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二级建造师法律法规学习笔记1
2021年二级建造师法规知识点重点总结归纳
2021年二级建造师法规知识点重点总结归纳2021年二级建造师法规知识点考点总结归纳第一部分建设工程法律制度一、建造师相关管理制度考点解析1、注册建造师与注册建造师资格的区别。
2、注册建造师的注册类别:初始、延续、变更、增项注册四类3、注册建造师的有效期:3年4、变更注册时有效期的计算:变更前后相加连续计算5、必须有注册建造师签字盖章情形:(1)工程施工管理文件;(2)质量合格文件。
6、项目负责人专业和级别限制:大型工程必须是本专业一级建造师7、注册建造师的信用档案:包括基本情况、业绩、良好行为、不良行为等。
8、不良行为:违法违规行为、被投诉举报处理、行政处罚等。
9、监督管理机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10、相互告知义务:县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将违法事实、处理结果报告注册机关;注册机关将注册信息告知建设主管部门。
二、法律体系和法的基本形式考点解析1、法律部门通常包括宪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刑法与诉讼法。
2、具体法律的部门归属如合同法属民法;公司法属商法;建筑法属经济法;消防法属社会保障法等。
3、法律形式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国际条约。
此外,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特别行政区法律等也属于我国法的形式。
4、各法的制定机关:宪法:全国人大;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政法规:国务院;地方性法规: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省会所在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5、法的效力等级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三、宪法考点解析1、公民基本权利平等权;政治权利和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社会经济权利;文化教育权利;监督权和获得赔偿权2、基本权利的具体内容社会经济权利:财产权、劳动权、休息权监督权:建议权、检举控告权、申诉权3、基本义务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国家安全;服兵役;依法纳税。
2021年二级建造师笔记
2021年二级建造师笔记作为一名在建筑行业努力打拼的从业者,2021 年对于我来说是充满挑战和机遇的一年,也是我在二级建造师备考之路上不断探索和积累的一年。
这一年,我付出了无数的时间和精力,认真学习、整理了大量的知识点,形成了这份宝贵的笔记。
一、法规在法规这一科目中,各种法律法规的条文繁多,需要我们理清头绪。
其中,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是基础,涵盖了法律体系、法人制度、代理制度等。
代理制度是个重点,要明确委托代理和法定代理的区别,以及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的情形。
建设工程发承包法律制度中,招标与投标的程序和要求必须牢记。
比如,招标的范围、方式,投标的有效性,以及中标和签约的规定。
建设工程合同和劳动合同法律制度也是常考的内容。
建设工程合同的分类、履行、变更、转让、解除等都有详细的规定,而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除和终止等方面的知识点则与我们的实际工作息息相关。
二、管理管理科目相对来说比较综合,需要我们有较强的理解和记忆能力。
施工管理的组织这部分,要掌握项目结构分析、组织结构模式、工作流程组织等。
施工成本管理是重点中的重点,涉及成本计划、成本控制、成本核算、成本分析和成本考核。
其中成本控制的方法,如赢得值法,一定要熟练运用。
进度控制也是必考的内容,包括进度计划的类型、编制方法,以及进度控制的措施。
质量管理、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等方面,要了解其基本的概念和管理方法。
三、建筑实务建筑工程技术部分,建筑构造的要求、建筑结构技术要求等都是基础。
比如,掌握各种结构体系的特点和适用范围,了解建筑材料的性能和应用。
施工测量技术方面,要熟悉测量仪器的使用和测量方法。
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技术、主体结构工程施工技术、防水工程施工技术等是实务中的核心内容。
从施工工艺、质量要求到验收标准,都需要我们逐一掌握。
在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这一块,要明确质量计划的编制、过程控制和验收的要求。
四、市政实务市政公用工程包括城镇道路工程、城市桥梁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城市给水排水工程等多个方面。
二建法规知识点法规笔记精心整理
2021二建法规知识点法规笔记精心整理〔一〕法律体系的根本框架〔二〕法的形式和效力层级1、法的形式〔1〕宪法:全国人大;〔2〕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法〞〕〔3〕行政法规:国务院;〔“条例〞〕〔4〕地方性法规: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省会所在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条例〞〕〔5〕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方法〞、“规定〞〕〔6〕地方规章:省政府、省会所在的市政府、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政府;〔7〕国际条约注:行政规章包括部门规章和地方性规章2、法的效力等级。
〔1〕上位法优于下位法:平安生产法优于平安生产管理条例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2〕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招标投标法优于民法典〔3〕新法优于旧法:物权法优于担保法〔4〕特殊情况1〕法律之间对同一事项新的一般规定及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注:制定机关裁决〕2〕行政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新的一般规定及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裁决;〔注:制定机关裁决〕3〕地方性法规、规章新的一般规定及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构裁决;〔注:制定机关裁决〕4〕地方性法规及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
