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电站设计规范
35~110KV变电站设计规范
35~110KV变电站设计规范35-110千伏变电站设计规范一、前言35-110千伏变电站是供电系统的紧要构成部分,它是电网输电和配电的中心节点,对电网的运行安全和经济性起着至关紧要的作用。
因此,在变电站的设计、建设和运行中,必需进行规范和科学的管理。
本文提出了35-110千伏变电站设计规范,旨在提高变电站运输的安全性和经济性,以确保电网的高效运行。
二、设计基础2.1 设计任务依据供电区域的需要,确定变电站的电压等级、装置容量、用地面积等基本设计参数,完成变电站的设计工作。
2.2 设计依据变电站的设计应符合国家关于电气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建筑设计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3 设计要求在保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前提下,应依据实际需要,合理地设计变电站的技术设备、构筑物、管线、防雷装置等。
三、设计内容3.1 变电站基本设计(1)电压等级:依据供电区域的需要,确定变电站的电压等级,应当考虑到供电负荷、输电距离、电力系统结构等因素,确保变电站能够充足实际需要。
(2)容量:依据供电负荷及其增长率,确定变电站的容量,应当适当预留肯定的容量余量,以充足后续的系统扩建和变化的负载需求。
(3)用地面积:依据装置容量大小和布置形式,确定变电站的用地面积,应当考虑到金具安全距离、设备间距、操作人员工作空间等因素,确保变电站的安全、合理、易于运行。
3.2 技术设备设计(1)电缆接头箱:应依据电缆种类和数量,选择合适的接头箱类型和规格,同时应合理确定接头箱的布置位置,易于维护。
(2)金具:应依据电压等级、电气荷载和气象条件等因素,选择合适的金具类型、规格,确保变电站能够安全、稳定地运行,同时应注意避开金具间距过小引起的爆炸事故。
(3)开关设备:应依据负载和备用容量来选择开关设备类型和容量,可以采纳组合式开关柜,使得变电站的牢靠性更高,且运行维护工作更为便利。
(4)变压器:应依据供电要求和负载特点来选择变压器规格和容量,确保其在正常运行状态下的电气性能和运行安全。
35~110KV变电站设计规范标准
35~110KV变电站设计规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使变电所的设计认真执行国家的有关技术经济政策,符合安全可靠、技术先进和经济合理的要求,制订本规。
第1.0.2条本规适用于电压为35~110kV,单台变压器容量为5000kVA及以上新建变电所的设计。
第1.0.3条变电所的设计应根据工程的5~10年发展规划进行,做到远、近期结合,以近期为主,正确处理近期建设与远期发展的关系,适当考虑扩建的可能。
第1.0.4条变电所的设计,必须从全局出发,统筹兼顾,按照负荷性质、用电容量、工程特点和地区供电条件,结合国情合理地确定设计方案。
第1.0.5条变电所的设计,必须坚持节约用地的原则。
第1.0.6条变电所设计除应执行本规外,尚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有关标准和规的规定。
第二章所址选择和所区布置第2.0.1条变电所所址的选择,应根据下列要求,综合考虑确定:一、靠近负荷中心;二、节约用地,不占或少占耕地及经济效益高的土地;三、与城乡或工矿企业规划相协调,便于架空和电缆线路的引入和引出;四、交通运输方便;五、周围环境宜无明显污秽,如空气污秽时,所址宜设在受污源影响最小处;六、具有适宜的地质、地形和地貌条件(例如避开断层、滑坡、塌陷区、溶洞地带、山区风口和有危岩或易发生滚石的场所),所址宜避免选在有重要文物或开采后对变电所有影响的矿藏地点,否则应征得有关部门的同意;七、所址标高宜在50年一遇高水位之上,否则,所区应有可靠的防洪措施或与地区(工业企业)的防洪标准相一致,但仍应高于涝水位;八、应考虑职工生活上的方便及水源条件;九、应考虑变电所与周围环境、邻近设施的相互影响。
第2.0.2条变电所的总平面布置应紧凑合理。
第2.0.3条变电所宜设置不低于2.2m高的实体围墙。
城网变电所、工业企业变电所围墙的高度及形式,应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第2.0.4条变电所为满足消防要求的主要道路宽度,应为3.5m。
主要设备运输道路的宽度可根据运输要求确定,并应具备回车条件。
35~110KV变电站设计规范
35~110KV变电站设计规范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使变电所的设计认真执行国家的有关技术经济政策,符合安全可靠、技术先进和经济合理的要求,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电压为35~110kV,单台变压器容量为5000kVA及以上新建变电所的设计。
第1.0.3条变电所的设计应根据工程的5~10年发展规划进行,做到远、近期结合,以近期为主,正确处理近期建设与远期发展的关系,适当考虑扩建的可能。
第1.0.4条变电所的设计,必须从全局出发,统筹兼顾,按照负荷性质、用电容量、工程特点和地区供电条件,结合国情合理地确定设计方案。
第1.0.5条变电所的设计,必须坚持节约用地的原则。
第1.0.6条变电所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所址选择和所区布置第2.0.1条变电所所址的选择,应根据下列要求,综合考虑确定:一、靠近负荷中心;二、节约用地,不占或少占耕地及经济效益高的土地;三、与城乡或工矿企业规划相协调,便于架空和电缆线路的引入和引出;四、交通运输方便;五、周围环境宜无明显污秽,如空气污秽时,所址宜设在受污源影响最小处;六、具有适宜的地质、地形和地貌条件(例如避开断层、滑坡、塌陷区、溶洞地带、山区风口和有危岩或易发生滚石的场所),所址宜避免选在有重要文物或开采后对变电所有影响的矿藏地点,否则应征得有关部门的同意;七、所址标高宜在50年一遇高水位之上,否则,所区应有可靠的防洪措施或与地区(工业企业)的防洪标准相一致,但仍应高于内涝水位;八、应考虑职工生活上的方便及水源条件;九、应考虑变电所与周围环境、邻近设施的相互影响。
第2.0.2条变电所的总平面布置应紧凑合理。
第2.0.3条变电所宜设置不低于2.2m高的实体围墙。
城网变电所、工业企业变电所围墙的高度及形式,应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第2.0.4条变电所内为满足消防要求的主要道路宽度,应为3.5m。
主要设备运输道路的宽度可根据运输要求确定,并应具备回车条件。
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94
