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制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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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制爆易制毒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易制爆易制毒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易制爆、易制毒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2015年4月24日发布 2015年4月24日实施1 目的为了加强对易制爆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规范公司的生产经营行为,有效预防和控制易制爆易制爆危险化学品造成的事故及危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搞好易制爆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处置废弃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工作,保证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使用的公司。

3 术语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指其本身不属于爆炸品但是可以用于制造爆炸品的原料或辅料的危险化学品。

种类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1 年版。

4 职责4.1 安全生产部是公司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的责任部门,负责涉及公司危化品经营、使用许可证的办理工作;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登记、经营、使用许可证延期申请办理工作;编制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4.2 生产厂负责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过程的安全管理。

4.3 采购部在采购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时,应向取得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的单位采购,并向供应商索取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在运输危险物品的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危险货物运输规则》、《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JT3130)等有关规定。

5 管理要求5.1 公司主要负责人必须保证本公司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国际化工管理制度的要求。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国际化工管理制度,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并对本公司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负责。

5.2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从业人员,必须接受有关法律、法规、管理制度和相应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安全作业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5.3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作业场所,应根据生产过程中的火灾危险和毒害程度,采取必要的排气、通风、泄压、防爆、阻止回火、导除静电、紧急放料、自动联锁和自动报警等设施。

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管理制度

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管理制度

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管理制度
1.为了进一步强化对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的管理工作, 规范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在购进、使用过程中运作程序和安全、可靠, 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望广大员工自觉遵守执行。

2.我单位保证将购进的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用于合法生产上, 在任何情况下步用于制造毒品(爆炸物), 不挪作他用, 不私自转让各其他单位或个人, 并加强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的管理。

3.落实专人管理, 专用库房, 双人双锁和如实登记制度, 自觉接受监督检查。

如有违反上述承诺, 致使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 我单位愿接受相应的处罚。

4、进一步加强这样的(易制爆)化学品的领导工作, 公司成立由仓库主管、易制毒(易制爆)专管员、化学品管理由经理负责人为成员的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安全管理小组, 定期对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仓库进行检查核对。

5、确实做好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储存管理工作, 把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集中放在一个库房, 双锁分管锁门, 不得乱放, 保持库内清洁卫生, 定专人全权负责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的采购, 领用化学品必须有领料单, 仓管员必须认真把好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的出、入库关, 严格流向登记制度, 做到账目清楚、账物相符。

凡是手续不全者一律不得出库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

如实登记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账簿, 经常检查、盘存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

如有被盗、被抢等现象必须立即上报管理小组和公安部门。

剧毒、易制毒、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制度

剧毒、易制毒、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制度

剧毒、易制毒、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使用制度一、剧毒、易制毒、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1.易燃、易爆物品的保管1)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地点严禁烟火,杜绝可能产生火花的一切不安全因素。

2)易燃、易爆物品要分类存放。

经常检查,防止因变质、分解造成自燃和爆炸事故。

3)在搬运时,要轻拿轻放,防止震动、撞击、重压、倾倒和摩擦。

4)遇水易发生爆炸、燃烧的化学物品,不准放在潮湿或易积水、漏水的地点;受阳光照射容易引爆的化学物品,要存放在阴凉地点。

2.剧毒药品的保管1)剧毒药品贮存要设有专柜,由专人负责,并执行双人双匙制度。

2)剧毒药品入柜存放和配发时,要及时登记,并追踪使用过程。

3)剧毒药品,必须分门别类保管,不准与其他药品混放。

4)剧毒药品的瓶签要有鲜明、醒目的标志,防止搞混,发生事故。

5)保管人员在配发剧毒药品时,要按药品的不同化学性质进行防护,操作完毕要清洗用具。

3. 易制毒化学品的保管1)管理易制毒化学品人员应责任心强,经培训考核,熟知易制毒化学品的性质和安全防护知识。

2)易制毒化学品必须贮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专用贮存室内,并设有专人管理。

3)易制毒化学品专用仓库,应当符合有关安全、防火规定,根据物品的种类、性质,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爆、泄压、防火、防雷、灭火、防晒、消除静电等安全设施,并根据消防条例,配备消防力量和灭火设施,以及通讯、报警装置,保管人员应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具。

4)易制毒化学品的贮存要求严格执行危险品的配装规定,对不可配装的易制毒化学品必须严格隔离。

5)易制毒化学品入库前,必须进行检查登记;入库后应当定期检查,一旦发现缺损或丢失,要立即向主管领导报告;物品的发放,应严格履行发放手续,认真核实。

二、剧毒、易制毒、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1.领取剧毒、易制毒、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严格按照手续办理,领取人要点清品种数量,并做好领用记录。

