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一切保险合同文档标准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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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保险合同(模板)样本

建筑工程保险合同(模板)样本

建筑工程保险合同样本1. 合同编号本合同编号为:[填写合同编号]2. 甲方信息甲方(被保险人):姓名/名称:[填写甲方姓名/名称] 所在地:[填写甲方所在地] 联系方式:[填写甲方联系方式]3. 乙方信息乙方(保险人):姓名/公司:[填写乙方姓名/公司名称] 所在地:[填写乙方所在地] 联系方式:[填写乙方联系方式]4. 保险项目根据甲方的要求,乙方为甲方提供保险项目:工程全程保险:包括工程施工期间的保险责任和风险保障。

5. 保险费用和期限保险费用:根据甲方工程项目的规模、风险评估等因素而定,双方协商确定。

保险期限:自保险生效之日起,至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并交付甲方之日止。

6. 保险责任和免责事项6.1 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限内,乙方承担保险责任:工程施工过程中因突发事件引起的人员伤亡、设备损坏等意外风险的损失赔偿。

工程施工期间因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工程损失和延误的赔偿。

6.2 免责事项情况将导致乙方免责:甲方没有按时、按规定支付保险费用。

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意外损失未经过合理的维修和保护。

甲方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的损失发生。

7. 理赔方式和程序•在发生保险事故后,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并提交相关的理赔申请和证明文件。

•乙方将根据甲方提供的理赔资料进行审核,并在合理时间内作出理赔决定。

•如甲方不满意乙方的理赔决定,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根据合同约定进行仲裁或诉讼。

8. 合同解除8.1 合同解除的情况在情况下,本合同可以被解除:乙方未按时支付保险赔偿。

乙方提供虚假资料或故意拖延理赔处理。

甲方未按约定支付保险费用或提供虚假资料。

8.2 合同解除的程序•由一方提出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

•双方协商解决解除合同后的相关责任和义务。

9. 争议解决本合同的争议解决方式如下: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合同争议。

如协商不成,可以提交到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如果仲裁决定不被任何一方接受,双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有关建筑工程保险合同3篇

有关建筑工程保险合同3篇

有关建筑工程保险合同3篇篇1甲方(投保人/业主):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保险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就其建筑工程项目向乙方投保,乙方同意承保,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达成如下协议:一、保险标的1. 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是甲方建筑工程项目及其相关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构筑物、机械设备、材料、人员等。

二、保险责任1. 乙方对保险标的在保险期间内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原因导致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具体赔偿范围和金额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执行。

2. 因设计缺陷、工程质量问题等引发的损失,乙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但因甲方擅自改变建筑结构或施工不当等原因导致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三、保险金额及保费1. 本保险合同的保险金额以甲方申报并经乙方核定的金额为基数,具体金额详见本保险合同附表。

2. 甲方应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的保费支付方式及时支付保费。

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保费未能按时支付,乙方有权解除本保险合同。

四、保险期间1. 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期间自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2. 甲方应在工程开工前向乙方提交开工报告,并在工程竣工后及时向乙方提交竣工报告。

五、赔偿处理1. 发生保险事故后,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提供有关事故情况的证明材料。

2. 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完整索赔材料后,应及时进行核定。

对于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乙方应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赔偿。

3. 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进行赔偿处理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支持。

六、免责条款1. 因下列原因导致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赔偿责:/建设项目在保险合同签署前已经存在隐患或者潜在缺陷;/战争、敌对行动、军事政变或暴乱等政治原因;/核辐射、核爆炸等放射性污染及不可抗拒的自然力作用下的灾难事故;以及违法行为所导致的一切损失和后果等情形而导致的损失等情况;但因前述原因造成的合同责任除外情形除外。

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范本7篇

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范本7篇

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范本7篇篇1甲方(投保人):________________乙方(保险人):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保证建筑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就建筑工程一切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保险标的本合同涉及的保险标的是指甲方投保的建筑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机械设备、建筑材料等。

二、保险责任乙方在本合同约定的保险期间内,对甲方因下列原因导致的损失承担保险责任:1. 火灾、爆炸;2. 雷电、暴风、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3. 建筑物、构筑物倒塌或损坏;4. 机械设备损坏或故障;5. 其他意外事故。