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9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9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94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工业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1 9 9 4年11月1日关于发布国家标准《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的通知建标[1 9 9 4 ]201号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 9 8 6 ] 2 5 0号文的要求,由机械工业部中电设计研究院负责主编,会同有关单位共同修订的国家标准《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
现批准《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 GB50053—94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1991年11月1日起施行。
原国家标准《工业与民用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J 5 3 — 8 3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机械工业部负责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机械工业部中电设计研究院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4年3月23日目次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所址选择第三章电气部分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主接线第三节变压器选择第四节所用电源第五节操作电源第四章配变电装置第一节型式与布置第二节通道与围栏第五章并联电容器装置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电气接线及附属装置第三节布置第六章对有关专业的要求第一节防火第二节对建筑的要求第三节采暖及通风第四节其他附录一名词解释附录二本规范用词说明附加说明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使变电所设计做到保障人身安全、供电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和维护方便,确保设计质量,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交流电压10kV及以下新建、扩建或改建工程的变电所设计。
第1.0.3条变电所设计应根据工程特点、规模和发展规划,正确处理近期建设和远期发展的关系,远近结合,以近期为主,适当考虑发展的可能。
第1.0.4条变电所设计应根据负荷性质、用电容量、工程特点、所址环境、地区供电条件和节约电能等因素,合理确定设计方案。
变电站设计规范
变电站设计规范变电站设计规范是指在设计变电站的过程中需要遵循的一系列标准和规范。
以下是常见的变电站设计规范的要点:1. 设计依据:根据国家相关电力规划、电网工程标准,按照电力系统的需求和可靠性要求进行设计。
2. 设计要求:变电站的设计要符合电力系统的运行要求,包括电压等级、负荷容量、运行可靠性和安全性等。
3. 设备选择:根据设计要求和技术经济性原则,选择合适的变电设备和器材。
4. 布置设计:根据场地条件和安全要求,合理布置变电设备和管线,保证正常运行和维护。
5. 安全设计:考虑到变电站的高压电气设备和较高的安全风险,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包括防雷、防爆、防火和防电击等。
6. 接地设计:变电站的接地系统是保证人身安全和设备正常运行的关键。
接地设计应符合相关标准,确保接地电阻和接地电位满足要求。
7. 绝缘配合设计:绝缘配合设计是为了保证高压设备间的绝缘性能和电气安全。
根据设备的电压等级和负荷条件,合理设计绝缘层和配合间隙。
8. 灭弧措施:为了防止变电站发生故障时产生的电弧对设备和人身的伤害,需采取灭弧措施,包括合理的设备布置和电弧控制设备的应用。
9. 地下结构设计:地下变电站的设计应符合相关规范,包括地下排水、通风和环境保护等要求。
10. 控制与保护:变电站的控制与保护系统应设计合理,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和电力系统的可靠性。
11. 自动化系统设计:根据变电站的功能和需求,设计合适的自动化系统,提高变电站的运行效率和可靠性。
12. 施工设计:变电站的施工设计要满足施工工艺的要求,包括设备的吊装、安装和接线等。
13. 运行指南:对于新建的变电站,应编制运行指南,明确设备的运行和维护要求,确保变电站的正常运行。
总之,变电站设计规范是确保变电站建设和运行安全可靠的重要依据,设计人员应根据相关规范和要求进行设计,并合理选择设备和措施,确保变电站的正常运行和安全可靠。
35~0KV变电站设计规范
35~0KV变电站设计规范35~110KV变电站设计规范是指对于电力系统中的35~110KV变电站的设计和建设过程中需遵守的一系列规范和标准。
本文将从设计原则、设备布置、电气设计、土建设计等方面进行阐述,以确保变电站设计符合相关要求。
首先,35~110KV变电站设计应遵循以下原则:1.安全可靠性原则:变电站的设计应考虑到在正常和异常情况下的安全性和可靠性需求,确保设备和人员的安全。
2.经济合理性原则:设计应根据实际需求进行合理规划,既满足功能要求,又能在经济上具备合理性。
3.可维护性原则:在设计时应考虑设备的维护和检修要求,以便在需要时能够方便地进行维护和修理。
其次,35~110KV变电站的设备布置应符合以下要求:1.设备布置合理,避免设备之间的干扰和交叉影响,保证运行安全。
2.设备布局应符合操作规程,满足人员操作和维护的便利性要求。
3.设备安全间距应满足国家标准和工程技术规范的要求,确保设备的安全操作。
然后,35~110KV变电站的电气设计应遵循以下要求:1.设计应满足国家标准和电网设计要求,包括电压等级、断路器和隔离开关的选择等。
2.设计应考虑电流负载和短路电流,确保设备的额定工作能力和安全运行。
3.设计应进行合理的电容电流的计算和校核,保证电压稳定性。
最后,35~110KV变电站的土建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1.变电站的建筑物应具备一定的抗震能力,符合国家相关抗震设计规范。
2.建筑物结构设计要考虑自然环境因素,如强风、雨等,确保建筑物的稳定性和耐久性。
3.土建设计应满足变电站设备的布置和运行要求,确保土建结构与设备之间的协调性。
综上所述,35~110KV变电站设计规范应考虑安全可靠性、经济合理性、可维护性等原则,合理布置设备,满足电气设计和土建设计的相关要求。
通过遵循这些规范,可以确保变电站的设计和建设过程的顺利进行,提高变电站的运行效率和可靠性。
变电站设计规范
3.5.3、变电站建筑物的接地,应根据负荷性质确 定,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5OO57中有关第二类或第三类防雷建筑物接地的 规定。
3电气部分
3.6站用电系统
3.4.2、无功补偿装置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并联电容器装置设计规范》GB50227的有关规定。
3.4.3、变电站应装设并联电容器装置;必需时应 装设交流谐波滤波装置或能根据无功负荷波动自动 进行快速调节补偿容量的静补装置。
