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配电房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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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电房标准化

配电房标准化

一、总配电室房配电室平面布置图2、配电柜后面的维护通道宽度,单列布置或双列面对面布置不小于是800mm,双列背对背布置不小于1500mm;个别地点有建筑物结构凸出的地方,则此点通道宽度可减少200mm;3、配电室房内设置值班或检修室时,该室边缘距配电柜的水平距离大于1000mm,并采取屏障隔离;4、配电室内的母线涂刷有色油漆,以标志相序;以柜正面方向为基准;配电箱系统图小型设备开关箱大中型设备开关箱系统图小型设备专用开关箱系统图配电箱防护配电箱防护棚侧面、正面图1、二级配电箱防护栏可制作成2400mm高×2000 mm宽,四面组装的定型化、工具式防护栏杆,搭设双层防护棚;2.配电箱顶离防护棚顶的距离不少于500mm,两侧与防护栏杆的垂直距离要保证配电箱门能全部打开,且不少于500mm,配电箱前后开门方向与防护栏杆的垂直距离不少于1000mm后方不开门时不;,3、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宜分别设置,当合并设置为同一配电箱时,动力和照明应分路配电;动力开关箱与照明开关箱必须分设;4、配电箱、开关箱应采用冷轧钢板或阻燃绝缘材料制作,钢板厚度应为1.2~2.0mm,其中开关箱箱体钢板厚度不得小于1.2mm,配电箱箱体钢板厚度不得小于1.5mm,箱体表面应做防腐处理;5、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含插座应先安装在金属或非木质阻燃绝缘电器安装板上,然后方可整体紧固在配电箱、开关箱箱体内;金属电器安装板与金属箱体应做电气连接;6、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含插座应按其规定的位置紧固在电器安装板上,不得歪斜和松动;术人员组织编制,经相关部门审核及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的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实施;变更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时应补充有关图纸资料;4.1.3 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经编制、审核、批准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4.1.4 建筑电工必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 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 方可上岗作业;4.1.5 安装、巡检、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必须由电工完成,并应有人监护;4.1.6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并有主管现场的电气技术人员负责管理;4.1.7 临时用电工程应定期检查,对安全隐患必须及时处理,并应履行复查验收手续;4.2 配电系统示意图说明1、配电系统应设置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实行三级配电;2、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的区域,分配电箱应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区域;3、动力开关箱与照明开关箱宜分别设置,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的专用开关箱,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4、总配电箱、开关箱必须安装两级漏电保护器,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动作时间按规范要求匹配;,应说明1、配电室应靠近电源,并应设在灰尘少、潮气少、振动小、无腐蚀介质,无易燃易爆物及道路畅通的地方;配电室应能自然通风,并采取防止雨雪侵入和动物进入的措施;2、配电室的建筑物和构筑物的耐火等级不低于3 级,室内应配置砂箱和可用于扑灭电气火灾的灭火器;3、配电室门向外开,并配锁;配电室的照明分别设置工作照明和事故照明;4、配电室应保持整洁, 不得堆放任何妨碍操作、维护的杂物;配电室配置示4.4 总配电箱4.5 分配电箱4.6 开关箱4.7 配电线路说明1、架空线必须架设在专用电杆上,且必须采用绝缘导线;2、架空线路必须有足够的机械强度,截面积应符合使用要求, 且绝缘铜线截面不小于10mm2, 绝缘铝线截面不小于16mm2;3、架空线的档距不得大于35m;4、电缆线路必须采用五芯电缆, 五芯电缆必须包含淡蓝、绿/黄二种颜色绝缘芯线;淡蓝色芯线必须用作N 线,绿/黄双色芯线必须用作PE 线,严禁混用;5、电缆线路严禁沿地面明设;6、埋地电缆路径应设方位标志;4.8 接地与防雷说明在施工现场专用变压器的供电的TN-S 接零保护系统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保护零线连接;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总配电箱电源侧零线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处引出;说明1、施工现场在配电室、总配电箱必须做重复接地的同时,还必须在配电系统的中间处和末端处做重复接地;2、保护零线每一处重复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10Ω;3、每一接地装置的接地线应当采用2 根及以上导体, 在不同点与接地体做电气连接;说明1、当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 电气设备的接地及接零保护应与原系统保持一致;2、做防雷接地机械上的电气设备, 所连接的PE 线必须同时做重复接地, 接地电阻值应不大于10Ω;4.9 外电线路防护说明1、施工现场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架具,材料等不得在外电架空线路正下方;2、在建工程含脚手架的周边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必须保持安全操作距离;对达不到规定的最小距离时, 必须采取防护绝缘隔离保护措施,并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3、宜采用绝缘材料、严禁钢竹、钢木混用;4、警示标志必须昼夜均醒目可见;4.10 自备电源说明1、发电机电源必须与外电线路电源连锁,严禁并列运行;2、发电机及其控制、配电、修理室等可分开设置;在保证电气安全距离和满足防火要求情况下可合并设置;。

变电所规范

变电所规范

变电所规范变电所规范是指电力系统中用于变换、输配电能的设备及其附属设施,涵盖了变电站、配电房和变电所的规范。

下面是一个关于变电所规范的1000字说明:一、变电所的选址和布置1. 变电所的选址应考虑地理位置便利、周围环境安全和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应尽量避免选址在人口稠密区域或有火灾隐患的区域。

2. 变电所的布置应符合消防、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要求,设置合适的防火、防雷、防爆设施,并确保变电所的安全通道畅通。

二、变电所的建筑设计和结构要求1. 变电所的建筑设计应符合国家建筑设计规范和电力行业相关标准,确保变电所的建筑结构牢固可靠。

2. 变电所的屋顶应设置防雷接地装置和避雷针,防止雷击损伤变压器和其他设备。

3. 变电所的墙壁应采用防火材料,并设置防火阀门,确保在发生火灾时可以有效隔离。

三、变电所的电气设备和安全防护1. 变电所的电气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和电力行业相关规范。

变压器、开关设备、断路器等设备应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2. 变电所应配置合适的接地装置和安全保护设备,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确保变电所的电气安全。

