位出纳二、多项选择题1.新《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的制定遵循三大原则包括()。

A.坚持厉行节约,降低行政成本B.反映财政改革成果,体现财政改革方向C.保持现有框架体系,充实完善相关内容D.一切以政府为中心2.以下属于行政单位的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68号——事业单位财务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68号——事业单位财务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68号——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佚名
【期刊名称】《中国农业会计》
【年(卷),期】2012(000)003
【摘要】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的财务行为,加强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事业单位健康发展,制定本规则.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各级各类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事业单位)的财务活动.第三条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事业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单位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总页数】4页(P44-47)
【正文语种】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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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1号——行政单位财务规则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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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财政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1号——基本建设财务规则》 [J],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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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71号)《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已经2012年12月5日财政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部长谢旭人2012年12月6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行政单位的财务行为,加强行政单位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行政单位工作任务的完成,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各级各类国家机关、政党组织(以下统称行政单位)的财务活动。

第三条行政单位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量入为出,保障重点,兼顾一般,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降低行政成本,注重资金使用效益。

第四条行政单位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一)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预算执行,完整、准确、及时编制决算,真实反映单位财务状况;(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加强对行政单位财务活动的控制和监督;(三)加强资产管理,合理配置、有效利用、规范处置资产,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四)定期编制财务报告,进行财务活动分析;(五)对行政单位所属并归口行政财务管理的单位的财务活动实施指导、监督;(六)加强对非独立核算的机关后勤服务部门的财务管理,实行内部核算办法。

第五条行政单位的财务活动在单位负责人领导下,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行政单位应当单独设置财务机构,配备专职财务会计人员,实行独立核算。

人员编制少、财务工作量小等不具备独立核算条件的单位,可以实行单据报账制度。

第二章单位预算管理第六条行政单位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

第七条按照预算管理权限,行政单位预算管理分为下列级次:(一)向同级财政部门申报预算的行政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二)向上一级预算单位申报预算并有下级预算单位的行政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三)向上一级预算单位申报预算,且没有下级预算单位的行政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

一级预算单位有下级预算单位的,为主管预算单位。

第八条各级预算单位应当按照预算管理级次申报预算,并按照批准的预算组织实施,定期将预算执行情况向上一级预算单位或者同级财政部门报告。

第九条财政部门对行政单位实行收支统一管理,定额、定项拨款,超支不补,结转和结余按规定使用的预算管理办法。

第十条行政单位编制预算,应当综合考虑以下因素:(一)年度工作计划和相应支出需求;(二)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三)以前年度结转和结余情况;(四)资产占有和使用情况;(五)其他因素。

第十一条行政单位预算依照下列程序编报和审批:(一)行政单位测算、提出预算建议数,逐级汇总后报送同级财政部门;(二)财政部门审核行政单位提出的预算建议数,下达预算控制数;(三)行政单位根据预算控制数正式编制年度预算,逐级汇总后报送同级财政部门;(四)经法定程序批准后,财政部门批复行政单位预算。

第十二条行政单位应当严格执行预算,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合理安排各项资金,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

预算在执行中原则上不予调整。

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预算的,行政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程序报送审批。

第十三条行政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编制决算,逐级审核汇总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

第十四条行政单位应当加强决算审核和分析,规范决算管理工作,保证决算数据的完整、真实、准确。

第三章收入管理第十五条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包括财政拨款收入和其他收入。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其他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应当上缴财政的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处置和出租出借收入等,不属于行政单位的收入。

第十六条行政单位取得各项收入,应当符合国家规定,按照财务管理的要求,分项如实核算。

第十七条行政单位的各项收入应当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第四章支出管理第十八条支出是指行政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工作任务所发生的资金耗费和损失,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基本支出,是指行政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是指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

第十九条行政单位应当将各项支出全部纳入单位预算。

各项支出由单位财务部门按照批准的预算和有关规定审核办理。

第二十条行政单位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及标准,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对节约潜力大、管理薄弱的支出进行重点管理和控制。

第二十一条行政单位从财政部门或者上级预算单位取得的项目资金,应当按照批准的项目和用途使用,专款专用、单独核算,并按照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或者上级预算单位报告资金使用情况,接受财政部门和上级预算单位的检查监督。

项目完成后,行政单位应当向同级财政部门或者上级预算单位报送项目支出决算和使用效果的书面报告。

第二十二条行政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等规定。

第二十三条行政单位应当加强支出的绩效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第二十四条行政单位应当依法加强各类票据管理,确保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使用正确,不得使用虚假票据。

