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刘燕等216名职工正常退休核准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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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重申加强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工作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重申加强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工作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重申加强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字号】新劳社字[2001]6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离退休人员管理正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重申加强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工作的通知(新劳社字[2001]6号)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地、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劳动、劳动人事)局、社会保险(劳动就业保险)管理局(处),原中央行业统筹各单位:一个时期以来,一些地区和单位程度不同地存在着违反国家规定办理提前退休的问题,这不但加重了国家和社会的负担,而且也侵犯了职工的合法权益,中央三令五申,要求坚决杜绝违规办理提前退休的行为。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退休管理工作,严格按政策规定办事,现就退休审批工作中有关政策和要求重申如下:一、严格执行国家关于退休年龄的规定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以下称特殊工种)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除以上规定外,目前国家和自治区还对有些破产企业职工可以提前5年退休作出了政策规定,其适用范围仅限定为:国务院确定的111个"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城市的国有破产工业企业、经国务院批准兼并破产项目中非试点城市的有色、煤炭、核工业资源枯竭矿山和地处偏远的军工企业、少数远离城镇并经法院判定无资产变现或不能变现的破产企业。

破产企业提前5年退休的政策不得与特殊工种和因病提前退休的政策同时适用于同一名职工。

各地区、各部门必须认真执行国家关于企业职工退休年龄的规定,不得随意降低;严禁扩大提前退休的适用范围。

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建立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劳部发[1995]464号

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建立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劳部发[1995]464号

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建立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的通知正文:---------------------------------------------------------------------------------------------------------------------------------------------------- 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建立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劳部发[1995]46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哈尔滨、长春、沈阳、济南、南京、杭州、武汉、广州、成都、西安市劳动局,上海市社会保险局,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五条关于“国家鼓励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为劳动者建立补充保险”的规定,为建立我国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提供了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国发[1995]6号)也对建立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做出明确规定。

近年来,各地劳动部门和社会保险机构积极开展企业补充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和经验。

一些企业和行业也在建立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方面进行了有效的探索。

为加快建立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制度的步伐,尽快完善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我们在总结各地试点经验和借鉴国外做法的基础上,提出了《关于建立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现印发给你们。

希望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和国务院6号文件的要求,积极推动建立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制度,特别是首先抓好大中型企业的补充养老保险试点工作。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制定的本地区、本部门建立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制度的计划和方案,应报劳动部备案。

我们收集整理了一批国内外补充养老保险有关材料,现附后,供实践中研究参考。

附件:一、大连市城镇企业职工补充养老保险办法二、上海某公司员工补充养老保险实施方案三、电力企业建立补充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四、美国的私人养老金计划五、日本的企业年金制度一九九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关于建立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一、实施主体和条件1.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的实施范围限于城镇各类企业;其中,外商投资企业可以限于中方职工。

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企业职工退休核准程序有关问题的通知

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企业职工退休核准程序有关问题的通知

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企业职工退休核准程序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13.10.09•【字号】•【施行日期】2013.10.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离退休人员管理正文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企业职工退休核准程序有关问题的通知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参统单位:为解决企业职工退休核准过程中人员集中问题,减少办事人员排队等待时间,方便参保单位办理职工退休核准手续,经研究,自2013年10月1日起,调整企业职工退休核准程序,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大型单位实行退休核准预审方式办理(一)实行退休核准预审的条件1.月退休人数达到20人以上的市本级参保单位;2.特殊工种退休人数每季度平均25人以上的县(市、区);3.退休人数达不到以上数量的单位或县(市、区),可自愿与其他单位结队子,总数量达到100份以上的,可申请办理退休预审。

(二)退休核准预审要求对符合预审条件的县(市、区)和单位,职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之前,按照档案管理要求提前整理、审核职工档案和养老保险缴费手册,并填写完整《企业职工退休核准表》,对符合退休条件人员档案数量达到100份以上的,按照本单位职工退休时间顺序可采取按季度、半年、一年三种方式申请提前预审,申请退休预审的县(市、区)和单位,需提前10个以上工作日向养老保险处上报《企业职工退休核准预审申请表》(附件1)和《企业职工退休核准预审花名册》(附件2),养老保险处根据单位上报申请安排人员办理。