三、保险金额及保费1. 甲方应按照建筑物的实际价值及机械设备等价值确定保险金额,并在投保时如实告知乙方。

2. 保费根据保险金额、风险等级及保险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金额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四、保险期限本合同的保险期限自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五、投保人义务1. 甲方应如实告知乙方有关建筑工程项目的风险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

2. 甲方应按时支付保费。

3. 甲方应采取合理的防范措施,降低风险。

六、保险人义务1.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2. 乙方应在接到报案后及时进行查勘、定损。

3. 乙方应按照约定及时向甲方支付保险赔款。

七、赔偿处理1. 发生保险事故后,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证明材料后,应及时进行查勘、定损,并与甲方协商确定赔偿金额。

3. 乙方应按照约定及时向甲方支付保险赔款,赔偿金额不得超过保险金额。

八、合同变更和解除1. 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甲乙双方均应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2.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时,应签订书面协议。

3. 本合同在保险期限届满时自动终止。

九、争议解决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建筑工程保险协议书范本(3篇)

建筑工程保险协议书范本(3篇)

第1篇协议编号:________________甲方(投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保险人):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在建筑工程过程中因意外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向乙方投保建筑工程保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保险标的1. 甲方在建筑工程过程中涉及的下列财产,包括但不限于:(1)建筑工程项目主体结构及附属设施;(2)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3)施工机具、设备;(4)施工临时设施;(5)其他与建筑工程相关的财产。

2. 保险标的的具体范围以甲方提供的清单为准。

二、保险金额1. 保险金额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单中列明。

2. 保险金额应不低于下列价值的较大者:(1)建筑物的重置价值;(2)建筑物的实际价值;(3)建筑物的市场价值。

三、保险期间1. 保险期间自保险单载明的起保日期零时起至保险单载明的终止日期二十四时止。

2. 保险期间内,如需延长保险期限,甲乙双方应另行协商一致,并签订补充协议。

四、保险责任1. 保险人承担下列保险责任:(1)火灾、爆炸、雷击、洪水、地震、台风、暴雨、泥石流等自然灾害;(2)飞机坠毁、物体坠落;(3)施工机械或施工设备发生故障;(4)盗窃、抢劫;(5)其他约定的保险事故。

2. 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但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1)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恐怖活动;(2)核辐射、污染;(3)自然磨损、内在缺陷、物质本身变化、自燃、氧化;(4)甲方故意或者过失造成的损失;(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的情况。

五、保险费1. 保险费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单中列明。

2. 保险费按保险金额、保险期间及保险费率计算。

3. 甲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支付保险费。

六、赔偿处理1. 发生保险事故时,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并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建筑工程一切保险合同

建筑工程一切保险合同

建筑工程一切保险合同甲方(投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保险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就其建筑工程的保险需求,乙方愿意为此提供保险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保险标的本合同涉及的保险标的是甲方的建筑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建筑物内的设备、材料以及施工现场的人员等。

具体保险标的范围以本合同附录中的保险条款为准。

二、保险责任乙方在本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对甲方因下列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承担保险责任:1. 火灾、爆炸;2. 雷击、暴风、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3. 建筑物结构缺陷或设计错误;4. 盗窃、恶意破坏等人为因素;5. 其他列明在本合同附录中的风险。

三、保险金额及保费1. 甲方应按照建筑工程的总价值确定保险金额,并在投保时如实告知乙方。

2. 乙方根据甲方的保险金额及保险期限,按照本合同附录中的费率表计算保费。

3. 甲方应按照约定支付保费,如甲方未按时支付保费,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四、保险期限本合同的保险期限为自建筑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具体保险期限以本合同附录中的保险条款为准。

五、索赔与理赔1. 甲方在发生保险事故后,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按照本合同附录中的索赔程序进行索赔。

2. 乙方在收到甲方的索赔请求后,应及时对索赔请求进行审核,并在约定时间内完成理赔。

3. 若甲方提供的索赔资料不齐全或存在虚假情况,乙方有权拒绝理赔。

六、合同变更与解除1. 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

2. 若因特殊原因需要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甲乙双方应协商一致,并书面修改或解除本合同。