3电气部分
3.5过电压保护和接地设计
3.5.1、变电站过电压保护的设计,应符合现行行 业标准《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 DL/T620的有关规定。
3.6.1、在有两台及以上主变压器的变电站中,宜装 设两台容量相同可互为备用的站用变压器,每台站 用变压器的容量应按全站计算负荷选择。两台站用 变压器可分别取自主变压器最低电压级不同段母线。
3.6.2、按规划需装设消弧线圈补偿装置的变电站, 采用接地变压器引出中性点时,按地变压器可作为 站用变压器使用,接地变压器容量应满足消弧线圈 和站用电的容量的要求。
2站址选择和站区布置
2.0.2、变电站应根据所在区域特点,选择合适的 配电装置形式,抗震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 力设施抗震设计规范》GB50260的相关规定。
2.0.3、城市中心变电站宜选用小型化紧凑型电气 设备。
2.0.4、变电站主变压器布置除应运输方便外,并 应布置在运行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很小的位置。
2.0.8、变电站内的建筑物标高、基础埋深、 路基和管线埋深,应相互配合;建筑物内地面 标高,宜高出屋外地面0.3m,屋外电缆沟壁 宜高出地面0.1m 。
变电站总布置设计技术规程
变电站总布置设计技术规程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变电站总布置设计技术规程是指在变电站设计过程中,根据不同的需求和标准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要求,旨在保证变电站的安全、稳定运行,并提高其效率和可靠性。
变电站总布置设计技术规程主要涉及到变电站的选址、布置、结构设计、设备配置等方面,是变电站设计的基础和依据。
一、选址规程1. 变电站选址应考虑周围环境因素,包括土地利用、地理条件、气候特点等,以确保变电站的安全性和运行稳定性;2. 变电站选址应符合相关规划和法律法规要求,避免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和影响;3. 变电站选址应考虑供电范围和未来扩建需求,预留足够的用地空间。
二、布置规程1. 变电站布置应满足输变电设备的容量和额定电压等要求,确保设备之间的安全距离和通风条件;2. 变电站布置应考虑设备运行时的维护和检修便捷性,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3. 变电站布置应遵循火灾防护和防爆要求,确保变电站的安全性;4. 变电站布置应考虑变电站的外观和环境协调性,建设美观、整洁的变电站。
三、结构设计规程1. 变电站建筑结构设计应考虑设备重量和地质条件,确保变电站建筑的稳定性;2. 变电站建筑结构设计应遵循相关建筑规范和标准,确保建筑的安全性和耐久性;3. 变电站建筑结构设计应考虑设备的安装和调试需求,确保建筑的合理布局和结构稳定;4. 变电站建筑结构设计应考虑环境保护要求,选择环保材料和设计方案。
四、设备配置规程变电站总布置设计技术规程是保证变电站正常运行和稳定供电的重要依据,必须严格执行和落实。
设计人员应认真遵循相关规程和标准,确保变电站的设计方案科学合理,保证变电站的安全性、可靠性和高效性。
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提高变电站的运行水平,保障供电质量,为社会发展提供可靠的电力保障。
【Omid190622】第二篇示例:变电站总布置设计技术规程是针对变电站的总体规划和设计而制定的技术指南,旨在确保变电站布置合理、安全、高效、节约空间,并满足电力系统运行和维护的需要。
35110KV变电站设计规范
35〜110KV变电站设计规范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使变电所的设计认真执行国家的有关技术经济政策,符合安全可靠、技术先进和经济合理的要求,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电压为35〜110kV,单台变压器容量为5000kVA及以上新建变电所的设计。
第1.0.3条变电所的设计应根据工程的5〜10年发展规划进行,做到远、近期结合,以近期为主,正确处理近期建设与远期发展的关系,适当考虑扩建的可能。
第1.0.4条变电所的设计,必须从全局出发,统筹兼顾,按照负荷性质、用电容量、工程特点和地区供电条件,结合国情合理地确定设计方案。
第1.0.5条变电所的设计,必须坚持节约用地的原则。
第1.0.6条变电所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所址选择和所区布置第2.0.1条变电所所址的选择,应根据下列要求,综合考虑确定:、靠近负荷中心;二、节约用地,不占或少占耕地及经济效益高的土地;三、与城乡或工矿企业规划相协调,便于架空和电缆线路的引入和引出;四、交通运输方便;五、周围环境宜无明显污秽,如空气污秽时,所址宜设在受污源影响最小处;六、具有适宜的地质、地形和地貌条件(例如避开断层、滑坡、塌陷区、溶洞地带、山区风口和有危岩或易发生滚石的场所),所址宜避免选在有重要文物或开采后对变电所有 影响的矿藏地点,否则应征得有关部门的同意; 七、所址标高宜在 50年一遇高水位之上,否则,所区应有可靠的防洪措施或与地区(工业企业)的防洪标准相一致,但仍应高于内涝水位;八、应考虑职工生活上的方便及水源条件;九、应考虑变电所与周围环境、邻近设施的相互影响。
第2.0.2条 变电所的总平面布置应紧凑合理。
第2.0.3条 变电所宜设置不低于 2.2m 高的实体围墙。
城网变电所、工业企业变电所围墙的高度及形式,应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第2.0.4条变电所内为满足消防要求的主要道路宽度,应为 3.5m 。
主要设备运输道路的宽度可根据运输要求确定,并应具备回车条件。
变电站规范
35~110KV 变电所设计规范Design code for substation (35~110kV)标准号: GB 50059-1992替代标准号:实施日期: 1993-5-1第一章 总 则 第1.0.1条为使变电所的设计认真执行国家的有关技术经济政策,符合安全可靠、技术先进和经济合理的要求,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电压为35~110kV ,单台变压器容量为5000kVA 及以上新建变电所的设计。
第1.0.3条变电所的设计应根据工程的5~10年发展规划进行,做到远、近期结合,以近期为主,正确处理近期建设与远期发展的关系,适当考虑扩建的可能。
第1.0.4条变电所的设计,必须从全局出发,统筹兼顾,按照负荷性质、用电容量、工程特点和地区供电条件,结合国情合理地确定设计方案。
第1.0.5条变电所的设计,必须坚持节约用地的原则。