3. 变电所应设置过电压保护装置和漏电保护装置,及时检测和排除电力系统中的故障,确保供电的安全稳定。

四、变电所的易燃物品和危险品储存1. 变电所禁止存放易燃、可燃物品和危险品,如油漆、溶剂、气体等。

如有必要存放危险品,应按照相关规定建立专门的储存区域,严格控制进出、储存和使用。

2. 变电所应设置专门的消防设备和消防通道,保持消防器材的完好和易于使用,确保变电所的消防安全。

五、变电所的操作管理和应急措施1. 变电所的操作人员应持有相关岗位资格证书,并经过培训和考核,熟悉变电所的操作规程和应急措施。

2. 变电所应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3. 变电所应配备足够的应急设备和物资,如火灾报警器、灭火器、应急照明等,确保在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时能够及时处理。

最新配电室规范化建设标准资料

最新配电室规范化建设标准资料

配电室规范化建设标准1、门采用外开式防火门,配置挂锁,门槛设置防小动物挡板,配电室内四周距地300mm墙面敷设 50×5热镀锌扁钢,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

2、长度超过7米的配电室应开设2个门。

3、配电室墙壁刮仿瓷,地面为水泥地面、刮平,采用经济型环氧地坪涂装;电缆沟盖板整齐、完整。

4、配电室、配电装置内整洁无杂物,配电室高度不小于3.9m。

5、配电室内电缆布置走向清楚,标识牌清晰。

6、配电室、配电设备孔洞封堵完好,应有通风、防潮装置。

7、配电室定置图、电气接线模拟图通过并排布置,采用透明有机玻璃用螺栓固定在配电室入口墙上。

8、墙上悬挂配电房巡视规范、管理制度,封闭母线采用吊架固定,封闭母线高出低压柜或变压器顶不小于0.5m,距离地面高度不小于2.5m。

9、配电室放置巡视标准化记录卡、台区相关图纸、设备技术资料。

10、本标准由公司生产技术部负责解释与修订。

低噪音强力进出排风机(0.25km,Φmm)配电房6S作业标准1、配电房门上应贴有“非工作人员勿进”的“标示牌”、并且要有相关的制度来规范。

2、配电房的门不能上锁,地板、相关设施要保持表面干净无尘,每天进行巡查、并且有《日常巡检表》的记录。

3、危险区域要设有“特别警示牌”、地板上要划有警示线、防止他人靠近。

4、电器设备上要有相应的《操作规范》或《作业指导书》,配电箱上各种指示灯、显示器上不得有灰尘、损坏,发现异常问题须及时处理。

5、不同的线管、气管要涂有不同的颜色表示,便于识别,防止误用。

6、消防器材要齐全、通道保持畅通,配电房周围不能堆放任何物品。

配电室防鼠规定为防止鼠类进入配电室噬咬电缆、电线造成电气线路短路、断路等故障,特制定本规定1. 配电室门口应安装防鼠挡板,挡鼠板的高度和结构应能保证老鼠无法进入配电室内。

2. 配电室窗户应安装网孔不大于8×8mm的钢丝网。

3. 配电室室内电缆沟及四个墙角处应安放粘鼠板。

4. 配电室与室外连通的所有孔隙均要严密堵塞并用水泥砂浆批荡。

配电房设计规范要求

配电房设计规范要求

低压配电室设计规范要求一、民用建筑物内配变电所,应符合下列要求:1 配变电所位置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1)宜接近用电负荷中心;2)应方便进出线;3)应方便设备吊装运输;4)不应设在厕所、浴室或其他经常积水场所的正下方,且不宜与上述场所相贴邻;装有可燃油电气设备的变配电室,不应设在人员密集场所的正上方、正下方、贴邻和疏散出口的两旁;5)当配变电所的正上方、正下方为住宅、客房、办公室等场所时,配变电所应作屏蔽处理。

2 安装可燃油油浸电力变压器总容量不超过1260kVA、单台容量不超过630kVA的变配电室可布置在建筑主体内首层或地下一层靠外墙部位,并应设直接对外的安全出口,变压器室的门应为甲级防火门;外墙开口部位上方,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m不燃烧体的防火挑檐;3 可燃油油浸电力变压器室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高压配电室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低压配电室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屋顶承重构件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4 不带可燃油的高、低压配电装置和非油浸的电力变压器,可设置在同一房间内;5 高压配电室宜设不能开启的距室外地坪不低于1.80m的自然采光窗,低压配电室可设能开启的不临街的自然采光窗;6 长度大于7m的配电室应在配电室的两端各设一个出口,长度大于60m时,应增加一个出口;7 变压器室、配电室的进出口门应向外开启;8 变压器室、配电室等应设置防雨雪和小动物从采光窗、通风窗、门、电缆沟等进入室内的设施;9 变配电室的电缆夹层、电缆沟和电缆室应采取防水、排水措施;10 变配电室不应有与其无关的管道和线路通过;11 变配电室、控制室、楼层配电室宜做等电位联结;12 变配电室重地应设与外界联络的通信接口、宜设出入口控制。

二、配变电所防火门的级别应符合下列要求:1 设在高层建筑内的配变电所,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h的隔墙、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的楼板和甲级防火门与其他部位隔开;2 可燃油油浸变压器室通向配电室或变压器室之间的门应为甲级防火门;3 配变电所内部相通的门,宜为丙级的防火门;4 配变电所直接通向室外的门,应为丙级防火门。

配电房设计规范要求

配电房设计规范要求

低压配电室设计规范要求民用建筑物内配变电所,应符合下列要求:1配变电所位置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1)宜接近用电负荷中心;2)应方便进出线;3)应方便设备吊装运输;4)不应设在厕所、浴室或其他经常积水场所的正下方,且不宜与上述场所相贴邻;装有可燃油电气设备的变配电室,不应设在人员密集场所的正上方、正下方、贴邻和疏散出口的两旁;5)当配变电所的正上方、正下方为住宅、客房、办公室等场所时,配变电所应作屏蔽处理。

2安装可燃油油浸电力变压器总容量不超过1260kVA单台容量不超过630kVA的变配电室可布置在建筑主体内首层或地下一层靠外墙部位,并应设直接对外的安全出口,变压器室的门应为甲级防火门;外墙开口部位上方,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m不燃烧体的防火挑檐;3可燃油油浸电力变压器室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高压配电室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低压配电室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屋顶承重构件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4不带可燃油的高、低压配电装置和非油浸的电力变压器,可设置在同一房间内;5高压配电室宜设不能开启的距室外地坪不低于1. 80m的自然采光窗,低压配电室可设能开启的不临街的自然采光窗;6长度大于7m的配电室应在配电室的两端各设一个出口,长度大于60m时,应增加一个出口;7变压器室、配电室的进出口门应向外开启;8变压器室、配电室等应设置防雨雪和小动物从采光窗、通风窗、门、电缆沟等进入室内的设施;9变配电室的电缆夹层、电缆沟和电缆室应采取防水、排水措施;10变配电室不应有与其无关的管道和线路通过;11变配电室、控制室、楼层配电室宜做等电位联结;12变配电室重地应设与外界联络的通信接口、宜设出入口控制。