3. 若甲方未按时支付保费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七、争议解决因履行本合同引发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建筑工程保险合同5篇

建筑工程保险合同5篇

建筑工程保险合同5篇篇1甲方(投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保险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甲方为建筑工程投保相关保险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合同标的本合同所涉及的建筑工程包括甲方委托乙方承保的建筑物及相关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工程、安装工程及其他附属设施等。

二、保险金额及保险期限1. 保险金额:本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元整)。

具体金额根据甲方提供的工程预算书及双方约定确定。

2. 保险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具体保险期限以乙方出具的保险单为准。

三、保险责任与赔偿处理1. 乙方对于因下列原因造成的建筑工程损失承担保险责任:自然灾害(如火灾、爆炸、暴雨、洪水等)、意外事故、爆炸、建筑物本身的缺陷等。

2. 乙方对于因下列原因导致的损失不承担保险责任:战争、军事行动、核辐射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损失。

3. 在保险期间内,若发生保险事故,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乙方将根据合同约定及实际损失情况进行赔偿处理。

四、保险费用及支付方式1. 保险费用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元整)。

具体费用根据工程预算、保险金额及双方约定确定。

2. 甲方应于合同签订后______日内将保险费用支付至乙方指定账户。

3. 若甲方未按时支付保险费用,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不承担保险责任。

五、合同变更与解除1. 本合同一经签订,双方不得擅自变更。

如需变更,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补充协议。

2. 在保险期间内,若建筑工程发生变更,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双方可协商调整保险金额及保险费用。

3. 本合同在保险期限届满时自动终止。

若需续签,双方应在本保险期限届满前______日续签新的保险合同。

有关建筑工程保险合同的样本

有关建筑工程保险合同的样本

有关建筑工程保险合同的样本甲方(投保人):____________乙方(保险公司):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保险合同。

第一条保险项目1.1 建筑工程:____________(工程名称),位于____________(工程地点),建筑工程合同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

1.2 保险期限:自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第二条保险责任2.1 建筑工程一切险乙方承担因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财产的损失和费用:(1)自然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海啸、雷电、飓风、台风、龙卷风、风暴、洪水、水灾、冻灾、冰雹、地陷、山崩、雪崩、火山爆发及其他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2)意外事故,包括但不限于火灾和爆炸。

2.2 第三方责任险乙方承担因建筑工程发生意外事故,造成工地及邻近地区的第三者人身伤亡、疾病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甲方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第三条保险金额和保险费3.1 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

3.2 第三方责任险的保险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

3.3 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工程造价和风险情况,按照中国保监会规定的费率计算保险费。

第四条保险理赔4.1 甲方在发生保险事故后,应当立即通知乙方,并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4.2 甲方在获得保险赔偿后,应当向乙方提供与保险事故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4.3 乙方在收到甲方的理赔申请和相关资料后,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办理赔偿事宜。

第五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5.1 双方同意,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应当书面签署,并经双方确认。

5.2 在保险期限内,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6.1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当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6.2 如果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其他约定7.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

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范本6篇

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范本6篇

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范本6篇篇1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范本保险合同编号:【XXXXXX】甲方(投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保险人):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在建筑工程项目中发生的各类风险进行保险约定,现就如下条款签订本保险合同。

第一条保险标的1. 本合同保险标的为甲方在建筑工程项目中的建筑工程及其相关设备、材料等一切风险。

2. 建筑工程项目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安装、调试及其他与建筑工程相关的工作。

第二条保险责任1. 本合同自保险期间开始至保险期间结束,乙方承担保险标的中的一切风险,包括但不限于火灾、爆炸、雷击、盗窃、恶劣天气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财产损失。

2. 在保险期间内,如发生保险事故,甲方需立即通知乙方,并按照保险合同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及信息。

3. 乙方对保险标的中的风险和损失进行鉴定核定,确定赔偿金额并及时给予赔偿。

第三条保险费用及支付方式1. 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保险费用,并在缴费期间内足额支付。

