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塑生产计划控制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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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规范注塑件生产计划的编制与实施作业,确保按质、按量、按时完成生产任务,确保合理的库存量。
2. 适用范围
注塑车间、外协加工商、仓库
3. 职责
3.1、PMC部负责编制注塑件生产计划及下达,跟踪、监督生产计划的实施。控制合理的库存量;
3.2、注塑车间、外协加工商负责注塑件按计划生产,杜绝超计划生产:
3.3、品管部负责注塑件制程的巡检,最终入库前的品质检测;
3.4、仓库负责合格注塑件,按计划数量入库。
4.内容:
4.1、计划的控制
4.1.1、PMC计划主管接到国贸部的《生产任务通知单》《客户BOM清单》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注塑生产计划单》编制及下达;
4.1.2、计划员根据生产量严格按照以下标准计算生产用原料:100-2000模,按产品重量+2%;2001模以上,按产品重量+1%;透明色原料,在1000模以下,按毛重+3%;1001-2000模,按毛重+2%;2001模以上,按产品重量+1%;
4.1.3、生产量根据订单量放余量,在10000只以内放2%,10000只以上内1.5%,20000只以上放1%。电镀、喷漆件在10000只以内放5%,10000只以上内3%,20000只以上放1%。
4.2、生产过程的控制
4.2.1、注塑车间根据生产需要,按《注塑成型工艺卡》,《注塑机操作规范》,等工艺规程。安排组织生产4.2.2、配料/加料过程控制
(1)依照PMC部开出的《注塑生产计划单》中的领用材料数量从原料仓领出原料和色粉并进行确认后方可以生产,必要时可通过注塑IPQC加以确认。
(2)原料及色粉的配料必须严格依照塑料色粉编号及配方进行配料作业,同时须做好物料标识与保管。(3)需要进行干燥处理的物料必须预先进行干燥处理,具体须按《干燥料斗操作指引》及相关工艺要求进行。同时应做好干燥料斗的及时清洗及生产余料的回收工作。
(4)不同料质的水口,胶头须严格分类后进行粉碎作业,尽量做到不同颜色的粉碎使用不同的粉碎机,以防止混料产生。粉碎机的操作按《粉碎机操作指引》进行。同时应做好水口料的帐/物/卡的管理
工作,加强水口料的及时合理的回收利用。水口料的配比必须严格按相关资料进行。
注塑车间应根据机台生产情况适时地进行加料作料,以确保各机台生产正常进行,杜绝人为的停机待料现象发生。
4.2.3注塑成型过程控制
(1)注塑车间计划员依据《注塑生产计划单》编排《注塑机生产排单》,注塑车间主任必须要求注塑领班按《注塑机生产排单》《注塑成型工艺卡》的要求及时组织装模工做好上模,调试工作,同时须在作业机台张挂《注塑成型工艺卡》及《注塑日报表》。
(2)领班必须对已调试的完成的注塑件进行检查核对后交注塑IPQC作首检确认。IPQC必须在10分钟内进行确认并加签首件合格章,并张挂机台作为操作工自检及巡检合格品样件。
(3)注塑车间操作工必须对机台生产之注塑件进行100%自检,在二小时间段内出现不良件由操作工负责;注塑IPQC每二小时定期对各作业机台之品质进行巡检并作好巡检记录以确保品质正常。
(4)注塑领班必须不定时地对各作业机台生产效率/品质及安全作业进行检查,并对异常情况进行及时的处理,以确保车间生产正常进行。
(5)各操作工按规定要求对生产的注塑件按箱、框的标准包装数量进行盛放,并清楚填定“注塑流转单”后移至车间“待验区”。
(6)注塑IPQC及时对待验区之半成品进行抽样检验,合格盖上“QC PASS”印章。如抽检不合格,应及时通知机台管理现场确认并由车间管理组织安排返工返查,直至再验合格为止。
(7)已检验合格之半成品由物料员移于“合格品区”,并由车间物料员开单办理入库。
(8)对于不合格退货进行返工处理后的报废品,应由车间主任会同注塑IPQC确认后,由车间物料员开“物料报废退仓单”由车间主任审批后送水口房予以粉碎后回收利用。
(9)机台选出的不合格品,属外观缺点应按程度分开包装,实行质量分放管理,并由车间独做报批,需要时交QC确认程度。对存在的不良生产应采取改进措施。
4.3、生产进度与数量的控制
4.3.1、车间各生产班组应严格按《注塑生产计划单》《注塑机生产排单》组织生产。领料员应按照《注塑生产计划单》上明确的材料型号、批号、数量等要求填写“领料单”,“领料单”须经车间主任确认,否则仓库不予发料。计划外领料应由车间主任提出申请,计划主管审核,PMC部长批准。同时应将信息传递给相关部门,以确保物料的补充。
4.3.2、各领班应对当班《注塑日报表》生产数量进行统计并记录于《当班产量报表》,下班前应将《当
班产量报表》放在车间统计员指定的地方。
4.3.3、车间统计员应在每天上午10:00前(休息日除外)对上一天的生产情况进行统计并记录于《生产统计日报表》经车间主任审核,上交PMC部计划主管。
4.3.4、PMC部计划主管应对生产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并负责填写“生产进度跟踪表”。生产进度偏离计划要求时,通知车间进行停产或调整生产计划。
4.3.5、注塑车间主任应每月对生产计划的完成率进行统计分析,其结果应分发PMC部并报告总经理。
4.3.6、生产计划的完成率低于设定的目标值,注塑车间主任应分析原因并制定适宜的纠正和预防措施并组织实施。
4.4、注塑件入库控制
4.4.1、注塑车间、各外协加工商开具“入库单”必须注明订单号、订单型号、产品名称、颜色、电镀件、喷漆件等、产品数量,否则拒绝入库;
4.4.2、仓管员办理入库时必须有品管人员签字确认合格的注塑件,方能入库;
4.4.3、仓管员凭《注塑生产计划单》《注塑外协生产计划单》中的生产数量进行收货入库,对超岀部份注塑件不予入库;
4.4.4、对超岀计划部份注塑件,如果需要入库注塑车间、外协商必须报PMC部经申核批准后,仓库办理入库。
5. 相关记录。
5.1《注塑生产计划单》
5.2《注塑机生产排单》
5.3《注塑日报表》
5.4《当班产量报表》
5.5《生产统计日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