二、配变电所防火门的级别应符合下列要求:1设在高层建筑内的配变电所,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h的隔墙、耐火极限不低于1. 50h的楼板和甲级防火门与其他部位隔开;2可燃油油浸变压器室通向配电室或变压器室之间的门应为甲级防火门;3配变电所内部相通的门,宜为丙级的防火门;4配变电所直接通向室外的门,应为丙级防火门。

配电房设计规范要求

配电房设计规范要求

标识方法:采用明显的标 识牌或涂色,标明线路的 名称、用途、电压等级等 信息,方便识别和管理。
维护要求:定期对配电线 路进行检查,确保线路的 完好和安全运行,及时发 现和排除故障,防止发生 意外事故。
维护周期:根据线路的重 要性和使用情况,制定合 理的维护周期,一般可按 季度或年度进行维护。
维护人员:应由专业人员 进行维护,并具备相应的 资质和经验,确保维护工 作的专业性和安全性。
PART FIVE
实时监控:对 配电房内的设 备进行实时监 测,确保设备
正常运行。
数据采集:收 集配电房内的 各种数据,如 电流、电压、
温度等。
报警功能:当 监测到的数据 超过预设范围 时,系统自动 报警并通知相
关人员。
录像功能:对 配电房内的设 备运行情况进 行录像,以便 后续查看和分
析。
报警系统的作用:及时发现设备故障或异常情况,保障配电房的安全稳定运行。
培训周期:每年至 少进行一次培训和 考核
培训方式:线上或 线下培训,以实际 操作为主
汇报人:雪
巡视检查内容:包括设备运行情况、开关状态、电气连接点温度等 维护保养制度:定期对设备进行清洁、润滑、紧固等保养工作,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巡视检查周期:根据设备的重要性和运行状况,制定不同的巡视检查周期 保养工作流程:按照设备类型和保养要求,制定相应的保养工作流程
事故处理原则: 及时、准确、 迅速、防止事
报警系统的设置:根据设备的重要性、故障率等因素,合理设置报警阈值和报警级别,实现分 级管理。
报警响应机制:报警系统应具备快速响应能力,一旦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发出警报,并采取相 应的处理措施。
报警系统的维护与升级:定期对报警系统进行维护和升级,确保其始终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配电房规范标准化方案计划资料

配电房规范标准化方案计划资料

一、总配电室(房)配电室平面布置图配电室立面图总配电室(房)系统图1、总配电室(房)应设在靠近电源的区域,配电柜正面的操作通道宽度,单列布置或双列背对背布置不小于是1500mm,双列面对面布置不小于2000mm;2、配电柜后面的维护通道宽度,单列布置或双列面对面布置不小于是800mm,双列背对背布置不小于1500mm;个别地点有建筑物结构凸出的地方,则此点通道宽度可减少200mm;3、配电室(房)内设置值班或检修室时,该室边缘距配电柜的水平距离大于1000mm,并采取屏障隔离;4、配电室内的母线涂刷有色油漆,以标志相序;以柜正面方向为基准。

配电箱系统图分配电箱系统图NL 1 L 2 L 3断路器漏电保 护器大中型设备开关箱PE隔离开关PEN漏电保 护器隔离开关L 1 L 2 L 3小型设备开关箱大中型设备开关箱系统图 小型设备专用开关箱系统图配电箱防护配电箱防护棚侧面、正面图1、二级配电箱防护栏可制作成2400mm(高)×2000 mm(宽),四面组装的定型化、工具式防护栏杆,搭设双层防护棚。

2.配电箱顶离防护棚顶的距离不少于500mm,两侧与防护栏杆的垂直距离要保证配电箱门能全部打开,且不少于500mm,配电箱前后开门方向与防护栏杆的垂直距离不少于1000mm(后方不开门时不少于500mm)。

3.如果配电箱不在塔吊或在建筑物的坠落半径范围内,防护棚可不搭双层防护,只需用瓦楞铁搭设防雨棚。

4.防护棚刷红白漆相间@300mm。

金属防护栏杆防护棚应做接零保护。

5、固定式分配电箱防护棚内必须设置事故照明灯或临时照明。

四、使用安全要求1、在总隔离开关前设局部照明专用回路,在箱体左下角设PE线,左上角设N线排。

2、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

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

3、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宜分别设置,当合并设置为同一配电箱时,动力和照明应分路配电;动力开关箱与照明开关箱必须分设。

10kv工业变配电房设计规范

10kv工业变配电房设计规范

10kv 工业变配电房设计规范10kV 配电房及 10kV 变电房设计, 是工程建设中通又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其规范性和技术性都很强,许多 方面涉及到国家强制性条文的贯彻落实。

要做好变配电所设 计既要执行国家现行的有关规范和规程,又要满足当地供电 部门的具体要求,否则会出现种种问题,影响设计质量和工 程进度。

为了做好变配电所的设计,现将本人在审查我院变配电所设计图纸时发现各种问题中的一部分整理出来,进行TC64 第 312 条,配电系统的型式有两个特征,即带电导体 系统的型式, 如三相四线制, 和系统接地的型式如 TN -C -S 系统。

在正式文件中不得把三相四线制的TN - S 系统称为 导体系统的型式宜采用单相二线制、两相三线制、三相三线制和三相四线制。

在设计文件中,对 TN - S 与TN - C - S 接地型式的划定有时混淆不清。

系统的接地型式一般是就 线 PE 线仅在局部范围内,如一栋楼或一层楼分开时,应称TN - C — S 系统。

TN 系统中某一剩余电流保护器负荷侧电气 装置的外露导电体单独接地时,可称为局部 TT 系统。

2.分简要的分析,与大家相互交流,以便共同提高。

1.带电导体 系统的型式和系统接地的型式根据国际电工委员会IEC -”。

三相五线制” 。

在我国低压配电电压应采220V/380V .带电个变电所或一台变压器的供电范围而言。

中性线 N 线和保护级分类术语和标准计量单位设计文件中的各种分级、分类等 名词术语,应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统一,不得混淆。