预审档案后,待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当月,经市社保局审核养老保险缴费情况并在退休核准表上签字盖章后,携带我处预审人员签字的花名册和退休核准表办理正式退休手续。

对职工达到正常退休年龄因单位或个人原因未及时办理退休核准的,养老金计发和调整按照冀劳社[2006]67号文件执行。

武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工作的通知-武劳社[2002]90号

武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工作的通知-武劳社[2002]90号

武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工作的通知正文:---------------------------------------------------------------------------------------------------------------------------------------------------- 武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工作的通知(武劳社[2002]90号)市属各委、办、局(控股公司)、各参保单位,各区劳动(保障)局、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自1999年我市按照国家及省文件规定恢复提前退休审批工作以来,通过规范退休审批程序,健全审批制度,严格政策标准,坚决纠正并查处违反规定提前退休行为等措施,全市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工作逐步制度化、规范化,为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

但是随着近年来企业改革改制力度加大,一些企业将职工提前退休作为分流安置职工主要途径之一,部分企业存在着私刻公章、涂改伪造职工档案及病史资料等违规行为,突击办理提前退休的现象又有所抬头,这严重违反了国家退休政策,损害了职工利益,直接冲击了养老保险工作,不利于社会稳定,必须予以坚决纠正。

现就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企业职工退休审批管理工作必须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办理,不得突破。

(一)严格执行企业职工退休、退职审批规定。

1、达到国家规定的法定正常退休年龄(男年满60岁,女干部年满55岁、女工人年满50岁)由市劳动保障部门委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批。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毒、有害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报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3、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提前退休的,由市劳动保障部门审批。

4、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提前退休的,由市劳动鉴定委员会组织鉴定,报省劳动鉴定委员会备案,对其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提前退休的,由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

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劳动人事部关于处理六十年代初期精简的归侨职工问题的意见-[83]侨政会字第058号

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劳动人事部关于处理六十年代初期精简的归侨职工问题的意见-[83]侨政会字第058号

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劳动人事部关于处理六十年代初期精简的归侨职工问题的意见正文:---------------------------------------------------------------------------------------------------------------------------------------------------- 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劳动人事部关于处理六十年代初期精简的归侨职工问题的意见(1983年9月8日(83)侨政会字第058号)为落实党的侨务政策,调动广大归侨、侨眷参加四化建设的积极性,进一步团结海外侨胞,对六十年代初未执行一九六二年六月十一日中央批准中侨委党组《关于妥善处理侨眷、归国华侨的就业和精简问题的请示报告》(中发〔1962〕296号)精神,而被精简的归侨职工(建国以来安置在国家机关、学校和厂矿企业的归国华侨工人和干部),可内部掌握,按如下规定精神予以妥善处理。

一、被精简的归侨职工未达到退休年龄尚能工作的,经省、市、自治区侨务办公室审查和劳动人事部门同意,可以在全民或集体所有制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其中,安排到全民所有制单位的,所需劳动指标,年终由省、市、自治区劳动人事部门报劳动人事部解决。

二、被精简的归侨职工,被重新安排在全民所有制单位工作的,其再次参加工作后的工龄与精简前的工龄连续计算;工资,可参照精简前的原工资,结合本人现在担负的工作及个人表现重新评定。

三、被精简的归侨职工年老体弱、不能参加工作的,可按退职处理。

退职费按国发〔1978〕104号和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60号文件的有关规定,从批准之月发给。

不执行招收其子女参加工作的规定。

四、各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可根据上述精神,结合本地区情况制定具体规定;已有具体规定而宽于上述规定的仍可继续执行。

——结束——。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企业全员劳动合同制职工退休退职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4]169号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企业全员劳动合同制职工退休退职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4]169号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企业全员劳动合同制职工退休退职问题的复函
正文:
----------------------------------------------------------------------------------------------------------------------------------------------------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企业全员劳动合同制
职工退休退职问题的复函
(劳办发〔1994〕169号)
湖北省劳动厅:
你省钟祥市劳动局《关于企业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后职工退休退职问题的请示》(钟劳〔1994〕13号)收悉,现函复如下:
劳动部1992年下发的《关于试行全员劳动制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第八条规定,“企业试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后,职工需要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按其现工作岗位国家规定的年限和条件执行”。