第1.0.6条变电所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 所址选择和所区布置第2.0.1条变电所所址的选择,应根据下列要求,综合考虑确定:一、靠近负荷中心;二、节约用地,不占或少占耕地及经济效益高的土地;三、与城乡或工矿企业规划相协调,便于架空和电缆线路的引入和引出;四、交通运输方便;五、周围环境宜无明显污秽,如空气污秽时,所址宜设在受污源影响最小处;六、具有适宜的地质、地形和地貌条件(例如避开断层、滑坡、塌陷区、溶洞地带、山区风口和有危岩或易发生滚石的场所),所址宜避免选在有重要文物或开采后对变电所有影响的矿藏地点,否则应征得有关部门的同意;七、所址标高宜在50年一遇高水位之上,否则,所区应有可靠的防洪措施或与地区(工业企业)的防洪标准相一致,但仍应高于内涝水位;八、应考虑职工生活上的方便及水源条件;九、应考虑变电所与周围环境、邻近设施的相互影响。
第2.0.2条变电所的总平面布置应紧凑合理。
第2.0.3条变电所宜设置不低于2.2m高的实体围墙。
35KV变电站设计规范
35~110KV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9-92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1993年5月1日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使变电所的设计认真执行国家的有关技术经济政策,符合安全可靠、技术先进和经济合理的要求,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电压为35~110kV,单台变压器容量为5000kV A及以上新建变电所的设计。
第1.0.3条变电所的设计应根据工程的5~10年发展规划进行,做到远、近期结合,以近期为主,正确处理近期建设与远期发展的关系,适当考虑扩建的可能。
第1.0.4条变电所的设计,必须从全局出发,统筹兼顾,按照负荷性质、用电容量、工程特点和地区供电条件,结合国情合理地确定设计方案。
第1.0.5条变电所的设计,必须坚持节约用地的原则。
第1.0.6条变电所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所址选择和所区布置第2.0.1条变电所所址的选择,应根据下列要求,综合考虑确定:一、靠近负荷中心;二、节约用地,不占或少占耕地及经济效益高的土地;三、与城乡或工矿企业规划相协调,便于架空和电缆线路的引入和引出;四、交通运输方便;五、周围环境宜无明显污秽,如空气污秽时,所址宜设在受污源影响最小处;六、具有适宜的地质、地形和地貌条件(例如避开断层、滑坡、塌陷区、溶洞地带、山区风口和有危岩或易发生滚石的场所),所址宜避免选在有重要文物或开采后对变电所有影响的矿藏地点,否则应征得有关部门的同意;七、所址标高宜在50年一遇高水位之上,否则,所区应有可靠的防洪措施或与地区(工业企业)的防洪标准相一致,但仍应高于内涝水位;八、应考虑职工生活上的方便及水源条件;九、应考虑变电所与周围环境、邻近设施的相互影响。
第2.0.2条变电所的总平面布置应紧凑合理。
第2.0.3条变电所宜设置不低于2.2m高的实体围墙。
城网变电所、工业企业变电所围墙的高度及形式,应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变电站规范
变电站规范变电站是电力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建设和运行对于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变电站的建设和运行,提高变电站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制定了一系列的规范和标准。
以下是关于变电站规范的一些内容。
一、设计规范:1. 变电站设计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同时考虑到变电站的布局、设备配置、安全设施等因素。
2. 变电站的建设应考虑到周围环境,包括地质条件、气象条件等,防止地震、风灾等自然灾害对变电站造成影响。
3. 变电站的总平面布置应合理,各设备之间应保持适当的间距,以便于设备的运行和维护。
4. 变电站的设备配置应满足变电站设计容量和运行要求,各设备之间应具备合适的连通性。
5. 变电站的防火设计应符合现行规范,设有合适的消防设施和灭火系统,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控制和扑灭火灾。
二、施工规范:1. 变电站的施工应按照设计要求进行,严禁违章施工和质量不合格的工程。
2. 变电站的设备和材料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保证其质量和可靠性。
3. 变电站的施工过程中需要进行安全措施,包括员工的安全培训和佩戴个人防护装备。
4. 变电站的施工周期应合理安排,避免造成过长的施工时间和不必要的延误。
三、运行规范:1. 变电站的运行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验,熟悉变电站的设备和运行规程。
2. 变电站的运行应按照相关电力规定和操作规程进行,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运行。
3. 变电站的设备维护保养应定期进行,确保设备的可靠性和寿命。
4. 变电站的运行记录应及时完整,包括设备运行状况、维修情况等,为后续的分析和改进提供依据。
四、安全规范:1. 变电站的设备应符合相关安全要求,配置相应的保护装置,确保设备及人员的安全。
2. 变电站的运行人员应进行安全培训,熟悉各类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方法,并定期进行演练。
3. 变电站的进出口和周边应设有合适的围墙和门禁系统,控制非法人员的进入。
4. 变电站的设备应进行定期的绝缘测量和接地检测,确保设备的绝缘性能和接地可靠性。
变电站设计规范
11.1 建(构)筑物火灾危险性分类、耐火等级、防火间距及消防道路
表11.1.1 建(构)筑物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及其耐火等级
表11.1.4 变电站内建(构)筑物及设备的防火间距(m)
11.2 变压器及其他带油电气设备
11.3 电缆及电缆敷设
11.4 建(构)筑物的安全疏散和建筑构造
11.5 消防给水、灭火设施及火灾自动报警
表11.5.3 室外消火栓用水量(L/s)
表11.5.6 室内消火栓用水量
表11.5.17 建筑物火灾危险类别及危险等级
表 11.5.21 主要建(构)筑物和设备火灾探测报警系统
11.6 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
11.7 消防供电、应急照明
敷时(包括附设在吊顶内),应穿金属管或封闭式金属线槽,并采取防火保护措施。
当采用阻燃或耐火电缆时,敷设在电缆井、电缆沟内可不采取防火保护措施;当
采用矿物绝缘类等具有耐火、抗过载和抗机械破坏性能的不燃性电缆时,可直接
明敷。
宜与其他配电线路分开敷设,当敷设在同一井沟内时,宜分别布置在井沟
的两侧。
11.7.2 1 2 3 4 5 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标志应符合下列规定:户内变电站、户外变电站主控通讯室、配电装置室、消防水泵房和
建筑疏散通道应设置应急照明;地下变电站的主控通讯室、配电装置室、变压器室、继电器室、消
防水泵房、建筑疏散通道和楼梯间应设置应急照明;地下变电站的疏散通道和安
全出口应设发光疏散指示标志;人员疏散用的应急照明的照度不应低于 0.5lx, 继续工作应急照明不
应低于正常照明照度值的 10%; 应急照明灯宜设置在墙面或顶棚上。