国务院认为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注:人大及政府相互制约〕5〕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及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
6〕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及法律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
〔5〕备案和审查二、建立工程法人制度〔一〕法人应具备的条件及其在建立工程中的地位和作用1、法人成立的条件1〕依法成立;2〕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注:法人及其他组织最主要的区别〕法定代表人:依据法律或法人章程行使职权法人住所: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2、法人的分类1〕企业法人:工商部门登记之日成立2〕非企业法人:机关〔行政〕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法人〔注:教材错误地称为“社团法人〞〕〔不需要登记的:成立之日;需要登记的:登记之日〔二〕法人在建立工程中的作用1、法人是建立工程在的根本主体2、确立了建立领域国有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别离〔三〕企业法人及工程经理部的法律关系1、工程经理部不具有法人资格,是法人的非常设下属机构2、工程经理是企业法人授权在建立工程施工工程上的管理者3、工程经理是委托代理人,不是法定代表人4、工程经理部行为的法律后果由企业法人承担三、建立工程代理制度〔一〕代理的法律特征1、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注:代理人有独立进展意思表示的权利,不是使者。
2021二级建造师法规必背知识点
2021二级建造师法规必背知识点2021二级建造师法律法规复习重点第一章建造师管理制度第一节建造师管理制度一、注册管理概念:注册建造师1、通过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按规定注册取得注册职业证书和职业印章的专业技术人员2、未取得注册职业证书的职业印章的,不得担任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得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从事相关活动。
(言下之意:小型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不一定需要建筑师担任)相关考题1、下列有关建筑师执业的行为中,合乎我国有关管理规定的是( C )A、李某参加了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在得知考试成绩通过后即以建造师的名义在某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B、王某从事项目管理工作多年,并以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经所在单位同意,以建造师的名义在当地的一个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
C、陈某参加了建造师的执业资格考试,没有通过,但其单位急需用人,仍然聘任其为小型项目工程的项目经理。
D 、吴某参加了建造师的执业资格考试,虽然没有通过,但其单位因急需用人仍然以建造师的名义聘任其为某工程的项目经理。
2、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以建造师的名义执业的前提规定( B ) A、备案 B、注册 C、审批 D、认证3、万某2021年9月参加全国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假如他成绩合格,就可以( C )A、以建造师的名义担任在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
B、通过注册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C、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通过注册以建造师的名义执业。
D、取得建造师执业证书和执业印章。
(一)注册申请注册的受理,审批,核发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
核发证书后30日内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例题:张某受聘于上海闵行区某工程施工单位,2021年1月在上海浦东新区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考试,2021年4月在江苏南通某项目工作期间,获悉其建造师考试合格,并已取得资格证书。
张某所在工作单位工商注册在上海奉贤。
则张某( D )A、可以自行向南通市建设主观部门申请注册。
2021年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核心笔记
2021年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核心笔记1、2021 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高频考点汇总科目介绍:工程法规是以与工程建设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为主线,针对实际建设工程中的工程案例纠纷进行约束的一门学科。
全书共包括 8 章 36 节,约 500 个知识点,其中涵盖了大量的法律规定及对相关规定的解读,记忆性的内容较多。
但是,各个工程活动之间的紧密联系也决定了法规科目需要融会贯通的特点,工程法规的内容看似简单,但由于它在整个建造师考试理论体系中的重要性,必然要求大家对它有更深的了解,因此考试时可能难度要加大。
法规的命题较为灵活,难则很难,易则极易。