2. 保险费用的支付方式为一次性支付,支付方式包括现金、转账等。

第四条保险期间及保险金额1. 本合同保险期间为_______年/月/日至_______年/月/日,合计______天。

2. 本合同保险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元,乙方不得超过该金额对保险标的进行赔偿。

第五条保险合同变更和解除1. 双方一致同意变更本合同内容时,应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并按照协议约定执行。

2. 在保险期内,若有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或无法继续执行,另一方有权提前解除本保险合同,并按照解约协议执行。

第六条其他事项1. 本合同的附表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23建筑工程一切保险合同正规范本(通用版)

2023建筑工程一切保险合同正规范本(通用版)

建筑工程一切保险合同1. 引言建筑工程是一项复杂且风险较高的行业,涉及到大量的投资和人力资源。

为了降低建筑工程所面临的风险,建筑业采用了保险合同的方式来保护投资者和施工方的利益。

本文将从保险合同的定义、内容和常见条款等方面对建筑工程一切保险合同进行介绍。

2. 建筑工程一切保险合同的定义建筑工程一切保险合同,简称工程一切险,是指由保险公司为建筑工程参建各方提供的全面保险保障。

工程一切险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建筑工程的所有参与方免受工程风险的损失,确保建筑工程的顺利进行。

3. 建筑工程一切保险合同的内容3.1 保险标的建筑工程一切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通常包括建筑物本身以及相关的工程设备和材料。

保险标的的范围通常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约定,可以对建筑工程的不同部分进行细分。

3.2 保险责任建筑工程一切保险合同的保险责任包括几个方面:•危险责任:保险公司对因危险事故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

•保险费责任:保险公司对保险费的支付负有责任。

•保险调查责任:保险公司对建筑工程进行事先调查,核实风险情况负有责任。

3.3 保险期限和保险金额建筑工程一切保险合同的保险期限通常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来确定,一般从工程开工到竣工验收之间的时间段。

保险金额则根据工程的规模和投资额来确定,以覆盖工程风险所需的赔偿金额为基础。

4. 建筑工程一切保险合同的常见条款4.1 意外事故责任条款该条款规定了保险公司对于因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所承担的赔偿责任。

保险公司通常会对各种不同类型的意外事故进行具体细分,确保责任范围明确。

4.2 第三者责任条款该条款规定了保险公司对于因建筑工程造成的第三者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所承担的赔偿责任。

保险公司通常会要求参与建筑工程的各方购买第三者责任保险,以分担风险和责任。

4.3 不可抗力条款该条款规定了保险公司对于因不可抗力因素(如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所承担的责任。

保险公司通常会对不可抗力因素进行具体细分,以确定责任范围和赔偿金额。

建筑工程保险合同-建筑工程保险合同5篇

建筑工程保险合同-建筑工程保险合同5篇

建筑工程保险合同-建筑工程保险合同5篇篇1甲方(投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保险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就甲方为建筑工程投保相关保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保险标的1. 本保险合同承保的建筑工程为甲方所有的位于____________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2. 建筑物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结构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总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

二、保险责任1. 乙方对甲方因自然灾害(如火灾、爆炸、暴雨等)、意外事故(如建筑物倒塌、墙体开裂等)等原因导致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损失承担保险责任。

2. 具体保险责任范围、赔偿限额及免赔额等详见保险条款。

三、保险金额及保险费1. 保险金额:甲乙双方约定,本保险合同的保险金额为人民币______元。

2. 保险费:甲方应按照约定的保险金额及保险费率向乙方支付保险费。

具体金额及支付方式详见保险条款。

四、保险期限1. 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 保险期限的延长或缩短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确认。

五、投保人义务1. 甲方应如实告知乙方建筑物的有关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的类型、结构、建筑规模等。

2. 甲方应按照约定支付保险费,并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乙方。

3. 甲方应尽力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并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协助乙方进行现场查勘和事故调查。