2.化验室使用剧毒、易制毒、易燃易爆物品时,必须有二人以上在场,并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具;若有剩余必须上交仓库,用过的容器、器皿、废液等要妥善处理,严禁乱扔乱放。

易制毒易制爆危险化工品管理制度

易制毒易制爆危险化工品管理制度

易制毒易制爆危险化工品管理制度1. 背景近年来,易制毒易制爆危险化工品的非法生产和使用日益增多,给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为了保障社会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2. 目的本管理制度的目的是规范易制毒易制爆危险化工品的管理和使用,保障其安全、合法的运输、储存和使用,防止其被非法使用从而造成安全事故。

3. 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生产、销售、运输、储存和使用易制毒易制爆危险化工品的单位和个人。

4. 主要内容4.1 易制毒易制爆危险化工品的分类和管理根据易制毒易制爆危险化工品的特性和危险程度,将其按照不同分类进行管理,并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和安全技术要求。

4.2 许可证和备案登记所有生产、销售、运输、储存和使用易制毒易制爆危险化工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规定,申请相应的许可证或备案登记,并定期进行更新。

4.3 运输和储存措施对于易制毒易制爆危险化工品的运输和储存,必须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确保其不发生泄漏、失控或被非法获取的情况。

4.4 使用管理对于易制毒易制爆危险化工品的使用,必须有专门的人员进行操作,并按照相应的规程和要求进行,确保安全和合法。

4.5 监督和检查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对易制毒易制爆危险化工品管理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和处理,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

5. 处罚和奖励对于违反本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进行处罚;对于积极履行管理责任、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将予以奖励。

6. 附则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相关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进行操作和管理。

对于与本制度相冲突的其他规定,以本制度为准。

以上为《易制毒易制爆危险化工品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详细内容请参阅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管理制度

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管理制度

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的管理,确保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术语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易制毒化学品指《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中规定分类的可以用于制毒的第三类化学配剂,国家规定管制的可用于制造毒品的前体、原料和化学助剂等物质。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易制爆化学品指公司使用或生产销售的符合《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版)》中的化学品,本身不属于爆炸品但是可以用于制造爆炸品的原料或辅料的危险化学品。

第三章类别、范围第四条公司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的类别和范围如下:(一)易制毒化学品生产车间:硫酸、盐酸、二甲苯化验室:盐酸试剂、甲苯、丙酮、高锰酸钾、硫酸试剂、三氯甲烷。

(二)易制爆化学品。

生产车间:硝酸、硝酸镁。

化验室:高锰酸钾、硝酸、硝酸铋、高氯酸、硝酸银、重铬酸钾、过氧化氢、六次甲基四胺。

第四章各部门职责第五条易制毒化学品对外沟通协调事宜由采购部牵头负责;易制爆化学品对外沟通协调事宜由综合办公室牵头负责;对内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由安环部牵头负责,并实行属地化管理原则。

第六条综合办公室管理职责(一)对外牵头配合公安机关对现场及台账进行检查,对内督办各部门管理职责落实情况,并进行督导检查、考核。

(二)传达落实公安机关对易制毒、易制爆最新政策要求。

(三)检查责任车间台账及《山东省易制毒化学品信息管理系统》、《山东剧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治安管理信息系统》记录是否及时、齐全、准确。

(四)接到易制毒、易制爆信息系统不能使用的报告后,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

(五)接到车间、部门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丢失的报告后,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并配合公安机关开展调查工作。

(六)负责检查核对进厂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五证”是否齐全、有效;牵头负责对危险化学品车辆在厂内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第七条安全科管理职责(一)负责定期检查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储存场所是否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二)负责监督检查使用、生产、储存单位对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一书一签的应知应会情况。

易制爆、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易制爆、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易制爆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防止易制爆化学品被用于制造爆炸物,保护员工生命安全和企业财产安全。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易制爆化学品的安全管理。

