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摘要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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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摘要讲稿
(2008年9月用)
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交易关系的法律,它主要规范合同的订立、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变更、转让、终止、违反合同的责任及各类有名合同等问题。
合同法并不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而只是我国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合同法具有以下特征:
(一)合同法以任意性规范为主。
合同法采取了约定优先的原则,即有约定依约定、无约定依法定的规则,《合同法》中的大多数规则,允许当事人通过协商加以改变,而非强行性规范,以充分体现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可以说,合同法就是任意法。
(二)合同法以平等协商和等价有偿为原则。
合同法较之于民法的其他法律更强调平等协商和等价有偿原则
最早我国先后产生了《经济合同法》、《涉外经济合同法》和《技术合同法》这三个并行的合同法,以及《民法通则》中关于合同的规定。(三部合同法加在一起,条文才154条)
在国外也有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技术咨询,但都未另立条款,比如德国于2002年修改的债法现代化法也未列有此种类型。
这是中国第一部由法律专家起草的基本法。在过去,绝大部分法律草案经全国人大授权首先由国务院和有关部委起草。尽管全国人大法工委可以在法律最终通过之前对法律草案进行修改和充实,但此时已经很难再对法律草案的基本结构进行改动。相比之下,合同法第一稿是由一批学者和专家起草,尽管合同法的终稿同第一稿相比有很大的变化,但是第一稿的基本原则和结构保留下来未予改变。新合同法得益于学者的中立地位和他们对世界合同法发展的最新了解。
新合同法的重大进步
1.合同的形式
经济合同法规定,除即时清结者外,经济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第三条)。涉外经济合同法也规定,涉外经济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新合同法对合同的形式采取非常宽容的态度。第十条规定,合同可以以书面、口头或其他形式订立。
2.合同的落空(“情势变更”讨论过)
合同法是否应该包含合同目标的落空原则是一个很有争议的问题。这一原则最后从合同法的终稿中删除了。
(“合同落空”是英美法的术语,指合同签订后由于双方不能控制的情况,使合同丧失了订立时的基础,双方得以免除合同义务。中国《民法通则》第59条第2款规定,双方合同显失公平的,得请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此规定与“合同落空”有相似之处。
但是,如果一方希望在国际贸易实践中援引此原则摆脱合同义务时,结果又如何呢?
案情:
本案为仲裁案件。申请人为一家美国公司,被申请人为中国外贸公司。双方于1994年11月12日间先后签订了三份售货合约,由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出售货物总价值468,000美元,最后交货期限为1994年12月31日。合同约定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因市场发生剧烈变化,被申请人未能履行交货义务,申请人遂提起仲裁,请求仲裁庭裁决被申请人:
1)申请人遭受的利润损失567,000美元;2)支付信用证费用计2,192.36美元;
3)赔偿申请人为此案支付的律师费;
4)承担全部仲裁费用。
被申请人辩称,因为国内国际市场价格飞涨,国内货源紧缺,到交货时价格已经上升了1至2倍。双方订立合同时所持有的根本目的已经落空,因此可以认为被申请人依合同价格交货的义务因履行合同时的
环境与订立合同时的情况有本质的变化而得以免除。另外,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被申请人应赔偿的损失为交货期满时交货地市场价格与合同价格的差价。对此,申请人进一步诉称,根据公约,申请人应得到的损害赔偿应包括申请人应得的利润。而且,申请人通过多种方式证明了当时存在国际市场价格,否认存在交货地的时价。仲裁庭意见:根据《公约》有关卖方义务的规定,被申请人的行为已经构成违约,申请人有权要求损害赔偿。被申请人援引合同落空理论来解释其不履行合同交货义务的行为是没有法律依据的。而且,被申请人未能合理证明交货地中国天津新港的时价,其抗辩被驳回。裁决被申请人赔偿申请人三份合同项下的利润损失共计550,800美元以及电传费通知费683.31美元。
本案仲裁费,申请人分担10%,被申请人分担90%。
分析:
根据《公约》,发生当事人订立合同时所不
能预见且不能控制的事件时,当事人可以免除合同义务。但本案法律实践没有认为合同订立后商品价格的变动是不可抗力事件,或价格上涨的幅度达到了不可抗力的程度。本案中,合同订立后仅仅过了不到2个月时间,商品价格已经上涨了超过1倍。然而这种情况并没有成为被申请人免责的理由。虽然被申请人竭力抗辩双方订立合同的情况已经产生巨大变化,如果在当时的市场情况下继续履行合同,将造成显失公平,但是,由于:
1)本案的适用法应为《公约》;
2)《公约》没有明示规定商品价格变化是不可抗力;
3)中国法律对于合同落空没有明示规定;4)订立合同时双方可以预见到国际市场价格风险;
5)本案商品价格变动未达到“显失公平”的程度,仲裁庭认定被申请人的抗辩没有法律基础,裁决的赔偿金额超过合同价格。可以看出,要引用“合同落空”这一理论来免除合同的义务是非常难的,必须有严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