近几年来,法规的命题令广大考生大受其苦。
这也为我们敲响了警钟,法规科目的复习切不可急躁,万不可轻视这门看似“纯文科”的工程科目。
说明:高频考点攻略是为了方便广大考生针对学习做记录的攻略表,考前对于已掌握的知识点可在完成情况中打“√”,检测学习成果,如有问题可在备注中做好记录,知识点中的星号标记代表该知识点的重要程度,便于大家了解知识点考试情况,明确重点掌握内容,祝大家学习愉快,顺利通过考试。
2、2021年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核心笔记(一)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1、行政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裁决。
2、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法人分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三大类。
4、项目经理部不具备法人资格,其行为的法律后果由企业法人承担。
5、转委托代理经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的,被代理人可以就代理事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代理人仅就第三人的选任以及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
6、表见代理是指行为人虽无权代理,但由于行为人的某些行为,造成了足以使善意相对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表象,而与善意相对人进行的,由本人承担法律后果的代理行为。
二级建造师法规笔记-第一章
工程法律体系:1、民商法:招投标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公司法、民法通则、行政法:建筑法、城乡规划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环境影响评价法、行政处罚法经济法:统计法、土地管理法、标准化法、税收征收管理法、预算法、审计法、节约能源法、政府采购法、反垄断法社会法:安全生产法、劳动合同法、劳动法、残疾人保障法、矿山安全法、职业病防治法、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仲裁法2、法律体系也称法的体系,通常由一个国家现行的各个部门法构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3、根据社会关系性质不同,划分不同的部门法。
部门法又称法律部门,是根据一定标准、原则所制定的同类法律规范的总称。
4、宪法至上、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新发优于旧法。
5、A.法律之间对同意向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B.行政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裁决;C.(1)同一机关制定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由制定机关裁决;(2)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3)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物项的规定不一致,国务院裁决。
6、地方性法规大部分称作条例,也有少数是法律在地方的管理细则,以及部分具有法规属性的文件,如决议、决定等。
法人制度:概念: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1、法人应当具备的条件:依法产生(不能自然产生);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有自己的名称、组织经营场所;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有独立经费的机关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法人资格。
3、企业法人依法经公示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后取得法人资格。
2021年二建法规知识点法规笔记
二建法规知识点法规笔记精心整顿(一)法律体系基本框架(二)法形式和效力层级1、法形式(1)宪法:全国人大;(2)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法”)(3)行政法规:国务院;(“条例”)(4)地方性法规: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省会所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批准较大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条例”)(5)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办法”、“规定”)(6)地方规章:省政府、省会所在市政府、国务院批准较大市政府;(7)国际公约注:行政规章涉及部门规章和地方性规章2、法效力级别。
(1)上位法优于下位法:《安全生产法》优于《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2)特别法优于普通法:《招标投标法》优于《合同法》(3)新法优于旧法:《物权法》优于《担保法》(4)特殊状况1)法律之间对同一事项新普通规定与旧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拟定如何合用时,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注:制定机关裁决)2)行政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新普通规定与旧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拟定如何合用时,由国务院裁决;(注:制定机关裁决)3)地方性法规、规章新普通规定与旧特别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构裁决;(注:制定机关裁决)4)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规定不一致,不能拟定如何合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