其中,“现工作岗位”是指企业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后,职工不再保留原固定身份。

如原身份是干部,现到工人岗位工作的,按工人的退休、退职条件执行;原身份是工人,现到管理岗位工作的,按干部的退休、退职条件执行。

上述意见请转告钟祥市劳动局。

一九九四年五月二十六日
——结束——。

社会保险习题库含答案

社会保险习题库含答案

社会保险习题库含答案一、单选题(共100题,每题1分,共100分)1.《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规定,申请人提供材料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在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伤情复杂、涉及医疗卫生专业较多的,作出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 )日。

A、5B、10C、20D、30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按照《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申请人提供材料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在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伤情复杂、涉及医疗卫生专业较多的,作出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2.《部分行业企业工伤保险费缴纳办法》规定,商贸、餐饮等小型服务企业可以按照( )的大小核定应参保人数,按照所在地区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和相应的费率,计算缴纳工伤保险费。

A、营业面积B、营业额C、营业成本D、营业利润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部分行业企业工伤保险费缴纳办法》规定,商贸、餐饮、住宿、美容美发、洗浴以及文体娱乐等效性服务业企业以及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可以按照营业面积的大小核定应参保人数,按照所在地区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和相应的费率,计算缴纳工伤保险费。

3.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其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标准分别为( )个月的本人工资。

A、11;9;7;5B、13;11;9;7C、15;13;11;9D、17;15;13;11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4.价格临时补贴实行“按月测算、按月发放”。

达到启动条件时,要在锚定价格指数发布后及时启动联动机制,并确保在指数发布后( )个工作日内完成价格临时补贴发放。

国务院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已到离退休年龄未办离退休手续人员调整工资问题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已到离退休年龄未办离退休手续人员调整工资问题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已到离退休年龄未办离退休手续人员调整工资问题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务院
•【公布日期】1990.04.19
•【文号】
•【施行日期】1990.04.19
•【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
正文
国务院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已到离退休年龄
未办离退休手续人员调整工资问题的通知
(1990年4月19日)
国务院关于调整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的文件(国发〔1989〕82号)发出以后,不少地区和部门提出,这次调整工资前已到离休退休年龄的人员,一部分按规定办理了离休退休手续,另一部分由于各种原因未办理手续,为有利于离退休制度的贯彻执行,避免在政策上出现较大的矛盾,建议对未办理手续人员的工资调整适当加以限制。

国务院同意这一些地区和部门的意见,现对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中,1989年9月30日前已到离休退休年龄,尚未办理离休退休手续的人员,可以根据国务院文件的规定参加工资普调,即在本人现行职务工资标准的基础上增加一级工资。

二、上述人员普调工资后,原则上不再按国务院文件关于解决工资突出问题的规定执行。

对其中个别因工作需要经组织批准留用继续工作、工资偏低、予盾突
出的,采取个别问题个别解决的办法,按现行干部管理权限审查批准后,可以参加解决工资突出问题,但各地区、各部门一定要从严掌握,根据实际情况妥善处理。

三、各类人员离休退休的年龄界限,均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四、这项工作政策性强,关系到部分同志的切身利益,各地区、各部门一定要加强领导,认真做好思想工作,保证这次调整工资的工作顺利进行。

(精华版)国家开放大学电大《劳动与社会保障法》机考2套真题题库及答案5

(精华版)国家开放大学电大《劳动与社会保障法》机考2套真题题库及答案5

(精华版)国家开放大学电大《劳动与社会保障法》机考2套真题题库及答案5(精华版)国家开放大学电大《劳动与社会保障法》机考2套真题题库及答案题库一试卷总分:100 答题时间:90分钟客观题一、单选题(共20题,共40分)1.国家鼓励地方建立低收入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其年龄的规定是()。

正确答案:80周岁以上 2.属于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有()。

正确答案:婚、丧假工资 3.关于职工参与民主管理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正确答案:职工民主管理有利于企业的内部管理和劳动关系的协调 4.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