1000kv变电站设计技术规程
1000kv变电站设计技术规程1000KV变电站设计技术规程是指用于指导1000KV变电站建设的技术规范和标准。
本文将介绍1000KV变电站设计技术规程的相关内容,包括变电站的选址、布置、主要设备的选型与配置、电气设计、土建设计以及安全与环保等方面。
一、变电站选址与布置1000KV变电站选址应考虑地理位置、地质条件、交通便利性等因素。
变电站布置应符合安全、经济、环保等要求,确保变电站正常运行。
二、主要设备的选型与配置1000KV变电站的主要设备包括变压器、断路器、隔离开关、电容器等。
这些设备的选型与配置需满足电网运行要求,确保变电站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三、电气设计1000KV变电站的电气设计涉及电气系统的接线、保护与自动化控制系统的设计等。
电气设计应满足电网运行要求,确保电力传输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四、土建设计1000KV变电站的土建设计包括场地平整、基础建设、建筑物设计等。
土建设计应满足设备安装要求,确保变电站的结构稳定和安全运行。
五、安全与环保1000KV变电站的安全与环保工作是变电站建设的重要内容。
安全工作包括设备安全、防火防爆、防雷击等;环保工作包括噪声控制、废气排放控制等。
变电站应符合相关安全与环保标准,确保员工的安全和健康。
1000KV变电站设计技术规程是建设1000KV变电站所需遵循的技术规范和标准。
通过合理的选址与布置、主要设备的选型与配置、电气设计、土建设计以及安全与环保等方面的要求,确保1000KV 变电站的正常运行和电力传输的稳定性与可靠性。
只有严格按照规程进行设计施工,才能建设出高质量、高效率的1000KV变电站,为电网运行提供稳定可靠的电力支持。
35~110KV变电站设计规范
35~110KV变电站设计规范第一章总则第1。
0。
1条为使变电所的设计认真执行国家的有关技术经济政策,符合安全可靠、技术先进和经济合理的要求,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电压为35~110kV,单台变压器容量为5000kVA及以上新建变电所的设计。
第1.0.3条变电所的设计应根据工程的5~10年发展规划进行,做到远、近期结合,以近期为主,正确处理近期建设与远期发展的关系,适当考虑扩建的可能。
第1.0.4条变电所的设计,必须从全局出发,统筹兼顾,按照负荷性质、用电容量、工程特点和地区供电条件,结合国情合理地确定设计方案。
第1.0。
5条变电所的设计,必须坚持节约用地的原则。
第1。
0.6条变电所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第二章所址选择和所区布置第2.0。
1条变电所所址的选择,应根据下列要求,综合考虑确定:一、靠近负荷中心;二、节约用地,不占或少占耕地及经济效益高的土地;三、与城乡或工矿企业规划相协调,便于架空和电缆线路的引入和引出;四、交通运输方便;五、周围环境宜无明显污秽,如空气污秽时,所址宜设在受污源影响最小处;六、具有适宜的地质、地形和地貌条件(例如避开断层、滑坡、塌陷区、溶洞地带、山区风口和有危岩或易发生滚石的场所),所址宜避免选在有重要文物或开采后对变电所有影响的矿藏地点,否则应征得有关部门的同意;七、所址标高宜在50年一遇高水位之上,否则,所区应有可靠的防洪措施或与地区(工业企业)的防洪标准相一致,但仍应高于内涝水位;八、应考虑职工生活上的方便及水源条件;九、应考虑变电所与周围环境、邻近设施的相互影响。
第2.0。
2条变电所的总平面布置应紧凑合理。
第2。
0。
3条变电所宜设置不低于2.2m高的实体围墙。
城网变电所、工业企业变电所围墙的高度及形式,应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第2。
0.4条变电所内为满足消防要求的主要道路宽度,应为3。
5m.主要设备运输道路的宽度可根据运输要求确定,并应具备回车条件.第2。
变电站设计规范范文
变电站设计规范范文1.变电站技术要求(1)变电站的技术要求主要包括变电设备的选择、布置和设计参数的确定等方面。
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变电设备和电气设备,如变压器、断路器、隔离开关等,并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确定其额定参数。
另外,还应合理布置变电设备,保证变电站的安全运行和操作。
2.变电站安全要求(1)变电站的安全要求主要包括防火、防爆、防雷击等方面。
变电站是一个高压、高电能的场所,因此必须采取一系列的防护措施,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例如,在变电室内设置自动火灾报警装置,定期检查和维护防爆设备,设置防雷击装置等。
3.变电站经济要求(1)变电站的经济要求主要包括投资和运行成本的降低,以及设备的可扩展性等。
变电站的设计应充分考虑经济性,选取性能可靠、价格合理的设备,并设计合理的布置方案,以降低工程建设的投资成本。
另外,还应考虑变电站的可扩展性,使得将来的扩建和改造工程能够更加方便和经济。
4.变电站可靠性要求(1)变电站的可靠性要求主要包括设备的可靠性、设备的备份设置和应急措施等方面。
设备的可靠性是保证变电站稳定运行的基础,需要选择质量可靠、性能卓越的设备,并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
此外,还需设置备份设备和应急措施,以保证在设备故障或停运时,能够及时切换或启动备份设备,保证变电站的正常运行。
综上所述,变电站设计规范在技术、安全、经济和可靠性等方面都有明确和规范要求,以保证变电站的正常运行和安全稳定。
变电站设计规范的实施对于提高电网的安全性、稳定性和可靠性,具有重要的意义。
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和电气设备的更新换代,变电站设计规范也需要不断更新和完善,以适应新的需求和发展。
35KV变电站设计规范
35KV变电站设计规范一、设计原则:1.安全可靠性:确保变电站设备和系统的安全运行,保证供电可靠性。
2.经济性:在满足电力需求和可靠性的前提下,尽量降低建设和运营成本。
3.可维护性:设计应考虑变电站设备及系统的易维护性,便于日常运行和设备维护。
4.灵活性:变电站设计应具备一定的灵活性,以适应电力系统运行条件的变化和未来扩展的需求。
5.环保节能:变电站设计应满足环保要求,最大程度地节约能源。
二、设计参数:1.电压等级:35kV变电站的电压等级为35kV,要求设计各种设备和系统满足35kV的工作要求。
2.容量:根据供电负荷和发展需求进行合理规划,确保变电站满足正常运行和未来扩展的需求。
三、设备选型:1.变压器:选用满足35KV电压等级的变压器,并满足运行负荷需求和过载能力。
2.断路器:选择合适的型号和容量的断路器,确保对电网的故障保护和隔离功能。
3.绝缘子:根据工作电压等级和环境条件选择合适的绝缘子类型和数量。
4.避雷器:选用合适的避雷器进行过电压保护,防止设备损坏和系统故障。
5.开关设备:选用可靠性高、易于操作和维护的开关设备。
四、布置与结构:1.布置:按照规范要求进行合理布置,确保设备间距离满足安全要求,并考虑日常运维和维修的便利性。
2.结构:根据变电站规模和环境条件选择合适的建筑结构,确保变电站设备的可靠运行和安全工作。
五、保护与安全:1.保护:设计合理的电力保护方案,包括过电流、过载、短路、接地故障等保护装置,确保变电站设备和系统的安全运行。