国务院以为合用地方性法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合用地方性法规规定;以为合用部门规章,应当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注:人大与政府互相制约)5)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
6)依照授权制定法规与法律规定不一致,不能拟定如何合用时,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
(5)备案和审查二、建设工程法人制度(一)法人应具备条件及其在建设工程中地位和作用1、法人成立条件1)依法成立;2)有必要财产或者经费;3)有自己名称、组织机构和场合;4)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注:法人与其她组织最重要区别)法定代表人:根据法律或法人章程行使职权法人住所:重要办事机构所在地2、法人分类1)公司法人:工商部门登记之日成立2)非公司法人:机关(行政)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队法人(注:教材错误地称为“社团法人”)(不需要登记:成立之日;需要登记:登记之日(二)法人在建设工程中作用1、法人是建设工程在基本主体2、确立了建设领域国有公司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三)公司法人与项目经理部法律关系1、项目经理部不具备法人资格,是法人非常设下属机构2、项目经理是公司法人授权在建设工程施工项目上管理者3、项目经理是委托代理人,不是法定代表人4、项目经理部行为法律后果由公司法人承担三、建设工程代理制度(一)代理法律特性1、在代理权限范畴内实行代理行为注:代理人有独立进行意思表达权利,不是使者。
二建法规学霸笔记1
2021年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通关蓝宝书2Z201000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2Z201010建设工程法律体系1.法的具体形式(共七类)法律形式名称特征制订单位宪法宪法全国人大法律XX法全国人大及常委会行政法规XX条例国务院部门规章XX规定、办法、实施细则国务院各部委地方法规(自治、单行条例)XX地方XX条例地方(省级及设区的市)人大及常委会2.《立法法》规定只能制定法律的事项(1)国家主权的事项;(2)各级人大,政府法院检察院的产生组织和职权;(3)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4)犯罪和刑罚;(5)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6)等税收基本制度;(7)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8)民事基本制度;法律形式名称特征制订单位地方政府规章XX地方XX规定、办法、实施细则省级和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国际条约XX公约、条约、协议、宪章、盟约。
(9)基本经济制度以及财政,海关金融和外贸等基本制度;(10)诉讼和仲裁制度。
2.法的效力层级(1)宪法至上;(2)上位法优于下位法;(3)特别法优于一般法;(4)新法优于旧法。
2Z201020建设工程法人制度1.法人的条件(四条件)(1)依法成立;(2)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法人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3)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4)有法定代表人。
2.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担。
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3.法人的分类营利法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其他企业法人非营利法人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特别法人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2Z201030建设工程代理制度考点一、代理的内涵1.代理的法律特征代理人必须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但在授权范围内可有独立的意思表示(否则就是传达);代理人一般应该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代理行为;代理行为必须是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不产生法律后果的行为不属于代理;代理行为法律后果归属于被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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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笔记PS:XXXX用红色字体为核心词和核心短句XXXX用蓝色是本人加注解释第一章建造师管理制度第一节建造师管理制度一、注册管理概念:注册建造师1、通过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获得资格证书按规定注册获得注册职业证书和职业印章专业技术人员2、未获得注册职业证书职业印章,不得担任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得以注册建造师名义从事有关活动。
(言下之意: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不一定需要建筑师担任)有关考题1、下列关于建筑师执业行为中,合乎国内关于管理规定是( C )A、李某参加了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在得知考试成绩通过后即以建造师名义在某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B、王某从事项目管理工作近年,并以获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经所在单位批准,以建造师名义在本地一种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
C、陈某参加了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没有通过,但其单位急需用人,依然聘请其为小型项目工程项目经理。