正确答案:1个月 5.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特别重大事故从死亡人数上看是指()。

正确答案:30人以上死亡的 6.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实行()。

正确答案: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 7.由于自然或人为的危险因素存在,生产经营作业过程中发生意外或人为的直接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危险情况时,劳动者享有()。

正确答案:停止作业和紧急撤离权 8.劳动法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是自19世纪初大工业生产后,由于国家对雇佣关系的干预而从()。

正确答案:传统民法中独立出来的 9.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1年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

正确答案:1年内提出 10.劳动保障监察案件结案后应建立档案。

档案资料应当至少保存()。

正确答案:3年 11.从社会法的角度来看,社会优抚法属于()。

正确答案:社会法范畴 1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正确答案:患职业病的 13.我国《就业促进法》规定的就业方针是()。

正确答案: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相结合的方针 14.《社会保险法》规定()。

正确答案: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 15.某厂与李某等20名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后,由于生产任务为适应客户要求而进行调整,致使该厂与李某等6名工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国务院关于认真整顿招收退、休退职职工子女工作的通知-国发[1983]137号

国务院关于认真整顿招收退、休退职职工子女工作的通知-国发[1983]137号

国务院关于认真整顿招收退、休退职职工子女工作的通知正文:---------------------------------------------------------------------------------------------------------------------------------------------------- 国务院关于认真整顿招收退、休退职职工子女工作的通知(1983年9月3日国发[1983]137号)全国人大常委会一九七八年原则批准、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文件,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中规定:“工人退休、退职后,家庭生活确实困难的,或多子女上山下乡、子女就业少的,原则上可以招收其一名符合招工条件的子女参加工作”;“家居农村的退休退职工人,应尽量回到农村安置,本人户口迁回农村的,也可以招收他们在农村的一名符合招工条件的子女参加工作”。

这项规定对于照顾职工生活困难,缓和当时严重的劳动就业矛盾起了一定的作用。

但是,由于管理不严,风气不正,在执行中产生了很多弊病。

主要是:许多不符合退休、退职条件的职工,包括相当一部分工作和生产上的骨干,为了子女就业,取得病假证明,提前退休、退职;不少地区自行规定干部退休、退职时,也招收其一名子女参加工作,扩大了招收的范围;许多单位招收退休、退职职工子女不进行考核,将一些不符合招工条件的人招收进来,降低了招工质量,影响工人阶级队伍的素质;许多地方不顾生产、工作是否需要,将招收的退休、退职职工子女都安排在父母原在单位,造成人力上的浪费,生产效率降低等等。

这对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明文的建设,产生了很不利的影响,必须认真进行整顿。

为此,特作如下通知:一、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努力发展经济,广开就业门路,积极安置城镇待业人员。

当前,要把大力发展城镇集体经济,适当发展个体经济,作为打开城镇就业新局面的主要方向。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企业职工退休审核审批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企业职工退休审核审批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企业职工退休审核审批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日期】2016.06.15•【文号】人社厅函〔2016〕230号•【施行日期】2016.06.1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正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企业职工退休审核审批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6〕23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为促进完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规范企业职工退休审核审批工作,推进依法行政、严格监督执法,有效维护养老保险基金安全和职工退休合法权益,在2015年组织部分地区开展企业职工退休审核审批检查的基础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决定全面开展企业职工退休审核审批专项检查。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对象企业职工退休审批行政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抽查参保单位、参保和待遇享受人员等。

二、检查内容检查2014-2015年企业职工退休审核审批工作情况。

2015年已对2014年企业职工退休审核审批情况开展检查的省份,可根据工作需要进行调整。

必要时,可延伸检查其他年度。

(一)制度建设执行情况。

主要包括:是否建立有效的退休审核审批、待遇核定、档案管理等工作制度并严格执行,内控制度是否严密等。

(二)退休审核审批情况。

主要包括:退休审核审批相关文件依据是否合法合规,有无擅自扩大范围;正常退休是否符合相关条件并履行相应程序;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是否符合要求的岗位和年限;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是否提供符合要求的劳动能力鉴定材料;其他提前退休是否符合相关文件依据要求;退休审核审批程序是否合理;是否存在违规审核审批;在审核审批材料中是否存在伪造、变造档案和鉴定材料等问题。

