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港口镇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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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码头紧急救援演练方案

港口码头紧急救援演练方案

港口码头紧急救援演练方案一、引言港口码头是国际贸易和物流运输的重要节点,其安全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针对紧急情况的发生,港口码头应制定科学合理的紧急救援演练方案,以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和减少损失。

本文旨在探讨港口码头紧急救援演练方案,提出具体措施,提高港口码头的安全性和应急处理能力。

二、港口码头紧急救援演练的重要性1. 增强紧急情况处置能力港口码头是一个复杂的工作环境,其中涉及大量的作业设备、人员和货物。

一旦发生紧急情况,如火灾、交通事故等,港口码头需要迅速应对,有效处置,以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 提高紧急应变反应速度紧急救援演练可以帮助港口码头工作人员熟悉应急流程,并在实际操作中培养应急反应的能力。

通过不断的演练和训练,港口码头工作人员可以快速、准确地做出决策和行动,提高处置紧急情况的反应速度。

3. 促进应急资源的合理调配港口码头紧急救援演练可以评估现有的救援资源和能力,发现不足之处,并及时调整和完善。

演练过程中,可以对各类资源进行实时监控和消防安全培训,提高资源的合理分配和利用效率。

三、港口码头紧急救援演练方案1. 制定紧急救援预案港口码头应制定完善的紧急救援预案,明确各部门及个人责任,并定期组织演练。

预案应包括应急组织机构、指挥系统、通信设备、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紧急情况处理流程等内容。

在制定预案过程中,应考虑到码头自身特点,例如码头的布局、货物种类和数量、员工组织结构等。

2. 演练紧急情况的应对措施港口码头应根据紧急情况的类型,制定相应的演练方案。

比如,进行火灾演练时,应考虑火灾扑救、人员疏散和通信协调等方面的内容。

在演练过程中,应实际模拟紧急情况,使参与人员能够真实感受到紧急情况的压力和复杂性。

3. 建立健全应急救援队伍港口码头应建立健全的应急救援队伍,由专业人员组成,并提供相应的培训和装备。

队伍成员应定期参加培训和演练,熟悉相关应急处理流程和操作规范。

同时,应急救援队伍应定期进行技能评估和训练,保持良好的应急处理能力。

港口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港口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总则1.1 编制目的为加强港口安全管理,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确保港口生产、运输、人员安全,最大程度地减少事故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港口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港口内发生的各类安全突发事件,包括但不限于火灾、爆炸、泄漏、污染、交通事故、自然灾害等。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2.1 应急指挥部成立港口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指挥、协调、调度港口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2.2 成员组成应急指挥部由港口主要负责人、相关部门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等组成。

2.3 职责分工(1)港口主要负责人:负责应急指挥部的全面工作,对应急处置工作负总责。

(2)相关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实施。

(3)专业技术人员:负责技术指导和应急处置方案的制定。

三、应急处置流程3.1 报告与启动(1)发现安全突发事件后,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

(2)应急指挥部接到报告后,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3.2 初步判断与评估(1)对事故现场进行初步判断,评估事故影响范围和程度。

(2)根据评估结果,确定应急处置级别。

3.3 应急处置措施(1)人员疏散:根据事故情况,迅速组织人员疏散至安全区域。

(2)警戒封锁:对事故现场及周边区域进行警戒封锁,防止无关人员进入。

(3)应急处置:根据事故类型,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如灭火、堵漏、清理污染物等。

(4)医疗救护:组织医疗救护力量,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

(5)信息发布:及时发布事故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3.4 后期处置(1)事故调查: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查明责任。

(2)善后处理:对受灾人员、财产进行赔偿,恢复正常生产秩序。

四、应急保障措施4.1 人员保障(1)成立应急处置队伍,定期进行培训和演练。

(2)储备必要的人员装备,确保应急处置工作顺利开展。

港口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港口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预案概述1. 编制目的为保障港口生产安全,提高应对突发安全事故的能力,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港口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预案。

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港口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

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所有港口及港口企业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包括火灾、爆炸、泄漏、中毒、触电、机械伤害、船舶碰撞、船舶火灾等。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是港口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最高指挥机构,负责全面协调、指挥和监督应急救援工作。

(1)总指挥:由港口企业主要负责人担任,负责全面领导应急救援工作。

(2)副总指挥:由港口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担任,协助总指挥工作。

(3)成员:由各部门负责人及应急救援相关专业人员组成。

2.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应急救援工作的日常管理和协调,具体职责如下:(1)负责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包括会议组织、文件起草、信息报送等;(2)负责应急救援队伍的组建、培训和演练;(3)负责应急救援物资的储备和管理;(4)负责事故现场的调查、处理和善后工作。

3. 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队伍是应急救援工作的主体,负责现场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

(1)消防队伍:负责火灾、爆炸、泄漏等事故的灭火、抢险和救援;(2)医疗救护队伍:负责事故现场伤员的救治和救护;(3)抢险队伍:负责事故现场的安全防护、人员疏散和物资抢运;(4)通讯保障队伍:负责事故现场通讯联络和应急指挥系统的维护。