六、保险公司义务1. 乙方应按照约定承担保险责任,并在收到甲方的索赔请求后,及时对索赔请求进行审核。

2. 乙方应对甲方进行保险条款的说明和解释,并确保甲方充分了解保险条款的内容。

3. 乙方应对甲方的个人信息和投保信息进行保密。

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范本5篇

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范本5篇

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范本5篇篇1甲方(投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保险人):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系建筑工程项目的投资方或开发商,乙方系从事保险业务的合法机构,为转移和分散甲方在该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确保工程顺利进行,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保险标的本保险合同承保位于_____________地区的甲方投资的建筑工程项目及其附属设施、机械设备等在建设过程中的风险。

保险标的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主体结构、室内外装修、机械设备安装等部分。

二、保险期限本保险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使用之日止。

如工程提前竣工或延期竣工,双方应协商调整保险期限。

三、保险责任乙方对甲方在保险期限内因下列原因造成的保险标的损失承担保险责任:1. 火灾、爆炸;2. 雷击、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3. 建筑物坍塌、裂缝等意外事故;4. 盗窃、抢劫等犯罪行为。

四、保险金额及保费本保险合同的总保险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整,具体金额以双方约定的投保金额为准。

保费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整,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如发生保险事故导致保险标的损失,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五、赔偿处理1. 发生保险事故后,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乙方应在收到通知后尽快对事故进行评估和核定损失。

2. 经双方确认损失金额后,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赔偿。

赔偿款项应在合理期限内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

3. 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可依法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六、免责条款本保险合同不承担以下损失的责任:1. 甲方或其关联方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的损失;2. 战争、敌对行动、军事政变等引起的损失;3. 核辐射等放射性污染造成的损失;4. 间接损失及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等。

建筑工程一切保险合同5篇

建筑工程一切保险合同5篇

建筑工程一切保险合同5篇篇1甲方(投保人/建筑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保险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就其建筑工程项目向乙方投保一切险,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保险标的本合同涉及的保险标的是甲方建筑工程及其相关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机械设备、原材料、产品等。

二、保险期限本合同的保险期限为自工程开工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日止。

具体保险期限以乙方出具的保险单所载明的起止时间为准。

三、保险金额与保费1. 甲方应按照乙方要求如实申报保险金额,并在投保时支付相应的保险费。

2. 保险金额及保费以乙方出具的保险单为准。

四、保险责任1. 乙方对于因下列原因造成的保险标的的损失承担保险责任:(1)火灾、爆炸;(2)雷电、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3) 空中物体坠落、外界物体倒塌等意外事件;(4)其他附加条款规定的意外事故。

2. 本合同所指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物质损失、人员伤亡及其相关费用等。

五、投保人义务1. 甲方应如实告知乙方有关建筑工程及其相关情况。

2. 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保险费。

3. 甲方应在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乙方,并尽力采取必要措施减少损失。

六、保险公司义务1.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2. 乙方收到甲方的保险赔偿请求后,应及时核定损失并进行赔偿。

3. 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七、赔偿处理1. 保险事故发生后,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出索赔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乙方应在收到索赔申请后及时核定损失,并与甲方协商确定赔偿金额。

3. 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及实际损失为基础确定,但不得超过保险金额。

八、合同解除与终止1. 本合同在保险期限届满时自动终止。

2. 若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保险费,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3. 若发生其他约定事项,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

九、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范本6篇

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范本6篇

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范本6篇篇1合同编号:XXX-XXXX甲方(投保人):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保险公司):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就其建筑工程项目向乙方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乙方同意承保,双方根据平等自愿原则,达成如下协议:一、保险标的本合同涉及的保险标的是甲方的建筑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桥梁、隧道等土木建设工程及其配套设施。

保险标的的具体范围由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

二、保险责任乙方在本合同约定的保险期间内,对甲方因下列原因造成的保险标的损失承担保险责任:1. 火灾、爆炸;2. 雷电、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3.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发生坍塌或突发性工程缺陷;4. 工人及相关人员操作失误或过失行为;5. 其他意外事件。

具体保险责任范围及赔偿限额由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

三、保险期间本合同的保险期间自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之日止。

具体保险期间由双方根据工程进度约定。

四、保险费用及支付方式1. 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保险费用。

具体金额根据保险金额、保险期限及费率计算。

2. 保险费用支付方式及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双方约定)。

五、投保人义务1. 甲方应如实告知乙方有关建筑工程的风险情况。

2. 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保险费用。

3. 甲方应在事故发生时,及时通知乙方,并采取合理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建筑工程一切保险合同(最新版)