(三)退休待遇核定情况。

主要包括:待遇核定依据是否合法合规;核定的待遇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并履行相应的程序;待遇核定结果是否准确,有无违规修改个人参保缴费数据、篡改养老保险待遇计算结果、擅自扩大统筹项目支付待遇;是否存在虚构劳动关系、伪造变造证明材料以及违规补缴取得参保和待遇享受资格等问题。

《社会保险相关知识培训》测试题

《社会保险相关知识培训》测试题

《社会保险相关知识培训》测试题(100分)1、部门【填空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姓名【填空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是劳动者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退休后,从政府和社会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物质帮助和服务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单选)【单选题】(7分)A.A、养老保险B.B、医疗保险C.C、生育保险正确答案: A4、法定退休年龄是男()岁,女()岁。

(单选)【单选题】(7分)A.A、55、45B.B、60、50C.C、65、55正确答案: B5、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最低要求累计缴满()年。

(单选)【单选题】(7分)A.A、8B.B、10C.C、15正确答案: C6、社保的缴费基数是()。

(单选)【单选题】(7分)A.A、2197B.B、3097C.C、3197正确答案: C7、养老保险单位和个人的参保比例分别是()。

(单选)【单选题】(7分)A.A、16、8B.B、6.6、2C.C、15、3正确答案: A8、关于“基本养老保险不在户籍所在地”的说法正确的是?(多选)【多选题】(7分)A.A、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B.B、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C.C、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有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正确答案: ABC9、关于“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说法正确的是?(多选)【多选题】(7分)A.A、原单位办理停保B.B、新单位办理新增参保C.C、没有工作单位,办理灵活就业参保正确答案: ABC10、医疗保险单位和个人的参保比例分别是()。

(单选)【单选题】(7分)A.A、16、8B.B、6.6、2C.C、15、3正确答案: B11、46岁前的返还比例是缴纳基数的()。

劳动人事部关于印发两个“说明”的通知-劳人科[1983]153号

劳动人事部关于印发两个“说明”的通知-劳人科[1983]153号

劳动人事部关于印发两个“说明”的通知正文:---------------------------------------------------------------------------------------------------------------------------------------------------- 劳动人事部关于印发两个“说明”的通知(劳人科[1983]153号1983年12月3日)最近,国务院根据“四化”建设的需要和科学技术干部的特点,颁发了国发(1983)141号和国发(1983)142号文件。

为了贯彻执行这两个文件,我部对文件中的若干问题作了说明(详见附件一、二),现发给你们,望切实做好科学技术干部的退休工作。

有什么经验和问题,及时告知我部。

各地区、各部门仍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国发(1978)104号文件和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2)10号文件,积极做好其他干部的退休工作。

附件一: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高级专家离休退休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的说明为贯彻执行国务院国发(1983)141号文《国务院关于高级专家离休退休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现对若干具体问题作如下说明。

一、《暂行规定》第二条对高级专家按正、副两档职称规定了延长离休退休年龄的最高期限。

因此,对高级职称不分档的和未颁发职称条例的行业的高级专家,暂由各地区、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的专业技术水平、身体条件确定其是否延长离休退休年龄及延长年限。

二、《暂行规定》第二条规定的少数高级专家延长离休退休年限的四个条件,要同时具备,但必须首先考虑工作需要和身体条件。

“工作需要”主要应考虑其在延长离休退休期间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的必要性,“身体条件”须符合在延长期间所承担的工作的要求。

三、《暂行规定》第二条规定的暂缓离休退休的杰出高级专家,系指曾任全国人大常委、全国政协常委以及各民主党派中央领导职务的高级专家;学术上造诣高深,在国内外享有很高声誉,对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有特殊贡献的高级专家。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7736号建议的答复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7736号建议的答复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7736号建议的答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日期】2020.11.19•【文号】人社建字〔2020〕219号•【施行日期】2020.11.1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离退休人员管理正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7736号建议的答复人社建字〔2020〕219号您提出的关于在退休审批过程中对有“除名”和“自动离职”两类情形职工原工作年限视同缴费年限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我国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自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改革,1991年,《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1991〕33号)建立了个人缴费制度。