三、应急救援程序1. 报警(1)发生安全事故后,事故单位应立即向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警;(2)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报警后,应立即向总指挥报告,并启动应急预案。

2. 应急响应(1)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报警后,立即组织应急救援队伍赶赴事故现场;(2)应急救援队伍到达现场后,立即开展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3)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事故情况,向相关部门和单位通报事故信息。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5.09•【字号】中府办〔2020〕20号•【施行日期】2020.05.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中山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5月9日中山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目录1 总则 (1)1.1 编制目的 (1)1.2 编制依据 (1)1.3 工作原则 (2)1.4 适用范围 (3)1.5 突发环境事件类型 (3)1.6 事件分级 (4)1.7 预案体系 (4)2 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5)2.1 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及成员单位 (5)2.2 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6)2.3 现场指挥部及应急工作小组 (6)2.4 环境应急专家组 (6)2.5 镇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机构 (7)3 预防预警和信息报告 (7)3.1 预防工作 (7)3.1.1 加强隐患排查 (7)3.1.2 加强风险管控 (8)3.1.3 加强预案管理 (8)3.2 监测与监控 (9)3.3 预警 (10)3.3.1 预警分级 (10)3.3.2 预警信息发布 (11)3.3.3 预警措施 (11)3.3.4 预警级别的调整和解除 (13)3.4 信息报告 (13)3.4.1 信息接报 (13)3.4.2 信息上报 (14)3.4.3 信息通报 (15)4 应急响应 (16)4.1 先期处置 (16)4.2 分级响应 (16)4.2.1 指挥和协调 (17)4.2.2 Ⅰ级、Ⅱ级响应 (17)4.2.3 Ⅲ级响应 (17)4.2.4 Ⅳ级响应 (23)4.3 响应升级 (23)4.4 社会动员 (24)4.5 信息发布 (24)4.6 响应终止 (24)5 后期工作 (25)5.1 善后处理 (25)5.2 调查评估 (25)5.2.1 事件调查 (25)5.2.2 污染损害评估 (25)5.2.3 应急过程评价 (26)5.3 征用补偿 (26)6 应急保障 (26)6.1 人力保障 (26)6.2 资金保障 (27)6.3 物资保障 (27)6.4 医疗卫生、交通运输保障 (28)6.5 通信保障 (28)6.6 技术保障 (29)6.7 环境责任保险 (29)7 监督管理 (30)7.1 预案演练 (30)7.2 宣教培训 (30)7.3 责任与奖惩 (31)8 附则 (31)8.1 名词术语定义 (31)附件1 突发环境事件分级标准 (33)附件2 中山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及分工职责 (36)附件3 现场应急工作小组组成及主要职责 (41)附件4 中山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体系 (44)附件5 中山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组织指挥体系 (45)附件6 中山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流程图 (46)附件7 中山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工作指引 (47)1 总则1.1 编制目的建立健全我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机制,提高突发环境事件预防预警和应急响应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建设幸福和美中山奠定坚实的环境基础。

【深化】港口镇进一步深化平安医院建设打击

【深化】港口镇进一步深化平安医院建设打击

【关键字】深化港口镇进一步深化平安医院建设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动实施方案各有关单位、村(社区):为进一步深化平安医院建设,切实维护正常医疗秩序,建立和谐医患关系,确保医务人员、就诊患者的安全,筑牢安全稳定的医疗内部环境,按照中山市创建“平安医院”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进一步深化平安医院建设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动。

为确保工作落到实处,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紧密围绕平安港口建设,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和源头治理, 坚决打击暴力伤医等涉医违法犯罪行为, 健全医疗机构安全管理制度, 大力提升医疗机构安全防范能力, 切实形成严打严防合力。

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加强宣传教育和與论引导,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营造新时期医患利益共同体、情感共同体和道德共同体,为医护人员营造安全的执业环境,为广大群众创造良好的看病就医环境。

二、组织领导为进一步巩固我镇“无医闹镇区”、“平安医院”的创建成果,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形成“平安医院”建设的长效机制,现成立港口镇深化平安医院建设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负责统筹部署、组织协调、督导检查无医闹镇创建活动。

具体如下:组长:冯湛坤(党委委员、副镇长)副组长:黄文舟(党委委员、公安分局局长)成员:许策明(党政办)、梁仲球(公安分局)、刘宪军(卫计局)、田秉川(综治办)、何丽卿(财政分局)、黄润坤(司法所)、罗瑞燕(宣传办)、吴少琼(社会事务局)、梁志明(人社分局)、郑巩(执法分局)、吴伟涛(安监分局)、郑亮明(工商分局)、原少强(卫计局)、吴君洪(卫生监督所)、林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林艺谋(食药所)、吴锦昌(港口医院)、吴昌辉(中山市第二人民医院)。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卫计局,由刘宪军任办公室主任,黄润坤、田秉川、黄荆钟、吴锦昌、吴昌辉兼任副主任,具体负责做好组织协调“无医闹镇区”、“平安医院”构建和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的工作。