三、职责1、使用部门负责易制爆化学品的储存和使用的安全管理。

2、安全环保部门负责易制爆化学品的监督检查和日常安全管理。

3、采购部门负责易制爆化学品的采购和运输安全管理。

四、存储与保管1、易制爆化学品应当存放在专用仓库内,并按照物品的性质分类存放,严禁混存。

2、易制爆化学品仓库应当具备合理的布局符合安全、防火、防泄漏等规定,并配备相应的安全设施和消防器材。

3、仓库管理员应当定期对易制爆化学品进行检查,发现泄漏、隐患及时处理。

4、对易制爆化学品的出入库应当进行严格登记,并定期清点。

五、领用与使用1、领用易制爆化学品应当按照实际需要,填写领用单,经部门主管审批后,方可领。

2、使用易制爆化学品应当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严禁超量、超范围使用。

3、使用易制爆化学品时,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如佩戴防护眼镜、手套等。

4、对于使用后的易制爆化学品废料,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处置,不得随意倾倒或排放。

六、安全教育与培训1、公司应当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易制爆化学品安全教育培训,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新员工应当接受易制爆化学品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3、对于从事易制爆化学品操作的人员,应当定期进行复训,确保其具备足够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一、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易制毒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防止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企业合法权益。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易制毒化学品的安全管理。

三、职责1.使用部门负责易制毒化学品的存储和使用的安全管理2.安全部门负责易制毒化学品的监督检查和日常安全管理。

3.采购部门负责易制毒化学品的采购和运输安全管理。

四、管理制度1、存储与保管a.易制毒化学品应存放在专用仓库或专用储存室内,并实行双人保管制度。

最新易制爆易制毒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最新易制爆易制毒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易制爆、易制毒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2015年4月24日发布 2015年4月24日实施1 目的为了加强对易制爆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规范公司的生产经营行为,有效预防和控制易制爆易制爆危险化学品造成的事故及危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搞好易制爆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处置废弃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工作,保证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使用的公司。

3 术语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指其本身不属于爆炸品但是可以用于制造爆炸品的原料或辅料的危险化学品。

种类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1 年版。

4 职责4.1 安全生产部是公司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的责任部门,负责涉及公司危化品经营、使用许可证的办理工作;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登记、经营、使用许可证延期申请办理工作;编制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4.2 生产厂负责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过程的安全管理。

4.3 采购部在采购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时,应向取得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的单位采购,并向供应商索取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在运输危险物品的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危险货物运输规则》、《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JT3130)等有关规定。

5 管理要求5.1 公司主要负责人必须保证本公司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国际化工管理制度的要求。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国际化工管理制度,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并对本公司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负责。

5.2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从业人员,必须接受有关法律、法规、管理制度和相应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安全作业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5.3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作业场所,应根据生产过程中的火灾危险和毒害程度,采取必要的排气、通风、泄压、防爆、阻止回火、导除静电、紧急放料、自动联锁和自动报警等设施。

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管理制度

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管理制度

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管理制度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加强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的管理,规范宿迁公司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的购买、使用等行为,防止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被用于制造毒品,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治安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154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涉及的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易制毒化学品分为三类。

第一类是可以用于制毒的主要原料,第二类、第三类是可以用于制毒的化学配剂。

第四条我公司目前涉及的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是XXX等。

第二章职责与要求第五条公司主要负责人是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全面负责。

第六条技术部:(一)采购:1、负责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购买的网上申报及所需手续的办理工作;定期前向公司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报告上年度的购买情况。

2、负责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购买工作;选择有相应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经营许可或备案资质的供货方,依法办理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购买、运输等相关手续;易制毒易制爆属于危险化学品的,还要选择同时具有相应危险化学品经营资质的供货方,并依照危险化学品有关安全要求进行运输。

3、将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及时录入公司的ES系统,详细统计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的购入、消耗情况。

建立化学品的购买台帐;(二)安环部对公司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的购买、使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做好员工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方面的培训教育;检查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管理制度执行及各类台账记录情况。

第七条其他部门:(一)根据生产需求计划、实际使用量,提报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的购买申请;(二)建立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的出入库登记台帐;(三)做好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的日常消耗、使用记录,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不得随意改变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的使用用途;(四)加强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的日常管理,制定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的日常管理制度,严禁员工私自接触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

易制毒易制爆危险品管理制度

易制毒易制爆危险品管理制度

易制毒易制爆危险品管理制度一、目的和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易制毒易制爆危险品的管理和使用,保障职工和公共安全。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涉及易制毒易制爆危险品的所有环节和场所。