建筑工程一切保险合同(最新版)

建筑工程一切保险合同(最新版)合同编号:__________甲方(投保人):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乙方(保险人):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第一条保险范围1.1 本保险合同适用于工程项目的建筑、安装、装修、改造等工程活动。

1.2 保险期间:自工程破土动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1.3 保险金额:根据甲方的实际需要和工程项目的总投资确定。

第二条保险责任2.1 乙方根据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对甲方在保险期间内因下列原因造成的工程损失和费用,负责赔偿:(1)自然灾害,如地震、海啸、雷电、台风、洪水等;(2)意外事故,如火灾、爆炸、空中运行物体坠落等;(3)工程本身的缺陷、质量问题或其他内在原因;(4)甲方违反法律法规、合同约定或安全生产规定,造成工程损失;(5)其他经双方约定的事项。

2.2 乙方负责承担因赔偿而产生的诉讼费用、仲裁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

第三条保险费率3.1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保险费率按照工程项目的性质、规模、风险等级等因素确定。

3.2 乙方应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市场行情,合理确定保险费率,确保保险责任的履行。

第四条保险手续4.1 甲方应在工程破土动工前向乙方提出投保申请,并提供工程项目的相关资料。

4.2 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投保申请及相关资料后,及时审核并办理保险手续。

4.3 甲方应在保险期间内,按照约定向乙方支付保险费。

第五条保险理赔5.1 发生保险事故导致工程损失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采取合理措施减少损失。

5.2 甲方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损失发生之日起____小时内向乙方报案。

5.3 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报案后,及时派员赴现场查勘,并根据查勘结果确定赔偿金额。

5.4 乙方应在确认赔偿金额后,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赔偿金。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6.1 合同双方同意,合同的变更或解除应书面签署,并经双方确认。

建筑工程保险合同样本

建筑工程保险合同样本

建筑工程保险合同样本甲方(保险公司):__________乙方(投保人):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甲方为乙方提供建筑工程一切险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保险范围1.1 本保险合同适用于乙方所从事的建筑工程项目,包括建筑工程施工期间的所有建筑工程及其附属设施,以及与工程有关的土地、建筑物、设备、材料、临时工程等。

1.2 保险责任范围包括:建筑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等。

第二条保险期间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期间为自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日止。

第三条保险金额和赔偿限额3.1 保险金额为人民币____元整。

3.2 赔偿限额为人民币____元整。

第四条保险费用4.1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和费率,支付保险费用。

4.2 保险费用的支付方式为:一次性支付。

第五条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义务5.1 乙方应如实告知甲方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包括工程名称、地点、工程所有人、承包人、工程分包人等工程关系方信息。

5.2 乙方应确保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防止发生保险事故。

5.3 乙方在发生保险事故后,应立即通知甲方,并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第六条保险事故的赔偿处理6.1 发生保险事故后,乙方应立即向甲方提出赔偿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6.2 甲方在接到乙方赔偿申请后,应在__个工作日内完成赔偿处理。

第七条争议解决本保险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其他约定8.1 本保险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8.2 本保险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保险公司):__________乙方(投保人):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注:本合同样本仅供参考,具体条款以双方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

[标准版]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模板)

[标准版]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模板)

[标准版]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1. 引言2. 合同条款2.1 被保险人被保险人是指在保险合同中受益人的承保主体,一般为建筑工程施工方或工程所有人。

2.2 保险金额保险金额是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中选择的保险限额,用于确定保险公司在发生损失时应赔付的最高额度。

2.3 保费保费是被保险人支付给保险公司的费用,用于购买保险合同。

2.4 保险期限保险期限是指保险合同的有效期限,一般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结束日期。