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

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

1 在医院公共场所发现患者摔倒、跳楼、自杀等应急事件后,目击者能确认患者所在科室者,应立即通知其科室值班医护人员赶赴现场;不能确认患者所在科室者,立即通知急诊科(电话xx)医护人员赶赴现场,并报告医务科(正常白班,电话xx)或医疗总值班主任(夜间及节假日,电话xx)。

2 如患者所在科室的值班人员及时发现或第一时间获知信息的,应立即通知所在科室主任、护士长,并报告医务科(正常白班)或医疗总值班主任(夜间及节假日),同时启动科室应急抢救程序。

3 接到通知的医护人员要迅速到达现场,查看患者是否有抢救的希望,如有希望就地抢救,必要时可移至急诊科抢救。

4 医务科人员或医疗总值班主任接到报告后立即赶赴现场指挥处理。

对于跳楼、自杀者同时通知保卫科,由保卫科值班人员负责保护现场(病房及病房外现场),并联系城里派出所警察到场协助处理。

5 对于能联系上家属的住院患者,由值班护士通知患者家属,并协助医师做好沟通和安抚工作;对于不能联系上家属的,由保卫科负责完成患者的身份调查工作,并及时与家属取得联系。

6 参与抢救的医护人员应在病历及交接班记录中详细记录事件发生及处理经过。

7 如患者已死亡,尸体原则上由参与抢救的科室护士指导家属尽快运送到殡仪馆,特殊情况联系法医中心郑主任(手机xx)或孙法医(手机xx)到场,将尸体移交法医中心冷冻间。

8 事件结束后,参与抢救的医护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处理与报告制度执行。

1目的为使意外发生的医疗技术损害得到迅速、有序、妥善的处理,最大限度降低损害程度,保护患者生命健康,减轻医患双方损失,防止严重后果发生,制定本预案。

2处置流程2.1立即消除致害因素。

技术损害一旦发生,首先发现者应当立即设法终止致害因素;当致害因素的识别和判定有困难时,应当立即呼叫上级医护人员指导处理,不可迟疑拖延。

2.2尽快逐级上报。

技术损害一旦发生,都必须立即如实报告。

首先报告上级医师和科主任,情节严重者应当同时报告医务科、总值班主任或者分管院长,重大技术损害必须同时报告院长,任何人不得隐瞒或瞒报。

港口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港口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港口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一、总则(一)编制目的为了有效应对港口突发事件,保障港口设施和人员的安全,维护港口正常生产秩序,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影响,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港口法》、《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港口所在地政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港口范围内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

(四)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始终将保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

2、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加强对港口突发事件的预防和监测,建立健全风险防控体系,从源头上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在港口管理部门的统一领导下,各相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4、快速反应,科学处置。

建立健全应急响应机制,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和手段,提高应急处置的效率和科学性。

二、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一)应急指挥机构成立港口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由港口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总指挥,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港口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二)各应急救援小组及职责1、抢险救援组负责组织实施抢险救援工作,抢救被困人员和重要物资,控制事故现场。

2、医疗救护组负责组织医疗救护队伍,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和转移。

3、治安保卫组负责维护事故现场的治安秩序,保障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

4、后勤保障组负责提供应急救援所需的物资、设备和资金保障。

5、技术专家组负责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决策建议。

6、新闻宣传组负责新闻发布和舆情监测,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应急处置工作的进展情况。

三、预防与预警(一)预防措施1、加强港口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其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3、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港口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港口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港口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为提高全镇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安全和稳定,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建设幸福和美港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广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预案》《广东省突发事件现场指挥官制度实施办法》《中山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山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一)以人为本,减少危害。

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二)居安思危,预防为主。

高度重视公共卫生工作,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

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在镇党委、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充分发挥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的作用。

(四)依法规范,加强管理。

依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加强应急管理,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确保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五)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加强突发公共卫生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制度,充分动员和发挥村(居)委、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志愿者队伍的作用,依靠公众力量,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六)依靠科技,提高素质。

加强公共安全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采用先进的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施,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避免发生次生、衍生事件;加强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公众自救、互救和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综合能力。

(七)公开透明,正确引导。

及时、准确、客观、统一发布权威信息,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有序组织新闻媒体采访、报道突发事件事态发展及处置工作情况,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港口突发事件环境应急预案

港口突发事件环境应急预案

一、目的和依据为了有效预防和应对港口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环境污染和人员伤亡,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港口发生的突发事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1. 化学品泄漏事故;2. 油品泄漏事故;3. 爆炸、火灾事故;4. 人员中毒、受伤事故;5. 其他可能对环境造成严重影响的突发事件。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是港口突发事件环境应急工作的最高领导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挥和监督应急工作的开展。