二、定义和分类1. 易制毒危险品定义易制毒危险品是指可以被用于非法制造毒品的化学物质、药品、溶剂等物质。

2. 易制爆危险品定义易制爆危险品是指可以被用于非法制造爆炸物的化学物质、燃料、火药等物质。

3. 分类根据易制毒和易制爆危险品的特性和危害程度,将其分为以下几类:- A类:高度易制毒易制爆危险品,具有严重的毒性和爆炸性;- B类:一般易制毒易制爆危险品,具有一定的毒性和爆炸性;- C类:轻度易制毒易制爆危险品,具有较小的毒性和爆炸性。

三、管理要求1. 采购和入库管理- 采购易制毒易制爆危险品应经过严格审核,必须具备相关许可和资质;- 入库前应进行验收并登记,确保产品的完整和正确性;- 入库后应进行分区存放,确保不同类别的危险品分开存储。

2. 使用和操作管理- 使用易制毒易制爆危险品的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和持证上岗;- 操作前必须仔细阅读产品说明书和安全操作规程;- 操作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规程进行,避免任何违规操作。

3. 库存和记录管理- 对易制毒易制爆危险品进行定期盘点和检查,确保库存准确无误;- 各类易制毒易制爆危险品的出入库记录必须详细记录,包括数量、用途和经手人等信息;- 库存记录应保存至少两年,以备查阅和核对。

4. 废弃物处理管理- 废弃的易制毒易制爆危险品必须进行专门处理,严禁随意丢弃;- 废弃物处理必须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确保不对环境和人员造成污染和伤害;- 废弃物处理过程应严格监督和记录,以备查阅和追溯。

四、责任和处罚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和责任不落实的情况,将依据公司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和追责,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停职甚至解雇等处理措施。

同时,对于违法储存、使用易制毒易制爆危险品的行为,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易制爆、易制毒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完美版)

易制爆、易制毒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完美版)

易制爆、易制毒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1.目的 Purpose:为了加强公司对易制爆、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此类化学品造成的事故及危害,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做好易制爆、易制毒危险化学品使用、储存、运输、和废弃等工作,保证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Scope:适用于张家港康得新光电材料有限公司对易制爆、易制毒危险化学品的采购、运输、储存、使用、废弃危化品处理及应急处理等安全管理过程。

3.名词定义 Terms Definition:【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指其本身不属于爆炸品但是可以用于制造爆炸品的原料或辅料的危险化学品。

种类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

此类化学品必须执行“五双”管理制度。

【易制毒危险化学品】指国家规定管制的可用于制造毒品的前体、原料和化学助剂等物质。

种类见《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4. 权责 Accrual:企管中心环安部制订《易制爆、易制毒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并定期进行更新和必要及时的修订。

负责全厂使用的易制爆、易制毒危险化学品的MSDS审核、及使用部门的安全评估。

易制爆、易制毒危险化学品危害交流及应急防护知识培训。

采购中心负责易制爆、易制毒危险化学品的采购管理,危险化学品采购人员必须经过危险化学品业务知识培训合格并取得政府颁发的相应资格证书。

要求供应商必须将MSDS随采购的化学品一同(或在送货前)送至(传真)企管中心环安部文控负责对易制爆、易制毒危险化学品供应商应审核其资质,如《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确保其资质内审批的经营范围和时效是合法的,并留存其复印件至企管中心环安部。

负责对于易制爆、易制毒危险化学品的采购,需向当地公安机关申请《易制爆、易制毒危险化学品购买备案证明》,并将备案证明交由具备“危险品道路运输资质”的货运企业承运(条款可列入《环安协议》或各次采购合同中),禁止供货商通过快递的方式送货。

在运输危险物品的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危险货物运输规则》、《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等有关规定。

易制毒易制爆管理制度

易制毒易制爆管理制度

易制毒易制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易制毒易制爆品的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加强易制毒易制爆品的监管,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易制毒易制爆品的生产、销售、储存、运输、使用和处置等活动。

第三条易制毒易制爆品是指可以被用于非法制毒、制爆的各类化学品、器材和设备。

第四条易制毒易制爆品的管理机构是公安机关,具体负责易制毒易制爆品管理的职责由公安部门组织实施。

第五条对易制毒易制爆品进行管理应遵循依法管理、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六条政府有关部门和易制毒易制爆品生产、销售、使用单位要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履行易制毒易制爆品监管的法定义务。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生产、销售、使用易制毒易制爆品,不得转移易制毒易制爆品至他人。

第八条对违法生产、销售、使用易制毒易制爆品的单位和个人,依法给予处罚并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条公安机关应加强易制毒易制爆品的信息管理和跟踪监管,建立便利检测、追溯和查证的信息数据库。