第五章结转和结余管理第二十五条结转资金,是指当年预算已执行但未完成,或者因故未执行,下一年度需要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第二十六条结余资金,是指当年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者因故终止,当年剩余的资金。

结转资金在规定使用年限未使用或者未使用完的,视为结余资金。

第二十七条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的管理,应当按照同级财政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六章资产管理第二十八条资产是指行政单位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

第二十九条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应收及暂付款项、存货等。

前款所称存货是指行政单位在工作中为耗用而储存的资产,包括材料、燃料、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等。

第三十条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

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固定资产一般分为六类:房屋及构筑物;通用设备;专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

第三十一条在建工程是指已经发生必要支出,但尚未达到交付使用状态的建设工程。

在建工程达到交付使用状态时,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和资产交付使用。

第三十二条无形资产是指不具有实物形态而能为使用者提供某种权利的资产,包括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等。

第三十三条行政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单位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和规范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管理,维护资产安全完整。

第三十四条行政单位应当按照科学规范、从严控制、保障工作需要的原则合理配置资产。

行政单位资产有原始凭证的,按照原始凭证记账;无原始凭证的,应当依法进行评估,按照评估价值记账。

第三十五条行政单位应当加强资产日常管理工作,做好资产建账、核算和登记工作,定期或者不定期进行清查盘点,保证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年度终了,应当进行全面清查盘点。

对资产盘盈、盘亏应当及时处理。

第三十六条行政单位开设银行存款账户,应当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并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第三十七条行政单位应当加强应收及暂付款项的管理,严格控制规模,并及时进行清理,不得长期挂账。

第三十八条行政单位的资产增加时,应当及时登记入账;减少时,应当按照资产处置规定办理报批手续,进行账务处理。

行政单位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但财政部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十九条行政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用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对外投资或者举办经济实体。

对于未与行政单位脱钩的经济实体,行政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监管。

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行政单位不得举借债务,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第四十条未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行政单位不得将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对外出租、出借。

第四十一条行政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资源共享、装备共建,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第四十二条行政单位资产处置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进行评估,严格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第七章负债管理第四十三条负债是指行政单位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或者劳务偿还的债务,包括应缴款项、暂存款项、应付款项等。

第四十四条应缴款项是指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应当上缴财政的资金,包括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处置和出租出借收入等。

第四十五条行政单位取得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处置和出租出借收入等,应当按照国库集中收缴的有关规定及时足额上缴,不得隐瞒、滞留、截留、挪用和坐支。

第四十六条暂存款项是行政单位在业务活动中与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发生的预收、代管等待结算的款项。

第四十七条行政单位应当加强对暂存款项的管理,不得将应当纳入单位收入管理的款项列入暂存款项;对各种暂存款项应当及时清理、结算,不得长期挂账。

第八章行政单位划转撤并的财务处理第四十八条行政单位划转撤并的财务处理,应当在财政部门、主管预算单位等部门的监督指导下进行。

划转撤并的行政单位应当对单位的财产、债权、债务等进行全面清理,编制财产目录和债权、债务清单,提出财产作价依据和债权、债务处理办法,做好资产的移交、接收、划转和管理工作,并妥善处理各项遗留问题。

第四十九条划转撤并的行政单位的资产经主管预算单位审核并上报财政部门和有关部门批准后,分别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一)转为事业单位和改变隶属关系的行政单位,其资产无偿移交,并相应调整、划转经费指标。

(二)转为企业的行政单位,其资产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评估作价后,转作企业的国有资本。

(三)撤销的行政单位,其全部资产由财政部门或者财政部门授权的单位处理。

(四)合并的行政单位,其全部资产移交接收单位或者新组建单位;合并后多余的资产,由财政部门或者财政部门授权的单位处理。

(五)分立的行政单位,其资产按照有关规定移交分立后的行政单位,并相应划转经费指标。

第九章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第五十条财务报告是反映行政单位一定时期财务状况和预算执行结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

第五十一条行政单位的财务报告,包括财务报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支出明细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表、固定资产投资决算报表等主表及有关附表。

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说明行政单位本期收入、支出、结转、结余、专项资金使用及资产负债变动等情况,以及影响财务状况变化的重要事项,总结财务管理经验,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第五十二条财务分析是依据会计核算资料和其他有关信息资料,对单位财务活动过程及其结果进行的研究、分析和评价。

第五十三条财务分析的内容包括预算编制与执行情况、收入支出状况、人员增减情况、资产使用情况等。

财务分析的指标主要有:支出增长率、当年预算支出完成率、人均开支、项目支出占总支出的比率、人员支出占总支出的比率、公用支出占总支出的比率、人均办公使用面积、人车比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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