2. 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队伍负责现场救援、污染控制、人员疏散等工作。

3. 应急物资保障组应急物资保障组负责应急物资的采购、储存、分发和调配。

4. 信息宣传组信息宣传组负责及时发布突发事件信息,开展舆论引导和宣传。

四、应急响应程序1. 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急指挥部应立即启动本预案,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 应急救援队伍接到指令后,迅速赶赴现场,开展现场救援、污染控制和人员疏散等工作。

3. 应急物资保障组根据现场情况,及时调配应急物资。

4. 信息宣传组及时发布突发事件信息,开展舆论引导和宣传。

五、应急处置措施1. 化学品泄漏事故(1)设置隔离区域,防止泄漏物扩散;(2)使用吸附、中和、稀释等方法进行污染控制;(3)对泄漏区域进行监测,确保环境安全;(4)对受污染区域进行清洗和消毒。

2. 油品泄漏事故(1)设置隔离区域,防止泄漏物扩散;(2)使用围油栏、吸油毡等方法进行污染控制;(3)对泄漏区域进行监测,确保环境安全;(4)对受污染区域进行清洗和消毒。

3. 爆炸、火灾事故(1)迅速组织灭火,防止火势蔓延;(2)对爆炸、火灾现场进行监测,确保环境安全;(3)对受影响区域进行清洗和消毒。

4. 人员中毒、受伤事故(1)立即组织人员撤离危险区域;(2)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3)对中毒人员进行解毒治疗。

港口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港口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 编制目的为确保港口安全,有效预防和应对各类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港口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江苏省所有港口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是港口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最高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挥港口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 应急指挥部职责- 负责制定和调整港口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指挥、协调各部门和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决定应急处置的总体方案和措施;- 审批应急资金和物资的调拨使用;- 组织应急演练和培训;- 总结应急处置经验,完善应急预案。

3. 应急工作组根据突发事件类型,设立相应的工作组,如灾害防治组、救援组、医疗救护组、交通保障组、信息发布组等。

三、应急处置- 建立预警机制,及时收集、分析、评估各类风险信息;- 根据预警信息,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提醒相关人员采取预防措施。

2. 应急处置- 发生突发事件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启动应急响应机制;- 各工作组按照预案要求,迅速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保障应急物资和设备的供应,确保应急处置工作顺利进行。

3. 救援- 救援组负责组织救援力量,实施救援行动;- 医疗救护组负责救治伤员,保障伤员生命安全;- 交通保障组负责维护交通秩序,确保救援通道畅通;- 信息发布组负责及时发布突发事件信息和应急处置进展情况。

4. 善后处理- 应急处置结束后,开展善后处理工作,包括事故调查、损失评估、赔偿处理等;- 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完善应急预案。

四、保障措施1. 应急队伍建立专业的应急队伍,包括救援队伍、医疗救护队伍、交通保障队伍等,确保应急处置工作的快速、高效。

2. 应急物资储备充足的应急物资,如救援设备、医疗用品、防护用品等,确保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

港口突发应急预案

港口突发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为提高港口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保障港口生产安全、环境保护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港口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港口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成立港口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协调港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2.指挥部下设以下工作组:(1)应急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应急物资、人员调配,信息收集与报送,宣传报道等工作。

(2)现场指挥部:负责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指挥、协调。

(3)应急专家组:负责对突发事件进行评估,提出应急处置建议。

(4)应急保障组:负责应急物资、设备、车辆等保障工作。

(5)宣传报道组:负责应急处置过程中的宣传报道工作。

四、应急处置流程1.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立即向指挥部报告,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

2.现场指挥部根据突发事件情况,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3.应急办公室负责协调各部门和人员,确保应急处置工作有序进行。

4.应急专家组对突发事件进行评估,提出应急处置建议。

5.现场指挥部根据应急处置情况,调整应急处置措施。

6.应急保障组负责应急物资、设备、车辆等保障工作。

7.应急处置结束后,指挥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总结评估,完善应急预案。

五、应急处置措施1.自然灾害:加强港口设施巡查,确保设施安全;组织人员撤离危险区域,保障人员生命安全;做好抗灾救灾物资储备,保障灾后恢复生产。

2.事故灾难: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疏散,切断事故源;进行事故原因调查,防止事故扩大;加强环保措施,防止污染扩散。

3.公共卫生事件:及时隔离病源,做好消毒工作;组织医护人员救治伤病员;加强公共卫生宣传,提高群众防护意识。

4.社会安全事件:加强巡逻防控,维护社会治安;组织人员疏散,保障人员生命安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恢复正常秩序。

港口遇到突发情况应急预案

港口遇到突发情况应急预案

一、总则1. 编制目的为提高港口应对突发情况的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人员安全、财产安全,维护港口的正常运行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法律法规。

3. 适用范围适用于港口内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成立港口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港口突发事件的统一指挥、协调和决策。