2.安全:设备间的通道、门窗等应满足规范要求,确保人员的安全进出和设备的安全操作。
六、环境保护:1.噪声控制:合理设计变电站设备布置,采取降噪措施,确保周围环境噪声不超过规定限值。
2.防火措施:应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如设置防火墙、使用阻燃材料等,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七、监控与通信:1.监控系统:设计合理的监控系统,对变电站设备和系统进行实时监测,以及故障自动诊断和数据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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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电站设计规范35,110KV 变电所设计规范 GB50059-9235,110KV 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9-92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1993 年 5 月 1 日第一章总则第 1.0.1 条为使变电所的设计认真执行国家的有关技术经济政策符合安全可靠技术先进和经济合理的要求制订本规范.第 1.0.2 条本规范适用于电压为 35,110kV单台变压器容量为 5000kVA 及以上新建变电所的设计.第 1.0.3 条变电所的设计应根据工程的 5,10 年发展规划进行做到远近期结合以近期为主正确处理近期建设与远期发展的关系适当考虑扩建的可能.第 1.0.4 条变电所的设计必须从全局出发统筹兼顾按照负荷性质用电容量工程特点和地区供电条件结合国情合理地确定设计方案.第 1.0.5 条变电所的设计必须坚持节约用地的原则.第 1.0.6 条变电所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第二章所址选择和所区布置第 2.0.1 条变电所所址的选择应根据下列要求综合考虑确定:一靠近负荷中心二节约用地不占或少占耕地及经济效益高的土地三与城乡或工矿企业规划相协调便于架空和电缆线路的引入和引出四交通运输方便五周围环境宜无明显污秽如空气污秽时所址宜设在受污源影响最小处六具有适宜的地质地形和地貌条件例如避开断层滑坡塌陷区溶洞地带山区风口和有危岩或易发生滚石的场所所址宜避免选在有重要文物或开采后对变电所有影响的矿藏地点否则应征得有关部门的同意七所址标高宜在 50 年一遇高水位之上否则所区应有可靠的防洪措施或与地区工业企业的防洪标准相一致但仍应高于内涝水位八应考虑职工生活第 2.0.2 条上的方便及水源条件九应考虑变电所与周围环境邻近设施的相互影响.变电所的总平面布置应紧凑合理.第 2.0.3 条变电所宜设置不低于 2.2m 高的实体围墙.城网变电所工业企业变电所围墙的高度及形式应与周围环境相协调.第2.0.4 条变电所内为满足消防要求的主要道路宽度应为3.5m.主要设备运输道路的宽度可根据运输要求确定并应具备回车条件.135,110KV 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9-92第 2.0.5 条变电所的场地设计坡度应根据设备布置土质条件排水方式和道路纵坡确定宜为 0.5,2最小不应小于 0.3局部最大坡度不宜大于 6平行于母线方向的坡度应满足电气及结构布置的要求.当利用路边明沟排水时道路及明沟的纵向坡度最小不宜小于 0.5局部困难地段不应小于 0.3最大不宜大于 3局部困难地段不应大于6.电缆沟及其他类似沟道的沟底纵坡不宜小于 0.5.第 2.0.6 条变电所内的建筑物标高基础埋深路基和管线埋深应相互配合建筑物内地面标高宜高出屋外地面 0.3m屋外电缆沟壁宜高出地面 0.1m.第 2.0.7 条各种地下管线之间和地下管线与建筑物构筑物道路之间的最小净距应满足安全检修安装及工艺的要求并宜符合附录一和附录二的规定.第 2.0.8 条变电所所区场地宜进行绿化.绿化规划应与周围环境相适应并严防绿化物影响电气的安全运行.绿化宜分期分批进行.第2.0.9 条变电所排出的污水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有关规定.第三章电气部分第一节主变压器第 3.1.1 条主变压器的台数和容量应根据地区供电条件负荷性质用电容量和运行方式等条件综合考虑确定.第 3.1.2 条在有一二级负荷的变电所中宜装设两台主变压器当技术经济比较合理时可装设两台以上主变压器.如变电所可由中低压侧电力网取得足够容量的备用电源时可装设一台主变压器.第 3.1.3 条装有两台及以上主变压器的变电所当断开一台时其余主变压器的容量不应小于 60的全部负荷并应保证用户的一二级负荷.第 3.1.4 条具有三种电压的变电所如通过主变压器各侧线圈的功率均达到该变压器容量的15以上主变压器宜采用三线圈变压器.第 3.1.5 条电力潮流变化大和电压偏移大的变电所如经计算普通变压器不能满足电力系统和用户对电压质量的要求时应采用有载调压变压器.第二节电气主接线第 3.2.1 条变电所的主接线应根据变电所在电力网中的地位出线回路数设备特点及负荷性质等条件确定.并应满足供电可靠运行灵活操作检修方便节约投资和便于扩建等要求.第 3.2.2 条当能满足运行要求时变电所高压侧宜采用断路器较少或不用断路器的接线.第 3.2.3 条 35,110kV 线路为两回及以下时宜采用桥形线路变压器组或线路分支接线.超过两回时宜采用扩大桥形单母线或分段单母线的接线.35,63kV 线路为 8 回及以上时亦可采用双母线接线.110kV 线路为 6 回及以上时宜采用双母线接线.第 3.2.4 条在采用单母线分段单母线或双母线的35,110kV 主接线中当不允许停电检修断路器时可设置旁路设施.当有旁路母线时首先宜采用分段断路器或母联断路器兼作2旁路断路器的接线.当 110kV 线路为 6 回及以上35,63kV 线路为 8 回及以上时可装设专用的旁路断路器.主变压器35,110kV 回路中的断路器有条件时亦可接入旁路母线.采用 SF6 断路器的主接线不3.2.5 条当变电所装有两台主变压器时6,10kV 侧宜采用分段单宜设旁路设施.第母线.线路为 12 回及以上时亦可采用双母线.当不允许停电检修断路器时可设置旁路设施.当 6,35kV 配电装置采用手车式高压开关柜时不宜设置旁路设施.第3.2.6 条当需限制变电所 6,10kV 线路的短路电流时可采用下列措施之一:一变压器分列运行二采用高阻抗变压器三在变压器回路中装设电抗器.第 3.2.7 条接在母线上对接在变压器引出线上的避雷器不宜的避雷器和电压互感器可合用一组隔离开关.装设隔离开关.第三节所用电源和操作电源第 3.3.1 条在有两台及以上主变压器的变电所中宜装设两台容量相同可互为备用的所用变压器.如能从变电所外引入一个可靠的低压备用所用电源时亦可装设一台所用变压器.当 35kV 变电所只有一回电源进线及一台主变压器时可在电源进线断路器之前装设一台所用变压器.第3.3.2 条变电所的直流母线宜采用单母线或分段单母线的接线.采用分段单母线时蓄电池应能切换至任一母线.第 3.3.3 条重要变电所的操作电源宜采用一组 110V 或 220V 固定铅酸蓄电池组或镉镍蓄电池组.作为充电浮充电用的硅整流装置宜合用一套.其他变电所的操作电源宜采用成套的小容量镉镍电池装置或电容储能装置.第 3.3.4 条蓄电池组的容量应满足下列要求:一全所事故停电 1h 的放电容量:二事故放电末期最大冲击负荷容量.