2.5 保险责任保险责任是指保险公司在保险合同中承担的赔偿责任范围,包括意外事故导致的建筑物损坏、人身伤亡、第三者财产损失等。

2.6 免赔额免赔额是指在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需要自行承担的损失额度。

只有超过免赔额部分的损失才能得到保险公司的赔偿。

3. 保险责任范围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的保险责任范围通常涵盖方面:3.1 建筑物损失保险公司将赔偿由于火灾、自然灾害、盗窃、爆炸等原因导致的建筑物损失。

被保险人需要提供相关证据和评估报告以支持其损失的真实性。

3.2 第三者责任如果工程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或第三者财产损失的情况,保险公司将赔偿被保险人对第三方的法律责任。

被保险人需要提供相关证据和索赔证明以支持赔付申请。

3.3 设备及材料损失保险公司将赔偿由于设备故障、盗窃、意外损坏等原因导致的工程设备及材料损失。

3.4 延期工期费用如果工程延期导致额外的人工费用或材料费用,保险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赔偿。

4. 免责条款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的免责条款通常包括情况:4.1 预先知晓的风险保险公司不承担被保险人在合同签订前已经知晓或合理预见到的风险。

4.2 故意行为导致的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被保险人故意或疏忽导致的损失。

4.3 未支付保险费如果被保险人未按时支付保险费,保险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4.4 目标性责任保险公司不承担由于设计缺陷或使用低质量材料导致的损失。

5. 终止合同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通常有终止条件:5.1 合同期限届满保险合同在合同期限届满时自动终止。

建筑工程保险合同(示范文本)

建筑工程保险合同(示范文本)

建筑工程保险合同(示范文本)前言本合同为建筑工程保险合同,由甲方与乙方签订,为确保建筑施工过程中遇到的意外损失得到保障,提高建筑质量,保证工程安全。

本合同分为八个条款,具体内容如下:第一条保险标的建筑工程保险的标的为本工程所承保的一切建筑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工程、装饰装修工程、设备安装工程等。

第二条保险期间本合同自保险事故未发生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终止。

保险期间包括工程的试运行期,但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三条保险责任保险期间内,保险人对建筑工程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包括因意外损失造成的修复及替换费用。

第四条保险金额和保险费保险金额为工程造价总额,不包括土地使用权费、工程设计费、审查费及税金等,保险费按保险金额的百分之三计算。

第五条保险赔偿建筑工程发生意外损失后,甲方应立即报案,保险人应在七日内进行核定,确认赔款数额,并在赔款协议达成后一个月内支付赔款。

第六条保险索赔甲方应当在意外损失发生后及时将保险人列为索赔对象,提供详细的损失清单和其他相关证明文件,保险人应当在接到索赔通知后及时出具保险理赔报告。

第七条保险合同解除保险期间内,甲方应当保证监督工程的安全,如甲方未尽到安全监督义务,造成损失后果由甲方个人承担。

如因甲方的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本合同保险责任的实现,保险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八条其他事项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合同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诉讼解决。

结束语本合同为建筑工程保险合同的示范文本,旨在保证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风险得到充分保障。

双方应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并通过合同的签订达成共识,确保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和建设安全。

建筑工程保险合同模板

建筑工程保险合同模板
3.2甲方应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支付保险费。保险费率为____%,保险费总额为人民币_____元整。
第四条保险期限
4.1本保险合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的保险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五条合同解除和变更
5.1甲乙双方同意,合同解除和变更事项应书面协议,并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
5.2甲方未按约定支付保险费的,乙方有权解除本保险合同。
1.2甲方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人员及第三方人员的人身伤亡。
第二条保险责任
2.1乙方根据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对甲方建筑工程项目因遭受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和费用,负责赔偿。
2.2乙方负责赔偿甲方在保险期间内因发生的意外事故导致的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三条保险金额和保险费
3.1甲方建筑工程项目的保险金额为人民币_____元整。
建筑工程保险合同模板
甲方(被保险人):__________
乙方(保险公司):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甲方建筑工程项目的保险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保险合同。
第一条保险范围
1.1甲方建筑工程项目的建筑材料、建筑设备、在建工程及工程所需临时设施等。
第八条其他约定
8.1本保险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保险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2本保险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
代表(签名):__________代表(签名):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年__月__日签订日期:__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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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一切保险合同文档标准版
Standard version of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all insurance con tract documents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
合同编号:XX-2020-01
建筑工程一切保险合同文档标准版
前言: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本文档根据合同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第一条责任范围
本公司对承保的建筑工程,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和费用,根据保单明细表规定,负责赔偿:
(1)洪水、潮水、水灾、地震、海啸、暴雨、风暴、雪崩、地崩、山崩、冻、冰雹及其他自然灾害;
(2)雷电、水灾、爆炸;
(3)飞机坠毁、飞机部件或飞行物体坠落;(4)盗窃;
(5)工人、技术人员缺乏经验、疏忽、过失、恶意行为;
(6)原材料缺陷或工艺不善所引起的事故;
(7)除本条款第二条除责任以外的其他不可预料和突事故。