(1)总指挥:由港口主要负责人担任。

(2)副总指挥:由港口分管安全、生产、运营等部门的负责人担任。

(3)成员:由相关部门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安保人员等组成。

2. 各专项工作组根据突发事件类型,设立以下专项工作组:(1)现场救援组:负责现场救援、伤员救治、物资供应等工作。

(2)信息报送组:负责收集、整理、报送突发事件相关信息。

(3)交通管制组:负责港口周边道路交通管制、疏导工作。

(4)治安保卫组:负责维护港口及周边治安秩序,确保人员安全。

(5)环境监测组:负责监测突发事件对环境的影响,采取必要措施。

(6)舆论引导组:负责突发事件舆论引导和新闻报道。

三、应急响应1. 信息报告(1)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应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

(2)应急指挥部接到报告后,应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2. 响应等级根据突发事件严重程度,应急指挥部将应急响应分为四个等级:(1)一级响应: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

(2)二级响应:较大突发事件。

(3)三级响应:一般突发事件。

(4)四级响应:较小突发事件。

3. 响应措施(1)启动应急预案:根据突发事件类型,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2)应急物资储备:确保应急物资储备充足,满足应急处置需要。

(3)现场救援:组织专业救援队伍进行现场救援,救治伤员。

(4)信息发布:及时发布突发事件相关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5)交通管制:对港口周边道路交通进行管制,确保救援车辆通行。

(6)治安保卫:加强治安巡逻,维护港口及周边治安秩序。

港口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港口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一、总则1. 编制目的为确保港口生产安全,有效预防和控制港口生产事故的发生,及时、有序、有效地进行事故救援和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2. 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港口法》、《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港口实际情况编制本预案。

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港口发生的各类生产事故,包括火灾、爆炸、泄漏、中毒、触电、坍塌、船舶碰撞、人员落水等。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是港口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的最高指挥机构,负责统一指挥、协调和调度应急救援工作。

- 指挥长:由港口主要负责人担任。

- 副指挥长:由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

- 成员:由安全生产、消防、应急、公安、环保、医疗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2. 应急救援小组应急救援小组是应急指挥部的执行机构,负责具体实施应急救援行动。

- 指挥组:负责现场指挥、调度和协调。

- 抢险组:负责事故现场抢险和救援。

- 消防组:负责火灾扑救和消防工作。

- 医疗组:负责伤员救治和卫生防疫。

- 通讯组:负责信息收集、报告和发布。

- 交通组:负责现场交通管制和疏散。

三、预防措施1. 安全教育培训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2. 隐患排查治理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3. 设备设施维护定期对设备设施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设施安全可靠。

4. 应急预案演练定期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应急救援队伍的实战能力。

四、应急处置程序1. 事故报告事故发生后,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内容包括事故时间、地点、原因、伤亡情况等。

2. 应急响应应急指挥部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启动应急救援小组,组织应急救援行动。

3. 现场处置抢险组迅速赶到事故现场,进行现场勘查和处置。

消防组负责火灾扑救和消防工作,医疗组负责伤员救治和卫生防疫。

4. 人员疏散根据事故情况,组织人员疏散,确保人员安全。

港口应急救援预案备案

港口应急救援预案备案

港口应急救援预案备案是指港口企业或管理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制定一套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预案,并报送给相关管理部门备案。

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和备案对于预防和减轻突发事件的影响,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一、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1. 目的和依据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旨在提高港口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港口安全和正常运营。

其主要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港口经营管理规定》、《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

2. 预案制定原则(1)以人为本,保障生命安全;(2)预防为主,预防与救援相结合;(3)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地组织救援;(4)综合协调,充分利用社会资源;(5)依法规范,确保预案的实施效果。

3. 预案制定内容应急救援预案应包括以下内容:(1)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2)突发事件分类和预警级别;(3)应急救援措施和处置程序;(4)应急救援资源配置;(5)应急救援演练和培训;(6)应急救援预案的修订和实施。

二、应急救援预案的备案1. 备案主体港口企业或管理部门应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将应急救援预案报送给相关管理部门备案。

备案主体包括港口企业、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海事管理部门等。

2. 备案程序(1)港口企业或管理部门完成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后,应提交相关文件和资料,包括预案文本、预案制定说明、预案制定过程等相关材料;(2)相关管理部门收到备案材料后,应进行形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预案予以备案;(3)相关管理部门应对备案的应急救援预案进行定期评估和审查,必要时要求港口企业或管理部门进行修订;(4)港口企业或管理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及时修订应急救援预案,并重新备案。

3. 备案要求(1)应急救援预案应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符合实际情况;(2)应急救援预案应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确保救援效果;(3)应急救援预案应定期进行演练和培训,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4)应急救援预案应根据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变化及时进行修订。

港口自然灾害应急救援预案

港口自然灾害应急救援预案

一、总则1. 目的:为保障港口安全,提高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自然灾害对港口造成的损失,确保人员生命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2.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港口因自然灾害(如台风、暴雨、洪水、地震等)引发的各类突发事件。

3. 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确保人员生命安全;- 预防为主,防抗结合;- 快速反应,高效处置;- 分级负责,协同作战。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应急指挥部:成立港口自然灾害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和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 指挥长:由港口主要负责人担任;- 副指挥长:由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 成员:由港口各部门负责人和相关专业人员组成。