如经 常使用的术语:电力负荷应称为一、二、三级负荷,这里用级”不用“类” ;防雷建筑称为一、二、三类防雷建筑物, 这里用“类”不用“级” ;新的防雷规范不再分工业、民用,屋面避雷网的网格大小也应以新规范为准;爆炸性气体环境 危险区域分为 0、1、2 区,爆炸性粉尘环境危险区域分为 11区,火灾危险区域分为 21、22、23区,这里均用“区”不用“级”或“类” ;而火药、炸药、弹药及火工品危险场 所电气分为I 、 n 、rn 类危险场所,这里用“类”不用“区”。

配电室规范化建设标准(实用材料)

配电室规范化建设标准(实用材料)

配电室规范化建设标准1、门采用外开式防火门,配置挂锁,门槛设置防小动物挡板,配电室内四周距地300mm 墙面敷设 50×5热镀锌扁钢,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

2、长度超过7米的配电室应开设2个门。

3、配电室墙壁刮仿瓷,地面为水泥地面、刮平,采用经济型环氧地坪涂装;电缆沟盖板整齐、完整。

4、配电室、配电装置内整洁无杂物,配电室高度不小于3.9m 。

5、配电室内电缆布置走向清楚,标识牌清晰。

6、配电室、配电设备孔洞封堵完好,应有通风、防潮装置。

7、配电室定置图、电气接线模拟图通过并排布置,采用透明有机玻璃用螺栓固定在配电室入口墙上。

8、墙上悬挂配电房巡视规范、管理制度,封闭母线采用吊架固定,封闭母线高出低压柜或变压器顶不小于0.5m ,距离地面高度不小于2.5m 。

9、配电室放置巡视标准化记录卡、台区相关图纸、设备技术资料。

10、本标准由公司生产技术部负责解释与修订。

序号 物资名称 型号规格 单位 数量 规范说明1 配电室铭牌 550*350mm 块 3 悬挂所(室)门上方正中间2 “禁止烟火”警示牌 200*160mm 块 2 采用自功螺丝安装在所(室)左扇门1.8米高度。

所配置2块分别安装在所(室)的大、小门上。

3“未经许可 不得入内”警示牌 200*160mm块34 “必须带安全帽”警示牌 200*160mm 块 2 5 “注意通风”警示牌 200*160mm 块 2 6 “紧急出口”警示牌 350*300mm 块 3 7“灭火器”警示牌350*300mm块4粘贴在放“灭火器箱”处的墙面上方,并编号8 “防火封堵”标识200*75mm 处按实根据设计在所(室)内有“防火隔堵”的电缆沟盖板上方制作9 电气接线模拟图板1200*1000mm 块 1 一次结构图10 定置图用A3纸采用CAD绘制,并制作图框图(450*350mm)块 1所(室)内各设施放置位置图11 温、湿度定时控制箱根据温、湿度定时控制,不锈钢箱戈 112 应急灯墙挂式盏 6 装设高度为距地面2m13 排气扇低噪音强力进出排风机(0.25km,Φmm)台 4 数量可视“通风”情况增减14 配电柜双重编号红色不干胶,字体为粗圆,RM6、SM6柜中文字为3*2cm,数字为3*1.5cm,一般高压柜中文字为7*4cm,数字为7*3.5cm。

10kv工业变配电房设计规范

10kv工业变配电房设计规范

10kv工业变配电房设计规范10kV配电房及10kV变电房设计,是工程建设中非常普通又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其规范性和技术性都很强,许多方面涉及到国家强制性条文的贯彻落实。

要做好变配电所设计既要执行国家现行的有关规范和规程,又要满足当地供电部门的具体要求,否则会出现种种问题,影响设计质量和工程进度。

为了做好变配电所的设计,现将本人在审查我院变配电所设计图纸时发现各种问题中的一部分整理出来,进行简要的分析,与大家相互交流,以便共同提高。

1.带电导体系统的型式和系统接地的型式根据国际电工委员会IEC-TC64第312条,配电系统的型式有两个特征,即带电导体系统的型式,如三相四线制,和系统接地的型式如TN-C-S系统。

在正式文件中不得把三相四线制的TN-S系统称为“三相五线制”。

在我国低压配电电压应采220V/380V.带电导体系统的型式宜采用单相二线制、两相三线制、三相三线制和三相四线制。

在设计文件中,对TN-S与TN-C-S 接地型式的划定有时混淆不清。

系统的接地型式一般是就一个变电所或一台变压器的供电范围而言。

中性线N线和保护线PE线仅在局部范围内,如一栋楼或一层楼分开时,应称TN-C-S系统。

TN系统中某一剩余电流保护器负荷侧电气装置的外露导电体单独接地时,可称为局部TT系统。

2.分级分类术语和标准计量单位设计文件中的各种分级、分类等名词术语,应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统一,不得混淆。

如经常使用的术语:电力负荷应称为一、二、三级负荷,这里用“级”不用“类”;防雷建筑称为一、二、三类防雷建筑物,这里用“类”不用“级”;新的防雷规范不再分工业、民用,屋面避雷网的网格大小也应以新规范为准;爆炸性气体环境危险区域分为0、1、2区,爆炸性粉尘环境危险区域分为10、11区,火灾危险区域分为21、22、23区,这里均用“区”不用“级”或“类”;而火药、炸药、弹药及火工品危险场所电气分为Ⅰ、Ⅱ、Ⅲ类危险场所,这里用“类”不用“区”。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95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95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95
该标准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一般要求:该部分主要规定供配电系统设计需要符合的一般要求,
如系统设计应考虑可靠性、经济性、安全性等因素,并提出了供配电系统
设计中应考虑的一些关键问题。