1995年,《国务院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国发〔1995〕6号)明确,实行个人缴费制度前,职工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可视同缴费年限。

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成为体现参保人员养老保险权益、计算参保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重要参数。

建立养老保险制度前,职工养老实行单位退休制度,由退休前所在单位根据职工连续工龄计算退休费,由单位负责发放。

职工被除名或自动离职后,原工作单位不再负责支付其退休费;重新参加工作后,连续工龄重新计算。

因此,职工除名或自动离职前的工作年限不能作为连续工龄的组成部分,也不能视同缴费年限。

正如您在建议中指出的,“除名”和“自动离职”具有计划经济时期劳动用工管理制度的特点,相关的工龄政策根据当时国家工龄政策精神制定,也适应当时实行单位退休制度的养老保障方式。

改革开放后,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国有企业改革不断深化,逐步实现政企分离,企业用工制度不断改革完善;同时,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也不断深化,由“单位保障”变为“社会保障”,建立了个人缴费制度,通过实际缴费年限对职工养老权益予以记录和更好地保障。

为了更好地保障职工的养老保险权益,妥善处理除名职工连续工龄政策与实际缴费年限政策的衔接,《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除名职工重新参加工作后工龄计算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劳办发〔1995〕104号)明确,应以各地实行企业职工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时间,作为除名职工计算连续工龄的起始时间。

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科核定2021年11月提前退休人员名单的公示

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科核定2021年11月提前退休人员名单的公示

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科核定2021年11月提前退休人员名单的公示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布日期】2021.11.18
•【字号】
•【施行日期】2021.11.1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基本养老保险
正文
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科核定2021年11月
提前退休人员名单的公示
为规范企业职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核确认流程,进一步加强企业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管理工作。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管理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73号)及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企业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核确认流程有关问题的通知》(赣人社字〔2019〕41 号)规定,经个人申请、单位公示后申报、养老科审核。

根据国家和省厅有关规定,现将2021年11月经南昌市人社局养老科审核提前退休55人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请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0791—12333 。

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养老保险科
2021年11月18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企业职工提前退休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问题的复函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企业职工提前退休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问题的复函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企业职工提前退休基本
养老金计发办法问题的复函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已撤销)
•【公布日期】2003.07.07
•【文号】劳社厅函[2003]314号
•【施行日期】2003.07.07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离退休人员管理
正文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企业职工提前退休
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问题的复函
(劳社厅函[2003]314号)甘肃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你们《关于企业职工提前退休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有关问题的请示》(甘劳社发[2003]74号)收悉。

经研究,答复如下:
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贯彻国务院8号文件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0]13号)文件规定,资源枯竭矿山关闭破产中提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是: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调节金及各种补贴)×(1量提前退休年限×2%)+个人帐户养老金。

上述公式指的是在执行统一制度新的养老金计发办法的情况下,每提前退休一年减发除个人帐户养老金之外的其他养老金的2%。

公式中的“调节金及各种补贴”是针对全国情况而言的,你省的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中是否包括各种补贴,应按你省的办法执行。

二00三年七月七日。

能源部关于严格执行职工离退休待遇有关规定的通知-能源人[1991]876号

能源部关于严格执行职工离退休待遇有关规定的通知-能源人[1991]876号

能源部关于严格执行职工离退休待遇有关规定的通知正文:---------------------------------------------------------------------------------------------------------------------------------------------------- 能源部关于严格执行职工离退休待遇有关规定的通知(1991年10月4日能源人(1991)876号)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国家为了保证广大离退休职工的生活水平不受物价调整的过大影响采取了许多措施,几次全国范围的物价调整,都给离退休人员发放了物价补贴;1985年全国工资改革及1989年企事业单位职工普调工资,离退休人员也大体按在职职工的增资水平增发了离退休费,近几年全国各省(市)都相继提高了退休费的计发比例;能源部成立以后,根据电力企业全面实行工效挂钩和行业离退休费统筹的实际情况,采取工龄津贴的形式适当增加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这些政策和措施充分体现了各个方面对广大离退休人员的关心和照顾。