D 、吴某参加了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虽然没有通过,但其单位因急需用人依然以建造师名义聘请其为某工程项目经理。
2、获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人员,以建造师名义执业前提规定(B)A、备案B、注册C、审批D、认证3、万某9月参加全国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如果她成绩合格,就可以( C )A、以建造师名义担任在建设工程项目施工项目经理。
B、通过注册获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C、获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通过注册以建造师名义执业。
D、获得建造师执业证书和执业印章。
(一)注册申请注册受理,审批,核发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
核发证书后30日内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例题:张某受聘于上海闵行区某工程施工单位,1月在上海浦东新区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考试,4月在江苏南通某项目工作期间,获悉其建造师考试合格,并已获得资格证书。
张某所在工作单位工商注册在上海奉贤。
则张某( D )A、可以自行向南通市建设主观部门申请注册。
B、因当通过其所在单位向上海事或江苏省建设主观部门申请注册。
C、因当通过其所在单位向奉贤取建设主观部门申请注册。
D、只能通过其所在单位向上海建设主管部门申请注册。
1、初始注册申请条件:①经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获得资格证书;②受聘于一种有关单位;③达到继续教诲规定;④没有明确规定不予注册情形。
规定:①初始注册申请者,可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提出申请。
②逾期未申请者,须符合本专业继续教诲规定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
2、延续注册注册有效期满(3年)后需继续执业,应当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按照规定申请延续注册。
延续注册,有效期为3年。
3、变更注册在注册有效期内,注册建造师变更执业单位,应当与原聘任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变更注册后仍延续原注册有效期。
4、增项注册注册建造师需要增长执业专业,应当按规定申请增项注册,并提供相应资格证明。
前提:须在同一单位内申请注册。
PS:以上注册需提交材料见书P2—P3,其间只有变更注册需要提交执业印章例题:1、如下建造师注册手续中应当提交执业印章是( C )。
A、初始注册B、延续注册C、变更注册D、增项注册2、工程师李某经考试合格获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后工作单位变动,通过新聘任单位进行注册属于( A )。
A、初始注册B、延续注册C、变更注册D、增项注册3、工程师肖某获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后,因故没能在3年内申请注册,3年后必要( B )方可申请初始注册。
A、重新获得执业资格B、提供达到继续教诲规定证明材料C、提供新业绩证明D、符合继续执业条件4、注册建造师延续执业,应在注册有效期满30日前申请延续注册,延续注册有效期为( B )年。
A、2B、3C、4D、55、注册建造师卫某1月办理了延续注册,1月因工作调动而办理了变更注册,变更后她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在( A )年内有效。
A、2B、3C、4D、5解题:变更注册后延续原注册有效期,由于已经办理过延续注册,并且已通过了一年,总有效期3年减去一年尚有二年,因此选A答案。
6、(多选题)申请建造师初始注册人员应当具备条件是( A、B、D、E )A、经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获得执业资格证书B、受聘于一种有关单位C、填写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注意:这是注册时提交资料)D、达到继续教诲规定E、没有明确规定不予注册情行(二)不予注册重点:见本笔记本P 对比表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注册:1、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申请在2个或2个以上单位注册;3、未达到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诲规定;4、受到刑事惩罚,刑事出发尚未完毕;5、因执业活动受刑事惩罚,自刑事惩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不满5年;6、因第5项规定以外因素受到刑事惩罚,自刑法执行完毕之日起到申请注册之日不满3年;7、被吊销注册证书,自惩罚决定之日起到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8、在申请注册之日前3年内担任项目经理期间,所负责项目发生过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9、申请人聘任单位不符合注册单位规定;10、年龄超过65周岁;11、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其她情形。
PS:记忆办法:核心词关系例:因执业活动受刑罚执行完不满5年其她因素受刑罚执行完不满3年不予注册吊销注册证书不满2年注册之日前3年发生质量安全事故(三)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失效情形1、聘任单位破产;2、聘任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3、聘任单位被吊销或者撤回资质证书;4、已与聘任单位解除聘任合同关系;5、注册有效期满且未延续注册;这些情行都将被注销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6、年龄超过65周岁;7、死亡或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8、其她导致注册失效情形。