同时,该部分还明确了设计报告和设计文
件的要求。

2.工程规划:该部分主要规定了供配电系统设计前的工程规划要求,
包括审查设备技术资料、了解用电负荷情况、确定配电系统基本架构等。

3.输电线路设计:该部分规定了输电线路设计的基本要求,包括导线
选择、导线负荷计算、电压降限制、导线安装、绝缘距离、杆塔设计等。

4.变电站设计:该部分规定了变电站设计的基本要求,包括变电设备
的选型、绝缘水平、安全距离、设备间距等内容。

5.配电房设计:该部分规定了配电房设计的基本要求,包括配电设备
的选型、布置和安装、绝缘水平、设备间距、通风要求等。

6.配电装置设计:该部分规定了配电装置设计的基本要求,包括主开
关柜的选型、绝缘水平、电流传输容量、设备间距、短路保护等。

7.电缆设计:该部分规定了电缆设计的基本要求,包括电缆敷设方式、敷设深度、绝缘距离、电缆选择、敷设条件等。

8.电气仪表设计:该部分规定了电气仪表设计的基本要求,包括仪表
安装位置、仪表种类、测量准确性、仪表接线等。

9.供电系统设计计算:该部分规定了供电系统设计计算的基本要求,
包括负荷计算、短路电流计算、线路电阻计算、变压器容量计算等。

10.供电系统一些特殊问题的解决:该部分规定了供电系统设计中的一些特殊问题的解决方法,如供电系统地线设计、防雷设计等。

配电房设计规范要求

配电房设计规范要求

低压配电室设计规范要求一、民用建筑物内配变电所,应符合下列要求:1 配变电所位置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1)宜接近用电负荷中心;2)应方便进出线;3)应方便设备吊装运输;4)不应设在厕所、浴室或其他经常积水场所的正下方,且不宜与上述场所相贴邻;装有可燃油电气设备的变配电室,不应设在人员密集场所的正上方、正下方、贴邻和疏散出口的两旁;5)当配变电所的正上方、正下方为住宅、客房、办公室等场所时,配变电所应作屏蔽处理。

2 安装可燃油油浸电力变压器总容量不超过1260kVA、单台容量不超过630kVA的变配电室可布置在建筑主体内首层或地下一层靠外墙部位,并应设直接对外的安全出口,变压器室的门应为甲级防火门;外墙开口部位上方,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m不燃烧体的防火挑檐;3 可燃油油浸电力变压器室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高压配电室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低压配电室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屋顶承重构件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4 不带可燃油的高、低压配电装置和非油浸的电力变压器,可设置在同一房间内;5 高压配电室宜设不能开启的距室外地坪不低于1.80m的自然采光窗,低压配电室可设能开启的不临街的自然采光窗;6 长度大于7m的配电室应在配电室的两端各设一个出口,长度大于60m时,应增加一个出口;7 变压器室、配电室的进出口门应向外开启;8 变压器室、配电室等应设置防雨雪和小动物从采光窗、通风窗、门、电缆沟等进入室内的设施;9 变配电室的电缆夹层、电缆沟和电缆室应采取防水、排水措施;10 变配电室不应有与其无关的管道和线路通过;11 变配电室、控制室、楼层配电室宜做等电位联结;12 变配电室重地应设与外界联络的通信接口、宜设出入口控制。

二、配变电所防火门的级别应符合下列要求:1 设在高层建筑内的配变电所,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h的隔墙、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的楼板和甲级防火门与其他部位隔开;2 可燃油油浸变压器室通向配电室或变压器室之间的门应为甲级防火门;3 配变电所内部相通的门,宜为丙级的防火门;4 配变电所直接通向室外的门,应为丙级防火门。

配电房消防设计规范要求是什么?

配电房消防设计规范要求是什么?

配电房消防设计规范要求是什么?配电房又叫配电所,在国家标准里面,配电所的定义是:" 所内只有起开闭和分配电能作用的高压配电装置,母线上无主变压器" 。

配电房电压等级在35KV 等级以下,内部安装有开关、互感器、电容器以及相关的保护测量装置。

华业消防在这里整理了一些关于配电房消防设计规范要求:民用建筑物内配变电所,应符合下列要求:1、配变电所位置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1)宜接近用电负荷中心;2)应方便进出线;3)应方便设备吊装运输;4)不应设在厕所、浴室或其他经常积水场所的正下方,且不宜与上述场所相贴邻;装有可燃油电气设备的变配电室,不应设在人员密集场所的正上方、正下方、贴邻和疏散出口的两旁;5)当配变电所的正上方、正下方为住宅、客房、办公室等场所时,配变电所应作屏蔽处理。

2、安装可燃油油浸电力变压器总容量不超过1260kVA、单台容量不超过630kVA的变配电室可布置在建筑主体内首层或地下一层靠外墙部位,并应设直接对外的安全出口,变压器室的门应为甲级防火门;外墙开口部位上方,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m不燃烧体的防火挑檐;3、可燃油油浸电力变压器室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高压配电室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低压配电室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屋顶承重构件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4、不带可燃油的高、低压配电装置和非油浸的电力变压器,可设置在同一房间内;5、高压配电室宜设不能开启的距室外地坪不低于1.80m的自然采光窗,低压配电室可设能开启的不临街的自然采光窗;6、长度大于7m的配电室应在配电室的两端各设一个出口,长度大于60m时,应增加一个出口;7、变压器室、配电室的进出口门应向外开启;8、变压器室、配电室等应设置防雨雪和小动物从采光窗、通风窗、门、电缆沟等进入室内的设施;9、变配电室的电缆夹层、电缆沟和电缆室应采取防水、排水措施;10、变配电室不应有与其无关的管道和线路通过;11、变配电室、控制室、楼层配电室宜做等电位联结;12、变配电室重地应设与外界联络的通信接口、宜设出入口控制。

广州供电局变配电设计规范

广州供电局变配电设计规范

广州供电局设计规范一、高压柜的选用:1、单台专变Sn≤630kVA,选用HXGN环网柜。

环网柜有一组四台(含进线副柜、熔丝柜、计量柜、出线柜);有一组两台(含进线柜、计量出线柜)。

2、单台专变Sn>630kVA或多台变压器必须选用KYN中置柜。

KYN-12尺寸为800(宽)×1500(深)×2200(高)。

3、公变及综合房全部要求选用SF6全密封全绝缘柜。

4、KYN中置柜高压进线开关:VD4为ABB牌子、EV12或EVolis为施耐德牌子、VS1为国产牌子、西门子NXACT、纳图NV-12、ABB-Vmax或VD4、通用GE-VB2等。

5、低压开关T5N630R5003P、T5H630R500 3P 都是ABB型号,其中N表示标准型、H表示高级型,Emax智能低压断路器、Tmax低压塑壳开关。

6、高压柜有如下型号品牌柜:西门子NXAIR、纳图NES、ABB UniGear-ZS1、GE P/VII等。

7、高压进线柜计算电流等于变压器容量÷10÷1.732如:SCB10-1000kVA I=1000÷10÷1.732=57.7A8、高压进线柜电流互感器的选择:(建筑设计院说不用×1.3)计算电流×1.3然后选择电流互感器。

(×1.3是考虑过载后的电流)如:2台2500kVA变压器进线柜电流I=5000÷10÷1.732=288.68A288.68×1.3=375.29所以选择400/5电流互感器。