2. 应急指挥部职责:- 制定应急救援方案;- 组织应急救援队伍;- 指挥应急救援行动;- 负责应急救援物资调配;- 向上级部门报告应急救援情况。

3. 应急救援队伍:成立港口自然灾害应急救援队伍,负责现场救援和应急处置。

- 救援队伍组成:由港口安保、消防、医疗、工程等部门人员组成;- 救援队伍职责:负责现场救援、应急处置、伤员救治、物资保障等工作。

三、应急救援措施1. 预警与监测:- 加强与气象、地震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及时获取自然灾害预警信息;- 建立健全监测预警系统,实时监测港口周边环境变化。

2. 应急处置:- 接到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启动应急响应;- 组织应急救援队伍进行现场救援和应急处置;- 对受影响的设施设备进行抢修,确保港口正常运营。

3. 人员疏散与安置:- 根据灾害情况,及时组织受影响人员疏散至安全地带;- 建立临时安置点,为受灾人员提供生活必需品。

4. 物资保障:- 建立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库,确保应急救援物资充足;- 调配应急救援车辆、船舶、设备等,确保应急救援行动顺利进行。

5. 信息报告:- 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应急救援情况;- 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应急救援进展情况。

四、后期处置1. 善后处理:- 对受灾设施设备进行修复,确保港口恢复正常运营;- 对受灾人员进行救助,帮助其恢复正常生活。

港口镇困难居民重特大疾病

港口镇困难居民重特大疾病

港口镇困难居民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健全社会救助体系,根据中府办〔2018〕38 号《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困难居民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暂行办法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是指困难居民在享受了社会医疗保险待遇及医疗机构费用减免后,对其核准住院(含特定病种门诊医疗)个人缴费部分,给予适当比例救助。

第三条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对象为参加了本市社会医疗保险的人员:(一)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二)低收入家庭成员;(三)特困供养人员;(四)散居孤儿。

以上贫困医疗救助对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中有两人及以上患病住院(含特定病种门诊医疗)的,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可合并计算。

以上(一)、(二)、(三)、(四)项对象入住市第三人民医院的,按我市现行政策实施医疗费用保障。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定点医疗机构,是指本市社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第五条医疗救助遵循以下原则:(一)保障基本医疗权益。

(二)与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相衔接。

(三)公开、公平、公正。

(四)准确、及时。

第六条财政部门负责落实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资金的预算安排,将所需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加强资金的监督和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第七条人社分局协助做好与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有关的社会保险管理服务工作。

第八条各村(社区)负责确保本辖区内低保、低收入家庭等困难居民全面参加社会医疗保险;负责本辖区救助对象医疗救助申请受理、调查、核实、上报工作。

第九条医疗救助金管理,按镇政府有关财政管理制度实施。

医疗救助资金必须全部用于医疗救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

第十条本办法第三条(一)、(二)项的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对象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含特定病种门诊医疗)产生的费用,属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按个人自费部分的60%进行救助,年累计救助资金额不超过10万元;属低收入家庭成员的按个人自费部分的50%进行救助,年累计救助资金额不超过8万元。

中山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中山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中府〔2006〕41号)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属有关单位:现将《中山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山市人民政府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中山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1 总则1.1 编制目的为对突发环境事件做出迅速反应,及时有效地控制和减轻事件对公众和环境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根据《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和修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指南》、国家环保总局《省(区、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指南》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应急预案。

1.2 编制依据依据《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和修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指南》、《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国家环保总局处置核和辐射恐怖袭击事件应急实施方案》、《报告环境污染与破坏事件的暂行办法》、《省(区、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编制指南》、《广东省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广东省处置生物化学恐怖袭击事件预案》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

1.3 工作原则(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宣传普及环境应急知识,不断提高公众环境安全意识。

建立和加强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警机制,切实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快速反应、及时控制。

(2)政府负责、部门合作。

各级人民政府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处理负总责。

各部门按照应急预案的职责,各司其职,相互配合,不断提高我市的整体应急反应能力。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突发环境事件实行市、镇(区)二级负责制。

(4)依靠科学、快速反应。

不断完善应急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贮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依靠科学,加强科研指导,规范业务操作,实现应急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

(5)四级预警、分级响应。

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发展情况,将事件分为四个等级进行预警,并实施分级控制,发生不同等级事件时,启动相应级别响应。

港口码头事故紧急救援方案

港口码头事故紧急救援方案

港口码头事故紧急救援方案引言港口码头作为重要的物流运输节点,承担着货物进出口、旅客运输等重要任务。

然而,由于环境复杂以及工作岗位特殊性,港口码头事故时有发生。

为了有效应对港口码头事故,保障人员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和实施紧急救援方案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将从预防事故、事故应急处置、信息通讯等方面探讨港口码头事故紧急救援方案。

一、预防事故1.1 加强安全培训和教育为了提高港口码头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港口管理部门应加强安全培训和教育工作。