(四)收回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情形(又称:注销证书和执业印章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由注册机关办理注消手续,收回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或者公示其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作废:1、规定印章失效情形发生:既(三)8个情形2、依法被撤销注册;3、依法被吊销注册证书;4、受到刑事惩罚;5、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注销注册其她情形。
例题:1、某获得建筑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赵某所在单位因违法活动被吊销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主管部门应对赵某作出( D )决定。
A、不予注册B、撤除注册C、吊销注册D、注销注册2、因执业活动受到刑罚惩罚人员,惩罚完毕满( D )年,才干申请建造师注册。
A、2B、3C、4D、5考点:受刑罚惩罚二个年限,一是因执业受刑罚满5年;其他因素受刑罚则是满3年3、注册建造师王某3月1日,因违规被吊销注册证书,正常状况下她只能在( B )后再申请注册。
A、3月1日B、3月1日C、3月1日D、3月1日考点:吊销注册证书后申请年限为2年。
4、赵某于9月获得建造师执业资格,但她在3月担任项目经理时所负责工程曾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则她只有在( A )后才干申请注册。
A、3月B、9月C、3月D、9月二、执业管理1、执业范畴原则性规定:①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施工项目经理;②从事其她施工活动管理工作;③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其她业务。
二级建造师可以担任在二级及如下建筑业公司资质建设工程项目施工项目经理。
详细规定:①应受聘并注册于一种具备施工资质公司;②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步在二个及二个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③在施工过程中形成关于工程施工管理文献,应当由注册建造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施工单位订立质量合格文献上,必要有注册建造师签字盖章。
2、注册建造师权利与义务:(书P4-P5阅读理解即可)权利与义务中均有一条是:接受继续教诲(既是权利也是义务)关于练习题:1、获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人员,应当受聘并注册于一种具备( D )资质公司。
A、特级B、一级C、甲级D、建设工程服务2、关于注册建造师执业活动,下列说法中对的是( B )。
A、施工单位注册建造师,最多只能同步担任二个项目施工负责人。
B、可以从事项目总承包管理、施工管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建设工程技术征询。
C、经受聘单位批准,暂时出借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D、在保证执业成果质量前提下,以建造师名义从事第二职业。
3、注册建造师有权( D )。
A、超过聘任单位业务范畴内从事执业活动。
B、在二个或二个以上单位受聘或执业。
C、容许信得过人以自己名义从事执业活动。
D、对本人执业活动进行解释和辩解。
4、建造师脱离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及有关工作持续二年以上,应(?)注册。
A、中断B、变更C、重新D、注销4、吴某通过考试获得建造师资格证书后,可以受聘到建设工程( A、B、C、D)单位。
A、勘察B、设计C、施工监理D、招标代理E、材料供应注意:材料供应不属于建设工程单位,因此E答案是错。
6、(多选题)依照《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建造师职业范畴涉及( B、C、D )。
A、担任工商管理工作。
B、担任建设工程项目经理。
C、从事其她施工活动管理工作。
D、法律、建设法规或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其她业务。
E、地方政府依照本地实际需要规定其她业务。
7、(多选题)下列选项中( A、B、D )是注册建造师享有权利。
A、使用注册建造师名称。
B、保管和使用本人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C、在执业范畴外从事有关执业活动。
(不容许)D、对侵犯本人权利行为进行申述。
E、介入与自己有厉害关系商务。
(不容许)8、(多选题)下列选项中( A、B、D )是注册建造师享有义务。
A、遵守法律、规范和关于规定,恪守职业道德。
B、执行技术原则、规范和规章。
C、能力较强者应担任二个以上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负责人。
(不容许)D、保守在执业中知悉国家机密及她人商业秘密。
E、对本人活动进行解释和辩解。
(这条是权利)PS:多选题计分是每选对一种给0.5分,选错所有没分,因此当已有把握选对了二个,第三和第四个答案宁可放弃,除非你有所有把握。
多选题普通一题是二分。
当选了一种答案,第二个没把握也要赌一下,选你最有把握一种,以0.5赌2分还是合算。
言之,在有把握选对了二个答案时,其她答案可以放弃,失分不会多。
9、王某于11月通过建造师资格考试,6月1日进行了注册,并获得注册证书。
则下列表述对的有( B、D、E )。
A、王某须在3年内申请初始注册。
(题中已经阐明进行了注册,因此这句话是对,但是不合用本题答案)B、王某申请延续注册时应提交原注册证书。
C、11月王某变更到另一家公司,则变更注册后注册有效期为3年。
(错:变更后有效期延续原注册有效期)D、王某初始注册有效期至5月31日。
E、因增长执业专业,王某申请增项注册。
10、在下列个项中,不予注册情形涉及( A、D、E )。
A、甲某曾于1年前因犯罪被判处管制2年。
(执行中)B、乙某5年前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拘役6个月。
(执行已完)C、丙某今年已经63周岁。
(未到65周岁)D、丁某去年担任项目负责人其间,该项目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E、戊某因事故中受伤,被鉴定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