9、萝岗区高压计量柜普遍采用3CT、3PT,进线柜与出线柜采用2CT。

10、低压柜计算电流等于容量S(功率P)÷1.732÷0.38kV(0.4kV)如:SCB10-630kVA,I=630kVA÷1.732÷0.38kV=957.22A(南岗工程)I=148kW÷1.732÷0.38kV=224.87A10、315kVA以下的变压器采用低压计量,315kVA以上的变压器采用高压计量。

配电房设计规范要求

配电房设计规范要求

低压配电室设计规范要求一、民用建筑物内配变电所,应符合下列要求:二、三、1 配变电所位置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四、 1)宜接近用电负荷中心;五、 2)应方便进出线;六、 3)应方便设备吊装运输;七、 4)不应设在厕所、浴室或其他经常积水场所的正下方,且不宜与上述场所相贴邻;装有可燃油电气设备的变配电室,不应设在人员密集场所的正上方、正下方、贴邻和疏散出口的两旁;八、 5)当配变电所的正上方、正下方为住宅、客房、办公室等场所时,配变电所应作屏蔽处理。

九、2 安装可燃油油浸电力变压器总容量不超过1260kVA、单台容量不超过630kVA的变配电室可布置在建筑主体内首层或地下一层靠外墙部位,并应设直接对外的安全出口,变压器室的门应为甲级防火门;外墙开口部位上方,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m不燃烧体的防火挑檐;十、3 可燃油油浸电力变压器室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高压配电室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低压配电室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屋顶承重构件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十一、4 不带可燃油的高、低压配电装置和非油浸的电力变压器,可设置在同一房间内;十二、5 高压配电室宜设不能开启的距室外地坪不低于1.80m的自然采光窗,低压配电室可设能开启的不临街的自然采光窗;十三、6 长度大于7m的配电室应在配电室的两端各设一个出口,长度大于60m时,应增加一个出口;十四、7 变压器室、配电室的进出口门应向外开启;十五、8 变压器室、配电室等应设置防雨雪和小动物从采光窗、通风窗、门、电缆沟等进入室内的设施;十六、9 变配电室的电缆夹层、电缆沟和电缆室应采取防水、排水措施;十七、10 变配电室不应有与其无关的管道和线路通过;十八、11 变配电室、控制室、楼层配电室宜做等电位联结;十九、12 变配电室重地应设与外界联络的通信接口、宜设出入口控制。

二十、二十一、二、配变电所防火门的级别应符合下列要求:二十二、二十三、1 设在高层建筑内的配变电所,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h 的隔墙、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的楼板和甲级防火门与其他部位隔开;二十四、2 可燃油油浸变压器室通向配电室或变压器室之间的门应为甲级防火门;二十五、3 配变电所内部相通的门,宜为丙级的防火门;二十六、4 配变电所直接通向室外的门,应为丙级防火门。

配电房设计规范要求

配电房设计规范要求

低压配电室设计规范要求一、民用建筑物内配变电所,应符合下列要求:1 配变电所位置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1)宜接近用电负荷中心;2)应方便进出线;3)应方便设备吊装运输;4)不应设在厕所、浴室或其他经常积水场所的正下方,且不宜与上述场所相贴邻;装有可燃油电气设备的变配电室,不应设在人员密集场所的正上方、正下方、贴邻和疏散出口的两旁;5)当配变电所的正上方、正下方为住宅、客房、办公室等场所时,配变电所应作屏蔽处理。

2 安装可燃油油浸电力变压器总容量不超过1260kVA、单台容量不超过630kVA的变配电室可布置在建筑主体内首层或地下一层靠外墙部位,并应设直接对外的安全出口,变压器室的门应为甲级防火门;外墙开口部位上方,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m不燃烧体的防火挑檐;3 可燃油油浸电力变压器室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高压配电室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低压配电室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屋顶承重构件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4 不带可燃油的高、低压配电装置和非油浸的电力变压器,可设置在同一房间内;5 高压配电室宜设不能开启的距室外地坪不低于1.80m的自然采光窗,低压配电室可设能开启的不临街的自然采光窗;6 长度大于7m的配电室应在配电室的两端各设一个出口,长度大于60m时,应增加一个出口;7 变压器室、配电室的进出口门应向外开启;8 变压器室、配电室等应设置防雨雪和小动物从采光窗、通风窗、门、电缆沟等进入室内的设施;9 变配电室的电缆夹层、电缆沟和电缆室应采取防水、排水措施;10 变配电室不应有与其无关的管道和线路通过;11 变配电室、控制室、楼层配电室宜做等电位联结;12 变配电室重地应设与外界联络的通信接口、宜设出入口控制。

二、配变电所防火门的级别应符合下列要求:1 设在高层建筑内的配变电所,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h的隔墙、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的楼板和甲级防火门与其他部位隔开;2 可燃油油浸变压器室通向配电室或变压器室之间的门应为甲级防火门;3 配变电所内部相通的门,宜为丙级的防火门;4 配变电所直接通向室外的门,应为丙级防火门。

福州市中心城区建筑变配电房设置若干规定

福州市中心城区建筑变配电房设置若干规定

福州市中心城区建筑变配电房设置若干规定为加强建筑变配电房排水防涝能力,避免城市内涝时电房进水,变配电设备损坏造成停电,影响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

现就福州市中心城区建筑变配电房设置作出如下规定:一、新建变配电站房1、重要建筑和生命线工程的新建变配电站房、备用发电机房等,应设于地面一层或一层以上。

2、中心城区新建住宅小区的变配电用房、备用发电机房,在内涝高风险区域内,应设于地面一层或一层以上。

3、新建开关站、环网室等10千伏公共网络干线节点设备以及其他新建建筑的配电站房10千伏部分应设于地面一层或一层以上。

4、新建高层民用建筑的电梯、供水设施、应急照明、消防水泵、消控中心等重要负荷的用电设施应设置在地面一层或一层以上,并在地面一层设置重要负荷应急用电的集中接口,接口位置应方便移动电源的快速接入,保证应急情况通过发电快速恢复供电。