小容量镉镍电池装置中的镉镍电池容量应满足分闸信号和继电保护的要求.第 3.3.5 条变电所宜设置固定的检修电源.第四节控制室第 3.4.1 条控制室应位于运行方便电缆较短朝向良好和便于观察屋外主要设备的地方.第 3.4.2 条控制屏台的排列布置宜与配电装置的间隔排列次序相对应.第 3.4.3 条控制室的建筑应按变电所的规划容量在第一期工程中一次建成.无人值班变电所的控制室应适当简化面积应适当减小.第五节二次接线第 3.5.1 条变电所内的下列元件应在控制室内控制:一主变压器二母线分段旁路及母联断路器三63,110kV 屋内外配电装置的线路35kV 屋外配电装置的线路.6,35kV 屋内配电335,110KV 变电所设计规范 GB50059-92装置馈电线路宜采用就地控制.第 3.5.2 条有人值班的变电所宜装设能重复动作延时自动解除或手动解除音响的中央事故信号和预告信号装置.驻所值班的变电所可装设简单的事故信号和能重复动作的预告信号装置.无人值班的变电所可装设当远动装置停用时转为变电所就地控制的简单的事故信号和预告信号.断路器的控制回路应有监视信号.第 3.5.3 条隔离开关与相应的断路器和接地刀闸之间应装设团锁装置.屋内的配电装置尚应装设防止误入带电间隔的设施.闭锁联锁回路的电源应与继电保护控制信号回路的电源分开.第六节照明第3.6.1 条变电所的照明?杓朴Ψ 舷中泄标准《工业企业照明设计标准》的要求.第 3.6.2 条在控制室屋内配电装置室蓄电池室及屋内主要通道等处应装设事故照明.第 3.6.3 条照明设备的安装位置应便于维修.屋外配电装置的照明可利用配电装置构架装设照明器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力装置的过电压保护设计规范》的要求.第 3.6.4 条在控制室主要监屏位置和屏前工作位置观察屏面时不应有明显的反射眩光和直接阳光.第 3.6.5 条铅酸蓄电池室内的照明应采用防爆型照明器不应在蓄电池室内装设开关熔断器和插座等可能产生火花的电器.第 3.6.6 条电缆隧道内的照明电压不应高于 36V如高于 36V 应采取防止触电的安全措施.第七节并联电容器装置第 3.7.1 条自然功率因数未达到规定标准的变电所应装设并联电容器装置.其容量和分组宜根据就地补偿便于调整电压及不发生谐振的原则进行配置.电容器装置宜装设在主变压器的低压侧或主要负荷侧.第 3.7.2 条电容器装置的接线应使电容器组的绝缘水平应与电网电容器组的额定电压与接入电网的运行电压相配合.的绝缘水平相配合.电容器装置宜采用中性点不接地的星形或双星形接线.第3.7.3 条电容器装置的电器和导体的长期允许电流不应小于电容器组额定电流的1.35倍.第 3.7.4 条电容器装置应装设单独的控制保护和放电等设备并应设置单台电容器的熔断器保护.第 3.7.5 条当装设电容器装置处的高次谐波含量超过规定允许值或第 3.7.6 条电容器需要限制合闸涌流时应在并联电容器组回路中设置串联电抗器.装置应根据环境条件设备技术参数及当地的实践经验采用屋外半露天或屋内的布置.电容器组的布置应考虑维护和检修方便.第八节电缆敷设第 3.8.1 条所区内的电缆根据具体情况可敷设在地面槽沟沟道管道或隧道中少数435,110KV 变电所设计规范 GB50059-92电缆亦可直埋.第 3.8.2 条电缆路径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一避免电缆受到各种损坏及腐蚀二避开规划中建筑工程需要挖掘施工的地方三便于运行维修四电缆较短.第 3.8.3 条在电缆隧道或电缆沟内通道宽度及电缆支架的层间距离应能满足敷设和更换电缆的要求.第 3.8.4 条电缆外护层应根据敷设方式和环境条件选择.直埋电缆应采用铠装并有黄麻聚乙烯或聚氯乙烯外护层的电缆.在电缆隧道电缆沟内以及沿墙壁或楼板下敷设的电缆不应有黄麻外护层.第九节远动和通信第 3.9.1 条远动装置应根据审定的调度自动化规划设计的要求设置或预留位置.第 3.9.2 条遥信遥测遥控装置的信息内容应根据安全监控经济调度和保证电能质量以及节约投资的要求确定.第 3.9.3 条无人值班的变电所宜装设遥信遥测装置.需要时可装设遥控装置.第 3.9.4 条工业企业的变电所宜装设与该企业中央控制室联系的有关信号.第 3.9.5 条远动通道宜采用载波或有线音频通道.第 3.9.6 条变电所应装设调度通信工业企业变电所尚应装设与该企业内部的通信对重要变电所必要时可装设与当地电话局的通信.第 3.9.7 条远动和通信设备应有可靠的事故备用电源其容量应满足电源中断 1h 的使用要求.第十节屋内外配电装置第 3.10.1 条变电所屋内外配电装置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3,110kV 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的要求.第十一节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第3.11.1 条变电所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力装置的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设计规范》的要求.第十二节电测量仪表装置第 3.12.1 条第3.12.1 条变电所电测量仪表装置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力装置的电测量仪表装置设计规范》的要求.第十三节过电压保护第 3.13.1 条变电所过电压保护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力装置的过电压保护设计规范》的要求.535,110KV 变电所设计规范 GB50059-92第十四节接地第 3.14.1 条变电所接地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力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的要求.第四章土建部分第一节一般规定第 4.1.1 条建筑物构筑物及有关设施的设计应统一规划造型协调便于生产及生活所选择的结构类?图安牧掀分钟侠砉椴?蚧岳噶霞庸な?ぜ霸诵?变电所的建筑设计还应与周围环境相协调.第 4.1.2 条建筑物构筑物的设计应考虑下列两种极限状态:一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这种极限状态对应于结构或结构构件达到最大承载能力或不适于继续承载的变形.要求在设计荷载作用下所产生的结构效应应小于或等于结构的抗力或设计强度.计算中所采用的结构重要性系数 ro荷载分项系数 r可变荷载组合系数ψc 及其他有关系数均按本规范的有关规定采用结构的设计强度则应遵照有关的现行国家标准采用.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这种极限状态对应于结构或结构构件达到正常使用或耐久性能的某项规定极限值.要求在标准荷载作用下所产生的结构长期及短期效应不宜超计算中所采用的可变荷载组合系数ψc 及准永久值系数ψq 按过附录三的规定值.本规范的有关规定采用.第 4.1.3 条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等级均应采用二级相应的结构重要性系数应为 1.0.第 4.1.4 条屋外构筑物的基础当验算上拔或倾覆稳定性时设计荷载所引起的基础上拔力或倾覆弯矩应小于或等于基础抗拔力或抗倾覆弯矩除以表 4.1.4 的稳定系数.