第二章易制毒易制爆品的管理第十条易制毒易制爆品的生产单位应当取得相应的生产许可证,在生产过程中要严格执行生产工艺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工艺流程及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安全要求。

第十一条易制毒易制爆品的销售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销售资质,对销售线索和销售情况进行记录和报备,确保易制毒易制爆品流向合理、真实、合法。

第十二条易制毒易制爆品的储存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储存条件和设施,并加强对易制毒易制爆品的安全保护和监控,做到密封、防潮、防火、防盗。

第十三条易制毒易制爆品的运输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易制毒易制爆品的运输标准和程序,确保运输过程安全可控。

第十四条易制毒易制爆品的使用单位应当遵循易制毒易制爆品的安全使用规范,保障易制毒易制爆品在使用过程中不会对公共安全和环境造成危害。

第十五条对易制毒易制爆品的废弃和处置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合理处理,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和危害。

第十六条易制毒易制爆品的生产、销售、使用等单位应当加强员工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提高员工对易制毒易制爆品管理的认识和安全意识。

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6页)

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6页)

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第 1 页共8 页1 总则1.1目的为了加强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管理,规范公司内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在采购、储存、运输、使用、废弃等环节的管理行为,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易制爆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445号令)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1.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易制毒化学品在本公司的采购、储存、运输、使用、废弃等环节的安全管理。

2 职责与分工2.1 安环部组织编制和完善易制毒化、易制爆学品安全管理制度,负责易制毒化学品在公司内各环节的安全管理。

2.2 供、销部负责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准购证的申办、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采购及运输过程的安全管理。

2.3 财务部负责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在储存中的安全管理。

2.4 生产部、各车间负责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在装卸、使用、废弃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3 管理内容与要求3.1 在生产过程中,因生产需要使用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时,应经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负责人批准,向公安部门申办易制毒化学品准购证后,方可采购。

3.2 采购时必须携带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购用申请表和上一次办理购用证明、实际购买情况对未能按时购买的,应及时将已过期的第 2 页共8 页购用证明交回原发证机关。

3.3 购买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时必须严格按照购用证明上的数量购买,不得超过所限定的数额。

购买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由公司使用,禁止为其他单位或个人代购买,违者严肃查处。

3.4 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购回公司后要严格履行入库手续,数量要核对无误,采购员、保管员和监督员分别在入库单上签字,如发生数量不符的,要告知公司主要管理负责人,及时查清原因。

3.5 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的装卸与运输3.5.1 必须委托符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的运输单位承担运输任务,对不符合规定的,不得委托运输。

3.5.2 运输路途中,必须有公司押运人员负责路途押运,禁止无关人员搭乘装运易制毒化学品的车(船)。

《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制度[优秀范文5篇]》

《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制度[优秀范文5篇]》

《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制度[优秀范文5篇]》第一篇: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制度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制度一、目的依法建立本企业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使用、储存的管理标准和相关人员的行为规范。

二、范围适用于本公司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的使用。

三、生产、采购、化学品仓库、生产车间采购部、仓库、车间。

四、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和《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为防止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结合企业实际,特制定本制定。

1、使用、运输、存储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必须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并成立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使用权使用管理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并确定1名专兼职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管理人员。

2、定期对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联络员、仓库员、使用人员进行考察,定期对上述人员进行教育和培训。

3、每次购买和使用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均由联络员在网上申报,并将通过审核的备案证明打印下来交予单位供销人员进行操作。

4、购买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时必须严格按照购用备案证明上的数量购买,不得超过购买证明上所限定的数额。

5、购用证明仅限证明上所注明的购用单位使用,应由购用单位派员前往销售单位购买,不得将购买以任何形式交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使用,或请其他单位或个人代为购买。

6、所购买的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必须是本单位使用,不得以转让,转借等形式交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不得为其他单位代为办理购用证明。

7、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运抵单位后,必须由联络员在场监视卸货、入库。

数量核对无误后,有送货人、仓管员、监督员分别在易制毒化学出入库证明本上签名。

8、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必须存放到灌区相应罐中。

仓管员和联络员应每月盘点当月的使用数量和库存数量,核对无误后,据实做好记录,并在每月5日前将盘点情况寄交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管理办公室。

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加强对易制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制定本企业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的安全管理。

3、职责3.1供销人员负责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的采购,办理易制毒化学品准购证和易制爆化学品备案,联系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车辆、人员进行运输,做好系统报备。

3.2仓库部门负责对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的收发并记录台账,易制毒化学品需要双人收发、双本账的由两个仓管员执行。