通过定期组织消防、急救等培训,让员工熟悉不同类型事故的应对措施,提高其应急反应能力。

此外,还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责任,确保每一个工作环节都得到有效管理。

1.2 强化安全检查和监管港口码头设施庞大,涉及多个岗位和作业环节,因此,在日常管理中,应加强对设备和操作流程的安全检查和监管。

例如,建立定期巡检制度,及时发现和消除潜在隐患。

另外,也应设立独立的事故调查机构,对每一起事故进行详细分析,总结教训,提出改进措施,以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二、事故应急处置2.1 建立紧急救援机构和人员队伍港口码头事故发生后,迅速、准确地响应和处置是至关重要的。

因此,应建立完善的紧急救援机构,配备专业人员,具备处理不同类型事故的技能。

同时,还需要与当地消防、医院等相关部门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确保在事故发生后能够及时联动,协同处置。

2.2 制定应急预案和演练制定和实施港口码头事故紧急救援预案是重要的保障措施。

预案应明确不同事故类型的应急程序、责任分工、协调机制等,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序地展开救援行动。

此外,还应定期组织实地演练,以检验预案的可行性和针对性。

三、信息通讯3.1 建立信息通讯系统港口码头事故救援过程中,及时准确的信息传递是至关重要的。

因此,应建立完善的信息通讯系统,包括语音通讯、视频监控、无线网络等设备,以保障救援指挥中心与各救援单位之间的信息互通。

此外,还应建立相应的信息处理和分析机制,以便快速了解事故情况,作出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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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港口镇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目录1 总则 (4)1.1 编制目的1.2 编制依据1.3 适用范围1.4 工作原则2 组织体系 (5)2.1 港口镇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2.2 港口镇领导小组办公室2.3 专家组3 运行机制 (9)3.1 应急处置3.1.1 信息报告3.1.2 响应启动3.1.3 现场处置3.1.4 处置措施3.1.5 社会动员3.1.6 区域交流3.1.7 应急终止3.2 信息发布4 应急保障 (12)4.1 队伍保障4.2 资金保障4.3 物资保障4.4 机构保障4.5 交通保障4.6 平台保障5 监督管理 (14)5.1 预案演练5.2 宣教培训5.3 责任与奖惩1 总则1.1 编制目的切实提高全镇医疗卫生部门应对突发事件(不含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下同)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医疗卫生救援水平,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够及时、高效、科学、有序地救治伤病员,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广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广东省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中山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山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中山市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突发事件导致的人员伤亡、健康危害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1.4 工作原则(1)统一领导,明确职责。

加强对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统一领导,建立健全部门配合、上下联动的应急响应机制,充分发挥部门专业优势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以人为本,快速反应。

坚持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最大限度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及时报告有关情况,迅速采取相应措施,确保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高效、有序。

(3)依靠科技,科学处置。

坚持依靠科技,全面提高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能力,提高应急装备和应急技术水平;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提高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处置科学化水平。

(4)依法依规,协调有序。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职责,做好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加强信息沟通和共享,建立协调配合机制,确保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规范有序、运转协调。

(5)平战结合,常备不懈。

镇卫计局要加强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队伍建设,做好人、财、物、技术等各项准备;开展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技术研究、培训和实战演练,保证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顺利开展。

2 组织体系2.1 港口镇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发生需进行医疗卫生救援的突发事件时,镇政府成立镇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镇领导小组),镇领导小组在镇政府部署下开展工作。

组长:冯湛坤(党委委员、副镇长)副组长:何日恒(公安分局副局长)、田秉川(综治办专职副主任)、李量(卫计局局长)成员:梁志明(人社分局)、胡书明(财政分局)、陈丽华(宣传办)、罗瑞燕(社会事务局、红十字会、统侨办)、廖重庆(经信局)、梁仲球(公安分局)、冼向敏(交通运输分局)、吴伟涛(安监分局)、刘宪军(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吴君洪(卫生监督所)、罗益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吴锦昌(港口医院)、吴凯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宋涛(消防大队)各成员单位根据应急响应级别,按照镇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各自职责,配合做好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各成员单位具体职责如下:(1)人社分局:负责按照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报销参保人医疗费用;对参与应急处置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公职人员,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落实保障抚恤待遇,其它属于符合工伤保险范围的人员,依法保障其工伤保险待遇。

(2)财政分局:负责安排镇级财政承担的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及生产、储备、调运应急药品、医疗设备和器械、防护用品的必要经费,监督相关经费使用情况。

(3)宣传办:负责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舆论引导,指导相关信息发布工作。

(4)社会事务局:负责协助相关部门做好自然灾害灾情信息发布;做好自然灾害导致的伤病人员基本生活救助和对符合条件的进行医疗救助工作。

(5)统侨办:负责指导、协调处置突发事件所引起的对外交涉等相关事宜;协调、督促、指导港澳台地区伤病人员的医疗卫生救援及死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

(6)红十字会:负责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组织专业志愿者队伍参与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必要时,向社会公开募集、接收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所需要的物资、资金和技术支持。