重要负荷的用电设施及应急用电的集中接口按行业相关规定要求设置,方案报市电力部门审核。

5、设于地下室的变配电设备用房不得设置在地下二层及二层以下。

地下室出入口、通风口、管沟等应采取挡水、封堵措施防止涝水倒灌,标高应高于室外地面±0.00标高并高于防涝用地高程;可能产生进水的地下室出入口应增设挡水设施。

挡水设施参照市规划勘测设计总院编制的排水防涝设施设计导则及标准图,实施标准化设计。

二、已建变配电站房1、中心城区重要建筑和生命线工程、内涝高风险区域内的已建住宅小区地下室变配电设备有计划逐步迁移到地上;鼓励其他有改造条件的已建建筑地下室变配电设备迁移到地上。

改造的变配电房不计容积率、不计占用绿地率指标。

2、对于受客观条件限制,地下室变配电站房确实无法迁移至地面一层的,中心城区重要建筑和生命线工程、内涝高风险区域内的已建住宅小区应有计划逐步将电梯、供水设施、应急照明、消防水泵、消控中心等重要负荷的用电设施改造至地面一层或一层以上,并在地面一层设置重要负荷应急用电的集中接口,接口位置应方便移动电源的快速接入,保证应急情况通过发电快速恢复供电;鼓励其他有改造条件的已建高层建筑参照实施,对重要负荷的用电设施进行迁改,并设置应急用电的集中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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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配电房设计规范篇一:配电房基本规范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94第二节对建筑的要求第6.2.1条高压配电室宜设不能开启的自然采光窗,窗台距室外地坪不宜低于1.8m;低压配电室可设能开启的自然采光窗。

配电室临街的一面不宜开窗。

第6.2.2条变压器室、配电室、电容器室的门应向外开启。

相邻配电室之间有门时,此门应能双向开启。

第6.2.3条配电所各房间经常开启的门、窗,不宜直通相邻的酸、碱、蒸汽、粉尘和噪声严重的场所。

第6.2.4条变压器室、配电室、电容器室等应设置防止雨、雪和蛇、鼠类小动物从采光窗、通风窗、门、电缆沟等进入室内的设施。

第6.2.5条配电室、电容器室和各辅助房间的内墙表面应抹灰刷白。

地(楼)面宜采用高标号水泥抹面压光。

配电室、变压器室、电容器室的顶棚以及变压器室的内墙面应刷白。

第6.2.6条长度大于7m的配电室应设两个出口,并宜布置在配电室的两端。

长度大于60m时,宜增加一个出口。

当变电所采用双层布置时,位于楼上的配电室应至少设一个通向室外的平台或通道的出口。

第6.2.7条配电所,变电所的电缆夹层、电缆沟和电缆室,应采取防水、排水措施。

4.10 对有关专业的要求4.10.1 可燃油油浸电力变压器室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

非燃(或难燃)介质的电力变压器室、高压配电装置室和高压电容器室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低压配电装置和低压电容器室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

4.10.2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变压器室的门应为防火门:(1)变压器室附近有易燃物品堆积的场所。

(2)变压器室下面有地下室。

(3)变压器室位于民用主体建筑物内。

4.10.6 配变电所中消防设施的设置:一类建筑的配变电所宜设火灾自动报警及固定式灭火装置;二类建筑的配变电所可设火灾自动报警及手提式灭火装置。

4.10.7 当配电装置室设在楼上时,应设吊装设备的吊装孔或吊装平台。

吊装平台、门或吊装孔的尺寸,应能满足吊装最大设备的需要,吊钩与吊装孔的垂直距离应满足吊装最高设备的需要。

4.10.8 高压配电室和电容器室,宜设不能开启的自然采光窗,窗户下沿距室外地面高度不宜小于1.80m。

临街的一面不宜开窗。

4.10.9 变压器室、配电装置室、电容器室的门应向外开,并装有弹簧锁。

装有电气设备的相邻房间之间有门时,此门应能双向开启或向低压方向开启。

4.10.10 配变电所各房间经常开启的门窗,不应直通相邻的酸、碱、蒸汽、粉尘和噪声严重的建筑。

4.10.11 当变压器室、电容器室采用机械通风且周围环境污秽时,宜加空气过滤器。

4.10.12 变压器室、配电装置室、电容器室等应有防止雨、雪和小动物从采光窗、通风窗、门、电缆沟等进入屋内的措施。

4.10.13 配电装置室、电容器室和各辅助房间的内墙表面均应抹灰刷白。

配电装置室、变压器室、电容器室的顶棚及变压器室的内墙面应刷白。

地(楼)面宜采用高标号水泥抹面压光或用水磨石地面。

4.10.14 长度大于8m的配电装置室应设两个出口,并宜布置在配电室的两端。

若两个出口之间的距离超过60m时,尚应增加出口。

楼上、楼下均为配电装置室时,位于楼上的配电装置室至少应设一个出口通向室外的平台或通道。

4.10.15 配变电所的电缆沟和电缆室,应采取防水、排水措施。

当配变电所设置在地下室时,其进出地下室的电缆口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水措施。

4.10.16 变压器室宜采用自然通风,夏季的排风温度不宜高于45℃,进风和排风的温差不宜大于15℃。

4.10.17 电容器室应有良好的自然通风,通风量应根据电容器温度类别按夏季排风温度不超过电容器所允许的最高环境空气温度计算。

当自然通风不满足排热要求时,可采用自然进风和机械排风方式。

电容器室内应有反映室内温度的指示装置。

4.10.18 变压器室、电容器室当采用机械通风或配变电所位于地下室时,其通风管道应采用非燃烧材料制作。

如周围环境污秽时,宜加空气过滤器(进风口处)。

4.10.19 有条件时配电装置室宜采用自然通风。

高压配电装置室装有较多油断路器时,宜装设事故排烟装置。

4.10.20 在采暖地区,控制室(值班室)应采暖,采暖计算温度为18℃。

在特别严寒地区的配电装置室装有电度表时应设采暖。

采暖计算温度为5℃。

控制室和配电装置室内的采暖装置,宜采用钢管焊接,且不应有法兰、螺纹接头和阀门等。

4.10.21 位于炎热地区的配变电所,屋面应有隔热措施。

控制室(值班室)宜考虑通风,有条件时可接人空调系统。

4.10.25 有人值班的配变电所,宜设有上、下水设施。

4.10.26 在配电装置室内裸导体上空布置灯具时,灯具的水平投影与裸导体的净距应大于1m。

灯具不应采用软线吊装或链吊装。

4.10.27 干式变压器室、配电装置室、控制室、电容器室当设置在地下层时,在高潮湿场所,宜设置吸湿机或在装置内加装去湿电加热器,在地下室内并应有排水设施。

篇二:配电房建筑设计需遵循哪些规范配电房建筑设计需遵循哪些规范建造工厂变配电所的一般要求工厂变配电所的位置应根据以下要求综合选择所址要求接近用电负荷中心,通常是用电量较大的车间;要考虑线路进、出方便,以便架设线路和敷设电缆;变配电所要设在离电源较近的地方(如在架空线附件);要避免有腐蚀性气体和强烈震动以及粉尘较多的场所。

