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音乐思想中国古典音乐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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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音乐思想与中国古典音乐的关系探究春秋战国随着“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儒家思想引领的中国传统音乐也开始迈入了辉煌的殿堂。中国传统音乐博大精深,又有众多形式、流派、风格。儒家思想塑造了我国传统音乐的美学特征,使人们体验到具有丰富内涵和无限深广的象外之意。这对中国传统音乐的意境论、妙悟说等美学理论的形成,起了重要的催化作用。

儒家思想传统音乐影响

一、儒家思想打开了我国传统音乐发展之门

春秋战国墨家学派的墨翟(约前480—前420),提出了“非乐”的主张。认为音乐能引起人的美感,使人快乐。但它的存在,上有害于国家的治理,下不中万民之利。因此,他主张“圣王不为乐”(《墨子·三辩》),圣明的君主是不要音乐的。在墨翟看来,音乐愈进步、愈发展,国家的治理就愈难,“乐逾繁者,其治逾寡”。他认为,音乐对治国平天下毫无用处。墨翟的见解,从其同情下层民众、反对“王公大人”过分的音乐享受来说,有一定的进步意义。与墨家学派相对立有儒家孔丘、荀卿、公孙尼等人。

儒家音乐思想以公孙尼子的《乐记》为代表。他继承、发展了儒家音乐理论,使之适应新兴的封建社会制度的需要,并形成了一个较完整的体系。他的见解被保存在经过汉代学者整理的音乐论著《乐记》里。《乐记》首先谈到音乐与现实的关系,对它做了朴素唯物主义的解释。认为音乐是客观世界的主观反映:凡音之起,由

人心生也。人心之动,物使之然也。感于物而动,故形于声。声相应故生变,变成方,谓之音。比音而乐之,及干戚羽旄,谓之“乐”。就是说,“乐”是人的心受了外界事物的影响,激动起来,便产生了一定的思想感情,然后用按一定规律组织成的声音和舞蹈动作去把它形象地再现出来的。正因为如此,作者进一步论证了音乐的内容只要有真实根据,便具有深刻的认识意义。通过对《大武》的分析,说明“乐者,象成者也”(音乐,是反映已经完成的事物的)。音乐是不能矫揉造作、弄虚作假的,它要反映真实的思想感情,即“唯乐不可以为伪。”充分肯定了音乐对现实的反映。

儒家音乐进一步明确论述了音乐和生活、政治的关系,认为音乐必然表现社会的政治,为政治服务。《乐记》提出:凡音者,生人心者也。情动于中,故形于声;声成文,谓之音。是故治世之音安,以乐其政和;乱世之音怨,以怒其政乖;亡国之音哀,以思其民困,声音之道,与政通矣。就是说音乐与政治是相通的。所以,太平时代的音乐一定充满安乐,政治也修明、和美;祸乱频仍时代的音乐一定充满怨恨,政治也倒行逆施;国家将亡时代的音乐一定充满悲哀,民生也困苦不堪。《乐记》认为,音乐作为人们思想感情的语言,它会与欣赏者内心的感情发生共鸣,所以有什么样的音乐,人们听了就有什么样的感受,又会产生什么样的行为,从而对现实政治也会产生批判或赞助的态度。在这个问题上,《乐记》发挥了孔丘重视音乐社会教育作用的观点,强调音乐对人们心灵的巨

大感染力量。

儒家音乐认为,音乐要充分发挥其教育功能,必须强调其政治、道德的标准,所谓“德成而上”,就是说有了合乎“礼”(封建的统治秩序与道德规范)的思想感情——“德”,才是上等作品。艺术标准在这种意义下是次要的,所谓“艺成而下”。但是,作者并不认为“艺”是无关紧要的,它指出音乐是“德”开出来的花朵,它要引人喜爱,总不能没有艳容与芬芳。所以音乐必须要有艺术性;必须“治其饰”,就是说要用美的形式表现出来。要使曲调(“声”)、歌词(“文”)及各种美的形式和表现手法(“曲直、繁瘠、廉肉、节奏”)都符合内容的要求,能感动人们的向“善”之心。在《乐记》看来,凡是思想性和艺术性相统一的作品,才是应该提倡的“德音”“和乐”,否则,就是应该反对的“溺音”“淫乐”。由此可见,儒家强调的正是音乐与现实人生的联系,是情与理的统一,是音乐为社会政治服务的实用功利,而这一点也是其他学派所没有论及的。