当基础处于稳定的地下水位以下时应考虑浮力的影响此土容重宜取 10,11kN/.表 4.1.4 时基础容重取混凝土或钢筋混凝土的容重减10kN/基础上拨或倾覆稳定系数荷载类型计算方法在长期荷载作用下在短期荷载作用下按考虑土抗力来验算倾覆或考虑锥形土体来验算上拔 1.8 1.5仅考虑基础自重及阶梯以上的土重来验算倾覆或上拔 1.15 1.0注:短期荷载系指风荷载地震作用和短路电动力三种其余均为长期荷载.第二节荷载第 4.2.1 条荷载分为永久荷载可变荷载及偶然荷载三类.一永久荷载:结构自重含导线及避雷线自重固定的设备重土重土压力水压力等:二可变荷载:风荷载冰荷载雪荷载活荷载安装及检修荷载地震作用温度变化及车辆荷载等三偶然荷载:短路电动力验算稀有风荷载及验算稀有冰荷载.第 4.2.2 条荷载分项系数的采用应符合下列规定:一永久荷载的荷载分项系数 r 宜采用 1.2当其效应对结构抗力有利时宜采用 1.0对导线及避雷线的张力宜采用 1.25二可变荷载的荷载分项系数 rq 宜采用 1.4对温度变化作用宜采用1.0对地震作用宜采用 1.3对安装情况的导线和避雷线的紧线张力宜采用 1.4注:在大风覆冰低湿检635,110KV 变电所设计规范 GB50059-92修地震情况下的导线与避雷线张力均作为准永久性荷载处理其荷载分项系数宜采用 1.25但安装情况的紧线张力宜作可变荷载处理其荷载分项系数宜采用 1.4.三偶然荷载的荷载分项系数rqi 宜采用 1.0.第 4.2.3 条可变荷载的荷载组合系数ψc应按下列规定采用:一房屋建筑的基本组合情况:风荷载组合系数ψcw 取 0.6二构筑物的大风情况:对连续架构温度变化作用组合系数ψcr 取 0.8三构筑物最严重覆冰情况:风荷载组合系数ψcw 取 0.15冰厚?10mm或 0.25冰厚gt10mm四构筑物的安装或检修情况:风荷载组合系数ψcw 取 0.15五地震作用情况:建筑物的活荷载组合系数ψcw 取 0.5构筑物的风荷载组合系数ψcw取 0.2构筑物的冰荷载组合系数ψcj 取 0.5.第 4.2.4 条房屋建筑的活荷载应根据实际的工艺及设备情况确定.其标准值及有关系数不应低于本规范附录四所列的数值.第 4.2.5 条架构及其基础宜根据实际受力条件包括远景可能发生的不利情况分别按终端或中间架构来设计下列四种荷载情况应作为承载能力极限状态的基本组合其中最低气温情况还宜作为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的条件对变形及裂缝进行校验.一运行情况:取 30 年一遇的最大风无冰相应气温最低气温无冰无风及最严重覆冰相应气温及风荷载等三种情况及其相应的导线及避雷线张力自重等二安装情况:指导线及避雷线的架设此时应考虑梁上作用人和工具重 2kN 以及相应的风荷载导线及避雷线张力自重等.三检修情况:根据实际检修方式的需要可考虑三相同时上人停电检修及单相跨中上人带电检修两种情况的导线张力相应的风荷载及自重等对档距内无引下线的情况可不考虑跨中上人四地震情况:考虑水平地震作用及相应的风荷载或相应的冰荷载导线及避雷线张力自重等地震情况下的结构抗力或设计强度均允许提高 25使用即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采用 0.8.第 4.2.6 条设备支架及其基础应以下列三种荷载情况作为承载能力极限状态的基本组合其中最大风情况及操作情况的标准荷载还宜作为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的条件对变形及裂缝进行校验.一最大风情况:取 30 年一遇的设计最大风荷载及相应的引线张力自重等二操作情况:取最大操作荷载及相应的风荷载相应的引线张力自重等三地震情况:考虑水平地震作用及相应的风荷载引线张力自重等地震情况下的结构抗力或设计强度均允许提高 25使用即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采用 0.8.第 4.2.7 条架构的导线安装荷载应根据所采用的施工方法及程序确定并将荷载图及紧线时引线的对地夹角在施工图中表示清楚.导线紧线时引线的对地夹角宜取 45?,60?.第 4.2.8 条高型及半高型配电装置的平台1.5kN 集中荷载验算.在走道及天桥的活荷载标准值宜采用 1.5kN/?装配式板应取计算梁柱和基础时活荷载乘折减系数当荷重面积为 10,20 ?时宜取 0.7超过20 ?时宜取 0.6.第三节建筑物第 4.3.1 条主控制楼室根据规模和需要可布置成平房两层或三层建筑.主控制室顶735,110KV 变电所设计规范 GB50059-92棚到楼板面的净高:对控制屏与继电器屏分开成两室布置时宜采用 3.4,4.0m对合在一起布置时宜采用 3.8,4.4m.当采用空调设施时上述高度可适当降低.电缆隔层的板间净高宜采用 2.3,2.6m大梁底对楼板面的净高不应低于 2m.底层辅助生产房屋楼板底到地面的净高宜采用 3.0,3.4m.第 4.3.2 条当控制屏与继电器屏采用分室布置时两部分的建筑装修照明采暖通风等设计均宜采用不同的标准.第 4.3.3 条对主控制楼及屋内配电装置楼等设有重要电气设备的建筑其屋面防水标准宜根据需要适当提高.屋面排水坡度不应小于 1/50并采用有组织排水.第 4.3.4 条主控制室及通信室等对防尘有较高要求的房间地坪应采用不起尘的材料.第 4.3.5 条蓄电池室与调酸室的墙面顶棚门窗排风机的外露部分及其他金属结构或零件均应涂耐酸漆或耐酸涂料.地面墙裙及支墩宜选用耐酸且易于清洗的面层材料面层与基层之间应设防酸隔离层.当采用全封闭防酸隔爆式蓄电池并有可靠措施时地面墙裙及支墩的防酸材料可适当降低标准.地面应有排水坡度将酸水集中后作妥善处理.第 4.3.6 条变电所内的主要建筑物及多层砖承重的建筑物在地震设防烈度为 6 度的地区宜隔层设置圈梁7 度及以上地区宜每层设置圈梁.圈梁应沿外墙纵墙及横墙设置沿横墙设置的圈梁的间距不宜大于 7m否则应利用横梁与圈梁拉通.对于现浇的或有配筋现浇层的装配整体式楼面或屋面允许不设置圈梁但板与墙体必需有可靠的连结.第 4.3.7 条在地震设防烈度为 6 度及以上的变电所其主要建筑物及多层砖承重建筑在下列部位应设置钢筋混凝土构造柱:一外墙四角二房屋错层部位的纵横墙交接处三楼梯间纵横墙交接处四层高等于或大于 3.6m 或墙长大于或等于 7m 的纵横墙交接处五8 度及以上地区的建筑物的所有纵横墙交接处六7 度地区的建筑物纵横墙交接处一隔一设置.第 4.3.8 条变电所内的主要砖承重建筑及多层砖承重建筑其抗震横墙除应满足抗震强度要求外其间距不应超过附录五的规定.第 4.3.9 条多层砖承重建筑的局部尺寸宜符合附录六的规定但对设有钢筋混凝构造柱的部位不受该表限制.第四节构筑物第 4.4.1 条结构的计算刚度对电焊或法兰连结的钢构件可取弹性刚度对螺栓连结的钢构件可近似采用 0.80 倍弹性刚度对钢筋混凝土构件可近似采用 0.60,0.80 倍弹性刚度对预应力钢筋混凝土构件可近似采用 0.65,0.85 倍弹性刚度.长期荷载对钢筋混凝土结构刚度的影响应另外考虑.第 4.4.2 条钢结构构件最大长细比应符合表 4.4.2 的规定.各种架构受压柱的整体长细比不宜超过 150当杆件受力有较大裕度时上述长细比允许放宽 10,15.第 4.4.3 条人字柱的受压杆计算长度可按本规范附录七采用.第 4.4.4 条打拉线条架构的受压杆件计算长度可按本规范附录八采用.835,110KV 变电所设计规范 GB50059-92表 4.4.2 钢结构构件最大长细比构件名称受压弦杆支座处受压腹杆一般受压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