3.3车间负责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的装卸。

3.4车间负责罐区、棚库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的保管,负责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的使用过程的控制和管理,需要双人保管、双把锁、双人使用的由相关车间岗位操作工和班长共同负责,负责对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相关的治安防范设施进行管理、维护。

3.5安全部负责制定《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负责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调查,并建立相关管理类台账。

4、控制程序4.1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的储存、使用部门,应当对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的流向、储存量和用途如实记录,并采取必要的保安措施,防止易制毒化学品被盗、丢失、误用;发现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被盗、丢失、误用时,必须立即向公司和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4.2易制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包装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国家标准的要求。

易制毒危险化学品包装的材质、型式、规格、和单件质量(重量),应当与所包装的易制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和用途相适应,便于装卸、运输和储存。

4.3易制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包装物、容器,必须由质检人员认可的专业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方可使用。

重复使用的易制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在使用前,应当进行检查,并作出记录;检查记录应至少保存2年。

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的原包装容器必须退回危险品库,不得丢失和擅自处理。

公司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管理制度

公司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管理制度

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管理制度1总则1.1目的为规范甲醇二厂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的存储、使用、生产、处置行为,维护正常经济和社会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1.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甲醇二厂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管理工作。

1.3职责1.3.1安监部1.3.1.1负责各车间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生产使用的监督管理。

1.3.1.2协助各车间对废弃的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进行处置。

1.3.1.3负责配合保卫部对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生产、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1.3.1.4负责审核各车间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生产使用台账的建立并上报保卫部监管室。

1.3.1.5协助销售公司办理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生产备案证明。

1.3.2各车间1.3.2.1负责本车间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的规范生产与使用。

1.3.2.2负责本车间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的仓储管理、工艺技术管理。

1.3.2.3负责建立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生产使用台账。

1.3.2.4负责本车间所需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的申购、装卸、储存、使用和废弃物处置管理。

1.3.2.5负责本车间所用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收、存、用台帐的建立和报备管理。

1.3.2.6负责本车间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丢失、被盗、被抢事件的报告,协助调查管理。

2管理内容2.1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采取“双人收发、双人记帐、双人双锁、双人运输、双人使用”管理。

2.2使用管理2.2.1易制毒化学品使用管理2.2.1.1各车间岗位员工根据送检样品检测结果,按照工艺要求测算当班易制毒化学品使用量,报车间技术员审核确认后使用,并填写辅料台帐,统计当班入库量、日消耗量、储存量,交接班对现场储量、当班消耗量和入库量进行现场核实,双方签字确认。

2.2.1.2各车间每日统计分析前一日易制毒化学品消耗量、库存量、入库量,每月25日前车间技术员统计本月度易制毒化学品到货量、消耗量、库存量、供应商,建立《易制毒化学品库存使用卸货台帐》报安监部审核后报保卫部监管室备案。

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制度一、ﻩ目的依法建立本企业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使用、储存的管理标准和相关人员的行为规范。

二、范围适用于本公司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的使用.三、生产、采购、化学品仓库、生产车间采购部、仓库、车间。

四、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和《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为防止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结合企业实际,特制定本制定。

1、使用、运输、存储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必须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并成立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使用权使用管理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并确定1名专兼职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管理人员.2、定期对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联络员、仓库员、使用人员进行考察,定期对上述人员进行教育和培训。

3、每次购买和使用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均由联络员在网上申报,并将通过审核的备案证明打印下来交予单位供销人员进行操作.4、购买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时必须严格按照购用备案证明上的数量购买,不得超过购买证明上所限定的数额。

5、购用证明仅限证明上所注明的购用单位使用,应由购用单位派员前往销售单位购买,不得将购买以任何形式交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使用,或请其他单位或个人代为购买。

6、所购买的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必须是本单位使用,不得以转让,转借等形式交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不得为其他单位代为办理购用证明.7、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运抵单位后,必须由联络员在场监视卸货、入库.数量核对无误后,有送货人、仓管员、监督员分别在易制毒化学出入库证明本上签名.8、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必须存放到灌区相应罐中。

仓管员和联络员应每月盘点当月的使用数量和库存数量,核对无误后,据实做好记录,并在每月5日前将盘点情况寄交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管理办公室。

如在盘点中发现存在数量不对应,应理解报告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管理办公室,由管理办公室和使用企业共同复核。