当然,目前在离退休人员待遇方面还存在着一些实际问题,国家正通过改革劳动保险制度逐步解决这些问题。

当前,在电力企业普遍建立了正常的升级制度的基础上,企业有权根据经济效益状况、生产经营特点以及职工的劳动表现和贡献,采取灵活有效的内部工资分配形式,企业内部工资形式多种多样,这是搞活搞好内部分配,贯彻按劳分配原则,调动职工生产积极性的需要。

但是,最近一段时期,有一些单位违反规定,超越权限擅自决定职工在离退休时带走企业内部工资,在系统内造成了不良影响,给系统的工资管理带来了一定程度的混乱。

为了保证企业内部工资制度改革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现行劳动保险政策的有关规定,部提出以下要求,请各单位认真按照执行。

一、要认真执行国发[1991]33号《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

企业退休政策试题及答案

企业退休政策试题及答案

企业退休政策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1. 根据我国现行的企业退休政策,以下哪项不是退休条件之一?A.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B. 连续工龄满10年C. 缴纳社会保险满15年D. 身体健康状况良好答案:D2. 企业职工退休后,其退休金的计算方式是:A. 按照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金额计算B. 按照个人工资的一定比例计算C. 按照企业平均工资计算D. 按照国家规定的统一标准计算答案:B3. 企业职工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是否可以提前退休?A. 可以,但需满足一定条件B. 不可以,必须达到法定退休年龄C. 可以,无需任何条件D. 不可以,除非特殊情况答案:A4. 企业退休政策中,关于职工退休后医疗保障的规定是:A. 退休后不再享受医疗保障B. 退休后医疗保障由个人承担C. 退休后继续享受医疗保障D. 退休后医疗保障由企业承担答案:C5. 企业退休政策规定,职工退休后,其退休金的发放方式是:A. 一次性发放B. 按月发放C. 按季度发放D. 按年发放答案:B二、多项选择题(每题3分,共15分)1. 以下哪些因素会影响企业职工的退休金金额?A. 职工的工龄B. 职工的职位C. 职工的缴费基数D. 职工的退休年龄答案:ACD2. 根据企业退休政策,以下哪些情况可以申请提前退休?A. 因病或非因工负伤B. 工作满30年C.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D. 企业裁员答案:AB3. 企业退休政策中,关于退休职工的福利待遇包括:A. 退休金B. 医疗保险C. 住房补贴D. 年终奖答案:AB三、判断题(每题1分,共10分)1. 企业退休政策规定,职工退休后,其退休金将逐年递增。

(对)2. 企业职工退休后,其退休金的计算方式是按照个人工资的一定比例计算。

(对)3. 企业职工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不可以提前退休。

(错)4. 企业退休政策规定,职工退休后,其医疗保障由个人承担。

(错)5. 企业职工退休后,其退休金的发放方式是一次性发放。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7320号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7320号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
第7320号建议的答复
【法规类别】国有资产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国资建议分配[2016]11号
【发布部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6.10.31
【实施日期】2016.10.3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4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7320号建议的答复(2016年10月31日国资建议分配[2016]11号)
一、关于对老国有企业中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人员实行提前退休政策的建议。

当前,国家十分重视老国有企业的改革发展问题,对钢铁、煤炭等重要基础行业国有企业的脱困发展尤为重视,为了帮助这些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做好职工安置,国家已经制定了具体细致的职工安置帮扶政策。

2016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印发了《关于在化解钢铁煤炭行业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过程中做好职工安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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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刘燕等216名职工正常退休核准前的
公示公告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经审核,拟核准刘燕等216名职工正常退休。

为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退休核准,现将拟核准正常退休人员的有关情况在岚山区政务网站和退休职工所在单位进行同步公示(见附件),以接受群众监督。

公示期5天,自2019年1月15日-2019年1月19日(以申报退休职工所在单位公示单日期为准)。

公示期内,如发现与公示内容不符现象,请予以举报。

区人社局举报电话:0633-2619913
单位举报电话:(由退休职工所在单位在单位公示单中填写)
联系地址:日照市岚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邮政编码:276807
附件:岚山区2018年12月份(第二批次)拟核准正常退休人员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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