二、儒家思想对中国古典音乐进程的影响

古典音乐是封建社会中后期培育起来的综合性艺术样式,儒家思想对音乐的浸染也是不可避免的。古典音乐的思想内容和艺术表现形式都与儒家思想有着多方面的联系。

儒家文化在我国传统文化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它虽然不能涵盖传统文化之全部,但毋庸置疑,儒家文化是传统文化的主导成

分,是核心内容。它否定了商周以来把音乐从属于“神”的传统观念和种种否定音乐存在的见解,肯定了音乐与现实人生的联系,奠定了我国音乐的现实主义传统。但过分强调音乐的实用功利,往往会束缚艺术和审美的发展,使音乐失去美感和动人心魄的力量。这方面,道家“有无相生”的思想则成为它的对立和补充。它以超脱一切的力量(想象、情感、美,还有较晚出现的传神、意境等,都是这种思想的延伸与发展),给中国音乐的发展提供了新的动力。

儒家的“道统”长期获得官方的支持。宋元以降,张扬“道统”的理学成为“显学”,凡是与“道统”不合的学派,一律受到排斥。儒家的礼义之学是封建专制主义的理论基础,三纲五常是君临天下的伦理规范,封建统治阶级以“孝”治天下,我国素有“礼义之邦”的美称,儒家思想的核心——伦理道德是封建社会塑造整个中华民族灵魂的主要的精神力量。传统文化的核心内容是儒家学派的礼教文化,儒家思想对我国古代社会影响的广泛性、持久性和深刻性,是其它任何一个思想流派都无法比拟的。

儒家重实际而黜玄想,重视历史经验。被历代王朝所尊崇的“史官文化”蕴涵相当丰富,这一文化成果及其所蕴涵的文化精神给古典音乐以深刻影响,导致音乐与历史的紧紧“缠绕”。

三、中国古典音乐的表现形式

儒家思想是入世思想,注重人生种种现实的问题,尤其在处理人的关系,所以看待艺术也从其助教化的积极作用着眼,于是就有

了“德成而上,艺成而下”(《乐记》)、“乐云乐云,钟鼓云乎哉”(《论语》)的观点。儒家希望利用音乐来成就道德人格并强调音乐必须表现道德和至善境界的风格。因此,在它影响下,有一类琴曲的内容都与“德”“仁”等有关。

徐青山的《溪山琴况》,虽然是琴学专著,但他总结的二十四况,却可以视为中国传统音乐的全部审美要求。这二十四况是:和、静、清、远、古、淡、恬、逸、雅、丽、亮、采、洁、润、圆、坚、宏、细、溜、健、轻、重、迟、速。这二十四个字,除去几个古琴的技法而外,几乎适用于中国宫廷音乐、宗教音乐、文人音乐中的绝大部分及民间音乐中的一部分。这种美学观的确立,是儒家思想要求的结果。儒家音乐美学把“中正”“平和”“淡雅”“肃庄”作为基本原则。儒家的“乐”要为“礼”服务,音乐要服从政治。

历史故事和传说是古典戏曲重要的题材来源,仅就现存元杂剧而论,取材于史传,以历史人物(帝王将相)和历史事件为描写对象的剧作就有四十多部,约占现存元杂剧总数的四分之一。中国古典音乐又恰恰随着戏曲而得以传承。以史传为载体的史官文化大体上属于儒家文化,主要体现儒家思想和统治阶级的思想意志,然而,即使是取材于史传的历史剧真正以传达史传所昭示的劝讽意义的

作品却并不是很多,大量的历史剧以传达作者现实的生存体验为主旨,这种体验大多是史传所没有的。

古典音乐主要融儒道二家思想的影响,儒家从道德而主张乐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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