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安全管理规范

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安全管理规范

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安全管理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规范易制毒化学品采购、储存、运输、使用、废弃等环节的安全管理,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1 年国务院令第 591 号)、《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2005 年国务院令第 445 号)、《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2006 年公安部令第 87 号)、《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治安管理办法》(2019 年公安部令 154 号)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安全管理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规定的易制毒化学品是指国家规定管制的可用于制造毒品的前体、原料和化学助剂等物质,具体分类和品种见国务院《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附表《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目录》(附件 1)现行版。

第三条本规范规定的易制爆化学品是指公安部编制的《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附件2)现行版所公布的本身不属于爆炸品但可用于制造爆炸品的原料或辅料的危险化学品。

第二章申购管理第四条我校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实行购前审批制度,基本程序如下,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购买备案、管理流程见附件 3:(一)申购人据实提出购置申请;(二)实验室责任人审核购置申请,确认拟购置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的使用及储存条件、防护措施、个体防护用品、安防设施、应急物资等均已落实;(三)学院(单位)的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学校保卫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依次审核购置申请;(四)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组织相关报批材料向学校所在辖区的主管部门申报购买许可,及时在规定时间内将品种、数量以及流向信息报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备案。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购买、转让易制毒化学品,因与外单位科研协作确需使用易制毒化学品的,须向申请方和调拨方分别出具书面申请报告,经保卫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审核、备案,并报公安部门批准后方可接收和转拨。

第六条严禁使用现金或者实物进行易制毒化学品交易。

第三章储存管理第七条存储、使用易制爆化学品的实验室可使用储存室或者储存柜储存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单个储存室或者储存柜储存量应在50 公斤以下。

易制爆易制毒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易制爆易制毒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易制爆、易制毒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2015年4月24日发布 2015年4月24日实施1 目的为了加强对易制爆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规范公司的生产经营行为,有效预防和控制易制爆易制爆危险化学品造成的事故及危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搞好易制爆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处置废弃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工作,保证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使用的公司。

3 术语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指其本身不属于爆炸品但是可以用于制造爆炸品的原料或辅料的危险化学品。

种类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1 年版。

4 职责4.1 安全生产部是公司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的责任部门,负责涉及公司危化品经营、使用许可证的办理工作;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登记、经营、使用许可证延期申请办理工作;编制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4。

2 生产厂负责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过程的安全管理。

4。

3 采购部在采购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时,应向取得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的单位采购,并向供应商索取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在运输危险物品的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危险货物运输规则》、《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JT3130)等有关规定。

5 管理要求5。

1 公司主要负责人必须保证本公司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国际化工管理制度的要求。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国际化工管理制度,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并对本公司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负责。

5.2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从业人员,必须接受有关法律、法规、管理制度和相应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安全作业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5。

3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作业场所,应根据生产过程中的火灾危险和毒害程度,采取必要的排气、通风、泄压、防爆、阻止回火、导除静电、紧急放料、自动联锁和自动报警等设施。

易制爆化学品管理规章制度(五篇)

易制爆化学品管理规章制度(五篇)

易制爆化学品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易制爆化学品的管理,规范易制爆化学品的经营、购买、运输行为,防止易制毒化学品被用于制造毒品,指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公司从事易制爆化学品交易前必须按规定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特定种类危险化学品购买备案证明》,严禁无证经营。

第三条从事易制爆化学品经营人员必须接受政府规定的教育、培训并取得证书方可上岗。

第四条公司对易制爆化学品的经营、购买、运输实行分类管理。

公司经营的易制爆化学品的具体分类和品种见附表。

第五条公司经营的易制爆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需要调整时,有公司主要负责人提出方案,报国家有关部门申报审批。

公司负责人应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本公司内的易制爆化学品有关管理工作,加强对易制爆化学品管理工作的领导,及时协调解决易制爆化学品管理工作的问题。

第六条公司在易制爆化学品的经营、购买、运输过程中,除应当遵守本制度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法律、其他行政法规对易制爆化学品的有关规定。

第七条禁止走私或者非法经营、购买、运输易制爆化学品。

第二章易制爆化学品的经营管理第一条公司经营的易制爆化学品的产品包装上应当标明产品的名称、化学分子式和成分、生产商、生产日期、危险性概述、急救措施等内容。

主动向客户提供产品使用说明书和产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第二条从事易制毒化学品前,必须严格验证购买单位《特定种类危险化学品购买备案证明》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并对其信用进行审核,缉拿里供销单位档案。