(7)综治办:突发事件发生后,负责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及突出治安问题,牵头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及时化解群众矛盾纠纷和不和谐稳定因素,维护突发事件发生后的社会稳定。

(8)经信局:负责管理、调运储备药品,保证供应及时;并根据需要将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9)公安分局:公安分局负责及时通报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的发生、发展情况,根据需要,采取措施保护医疗卫生救援机构及有关设施、人员;保证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车辆优先进入事件现场,确保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

(10)交通运输分局:负责优先安排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人员、伤员及防治药品、器械、物资等的道路、水路紧急运输。

(11)安监分局:负责及时通报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的发生、发展情况。

(12)卫计局:负责组建一支综合性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救援;整合镇内医疗现有卫生资源,协调好港口医院、卫生监督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医疗机构间的关系,建立健全应急响应机制;根据需要,及时提供药品、器械等卫生应急物资和医疗设备,做好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卫生应急工作;监督管理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药品、医疗器械,并对执行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救助资金使用及监督管理。

(13)消防大队:负责协调消防官兵,组织救援力量参与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2.2 港口镇领导小组办公室镇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卫计局,负责日常工作。

办公室主任由卫计局李量局长兼任。

办公室主要职责:贯彻落实镇领导小组的决定和部署,指挥、协调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医疗卫生机构参与应急处置工作;汇总、上报医疗卫生救援情况,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研究提出医疗卫生救援方案;办理镇领导小组文件,起草相关简报及组织发布应急救援信息;承担镇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3 专家组镇卫计局成立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专家组,完善相关咨询机构,为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3 运行机制3.1 应急处置3.1.1 信息报告卫计局接到发生突发事件通报后,要立即联系市卫计局,请求派出专家组对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及危害程度进行评估。

港口医院等医疗机构接到群死群伤报告后,要迅速开展紧急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并立即报告卫计局。

在突发事件中承担医疗卫生救援任务的医疗卫生机构,要每日向卫计局报告伤病员医疗救治情况等,重要情况要随时报告。

卫计局要及时向镇政府、镇领导小组及市卫计局报告有关情况。

3.1.2 响应启动按照突发事件的响应级别,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级别分为I级、Ⅱ级、Ⅲ级、Ⅳ级四个等级。

(1)I级、Ⅱ级响应发生特别重大、重大医疗卫生救援事件,镇领导小组按照上级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组织、协调本级有关单位全力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2)Ⅲ级响应发生较大医疗卫生救援事件,市领导小组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后,镇领导小组按照市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组织、协调本级有关单位全力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3)Ⅳ级响应发生一般医疗卫生救援事件,镇领导小组立即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专家进行分析研判,对突发事件影响、人员伤亡及其发展趋势进行综合评估,根据镇政府的决议,由镇领导小组决定启动Ⅳ级应急响应,向各成员单位发布启动相关应急程序的命令。

必要时,镇领导小组应经镇政府同意,报请市相关部门支援,并报请市卫计局,请求派工作组指导镇领导小组做好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3.1.3 现场处置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现场应急处置,由镇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行现场指挥官制度。

必要时,设立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具体负责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各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参与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3.1.4 处置措施(1)现场抢救到达现场的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要按照“先救命后治伤,先救重后救轻”的原则开展工作,根据国际统一的标准对伤病员进行检伤分类,分别用绿色、黄色、红色、黑色标示轻伤、重伤、危重伤病员和死亡人员(分类标志用塑料材料制成腕带,扣系在伤病员或死亡人员的手腕或脚踝部位),便于后续救治辨认或采取相应的措施。

(2)转送伤员当现场处于危险环境或伤病员情况允许时,要尽快转送伤病员。

(3)疾病防控和卫生监督突发事件发生后,卫计局要根据防病工作的需要,联系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镇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市、镇两级卫生监督所,开展流行病学评价、卫生执法监督,采取有效的预防控制措施,防止各类突发事件造成的次生或衍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

3.1.5 社会动员镇领导小组可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和范围,广泛调动社会力量,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参与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并组织基层单位和人员开展自救、互救。

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捐赠和援助。

审计、监察部门对捐赠资金与物资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3.1.6 区域交流卫计局要加强与邻近镇(区)相关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机构的交流合作,建立区域合作机制。

邻近的镇(区)发生突发事件,镇政府应根据需要组织和动员社会力量,对事发地提供帮助。

3.1.7 应急终止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结束,伤病员得到有效救治后,由宣布启动应急响应的单位决定终止应急响应。

3.2 信息发布镇领导小组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负责Ⅳ级响应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事件的信息发布工作。

信息发布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公开透明的原则。

4 应急保障4.1 队伍保障卫计局联合港口医院、卫生监督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医疗卫生机构组建一支综合性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定期开展培训和演练,提高救援队伍的战斗力。

4.2 资金保障财政分局按照有关规定,对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所需经费、医疗救治费用等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

综治办、人社分局协调各类保险机构,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对参保的伤亡人员做好保险理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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