地势应选择较高和干燥的地方,不要设在低洼地、厕所和浴室旁边以及经常积水的地方。

除满足以上要求外,还要考虑运输方便和尽量接近大容量的用电设备。

变配电所的型式:变配电所的结构和适用范围结构型式适用范围车间外附式车间的主要负荷在厂房的边沿,或者即使在厂房中间,但厂房内不宜设置变、配电装置车间内附式车间内允许设置变、配电设备车间内式负荷大的多跨厂房,车间内允许设置变、配电设备独立式对几个车间供电的变电所,负荷中心不在某一个车间,车间内又不允许设置变、配电设备屋外式或杆上式零星小负荷供电、或用电量很小的工厂变配电所的建筑要求;建造变压器室时应考虑以下因素:变压器的外廊与变压器室墙壁和门的净距离分别不小于0.6和0.8米;变压器室的大门尽可能避免朝西,以防日晒,使室内温度增高。

变压器室内地面应高室外地面0.6米,下面要做集中沟和挡油墙,以防热油扩散。

变配电所的屋面要根据当地气候条件设置保温层或隔热层。

屋面应有不小于5%的坡度和可靠的防水排水措施。

配电室门窗的要求:当配电装置的长度大于7米时,这种配电室就要设两个出口。

出口应布置在配电装置的两端,当配电室在二楼时,其中的一个出口可通向室外楼梯的平台。

窗户宜设置不能开启的采光窗,窗户下沿距室外地面的高度应不小于1.8米。

篇三:高压配电室的设计要求及规范高压配电室的设计要求及规范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94第二节对建筑的要求第6.2.1条高压配电室宜设不能开启的自然采光窗,窗台距室外地坪不宜低于1.8m;低压配电室可设能开启的自然采光窗。

配电室临街的一面不宜开窗。

第6.2.2条变压器室、配电室、电容器室的门应向外开启。

相邻配电室之间有门时,此门应能双向开启。

第6.2.3条配电所各房间经常开启的门、窗,不宜直通相邻的酸、碱、蒸汽、粉尘和噪声严重的场所。

第6.2.4条变压器室、配电室、电容器室等应设置防止雨、雪和蛇、鼠类小动物从采光窗、通风窗、门、电缆沟等进入室内的设施。

第6.2.5条配电室、电容器室和各辅助房间的内墙表面应抹灰刷白。

地(楼)面宜采用高标号水泥抹面压光。

配电室、变压器室、电容器室的顶棚以及变压器室的内墙面应刷白。

第6.2.6条长度大于7m的配电室应设两个出口,并宜布置在配电室的两端。

长度大于60m时,宜增加一个出口。

当变电所采用双层布置时,位于楼上的配电室应至少设一个通向室外的平台或通道的出口。

第6.2.7条配电所,变电所的电缆夹层、电缆沟和电缆室,应采取防水、排水措施。

4.10 对有关专业的要求4.10.1 可燃油油浸电力变压器室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

非燃(或难燃)介质的电力变压器室、高压配电装置室和高压电容器室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低压配电装置和低压电容器室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

4.10.2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变压器室的门应为防火门:(1)变压器室位于高层主体建筑物内。

(2)变压器室附近堆有易燃物品或通向汽车库。

(3)变压器位于建筑物的二层或更高层。

(4)变压器位于地下室或下面有地下室。

(5)变压器室通向配电装置室的门。

(6)变压器室之间的门。

窗,应采用非燃烧材料。

4.10.3 变压器室的通风4.10.4 配电装置室及变压器室门的宽度宜按最大不可拆卸部件宽度加0.30m,高度宜按不可拆卸部件最大高度加0.30m。

4.10.5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油浸变压器室应设置容量为100%变压器油量的挡油设施或设置能将油排到安全处所的设施:(1)变压器室附近有易燃物品堆积的场所。

(2)变压器室下面有地下室。

(3)变压器室位于民用主体建筑物内。

4.10.6 配变电所中消防设施的设置:一类建筑的配变电所宜设火灾自动报警及固定式灭火装置;二类建筑的配变电所可设火灾自动报警及手提式灭火装置。

4.10.7 当配电装置室设在楼上时,应设吊装设备的吊装孔或吊装平台。

吊装平台、门或吊装孔的尺寸,应能满足吊装最大设备的需要,吊钩与吊装孔的垂直距离应满足吊装最高设备的需要。

4.10.8 高压配电室和电容器室,宜设不能开启的自然采光窗,窗户下沿距室外地面高度不宜小于1.80m。

临街的一面不宜开窗。

4.10.9 变压器室、配电装置室、电容器室的门应向外开,并装有弹簧锁。

装有电气设备的相邻房间之间有门时,此门应能双向开启或向低压方向开启。

4.10.10 配变电所各房间经常开启的门窗,不应直通相邻的酸、碱、蒸汽、粉尘和噪声严重的建筑。

4.10.11 当变压器室、电容器室采用机械通风且周围环境污秽时,宜加空气过滤器。

4.10.12 变压器室、配电装置室、电容器室等应有防止雨、雪和小动物从采光窗、通风窗、门、电缆沟等进入屋内的措施。

4.10.13 配电装置室、电容器室和各辅助房间的内墙表面均应抹灰刷白。

配电装置室、变压器室、电容器室的顶棚及变压器室的内墙面应刷白。

地(楼)面宜采用高标号水泥抹面压光或用水磨石地面。

4.10.14 长度大于8m的配电装置室应设两个出口,并宜布置在配电室的两端。

若两个出口之间的距离超过60m时,尚应增加出口。

楼上、楼下均为配电装置室时,位于楼上的配电装置室至少应设一个出口通向室外的平台或通道。

4.10.15 配变电所的电缆沟和电缆室,应采取防水、排水措施。

当配变电所设置在地下室时,其进出地下室的电缆口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水措施。

4.10.16 变压器室宜采用自然通风,夏季的排风温度不宜高于45℃,进风和排风的温差不宜大于15℃。

4.10.17 电容器室应有良好的自然通风,通风量应根据电容器温度类别按夏季排风温度不超过电容器所允许的最高环境空气温度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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