凡未通过本公司审核的单位不得与其从事业务活动。

第三条易制爆化学品销售合同必须经部门经理签字后报公司安全主观审核并登记备案。

第四条公司应当建立易制爆化学品销售台账,如实记录销售的品种、数量、日期、购买方等情况,销售台账和证明材料复印件应当保存____年备查。

第五条公司原则上不涉及易制爆化学品的运输,危险物品运输有供货方直接发送至客户单位,遇特殊情况必须由本公司负责送货时,必须委托具有专业资质的运输单位从事危险货物的运输,任何人不得随意委托普通车辆运送危险化学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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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制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管理,规范公司内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在采购、储存、使用、废弃等环节的管理行为,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2.1 本制度适用于易制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在本公司的采购、储存、使用、废弃等环节的安全管理。

3. 内容与要求
3.1 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的购买
3.1.1在生产过程中,因工作需要使用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时,应经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负责人批准,向公安部门申办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准购证后,方可采购。

相关的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的采购证明材料复印件要保存两年备查。

3.2 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的储存
3.2.1 管理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人员应责任心强,经培训考核,熟知危险物品的性质和安全防护知识。

3.2.2 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必须贮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专用贮存室内,并设有专人管理,实施双人双锁制度。

3.2.3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专用仓库应当符合有关安全、防火规定,有安全的防盗监控系统,并根据物品的种类、性质,设置相应的通风、
防爆、泄压、防火、防雷、灭火、防晒、消除静电等安全设施。

3.2.4在存放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仓库应设立明显的防火等级标志,化学特性说明、扑救方法。

3.2.5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的贮存要求严格执行危险品的配装规定,对不可配装的危险品必须严格隔离。

3.2.6应根据需要,规定危险品存放的时间、地点和最高允许存放量。

性质相抵触的化学品不得放在同一区域,必须隔离清楚。

3.2.7要随时了解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库的库存、实物的情况;物品摆放要符合规定,做到分类安全合理、摆放整齐,并配备消防器材;
3.2.8盛装腐蚀性物品的容器应认真选择,具有氧化性、酸性类物品不能与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燃烧物品混装,酸类物品严禁与氰化物相遇。

3.2.9要建立专门的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进出登记台账,如实记录日常的进出,相关材料保存两年备查;
3.2.10 人员进出仓库必须严格,禁止领用人单独进入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库,库门要随开随锁;发现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丢失、被盗、被抢要及时向上级汇报并及时上报给公安机关。

3.3 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的使用
3.3.1部门及个人应认真学习关于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的知识,掌握危险物品的安全防护知识,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3.3.2领用人须熟知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的有关知识,进出库房须
在保管人员带领下,不得私自进出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库;
3.3.3领用人应按照保管人员的要求在相关的领用证上签字,领用人在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的领用、运输过程中要注意使用安全盛器盛放运输,确保安全。

3.3.4易制毒、易制爆领用应根据使用计划合理领用。

原则上谁使用谁领用,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还有剩余即视为不能使用完。

使用人员需与保管人员两人一起将多余的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送回仓库,保管人员应对送回的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进行称量后作为入库药品进行登记,送回人、保管人员分别在登记薄上签名。

使用人员再次领用已送回的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应重新办理领用手续。

3.3.5所购买的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必须本单位使用,不得以转让、转借等形式交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
3.3.6使用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应注意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使用后残液的回收和处理,不得将含有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成分的残液直接排放出厂外,让不法分子有机可乘。

3.3.7易制毒、易制爆使用台账(出入库登记),如实记录购进化学品的品种、数量、使用情况和库存等,并保存两年备查。

3.3.8 盛装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的容器,使用前后,必须进行检查,消除隐患,防止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发生。

3.3.9 使用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的单位在使用中必须有二人以上同时操作,投料计量必须经生产管理员或指定主操作人员复核,并做好记录。

3.4 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的报废
3.4.1 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的废弃处理,必须制订周密的安全保障措施,并经上报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处理。

3.4.2 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如废水、废气、废渣等必须经处理,符合有关规定后方可排放,凡能互相起化学反应形成新的危害的废物不能混在一起排放。

3.4.3剧毒物品用后的包装箱、纸、袋、瓶、桶等必须严加管理,由企业有关部门统一回收处理。

3.4.4 凡拆除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内带有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的,必须清洗干净,验收合格后方可报废。

3.4.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处置固体废物。

4.附录
4.1 本标准如与国家有关规定相抵触,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2 本标准由安环部负责解释。

Love is not a maybe thing. You know when you love some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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