发生上述损失事故后,现场的必要清除费用,本公司也可赔偿,但以不超过附表列明的保险金额为限。

第二条除外责任
本公司对下列各项,不负责赔偿:
(1)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为和重大过失引起的损失、费用或责任;
(2)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为、武装冲突、没收、征用、罢工、暴动引起的损失、费用或责任;
(3)核反应、辐射或放射性的污染引起的损失、费用或责任;
(4)自然磨损、氧化、锈蚀;
(5)错误设计引起的损失、费用或责任;
(6)换置、修理或矫正标的本身原材料缺陷或工艺不善所支付的费用;
(7)非外力引起的机械或电器装置的损坏或建筑用机器、设备、装置失灵;
(8)全部停工或部分停工引起的损失、费用或责任;
(9)各种后果损失如罚金、耽误损失、丧失合同;
(10)文件、账簿、票据、现金、有价证券、图表资料的损失;
(11)保单中规定应由被保险人自行负担的免赔额;
(12)领有公区运输用执照的车辆、船舶和飞机的损
失;
(13)盘点货物当时发现的短缺;
(14)本公司建筑工程第三者责任险条款规定的责任
范围和除外责任。

第三条保险期限
本保险在保单列明的建筑期限内自投保工程动工日或自
被保险项目被卸至建筑工地时起生效,直至建筑工工程完毕经验收时终止。

但本保险的最晚终止期应不超过保单中所列明的终止日期。

保险期限的扩展,必须事先获得本公司的书面同意。

第四条保险金额
建筑工程应为保险标的建筑完成时的总价值,包括运费、安装费、关税等。

建筑用机器、设备、装置应按重置价值计算。

其他承保项目应按投保人和本公司商定的金额。

第五条被保险人的义务
一、被保险人应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避免投保工程工
地发生意外事故,对本公司代表提出的合理化防损建议应认真考虑,并付诸实施。

二、发生本保险单承保的损失事故后,被保险人应立即通知本公司,并用书面提供详细经过。

三、为便于调查,被保险人在检验损失前应保护事故现场。

四、为防止损失扩大,被保险人应采取一切必需的措施将损失减少至最低限度。

对有益的合理措施费用,本公司可予以偿付。

但本项费用和赔款总额以不超过受损的被保险项目保额为限。

五、保险内容如有变化(如保险项目有增减、工程期限缩短或延长、保险金额应调整等),被保险人应及时书面通知本公司,办理批发手续。

六、被保险人及其代表对上述规定的义务,如故意不执行,本公司不负赔偿责任。

第六条索赔和赔款
一、被保险人向本公司索赔时,应提供必要的有效的证明单据,作为索赔依据。

二、本公司的赔款以恢复投保项目受损前的状态为限,受损项目的残值应予扣除。

三、赔款可以现金支付,也可以重置受损项目或予以修理代替之。

总赔款金额不得超过保单规定的保险金额。

四、保险金额如低于本条款第四条规定的数额,其差额视为被保险人所自保,本公司仅按保险金额与本条款第四条规定数额的比例赔偿。

五、本公司赔付损失后,如需恢复原保险金额,该恢复部分应另交原保险费率按日计算的保费。

六、本保险单负责赔偿的损失、费用或责任,如另有别家公司保险的存在,不论为被保险人或他人所投保,或不论该保险赔偿与否,本公司仅负责按比例分担赔偿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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